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5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5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1.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指挥人员
2.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2.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2.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2.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第2篇 桥式吊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的准备
1、使用吊车前,要检查、确认设备的安全保护设施(接地装置、安全罩,行程限位等)完整有效。
2、使用前,必须检查操作盒各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吊绳是否安全可靠,严禁使用有死弯和断丝的绳索起吊重物。
4、起吊重物前,起吊绳索部位的棱角处要采取保护绳扣的措施,使其不被卡断。
5、操作前,要了解熟悉现场环境,吊车停留位置及即将行车起吊位置环境等。
二、操作:
1、起吊重物时要随时发出开车声光信号,以通知周围工作人员警惕注意。
2、起吊重物下面严禁站人、放物,更不准行人通过。
3、起吊大型重物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4、起吊重物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能力。
5、起吊重物时,要严禁斜吊、斜拉重物。
6、起吊前,先进行试吊,将重物吊起离地面100mm左右,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
7、被吊重物不准从人员头顶上通过,只准从通道通过,并时刻观察前进方向有无障碍物,否则要停止操作或及时躲避。
8、重物被吊起行走时,不准离地面过高,防止脱落而造成意外。
9、不允许用吊车长时间吊着重物停留。
10、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涨紧的绳索、吊具等,发现捆绑松动及吊运工具发生异样、异响,必须立即停止吊运,并落地进行处理。
11、起吊重物时不准斜吊,更不准用吊车、吊钩拉重物。
12、较大起重物体起吊时,要有拉绳,防止左右摆动,造成事故。拉绳人员要选择安全位置操作。
13、钩头没有安全档板或在操作时不采取保护绳扣不脱钩的措施,不准使用吊车。
14、吊车的操作盒不准与其它物体相撞,以防按钮开关损坏,发生误动作或意外。
15、吊车工作时,不使用的钩头要移至上部,以防钢丝绳缠绕损坏钢丝绳或钩头。
16、吊车运行时禁止人员在桥架和小车上。
17、禁止在吊车抛投物品。
18、起重机或小车接近极限位置时,必须减速慢行。
19、电源电压降低时,不准开动起重机。
20、导线有裸露漏电、或护罩擦罩不全时不准开动起重机。
21、在吊运较大总成件时,吊车只许用慢档。翻动各大总成件时,应采用两吊钩,两人配合操作应尽量避免用吊车翻动大总成件。
22、操作者必须遵守起重机制造厂家的有关规定。每次操作后要作运行记录。记录运行情况、存在问题。
三、检修:
1、电气控制设备只允许专人进行维护。
2、检修时,若使用手持照明,只允许用36v以下手持照明设备。
3、在桥架上检修时,必须断电,人员在有防护装置的地点安全作业。
4、所有通电设备必须有接地措施。
4、桥架及主要结构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各部件检修方法及检修周期根据厂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6、各部件的润滑和换油周期根据厂家规定执行,如钢丝绳、减速箱等。
7、对发生损坏的部件,要及时修理或更换,使其符合标准,如钢丝绳、制动器等。
8、检修后,桥架上不允许遗留任何杂物。
9、起重设备为特种设备,大修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每次检修要作好记录。
第3篇 起重工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熟悉吊车的的技术特征及起吊指挥信号。
3、 司机开车前,要严格检查吊车各部件是否灵敏可靠,经试车正常后,方可使用。
4、 驾驶室内只准司机一人乘座,且精力集中,密切注视指挥人员的指挥。
5、 吊车动车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随时观察起吊范围内的情况,发现非作业人员入内立即停车。
6、 吊运物件时必先试吊,确认捆绑牢固再正式起吊。
7、 指挥信号不明或视线不清拒绝起吊。
