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度13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二)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
一、在地下室、厨房等湿场地工作,或在上、下夹层工作时,都要先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应有两人在场一起工作。
二、停电维修时,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三、上梯工作时,应放稳靠妥,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四、清扫配电箱时,所使用漆刷的金属部分必须用胶布包裹好。
五、需要电焊配合工作时,应认真做好防火工作,事后认真检查。
六、打墙孔时,必须带防护眼镜。
七、拆线路时,应包扎好线头。
八、开闭开关时,尽量把配电箱门锁好,利用箱外手柄操作,手柄在箱内时,人体不应正对开关。
九、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第2篇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 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 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 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 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 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 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 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 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 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 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第3篇 矿井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3条 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第4条 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5条 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8条 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第9条 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放电,只能在硐室内瓦斯浓度在l%以下时才准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第10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第11条 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第12条 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 井下电气维修工人井前匝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14条 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通知有关区队。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 井下中央变电所(含水平变电所)、有值班员值班的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员根据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无人值班的
采区变电所、配电点,或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第16条 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检修标准
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
第17条 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第18条 移动变电站的安装、运行、维修和管理必须按照煤炭部《煤矿井下1140伏电气设备安全技术和运行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其漏电保护主、辅接地极的安装、维护必须符合要求。
第19条 各类电气保护装置应按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
第20条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接地线不准断路。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通电试验时,应釆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第21条 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22条 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第23条 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第24条 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
规程细则规定。
第25条 铠装电缆芯线连接必须采用冷压连接方式,禁止釆用绑扎方式。
第26条 连接屏蔽电缆时,其半导体屏蔽层应先用三氯乙烯清洗剂(阻燃清洗剂)将导电颗粒洗干净。对于金属屏蔽层,不允许金属丝刺破芯线绝缘层。屏蔽层剥离长度应大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耐泄痕性d级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的1.5—2倍。
第27条 使用zc—18型测量仪测量接地电阻时:
1、按直线距被测接地极e’20米和40米处分别埋入电位探测针p’和电流探测针c’。
2、用导线将e’、p’、c’分别与摇表相应的e、p、c相连接。
3、仪表水平放置,调零位调节器使检流计指针指在黑线上。
4、将倍率标度盘拨至乘10档,慢慢转动发电机手把,同时转动测量标度盘,使检流计指针指在黑线上。
5、当检流计指针接近平衡时,加快发电机手把转速至120转/分钟以上,调整测量标度盘使指针指在黑线上。
6、当测量标度盘读数小于1时,将倍率标度盘置于乘1挡,再重新调测量标度盘。
7、标度盘读数乘以倍率即为所测接地电阻值。
五、特殊操作
第28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如需反送电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设备.
第29条 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并应有一个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专人巡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停电标志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30条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地面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第31条 当发现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或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六、收尾工作
