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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十一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26

安全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安全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第 1 条:本规定只适用于使用电气设备人员在使用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对于供、用电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应遵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埸供用电安全规范>>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第 2 条:安装、维修或拆除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持有电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禁止非电工人员进行上述作业。

第 3 条:任何电气设备在没有验明无电时一律认为有电,不能盲目触及。

第 4 条:拆开或断裂的裸露的带电接头,必须及时按规定用绝缘物包好并放置到不易碰触到的地方。

第 5 条:用电人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第 6 条:所有电气设备如配电箱、开关盒、电动机等都应保持清洁干燥,周围不准堆放杂物,清扫不准用水冲洗,擦拭设备一律停电、停车进行。

第 7 条:合闭开关操作,一定要把开关盖合上后进行,防止电弧和熔化金属飞溅伤人。更换灯泡时一定要切断电源,确认无误后进行。不要用湿手触摸开关、插座、灯等。

第 8 条:移动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禁止用电线或电缆做绳索拉拽或起吊器具。

第 9 条: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请电工进行检修,电源未切断前不得进行电器设备的检修工作。电源切断后,配电箱或开关盒上应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安排人员职守。严禁非电工人员修理。

第10 条: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严禁用金属丝代替熔丝。

第11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3787-83)<<手持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应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第 12条:在狭窄埸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电动工具,行灯电压不超过12伏。

第13 条:在潮湿环境中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保障施工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促进晴兴高速t3合同段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项目部施工用电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亦可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

第三条 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用电设备或5台以下的设备虽不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但应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四条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第五条 安装、拆除和维修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熟悉本岗位技能,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与所掌握的技能相适应的有效证件。

第六条 工程处应建立、建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规定并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第七条 工程处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用电安全员。

第八条 各种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必须留有记录。

第九条 施工现场与外线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第十条 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塔吊及在雷击区施工时都必须安装避雷保护装置。

第十一条 施工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有产品合格证件,并有铭牌,固定式电气设备标志齐全。

第十二条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及超负荷运行。

第十三条 应安装统一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安装须牢固并便于操作和维修。

第十四条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压紧,进出口线必须设在箱的下面,引出的导线应穿管并设防水弯头。严禁用插销连接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

第十五条 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第十六条 固定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第十七条 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和不合格的电器。

第十八条 每台设备应有各自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第十九条 在远离电源或电源不能满足要求的施工现场,可装设柴油发电机组,发电机组的总容量应满足最大负荷需要和在大容量电动机起动时的要求,起动时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第二十条 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第二十一条 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不大于10欧姆)

第二十二条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并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第二十三条 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允许载流量。

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3、单相零线的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五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面截面的50%。

4、为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少于16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少于

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

第二十四条 架空线路的绝缘子,直线杆应采用针式绝缘子,耐张杆应采用蝶式绝缘子。

第二十五条 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第二十六条 配电线路采用自动开关作短路保护时,其过电流脱扣器的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并能承受短时过负荷电流。

第二十七条 在坑洞内作业,夜间作业或自然采光较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第二十八条 照明器具的选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确定。

第二十九条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器。

第三十条 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出25个,并应装有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第三十一条 照明线路应布局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第三十二条 照明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在井字架、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在竹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或绝缘子。

第三十三条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应小于300 mm、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三十四条 对于夜间影响车船和行人通行的在建工程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第三十五条 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断电后进行,工作地点除应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外,还应设置监护人,严禁带电和带负荷检修。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第三十七条 用电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须经领导批准,通知电工班组进行接引。

2、施工用电完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电工班组进行拆除。

3、严格禁止非电工接引和拆除电气设备,或乱拉乱接电源。

4、配电房和开关箱应上锁。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电气设备明显和裸露部位应设立“严禁靠近,防止触电”的警告牌。

第3篇 项目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办法

项目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1、严禁私拉乱接缌用电要报装,线路的架设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供电部门的要求。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如违反有关规定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触电伤亡事故,要追究指派者的法律责任。

3、严禁无接地装置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行,低压用电设备应装漏电保护开关,严禁一闸多用。

4、两禁在高压电线下修建楼房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广播线、电话线、电视机天纽不得与电力线同杆架设怖混线。

