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农户贷款申请流程优化、信用社网点问题整改
内容看点:解决贷款难问题方法、提升农户信贷满意度
行文逻辑:调研走访→分析成因→提出措施→总结展望
近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到我县镇进行调研并召开当地群众座谈会,从座谈会中了解到在信用社难等。联社领导得知这一后,高度重视,对反映存在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走村入户进行走访调研。通过与农户面对面交流、召开客户座谈会、收集意见等形式,充分了解所反映问题的具体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下辖5个行政村,总人口12541人,共有2571户,其中常住人口约为11000人。辖内共有信用社两个网点,分别为信用社和义安分社。当前,面对农户的信贷产品种类主要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凭贷款证即可随借随还)、抵(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迄今为止两个网点共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1576本。目前处于借款状态的抵(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合计136户。处于调查状态中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抵(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共69笔,最迟将于四月底完成调查审核。
随着信用社信贷支农力度的不断加大,全镇贷款覆盖面达到了66.58%,近七成有资金需求的农户都可直接前来信用社办理贷款获得信贷资金。其中义安村86%以上农户在信用社有贷款记录。但在调研中发现,全镇具有偿还能力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主要集中在稳下村和石底河村,共有63户,占比12%,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两个村信用环境差,拖欠贷款形成不良记录的户数多。类似情况在其他村则有26户,占比2.2%。而全镇有贷款需求却不符合条件的有45户,占比4.6%。
二、信贷支持不及时成因
(一)农户对贷款流程不清楚。为降低经营风险,避免信贷资源浪费,在省农村信用社下发的《信贷条例》中,农户贷款需经申请、调查、审查、发放等几个环节。在申请阶段,由于部分农户文化水平不高,对信贷人员告知其须准备的贷款资料不能充分理解,常因遗漏造成多次往返,同时贷款调查和审查都需要一些时间,让农户觉得信用社贷款手续繁杂、程序啰嗦、贷款较难。
(二)销售大户资金需求时效性强与信用社办理贷款需要时间的冲突。由于季节性需要、市场变动等因素,苗木育种户、柑橘种植户、脐橙收购商等销售农户,常常不定时有资金需求,且数额较大、时效性强。但较多这些农户均在资金需求迫切的情况下,才来信用社申请贷款,而我社对于贷款业务的办理均需要按照一定的制度流程,在贷款资料收集、调查、审查等环节上必须花费一定的时间。因此造成销售大户贷款误以为信用社贷款难。
(三)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不符合贷款条件。为防范贷款风险,防止贷款损失,我社在办理贷款业务时,需经过一定的流程对客户进行调查,综合考虑确定该客户是否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偿债能力。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无法满足其借款要求。
(四)有偿还能力的客户因主观偿债能力差影响贷款审批。受不良风气影响,有部分村组整体信用环境差,拖欠本息、骗取贷款现象突出。根据省联社《信贷条例》确立的贷款发放问责制,要求贷款“谁发放,谁收回”。因此,在审批上,针对一些社会风评差的农户,审批较严谨,即使符合贷款要求,但由于资产变现能力差,第二偿债来源不可靠,偿债意愿不强烈,对其是否发放贷款、数额多少都从严控制。
(五)贷款农户自身问题。部分农户在办理贷款申请时,未将真实的家庭情况或是之前为何不具备贷款条件等情况告知信贷调查人员,最后导致贷款办理延误或者无法发放,从而对信用社有一定误解。
(六)贷款规模受到限制。因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近年来,人民银行对我社贷款规模进行了控制,造成贷款规模受限,在遇到贷款规模压缩的情况下,一定程度造成了贷款难的问题。但这类情况,信贷工作人员均会对农户进行解释,并告知贷款规模何时比较宽松可以前来办理。
三、解决措施及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户充分了解信贷流程。一方面,我社已经着手制作各乡镇信用社网点信贷人员的公示牌和贷款业务宣传栏,不久即将设立到各村组,这项工作完成后,农户可以一目了然地知道贷款申请要哪些材料,要找谁,并且不懂之处还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另一方面,随着信用社新信贷系统的上线,届时,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可在任何一个网点柜台提出申请,信贷员会直接联系农户,提供一对一服务。在我社“对外简化、对内优化”的流程化服务下,农户贷款将会变得简单、方便、快捷。
(二)做好灵活授信,促进农户用信多样化。针对销售大户有资金需要才来贷款,但因必要的审批时间延误市场时机的特点,我社将采取灵活授信、多样化用信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农户可以在不需要资金时申请一定的贷款授信额度,待有资金需要时直接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实现“随用随贷”,避免资金周转不灵影响销售,做到未雨绸缪。
(三)增加信贷品种,巧用三方资信。对一些有贷款需求,但条件不足的农户,在保证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发放贷款,目前联社正在研究如浮动抵押等多种信贷产品,帮扶贫穷农户创业。针对本地特色,也开通了便捷的特色信贷产品(如脐橙收购专项贷款);对一些信誉较差的农户,联社“不抛弃、不放弃”,采取以信誉较好的保证人担保借款的方式发放贷款,针对目前“三送”帮扶对象全面覆盖的情况,可以考虑公职人员担保的贷款方式,对这一类农户发放贷款。
(四)加大帮扶力度,繁荣乡镇经济。目前在所有金融机构中,信用社对于农村弱势群体倾心倾力帮扶,逐渐转变信贷思路,加大对贫穷农户贷款“雪中送炭”力度。
长期以来,信用社以扎根基层、服务三农、圆农民致富梦想为己任,是服务城乡群众的金融主力军,是普惠金融的理念主要践行者。随着信用社向现代银行转型的不断深入,我们相信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
适用场景:银行利率检查准备、存贷款业务合规审查
内容看点:利率合规检查方法、合同利率管理要点
行文逻辑:成立领导小组→收集检查依据→开展检查工作
省分行营业部:
我行根据省分行通知精神,积极安排部署,于12月13日-12月1日对我行自1月1日至11月30日以来发生的存贷款业务利率执行情况,逐笔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行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利率检查工作,组织得力人员,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经理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合理安排时间,认真扎实开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利率检查依据
