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一)、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二)、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三)、在高低压同杆线路上作业,在一条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由车间采取安全措施,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四)、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由动力车间主任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五)、架空导线最小截面积(铝导线)不小于16mm2,架空导线最大垂度最低点与地面距离不小于7米,高低压之间距离不小于1.2米。
(六)、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视检查单位要有记录,以备查)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七)、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第2篇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操作规程
1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使用剥皮杉木、落叶松等作为杆件,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和易导电材料不得使用。
2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1.5m。
3 立杆应先挖杆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质松软,应设扫地杆。立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
4 纵向水平杆应搭设在立杆里侧,搭设第一步纵向水平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立正,搭设至四步时,必须搭设临时抛撑和临时剪刀撑。搭设纵向水平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由中间1人接杆、放平,由大头至小头顺序绑扎。
5 剪刀撑杆子不得蹩绑,应贴在立杆上,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粗壮较大杉槁,由下方人员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员依次绑扎。剪刀撑上桩(封顶)椽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纵向水平杆上。
6 两杆连接,其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两杆搭接处绑扎不少于三道。杉槁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相邻两杆的搭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边。
7 递杆(拔杆)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协调配合,拔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中接住杆子呼应后,方可松手。
8 遇到两根交叉必须绑扣,绑扎材料,可用扎绑绳。如使用铅丝严禁碰触外电架空线。铅丝扣不得过松、过紧,应使4根铅丝敷实均匀受力,拧扣以一扣半为宜,并将铅丝末端弯贴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翘。
第3篇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安全操作要点
1、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使用剥皮杉木、落叶松等作为杆件,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和易导电材料不得使用。
2、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1.5m。
3、立杆应先挖杆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质松软,应设扫地杆。立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
4、纵向水平杆应搭设在立杆里侧,搭设第一步纵向水平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立正,搭设至四步时,必须搭设临时抛撑和临时剪刀撑。搭设纵向水平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由中间1人接杆、放平,由大头至小头顺序绑扎。
5、剪刀撑杆子不得蹩绑,应贴在立杆上,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粗壮较大杉槁,由下方人员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员依次绑扎。剪刀撑上桩(封顶)椽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纵向水平杆上。
6、两杆连接,其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两杆搭接处绑扎不少于三道。杉槁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相邻两杆的搭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边。
7、递杆(拔杆)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协调配合,拔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中接住杆子呼应后,方可松手。
8、遇到两根交叉必须绑扣,绑扎材料,可用扎绑绳。如使用铅丝严禁碰触外电架空线。铅丝扣不得过松、过紧,应使4根铅丝敷实均匀受力,拧扣以一扣半为宜,并将铅丝末端弯贴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翘。
第4篇 通信线杆、架空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杆坑、拉线坑作业
第一条 挖杆坑、拉线坑,要特别注意防止挖坏地下管线或设施,如有煤气管、自来水及污水管和电力电缆等管线,应在距管线40cm时,改用铁铣慢慢往下挖,切勿使用大川(钢钎)或铁镐硬凿。
第二条 靠近墙壁或者设施挖杆坑、拉线坑时,应设专人监护,若有倒塌或碰触损坏的可能,应采取加固或保护措施。
第三条 在地质松软或流砂地区,挖长方形或h形坑,有塌方可能的,在坑深1m以上时,必须支撑护土板。
第四条 采取爆破挖杆坑、拉线坑,必须由有爆破资质的单位进行。
(二)立、拆、换电杆作业
第一条 人工、机械立杆、换电杆,都应了解周围环境;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在铁路、道路、厂矿、学校附近及繁华地区,必须设专人维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条 人工立、换电杆:
1.必须专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合力;
2.先检查杆坑是否够深,坡道(码道)挖的是否合适,同时检查工具、机具是否齐全、牢固;
3.作业人员应事先明确电杆的起立方向,防止触碰房檐或其它设施和用户灯线、电力线。
4.在山坡上或地势不平地区立杆或立较长电杆,必须使用夹扛和栓幌绳。
第三条 拆电杆:
1.拆除电杆,必须先拆移杆上的线条和杆上设备及拉线,然后方可拆除电杆;
2.上电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倾倒可能,必须在拆除线条前打临时拉线或用杆叉支稳妥。
3.拆电杆前,应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触碰附近电力线和其它设施。
4.人工拆电杆必须用绳索拉住,防止自由倾倒。使用吊车拔电杆应先试拔,若不动,可能是杆根设有横木或卡盘,此时,不准再用吊车拔电杆。
第四条 更换电杆:
1.更换电杆时,如果在旧电杆上挂滑轮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杆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应设置临时拉线。
2.新杆立起后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再上杆拆、移线条和附属设备。
(三)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
