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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的报告(精选10篇)

发布时间:2026-09-26 热度:86

检察机关的报告 篇1

适用场景:专项整改材料撰写、先进性教育办工作

内容看点:先进性教育实施方法、基层院建设指导要点

行文逻辑:协助活动开展→起草考评标准→做好新闻宣传→抓好队伍建设→安排后续工作

1、用心协助院里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根据院党组的安排,第二季度,我处继续抽调一位同志到本院先进性教育办工作,负责材料撰写、简报编发、会议记录等会务等工作,承担了先进性教育办公室的大部分文字材料工作,共撰写阶段性总结、院党组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全院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等材料余份,编发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期,所做的工作得到市委督导组的好评。今年月以来,我处一位干警又被抽调市院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办工作,担任材料综合组组长一职,撰写了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等材料,并做好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专题会议的有关材料撰写等会务工作。同时,全处干警用心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认真及时完成院里安排的各项任务。

2、用心做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工作。总结去年抓基层院建设的经验做法,参照省院的考评标准,结合市院机关各内设机构的考评要求,起草了《龙岩市检察机关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暨先进院建立量化考评标准(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市院机关各处室的意见。

3、做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二季度,我们紧贴中心工作,对两级院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要活动以及检察队伍和检察业务工作的成效,及时加以宣传,并加强对基层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两级院采写的新闻稿件,共有篇被中央、省、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采用,内有篇、省级篇、市级篇。其中本处干警采写的新闻稿件共被中央、省、市级报刊采用篇,其中篇、省级篇、市级篇。我处配合市委组织部和市电视台制作了关于加强对选调生培养使用为主资料的队伍建设电视专题片,配合市有线电视台制作了《我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果》、《林拂扬副检察长在我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上的电视讲话》两部专题片,在市电视台播放,取得了良好效果;制作院机关以及闽西交易城的学习宣传、检务公开栏期。另外,我处一位干警撰写的《控告申诉自由“点将”》的新闻稿件被福建省新闻工协会和福建省新闻学会联合评为第xx届福建新闻奖三等奖。

4、抓好争先创优活动的有关工作。做好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女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减假保专项检查工作和超期羁押专项清理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人选的推荐、审批、上报等工作。做好求是杂志社《红旗画刊(福建专刊)》中郭祖霖同志先进事迹材料撰写和图片上报等工作。

5、抓好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配合先进性教育办播放次电教片,抓好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同时,抓好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状的落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

6、努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协助做好机关考评工作,用心参与日常检查、抽查和考勤考绩等工作;二是用心做好“建立平安龙岩”工作的材料报表定期上报工作;三是用心为自侦部门搜查、公诉部门出庭公诉等带给摄像照相服务。

存在问题:对一些工作抓得不够紧,个性是抓基层院建设存在松一口气的思想;对抓队伍建设存在较多依靠于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对有效地抓好队伍建设的点子、办法不多,思路不广。

第三季度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将《龙岩市检察机关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暨先进院建立量化考评标准(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基层院征求意见,经党组讨论透过后,争取在月初下发实施。同时,拟对各基层院的工作状况开展一次检查督促。

二是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执法潜力建设的意见》力争在第三季度出台。二是继续用心配合院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做好材料撰写等工作。三是做好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继续每月组织市院机关干警观看一次有关国际国内形势、社会热点问题以及最新理论研讨成果等资料的电教片。在第三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各内设机构联络员参加的市院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

三是继续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检察工作的主要业绩和检察干警精神风貌。针对我院电视新闻宣传工作较弱的状况,第三季度拟加强与龙岩电视台联系,重点拍摄若干部电视专题片,构成电视新闻宣传的规模和声势。

四是做好争先创优活动及其它工作。准备对去年查办龙岩印刷厂厂长卢沐章等人职务犯罪窝串案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功人员记功,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是用心做好院党组部署的其他工作。

检察机关的报告 篇2

适用场景:司法机关办案流程优化、检察院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内容看点:提升司法公信力方法、规范办案流程实践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制定措施→总结成效→提出建议

一、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人民检察院如何贯彻落实好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第一,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司法水平往往反映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法治水平,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形象。而司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反映出司法的水平。因此,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使广大司法人员自觉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既是彰显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

第二,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是有效应对社会转型期复杂形势变化,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一方面,由于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结构深刻变动、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并以劳资纠纷、拆迁冲突、金融犯罪等案件形式大量涌入司法机关;另一方面,国际敌对势力不愿意、不甘心中国的发展强大,他们热衷炒作司法个案、制造各种事端无限放大人民内部矛盾。司法机关就必须审慎处理各类案件,通过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行为的严格规范、理性文明程度,公正高效彻底地化解社会矛盾,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是强化队伍素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更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随着微博等互联网工具的快速发展,原来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孕育、发酵才能在一定范围内传播的讯息,现在几小时甚至几分钟就能举国皆知,使一些偶发事件引起直接利益和非直接利益冲突,能够迅速形成社会热点问题,直接诱发社会公众的习惯性质疑。面对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广度不断拓展的新形势,必须要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树立司法的公信和权威,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第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是有效解决司法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对司法工作有了更高的期待:不仅要求裁判结果公正,还要求诉讼过程的公开、便捷;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司法活动的主动参与和监督;不仅要求提供实体上的司法保障,还要求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环境。只有通过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才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二、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和成效

我院作为基层检察院,自20xx年以来,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1、自侦部门

在规范执法程序方面,20xx年以来,我院以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为依托,建立了“检警一体化”的办案模式和“检医联动”制度,完善了办案用警审批制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安全陪护制度。结合相关法律及办案纪律进行细化,制定了详细的反贪办案流程,从案件受理、初查方案制定、初查立案、侦查计划、安全预案、侦查终结等各办案环节进行细化处理,明确各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及标准。通过一系列办案措施的推行确保了办案安全,未发生任何办案安全事故,有效推动了办案工作合法有序的开展。多年来在我院办理的自侦案件中无干警违法违纪的控告、申诉记录,也没有发生任何办案程序违法的现象,干警的执法规范和程序公正意识也得到提高。

在办案制度建设方面,我院针对自侦案件办理强化了监督和决策机制的建立,自侦案件自初查开始必须邀请纪检组派员适时介入进行全程监督,发现苗头倾向性问题、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侦监、公诉部门适时介入,分析取证方向、制定证据标准;为提高办案质量,反贪局、反渎局内部建立了案件审查机制,指定一名从事过公诉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案件审查工作,从案件办理的各个流程、证据合法性等方面及时提出问题严把质量关,提高了案件质量;为确保自侦案件各环节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并长期保持了局务会讨论案件制度,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制度,对每件案件的办理过程及时进行分析,结案后及时进行总结;为严把自侦案件“出口”关,还建立了自侦案件检委会决定制度,自侦案件不论案值大小、案件简繁,侦查终结必须经检委会研究决定。通过严格执行办案监督和决策机制,多年来我院所办自侦案件无不起诉及无罪判决案件,办案干警的侦查能力,证据意识得到了强化。