8、 司机应做到起吊稳、运行稳、停车稳、物件放置稳,防止吊件游摆,翻滚。
9、 遇六级大风、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大风时,采取措施将吊车固定牢靠。
10、工作完毕后将吊钩、小车、大车固定到准确位置,所有控制手柄打回零位,关闭电源。
11、下班前认真检查吊车,对存在问题及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起吊运送过程中,所使用的起吊工具如绳扣、工具等意外折断或开焊,造成工件歪斜或掉落伤人。
2、 吊运物件下方5米范围内严禁有人作业或逗留,尽量避免在固定设备上方运送重物,吊运过程中尽量低空作业。
第4篇 铁路吊车司机耙犁机移道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铁路吊车:
1.吊车司机必须熟知本矿铁路运输工序流程、各车站《站管细则》、各站站场情况和准轨铁路信号规程,并熟悉专业基础知识,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严禁非司机开车。
2.应经常检查吊车上的各种安全装置、仪表、钢绳及制动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的铅封。
3.进行作业前,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事先作好准备,严格控制起吊负重及吊车中心距离的限度,不准超力矩起吊重物,也不得仰角超过限度。
4.吊车移动前应鸣笛一长声,表示吊车开动。作业完后未经调度和指挥人员同意,不得任意离开作业地点。
5.行走时,应注意架空电力线、牵引网线和铁路两侧的障碍物。其速度不得超过
6km/h。
6.吊车与电机车连挂时,吊车司机应在固定线、半固定线监督接风管试风。
7.吊车进入掌子面、排土场作业时,司机必须了解线路状态、曲线半径、坡道大小及钢轨正反超高、路基障碍物等后,方可作业。
8.内燃吊车可在25‰的坡道上自行行走,在20‰以下的坡道上可自力进行作业,大于20‰以上坡道作业时必须由单机连挂作业;带挂平板作业其坡度不超过15‰;自力作业距离不超过300米。
9.吊车不得在低于12米的高压线下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经调度或有关领导同意后,采取安全可靠措施,方能作业。
10.吊车作业时,必须配备两名司机,一人操作,一人监控作业现场的人和物的动态及吊车的平衡与起落状态。每一动作开始前,都要先鸣笛示警。
11.吊车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司机应按指示信号进行工作,信号不明应停止作业。12.吊车作业时,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车内;严禁在各部位注油、紧油杯或紧闸带;
严禁吊车同时进行三种以上的动作。
13.吊车在排土场作业时,线路超高不得大于50mm:在坡道上起吊或作业完毕时,若停放在坡道时,应采取止轮措施。
14.两台吊车同时作业时,必须做好呼唤应答。
15.吊重物时,先必须试吊;吊重物旋转前,必须检查旋转闸带,并只能经架脚边旋转;当两边的支持樑加牢时,方可作360度的旋转。作业时,重物或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16.钢绳应均匀地卷在绳筒上,在松绳时,卷筒上的钢绳余量不得少于一圈半。所用钢绳必须按负重要求选择,并是合格的。起吊边角或易剪、切钢绳的物件时,必须垫木垫或胶垫。
17.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时,吊车场所应架设好照明。
18.吊车脱轨时,严禁用扒杆作为支撑吊物自起的方法处理。
19.吊车不得停放在不稳固和不良状态的线路上或岔尖上。
二 移道机
1.司机必须熟悉铁路信号规程,并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安全规程及技术操作技能。
2.进行作业前,司机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事先作好准备,按章操作。
3.作业时不得少于二人(一名司机、一名副司机),并熟知铁路运转信号及作业环境。
4.作业前,应对移道机的水箱、机油、发动机座、风扇皮带、分向离合器及手闸销子等部位进行检查,确信完好,方可开机作业。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移道机不准作业:
5.1夜间排土场无照明;
5.2设备有较大缺陷尚未处理完;
5.3喇叭、照明失效时;
5.4拖运与工作无关的货物和闲杂人员;
5.5移道机没有安全护栏。
6.运行速度要遵守以下规定:
6.1正线上坡运行速度不准超过20km/h;下坡运行速度不准超过15km/h;
6.2在排土场移动线限速3-5km/h;进库限速3km/h以下;
6.3通过道岔、站线、桥梁不得超过10km/h。
7.运行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7.1运行前应先检查牙条、叉子是否提升到适当位置,必须保持一定的高度;