第一条 布放线条前,应察看沿线的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条 紧线条前,应先检查有无被树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等现象及其它障碍物,避免收紧线条时崩断或弹起伤人。
第三条 布放线条或跨越铁路、道路及宅院时,必须将线条收紧,不准拖拉在地面上或悬在半空中。
第四条 在跨越列车频繁往来的铁路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架设电缆吊线、明线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先在铁路、道路两侧的电杆上装设滑车,并在两杆之间吊挂绳环的绳索,再用绳索拉线条或自承式电缆,用“环系渡线法”,使其从滑车、绳环内徐徐通过。
第五条 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采用“环系渡线法”先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紧线条时,严禁线条、自承式电缆下垂、悬空。
第六条 上电杆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前,应先检查电杆,如杆根腐烂或埋深不够,应设置临时支撑,避免倒杆。
第七条 在终端杆上拆除明线时,应由下层两边向中间逐条剪断(剪断的线条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准一次将一边的线条全部剪断。拆除电缆吊线或自承式电缆时,先用绳索栓牢拉住,剪断或松脱后慢慢松绳索放下。
第八条 在角杆上拆除明线一定要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线;如在角杆上剪断线条,应对左右电杆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第九条 在中间杆上拆除线条,应将全部扎线解开,严禁逐杆剪断线条,在松解扎线时,应注意电杆有无异常情况,如电杆有倾倒可能,应立即下杆。
第十条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
第一条 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注意供电线路设备,辨别高低压线路的要点是:
1.高、低压线路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3.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为茶褐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为白色,且体积较小。
4.高压架空线一般很少有分支线,并只有三根导线。低压架空线一般由变压器低压侧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户,导线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线)或两根(火线加零线)。
第二条 在高、低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
1、35kv以下线路为2.5m;
2、35kv以上线路为4m。
第三条 在三电(电灯、电话、电视)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用户灯线、变压器及闸刀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不准触碰。
第四条 在电杆上方如有电力线交越,上杆作业时头部不准超过杆顶;所用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和电力设备。
第五条 跨越电力线架设线条时,严禁将线条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电力线两侧电杆上各装置滑轮,以干燥绳索作成环行,将线条缚在环形绳套内、牵动绳索使线条徐徐通过。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m,牵动绳索时线条不应过松,以免下垂触及电力线;也可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再拆除。
第六条 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条,应将线条用干燥绳索控制在电杆或线担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紧现线时,线条蹦起来,使安全距离减少导致高压触电。
第七条 对跨越电力线和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在不影响通信质量前提下,可从跨越的一侧电杆下入地,再从另一侧电杆引上。在电力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须安装能抗12千伏以上电压的“三线交叉保护管”。
第八条 拆除跨越电力线的通信线条时,必须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拉闸断电后,须设专人看闸,作业前应验证确属停电,方可作业。
第九条 在有地下电力电缆的区域,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或使用机械敷设的通信电缆,施工前必须反复核实电力电缆的埋设位置及深度,确实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条 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条上或断落在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 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并不准随意剪断。
第5篇 通信线杆架空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杆坑、拉线坑作业
第一条 挖杆坑、拉线坑,要特别注意防止挖坏地下管线或设施,如有煤气管、自来水及污水管和电力电缆等管线,应在距管线40cm时,改用铁铣慢慢往下挖,切勿使用大川(钢钎)或铁镐硬凿。
第二条 靠近墙壁或者设施挖杆坑、拉线坑时,应设专人监护,若有倒塌或碰触损坏的可能,应采取加固或保护措施。
第三条 在地质松软或流砂地区,挖长方形或h形坑,有塌方可能的,在坑深1m以上时,必须支撑护土板。
第四条 采取爆破挖杆坑、拉线坑,必须由有爆破资质的单位进行。
(二)立、拆、换电杆作业
第一条 人工、机械立杆、换电杆,都应了解周围环境;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在铁路、道路、厂矿、学校附近及繁华地区,必须设专人维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条 人工立、换电杆:
1.必须专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合力;
2.先检查杆坑是否够深,坡道(码道)挖的是否合适,同时检查工具、机具是否齐全、牢固;
3.作业人员应事先明确电杆的起立方向,防止触碰房檐或其它设施和用户灯线、电力线。
4.在山坡上或地势不平地区立杆或立较长电杆,必须使用夹扛和栓幌绳。
第三条 拆电杆:
1.拆除电杆,必须先拆移杆上的线条和杆上设备及拉线,然后方可拆除电杆;
2.上电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倾倒可能,必须在拆除线条前打临时拉线或用杆叉支稳妥。
3.拆电杆前,应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触碰附近电力线和其它设施。
4.人工拆电杆必须用绳索拉住,防止自由倾倒。使用吊车拔电杆应先试拔,若不动,可能是杆根设有横木或卡盘,此时,不准再用吊车拔电杆。
第四条 更换电杆:
1.更换电杆时,如果在旧电杆上挂滑轮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杆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应设置临时拉线。
2.新杆立起后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再上杆拆、移线条和附属设备。安全带及其附件是在人体坠落时,用于平衡地拉住人体并限制其下落距离的安全装置,故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便能经受住由此产生的力。安全带及其金属配件、带、绳必须按照《安全带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进行测试,并符合安全带、绳和金属配件的破断负荷指标。
围杆安全带以静负荷4 500n,作100mm/min的拉伸速度测试时,应无破断。悬挂、攀登安全带以100kg重量检验,自由坠落,做冲击试验,应无破断。架子工安全带做冲击试验时,应模拟人型并且腰带的悬挂处要抬高1m.自锁式安全带和速差式自控器以100kg重量做坠落冲击试验,下滑距离均不大于1.2m.用缓冲器连接的安全带在4m冲距内,以100kg重量作冲击试验,应不超过9 000n.
