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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0(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10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0

第1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0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十)

1.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友人。

3.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4.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5.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6.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7.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 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深进齿轮箱或用找正对孔。

9.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2篇 机械维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前应将维修设备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拆卸的零部件应集中放于一个固定的位置,不得乱丢乱放,不得占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清洗零部件的油盒、油桶不得置放于开关箱柜下面。

3、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注意检查是否有接零接地保护,使用手持照明灯具时,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

4、修理中的起重搬抬作业不适合一人工作必须有人配合,需要多人配合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5、不准在设备的运行当中,试模转动部位或滑动面,及用手指试探镙孔。

6、检修液压,气动系统时,必须停车断电、泻压,绝不可带压拆卸。

7、登高检修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子系安全带。不准上下抛接投递工具或零部件以免失手伤人。

8、试车前应检查电源的接法是否正确,各部手柄、行程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各传动系统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当确认无误时,方可开车运转。

第3篇 工地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下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折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先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1、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2、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4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5篇 机械维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维修车间主任要对维修的安全负总责,并对参加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交待好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工作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吊具,设备的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在开关上挂设“禁止启动,设备维修”警告牌。

6、维修中对于特殊拆卸,必须严格控制,不经领导批准,技术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拆装。

7、维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气装置必须有回火节流器,使用时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接头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保护才能使用,严禁进行带病设备的使用。

10、进入容器工作,工作者与监护人每3分钟联系一次,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者的情况,不得离开。

11、从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维修工作,不能单独一个人去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12、离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维修人员必须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垫等),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遇有猛风、暴雨、雷电时,不能进行室外或高空作业。

14、夜间必须有充分的照明,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15、起重机械的操作者、指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或指挥。

16、任何人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送医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危险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1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设 备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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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的准备

工作前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设备安装、检修施工前,必须学习与工作有关的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多人工作时要明确施工人员和安全负责人,施工人员要明确分工,清楚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整理工作现场。

二、正常操作

(一)机修部分

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严格按设备完好标准施工。

拆卸设备时,应按顺序进行,对拆卸件的相对位置作出标记和记录,并妥善保管。

拆卸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设备加工面如有腐蚀应进行处理,并涂上适当的润滑油脂。

装配时,应先检查零部件与装配有关的外形尺寸和精度等级,必须符合要求后方可装配。

在拆装轴承等淬火机件时,应适用铜棒、铝棒或木棒垫着锤击,不得用大锤直接敲打。

装配轴瓦应符合下列要求:组装轴承时,应加热装配,不得用大锤打入,如果用油加热轴承时,油温不得超过120oc;轴承与轴间或轴肩或轴承座挡肩应靠紧,轴承盖和垫圈必须平整,并均匀地紧贴在轴瓦端面上,如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有间隙,按规定留出。

基础及各紧固螺栓长度合适,满帽后留2~3扣。

10.检查减速箱齿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箱内清洁无杂物,润滑油符合要求;传动齿轮的啮合间隙应符合标准或设备技术文件规定,如果用压铅法检查,铅条的长度不得少于5个齿距;齿长者,应沿齿长方向均匀放置不少于2根铅条;圆柱、圆锥齿轮啮合的接触要求,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少于40% ;用着色法检查传动齿轮的啮合的接触斑点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将颜色涂在小齿轮上,在轻微制动下,用小齿轮驱动大齿轮,使大齿轮转动3-4转;②圆柱齿轮和蜗轮的接触斑点应趋于侧面的中部并接近小端;③可以传动的齿轮两面均应检查;④接触斑点的百分值应符合有关规定。

11.各种联轴节装配后,两个半联轴节连接后端面的间隙和两轴的不同轴度应符合完好标准。

12.检查、维修减速箱时,起吊应平衡,不准碰坏齿轮;拆装时应有专人指挥,检修后运行平稳、无振动,结合面及转动部位应密封严密,符合设备完好标准。

13.检修相互联系的机件时,必须先将相连的机件卡住,使其不能滑动后方可检修。

14.安装链条或齿轮传动机械时,严禁任意转动机械;部件组装或整件组装,必须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机内不得有异物。

15.检修完毕后,应清点工具,防止工具留在机器内。

16.设备试车前要先用手盘动,检查转动是否轻快,有无摩擦和异常现象,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试车,交付使用。认真填写检修纪录,并将拆卸的设备配件撤回,能再使用的入库摆放整齐,不得留在现场,搞好环境卫生方可收工。

(二)高空作业部分

17.严禁在临时的梯子上或不牢固的脚踏板上使用电动或风动作业。凡离地面2m以上进行操作即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不论工种、地点、时间,不论专职或临时,都应执行本操作规程。

18.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是否安全可靠;如不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禁止使用,并拒绝登高作业。

