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6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六)
一、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二、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三、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四、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五、机械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遇木节要缓缓送料.
六、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边料应集中堆放.
七、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长度不足500mm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八、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九、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十、锯台要保持清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十一、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第2篇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的说明
1、木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操作,并执行'十字作业法方针'严禁非操作工上机操作。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线是否正确,各电器部件的绝缘是否良好,机身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检查锯片安装是否正确,紧固是否良好,各安全罩、防护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使用前必须空车试运转,转速正常后,再经2-3分钟空运转,确认无异常后,再送料进行工作。
4、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进行调整、检修和清扫工作,作业人员衣袖要扎紧,不准带手套。
5、加工旧料前,必须将铁钉、灰垢、冰雪等清理干净后再上机加工。
6、操作时必须注意木材情况,遇到硬木、节疤、残茬要适当减慢推料、进料速度,严禁手指按在节疤上操作,以防木料跳动或弹起伤人。
7、加工2米以上较长木料时应由两人操作,一人在上手送料,一人在下手接料,下手接料者必须在木头越过危险区后方准接料,接料后不准猛拉。
8、操作者应带防护眼镜,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任何人站在锯片旋转的切线方向,木料锯至末端时,要用木棒推送木料,截断木料要用推板推进,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准用手推进,进料速度不得过快,用力不得过猛,长度不足50厘米的短料禁止上圆锯机。
9、工作完毕,必须将锯末清扫干净,并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方准离开。
10、操作棚(室)内严禁抽烟或烧火取暖,必须设立消防器材及设施。
第3篇 手工进料木工圆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锯木机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动作原理,并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3、 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 操作前要对作用环境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清除影响安全操作的杂物;
5、 锯木机起动前,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
(1)、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
(2)、圆锯片不得变形、破损、紧固良好、转动灵活;
(3)、冷却水管水路畅通、水量足够;
(4)、各安全防护装置(护罩、挡架、挡板)齐全、完好、安全有效;
(5)、电控设备灵敏可靠。
6、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要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好防护镜、防护围裙等防护用品;
7、锯割木料时,要注意检查材料质量,如遇有结疤、弯曲或其他缺陷时,要合理选择锯割方式;
8、用手工推压送料时,注意力要集中、施力要均匀、要防止手过度接近圆锯片;
9、锯割木料时,要正确使用好挡板、挡架等安全防护装置防止木料反弹伤人;
10、锯割作业过程中,要使用好冷却水,防止产生危险温度;
11、作业完成后,要整理好工具、材料,清除锯屑、杂物保持设备清洁。
第4篇 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木工圆锯机
3采用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和木工圆锯机裁线条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3.4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10-20mm为限。
3.5操作员应带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3.6机器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锯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木节要缓缓送料。
3.7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需要回料时,木料应该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线条应堆放整齐,边料要集中堆放,
3.8如锯线走偏,应逐级矫正,不得猛板,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3.9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应喷水冷却。
4.0锯台要保持清洁,据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捡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器停止运转后进行。严禁机器运转时做清扫、调整工作。
4.1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第5篇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圆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二、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三、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四、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五、机械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遇木节要缓缓送料。
六、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边料应集中堆放。
七、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长度不足500mm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八、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九、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十、锯台要保持清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十一、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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