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木工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门 交底内容 ⒈工作台、机械的设置,应合理稳固,工作地点和通道应畅通,材料、半成品,堆放应成堆成垛,不影响交通。 ⒉操作木工机械不准戴手套,以防将手套卷进机械造成事故。 ⒊锯屑刨花应天天清理。在木工棚内禁止吸烟动火。 二、支模与拆模: 1、排架模板支撑严禁设置在脚手架上,必须与脚手架分开,顶撑接头部位夹板不得小于三面,夹板不得小于50×8×2.5cm,相邻接头应互相错开。 2、支撑底端地面应整平夯实,并加垫木,不得垫砖,调整高底的木楔要钉牢,木楔不宜垫得过高,(最好是2块)。 3、支模应接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高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6、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 7、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8、纵横水平撑、斜撑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道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0m高以上。 9、支模中如需中间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封板等钉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造成事故。 10、利用门型架、钢管等支模庆配套使用,按规定设置水平和剪刀撑。 11、模板上有予留孔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砼板上的予留洞应在拆模后将洞口盖好。 12、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13、拆除檐口,阳台等危险部位的模板,底下应有架子、安全网或挂安全带操作,并尽量做到模板少掉到架、安全网上,少量掉落在架、安全网上的模板应及时清理。 14、拆模前,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重要通道应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 15、拆模的顺序应按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先拆掉支撑的水平和斜支撑,后拆模板支撑,梁应先拆侧模后拆底模,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几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安全距离,保证安全操作。 15、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予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支撑顶牢,防止构件倒塌。 16、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或清理归垛,防止钉子扎脚伤人。
第2篇 木工平刨安全操作规程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严禁使用。
2、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稳、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斜面上;刨小面时,手指不得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不得用手在料后推送。
3、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不得在刨刃上方回料。
4、厚度小于1.5cm或长度小于30cm的木料不得用平刨机加工。
5、遇有节疤、戗槎应减慢速度,不得将手按在节疤上推料。刨旧料时必须将铁钉、泥沙等清理干净。
6、换刀片时应切断电源或摘掉皮带。
7、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纹的刀具不得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mm。
第3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木工
第一节 支模拆模
第1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2条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第3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4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5条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第6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7条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二节 木构件安装
第8条 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第9条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第10条 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第11条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第12条 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告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13条 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第三节 木 工 机 械
平 刨 机
第14条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第15条 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第16条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第17条 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第18条 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清除干净。
第19条 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第20条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压 刨 机
(包括三面刨、四面刨)
第21条 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第22条 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毫米。
第23条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第24条 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裁 口 机
(包括立槽刨、线角刨、铲口刨)
第25条 按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一手按压,一手推进。刨或锯到头时,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
第26条 送料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有硬节应慢推。接料需待过刨口15厘米。
第27条 裁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厘米,高5厘米。禁止在中间插刀。