7.2运行中不得随意使用紧急制动,不准熄火;当变换行走方向时,应先停稳,后变换方向并鸣笛开车;
7.3严禁'飞上'、'飞下';
7.4行走时,必须认真瞭望,严格遵守信号规程。
8.移道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8.1在排土场作业前,必须先确认直流电(或其他电源)是否已停,无误后方能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8.2作业时,车上、车下应相互配合好,注意现场附近的作业人员,以免'飞石'伤人;
8.3小铁螺丝拆开一头时,叉子必须全部叉在钢轨上,方能作业。轨梯提升高度应能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8.4换牙条时注意不要碰坏夹板:下牙条时不得压坏枕木;同时牙条上端不能少于两个牙;
8.5在大于4‰以上的坡道上作业时,应采取止轮打掩措施;
8.6独头道作业时,距尽头不得小于5m;
8.7在排土场外股升道时,不得超过两轨面高差200mm。
三 耙犁机
1.司机必须熟悉准轨铁路信号规程,并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维护、信号规程及专业安全规程。
2.在进行作业前,司机必须清楚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并检查好耙犁机各部件。
3.作业中必须注意各部机件的活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处理。
4.作业中必须注意线路下方的障碍物或行人安全,当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立即鸣示停车信号,停止作业。
5.严格执行准轨铁路运转信号规程,并按下列信号进行作业:
二长声前进;一长声停车;三短声后退;两短声减速;四短声作业完毕。
6.司机在顶棚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并站在安全处,与各种高压线的距离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运行中严禁上顶棚。
7.独头道作业时,车钩距线路尽头不得少于lm。
8.经常检查并保持梯子扶手及围栏处于良好状态,发现有断裂现象,应及时处理。
第5篇 电积平台吊车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1 电积平台吊车作业程序
1.1 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清设备运转情况。
1.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前,作业人员检查料斗吊耳、吊具、钢丝绳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后,符合操作要求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1.3开车前必须先打铃再开车,大车行走时应连续打铃。司机应看清行车前方有无障碍物和操作人员,并随时准备停车,保证吊车安全行驶。
1.4设有专人指挥吊车,手势和信号应按统一规定,严禁非吊车司机开车。
1.5大小车要配合好,阴阳极出装时要精心操作,保护隔膜袋、隔膜架、循环管不受损坏。阴、阳极出槽时,不得在空中摆动,垂直起吊约80~90 cm高后,需控吊1~3min后再行走,防止阴、阳极液滴落到阳极导电梁或阴极室。始极片处理、电*烫洗离开酸槽、水槽或烫洗槽后,要求控吊1~3min。
1.6处理始极片操作中,每吊规定不允许超过50片,电解铝烫洗时每摞规定不超过40片。
1.7吊车司机每天对吊车做全面细致点检,并按要求每半年对减速箱、大小车轮换油一次,电葫芦、减速机三个月清洗换油一次。加油时严禁润滑油滴漏。
1.8吊车司机应经常检查抱闸的灵活性,运行时要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发现异常响声、振动或其他不正常现象要立即停车检查,禁止吊车带病作业。
1.9物件必须在垂直状态吊起或落下,不得歪拉斜吊或吊固定物,不许超负荷起吊。
1.10工作完毕离开驾驶室时,要拉断电源总开关。
1.11保持吊车卫生清洁,做好原始记录。
第6篇 电积平台吊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2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班前“五项准入”及班中、离岗安全确认。
1.3熟练掌握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按规作业。
1.4执行设备操作及维护规程,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要进行劝阻和制止。