2、侦查监督部门

(1)强化审查逮捕环节的监督职能,狠抓逮捕案件质量。在审查逮捕过程中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诉讼监督的职责,全面把握逮捕的三个条件,注意防止和克服“构罪即捕”的观念,既严格审查犯罪事实证据,又注意审查“有逮捕必要性”的事实和证据。探索建立“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严格适用“逮捕必要性”条件。加强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的工作,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坚决不予批捕。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试行)》,坚持逮捕案件质量分析制度。深化不批捕说理工作,提高释法说理的质量和水平,规范说理文书格式。

(2)继续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侦查监督的各个办案环节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把严格执法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对严重刑事犯罪要从严予以打击,该批捕的坚决依法及时批捕;对轻微犯罪或有从宽情节的犯罪要宽缓处理,严格把握逮捕条件,慎用逮捕措施,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探索建立当事人达成和解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和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适当从宽处理的机制。

(3)坚持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大力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放纵犯罪的问题,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执法违法、侵犯人权的问题。建立健全立案监督案件跟踪监督机制,提高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和重刑率。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及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3、公诉部门

(1)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实现刑事审判权的制约。工作中,注意区分严重犯罪和轻微犯罪、被告人主观恶性程度、是否具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并根据被告人犯罪的实际情况依法提出从宽、从严的具体量刑建议,全面实现公诉案件的刑事审判权的权力制约。

(2)继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刻领会“宽严相济”的内涵,当宽则宽,当严则严,积极探索刑事司法改革的有效措施,大胆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办案。对交通肇事案和故意伤害(轻伤)案启用检调对接机制,进行刑事和解,对被告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3)结合实际,制定了公诉见习制度。以公诉工作为抓手,以点带面,以岗带人,鼓励本院其它部门的检察干警到公诉部门进行岗位见习、办案见习,促进了检察人才交流,提升了检察干警综合业务能力,充分展现了检察职业形象,全面提升了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4)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针对诸多刑事被害人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得到赔偿和救助,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的现状,开辟救助被害人的公诉“阳光救护通道”,从而帮助特困刑事被害人缓解燃眉之急,维护了公平正义,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也搭建了一条警民情深的“爱心桥”。

4、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1)突出重点,加大对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诉力度

认真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把办理抗诉案件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案件质量和效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监督方式,切实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2)息诉服判,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在办理当事人申诉案件工作中,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的,认真向申诉人宣传法律,讲明检察机关不予抗诉的理由,做好劝导工作,引导申诉人息诉服判,自觉服从和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

(3)发挥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每年3月,都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每次宣传活动都深入渔门、永兴、箐河、温泉、格萨拉等偏远乡镇,与基层群众接触,宣讲法律,散发宣传资料,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鼓励农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宣传服务。

5、监所检察部门

(1)加强日常监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坚持深入“三大现场”,加强日常巡视检察和安全防范检察,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管民警遵守各项制度的检察,及时掌握和有效化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监管行为。

(2)加强羁押期限监督,防止超期羁押。以杜绝为目的,以预防为手段,抓好防止超期羁押工作。

一是对超期羁押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建立起多层次的监督制约工作机制;

二是督促各办案单位严格执行换押制度;

三是建立入所告知制度,我们将刑事案件各诉讼环节的.羁押时限制成卡片,发放到每个监室,让新入所的在押人员知道各诉讼环节羁押期限的法律规定,使他们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实行电脑自动化管理,将在押人员信息全部录入“看守所检察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自动提示,实时掌握在押人员各诉讼环节的期限情况,防止超期羁押的发生。

(3)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保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是实行羁押期限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对新入所的在押人员进行权利义务、驻所检察主要职责、刑事诉讼办案期限告知。

二是实行检察官约见制度。在押人员申诉、控告和举报时,随时可以约见检察官。

三是实行检务公开制度。在监管场所,设立检务公开栏,在监区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在押人员权利。

四是实行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在监管场所设立检察官接待日,接待在押人员亲属,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解答疑难问题。

五是坚持和在押人员谈话制度。驻所检察官坚持同在押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以健康心态面对现实和未来。

6、纪检监察部门

(1)围绕公正执法、严格办案,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促进司法公正。针对近年来教育活动和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们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一案三卡”监督制度,把对执法办案的监督逐步从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监督。积极开展检务督察工作,根据检务督察办法,围绕检风检纪、检察业务、检察事务管理等方面,重点督察执行上级或本级院党组所作的决定;撤案、不捕、不诉、判无罪的案件;执行检察纪律、执法作风、检令畅通、各项内部制度等的情况。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在继续监督“三类案件”的基础上,还把“五种情形”也纳入监督范围,从实体和程序上强化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执法办案的监督。

(2)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对检察队伍的管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建立健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问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大检务督察,实施了院领导带班查岗促作风转变工作制度,主要督查机关各科室人员的日常工作时间、工作状态、着装等具体行为。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不断加强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全院干警廉洁从检的意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开展检务督察,认真落实“一案三卡”制度,不定期对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xx年以来无一人违法违纪。

7、综合部门

(1)深化检务公开。重点抓好办案公开,抓好侦查监督、公诉、反贪、反渎、控申、民行等主要业务部门,重点公开告知事项、立案、不捕、不诉、抗诉、申诉、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具体业务工作。实行权利告知义务制度,主要业务工作流程和应告知事项全部公开上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执法透明度和亲和力;侦查技术用房集侦查监控指挥、网络办公办案、多媒体示证、检务公开、多功能视频会议室和监所监控管理等六大系统于一体,案管大厅成为集案件登记、接收分流、律师阅卷、案件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窗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执法规范,深化检务公开。

(2)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加强宣传。通过报送新闻稿件、“阳光检察”电视栏目等形式,加强检察宣传,及时、准确、正面报道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同时,积极推进基层派驻检察室建设。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量力而建”的原则,科学制定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规划,着力将派驻基层检察室打造成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联系基层群众、强化法律监督的便民法律服务平台。