第32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第33条 每班工作结束升井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第4篇 内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内线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急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并具有电气防、灭火知识。
第3条必须遵守各种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作好检修和维护工作。
第4条内线电工必须了解工作辖区内供电系统运行状况,熟悉设备性能,并有维修及故障处理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5条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及工作中使用的其他用具。
第6条穿工作服、绝缘鞋、携带验电器和绝缘用具。工作服要扎紧袖口。
三、作业
第7条使用起重工具时,应先检查所使用器具的强度是否符合要求。起重工具应牢固可靠。
第8条检查、检修、安装、移动机电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否则指定专项措施。
第9条变压器吊芯或机抽转子检修时,必须防止碰撞线圈和损坏绝缘。变压器、电机更换线圈时,应在拆开后绘出草图,并记下一切数据,作为绕制新线圈的依据。
第10条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序号和标记。
第11条检修防爆电气设备时,要保护好防爆面,对失爆或不合格的防爆面要按规程要求进行修理。
第12条设备检修前、后均需测试绝缘电阻,受潮或绝缘电阻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设备均应进行干燥处理。
第13条设备检修后都要进行检查、实验,合格后填写检修实验记录。
第14条电器维修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工作。操作高压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第15条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应遵循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2、在由变电站(所)配出线路的各机房、车房内进行停送点工作时,应事先与变电站(所)联系,依照工作票的顺序进行操作。操作按本条1款执行。
3、在有可靠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反送代内的电源开关,并在前后两级反送电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和装设三相短路地线。送电时必须联系好,由专人联系,专人送电,严禁不经联系盲目送电或约定时间送电。
4、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的门上应加锁和悬挂“反送电开关,小心有电”的标志牌。
5、操作高压开关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送点合闸应先合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后合负荷侧刀闸,最后合断路器。
(2)停电拉闸应先拉短路器,后拉负荷侧刀闸,最后拉电源侧刀闸。
(3)禁止带负荷拉或合刀闸。
(4)操作刀闸时应果断迅速。
第16条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多人同时工作时,必须注意互相之间的影响和相互之间的安全。凡因停电影响他人安全的地点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般不准同时作业。
2、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以保障他人安全。
3、必须同时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牌,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各相关工作环节的进度,各环节均结束工作且人员撤离后方可送电。
第17条在机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必须遵守写列规定:
1、严禁将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不得将二次侧永久接地点断开。
2、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用短路片或不小于2.5mm2铜线压接;短路片铜芯线必须紧固,接触良好。
3、严禁将带点的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
4、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上工作时,必须停电后再工作;如停电源确有困难时,也必须断开断路器及上下闸,放置绝缘隔板后再进行工作(停电时按第15条中的5款执行)。
第18条检查、检修各种大型固定设备的电气系统时,必须接下列规定执行:
1、必须经主管领导和主管技术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2、必须竟检查、检修的内容、时间和停电的范围及有关的注意事项向值班司机讲明,并做好检查、检修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后方准进行工作。
3、检修、检查时,停、送电操作应由司机按规定操作顺序规定进行操作;维修电工做好监护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第19条两条线路并联回路中的电缆重新接头时均需核相,找好相位后才准许并联运行。核相应使用核相仪,在没有核相仪的情况下,其核相步骤和方法如下:
1、准备一个一次电压与线路电压同等级的电压互感器和量程合适的电压表;互感器与电压表必须正常可靠。
2、将电压表接于互感器二次侧。
3、将一条线路停电、经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压后,将线路中的一相用铜导线接于互感器的一个接线柱上。
4、从电压互感器的另一个接线柱上引出一根导线,并将导线固定在高压验电器验电的一端;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杂绝缘台上,持验电器手把;此时工作人员应与互感器的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将停电的下路送电。
5、将高压验电器由远至近缓慢地去接触另一带电线路的其中一相,此时电压表的指示为零时表示相接触的一相为相同相位;如果电压表指示电压且电压值在100v左右时,相接触的一相为不同相位。
6、依上述方法试其他两相;三相试完找出相同相位后,做好标记;依次方法再核对一次,准确无误后在准备接线。
8、核相应选在场地宽敞、便于操作、停送电方便、与另一路电源停电开关较近的开关处工作;核相场地应设遮拦,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9、核相停送电时应由专人指挥,专人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每次停电后必须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压后再尽心工作。
10、核相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进行。
四、收尾工作
第20条检修完毕,清点工具、材料、配件、仪器、仪表。
第31条检修完的设备应进行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结束工作。
第32条做好检查、检修记录,清理场地卫生。
第5篇 原料系统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必须严格执行《皮带运行工安全技术操行通用规程》。
2 电气作业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2.1无妨碍工作的禁忌症。
2.2具有必要的电气知识。
