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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六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8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第1篇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1. 修理工应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修理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工作。

2. 考核上合格及未经考核的,上准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助手和学徒可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有关操作。

3. 使用专用设备或工具时,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能,使用方法,懂得操作规程。

4. 检修车辆前,首先应了解检修部位后,才准进行检修工作。上准盲目从事乱搞乱拆。

5. 修补车箱时,先应量好尺寸,按图下料。上准大料小用或下错料。

6. 拆卸车轮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依次拆卸组装。上准用锤子直接敲打。

7. 煮洗轴承时,要穿胶靴并带胶手套。往锅内放烧碱时,要慢慢地沿着锅而下。严禁乱向锅内丢轴承或烧碱,以免液体溅出伤人。

8. 检修好的车厢、车架、缓冲器、轮轴、连接器等,均应符合要求。应作好检修记录,然后投入使用。

9. 矿车在井下检修需烧焊时,必须制定井下施焊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焊作业。

10. 每班工作完毕后,对使用的工具,专用设备要进行清扫,对余下的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

第2篇 矿车修理工作业操作规程

1.检修、检查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并悬挂停电作业警示牌。

2.机械设备运转中,禁止人员接触转动部位。处理故障时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3.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指挥统一、行动一致,但不得平行作业。

4.有关车、钳、锻、铆、电(气) 焊、起重等工作,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承担,并遵守有关工种的操作规程。

5.操作电力设备时,禁止带负荷停、送电。

6.操作起吊行车时,必须看清周围有无障碍,看清操作按钮(开关),防止开错。重物起吊后,重物下及运行前方严禁有人行走、停留或工作。

7.在操作运转设备中,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检查处理。

8.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女工必须戴防护帽,辫子、长发不得外露。

9.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10.根据当班任务准备好所需工具、材料、备品、配件等,并检查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11.细检查退轮机、装轮机、整形机、行车等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12.地面修理矿车应在专用场地或车间内进行,井下应在专用巷道或硐室内进行。

13.矿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修理:

(1) 碰头损坏或缺少,碰头弹簧损坏,螺栓断裂、松动。

(2) 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裂或铆固件松动。

(3) 轮轴弯曲变形,轮对摆动超限或不转动(俗称死轮)。

(4)4 矿车箱体有裂纹、破损或变形超限。

(5) 连接器磨损超限或断裂,防脱装置损坏。

(6) 连接螺栓、销轴等零部件损坏或缺少。

14.因故障必须在运输线路上修理矿车时,施工前必须征得调度员同意,并在施工地点前后各60 米处设置安全警戒。

15.中修、大修矿车时,应首先检查矿车状况,确定检修部位、内容及检修方法和程序。

16.矿车轮对、轴承每半年内至少注油1 次,每1 年内必须清洗检查1 次,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凡损坏的轴承、弹性挡圈等零件必须及时更换。

17.矿车整形前,应对矿车进行检查,确认箱体内无杂物后,方可启动整形机慢慢下放于车箱内进行整形。人工整形时,必须检查锤头柄固定是否牢固,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伤人。

18.在拆、装矿车碰头时,应使用专用工具,碰头正面禁止站人,以防伤人。

19.装卸车轮要用专用工具或退轮机、装轮机,禁止敲打,并注意保护零件不受损坏或丢失;在装卡工件时要放稳摆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脱伤人。

20.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安装轴承时应事先放在75 ~85 ℃ (最高不得超过100 ℃) 的油中加热,10 ~15 分钟后再进行装配。

21.人工拆卸、装配轴承时,要选用铜棒或铝棒等金属平稳击打轴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装配好,防止损坏轴承及轴头。

22.按规定在车场进行“列检” 工作时,要设置明显的“列检” 标志,“列检” 人员要注意来往车辆。

23.所有矿车都要编号,并建立检查、检修记录簿,注明矿车的型号、编号、检修日期、检查检修人员、检查检修内容以及所存在的问题。

24.应将每次检查、检修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在检查、检修簿上。

25.凡修理后的矿车必须按完好标准验收,按矿车编号将验收日期、验收结果、验收人员记录在矿车台账上;大修后的矿车按检修质量标准组织验收。

26.修理后的矿车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7.每班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工作场地,打扫环境卫生,将工具、材料、零件、备品配件分类存放整齐,切断电源并闭锁后,方可交接班。

第3篇 矿车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车修理工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未经考试合格,不得独立从事修理作业,助手和学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指导下从事有关操作。

2、矿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熟悉本工作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质量标准和完好标准。

3、所有矿车都应编号,并建立检查、检修记录薄,并注明矿车的型号、编号、检查、检修日期,检查检修人以及检查检修内容和存在问题。

4、机械设备运转中,禁止人员接触转动部位,处理故障时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5、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行动一致,但不得平行作业。

6、有关车、钳、锻、铆、焊、起重等工作,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并分别遵守有关工种的操作规程。