(3)实行电子检务公开。重视和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利用LED大屏幕将检务公开的内容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同时,通过网站,拓展检务公开的新途径,开设业务工作、检察新闻、检察信息、理论调研、工作动态、检察文化等多个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社会群众展示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4)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为搭建与社会各界理解与沟通的平台,每年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参观检察机关,采取看展览、听讲解、看宣传片、听报告、开座谈会、解答咨询等多种方式,使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三、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思考和实践

(一)矫治不规范的行为。

认真查找执法不规范之处。要仔细地对照法律规定,查找检察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反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行为。从检察业务的各个环节全面查找,突出重点,从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环节去查找。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反思原因,总结教训,边查边改,要突出整改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到实效。

(二)建立检察业务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

规范执法行为不但执法行为要规范,而且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的方式也要规范。只有程序的预设,才能保持检察业务运行的一贯性和连续性,克服检察权力行使中的随意性,才能实现深层次的规范,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检察业务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以下几项机制是保障执法行为规范运行所必需建立和完善的:

(1)办案流程的明细程序。建立和完善办案流程的明细程序,可以使不具体的法律规定通过制度具体化、明细化,将法律的模糊空间压缩到最小的程度。近年来,我院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办案规范化的要求,对公诉、侦查监督、侦查、控申、监所、民行检察等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予以明细化,对案件的受理、初查、立案、结案,传唤、讯问、取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阅卷、提审、复核、文书制作、送达,案件的请示、研究、审批等步骤和时间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规范执法是案件质量的保障手段和表现形式,案件质量是规范执法的应有内容和积极追求。基层检察机关应当以规范为载体,努力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就我们的探索来讲:

一是建立合格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将办案质量以具体的指标量化,引导办案人员追求案件质量的最佳化。

二是推行办案风险评估机制,认真总结了刑事检察实践中案件质量问题的前兆性特征,梳理出可能影响批捕起诉案件质量,造成质量问题的隐患苗头,科学地设计应对措施,将质量隐患消除到最低点。

(3)执法责任的落实和追究机制。检察机关执法责任制就是检察机关各部门和个人在各自执法范围内要做好份内工作,否则就应当承担过失并受到责任追究的有关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保障检察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的重要手段。基层检察院应当按照执法责任制的内涵要求,建立执法责任公示制、执法检查制、案件评查和典型案例评析制、办案回访制、执法评议制、岗位回避制、执法情况报告制、错案责任追究和执法过错追偿等制度。

(三)强化对检察工作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否则,将会产生不利的后果,内部监督体系包括检委会、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科长对案件的把关,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机关的领导协调,本院纪检部门对办案过程遵守纪律状况的检查,公诉、侦查监督、监所检察与侦查等部门之间的以业务为纽带的互相制约。外部监督体系包括党委的领导、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的依法监督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检察机关的报告 篇3

适用场景:基层检察院综治工作汇报、年终考核材料准备

内容看点:基层检察工作实务参考、职务犯罪防控策略解析

行文逻辑:履行检察职能→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强化诉讼监督→完善综治措施→创建平安单位

xx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打造“四型”机关为工作举措,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能,较好的完成了综治工作目标任务。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谐平安”建设有新作为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切实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把打击重点始终指向杀人、xx等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以及毒品犯罪、跨区域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及院自侦部门提请批捕案件45件71人,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39件59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及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1件9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3件63人,所办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批捕准确率和起诉(不诉)准确率均为100%。

(二)坚持宽严相济促和谐。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结合、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原则,建立和完善公检法协调配合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等机制,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到各办案环节之中。对轻微刑事案件开展刑事和解,实行“轻缓化”刑事政策。如规定了对已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不需报捕可直接起诉或者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半年来,公安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就达3件5人。在办理黄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考虑到黄某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又是未成年人,主动召集双方家属进行座谈并达成和解协议,对黄某作了相对不起诉。实践了“办理一案,获益多方”的办案理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办案效果。

(三)抓好检察环节综治措施除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以“打、防、管、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保稳定竞赛活动,以及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四百警力下基层,蹲点调研促和谐”活动,结合检察机关的职责,积极参加蹲点乡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排查出山林水利等矛盾纠纷12起,协助乡村进行矛盾调处,认真分析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和产生原因,撰写调研文章22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意见和建议。半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件21人,对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认真处理办结,息诉息访。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均做了解释说理,及时移送、转办或直接答复,处理率达到100%。对涉及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案件,检察长亲自接待、督办,及时处理,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了检察调解室,实行了大调解机制,在检察环节继续保持了到市、赴省、进京零信访目标。

(四)严肃查处一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把查办贪污、商业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和龙头,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6月共受理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其中初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5件6人。所立案件均为5万元以上大案,现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其中1件已移送法院起诉并作出有罪判决。结合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五)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办案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健全预防工作机制,打造预防工作特色,增强预防工作实效。一是在县供电公司、农村信用联社、县水利局等单位开展法制讲座3次,受教育者1000余人。二是主动与县招投标中心等单位联系,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招投标的必经程序,半年共受理行贿档案查询4件次。三是结合办案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开展个案预防,向案发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份,促进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防范机制。四是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协调制度。定期不定期到已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系协调单位走访、交流,宣传职务犯罪预防8次,帮助加强内部管理。如与供电公司一起研究制定了公司投投标管理办法。五是加强重点防范。主动参与全县招投标监督工作15次(场),取得较好的成效。我院建议开设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廉政教育课,县委已将其列入年度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前必修课程。县人大会专题审议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了一致的肯定和重视。

(六)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捕11人,对可捕可不捕的或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捕6件12人。对侦查机关违法违规办案情况发出检察建议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对应当移送审查魔盗黑血寄宿步步生莲一剑惊仙重生之官道起诉而未移送的,决定追诉漏犯1人;对可诉可不诉的,决定相对不起诉4件4人。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1人。在审查欧阳帆的判决书时,认为欧阳帆流窜跨数县盗窃作案3万余元,无任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而法院判处缓刑,适用缓刑明显错误,遂依法提请抗诉,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支持。

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受理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申诉案件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抗诉1件并得到市院支持。同时,对法院正确的判决和裁判,耐心地向申述人解释法院判决的依据,努力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法律的权威。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发现并口头纠正违法不及时交付刑罚和劳动教养、不当留所服刑、违法收押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35件35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年来职务犯罪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检察长带领分管领导及干警多次督促检查,有重点的开展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监管场所依法办事,专项检查成效凸显,省院监所处视察指导时给予了高度肯定。

二、认真落实好本单位的综治工作,创建和谐平安单位有新举措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把综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全县综治工作部署后,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进行了周密部署安排。二是成立综治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一名院领导分工负责抓本单位的综治工作,配备二名干警为综治办公室工作人员,落实了“一室二队”、综治办公场所及门卫等规定要求。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自评考核办法,将综治工作、和谐平安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人。