2.3熟悉《电气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
2.4学会紧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
3 上级布置的工作与安全规程有抵触、不能执行时,应向领导说明理由,经领导同意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 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摇表、低压测电笔和防护工具是否完好,绝缘不良禁止使用。
5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时,必须认真按规定程序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等措施,并设专人监护,严禁单人操作。
6 使用测电笔验电时,首先检查试电笔的铭牌是否与被测电源相符,而且多次测试确认无电后,方可工作。
7 使用摇表测量电气绝缘时,确认被测电路无电时方可测量。
8 使用万用表测量电流电压时应比被测容量大一级,然后依次调小测量。
9 使用钳式电流表测电流时,钳嘴不要与带电部分接触,并要超过冲动电流后再合上钳嘴。
10 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严禁用手触摸接地装置。
11 电气设备或电路拆除后,旧线应及时清理,临时线路在使用完后要及时拆除。
12 发生触电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来不及停电时应用木棒或其它绝缘物品挑开电源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禁止直接用手拖或拉触电者,避免扩大事故。
13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前应检查灭火器,如带电灭火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3.1防止抢救人员触及带电体。
13.2必须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
13.3高压电气设备灭火时,要注意灭火器的机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保持相当的距离。
13.4扑救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4在配电盘前后处理故障弯腰时要注意不要让身体触及带电体,身体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空间。
15严禁擅自架接电源,严禁违章送电,严格执行谁拉闸谁合闸制度。
16认真执行电气设备清扫制度。
第6篇 变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凡从事变配电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在有经验的技工带领下进行工作。
2 变配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 经医生鉴定无妨碍工作病症。
2.2 具有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3 掌握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变配电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必须按规定着用和使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
4.停送电时必须有调度命令(或令牌),操作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和受令复诵制度,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事故处理和拉和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以不写操作票,但必须记录清楚,不准约时停送电。
5 在发生人身触电时,可以不经允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6 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验电,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任何人不得靠近设备或触及设备。
7 外来人员禁止单独停留在高压室和高压设备区域内。运行人员设备巡视检查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设备电压:60kv 10kv及以下
安全距离:1.5米0.7米
第7篇 中频炉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要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正常,连接处有无松动,脱焊,接触不良等现象,特别是水冷电缆与感应圈接处的螺丝是否坚固。
2、启动水泵,检查各出水管是否正常,管道不能有渗漏与堵塞,水管折弯等现象,如有故障必须排除才能开机。
3、开机时及时通知炉前有关操作人员。
4、严格遵守开机的操作规程与步骤。
(1)送隔离开关。
(2)合控制电源,电源指示灯亮
(3)合主电路大闸。
(4)把“功率”旋钮左旋至零位,按“逆变起动”,逆变指示灯亮,逐步顺时针旋功率旋钮,直流电压、直流电流、中频电压均出现读数,伴随哨叫声,说明设备起动正常。如不成应停机检查是否存在故障,故障排除后方可起动。
(5)调节功率到最佳位置,直流电流和中频电压在正常范围,最大值不要超过额定标称。
(6)过压、过流保护后,先将功率旋钮左旋到零位,按“逆变停止”重复(4)--(5)。
(7)停机顺序。先将功率调节旋钮左旋至零位,按“逆变停止”,再断主回路开关,最后关控制电源。
(8)运行中发现水冷部件漏水或堵塞,应停机排除后方可开机。
5、熔炼过程中,不允许机内或炉子感应圈碰线,接地短路现象,否则将导致设备损坏。
6、熔炼过程中,严禁断水。经学检查各指示灯正常,水压正常,出水温度不高于55℃。
7、停机出炉,但炉冷却水系统须等炉冷至窒温方可关掉。
8、保持机房干净整洁,通风良好,做好机房的防水、防潮,防尘工作。
第8篇 维护、检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维护人员上岗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线路、设备检查。所有电气设备绝缘必须符合标准,并定期进行测验,低压电机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ω,(使用500v摇表),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2.电器设备在停运8小时以上者,在送电前必须全面检查、测量各部分绝缘是否符合标准,否则不准送电。
3.工作完毕,必须清扫现场,清除杂物,安全设施及时备齐。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如有缺陷立即恢复。
4.上班后首先检查本人使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接班时应及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5.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都不得擅自打开高压设备的网、门。
6.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允许开路,电压互感器不许短路。
7.对高压设备的绝缘测量,测量前必须停电验电、放电、测量后必须对地放电。对于电缆电容的测量在表线拆离被测物前摇表不准停止转动,以免对摇充电发生危险。
8.高压设备的停送电,必须二人以上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切换高压开关要戴绝缘高压手套操作。
9.当整流子、滑环等在运转中清抹时,不允许戴手套,电压必须在250v以下。
10.在高压室内,因工作需要使用喷灯、火炉等用具时,必须与导电部位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和灭火措施。电压在10kv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3米。
