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养殖场防疫补免实施、动物免疫效果提升方案
内容看点:养殖场防疫整改指南、跨区防疫协作方案
行文逻辑:领导重视→精心布置→统一行动→提高意识→建立机制
根据《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印发<20xx年湖南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湘牧渔发[20xx]17号)和《湘西州水产局关于印发〈20xx年湘西州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州牧渔发[20xx]8号)文件,我局高度重视州局下发的《各县市养殖环节样品监测结果》、《20xx年上半年动物免疫效果集中监测结果的通报》通报情况,反复对照,不断反省,及时补免,采取了切实有力的整改和补救措施:
一、领导重视,及时整改
接到州动物免疫效果监测结果的通报后,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各乡镇动物防疫站站长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动物免疫效果集中监测结果情况不理想,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乡镇做出书面检查及通报批评。各乡镇站立即召集本站及各村动物防疫员开展全面补免工作。
二、精心布置、认真督查
对监测结果中禽流感、猪口蹄疫、牛羊亚i型fmd等抗体较低,没有达到农业部规定合格率的。乡镇,县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作了通报批评,针对通报的问题,认真研究,精心布置,成立补免领导小组、免疫督查组,切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求相关的乡镇一是要认真查找原因,严格按照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进行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对超过免疫保护期的必须加强免疫。二是要切实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集中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特别是免疫工作)落实。三是任何乡、镇、村、个人要有免疫方案计划、记录、总结。四是建立局、乡(镇)村、防疫员、养殖(大)户联系机制,实行层层负责,包干管理。
三、统一行动,全面补免
组织全县防疫员集中统一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免疫补针工作。对在春季免疫工作中漏防的孕幼畜、新增畜禽进行全面补免,做到应免尽免。结合补免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免疫档案,对免疫档案填写中存在的疫苗生产厂家、批号、耳标号不完整,畜主和防疫员不签字等问题认真整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改善疫苗的保管方式,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疫苗。提高疫苗的`有效性,把免疫副反应降到最低点,极大地提高了动物防疫工作水平。
四、提高防疫意识
个别养殖大户防疫意识不高,对动物防疫存在误解,例如有的生猪养殖户因某次的免疫注射暂时影响猪食欲就认为疫苗对猪有影响,在以后的防疫工作中不配合,甚至有的不愿意进行防疫注射;农村散养户免疫意识较为淡漠,部分养殖户甚至认为家禽生病、死亡都在于自己的运气,与防疫无关,等等。
针对养殖户的许多问题,我局做好了以下几方面“软”的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进行宣传《动物防疫法》及防疫的重要性。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对养殖户进行培训。三是参观养殖示范户,从思想上改变落后养殖观念。四是技术、物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帮助,从分调动科学养殖积极性。五是加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度,按照《动物防疫法》对现有的规模场采取摸底调查后限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新建规模场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指导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五、提高防疫员操作技能
个别动物防疫人员对本次动物免疫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少动力,在思想上麻痹、工作上拖沓、不全面;有些人员操作技术不高,如出现注射剂量不足、部位不准,出现“打飞针”的现象,针对防疫员存在的问题,我局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硬”的工作:一是全面提高防疫员的素质和操作技能,召集他们学习防疫操作技能,疫苗的保管和使用方法,使他们能够更好的完成各项防疫工作。二是抓好全面强制免疫,突出抓好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的强制免疫,确保对存栏牲畜100%免疫。三是抓好重点环节。在狠抓强制免疫的同时,严格免疫程序和质量,保证免疫抗体水平达标。四是抓好重点区域。对规模养殖场、重点养殖户集中人力,开展全面补免工作,打好歼灭战。
六、建立协调机制
由于以往不协调、不同步给防疫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我县局积极与沅陵、辰溪、麻阳联系,建立与他们协调、同步机制,争取他们最大的支持,在“两不管”地区、毗邻地区、尤其是交界地区采用谁临近谁防疫、谁先到谁防疫、谁发现病疫谁防疫并通报原则,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狠抓双方市场家禽牲畜及产品交易,防止病疫、染病产品传入、流出,建立平时交流、通报机制平台,有效地防止了病疫、病类制品传入、流出。
通过落实以上的整改措施,全局上下工作的积极性从根本上得到了调动,我县动物防疫工作局面得到了切实的改变,动物防疫效果日益明显。
适用场景:动物检疫执法自查整改、行政执法制度完善
内容看点:执法规范建设参考、动物检疫管理要点
行文逻辑:下发通报→开展自查→检查整顿→完善制度→强化监督
xx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事件发生后,我局立即下发了《关于阜新镇动物检疫中心站伤人致死事件的通报》,要求各地要吸取教训,对全行业的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整顿,要完善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加强学习,树立执法为民观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xx]49号)精神,我局立即组织对本局及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情况