1.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岗位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
1.7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
1.8发现岗位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并妥善处理。
1.9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1.10执行安全工作安排,接受公司、厂、车间安全检查。
1.11做好各项记录,记录清晰、真实。
2.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应对措施
2.1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火灾。
2.2应对措施
2.2.1物体打击
2.2.1.1上下吊车随时观察周围环境,防止高处物体坠落伤害。
2.2.1.2吊车上使用或传递的物件要握紧拿牢,不得在吊车上抛扔物件。
2.2.2高空坠落
2.2.2.1上下楼梯时,在指定的位置停车后抓紧安全护栏缓步上下,禁止从槽面、护栏等处下车。
2.2.2.2在吊车平台出装口边缘过道来回行走时,确认吊车停止后方可行走,手抓紧外侧防护栏杆,注意脚下打滑,防止滑倒跌落;禁止在二楼电解槽面以外(即洗板槽上方及阴极作业场上方)和吊车行走过程中在出装口边缘过道来回跨越和行走;禁止将身体部位伸出吊车护栏外侧。
2.2.2.3吊车上配备应急绳索,且要悬挂牢固。遇到突发事件使用应急绳索时,要绑捆结实,沉着冷静、缓慢着地。
2.2.3触电
2.2.3.1吊车配电箱绝缘良好,外壳接地可靠,无裸露的带电部分,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2.3.2禁止用湿手或戴湿手套触摸电器开关。
2.2.3.3停送电时,右手单手侧身拉合开关。作业完成后,切断吊车总电源。
2.2.4火灾
2.2.4.1吊车上配备足够数量有效灭火器材。所配备灭火器材要随时擦拭保养并检查,发现过期或陈旧更新。
2.2.4.2吊车上驾驶室不得存放遗留棉纱、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
2.2.4.3遇到初期火情扑救。火情较大无法控制时,要使用应急绳索逃离,并向班长、调度室等人员汇报,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3.岗位操作中禁止的行为及安全注意事项
3.1禁止班前、班中饮酒。
3.2岗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长发放入工作帽内),妥善保管、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3专人指吊,持证上岗。
3.4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3.5禁止湿手或戴湿手套动用各类电气设施。
3.6禁止触摸、擦拭或跨越设备运转部位。
3.7吊车作业过程中禁止检修;停车检修时,听从检修人员指挥,做好一切配合工作。
3.8吊车运行方向轨道上或检修平台上有人时,禁止开动吊车。
3.9禁止起重机各工作部件故障运行,执行起重作业操作规程。
3.10禁止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故障停车时,要在吊物下方地面设置警戒区域并疏散周围人员。
3.11吊物在垂直状态下起吊或落下,吊物重量要在规定负荷内,吊物重量不明时禁止起吊。
3.12学徒工在未取证前,由师傅监护操作,禁止单独作业。
3.13吊车作业过程中,禁止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
3.14在安全通道内行走,安全通道禁止堆放物料和其它物品。
4.岗位出现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及报告程序
4.1遇到初期火情扑救,火情较大无法控制事件时使用应急绳索,要绑捆结实,沉着冷静、缓慢着地,并向班组长、中控室汇报,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4.2发生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火情等事故时,要控制好事故现场迅速通知班组长、中控室,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5.岗位主要的工艺技术参数或标准
5.1 3+3吊车卷扬最大起重量:6 t
5.2 8+8吊车卷扬最大起重量:16t
第7篇 车间龙门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吊车工应了解或掌握龙门吊车的性能。
2、 开车前,吊车工就应检查吊车及轨道的各部位零件有无不正常现象,螺丝有无松动等。
3、铁轨上有无其它物品影响吊车行走,如有及时清理。
