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办法
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3、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4、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5、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6、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8、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人工敲打上下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9、管子穿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10、放电缆时,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第2篇 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人员必须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上班前禁止饮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电工操作安装必须遵守《低规》和国家有关安装规范。切实做到“装得正确,拆得彻底,检查仔细,使用安全”。
2、工作前戴好电工防护用品,穿电工工作鞋,严禁穿拖鞋上工地。检修电器或登高作业必须有二名电工进行工作,互相监护,而且还要指定为主要负责,登高使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工具和零件不准抛扔。
3、任何电器线路,未经检查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一般不准带电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要切断电源,证实无电,挂好警示牌,谨防其他人误操作。
4、临时线路和拖线板要符合安全规范,装有安全装置,严禁任意裸体搭接。
5、使用电动工具要检查性能是否正常,是否漏电,严格按照操作,杜绝蛮干。
6、如发现电气短路发生火灾,应切断电源,要用黄沙、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机灭火,严禁用水或酸碱泡沫灭火机灭火。
第3篇 矿井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二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三条: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检测、核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必须与设计相符。
第五条: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地点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第六条: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露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入井安装的设备必须有入井合格证。
第七条: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第八条: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付诸实施。在工作前必须将周围的带电体和易燃物隔离,并配备防火设施及器材。
三、操作
第九条: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第十条: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多人徒手搬运设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口令,以防设备倾倒伤人,撞损设备。
第十二条:井下起重设备时,检查一下支架棚子,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行人。
第十三条: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第十四条: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
四、收尾工作
第十五条: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第十六条:试运转
1、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严密。
2、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
3、井下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前停电挂牌的开关要撤牌,谁挂牌谁摘牌。由组长统一指挥派专人送电。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及有关领导一起记性设备试运转。
第十七条: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交付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八条: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正常后撤离现场。
第4篇 内线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用手动弯管器弯管时,要精神集中,操作人员一定错开所弯的管子,以免弯管器滑脱摔伤。
2、用手动弯管器弯管时,操作位置必须选择宽阔平坦地点。严禁站立在沟旁和高空房沿无护栏处操作。
3、二人以上套管子丝时,必须协调一致。在调板牙时,扳把两侧不得站人,防止套丝扳打伤人。断管时拉锯不可用力过猛,以防锯条折断伤手。断管后先用圆锉或铣刀去毛刺,不能先用手指去摸。
4、用火弯管时,必须将砂子炒干,木楔堵紧管口。管子加热时,管口处禁止站人,以防放炮伤人。
5、剔槽打眼时,锤把必须牢固,不得松动。錾子应无飞刺,剔混凝土槽、打望天眼时,必须带好防护眼镜。使用大锤打眼时,禁止用火钳掌錾子,以免大锤伤手、伤人。握锤把不许戴手套。打锤人应站在掌錾子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
6、扫管、穿铜丝和穿线时,双方要一呼一应节奏的进行,不要用力过猛少,以免伤手。
7、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削线时不能过猛,防止削在手指上。
8、用大锤砸地极时,要注意适当高度,锤砸下时,要稳、准,注意飞锤。扶地极要在侧面,不能摇晃,最好用大钳卡紧,人距地极要远些,以免被打伤。
9、平断角钢时,要二人配合好,步调一致,平行操作,以防震手。
10、在高空作业时,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11、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禁止使用钢卷尺测量。
12、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电动工具的外壳必须接地。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两线带地或三线带地插座,或者将外壳接地线单独接到接地干线上。以防接触不良时引起外壳带电用。用橡套软电缆连接移动设备时,专供接零的芯线上不许有工作电流通过。
13、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电压在10千伏以上者不得小于3米。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开关及易燃物附近将喷灯点火。
14、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左右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线必须牢固。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
1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电气施工应遵守电气安装规范。
16、电气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电动机或电器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17、安装灯头时,开头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螺丝必须接在零线上。
18、在高压设备及重要低压总盘与干线上工作时,必须由领导人签发工作票,并由值班人员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警示牌与装设临时遮栏。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并办理好工作许可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9、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内小于表4规定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表4但小于表3规定的设备,必须在距带电部份不小于表4的距离处装置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正面或一侧。带电部份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表3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安全距离(米)
10及以下 0.7
20~35 1.0
44 1.2
60~110 1.5
表4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安全距离(米)
10及以下 0.35
20~35 0.6
44 0.9
60~110 1.5