1、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转授权书》的通知
2、关于做好利率管理工作的通知
3、关于进一步做好《存贷款利率监测台帐》填报工作的通知
4、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利率政策的通知
5、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的通知(冀农发银综[]322号)
6、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商业性贷款利率定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农发银综[]17号)
三、检查情况
按照上级行指示精神,我行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1、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我行制定并严格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利率岗位责任制》。
2、存款利率管理情况。
对各项存款的利率执行标准、计结息情况进行了检查,计结息方式正确。
3、贷款利率管理情况。
一是在借款合同中,借贷双方对借款的利率标准、利率调整方式、罚息利率和计结息方式等内容做出了完整具体的约定;二是在借款合同中,我行与客户所做的`有关利率内容的约定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及总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三是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正确计结息,按合同约定调整利率和实行加罚息;
4、同业往来利率管理情况。
对于仅限于结算用途的同业往来资金,存放同业利率无高于人民银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现象。
5、利率监测管理情况。
按上级行要求及时建立了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监测台账及报表,统计上报数据基本准确。
通过自查,我行利率日常管理工作比较扎实,在利率执行过程中没有发现违章违规现象,能很好地按照上级行要求履行自己地职责,为各项工作地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适用场景:政府项目审批前调研、财政资金使用监督
内容看点:开行贷款项目实施情况、贷款资金监管难点
行文逻辑:调研走访→项目审核→资金使用→问题分析→建议提出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4月10日至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同志深入到市开行项目办、巴州区、x县调研全市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以下简称“开行”)项目建设情况,并深入到市人民医院、巴州区二中、巴中市圣泉自来水公司、巴水路、通木垭隧道、黄家沟干道、x县中学、x县人民医院、x县江口花园小区等使用开行贷款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高度重视,开行贷款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自20xx年4月市人民政府与开行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以来,我市认真履约,与开行密切合作,在不断加强和完善机构、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了贷款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管,市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使用开行政策性专项贷款监管领导小组,并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巴中市使用开行政策性专项贷款监督管理办法》等10多个配套文件,市开行项目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监管部门及交通、城市建设两个融资平台认真履职尽责,人员到位,工作得力,推进了全市申请使用开行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一)项目准备比较充分,申贷工作卓有成效。截止20xx年3月,已经市使用开行政策性专项贷款监管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向省开行申报贷款项目30个,申贷资金8.03亿元,省开行已核准项目22个,核准贷款资金5.3962亿元,已到帐4.87亿元。其中:交通建设项目3个,核准金额1.3亿元;城市建设项目9个,核准金额3.xx亿元;教育项目5个,核准金额共计5512万元;卫生项目5个,核准金额共计4950万元。已向开行申报,但未核准项目8个,贷款金额2.28亿元。
(二)重点建设全面推进,部分项目初见成效。开行已核准的22个重点建设项目全面进入施工阶段,已使用资金3.87亿元,占核准资金5.3962亿元的71.72%。巴(中)—乐(坝)路改造项目、巴(中)—水(宁寺)路改造项目(通木垭隧道工程已全线贯通正在做硬化路面等扫尾工作)、市兴圣天燃气公司第二气源管道建设项目、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x县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南江县中学春场坝分校建设项目、市人民医院设备购置项目等6个使用开行核准贷款1.615亿元全部到帐并已使用,项目建设已全面竣工投入使用,已经发挥较好效益。市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巴州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x县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等3个使用开行核准贷款0.28亿元,项目建设大部分已完工,很快将全面投入使用。
(三)诚信意识不断增强,合作关系更加密切。市政府与省开行每年定期两次沟通、交流、协调使用开行贷款方面的情况,市开行项目办和市交通、城市建设两个融资平台经常主动与开行保持联系,增进互信,省开行也主动关心帮助支持项目实施。市专项贷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市开行项目办、融资平台与项目业主也相互支持协调,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做到早算息、早通知、早催收,积极归集贷款利息。通过对项目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集中培训,学习有关使用开行贷款的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增强了项目单位的财经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履约意识。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按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支付了开行贷款利息2806万元。