4、检查各减速机油箱的油位是否正常,各加油部位是否有油。
5、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6、检查起吊的钢丝绳是否有毛刺及断股等。
7、起吊重物不允许超过限定起重量,吊车的钢丝绳应垂直吊起重物,而不应倾斜一定角度。
8、起吊重物及小车行走时,车速不应过快,应缓慢运行,而且起吊的重物不应在设备及人头上行走。
9、露天吊车雷雨天停止工作
第8篇 各种吊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①起吊前必须检查个支点、吊点、三角架底角连固点是否平稳、牢固、可靠。吊车停放位置要适当,土质松软地区应采取措施,防止下沉和倾斜。
②所吊器材重量,不许超过设备标定负荷。自制的机具使用前,应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其负荷能力。
③吊装器材时,严禁有人在吊臂下停留和行走。如要改变器材搁置方向,必须待器材拉近地面和车厢时再行用人慢慢转动。
④严禁利用吊车拖拉物件或车辆,或直接吊起被泥土埋设重量大小不明的物价,如吊装不明重量物件时,应试吊可靠后再起吊。
⑤吊装有锐利、棱角、易滑物件时,必须加上保护绳索,一次吊装多件时应妥善处理后再行吊装。吊装物件应找好重心,垂直起吊,不许斜吊。
⑥严禁乘坐吊装物品之上,用人体找平衡。吊装物品挂起其他物件时,应停车落下取下挂物,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⑦吊装物件时,应有专人指挥,明确信号,精神集中,密切配合。
⑧管道工程、吊装大型管块和铺管时,沟上沟下工作人员必须精神集中,注意吊车动向,随时离开起重臂下,吊装机具禁止急剧起降。
⑨在架空电力线附近进行起重工作时,起重机具和被吊物件与电力线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
电压
1千伏以下
6—10千伏
35—110千伏
220千伏以上
距离(米)
1.5
2
4
6
第9篇 电积平台吊车岗位设备操作维护规程
电积平台吊车岗位设备包括:(8+8)t双梁桥式吊
1、(8+8)t双梁桥式吊
1.1设备用途
主要用于电解铝的出槽、电积阳极板的更换和零星吊装工作。
1.2技术性能
表1 (8+8)t双梁桥式吊技术性能
设备名称 | (8+8)t双梁桥式吊 | 编号 | |
规格型号 | q=(8+8)t,l=22.5m | 数量 | 3 |
单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 |||
1 | 起升高度 | 12m | |
2 | 跨度 | 22.5m | |
3 | 大车运行速度 | 4.71-47.1m/min | |
4 | 起重量 | (8+8)t | |
5 | 起升速度 | 0.83-8.32m/min | |
6 | 小车运行速度 | 0.3-3.14m/min | |
7 | 缓冲器行程 | 150mm | |
8 | 工作制度 | a6 | |
9 | 钢丝绳型号 | 6×37-15-1851-光-右交 |
1.3设备构造简介及工作原理
1.3.1构造简介:双梁、绝缘双钩桥式起重机,电器控制为变频控制。
1.3.2工作原理:以间歇作业方式对物料进行起升、下降和水平移动的搬运机械。
1.4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4.1许可使用条件
(1)凡被吊的物体符合电动桥式起重机的工作性能及规格时方可运转。
(2)设备在新安装和大、中修后,必须经过验收方验收后方可运转。
1.4.2操作方法与步骤
(1)熟悉起重机的用途,装配及操作方法,起重能力及保养的规则,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2)起重机开始操作前,必须在总电源切断的情况下进行检查和调整,在起重机上不遗留任何工具和物品,操作室通向梯台的门,桥架上的门必须关闭。
(3)在总电源关闭前,操作者必须确定所有控制器是否处在零位上,确定在起重机的线路上及起重机的桥架上没有任何人员,只有在进行上述检查后,方可送电。
(4)起重机在每次开动以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如运货道上有人不让开,而起重机的吊货也不能绕道通过时,必须停车。
(5)起重机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
(6)在操作时应使运输中的货物很少摇摆,如货物摇摆时,必须将起重机送往货物摇摆的一方来稳吊。
(7)吊起货物时必须在垂直位置,不允许利用移动大车或小车来拖动货物或歪拉斜吊。
(8)起重机及小车必须以最慢的速度,在不冲挡架的条件下,逐步靠近边缘位置。
(9)起重机在正常操作时,禁止使用限位开关动作来停电。
(10)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步开动,在机械完全停止运转前,禁止将控制器从顺转位置直接反逆转位置来进行制动,但在用作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11)防止起重机在同一跨度内与另一台起重机相撞,仅在事故发生后允许用一台起重机来移动另一台起重机,但均需无负荷,并用最低速度。