(二)加强宣传,形成创建和谐单位的良好氛围。为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宣传发动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造声势。一是利用干警大会,黑板报、编印工作简报、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综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和任务。二是将开展综治活动的有关规定要求等宣传资料,编印成宣传手册,分发到全院干警及院内各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在干警之间及院内住户之间围绕综治工作的具体要求,经常组织互评互查竞赛活动,强化大家参与综治工作的意识。

(三)强化措施,构筑严密的防范网络。一是完善防控措施。在保密机房、档案室等要害部位落实了防盗门、不锈钢防盗窗、保险柜及警报器等三铁一器设施,单独设立机要通道室,进一步保障了机要密码的绝对安全;在职干警及保安人员配备了必要的防暴器械。检察技侦大楼及院内人防、技防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建立治安巡逻机制。建立了由在职干警、退休老干部组成的义务看楼护院队,以及由聘用人员组成的巡逻队,坚持进行昼夜治安巡逻,及时发现、排除治安隐患,维护治安秩序。同时加强了门卫值班,严格落实了门卫值班岗位责任制,要求值班人员做到“三知”,即知院内人员、知院内设施、知院内人员的基本情况。三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并针对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治安管理、枪弹和财务管理、文明卫生及院内生活等管理制度,促进了检察机关及院内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四是将枪支弹药移交给公安局统一保管,进一步增强了枪弹管理的安全。五是狠抓密码保密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了密码保密工作制度,层层签定了密码保密责任书,没有出现失密泄密事件。

一年来院内没有发生一起邻里纠纷及违法乱纪行为,没有出现任何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综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基本上达到了县综治委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检察机关的报告 篇4

适用场景:纪检部门反腐工作部署、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实施

内容看点:反特权思想教育重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行文逻辑:分析特权表现→制定治理对策→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监督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纪委xx届二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下面,我从检察机关的实际出发,谈谈对反对特权思想、现象的一些肤浅看法。

一、特权思想、现象的表现形势及其危害

特权是指在法律和制度之外规定的权力。特权现象是指个别公职人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私有化,在政治、经济或其他方面为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特权现象的存在,极大地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的形象和声誉,不仅降低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而且损坏了社会的公平和公正,阻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顺利建设。

大体来说,特权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淡薄,价值观扭曲,个人私欲膨胀,考虑问题往往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

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车辆六项规定》,开特权车、霸道车等;

三是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法违规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侵犯当事人合法财产权;

四是态度冷、横、硬、推,利用检察权吃、拿、卡、要。

特权现象诱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影响构建和谐社会,危害甚大。一是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谋取不该属于自己的利益,将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伤害群众的感情、损害党的威信。二是腐蚀社会风气。特权现象会起到“示范效仿作用”,会让越来越多的人积极跟随,迷失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败坏了社会道德,污染整个社会风气。三是干扰社会公平正义。特权现象会破坏公正合理的秩序,加剧社会的不平衡,大大削弱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造成优势和弱势两极分化,整个社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原则得不到伸张。

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治理对策

各级领导干部是行使各种权利的主要群体,为此,治理特权现象必须从领导干部入手,坚持廉政教育为先导、健全制度为重点、强化监督为保证、加大惩处为手段,通过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特权现象。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通过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教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及学习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多种形式教育,牢固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充分利用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举办领导干部“廉内助”培训班、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举办专题研讨会、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端正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清除个人头脑中因受传统观念影响而产生的封建意识,在思想领域建造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御阵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反对和克服各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二)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制约机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从源头上预防发生特权现象的重要机制,要按照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求,深入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落实。要以权力运行为主线,分析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特权,制定防范措施。针对权力运行、执法办案和管人、管财、管物等重要岗位,从具体业务事项入手,逐个查找廉政风险点,作出风险等级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权力运行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钳制特权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查处惩治力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治理特权现象的重要手段,也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在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中,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作用,严肃查处群众反映较多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就学就业、支农惠农政策等民生领域反应的问题,以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特权案件。要严肃查处在项目审批、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尤其是在招投标、重大设备采购、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管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政治纪律,坚决查处和纠正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特权必打,发现一起严肃查办一起,惩一儆百。对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充分利用举报投诉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形式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并注意从社会热议和媒体关注的问题中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和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并及时查处。

(四)强化内部监督。一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业务部门配合。案管部门要加强对不捕、不诉、不立等案件的监督,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增强督察工作的权威性。二是进行明察暗访和案件回访。组织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办案区进行明察暗访,严防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自侦部门每年查处的贪污、挪用、渎职等案件进行回访,通过召开座谈会、收集征求意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找当事人谈话等途径,详细了解办案人员有无违反办案程序,有无吃、拿、卡、要,有无冷、横、硬、推等行为,有无对证人、犯罪嫌疑人非法采取强制措施,有无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有无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有无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的违法违纪行为等。对案件的回访形成结论性意见后,装入干警个人廉政档案,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在案件回访的同时,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将内部监督的预防“关口”前移。通过开展案件回访,增强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活动的了解,拓宽监督的渠道,有利于防止检察权在运行当中出现特权现象。

(五)积极探索科技防特权。把现代科技手段融入防止特权的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科技网络技术,实行检务在网上公开、审批在网上运行、资金在网上流通,公布权力事项和权力行使的流程,把每一个权力的行使都暴露在阳光中,使之公开、透明。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权力运行广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制约和监督,让特权失去滋生的土壤,有效铲除特权暗箱操作的空间。

检察机关的报告 篇5

适用场景:新农村示范镇建设法律保障、农村矛盾纠纷预防处理

内容看点:维护农村法治秩序、化解基层社会矛盾

行文逻辑:加强宣传→建立机制→加强沟通→发挥监督作用→提供法律服务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仍然面临艰巨复杂的任务,刑事犯罪仍呈多发态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不断出现,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所面临的执法环境也更加复杂。因土地征用、拆迁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不容乐观,因利益问题引发的逐年上升,社会矛盾集中显现,尤其是在迁村并点及新农村示范镇建设等过程中,争权利,争资源,家族宗派势力明争暗斗,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优势,对多发易发案件的薄弱环节存在的社会问题深入分析,积极提出解决和预防对策,将各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机关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和措施,积极开展建设新农村示范镇过程中的预防工作,使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贯穿于新农村示范镇建设的全过程,切实保障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为新农村示范镇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笔者通过派驻各街检察室工作经历及走访座谈和实地调查,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试对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工作作一些探讨: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村民的民主法律意识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廉政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敬畏权力、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突出抓好相关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在新农村示范镇建设中,对主管新农村示范镇建设的村委会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