11.高压设备和线路在清扫检修时,必须在停电情况下进行。确认设备完全无电后,并放电、在开关手柄上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牌,并挂好接地线,以防发生事故。
12.对高压设备的操作,检修必须执行“两票”制度。
13.维护电工在对转动的电机进行吹风或清扫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转动直流电动机进行工作时,电动机应处于低速爬行状态。
(2)工作时不许戴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一人在控制柜监视电压、转速等参数。
(3)严禁使用金属做风管头。
14.不准用摇表测量任何带电设备。
15.选用开关、保险丝必须与被保护电气设备容量安全系数相等。
16.严格执行工作牌管理制度 。
17.临时电气设备的安装,须符合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不得用220v电压为手提灯照明,也不准在控制器或电机的接线端子挂接临时照明线,手提灯采用36v电压,在危险或潮湿的场所只能用12v电压作为手提灯照明。
18.非高压区域的工作人员在进入 高压设备附近时,必须经有关负责人允许批准、并由值班人员监护陪同前往。
19.值班人员必须警惕电气设备在停电后随时有可能来电的危险,在未断开有关电源及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高压电气设备,也不准进入高压设备近旁。
20.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已得到操作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第9篇 配电室值班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1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
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1.4.2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1.4.3高压变配电室值班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1.4.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见“内线安装电工”中表(3)]
1.4.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1.4.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1.4.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并且作好记录。
1.4.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
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
1.4.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的人员必须由设备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1.4.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都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4.11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4.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4.l3.1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14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3)[见“内线安装电工”]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表(3)但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分距离不小于表(3)的距离处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若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而无可靠措施时也必须停电。
1.4.15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隔离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侧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4.16验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而且必须与电压等级相适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4.17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用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
电至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4.18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1.4.19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1.4.20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1.4.21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1.4.22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
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1.4.23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配电室门窗及电缆沟入口处应加设网栏,防止小动物进入。
第10篇 井下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变电所的专职配电工对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巡视及简单故障处理作业。
二、上岗条件
2、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 具备必须的安全知识、事故紧急处理和触电急救能力。
4、 熟悉本所的供电系统,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的配出情况、容量和运行方式。
5、 必须掌握变电所内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和工作原理,并熟知操作方法。
6、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7、 经医院体检,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三、安全规定
8、 上班前严禁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有关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 在操作中如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10、 无论是高压还是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时,都必须遵循“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进行停电、验电、放电、挂临时接地线等安全操作,并在有关设备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1、 操作高压开关时,均应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12、 在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应确认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全部撤出,方可按规定程序停电。