二、开行贷款使用及其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偿债保障措施未完全落到实处,偿债风险增大。
市政府虽然出台了巴府发[20xx]38号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开行贷款偿债保障机制,对偿还贷款本息作了明确规定,但个别项目业主并未完全落到实处。市工业园、巴州区后坝小区、南江县朝阳新区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未落实市政府和开行关于贷款质押土地出让收益存入“土地收益专户”,并按每亩20万元上划省开行“还本付息归集专户”作为定额还款资金的规定;使用开行贷款的教育、卫生、天燃气、自来水等经营性收费项目业主,未遵守质押合同约定,在与贷款平台签订使用开行贷款协议书后,没有及时到市发行开立专户,有的即使开了专户,也未将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收入(扣除支出部分)存入专户作为还本付息备付金;除通江、南江外,其余市、县区财政未按要求安排偿债保障金和公益性贷款项目的资金利息,也未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
(二)项目建设自筹资金不落实,实施难度增大。
比如:通江县杜家坪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筹1000万元,仅自筹285.5万元;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实施的中杨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筹8000万元(含由市商贸园实施的黄家沟干道20xx万元)至今仍未落实。由于建设项目自筹资金不落实,不但增加了建设项目的实施难度,而且导致项目单位用开行贷款去支付开行利息。
(三)虚拟编制工程量资料,专款挪作它用。
部分项目业主采取由施工单位虚拟编制工程量资料申请开行支付资金,然后再将资金收回存入专户挪作他用,全市共挪用开行贷款1621.67万元,占核准贷款5.3962亿元的3.01%。其中: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20xx年9月曾挪用通江县杜家坪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1131.83万元,用于其它建设项目;x县建设投资公司,20xx年10月曾挪用x县江口花园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236万元,用于其它建设项目;市商贸园管委会挪用253.84万元,其中用于支付贷款利息和利息准备金238万元。
(四)建设项目预算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巴(中)—水(宁寺)路黄家沟段3.4公里道路建设项目,工程预算2159万元,其中开行核准贷款20xx万元,因建设中局部地段反复滑坡,增加青苗、拆迁赔偿,因设计方案变更等因素增加工程费用达540.7万元,加上道路硬化新增预算430.4万元(不含利息),仅此项工程项目就出现资金缺口近1000万元。
(五)少数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闲置背息。
全市使用开行贷款项目闲置贷款资金高达1亿多元,占贷款已到帐资金4.87亿元的20.53%。x县江口花园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0万元已全部到帐,目前仅使用资金1100万元;通江县杜家坪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0万元已全部到帐,但目前仅使用资金1630万元;晏阳初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核准贷款2250万元,已到帐1000万元,但目前仅用资金99万元,工程至今都尚未完全展开。
三、对使用开行贷款及其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项目工作,争取开行更大支持。抓住开行支持巴中发展的机遇,认真总结政策性融资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和开创开发性金融支持巴中发展的新路子,紧紧围绕“争取大政策、建设大交通、培育大产业”的要求,着力在农业产业化、工业发展、旅游经济、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项目规划、论证、储存、报批和开发,进一步加大与开行的合作力度,积极主动争取开行更大的`支持。
(二)落实偿债措施,规避财政金融风险。使用开行贷款从事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已质押的土地出让,必须先取得开行同意,并按质押约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分别存入“土地收益专户”和“还本付息归集专户”;使用开行贷款业主的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收入(扣除支出部分),必须存入省开行指定的贷理行—市农发行的专户;各县区财政预算必须将偿债保障金、公益性贷款项目的利息按使用开行贷款相关规定纳入年初财政预算。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在严格执行省开行和市政府出台的各项资金监管制度基础上,对项目单位使用开行贷款要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监控,一要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履约意识;二要严把贷款资金支付关,从源头上确保专款专用;三要加强贷款资金拨后检查,核实资金开支去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挤占挪用的资金必须归位。同时,要加强对使用开行贷款项目进行审计和监察,对竣工项目要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项目监管,逗硬执行工程招投标。在项目的筛选、论证、评审上,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把项目审批关;建设项目要坚持依法招投标,实施“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五)加快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已核准的贷款建设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不能将贷款长期闲置,力求做到早实施早见效。对预算缺口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尽快落实筹资方案,加快建设进度。对自筹资金无路、实施确有难度、风险又较大的项目,要及时与开行协商,当机立断,予以停建或另作项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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