(三)是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在新农村示范镇建设中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对发现涉及新农村示范镇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迅速移送侦查部门查处,及时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深入分析在新农村示范镇建设中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积极研究防治对策。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和宣传部门,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预防破坏新农村示范镇建设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村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新农村示范镇建设的良好秩序,依法有序自由充分地行使权利。

二、以检察机关设立的检察工作室为切入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在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前,检察工作室根据日常巡回检察工作中所掌握的情况,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控告和举报反映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派出干警深入到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工作相对复杂的有关镇街进行深入的调研、摸底,详细掌握当地群众思想状况和社情民意。同时,检察工作室、反渎职侵权、反贪等部门与当地镇街党委、政府共同分析新农村示范镇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并对新农村示范镇建设过程中犯罪多发、易发的环节和重要岗位进行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为有利于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发挥最大监督功效,在全面掌握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工作动态的基础上,制订出监督预案:

(1)把新农村示范镇建设中情况异常复杂、引发矛盾异常激烈,特别容易出现问题的.村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2)把新农村示范镇建设中情况相对复杂、引发矛盾相对激烈,可能出现问题的村列为巡回监督对象;

(3)把能够确保新农村示范镇建设依法有序进行、一般不会出现问题的村列为了解掌握对象。

针对少数村可能出现阻挠新农村示范镇建设中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及聚众闹事妨碍新农村示范镇建设等突发性情况,提出检察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提前制订出相应的应急预案,把各项应对措施做细、做扎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在新农村示范镇建设期间,检察室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同时,也受理村民对新农村示范镇建设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为维护正常的新农村示范镇建设秩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方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新农村示范镇建设过程中以、贪污、贿赂等手段破坏新农村示范镇建设或者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另一方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查明确属被错告、诬告的人员,及时进行澄清,依法维护受诬告、陷害者的民利,同时加强对诬告、陷害者的教育,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联系沟通,为党委的决策提供依据

在服务和保障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工作中,检察机关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和组织部门报告所掌握的有关情况,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把在现场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为有关部门解决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争取最大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工作结束之际,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室要综合分析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当前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撰写出调研报告。全面系统地分析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对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思考:一要确保新农村示范镇建设顺利进行,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二要做好利益分配,公开透明,保障村民权利;三要严格占地补偿分配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四是杜绝利用亲属关系谋取私利,确保分配公平公正;五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工作顺利。

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争取最大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以各镇街成立的检察工作室为平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检察机关要深入基层,才能服务基层,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各镇街成立的检察工作室不仅有利于贴近、服务农民,扎根农村,及时为农民排解矛盾,从根源上解决矛盾,而且可以与镇街各部门配合,做好各项法律宣传工作,协助受理村民的申诉、和举报;协助开展检务公开活动;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服务;协助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协助开展案件和解,化解矛盾纠纷;协助了解反馈检察人员及政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情况。在各镇街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司法、调解、综治等部门的通力配合下,积极开展受理群众举报、接待群众来访、加强法制宣传咨询服务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法律监督服务工作。

(2)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分流上访人员。前文所述,当前村民上访率呈现上升趋势。部分村民的上访事项属于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范围,但其由于不懂法、不信法而去政府办公室上访。这样,一方面占用了部门的资源,另一方面该事项不属于部门的权限,也不利于社会矛盾的解决。所以,笔者认为,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引导上访人员,便于社会矛盾的解决,也使上访村民了解检察机关的职权,正确疏通上访事件。

(3)加强与公安基层派出所的沟通,监督基层派出所的工作。基层派出所是当前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部门,当农民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基层派出所。因此检察机关加强与基层派出所的联系,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派员走访派出所的方式,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调,一方面有利于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另一方面,通过信息互通,及时了解各镇街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状况等。

(4)定期到各镇街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检察机关在各镇街农村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建立法律服务站,组织相关部门的干警,向农民讲解法律问题、解答相关事项,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进而做到提前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同时,部分农村村民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了解相对较少,检察机关可以借此深入群众,大力宣传检察职能职责,增强检务透明度。

(5)与农民建立帮扶关系。检察机关应该深入农村,与农民建立帮扶关系,从而进一步了解农民的心理状态、生活水平、相关诉求。从而使农民接受检察人员,相信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应和各镇街建立帮扶关系,深入到农村,帮助困难农民,进一步了解农民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找到矛盾的症结,对症下药,服务于新农村示范镇建设。

(6)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检察室这个平台,积极开展建设新农村示范镇过程中的预防工作,使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贯穿于新农村示范镇建设的全过程,切实保障新农村示范镇建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为新农村示范镇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实践证明,检察机关派驻各镇街检察室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载体,是加强法律监督、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新举措,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维护和谐、保障民生的新途径,是检察职能向社会延伸、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的新探索。特别是在新农村示范镇建设中,发挥着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重要作用。

检察机关的报告 篇6

适用场景: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经济政策落实监督

内容看点:经济政策执行监督、司法公正保障措施

行文逻辑: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司法改革→严防冤假错案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的情况,是检工作报告的重点之一。

“检工作报告体现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助力护航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思路。”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专兴表示,检察机关要积极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为“三大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要在司法办案中对内资和外资,国企与民企一视同仁,切实保障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法律保护与诉讼权利的平等。

“以‘一带一路’建设为例,要加强我国与沿线相关国家的司法合作,对涉外经济贸易合作、贸易园区交易、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查力度,为‘一带一路’建设沿线相关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更为有效、有序、合理、公平、公开的司法保障。”朱专兴委员说。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建议,人民检察院要研究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模式,并逐渐推广。“检对这方面比较重视,也出台了服务非公经济的相关意见,要得到很好的贯彻必须狠抓落实,我觉得抓手和载体非常重要”。

司法改革要体现以人为本

改革是时代强音。检工作报告中专门介绍了4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以及公益诉讼等8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

全国人大代表、台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李碧影认为,检工作报告体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在李碧影代表看来,去年检察机关的工作呈现3大亮点:一是法律监督积极作为。二是在13个省区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三是检察机关在18个城市试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则认为,司法改革或深或浅触及到利益关系,有的地方改革方案不从实际可行入手,而是照搬照传,没有针对性。

“司法人员是司法改革最后一公里完成的实施者,如果没有司法人员最终在每一个案件中去拧紧每一个螺丝帽和螺栓,司法改革将失去真正本意。”李大进代表建议,应该让检察官等司法人员成为真正的参与者和推进者,让他们担当主角和重任。