5、严禁私设电网,切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用电完毕必须断电拆除。

6、严禁带电修理电气设备,严禁单人带电作业,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应在技术熟练的电气人员监护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检查措施后方可进行。

7、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危险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危险的金属容器(如锅炉、蒸发加热器和管道等)内工作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车间、仓库的用电应符合防爆要求。

8、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得擅自调整配电变压器制抽头和操作、排除、变更、迁移供电部门的高低压电器设备。

9、严禁在变、配电场所内或配电柜、开关箱、计量箱等用电设备和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等杂物。不

第4篇 路基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各项绝缘指标应达到规定值,凡有裸露带电部位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都应有符合要求的防护,如围栏、护网、箱、匣等屏护设施。

二、电气设备及其相连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供电系统的特点采取保护性接零或接地措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符合安装条件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安装触电保安器。

三、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使用期超过六个月则应符合正式电力工程的技术要求。

四、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和公路、铁路等平行或交叉时,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电力设计规范》的规定。

五、各种机床、金属设备上所有局部照明及其它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安全电压的电源应用双线圈变压器,手持行灯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六、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必须定期检查、测试,防雷设施每年在雷雨季节之前应检测,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绝缘用具每三个月测试一次。高压绝缘用具,每半年测试一次,凡不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七、变、配电室不应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门向外开,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防水、防漏、防小动物串入和通风良好的要求,在采用外来电源和自备发电机两个电源交替使用时,必须安设能防止沟通两个电源的连锁装置。

八、安全用电除应执行本规则外,还应按集团公司现行的《电力管理细则》。

第5篇 船舶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1、船舶电气设备的检修、保养、安装等作业,必须由专职电工(持证)进行操作,禁止其他人员进行操作。

2、进行电气保养、检修作业,必须穿专用绝缘工作鞋,并定期进行测定。

3、检修、保养电气设备时均应切断电源作业,并在启动箱或配电板处挂好摻蛊舳瘮、摻购险等警示标志,作业完毕由挂牌人本人摘除。

4、主配电板前后及分配电板等处铺垫绝缘橡胶,并保持完好。配电板、配电箱内不能存放任何物品。

5、主配电板、分配电箱、高压插座部位均应有高压红色标志,另外其附近摆放适合扑救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6、一般情况下应断电作业,特殊情况须带电作业的,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工作,一人作业,另一人监护,并使用相应的劳防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并看好电源开关位置,紧急情况下迅速断电。

7、定期对本船的电气设备进行绝缘测量,绝缘值一定要符合规定值。

8、使用小型移动工具一定要安装接地线,并在使用前检查电源线有否破损情况,禁止使用电源线有破损或局部裸露的电动工具。

9、禁止使用明火电炉,特别是大功率的电炉,不能随意提高保险丝的容量。

10、对检修后的电器设备,必须进行绝缘测量,一般船上的电器设备绝缘应大于5~7兆欧以上。

11、手提式移动的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36v以下,不得使用自耦式变压器。

12、电瓶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烟火,严禁明火作业。

13、泥浆泵使用必须安装独立的分电箱,每台泵必须安装独立的自断空气开关(功率应相匹配)。

14、电源线的连接中间不能有接头,如有接头必须安全水密盒,并固定好,要有良好的接地线。

15、泥浆泵的电机接线盒一定要水密,电机应采用水密电机,并经常检查绝缘情况,一般要求在5兆欧以上。

16、针对木质船做发电站使用,必须安装较好的接地线装置,在海水中打入2米以上的铁棒连接用电设备。

第6篇 配电房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供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作业;配电房供电由专人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第一。

2、经常巡视配电房的安全运行情况,填写安全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检修。

3、保持配电房整洁,防止尘物污染及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事故。

4、除必要的配套工具外,配电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

5、设备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并确保在需停电检修设备的回路上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并在断开点上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牌。

6、巡视配电装置,应随手将门锁好,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配电房。

7、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现场有专人监护,以防触电事故。

8、严禁酒后进入配电房进行操作。

9、市电(即变压器输出电)与发电机转换操作方法:

(1)有市电时,市电开关合上送电,此时发电机开关和墙上连接发电机的闸刀必须处于断开状态!

(2)市电停后,首先断开墙上连接市电的闸刀!才能开始启动发电机,待发电机运行正常后,再合上墙上与发电机连接的闸刀送电!