20、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21、 检修设备导体,应用专用接地线接地,并三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回线,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使工作地点处在各接地线的中间。工作中检修人员不许自行装拆或未经值班员许可变动接地。
22、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并接地。
23、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其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工作”警示牌。
24、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断器。在刀闸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25、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清扫并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后,向值班人员详细交待工作内容和问题,并且共同检查,然后办理工作交接班手续。
26、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7、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28、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9、在高压室内使用梯子工作时,要注意安放位置,使梯子即使倒下时也不致接近带电部分。
30、在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两人放倒搬运,并和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5篇 电气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使用喷灯时,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9、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10、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1、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12、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13、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6篇 室内线路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户内布线装置中导线最小截面积和敷设间距离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选择导线截面时,除应考虑安全截流量外,还应考虑线路允许的电压损失和机械强度。
(2)车间照明和电力线路应分开设置,不同电压、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应十分明显地分开敷设,以方便维修和检查。
(3)线路装置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单相或二相三线供电时,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四线供电的零线截面应符合规定。
(4)除花灯及壁灯等线路外,一般照明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5a,插座数一般不超过1只;用电热设备时。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30a,装接插座数一般不超过6只。
(5)导线不得直接贴在木头、墙壁或其他建筑物上,导线不得裸露。
(6)布线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导线间的连接;接头应采用压接或焊接工艺;铜、铝线间的连接应用铜铝过度接头或铜线上镀锡,以防电化学腐蚀;所有接头与分支处应尽量使其不受大的机
械拉力。
(7)管内、木槽板内的导线不得有接头和分支处,以免使用日久会接触不良,引起过热以致起火,必要时,可把接头做在接线盒或灯头盒内。
(8)所有明布线的接头应放在便于检查和检修的位置上。导线与电器端子的连接应压实、牢固可靠。
(9)导线绝缘必须良好,其接头处应加绝缘包布包扎,绝缘强度不应小于导线的原有绝缘强度;腐蚀性场所使用的导线应采用塑料绝缘线或铅包线。
(10)布线完工后,通电前应测试其绝缘电阻,其值不小于下列数值:相对地,0.22mω;相对相,0.3mω;对于36v低压线路为0.22mω;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的场所,绝缘电阻值标准可降低一半。
(11)彩灯应采用绝缘电线。干线与分支线的最小截面积除满足安全电流外,不应小于2.5mm2,灯头线不应小于1.0mm2每个支路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0a。导线不能直接承力,导线支持物应安装牢固,彩灯应采取防水灯头。
(12)供彩灯的电源,除总保护控制外,每个支路应有单独过流保护装置,并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3)彩灯的导线在人能接触的场所,应有“电气危险”的警告牌。
(14)彩灯对地面距离小于2.5m时,应采用特低电压。
第7篇 矿井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条件
第1条 矿井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有关标准和规程。
第3条 具备电工基础知识,了解所安装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设备电气系统图和矿井供配电线路情况。
第4条 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第5条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身体状况适应本工种要求。
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 在立井井筒和距井口3米以内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保险带。随身工具应有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
第8条 在井下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第9条 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10条 入井安装的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操作准备
第11条 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12条 检测、核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与设计相符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13条 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第14条 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电气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15条 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正常操作
第16条 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部件应采取保护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第17条 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起重设备时,检查支架棚子应安全牢固,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有人。
第18条 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第19条 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第20条 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应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第21条 试运转:
1.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应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符合技术要求。
2.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装置。
3.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前停电挂牌的开关要撤牌,谁挂牌谁摘牌。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一起进行设备试运转。
收尾工作
第22条 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23条 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转正常后撤离现场。
第8篇 外线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电工作业的一般规定和高处作业规程。
2 .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雨、浓雾、雷电等情况下,严禁登杆作业。
3 .登杆工作前必须检查杆基是否牢固。对新立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对于明显倾斜,杆根腐蚀,以及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行加固,或支好架杆,打好帮桩和临时拉线后再上杆。凡需要松动导线、地线、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上杆。使用脚扣、登高板应符合安全规定。