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任何一起冤错案件的发生,都会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纠防冤错,始终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纠防冤错在检工作报告中占了不少篇幅。

“要采取各种措施严惩司法腐败!”全国人大代表、中央芭蕾舞团团长冯英建议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治检。

党的xx大以来,“疑罪从无”等司法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此次检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非常重要。”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左定超说。他建议检察机关要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的报告 篇7

适用场景:基层院后勤体制优化、检察系统制度完善

内容看点:基层院后勤改革思路、检察系统制度优化方案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提出改革→制定机制→强化管理→提升素质

据上级检察部门“三大部门”的目标任务和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的综治、卫生、安全等近20项的单项工作,任务多、项目杂,使许多工作都处于疲于应付状态。还有些基层院领导重业务,轻后勤,人员配置素质失衡,造成能者忙忙碌碌,庸者轻简单松,不利于后勤部门自身管理和调动用心性,更与后勤人员应具备的办事高效、保障得力、服务优良的素质要求相悖。三是后勤工作管理服务机制不科学,制度不完备。“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倒金字塔机构配置模式造成管理紊乱、制度空悬、服务缩水,办事凭经验,运作靠习惯、工作失范、无序,随意性大等问题,降低了后勤管理的水平,降低了后勤工作的质量。

总之,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体制上。眼下检察机关的后勤管理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纵向封闭型”,存在着“小而全”的编制模式。在管理方法上,采取的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法;在分配制度上,仍然是“铁饭碗”;在效率上,仍存在低效率等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严重制约和影响检察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发展,进而难以适应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对检察事业的要求。

四、对加强检察机关后勤管理的思考

在深化改革、公正高效、全面加强检察机关业务建设的形势下,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后勤管理,充分发挥和强化后勤部门的“参谋助手、协调枢纽、管理服务、后勤保障”的职能作用,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已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务必从实际出发,以改革体制为重点,以搞好服务保障为基础,以科学管理为手段,用心探索,大胆实践。

(一)改革后勤管理体制

我国近三十年的改革使我们认识到:改革是出路,体制出效益。因此,体现改革是提升后勤管理潜力的重点。一是将检察机关的后勤行政人员从检察官系列中分离开来,建立检察系统“分类管理”下的独立的司法行政官序列,为长期从事后勤工作的人员从根本上另辟独立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就是从体制上使后勤部门能“容”人,能“留”人。二是将“物质”服务保障业务从原办公室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后勤管理部门。如基层院设置计划财务管理科,专门负责对经费、物质保障、后勤管理工作实施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随着实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基建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措施的出台,“科技强检”战略的实施,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入,后勤管理部门的职责也越来越重。基层院设置计划财务装备科,能改变“倒金字塔式”的机构设置中“一对四”的“针鼻”现象,也就是使后勤工作更好地为新时期检察工作带给高效服务保障。三是建立检察后勤职业标准。结合检察业务的特点,构建其后勤职业化规范,应包括职业准入条件(选拔)、职业管理制度(考核、培训、升降、奖惩、工资待遇),职业保障规定和职业奉献精神等。建立检察机关后勤保障系统职业标准与检察官职业化建设是相辅相成的,是检察事业发展对检察后勤保障工作的必然

要求,也是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变革后勤服务机制。现阶段检察机关后勤管理机制构成了“小而全”的封闭格局,已严重滞后于其它行业的改革。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这天,改革检察服务机制,更新服务理念,是提升后勤管理潜力的保证。一是要科学规范后勤工作管理职能,将管理职能与服务职务分开,实行行政管理向科学的经济管理,实现由“办后勤”向“管后勤”的根本转变。二是要健全完善后勤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实现由“封闭后勤”向“开放后勤”的根本转变。三是要建立后勤工作保障体系,将以市场为导向,法制为保障建立起检察后勤保障体系,使经费的预算、分配、支出、物资的采购、供应、资产的管理、干警的医疗、住房、工伤、养老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会计委派制,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公务用车、公务旅行、公务接待改革,执行住房、医疗、通信、就餐、交通等货币化,实现由“行政后勤”向“经济后勤”的根本转变。后勤管理工作要做到卫生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职责具体化、管理法制化、制度人性化、花样品种多样化、就餐快捷方便化,征求意见经常化,资源配置科学化的“十化”要求,以全新的服务理念、先进的服务机制、优良的服务作风,保障新时期检察业务中心的开展。

(三)着力维护人力资源。人才资源是信息时代的第一资源,然而,目前检察后勤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具有宏观思维和现代司法理念、政治过硬、思想敏锐、办事干练、廉洁勤政、甘于奉献”的高检院要求相关甚远。因此,善待干警、培养干警、提高综合素质是提升后勤管理潜力的关键。一是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拘一格的选拔后勤人员,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合理搭配,分工负责。二是要关心爱护后勤人员。后勤工作的特点注定了后勤人员工作时间长、强度大,这本身就是对后勤干警思想、心身和家庭的严竣考验。领导干部要加倍地珍惜和爱护后勤人员,从政治、生活、身体、家庭等方面从优待警,抓好队伍建设,做好“留人”的工作,努力培养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后勤保障人才。三是要提高综合素质。采劝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手段,制定和实施近期和长远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后勤管理队伍的组织潜力、管理潜力、参谋助手、服务保障潜力,努力打造一支“懂经济,会管理,能协调,肯吃苦,洁自身”的复合型后勤管理队伍。四是要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后勤管理工作是属于承上启下、左右互动的工作性质,这就要求每位工作人员认真、仔细、耐心地做好每件事情,在细中求精,精中务实,实中求细,努力