(3)市电恢复后,首先断开墙上和发电机连接的闸刀,然后关掉发电机,再合上市电闸刀送电!

第7篇 酒店安全用电和操作规程

在用电过程中,由于电气设备本身的缺陷、使用不当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利而造成的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水火无情,电亦无情。提供贯彻执行“安全用电、性命攸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用电方针

一、发生用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统计资料表明,发生用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 缺乏电气安全知识,在高压线附近放风筝,爬上高压电杆掏鸟巢;低压架空线路断线后不停电用手去拾火线;黑夜带电接线手摸带电体;用手摸破损的胶盖刀闸。

(2) 违反操作规程,带电连接线路或电气设备而又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触及破坏的设备或导线;误登带电设备;带电接照明灯具;带电修理电动工具;带电移动电气设备;用湿手拧灯泡等。

(3) 设备不合格,安全距离不够;二线一地制接地电阻过大;接地线不合格或接地线断开;绝缘破坏导线裸露在外等。

(4) 其他偶然原因,夜间行走触碰断落在地面的带电导线。

(5) 超负荷用电,大容量用电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线路。

(6) 使用电气设备时人的离开,如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电炉等电器时。

(7) 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二、 发生触电时应采取哪些救护措施

发生触电事故时,在保证救护者本身安全的同时,必须首先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进行以下抢救工作。

(1) 解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服。

(2) 检查触电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如有假牙,则取下。

(3) 立即就地进行抢救,如呼吸停止,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抢救,每分钟15次。若心脏停止跳动或不规则颤动,可进行人工胸外挤压法抢救,每分钟80次左右。决不能无故中断。

如果现场除救护者之外,还有第二人在场,则还应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1) 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设备。

(2) 劝退现场闲杂人员。

(3) 保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空气流通。

(4) 向领导报告,并请医生前来抢救。

三、 安全用电有哪些措施

随着用电器的普及应用,正确掌握安全用电知识遵守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教育确保用电安全至关重要。

(1) 不要购买和使用“三无”的假冒伪劣用电产品。

(2) 使用用电器时应有完整可靠的电源线插头。对金属外壳的用电器都要采用接地保护。

(3) 不能在地线上和零线上装设开关和保险丝。禁止将接地线接到自来水、煤气管道上。

(4) 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要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

(5) 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要随便移动带电设备;不允许在用电设备,开关箱上张贴和悬挂物品。

(6)搞卫生、冲洗地板时不得使水溅到插座、用电器具、电机、接线盒内等设备上,避免电气设备、线路漏电伤击人员和短路损坏用电设备。

(7)在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用电气设备故障产生的火花引起火灾。

(8)使用移动设备的部门,应经常性地检查所用设备、插座、电缆线的好坏,避免裸露部分漏电伤击人员和引起电气设备的误动作。

(9)发现电器设备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0)防止电气设备过热、过载、接触不良、散热不良。

(11)临时用电制度的制定及监督。

第8篇 酒店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在用电过程中,由于电气设备本身的缺陷、使用不当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利而造成的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水火无情,电亦无情。提供贯彻执行“安全用电、性命攸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用电方针

一、发生用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统计资料表明,发生用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 缺乏电气安全知识,在高压线附近放风筝,爬上高压电杆掏鸟巢;低压架空线路断线后不停电用手去拾火线;黑夜带电接线手摸带电体;用手摸破损的胶盖刀闸。

(2) 违反操作规程,带电连接线路或电气设备而又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触及破坏的设备或导线;误登带电设备;带电接照明灯具;带电修理电动工具;带电移动电气设备;用湿手拧灯泡等。

(3) 设备不合格,安全距离不够;二线一地制接地电阻过大;接地线不合格或接地线断开;绝缘破坏导线裸露在外等。

(4)其他偶然原因,夜间行走触碰断落在地面的带电导线。

(5) 超负荷用电,大容量用电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线路。

(6) 使用电气设备时人的离开,如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电炉等电器时。

(7) 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二、 发生触电时应采取哪些救护措施

发生触电事故时,在保证救护者本身安全的同时,必须首先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进行以下抢救工作。