(12)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电源开关必须断开,所有的控制器应处于零位上。
(13)当起重机吊起重物或放下钩头时,吊车工严禁离开起重机。
(14)吊车在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吊车工在点检记录的点检记事一栏中要做好详细记录,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立即汇报中控室。
(15)当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吊车工必须将起重机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到至少离地面2m以上的位置,控制器回到零位,并断开电源开关。
(16)吊车工在离开起重机时,应使其处于制动状态。
1.4.1允许使用条件:
1.4.1.1被吊物体符合桥式起重机技术性能和规程。
1.4.1.2在大、中、小修后,经验收合格。
1.4.1.3本体设备附属设备完好。
1.4.2操作程序和方法:
1.4.2.1进行设备运转前检查,详见维护规程。
1.4.2.2确认无异常后,按总电源启动按钮送电。
1.4.2.3按主控制器台面扳动操作手柄,控制机构的运行。
1.4.2.4进行空载试车,并做设备运转中检查,详见维护规程。
1.4.2.5经试车检查确认无异常后,进行负荷工作。
1.4.3开、停车条件:
1.4.3.1停车条件
(1)起重机使用完毕后,必须将车停在指定位置。
(2)将吊钩升至距地面2m的位置。
(3)吊钩没有挂物体。
(4)所有控制手柄扳到零位。
(5)按停车按钮。
1.4.3.2开车条件
(1)轨道及桥架上无人检查、检修。
(2)操作手柄均在零位。
(3)按点检表内容进行点检,确认无问题并做好记录。
(4)关闭吊车各门。
(5)发出开车信号。
1.4.4安全注意事项:
1.4.4.1吊车工必须熟悉起重机构造和操作方法,掌握技术性能及保养规则,严格执行本规程。
1.4.4.2吊车工必须听从专职人员或指吊人员指挥。
1.4.4.3吊车工有权不执行错误及违章操作信号,但必须听从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
1.4.4.4在起升和运送物件时,必须保证吊绳的垂直状态,严防物件在空中大幅度摇摆,出现摇摆时,应立即采用“稳钩”法使物件平稳。
1.4.4.5除非为了防止发生事故需紧急停车外,严禁“反车”制动。
1.4.4.6在起升物件时,要密切注意指挥人员的信号,在绳扣绷紧前,应逐渐起钩,待捆绑牢靠,指挥人员离开后方可起吊,当重物接近地面时,亦应慢速落钩,以防物件倾倒。
1.4.5常见故障和处理方法:
表2常见故障和处理方法
序号 | 零部件 | 故障情况 | 故障原因 | 措施 |
1 | 吊钩 | 尾部疲劳裂缝 吊钩表面上有裂缝和破裂 钩头危险断面的磨损超过其高度的10% | 吊钩断裂 吊钩损坏 吊钩损坏 | 停止使用 停止使用 停止使用 |
2 | 滑轮 | 滑轮槽不均匀磨损 滑轮轴磨损 滑轮不转动 | 钢丝绳损坏得快 轴损坏 滑轮轴、钢丝绳磨损 | 在不均匀磨损超过3mm时停止使用滑轮 检查润滑情况,有无润滑油 轴是否擦伤及轴承状况 |
3 | 卷筒 | 卷筒上有裂缝 | 卷筒损坏 | 更换 |
4 | 制动器 | 不能制动(对运行机构来说小车或大车断电后滑行距离较大) 不能打开 | 一般原因:a、杠杆系统中的活动关节被卡住。b、润滑油滴在制动轮的制动面上。c、制动闸皮过度磨损。 一般原因:a、制动带粘在有污垢的制动轮上。b、活动关节卡住。c、弹簧张力过大。 2、油液使用不当。 3、叶轮卡住。 | a、用油润滑活动关节。b、更换制动闸皮,调整锁紧螺母。c、处理不了的汇报中控室。 a、消除卡住现象。b、调整弹簧。c、处理不了的汇报中控室。 |
3 | 齿轮 | 1、齿轮损坏。 2、齿轮磨损。 3、轮辐、轮缘和轮壳上有裂缝。 4、键损坏和齿轮在轴上跳动。 | 1在工作时跳动,端面机构损坏。 2、在开动和制动跳动。 3、齿轮损坏。 4、键断。 | 汇报中控室。 |
4 | 联轴器 | 1、在半联轴器体内有裂缝。 2、连接螺栓孔磨损。 3、齿型联轴器磨损。 4、键槽磨损。 | 1、损坏联轴器。 2、在开动机构时跳动切断螺栓。 3、齿磨坏,重物迅速落下。 4、键落下,重物迅速落下。 | 汇报中控室。 |
5 | 轴 | 1、裂缝。 2、轴的弯曲超过0.5mm/m。 | 1、损坏轴。 2、由于疲劳而损坏轴颈。 | 汇报中控室。 |
6 | 车轮 | 运行不平稳及发生歪斜 | 1、车轮轮缘过度磨损。 2、由于不均匀的磨损,车轮的直径具有很大差异。 3、起重机钢轨不平直。 | 汇报中控室。 |
7 | 减速机 | 1、外壳特别是在安装轴承的地方发热。 2、润滑油沿着封面流出。 3、减速机震动。 | 1、轴承发生故障。轴颈卡住,齿轮迅速磨损,齿轮及轴承内缺乏润滑油。 | 1、更换油,检查啮合情况和轴承情况。 2、处理不了的汇报中控室。 |