19.高空作业要穿软底鞋,不准穿拖鞋和塑料鞋,以防滑道和摔下;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系在工作点上方结实牢固的物体上,禁止拴在尖锐棱角的物体上。

20.在高空安装物件或其他作业,使用撬棍校正位置时,人须站稳,用力恰当,撬入深度适中,不能用力过猛,以防撬棍滑脱而摔倒,引起高空坠落。

21.在雨天、潮湿、淋漓或冬季冰雪、霜冻环境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工作现场清理干净,以防滑到。

22.登高用梯子必须牢固、稳定可靠,与地面夹角在65o-70o,双脚梯开档不宜太大,两脚需系拉绳。挂牢挂钩,以防滑到伤人,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扶梯,不得使梯脚滑动或梯身摇晃。

23.高空作业应随身携带工具袋,将工具装入袋内,条件限制使用工具袋时,应把工具拴在手腕上,以防落下伤人。不准从高空向地面乱扔工具及杂物,上下传递工具应用吊绳。

24.禁止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在高空作业点下面停留和通过。

25.在高空使用气割电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属或烧渣落下伤人。

26.在厂房高空作业时,特别要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如有威胁工作人员安全的因素,应立即派出或停止作业。

27.遇到6级以上大风和下大雨时,禁止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8.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以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三)胶接胶带接头部分

29.工作前将工具准备齐全,如丁字尺、不锈钢板尺、粉线盒、带色铅笔、刀具、手持软轴砂轮机、大木锤、钢丝刷、碘钨灯、钩刀、油墨石、电吹扇、挑钳、规划、手锤、夹板、木托垫板、吊拉工具等,并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30.将粘结剂、速干剂准备好。

31.软轴砂轮机、电吹扇、碘钨灯等带电工具绝缘必须良好、不能漏电,使用时加设漏电保护器。

32.手锤、大木锤手柄安装要牢固,以防掉头伤人。

33.选择易于放胶带的地点,在接头作业处拆去胶带托辊,并在机架上密排一样厚的木板,使胶带平整。

34.为防止胶带接头偏斜,要在每条胶带的两头标出胶带中心线。

35.划接头剖剥线时,根据确定的街头长度,在胶带接头中心线上交一点,通过此点作中心线的垂直线,所得的垂线即为剖剥得基准线。

36.把胶带两头部位的帆布层和胶层按一定形式剖剥成对称的阶梯,胶带接头长度等于接头各阶梯长度之和,阶梯数为帆布层数减一。台阶长度不少于 200~250mm,接头上表层应为顺基茬。

37.剖剥时要注意正反面,上面胶厚,下面胶薄。剖剥时,一头剥正面,一头剥反面,两头可同时剥;用刀沿基准线斜45o角划破表面胶皮,用钩刀钩起,再用胡桃钳一条条将表面剥去;用同法按接头尺寸线将帆布层剥掉,剥上层时,不能损坏下层,使接头成层层台阶状。

38.接头剥完后,用手持软轴砂轮机将胶带接头表面的胶层打干净,不要损坏线层,找毛面即可,打磨完好用电吹扇吹干净。

39.将合格的胶粘剂、速干剂按规定比例配制胶粘剂,现配现用。在接头上涂刷胶粘剂2遍,待第一遍干后,再涂第二遍。为了缩短固化时间,可采用碘钨灯加温。

40.粘接时对准中心线,将接头搭接在一起,各台阶不得错位;然后用垫锤和木锤把接茬部分密排砸实,锤击时注意由内向外把空气挤出,锤击要均匀,用力要适当;表面接口处应涂一层胶粘剂,保持6h的固化时间,放可拆夹板和拉紧葫芦。

41.工作完毕后,应清点工具,安装托辊,打扫现场,进行试车。

42.填好检查检修记录,一切无问题后方可收工。

43.胶接过程中,接头部分不得进入灰尘和脏物,一定要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以免粘结不牢固。

44.使用的粘接剂刺激性很强,对操作者有直接危害,因此应佩戴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

三、安全注意事项

45.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不准预约、捎口信、电话联络)。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检修,必须设专人监护,还应断电加锁,进入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检修完毕及清理现场完毕,要清点人员和工器具,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46.检修工作中,检修机械零部件接合面时,应将吊起部分垫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47.在移动、翻转抬运物件时,防止挤手压脚,多人一起进行上述工作前,要通知他人,用力均匀一致。

48.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母应接触紧密,接触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也不可连接使用。使用手锤、扁铲、锉刀、刮刀等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操作要领,以免发生事故。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49.现场检修时,上下设备要小心,防止滑倒。