7、 操作电力设备,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8、 操作起吊、运走设备时,一定要看清周围有关障碍,看清操作按钮(开关),防止弄错,重物下及运行前方严禁站人。

9、 操作运转设备时,当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处理。

10、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及穿戴好其它防护用品。

11、工作前应按当班任务准备好所需工具、材料、配件等。

二、检查、修理应当遵守的规定

12、修理工按规定在车场进行“列检”工作时,要设置明显的“列检”标志,列检人员要注意来往车辆。在列检中发现需要修理的矿车应摘掉修理。

13、矿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修理:

①碰头损坏或缺少,碰头弹簧损坏,螺丝断裂,松动。

②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裂或铆固件松动。

③轮轴弯曲变形,轮对摆动超限或不转动(俗称死轮)

④矿车箱体有裂纹、破损或变形超限。

⑤连接器磨损超限或断裂,防脱装置损坏。

⑥连接螺栓、销轴等零件损坏或缺少。

14、修理矿车,地面应在专用场地或车间内进行,井下应在专用巷道或峒室内进行。

15、凡必须在运转线路上修理矿车时,应按矿领导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16、矿车轮对轴承应注入适量的润滑油脂,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每半年内至少注油一次,每一年内必须清洗检查一次,凡损坏的轴承,弹性挡圈等零件必须及时更换。

17、矿车整形前,应对矿车进行检查,箱体内确无杂物,方可启动整形机慢慢下放于车箱内进行整形。人工整形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伤人。

18、在拆装矿车碰头时,要使用专用工具,人员不得站在碰头正面,防止弹簧伤人。

19、装卸车轮要用专用工具或退轮机、装轮机,禁止敲打,并注意保护零件不受损坏或丢失,在装卡工件时,要放稳摆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脱伤人。

20、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安装轴承时应事先放在75~85℃的油中加热,最高不超过100℃,加热10~15分钟后再行装配。

10、人工拆卸、装配轴承时,要选用铜棒、铝棒等软金属平稳击轴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装配好。防止损坏轴承及轴头。

11、凡中修、大修矿车时,应首先检查矿车状况,确定检修部位,内容及检修方法程序。

12、矿车修理人员,应持本人检查、检修情况、存在问题详细记录在检查、检修薄内。

13、工作结束后应将工具、材料、零件、配件分类存放整齐,切断电源并闭锁。清理工作场地,打扫环境卫生。

14、凡修理后的矿车必须按完好标准验收,大修后的矿车按检修质量标准组织验收。

15、必须按矿车编号将验收日期、验收结果、验收人员记录在矿车台账上。

16、修理后的矿车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第4篇 矿车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车修理工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未经考试合格,不得独立从事修理作业,助手和学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指导下从事有关操作。

2、矿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熟悉本工作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质量标准和完好标准。

3、所有矿车都应编号,并建立检查、检修记录薄,并注明矿车的型号、编号、检查、检修日期,检查检修人以及检查检修内容和存在问题。

4、机械设备运转中,禁止人员接触转动部位,处理故障时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5、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行动一致,但不得平行作业。

6、有关车、钳、锻、铆、焊、起重等工作,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并分别遵守有关工种的操作规程。

7、 操作电力设备,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8、 操作起吊、运走设备时,一定要看清周围有关障碍,看清操作按钮(开关),防止弄错,重物下及运行前方严禁站人。

9、 操作运转设备时,当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处理。

10、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及穿戴好其它防护用品。

11、工作前应按当班任务准备好所需工具、材料、配件等。

二、检查、修理应当遵守的规定

12、修理工按规定在车场进行“列检”工作时,要设置明显的“列检”标志,列检人员要注意来往车辆。在列检中发现需要修理的矿车应摘掉修理。

13、矿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修理:

①碰头损坏或缺少,碰头弹簧损坏,螺丝断裂,松动。

②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裂或铆固件松动。

③轮轴弯曲变形,轮对摆动超限或不转动(俗称死轮)

④矿车箱体有裂纹、破损或变形超限。

⑤连接器磨损超限或断裂,防脱装置损坏。

⑥连接螺栓、销轴等零件损坏或缺少。

14、修理矿车,地面应在专用场地或车间内进行,井下应在专用巷道或峒室内进行。

15、凡必须在运转线路上修理矿车时,应按矿领导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16、矿车轮对轴承应注入适量的润滑油脂,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每半年内至少注油一次,每一年内必须清洗检查一次,凡损坏的轴承,弹性挡圈等零件必须及时更换。

17、矿车整形前,应对矿车进行检查,箱体内确无杂物,方可启动整形机慢慢下放于车箱内进行整形。人工整形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伤人。

18、在拆装矿车碰头时,要使用专用工具,人员不得站在碰头正面,防止弹簧伤人。

19、装卸车轮要用专用工具或退轮机、装轮机,禁止敲打,并注意保护零件不受损坏或丢失,在装卡工件时,要放稳摆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脱伤人。