使用和保管 安全带国家标准对安全带的使用和保管作了严格要求:
(1)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所用的吊绳则例外。
(2)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3)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4)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5)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人情况,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 206n拉力拉伸5mm,如无破断方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6)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上杆前检查脚扣(把脚扣套在电杆根部,然后单脚踩在脚扣上用力往下踩)和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是否完好并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穿好绝缘鞋,绑好牵引绳
(三)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
第一条 布放线条前,应察看沿线的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条 紧线条前,应先检查有无被树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等现象及其它障碍物,避免收紧线条时崩断或弹起伤人。
第三条 布放线条或跨越铁路、道路及宅院时,必须将线条收紧,不准拖拉在地面上或悬在半空中。
第四条 在跨越列车频繁往来的铁路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架设电缆吊线、明线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先在铁路、道路两侧的电杆上装设滑车,并在两杆之间吊挂绳环的绳索,再用绳索拉线条或自承式电缆,用“环系渡线法”,使其从滑车、绳环内徐徐通过。
第五条 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采用“环系渡线法”先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紧线条时,严禁线条、自承式电缆下垂、悬空。
第六条 上电杆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前,应先检查电杆,如杆根腐烂或埋深不够,应设置临时支撑,避免倒杆。
第七条 在终端杆上拆除明线时,应由下层两边向中间逐条剪断(剪断的线条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准一次将一边的线条全部剪断。拆除电缆吊线或自承式电缆时,先用绳索栓牢拉住,剪断或松脱后慢慢松绳索放下。
第八条 在角杆上拆除明线一定要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线;如在角杆上剪断线条,应对左右电杆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第九条 在中间杆上拆除线条,应将全部扎线解开,严禁逐杆剪断线条,在松解扎线时,应注意电杆有无异常情况,如电杆有倾倒可能,应立即下杆。
第十条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
第一条 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注意供电线路设备,辨别高低压线路的要点是:
1.高、低压线路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3.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为茶褐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为白色,且体积较小。
4.高压架空线一般很少有分支线,并只有三根导线。低压架空线一般由变压器低压侧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户,导线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线)或两根(火线加零线)。
第二条 在高、低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
1、35kv以下线路为2.5m;
2、35kv以上线路为4m。
第三条 在三电(电灯、电话、电视)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用户灯线、变压器及闸刀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不准触碰。
第四条 在电杆上方如有电力线交越,上杆作业时头部不准超过杆顶;所用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和电力设备。
第五条 跨越电力线架设线条时,严禁将线条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电力线两侧电杆上各装置滑轮,以干燥绳索作成环行,将线条缚在环形绳套内、牵动绳索使线条徐徐通过。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m,牵动绳索时线条不应过松,以免下垂触及电力线;也可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再拆除。
第六条 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条,应将线条用干燥绳索控制在电杆或线担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紧现线时,线条蹦起来,使安全距离减少导致高压触电。
第七条 对跨越电力线和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在不影响通信质量前提下,可从跨越的一侧电杆下入地,再从另一侧电杆引上。在电力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须安装能抗12千伏以上电压的“三线交叉保护管”。
第八条 拆除跨越电力线的通信线条时,必须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拉闸断电后,须设专人看闸,作业前应验证确属停电,方可作业。
第九条 在有地下电力电缆的区域,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或使用机械敷设的通信电缆,施工前必须反复核实电力电缆的埋设位置及深度,确实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条 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条上或断落在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 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并不准随意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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