4 .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材料、工具要用吊绳传递。杆下坠物范围内不准站人,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5 .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拴在横担或瓷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
6 .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7 .登杆进行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机械传动的油开关或刀闸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机构的刀闸开关、跌落式保险器等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操作。登杆进行倒闸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8 .多人同登一杆时,应在各自选择好自己的工作位置后,一道开始工作,上下杆时,勿紧跟前者,须等前者到达工作位置或地面后,第二人再开始上、下杆。
9 .断开的断路器、刀闸开关的操作机构应加锁。跌落式保险器的保险管应取下,并应在断路器或刀闸开关的操作机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10 .在停电线路上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在工作现场逐相验电并挂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11 .线路经本人验明确实无电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及可能送电的分支路线挂接地线。挂接地线时要先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线时,次序应相反。装拆接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面积不得小于 25 平方毫米。临时接地极应打入地下不小于0 . 6 米。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12 .线路停电作业必须得到变电所值班员 ( 或调度员 ) 的“已拉开电源,挂好接地线,许可开工”的通知,并办好工作票手续,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在工作现场验电并挂接地线,然后上杆工作。
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线路状况及线路上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已由杆上撤回后,才能拆除现场接地线,报告检修工作完成,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禁约时停、送电。
13 .在杆上进行不停电工作时,必须经过危险作业审批。工作人员活动范围与带电导线距离不得小于表 13 ― 1 的规定。
表 13 ― 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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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停电检修线路如果和另―回路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路导线接触或接近距离达到表 13-2 距离以内时,则另一回路也应停电并接地。
表 13 ― 2 与其它电力线路邻近或交叉时的工作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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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同杆架设的两回路导线或平行架设的两回路导线,二个回路停电检修,另一回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必须详细查明确实停电的线路,向工作人员仔细交待哪一个线路停电,哪一个线路带电,哪些杆塔许可上杆,以及注意事项,并设人监护。
16 .不停电或部分停屯工作时,每一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17 .挖坑时注意事项:
(1) 挖坑前必须调查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情况。事先要和主管单位联系,做好防护措施,对施工人员要交待清楚,并加强守护;
(2) 在超过 1 . 5 米深的坑内工作时,抛土要特别注意,防止土石回落坑内;
(3) 在松软土地挖坑,应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
(4) 在居民区、交通道路附近挖坑时,应设遮栏,夜间挂红灯;
(5) 石坑、冻土坑打眼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得戴手套打锤,扶钎人应带安全帽。
18 .立杆与撤杆注意事项:
(1) 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联系信号,遵守有关电气安装规范;
(2) 立、撤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它人员必须远离杆下在 1.2 倍杆高的距离以外;
(3) 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取用叉杆和拉绳控制等 ( 拉绳与地面夹角应为 45 °左右 ) ,
(4) 电杆已立起并符合规定要求后,应及时回填杆坑,并分层夯实,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5) 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6) 使用吊车立,撤杆时,应与吊车司机密切配合,遵守起重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钢丝绳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19 .放线、撤线与紧线工作都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紧线时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如不能适用时,应加设临时拉线加固。
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松线。
20 .在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道路等处放、撤线时,必须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安全措施,如搭设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看守等。
21 .杆上工作完毕后,应使用脚扣或升降板等下杆。严禁甩掉脚扣,从拉线绳上或抱杆快速溜滑。
22 .使用喷灯工作时,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 / 4 。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
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电压在 10 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 1 .5 米,电压在 10 千伏。以上者不得小于 3 米。在充油设备及易燃材料旁,禁止使用喷灯和火炉。
第9篇 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设 备 安 装
1.1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2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1.3 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1.4 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 内 线 安 装
2.1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2.2 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2.3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2.4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2.5 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2.6 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3 外 线 安 装
3.1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3.2 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3.3 现场运杆时。
3.4 人工立杆时。
3.5 电杆就位移动时
1. 登杆组装横担时。
2. 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
3.6
1. 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
2. 杆上紧线侧向操作。
3.7 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
3.8 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 电 缆 安 装
4.1 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执行,并设专人指挥。