8 | 滚动轴承 | 轴承产生高热。 声音大。 | 1、缺润滑油。 2、轴承中有污垢。 1、安装不良而使轴承部件卡住。 2、轴承的零件发生损坏和磨损。 | 1、加润滑油。 2、清洗轴承,加新润滑脂。 3、汇报中控室。 |
1.5设备维护规程
1.5.1设备操作前检查
1.5.1.1润滑部分
(1)检查大、小车和卷扬减速机润滑油是否达到油标(检测油位用)上、下刻度之间或达到油位指示孔。
(2)检查卷扬钢丝绳及各部抱闸是否良好。
(3)检查各润滑部位有无漏油。
1.5.1.2机体部分
(1)检查钢丝绳是否能继续可靠使用。
(2)检查卷筒及滑轮沟槽表面轮缘及凸缘是否完整。
(3)检查大、小车轮有无裂缝,轮缘及车轮踏面有无严重磨损现象。
(4)检查桥架。
(5)检查大、小车轨道有无松动,焊缝是否完好。
(6)检查各齿轮联轴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7)检查各传动机构的电动机、减速机、轴承箱、抱闸的地脚螺栓紧固情况。
1.5.1.3其它部分
(1)检查制动器各传动杠杆能否灵敏动作,各杠杆之间连接孔及轴销是否有较大磨损,闸瓦是否很好地贴合在制动轮上,闸瓦材料(闸皮)是否磨损(衬料磨损超过40%时应更换)闸轮表面有无退火现象和划伤。
(2)检查大、小车缓冲器是否使用可靠。
(3)检查吊车频闪灯及照明灯的完好情况。
(4)检查吊车配电柜内空调运行情况。
1.5.2设备运转中检查
1.5.2.1各部轴承及电机温度不应超过60℃。
1.5.2.2个传动机构电机、减速机、齿接手、制动器和轴承在运转中无强烈噪音和撞击声。
1.5.2.3各部限位灵敏可靠。
1.5.3设备日常维护和调整
1.5.3.1抱闸的调整
(1)制动力矩的调整,调整固定螺杆、旋动螺母压缩主弹簧或放长主弹簧到合适力矩。
(2)两片闸瓦间隙,调整螺杆即可达到目的,闸瓦与制动轮之间间隙应调整在0.6-1mm内。
1.5.4设备润滑
序号 | 部件名称 | 润滑油型号、规格 | 润滑周期 |
1 | 滚动轴承 | zl-1 zl-2锂基脂 zl-3 | 3个月换油一次,加油量不得超过轴承体的2/3 |
2 | 减速机 | 150#工业齿轮油 | 使用初期2个月换油1次,使用后每6个月换油1次 |
3 | 齿轮联轴器 | zl-1 zl-2锂基脂 zl-3 | 1个月加油1次,加油时用油枪压入到漏出为止 |
4 | 钢丝绳 | 钢丝绳麻本心脂 | 30天涂抹一次润滑脂 |
5 | 卷筒 内龄盘 | zl-2锂基脂 | 大修时涂抹加满。 |
1.5.5设备点检
1.5.5.1点检标准
表3点检标准
序号 | 名称 | 检查项目 | 检查方法 | 判定标准 |
1 | 轴承 | 安装状态 声音 温度 振动 油量 | 目视 耳听 测温仪 手触 目视 | 不振动 无异音 ≤60℃ 无异常振动 规定量(详见润滑标准) |
2 | 减速机 | 安装状态 损伤 声音 温度 振动 油量 油质 密封 | 目视 目视 耳听 测温仪 手触 目视 目视 目视 | 不振动 无裂纹及明显损伤 无异音 ≤60℃ 无明显振动 规定量(液位指示器) 不乳化、不脏 不漏油 |
3 | 联轴器 | 中心摆动 本体安装状态 螺栓安装状态 本体磨损 | 钢板尺 目视 耳听 目视 | 不明显摆动 不松动 不松动 无断裂、无明显磨损 |
4 | 轴封 | 压盖拧紧状况 温度 漏油 | 目视 测温仪 目视 | 不拧紧,有过盈量 ≤60℃ 无明显泄漏 |
5 | 制动器 | 拉杆 联轴销 内衬磨损 推力器 | 手动 手动 目视 目视 | 无松动及摇动 运动灵活 无明显磨损 无漏油 |
6 | 齿轮联轴器 | 保护罩 | 声音 目视 | 无异音 不变形、破损 |
7 | 卷筒 | 绳槽 压板 端盖 | 目视 手动 手动 | 无明显磨损 无松动 无间隙 |
8 | 钢丝绳 | 磨损 润滑 断丝 | 卡尺 目视 目视 | 无明显磨损 参见润滑标准 6倍绳径长断丝20丝/股,断丝30丝/6股 |
9 | 滑轮组 | 滑轮 保护罩 | 目视 目视 | 运转顺利,无裂纹及破损 间隙合适,焊缝无开裂 |
10 | 钢轨 | 接头 安全撞块 磨损 扫轨器 | 手动 手动 目视 目视 | 无松动及脱落 无松动及脱落 无明显破损(磨损全高、原宽度的10%以下 无变形、破裂 |
1.5.5.2点检内容
表4点检内容
序号 | 点检项目 | 点检内容 | 备注 |
1 | 减速机 | 运行声音 地脚螺栓、振动及温升 | 1次/班 |
2 | 制动器 | 制动器磨损 闸皮磨损 推动器工作情况 | 1次/班 |
3 | 减速机 | 各减速机地脚螺栓紧固 运行声音及润滑 设备卫生情况 | 1次/班 |
4 | 电器设施 | 外观完整性检查 各处限位完好 | 1次/班 |
5 | 钢轨 | 轨道接头 安全撞块 轨道磨损 螺栓紧固情况 扫轨器 | 1次/周 |
6 | 钢丝绳 | 磨损情况 钢丝情况 | 1次/班 |
7 | 滑轮及滑轮保护罩 | 磨损及润滑情况 运行声音 保护罩磨损及焊缝 | 1次/班 |
8 | 卷筒 | 绳槽磨损情况 钢丝绳压板情况 | 1次/班 |
9 | 联轴器 | 运行声音及振动 | 1次/班 |
1.5.5.3点检方法
点检人员通过仪器仪表、点检工具、五感对设备进行短时间的外观检查:如振动、发热、松动、异音、异味、损伤、腐蚀、泄露等。
1.5.5.4点检要求