50.严禁用胶带输送机搬运工具及其他物件。

51.检修完毕,各安全防护装置要及时恢复。

52.清洗机件,应用无铅汽油或煤油,清洗地点严禁烟火。废油、破布、棉纱应集中存放在有盖的桶内,不得随意乱扔。

53.起重工作时,应严格执行起吊作业的有关规定;起吊作业完毕,吊孔的安全防护设施立即恢复。

54.高空作业时,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

第7篇 机械维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维修车间主任要对维修的安全负总责,并对参加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交待好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工作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吊具,设备的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在开关上挂设“禁止启动,设备维修”警告牌。

6、维修中对于特殊拆卸,必须严格控制,不经领导批准,技术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拆装。

7、维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气装置必须有回火节流器,使用时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接头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保护才能使用,严禁进行带病设备的使用。

10、进入容器工作,工作者与监护人每3分钟联系一次,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者的情况,不得离开。

11、从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维修工作,不能单独一个人去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12、离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维修人员必须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垫等),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遇有猛风、暴雨、雷电时,不能进行室外或高空作业。

14、夜间必须有充分的照明,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15、起重机械的操作者、指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或指挥。

16、任何人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送医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危险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1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设 备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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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机械维修工

第一节 机 械 修 理

第1条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第2条 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第3条 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第4条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主向上不准有人。

第5条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条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第7条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第8条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第9条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第10条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11条 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抻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第12条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二节 化学热处理

第13条 使用盐溶炉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工具、夹具、工件等入炉必须预热焙干,严禁有水分的物质进入炉内,炉口要加盖。

2. 加盐时必须预热焙干,少量逐步加入。

3. 盐炉内溶盐不得超过容积的3/4,体积较大的工件入炉时应切断电源,防止工件与电极相碰。

4. 翻修或长期停用的盐炉,必须烘干后,才能使用。

5. 盐炉要经常保持通风装置良好,不准把头伸进排气罩内。

6. 溶解硝盐(kno3,nano3)加热温度不准超过550℃,以免引起爆炸和燃烧。硝盐着火必须用干砂覆盖,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7. 硝盐不准与有机物及其他盐类混装。

8. 严禁人体直接接触氰化物和氰化处理过的零件,凡氰化处理所用工夹具及零件等须用硫酸亚铁进行除毒。

第14条 操作电炉时,开关炉门和装卸工件必须切断电源,发现漏电应停止使用。禁止将湿工件送入炉内加热,炉内的氧化铁要经常清理,以防炉丝短路。

第15条 油炉必须有密封盖,当油炉着火时应立即紧闭炉盖。

第16条 淬火油槽应放在离炉1~2米处,要有盖子,工作完毕后应将盖子盖好,淬火油温一般不超过80℃(等温淬火除外)。

第17条 氮化和气体渗碳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认真检查氮化炉和气体渗碳炉及管道等处的密封,严禁漏气。

2. 严防氮化时氨分解的氢自燃,要将炉内废气妥善引出,如发现氮化包内压力突然增高,立即切断电源,将氮化包吊出,尽量加大氨压及流量,把包内危险气体排出。

3. 气体渗碳过程中应将炉内可燃气体引出。

4. 氮化包在处理6~8次后应进行退氮一次,氮化包和渗碳包应经常检查外部氮化及漏气情况。

第18条 工作场所禁止喝水饮食。剧毒品要有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和处理。

第三节 高频热处理

第19条 高频炉运行前必须进行预送。送入高压前必须将移用器调至零点,输入电压不许超过1.35万伏。

第20条 加热前要调整偶合线圈,阳极电流、槽路电流不得超过规范的要求。

第9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1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人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人机器内。

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4、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9、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检修记录。

第10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1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人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人机器内。

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4、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9、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检修记录。

第11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4、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件,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示警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机械。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位对孔。

第12篇 运输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方可工作。

二、一切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迁就使用。

三、一切木把的工具,必须将把安牢,不准用卷边、缺角的大小锤,木把断裂要及时更换。

四、使用大锤前必须看锤把是否牢固可靠,在操作时要查看周围是否有人,无人时再抡,严禁打锤时戴手套。

五、电焊、气割时,操作场地应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乙炔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间距要5米以上,严禁吸烟。

六、严禁用搬子代替手捶使用。

七、使用老虎钳子,手指要离开钳子口,上下活时轻上轻下,拧紧或松动不要过猛,以防碰伤和撞伤。

八、在原煤车间、原煤皮带走廊、原煤给煤机、浮选机、油库使用电焊、气焊时,必须严格兑现洗煤厂烧焊报告中的规定。

九、检修给煤机、运输机等设备时,要做到熟悉设备性能及原理,拆装设备时,要按先拆后装的顺序作业,加热装配时,要注意油温、准备好取件工具,严防伤人,拆卸部件要先检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十、检修完工后,要彻底清理现场地上工具、材料等物品,确认完全清理干净后,汇报调度,方可开车。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0(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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