4.2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4.3 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4.4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则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4.5 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头前方(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绳固定。
4.6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并应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电缆敷设完如剩余较长,必须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4.7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附近或较繁华地区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4.8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积水排净。
5 电 气 调 试
5.1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5.2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5.3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5.4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5.5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6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6.1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6.2 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6.3 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6.4 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6.5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6.6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7 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6.8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6.9 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6.10 施工现场照明安装。
第10篇 内线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安装任何线路和设备,都要先接好设备和线路,再接通电源。严禁先接通电源后,再接通电源以下的线路和设备。
2.线路和设备安装好后,应先用摇表检查绝缘后,再通电进行试验。
3. 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用电工绝缘布包扎好。
4. 高压电动机或电器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5.在高压设备及重要低压点盘与干线上工作时,必须由专职电力调度或分管领导人签发工作票,由值班负责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与装设临时遮栏,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并办理好许可签字手续后,方能进行工作。工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6.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内小于表1规定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表1但小于表2规定的设备,必须在距离带电部分不小于表1的距离处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正面或一侧。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必须停电。
表1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20~35
44
60~110
0.35
0.6
0.9
1.5
表2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20~35
44
60~110
0.7
1.0
1.2
1.5
第11篇 工贸企业外线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挖坑时安全注意事项:
①挖坑首先查明施工地点有无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并与有关单位联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妥善解决。
②在居民区、交通道路附近和靠近建筑物挖坑时,应设遮栏,夜间应设虹灯标志。
③挖坑深度超过1.5m时,要防止抛土回落坑内。
④在松软土地挖坑时,应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
2.立杆与撤杆注直事项:
①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电业安装规范。
②立、撤杆过程中,杆坑内不准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员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离开距杆长1.5~2倍的距离以外。
③立杆和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
④立杆时,当杆塔离地0.5m时,应全面检查各受力点后,再继续起吊,起立约60°后应减缓速度,再次检查各侧提绳的受力情况,待电杆立起并符合规定时,应及时回填杆坑,并分层夯实后,方可撤去保护装置。
⑤撤杆时,先检查杆根并做好防止倒杆措施。挖坑前,先绑好拉绳。拆除杆上导线时,应用绳索拴牢缓慢放线,严禁直接断放线。
3.放线、撤线与紧线时,都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工作人员不准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角内侧。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杆及杆根是否牢固,必要时应设临时拉线加固。
4. 在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道路等处放、撤线时,必须先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搭设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看守等。
第12篇 照明灯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车间日常照明灯一般采用线吊式、管吊式。采用线吊式的每一盏灯应有一只挂线盒(多管日光灯和特殊灯具除外),吊灯线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接头,在挂线盒内和灯头内应打结,以免接线点承受灯具质量。质量大于1kg的灯具应采用铁链,软线应编叉在铁链内,导线不应受力;当灯具质量超过3kg时,必须固定在预埋的吊钩或螺丝上。采用吊管式时,螺纹连接要求牢固可靠,至少旋入5~7牙,吊管应用直径大于10mm的薄壁管或钢管制成,灯架和吊管内的导线不得有接头。
(2)变、配电所内的高、低压配电盘及母线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
(3)安装在户外的照明灯具,其高度低于3m者,应予光源保护,装于户外墙屋上时可减至2.5m,潮湿危险场所不低于2.5m,一般生产车间、办公室、商店、住房居民用电的灯头应不低于2m(4)电灯灯头过低又无安全措施的车间照明、行灯和机床的局部照明,应采用36v以下电压的电灯,它还可以用于锅炉、金属容器、构架等内部的行灯及危险场所中,不便于工作的狭窄地点(受限空间)潮湿的场所(如井下作业)
(5)行灯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隔离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绕组应可靠接地,不允许用自耦变压器或在附加电阻上抽取电压作为行灯电源。在行灯变压器一、二次回路中应装设熔断器保护,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不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
(6)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必须接在灯头的中心弹簧上,零线接在灯头螺纹上,灯泡拧好后,金属部分不应外露。
(7)拉线开关的离地距离不应低于1.8m,一般为2.2~2.8m,距门框150~200mm。墙边扳把开关离地不低于1.3m,距门框150~200mmo
(8)直流或交流不同电压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标志以示区别,其选用的插头和插座不可互换插入。
(9)生产车间的单相电源应采用三眼插座,三相电源用四眼插座。
(10)插座容量应满足用电负荷要求,不允许过载。当分路总熔丝额定电流小于5a时,插座的相线上可不装熔断器,否则应在相线上串接熔断器保护。
(11)明装插座离地高度一般不低于1.3m;暗装插座离地不应低于0.15m;居民住宅、幼儿园、托儿所和儿童活动场所不得低于1.8m;明、暗插座在车间、实验室等场所离地面高度不低于0.3m,特殊场所暗装插座不低于0.15m。
(12)暗装的开关及插座应装牢在开关盒内,金属壳的开关盒应接地,开关盒、出线盒应有完整的盖板。
(13)相邻的开关及插座应采用同一种形式,开关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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