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普工安全操作规程矿山
矿山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在室内推车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注意小车把手挤手伤人,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3、清理楼地面时,清理出垃圾杂物等,不得由窗口、阳台、井道随意想抛掷。
4、井架吊篮提升或下降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如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才能进入电篮工作。
5、在清理窗框、梁底混凝土面的作业中悬空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带,做好隔离措施,防止垃圾或工具坠落伤人。
第2篇 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交底内容: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要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不得小于2米,下坡不得小于10米。
5、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6、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7、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归档,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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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劳务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为了规范劳务普工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控制和预防工伤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总结工程施工、生产经验编写而成。
3.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4.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5.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7.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种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设备等。
8.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
9.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0.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11.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12.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前,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
13.挖、扩桩孔、挖槽(坑)、水中筑围堰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戴安全帽、佩戴安全绳、穿救生衣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
14.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15.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16.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7.施工现场的井、洞、池、沟、槽、坑、作业点、道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如防护栏或防护蓖等。白天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18.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9.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0.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
21.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22.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23.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二、安全操作规定
(一)挖土、回填土作业
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2.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具体位置,按要求坑探。地下构筑物件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
3.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作业时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4.挖土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距离电力、通讯电缆2米范围内,距离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米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5.挖槽(坑)时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支撑和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除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挖土过程中发现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液体和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7.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1m以外堆物高度不得超过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爬梯两侧挂密目安全网。
8.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9.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外锤人侧面,用长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0.人工挖槽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0.1.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运土容器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10.2.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业。
10.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作业人员上下沟槽,必须走上下坡道、安全梯。上下坡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米。不得直接从槽、坑、沟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
10.4.槽上堆土应距槽边1米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
10.5.槽深大于2.5米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2米,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0.5 米。
10.6.下沟槽(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0.7.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在槽内休息。
11.配合挖土机械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或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人工回填土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撤把倒土。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
15.人工夯土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响应,动作一致,用力均匀。
16.使用蛙式夯前,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活动闸箱、单向开关,检查线缆绝缘、接线质量、夯机开关可靠性。手把应缠裹绝缘胶布或绝缘胶管,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7.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绝缘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橡套电缆。橡套电缆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在夯机运行时砸线、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人工抬、移蛙式夯前,必须切断电源。
18.作业后夯机必须切断电源,盘好橡套电缆,放库存放或盖好苫布。
19.回填沟槽(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20.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时,停止筛灰。
21.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二)人工挖、扩桩孔作业
1.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dsj01-502-92《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
2.严格执行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和监护制度。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下孔作业前,应采用有害气体检测器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内作业连续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下班前、完工后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4.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机具,钻孔和挖扩桩孔等用电机械、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要求,并有防坠落措施。
5.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深度超过5m、出现塌孔、地下水、黑土层、深色土、有害气体等异常情况,要进行强制通风,并向孔内输送鲜空气或氧气。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6.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子,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7.机械钻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8.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采用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作业方式。
9.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10.挖出的土方,应随时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
11.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12.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3.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置,并向上级报告。
(三)人工拆除、砍伐作业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进行拆除作业。
2.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两人作业时,应互相呼应、协调配合。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源、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必须用支撑。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7.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
8.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楼层施工垃圾、散碎废料顺槽溜下,否则应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随意抛掷。
9.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拆除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到指定地点。
10.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11.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12.拆除旧路面、现浇混凝土墙、板、路,砌体等坚固构筑物应遵守下列规定:
12.1.用风镐拆除时,送风管的联结应牢固,站立平稳,握牢风镐。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12.2.用大锤、钎子拆除时,大锤必须安装牢固,钎子头上不得有飞刺。操作时,扶钎人应使用夹具,打锤人不得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拆下的碎块应及时清除。
13砍伐树木作业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13.1.检查现场环境、观察风向,排除地面和空中的危险物。
13.2.根据环境及风向选择树木倾倒方向,不得倒向墙、桥、梁栏杆、房屋等构筑物。
13.3.应确定作业区域,设专人警戒和疏导交通。
13.4.应检查工具和控制缆绳,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14.砍伐树木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4.1.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
14.2.高处伐树枝时必须系安全带。
14.3.应先砍树枝、后伐树干。
14.4.必须将控制缆绳拴牢拉住后方可锯、砍树干,树木倾倒区域内不得有人。
14.5.锯口必须与倾倒方向相反。
14.6.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待道路上的杂物清理完后,方可解除警戒,开放交通。
(四)人工装卸、搬运作业
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支搭牢固,桥面宽度应比小车宽1米,且不小于1.5米,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手推车推行作业中掌握重心、保持平稳。在平地上前后车距不得小于2米,下坡时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10m,陡坡应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3.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4.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堆和撒把倒料。
5.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6.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7.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物料时应轻搬稳放,禁止抛掷。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车载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8.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不得有互相碰撞或扔掷等行为。作业人员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烟火。
9.装、运、卸大石块、盖板、路缘石、方砖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石时应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应牢固,抬运步伐应一致,起落应呼应。
10.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11.卸材料时,应待车槽挡板打开后,前方、槽下不得有人,车轮应挡掩。
12.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架子上码砖、砌块不得超过3层。
13.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14.不得随意靠墙、堆放沉重物料,避免墙倒伤人。
15.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五)人机配合作业
1.人机配合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人机配合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指挥。吊装前必须撤至吊臂回转范围以外。
3.给易滚、易滑吊物挡掩时,必须待吊物落稳、信号工指示后方可上前作业。
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入铲斗回转范围内清槽。
5.配合推土机作业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作业人员应站在机械运行前方5米或侧面1.5米以外。机械运行中,严禁上下机械。
6.配合汽车运输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物料必须捆绑牢固时。作业人员完成指定作业后,应站在车辆的侧面。汽车启动后严禁攀登车辆。
7.指挥、引导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平地机等施工机械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7.1.必须先检查道路、排除地面及空中障碍,并做好井、坑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
7.2.行进中必须疏导交通。通过便桥时,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穿行社会道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8.指挥、引导施工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倒退行走。
9.施工机械转移过程中,需要道路上垫木板等物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待垫物放稳、人员离开后,方可指挥机械通过。
10.人机配合作业时,应与移动机械保持8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六)支搭临建设施作业
1.支搭临建设施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作业。
2.支搭临时设施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3.支搭临建设施(轻体房、轻钢结构宿舍等)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3.1.安装立柱、板墙和屋架(梁)时必须做好临时支撑,联结件应齐全,联结螺栓应牢固。
3.2.安装屋架(梁)和上、下屋面作业时,必须使用临时支架和马凳。
3.3.传递构件时必须上下呼应,待上方、(下方)人员接稳后方可松手。严禁站在没有联结牢固的构件上作业。
4.严禁在高压线下搭设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应远离危险建筑物,避开在施建筑物、沟槽(坑)等。
5.支搭围挡作业,围挡结构的部件必须安装齐全并联结牢固。在有社会车辆通过地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
6.暂停作业时,必须检查已支搭的临时设施,确认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4篇 施工项目普工安全操作规程4
施工项目普工安全操作规程(四)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或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撑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第5篇 施工项目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或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 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 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撑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 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第6篇 建筑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干活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工作时在瞻前顾后防止发生事故。
2)挖掘土方时,两人操作距离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3)开挖沟槽、基坑等时,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泥土应堆放沟边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4)使用手推车装运土方时,应注意平稳,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不得少于10m。在脚手架上用车时,应注意架子的承受程度、慢推稳走,前后注意行人,转弯时小心滑车、碰架子栏杆。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硬底鞋上班。
5)在脚手架上堆放砖块的高度不得超过三层侧砖,避免起重架子下沉。
6)上下交叉多人操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互相协作,不得戏弄玩笑,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认真做好与其他工作的配合协作,尽力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7篇 普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普工安全操作规程范例2
1、挖土时应根据工作面情况,保持适当距离,一般应保持2--3米为宜,不得过挤,并采取同一方向操作;使镐时不准戴手套。
2、回填土方拆除支撑时,应由下而上顺序进行,不得一次拆到顶。
3、人工打夯,应先详细检查绳索、绳环、脚手架、板等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中应集中思想,步调一致,以防伤人。
4、搬运较长物体时,应注意前后、左右,以防撞伤他人;转弯或放下物件时更应注意安全,以防扭伤自己;搬运物件严禁在墙上行走。
5、搬运石灰、水泥或其有腐蚀、污染、易燃易爆的物品时,应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并站立在上风工作,运输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
6、从砖垛上取砖时,应按顺序进行,不准一码到底,应同时拆三至四码,按阶梯式进行;禁止从中间或下边掏取,以防倒下伤人。
7、脚手架上放砖高度不准超过三侧砖;每次传砖不得超过五块,最下边一块不许放断砖,一般不宜抛扔;传瓦每次不宜超过两块。
8、上、下坡推车,车上应加控制刹,行车时两车距离不得少于2米(下坡更应当放长);下坡道上严禁停放车辆,下坡时禁止人坐在车上顺坡溜滑。
9、用手推车装运材料时,不宜倒拖;装车时,要自前而后,卸车应自后而前,防止车头翘起伤人。
10、清另屋内杂物时,二层楼以上不准由窗口直接投扔杂物;清理出的模板、杂物应堆放于指定地点,以防钉子戳脚。
11、使用塔式起重机、井架、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柴油机、蛙式打夯机等机械时,应严格遵守相应机械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8篇 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
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
交底时间:年月日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交底内容: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要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不得小于2米,下坡不得小于10米。
5、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6、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7、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归档,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第9篇 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进场后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二、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3米以上,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三、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5米。
四、 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固定,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五、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六、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七、 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八、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第10篇 开挖填筑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m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3)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4)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不得少于10m。
(5)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6)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7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8)砌挡墙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9)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10)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11)工作完毕,应将工作面、脚手板等处清扫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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