养成稳重、踏实、细致的工作作风,终到达领导满意,大家满意。

(四)构成科学制度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何况检察后勤管理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制度就是路线、方针、政策的体现,也是提升后勤管理潜力的前提。一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后勤管理工作,从战略高度谋划后勤保障的未来发展,横向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向集约型发展;纵向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要结合上级院的战略性构想,制定出本院后勤管理工作的长远规划,为充分发挥后勤保障功能和作用奠定基矗二是建立健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各项规章。在新时期,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部门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规程、考核标准等一系列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长效性的检务保障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进后勤管理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三是要强化制度的落实。制度定得再多,如不抓落实也是一纸空文,后勤管理重要的就是抓制度的落实。这就要求在自我管理、自觉管理的基础上,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要有不抓出成效决不罢休,认“死理”的精神,以致使各项规章制度都落到实处,推动检察事业的整体发展。(五)强化后勤管理责职。一个部门少不了职责,一个机构少不了管理。正确处理“管”与“理”的关系,是提升后勤管理潜力的基矗一是要有大胆管理的意识。后勤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续,大至钱财物管理、安全保卫,小至一张纸、一个信封的使用等。这就要求后勤人员树立常抓不懈的“管理意识”,一在“管”,二在“理”,以制度落实为抓手,实现有效管理。二是要有超前意识。后勤工作太具体,我们不能沉溺在纷杂的具体事务中而迷失方向。这就要求后勤人员每一天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还具有超前意识,有目标、有办法、有特色地去完成每一项工作,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以更成熟地履行岗位职责。三是要有经营理念。市场经济下的后勤管理如没有经营理念,那将是不完备的,这就要求其运用经济规律抓管理。要以小的投入,低的物质消耗,获得大的效益。四是要有节约品质。后勤管理工作更多的是对物的管理,要当好“家”、理好“财”,做好“主人翁”,如没有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那将是不称职的后勤管理者。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护设备公物,节约一切消耗,不浪费、不奢侈、不盲目追求豪华高档、不讲排尝不搞花架子,坚决克服资产管理中“重购置轻处置、重使用轻保养、重占有轻管理”的突出问题,实现“财尽其用,物尽其用”,以现有的条件,大限度地满足检察机关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的需要。五是加强个性修养。后勤管理工作复杂深奥,又易得罪人,还不易出成绩。这就要求广大的后勤干警不断陶冶个人情操,注重个性修养。归纳起来要做到“五要*要”:要勤奋学习,爱岗敬业,不要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要淡泊名利,甘为奉献,不要追逐名利,患得患失;要清正廉明,作风正派,不要阳奉阴违,两面三刀;要细致高效,严守纪律,不要粗疏拖拉,跑风漏气;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不要我行我素,唯我独尊。只有这样的“铺路石”,我们的检察事业才能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轨道上不断前进。

检察机关的报告 篇8

适用场景:涉密单位检查准备、保密制度完善实施

内容看点:涉密单位自查指导、保密流程规范参考

行文逻辑: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制度→检查文件→管理计算机

根据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XX党政机关涉密单位保密检查实施方案》(XX字[20xx]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保密工作实际,近日在全院范围内对照四项检查内容开展了保密自查工作。现将我院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妥善地完成保密工作,消除保密隐患,我院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以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全院干警进行保密工作教育,要求全院上下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同时以身作则,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我院制定了保密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对于涉及国家秘密、要害部门管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管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保密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涉密事件报告查处、责任考核与奖惩等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同时,加强保密教育、宣传,使有关人员了解泄密的危害,设立责任意识。

三、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情况。

认真检查以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方式记载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起草、印发和传送、阅读和管理、清退销毁等环节的保密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了个人留存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的情况。通过检查,未发现违规现象。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了涉密网络建设、防护和保密管理情况,对我院所有计算机逐一进行了检查,对涉密计算机的类型、品牌、硬盘号、使用人、用途等进行了登记,同时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了登记。对文件是否涉密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存储文件。

以后的工作中,我院会继续加强保密工作建设,认真落实相关保密规章制度,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检察机关的报告 篇9

适用场景:国家安全维护工作部署、经济犯罪打击方案制定

内容看点:维护社会稳定举措、打击经济犯罪方法

行文逻辑: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保障经济平稳发展

xxxx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xx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xx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3148人,提起公诉1390933人。

深入开展严打暴恐活动、打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国家安全法,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人民检察院深入部署检察机关保障新疆、西藏长治久安工作。与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加强对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指导。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73792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27人。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的诈骗犯罪,依法办理陈建辉等29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等重大案件。

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督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起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240人。人民检察院对81件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权益。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出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结合办理的校园暴力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起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24219人。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制定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与中国残联共同制定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偏远农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1381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与卫生计生委等共同发布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突出打击暴力伤医犯罪,依法办理广西医科大学“6·16”伤医案等案件。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688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赌博等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

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作出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部署履行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东、中、西、东北地区“四大板块”协调发展,主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调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更加重视在司法办案中对内资与外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注意区分“五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更加重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促进规范金融秩序。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791人,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人民检察院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实刑并收监执行。

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力度。与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完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199人,查处事故所涉职务犯罪823人。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天津市交委原主任武岱等25人立案侦查。深圳滑坡事故发生后,查办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101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组成联合督察组,现场督办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内蒙古、甘肃、宁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6家化工企业和10名责任人提起公诉,查办渎职犯罪4人。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法律咨询、案件通报机制,严肃追究犯罪,及时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等检察建议。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5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40件。

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业创新。坚决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8664人。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提示风险防范重点。慎重处理科技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及收益。

检察机关的报告 篇10

适用场景:基层检察院党务人员培训、司改后岗位调整规划

内容看点:党务干部建设关键问题、司改背景下党建优化路径

行文逻辑:分析问题→明确素能→提出建议

检察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专门力量,是党执政兴国,推进“四个全面”建设的中坚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作用尤为突出。要加强检察机关党组织建设,保证检察机关听党话、跟党走、不变质,就必须强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促进检察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

一、 当前检察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思想波动较大。xxxx年是检察机关司改年,当前的检察系统司改将对现有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党务干部被划为司法行政人员。上海司改方案公布后,党务干部思想波动较大,有检察官职称的专职党务干部不少要求调到办案部门,兼职党务干部也请求不再兼职。分析原因有四,一是按现有设计方案,在相同条件下专职党务干部与检察官序列人员在经济收入上将拉开档次;二是司改后将去行政化,党务干部特别是没有检察官职称的专兼职党务干部普遍认为自我上升空间收到限制,自身与行政机关党务人员在政治待遇上将出现差距;三是司改后检察机关内部晋升、工作装备等资源将进一步向办案一线倾斜,党务干部在检察机关内部地位上将有所下降;四是司改后,各项业绩考核将主要围绕执法办案进行,兼职党务干部认为由于自身从事党务工作占用不少时间、精力,将与同部门检察人员在业绩考核上拉开距离;五是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后,按上海司改方案实行5年过渡期,有检察官职称的专职党务干部怕过渡期后无法进入检察官序列,兼职党务干部担心被调整为专职党务干部。

2.综合能力不足。现有检察机关专职党务干部一部分是从业务部门退出来的资深检察官,一部分是长期从事综合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员,不少是为了落实职级待遇被调整到岗的,兼职党务干部也大都从部门年龄较大的同志中产生,这种情况在基层检察院尤为明显。由于普遍年龄较大,接受新知识能力较弱,加之安排学习机会相对较少,普遍存在懂党务不懂业务,懂业务不熟悉党务的情况,对现代信息技术能熟练掌握的就更少,从事党务工作常常照搬老经验、老方法,遇到新问题、新情况往往束手无策,抓不住工作重点,选不好工作时点,工作流于形式、被动应付。