第28条 裁刨圆形木料,必须用圆形靠山,用手压牢,慢速进料。
第29条 机器运转时,禁止在防护罩和台上面放置任何物品。
开 榫 机
(包括双头、燕尾开榫机)
第30条 要侧身操作,不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
第31条 短料开榫,必须加垫板夹牢,禁止用手握料。1.5米以上的木料,必须两人操作。
第32条 发现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用手掏。
打 眼 机
第33条 打眼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直接用手扶料。1.5米以上长料必须使用托架,调头时,双手持料,注意周围人和物。
第34条 操作中如遇凿芯被木渣挤塞,应即抬起手把。深度超过凿渣出口,要勤拔钻头。
第35条 清理凿渣要用刷子或吹风器,禁止手掏。
圆 盘 锯
(包括吊截锯)
第36条 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第37条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第38条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第39条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刮 边 机
(包括直边机)
第40条 材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面顶牢。推进速度要慢,手不准送料到刨口。
第41条 刀部要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毫米。
第42条 禁止使用开口螺丝槽的刨刃,装刀要拧紧螺丝。
第4篇 木工压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
1.1木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操作,并执行“十字作业法方针”,严禁非操作工上机操作。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且要在老员工的陪同下工作熟练后方可单独工作。
1.2检查电源接线是否正确,各电器部件的绝缘是否良好,机身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1.3检查刀片安装是否正确,刀具是否正常有无裂纹,螺丝紧固是否良好,各安全罩、防护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1.4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到顺开关,第三、四面刨刀应按顺序开动。
1.5作业前需空车试运转,转速正常后,再经1-3分钟空运转,确认无异常后,方可送料进行工作。
2.作业中
2.1整个作业过程中,禁止进行调整、检修和清扫工作,有故障须停机断电源检修。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护目镜,严禁戴手套,机床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岗,杜绝在操作中与人攀谈、嬉闹。
2.2在加工2m以上较长木料时应由两人操作,一人在上手送料,一人在下手接料,下手接料者必须在木头越过危险区后方准接料,接料后不准猛拉。
2.3在压刨作业时,压料、取料人员站位不得正对刨口,以免大料刨削时击伤面部,不同厚度木料不准同时刨削,刨料时,吃刀量不得超过3mm,操作时应按顺续送料,木料必须保持平直,如发现材料走横,应速将台面降下,待拨正后再继续工作,刨料长度不准短于前后压辊的中心距离,厚度在10mm以下的薄板,必须垫托板,方可推入压刨。
2.4操作时必须注意木材情况,遇到硬木、节疤、残茬要适当减慢推料、进料速度。
2.5在遇到旧木料时,必须将旧木料上的铁钉、泥沙等清除干净。
2.6如遇木料卡住时,严禁在运转中强行取出材料。必须先停机调整工作台高度后,方可取出木料,切勿在工作中调整工作台。
2.7要保持刀刃的锋利度,对较钝的刀片要及时更换,更换刀片必须切断电源,摘掉皮带。刀片的装夹要正确、牢固,以免工作中刀片松动飞出伤人。
2.8木工压刨机的加工尺寸范围为: 加工件宽度 600-19mm 、加工件厚度 280-19mm 、加工件长度 大于200mm 、最大切削量 8mm。
2.9严禁酒后或带病上机操作。
3.作业后
3.1作业完毕后,停机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清理场地,保养机床。
3.2操作车间内严禁抽烟或烧火取暖,必须设立消防器材。
第5篇 维修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认真遵守《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2.外出工作时,首先联系好工作内容地点,工作环境,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3.高空检查房屋时,首先要检查屋架的结构是否牢固可靠,瓦的质量,不得盲目操作,脚要踏在檩条外行走,以防掉下摔伤。
4.凡登高进行安装维修作业,必须将随手用的工具、材料装在工具袋和箱内随身携带。
5.到井下作业时要遵守井下有关安全规定。
6.不准在高压线、设备和电器设备规定的安全范围外作业,必要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在坡度大于30度的高空斜坡上工作时,一定要系安全带。
8.不准在冰冻、大浓雾、霜雪及风雨天施工。
9.模板工作遵守下列规定:
(1)支架、柱、柜架等模板要搭设脚手架或临时工作台,工作台宽度不准小于0.7米。架子不得用模板做的跳板。
(2)模板支架的拆除工作,必须根据设计中的规定或研究的方案、顺序和方法进行,拆除时必须采取措施,以免模板脱落伤人。
(3)工作中的废料、钉子等要分类堆放,拆除模板的钉子及时拔掉,停工后及时清理现场。
(4)柱梁板的模板应一次拆尽,未拆完而未加临时支撑的,该区域禁止通行。
10.凡高空作业用的工具、材料要用绳索或其他工具传送,禁止抛掷。
第6篇 木工铣形类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严禁穿宽松的衣服,衣袖卷到肘部以上或纽扣扣紧,长发必须盘起放入工作帽内,不准戴手套。
2、操作人员戴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耳塞(罩)。
3、作业前检查刀轴等是否被锁住,刀具、顶芯等是否上紧,防护是否到位;
4、开机试运行,无异常振动、响声方可作业;作业前,先打开中央除尘系统吸风口,再打开主机。工作结束时,先关闭主机30秒后,再关闭中央除尘系统吸风口。
5、加工中注意自检,发现跳刀、铣面凸起或崩缺、铣面变黑应更换刀具;
6、加工完毕后及时清理平台面、脚踏处及机器周围的环境,定期对机器进行保养;
7、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不应在工作场所喝水、进食、休息。
8、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第7篇 立式单/双轴木工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立式单/双轴木工铣床
3、采用立式单/双轴木工铣床铣削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操作前将机器台面和工作场所清理干净。检查皮带松紧是否合适,是否有破损现象。检查夹具是否牢固,刀具型号是否正确,安装是否牢固,刀具是否锋利,有无缺口和裂纹。
3.4刀具安装必须牢固,螺丝紧固不能松动。刀具必须保持锋利,以保证加工工件表面光洁。
3.5加工前先试机,检查机床是否运转正常,刀具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3.6检查工件是否有铁钉,以免损坏刀具和打伤人。
3.7加工时用模具夹紧工件,然后紧靠刀轴均匀送料。
3.8送料速度要根据材质软硬而定,软材料送料速度要快,硬材料送料速度要慢。
3.9铣削过程中,工件不能随意退回,否则容易发生事故。如遇特殊情况非退不可,应做好准备再退。
4.0铣削过程中,要随时注意铣刀的平衡状态,以防发生意外。
4.1加工完毕后,关闭电源,机床完全停止运转后,将机器台面和工作场所清理干净。
4.2操作员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并机床完全停止运转后方可离开.