20、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安装轴承时应事先放在75~85℃的油中加热,最高不超过100℃,加热10~15分钟后再行装配。

10、人工拆卸、装配轴承时,要选用铜棒、铝棒等软金属平稳击轴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装配好。防止损坏轴承及轴头。

11、凡中修、大修矿车时,应首先检查矿车状况,确定检修部位,内容及检修方法程序。

12、矿车修理人员,应持本人检查、检修情况、存在问题详细记录在检查、检修薄内。

13、工作结束后应将工具、材料、零件、配件分类存放整齐,切断电源并闭锁。清理工作场地,打扫环境卫生。

14、凡修理后的矿车必须按完好标准验收,大修后的矿车按检修质量标准组织验收。

15、必须按矿车编号将验收日期、验收结果、验收人员记录在矿车台账上。

16、修理后的矿车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第5篇 矿车修理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保证所修矿车零部件齐全完整。

二、保证修 好的矿车运行平稳,在水平轨道上四个车轮有一个不与轨面接触时,其间隙不大于3mm。

三、装轮工序是:装一斗矿车轮,准备好一根矿车轴,装入小挡、毡条、密封圈、大挡、第一套轴承、小油环、注油、大油环、第二套轴承、花帽、开口销、注油、装轮柄、外卡簧、油堵。

四、应保证修好的矿车连接钩环和插销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15%,链环、插销弯曲值不超过链销直径的10%。

五、使用吊车时,起吊设备要齐全可靠,人员不要站在吊车下面。

六、修好的矿车要保证橡胶碰头完整固定可靠,深出槽外的长度不小于30mm。

第6篇 矿车修理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掌握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质量标准、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检修、检查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并悬挂停电作业警示牌。

第4条 机械设备运转中,禁止人员接触转动部位。处理故障时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第5条 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指挥统一,行动一致,

但不得平行作业。

第6条 有关车、钳、锻、铆、电(气)焊、起重等工作,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承担,并遵守有关工种的操作规程。

第7条 操作电力设备,禁止带负荷停送电。

第8条 操作起吊行车时,必须看清周围有无障碍, 看清操作按钮(开关),防止开错。重物起吊后,重物下及运行前方严禁有人行走、停留或工作。

第9条 在操作运转设备中,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检查处理。

第10条 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女工必须戴防护帽,辫子、长发不得外露。

第11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2条 根据当班任务准备好所需工具、材料、备品、配件等,

并检查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第13条 详细检查退轮机、装轮机、整形机、行车等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地面修理矿车,应在专用场地或车间内进行,井下应在专用巷道或硐室内进行。

第15条 矿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修理:

1. 碰头损坏或缺少,碰头弹簧损坏,螺栓断裂、松动。

2. 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裂或铆固件松动。

3. 轮轴弯曲变形,轮对摆动超限或不转动(俗称死轮)。

4. 矿车箱体有裂纹、破损或变形超限。

5. 连接器磨损超限或断裂,防脱装置损坏。

6. 连接螺栓、销轴等零部件损坏或缺少。

第16条 因故障必须在运输线路上修理矿车时,施工前必须征得调度员同意,并在施工地点前后各60米处设置安全警戒。

第17条 中修、大修矿车时,应首先检查矿车状况,确定检修部位、内容及检修方法和程序。

第18条 矿车轮对、轴承每半年内至少注油1次,每1年内必须清洗检查1次,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凡损坏的轴承、弹

性挡圈等零件必须及时更换。

第19条 矿车整形前,应对矿车进行检查,确认箱体内无杂物

后,方可启动整形机慢慢下放于车箱内进行整形。人工整形时,必须

检查锤头柄固定是否牢固,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伤人。

第20条 在拆、装矿车碰头时,应使用专用工具,碰头正面禁止站人,以防伤人。

第21条 装卸车轮要用专用工具或退轮机、装轮机,禁止敲打,并注意保护零件不受损坏或丢失;在装卡工件时要放稳摆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脱伤人。

第22条 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安装轴承时应事先放在75℃~85℃(最高不得超过100℃)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后再行装配。

第23条 人工拆卸、装配轴承时,要选用铜棒或铝棒等软金属平稳击打轴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装配好,防止损坏轴承及轴头。

第24条 按规定在车场进行“列检”工作时,要设置明显的“列检”标志,列检人员要注意来往车辆。

第25条 所有矿车都要编号,并建立检查、检修记录簿,注明

矿车的型号、编号、检查检修日期、检查检修人员、检查检修内容以

及所存在的问题。

第26条 应将每次检查、检修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在检查、检修簿上。

第27条 凡修理后的矿车必须按完好标准验收,按矿车编号将验收日期、验收结果、验收人员记录在矿车台帐上;大修后的矿车按检修质量标准组织验收。

第28条 修理后的矿车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收尾工作

第29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工作场地,打扫环境卫生,将工具、材料、零件、备品配件分类存放整齐,切断电源并闭锁后,方可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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