3.缺乏工作热情。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为了适应精简机构、干部、人员编制10%的需要,不少基层检察院将机关党委这一机构裁撤,党务干部多为兼职,即使是专职党务干部也往往身兼多项其他工作。检察机关事多人少,专兼职党务干部担负着较多的其他工作,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党务干部就自觉不自觉的把精力放在处理其他工作上去,不愿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党务工作。加之,上级院考核中党务工作没有明确的指标任务,地方党组织党务考核与检察工作特点差别较大,很难落到实处且与干警福利待遇未挂钩,导致有的院领导班子对党务工作不是很重视。由于以上原因,使得专兼职党务干部对党务工作提不起兴趣,只满足于完成上级规定的任务,对党务工作方法、制度创新等缺乏热情。

3.履责不够全面。按《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有八项任务,一是宣传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决议;二是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三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四是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五是发现、培养和推荐人才;六是发展新党员;七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八是教育党员和群众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以上八项具体工作,不少基层院党务干部只按照规定的“一会三课”履行了宣传、学习任务,对党员管理、推荐人才、开展监督、思想教育等任务,基本没有履行。

二、 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应具备的素能

1.坚定的政治立场。党务干部在检察系统承担宣传党的方针路线、组织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监督院和所在部门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等任务。党务干部传播的是党和检察机关的正能量,政治立场坚定,讲纪律,守规矩,不信谣、不传谣、不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是党务干部的基本素质。

2.完备的综合素质。作为检察机关的党务工作人员,除了要有较高党务理论修养,熟悉开展党务工作的具体流程,善于把握时间点、掌握工作重点,整合各类内部外部资源,有目的的组织党务活动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检察业务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信息知识、善于总结调研党务工作的得失等能力。检察机关党务干部不懂检察业务,就无法围绕检察中心职能工作发挥党建的应有作用;不懂现代信息知识,就无法与检察机关内部日益增多的年轻检察干警更畅通的开展交流;不具备总结调研能力,就无法创新党务工作方法。工作中只能被动应付工作,照搬老经验,套用老框框。

3.较高的人格魅力。人格魅力是指一个人在性格、气质、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具有的能吸引人的力量。党务干部要开展好党务工作,单纯的靠说教不行,靠行政手段高压更行不通,要让党员群众能自由的表露心声,接受思想教育,党务工作者应具有相当的人格魅力,在日常工作中要靠人格魅力去带动党员群众,在生活学习中要靠人格魅力去影响党员群众,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党务工作,打开工作局面。

三、 加强检察机关党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几点建议

1.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摆上检察工作重要议程。各级检察院党组作为院决策组织,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关注程度,直接影响到党务干部在干警心目中的地位。当前,党建工作已日益成为检察机关建设的核心工作,各级院党组应把党建工作放到全党抓党建的大环境中去研究,放到探索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实践中去部署。第一,各级院党组都需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像重视检察业务工作一样重视党务工作,在人、财、物等资源配置上向党建工作适当倾斜,对党务干部个人成长也应给予适当重视;第二,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选配专兼职党务干部,是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建设的基础,各级检察机关应严格按照习总书记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五好”干部标准选任党务干部。选任过程中切忌将党务职位当作“荣誉”,应切实坚持“五好”标准,将德才兼备、精力旺盛,肯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党员选任到岗。在选举过程中,在遵守《党章》的前提下,院党组应加以监督,切忌将爱搞“团团伙伙”的人选任到岗;第三,要爱护尊重党务干部。在司改过程中,建议在各级检察机关中保留专职党务干部职位。在机关党委成员、党支部成员的配备上,由于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事务繁忙,难以有更多的精力关注党务,并且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兼任党务干部,不利于机关党组织对院及部门遵守、执行相关规定的监督,建议不要过多的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兼任,

2.搞好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检察机关党务干部自身建设除了党务干部自身努力外,当前还需在制度层面做好顶层设计。一是党务干部的责、权,特别是落实工作职责的权力保障问题。当前对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党务工作具体范围,党务工作人员从事党务工作可以拥有哪些保障权利,只能参考《党章》的有关规定,各级检察机关没有具体文件作出明细的规定,导致党务干部成为“万金油”,什么工作都可以干,什么工作也难以推动。如《党章》规定,党组织对党员拥有监督权,实际工作中机关党委专职干部基本不列席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等重要会议,对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领导干部的具体决策行为无从知晓,也无法在决策过程中反映一般党员群众心声。即使通知列席会议也大多是临时到会,没有在事前开展调查研究,难以真正发现问题,起到有效监督作用。对于党务干部提出的监督意见,由于没有刚性制度规定,也难以整改落实。因为对党务干部实施监督缺乏有力度的操作程序,党务干部不愿、也无法对自己的领导实行监督,不能纠正其缺点错误,无法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二是对司改后机关党务干部的定位问题。从已有的上海模式看,各基层院没有将机关党委单列,下步改革如果将机关党委纳入综合管理部,即使有专职党务干部也势必仍将陷入其他工作的“事务堆”,无法安心专注于党务工作,如此笔者认为无法体现党建在检察机关的地位,无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三是对党务工作干部的考核问题。当前对党务干部没有明确的考核体系,党务干部干好干坏难以体现,对业绩突出的党务干部没有表彰,对业绩较差的党务干部没有惩戒,难以调动党务干部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党务干部自身建设的深入长远发展。

3.抓好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当今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检察工作也与时俱进,专兼职党务干部更加需要加强教育培训。按照党务干部应具备的素能要求,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综合素质优秀的复合型人员。现在,笔者建议第一步对近年新选任的专兼职党务干部组织全面培训,第二步对已有的党务干部进行针对性培训,后还应组织后备党务干部开展系统培训,使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建设形成有序的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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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检察机关实习报告常见误区

1 把案件事实当重点写,堆砌法律术语和案情经过,结果既违反保密规定,又看不出实习生真实参与痕迹。
2 大段抒发内心感受,如“深受教育”“倍感光荣”“热血沸腾”,无上下文支撑,像贴膏药。
3 罗列五个案子名称+简单结论,每个就两三行,像贴标签,看不出参与痕迹,更看不出思考痕迹。
4 全文主语是“我院”“检察工作”“法律监督”,个人隐身,像代笔写的机关简报。
5 通篇只报喜不报忧,或轻描淡写写个“略有疏漏”“不够细致”,没场景、没后果、没补救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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