第8篇 木工操作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操作间建筑应采用阻燃材料搭建。
②操作间冬季宜采用水暖供暖,如用火炉取暖时,必须在四周采取挡火措施。严禁用燃烧劈柴、刨花等代煤取暖。
③每个火炉都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将余火彻底熄灭,在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下班。
④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电气安全要求。抛光、电锯等部位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密封式或防爆式。刨花、锯末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必须安装防尘罩。
⑤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
第9篇 木工吊截锯机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操作者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等,病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
2.开机前,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穿好工作服。
3.工作前,检查锯片的安装和锯片的质量是否可靠。
4.工作前,应检查锯片的防护罩和皮带防护板安装是否牢固、可靠。
5.吊截锯机应根据锯片的大小调节上部重锤,使锯片稳定在工作台后,一面锯片碰伤人体。
6.操作时,将木料靠者靠板,对好长度,然后右手按料,左手稳拉着锯架手把截料,截完后慢慢放手,使锯片恢复到原来的位置。
7.吊截锯机在操作时,人要站在锯片的右侧。
8.操作时,不可猛拉猛放锯片。锯片卡住时,应立即拉掉开关,在推出锯片,放回锯片要慢,否则锯片摆动较大,发生危险。
9.上皮带油时,应停机,用手拨动皮带均匀涂抹,严禁边转变涂油。
10.锯片在转动或停车时,严禁用任何物件闸卡、刹压锯片,应使锯片自然停止。严禁用双手拿料直对锯片推截。
11.工作完成后,应情节机器,工作台及周围场地。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第10篇 木工圆锯安全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档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纹末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 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第11篇 圆盘锯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上岗前必须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前要认真检查锯盘有无裂痕,紧固螺丝有无松动,各润滑部是否润滑到位。
3、操作中要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准与他人交谈,严禁戴手套作业,不得酒后作业。
4、开锯前应先空转一分钟,查看锯片有无摇摆,如有应调好再用。
5、木材直径超过0.2m,长度超过1.2m时,严禁单人操作。
6、锯盘必须加防护罩,锯料时,手指与锯片的距离要保持在0.7m以上,靠近末梢或锯短料时,应用推棒或木板推送,绝对禁止用手直接推送料。
7、锯料过程中,必须开启锯盘喷雾装置,不间断的给锯片浇水降温。
8、工作中如需清理锯沫杂物时,必须停锯,严禁在运转中清理。
9、锯过的木料如有连接处,应采取其他方法处理,不得重复上锯操作。
10、加工旧木料时,要检查木料上有无铁钉,确认没有后方可进行加工。
11、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动及其它不正常现象,要立即停锯检查。
12、在关闭电源时,锯片在惯性作用下继续转动,操作者必须等锯片停止转动,才允许离开现场,严禁用木料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制动。
13、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清理现场锯沫,消除火险隐患,并将杂物清理到指定地点,关闭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第12篇 木工园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效设备操作证者,方能上岗操作。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保养手册》中的安全规则和注意事项。
二、工作前应严格检查锯片的装卡是否牢固安全;
三、工作中应注意检查木料,不得在锯口线上有金属物及硬木结等损坏锯片的物质。不得在园锯机上加工不规则(如弧线)工件。
四、锯料时要根据木料的材质、湿度等不同,选择合理锯截速度,严禁推压木料、强力锯截而使锯片造成转速降低和闷车现象。
五、工作中应精力集中,经常注意各部件的声响,不得离开。
六、工作完毕后,必须检查、清扫设 备,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达到整齐、清洁、润滑、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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