13、 在进行任何一次断路器操作前,首先应查看仪表、显示屏是否正常,杜绝盲目操作。
14、 对各台高压开关操作前,要核对清开关编号、线路名称以及所带负荷,复诵无误后,依照操作票进行操作。
15、 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其他人不得代替,如因故需变更停送电联系人时,应履行电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严禁传话、喊话、用声光信号等误导性的方式进行停送电联系。
四、操作准备
16、 接班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询问上一班的设备运行情况,操作情况以及设备完好和故障处理情况。
(2)检查上一班内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的线路、有关设备的情况等。
(3)查看工作票和有关记录。
(4)检查通讯设备,应保证畅通清晰。
(5)清点工具、设备、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等。
五、操作顺序
17、 系统停电,先低压后高压,先分路开关后总开关。
18、 高压停电,先断开断路器,再拉开隔离开关。
19、 送电顺序与上述停电顺序相反。
六、正常操作
20、 值班配电工负责对所内的电气设备进行监护、巡检、试验。
(1)高低压电缆温度正常、无异味。
(2)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无异响。
(3)仪表指示、继电保护指示正常。
(4)电气设备应可靠接地。
(5)每天八点班进行一次低压检漏装置的跳闸试验,采区变电所检漏试验严格执行与风机工互动的有关规定。
21、 值班配电工负责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值班工接到有“工作票”的作业人员的停电要求,审核无误后进行以下操作:
1 停高压开关时,填写“操作票”,核对好所操作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按操作票内容逐项进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必须在操作票上作好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悬挂警示牌。
2 停低压馈电开关时,在停电后实行闭锁,并悬挂警示牌。
(2)送电操作:当值班人员接工作票指定的人员工作完毕要求送电,并签字确认后,进行以下操作:
1 高压开关送电,填写“操作票”,核实好所操作的开关后,按操作票内容逐项进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必须在操作票上做好记录。
2 低压开关送电,取下“停电”标志牌后解除闭锁,进行送电。送电完毕后,做好记录。
3 采区变电所恢复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工作面恢复送电时严格执行“配电工、风机工、瓦检员”三方签字制度。
七、特殊操作
22、 在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私自送电,必须向集控中心及相关领导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23、 当发生人身触电、电气着火等危及安全的事故时,当班配电工有权未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消除事故,抢救人员,但事后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八、收尾工作
24、 值班工在交班前应清理干净室内卫生。
25、 值班工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交代清除本班内设备的运行情况、本班内未完成的操作和工作,特别是本班内因检修或其他原因而停电的开关、线路、涉及范围及停送电联系人。
26、 做好各项记录。
第11篇 天车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准备
1.1上岗前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方可从事电工作业。
1.2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3作业前必须检查电笔,老虎钳等其它电工使用工具,绝缘程度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2.停、开车作业
2.1检修电器设备,必须切断总电源,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检修完毕应由停电者送电。
2.2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工作处做好接地防护。
2.3低压配电回路的倒闸操作,由专职电工进行。(按下列次序)
(1)切断电源,先拉断负荷开关再拉刀闸。
(2)合上电源。应先合刀闸,再合负荷开关严禁违章作业。
2.4非检修工作的任何人员,严禁擅自取下警告牌和送电。
3.正常作业
3.1所有电器凡有金属壳和框架必须可靠接地。
3.2更换较大容量的熔丝,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3.3对正在运转的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闸刀。
3.4安装马达风扇等要接可靠的接地线。2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5上下天车必须走安全通道,及安全铁梯严禁乱爬天车。
3.6天车电器检修,更换部件,必须做好记录台帐。
4.故障处理
4.1因线路故障造成停电,在排队故障前,必须与专人停送电负责联系,得到检修人员的许可方可送电。
4.2处理电器故障必须有两人作业。
5.检修作业
5.1带电工作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必须在有人监护下进行。监护者应对操作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责,监护操作的正确性,监护人在工作中不准离开工作地点。在不明显或多处断点也应设专人看护。
5.2试车时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指挥天车试车。
5.3天车检修完毕后,必须将遗留杂物清干净,严禁在检修时往地面乱扔物件。
6.事故应急措施
6.1万一发生触电事故,抢救者应迅速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6.2发生电器火警时,必须先将电源切断,然后救火。
6.3电气设备着火,应用二氧化碳,四氧化碳灭火器或黄沙扑灭,不得用水或普通泡沫灭火器灭火。
6.4对天车十大安全装置存在隐患,由其是钩子限位,必须做到及时处理。
第12篇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五)
交底时间:年月日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交底内容: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电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离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
6、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铜芯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8、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9、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归档,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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