(1) 解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服。

(2) 检查触电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如有假牙,则取下。

(3) 立即就地进行抢救,如呼吸停止,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抢救,每分钟15次。若心脏停止跳动或不规则颤动,可进行人工胸外挤压法抢救,每分钟80次左右。决不能无故中断。

如果现场除救护者之外,还有第二人在场,则还应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1) 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设备。

(2) 劝退现场闲杂人员。

(3) 保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空气流通。

(4) 向领导报告,并请医生前来抢救。

三、 安全用电有哪些措施

随着用电器的普及应用,正确掌握安全用电知识遵守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教育确保用电安全至关重要。

(1) 不要购买和使用“三无”的假冒伪劣用电产品。

(2) 使用用电器时应有完整可靠的电源线插头。对金属外壳的用电器都要采用接地保护。

(3) 不能在地线上和零线上装设开关和保险丝。禁止将接地线接到自来水、煤气管道上。

(4) 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要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

(5) 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要随便移动带电设备;不允许在用电设备,开关箱上张贴和悬挂物品。

(6)搞卫生、冲洗地板时不得使水溅到插座、用电器具、电机、接线盒内等设备上,避免电气设备、线路漏电伤击人员和短路损坏用电设备。

(7)在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用电气设备故障产生的火花引起火灾。

(8)使用移动设备的部门,应经常性地检查所用设备、插座、电缆线的好坏,避免裸露部分漏电伤击人员和引起电气设备的误动作。

(9)发现电器设备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0)防止电气设备过热、过载、接触不良、散热不良。

(11)临时用电制度的制定及监督。

第9篇 化工厂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任何电器设备,线路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测量范围。

2. 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时进行。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并验明无电事方可进行工作。

3. 在低压设备上必须带电工作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电工检修严禁带电使用锉刀、钢尺等。

4. 厂内一切有关电路和故障必须找电工解决,在电工未到之前,任何人不允许从配电柜私接乱拉电线,否则出现的后果将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5. 厂内所有电路问题电工必须予以及时处理。

6. 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与电工取得联系,职工应在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经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

7.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胶鞋。

8. 所有的移动设备必须配有电源插头,不允许用两根电线裸头直接插入接线板使用。

9. 严禁任何车辆从电线上压过,严禁职工在工作时将钢板或构件压在电线上。

10. 电工必须做到所有配电柜三天一检查,及时配全遗失的保险丝,决不允许用其他导电物品代替保险丝使用。

11. 打磨时移动的电源插头必须完好,不得有裸铜现象,电工对所有拖线板必须三天检查一次,并及时更换损坏的拖线板。

12. 动力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13. 每次检修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或留在设备内。

14.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有关设备的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灭火。

****生产部

第10篇 配电柜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一、 设备定期检查:

1. 本设备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

2. 检查电压表,电流表,三相电源指示灯是否正常。

3. 各元器件手动分合开关是否可靠。

4. 对安装在内置的开关电器及所有手动操作手柄进行试验其动作可靠性。

二、 维护操作:

1.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

2. 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3. 检修配电柜工作必须先停电,在输出的线路验电接地。挂上相关的示警牌。

4. 尽量使用单手操作,邻近有带电的设备时应加有效的绝缘隔离措施。

5. 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三、 安全用电:

1. 用电须严格遵守“安全第一”原则,做到电气设备不超标用电。

2.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使用维修、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规范和制度执行。

3. 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良好,并有规范的保护措施。

4. 人事电气设备维修及安装等作业时,应由专职电工进行。

5. 所有用电设施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方可使用。

6. 进行电气设施或线路维护及安装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警示牌或由专人看守,严禁带电作业。

7. 发现机械设备或线路有漏电现象时,必须立即停电、停止生产作业,待修复后现运行。

8. 定期对配电柜进行卫生清洁。

编制:审核: 批准:

日期:日期: 日期:

第11篇 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接零线连结。

2、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他用。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重复接地应使用绿/黄双色绝缘多股铜线,其截面不小于2.5mm2。不得使用废旧橡套电缆。

3、电缆线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乱拖乱拉。电缆过路应有钢管保护。

4、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应使用五芯橡皮套电缆。

5、总、分配电箱应指定专人(电工)负责管理。

6、配电间、总配电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7、配电箱保护零线端必须重复接地,电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8、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9、作业前必须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10、认真遵守建设部jgj-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伤害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安全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十一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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