该法由省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实施,系法律授权组织执法,具有法定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20人,都经过执法培训考试,持有农业部颁发的《动物防疫监督员证》,不存在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实行属地管辖,省所不直接办案。不存在越权执法、野蛮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该单位系全额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存在经费自筹自支和财政按比例返还现象。
省所针对阜xx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事件的深刻教训,在原来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又专门召开了各市监督所长会议,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地开展行风建设的思想教育活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各地转变观念,坚决制止乱上路问题。各市按我局和省所的.要求,都进行了认真的落实。据统计,全省动物防疫监督系统共出动3000余人次,对684个屠宰厂,56个检查站,296个消毒站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执法,监督检疫收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清理临时聘用人员、无执法资格人员216人。我局组成4个检查组对4个市8个县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这次大规模的检查,不仅杜绝了乱上路执法问题,而且使广大执法人员提高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
全省共有动物防疫监督所97个,其中省所1个,市所14个,县所82个,全部有执法主体资格。全额拨款53个,占55%;差额拨款25个,占26%;自收自支18个,占19%。全省共有动物防疫监督员1244人,经过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多次培训、考核,由我局审核,报农业部审批。
全省已有4763名具备动物检疫员任职条件的人员通过培训、考核、考试获得了我局颁发的《动物检疫员证》。
全省共有动物检疫站98个,41个为全额事业单位,占41.8%;27个为差额单位,占27.6%;30个为自收自支单位,占30.6%。
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已在全系统取消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行政审批;《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行政审批按要求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办公场所公示,按程序实施;动物检疫实行到场、到点检疫,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省与市所、市与县区所之间都签定了《行风建设承诺书》,明确了各监督所长是本辖区动物防疫监督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省所将行风建设纳入业务工作考核中。铁岭、大连还建立了首问责任制、群众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二、《辽宁省兽医管理条例》执法情况
该《条例》由我局委托辽宁省动物防疫站实施,该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经培训、考试,在全省兽医行政机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兽医监督员,具体实施该条例,没有临时工、合同工执法。
自20xx年以来,全省共处理违法违规检疫事件113起,处理检疫员171人。其中开除21人,停止工作3人,撤销检疫员资格23人,记过6人,降职1人,警告14人,通报批评18人。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兽医执业证》暂停办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执法情况
该法由我局委托辽宁省草原工作站实施,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执法人员均通过了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无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草原法》出台后,我省废止了原《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
由于原《草原法》可操作性不强,执法机构不健全、新《草原法》刚出台等原因,各项执法制度尚在建设和准备之中,执法经费尚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因此无越权执法、乱收费现象及财政按比例返还现象。
四、《种畜禽管理条例》执法情况
该条例由我局委托辽宁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实施,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种畜禽监督员均为本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试后,颁发《种畜禽监督员证》,不存在临时工和合同工执法现象。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了《辽宁省新建种畜禽场审批制度》。
市县种畜禽监督管理部门设专门科室,公示、按程序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不收费。
对种畜禽监督员的执行公务情况实行年检,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内容。
五、《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执法情况
我局委托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实施,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法人员均持有《辽宁省行政执法证》。经常进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按规定公示、按程序发放。
我局将从阜xx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依法行政,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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