点检人员在交接班及班中对设备进行全面点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立即汇报中控室,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10篇 吊车起重安装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操作者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使用操作证上岗作业,按《设备管理规定》中岗前安全教育、三好、四会、五项纪律的培训及考核,方可上岗作业。
2.吊车人员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酒后禁止吊运工作。
3.操作前对吊车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各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制动器应灵验可靠。
4.起重安装前检查大车、小车及路轨周围,确认无人及无障碍物时才可闭合主电源。电源电压应在330v以上。 5.当吊物起升后,一般以高出地面最高障碍物0.5米为宜,吊物从安全通道吊运,禁止从人头或设备上面通过。
6.吊车正常运转过程中不得使用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及反接制动停车。
7.吊车在起吊重物时,钢索用渐进的方式拉紧。
8.吊车严禁吊挂的荷重超过额定工作负荷,在悬吊物上进行焊接操作。
9.吊车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故障,应放下所吊物件,拉下闸刀开关,报告领导组织检修;不得在运行中进行维修。
10.严禁司机操纵起重机与同跨起重机碰撞,同一轨道各起重机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11.上下班前后,必须做好相关点检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清洁完整。
第11篇 履带式吊车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吊车工作时应置于坚硬水平地面。
2、开始工作前必须检查仪表、水、油、制动、保险等是否完好,并须经过试运转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工作。
3、作业中禁止在斜坡地带着重物回转臂杆,在满负荷时禁止同时进行操作两种动作,更不得行走或升降臂杆。
4、吊车头尾回转范围一米以内应无障碍物,大件重物的起吊角度应大于75°。
5、行驶时回转盘、动臂杆、吊钩都应制动。
6、散装物件应检查其是否绑扎牢固,货物超重时不能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能起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能起吊,雷雨、强风天气不能起吊,指挥吊车信号不明了不能起吊。
7、吊物上不能站人,吊机工作范围内不得站人。
8、吊物边沿锋利无保护措施时不能起吊。
9、钢丝绳应符合规定,按规定进行润滑,并每隔15天要清扫涂油一次。
10、工作后应检查、清扫设备,作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种操作手柄置于空挡位置,锁闭门窗,做到整齐、清洁、安全,冬季气温过低时应放尽冷却水。
第12篇 吊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和矿规矿法。
2、出车前应严格检查起重部位的可靠性,钢丝绳、吊杆是否有损伤,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并灵敏可靠,严禁带病运行。
3、吊车在行驶中,严禁在斜坡上横向运行,起吊货物前,应选择好作业地点,在松软地面作业时,必须将地面垫牢、压实,使车身固定平稳支撑牢固,严禁无支撑作业。
4、起吊作业时,司机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应鸣笛,不清楚时停止作业。
5、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在低压线下作业应保持规定距离。
6、起吊时,严禁超载使用,如用两台吊车同时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车允许起重量总和的百分之七十五。
7、严禁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休息,夜间作业时要有充足的照明,除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严禁乘人。
8、大风天气不能吊装面积大、重量轻的物件。
9、作业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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