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人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渣、棉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机械解体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6、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直立垫稳。
7、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非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8、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9、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地接零前,禁止送电试机。
第2篇 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1.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2.维修工对设备检查和维护内容:(1).设备另、配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2).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3).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要熟悉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4.设备检修前将检修用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品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作业前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电源、水源等。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要进行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设备经下列检修、应进行试运转:(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2).压风机、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3).减速器更换齿轮后;(4).提升系统修罐道、罐道深,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6.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保险带。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上下平行作业。
7.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另部件进行清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另件,工具等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8.搞好检修现场环境卫生,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第3篇 机械维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维修车间主任要对维修的安全负总责,并对参加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交待好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工作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吊具,设备的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在开关上挂设“禁止启动,设备维修”警告牌。
6、维修中对于特殊拆卸,必须严格控制,不经领导批准,技术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拆装。
7、维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气装置必须有回火节流器,使用时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接头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保护才能使用,严禁进行带病设备的使用。
10、进入容器工作,工作者与监护人每3分钟联系一次,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者的情况,不得离开。
11、从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维修工作,不能单独一个人去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12、离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维修人员必须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垫等),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遇有猛风、暴雨、雷电时,不能进行室外或高空作业。
14、夜间必须有充分的照明,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15、起重机械的操作者、指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或指挥。
16、任何人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送医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危险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1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设 备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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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4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四)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5篇 机械维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机械维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1)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操作时应错开。
(2)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和废油脂应在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3)机械解体时,应使用支架架稳垫实,回转机构要卡死。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4)架空试车时,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5)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时,应严格清洗,确保良好通风和设人监护。
(6)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和响声等,发现异常时立即停车。
第6篇 机械维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维修车间主任要对维修的安全负总责,并对参加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交待好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工作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吊具,设备的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在开关上挂设“禁止启动,设备维修”警告牌。
6、维修中对于特殊拆卸,必须严格控制,不经领导批准,技术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拆装。
7、维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气装置必须有回火节流器,使用时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接头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保护才能使用,严禁进行带病设备的使用。
10、进入容器工作,工作者与监护人每3分钟联系一次,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者的情况,不得离开。
11、从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维修工作,不能单独一个人去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12、离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维修人员必须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垫等),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遇有猛风、暴雨、雷电时,不能进行室外或高空作业。
14、夜间必须有充分的照明,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15、起重机械的操作者、指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或指挥。
16、任何人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送医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危险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1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设 备 部
2003/1/1
第7篇 机械维修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前应将维修设备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拆卸的零部件应集中放于一个固定的位置,不得乱丢乱放,不得占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清洗零部件的油盒、油桶不得置放于开关箱柜下面。
3、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注意检查是否有接零接地保护,使用手持照明灯具时,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
4、修理中的起重搬抬作业不适合一人工作必须有人配合,需要多人配合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5、不准在设备的运行当中,试模转动部位或滑动面,及用手指试探镙孔。
6、检修液压,气动系统时,必须停车断电、泻压,绝不可带压拆卸。
7、登高检修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子系安全带。不准上下抛接投递工具或零部件以免失手伤人。
8、试车前应检查电源的接法是否正确,各部手柄、行程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各传动系统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当确认无误时,方可开车运转。
第8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1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人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人机器内。
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4、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9、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检修记录。
第9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10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0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十)
1.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友人。
3.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4.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5.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6.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7.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 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深进齿轮箱或用找正对孔。
9.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11篇 工地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下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折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先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1、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2、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12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友人。
3.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4.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5.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6.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7.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深进齿轮箱或用找正对孔。
9.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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