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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及模板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4

木工及模板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木工及模板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机具,应采用36v的低压电源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措施。

2、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式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放置在工具袋内,不得掉落。

3、高空作业人员严禁攀登组合钢模板或脚手架上下,也不得在高空的墙顶、独立垛及其模板上面行走。

4、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模板应随装拆随转运,不得堆放在脚手板上,严禁投掷踩踏。若中途停歇,必须把活动部件固定牢靠。

5、装拆模板,必须有稳定的登高工具或脚手架,高度超过3.5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装拆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挂上安全带。

6、安装墙、柱模板时,应随时支撑固定,防止倾覆。施工通道中间的斜支撑、拉杆等应设在1.8米高以上。

7、周转使用的木楞在距割前,必须把全部铁钉起掉,不得在锯口处遗漏,以免崩锯伤人。

8、模板的预留洞、电梯口等处应加盖或设置护栏,必要时应在洞口设置安全网。

9、安装预组装成片模板时,应边就位边校正和安全连接件,并加设临时支撑稳固。

10、预组装模板装拆时,垂直吊运应采用两个以上吊点,水平吊运应取两个吊点,吊点应合理并做受力计算。

11、预组装模板装拆时,宜整体拆除,并应先挂好吊索,然后拆除支撑及拼接两片模板的配件,待模板离开结构表面后再起吊,吊钩不得脱钩。

12、拆除承重模板时,为了避免突然整块坍落,必要时应设立临时支撑,然后进行拆卸。

13、遇五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防止滑倒坠落。

14、冬季施工,必须符合有关防火规定,并设专人监护,严防火灾和煤气中毒。

第2篇 木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平刨机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4、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5、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沙等清除干净。

6、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7、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糟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压刨机(包括三面刨、四面刨)

8、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

9、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毫米。

10、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11、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二、带锯机

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杠。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5、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6、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超过锯条50厘米,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7、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第3篇 木工压刨床单面和多面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安装倒顺双向开关,并要按顺序开动。

二、送料和接料人员不准戴手套,并应贴着被刨料的一侧,而不能正对刨口。作业时,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规格的木料,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得超过50mm。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0mm以外,接料人员须待被刨料走出台面后,方准接料。

三、操作时,应按顺序连续送料,并须保持平整和垂直于刨刃。如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再开机继续进刨。

四、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木或木节,除了减小进刀量外,还应降低进料速度。

五、进料时,须先进大头并随时注意和防止被刨木料回弹。

六、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如材料不走时,可用其它材料推进,不许用手推动。刨削厚度小于10mm的薄板时,必须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刨。

七、小于工作台面宽度的装配式框扇一类的工件,允许在压刨上进行刨削,但必须斜着进给,其斜度应不大于30°。同时,进给速度要慢,进刀深度要浅。

八、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之间,同一台刨机的刀片和刀片螺丝的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刀片紧固螺栓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100mm。紧固刀片螺丝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口槽的刨刀。

九、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上爪装置,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十、操作中如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待停止运转后进行修理。

第4篇 木工圆锯安全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档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纹末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 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第5篇 自动双面木工压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及保养规程:

1、本机最大刨削工作厚度为150mm;最大刨削宽度为630mm;每次最大刨削量:上刀轴7mm,下刀轴5mm。超出其工作技术参数会对机床产生损坏。

2、操作前须先检查刀刃是否确保稳固,以免主轴回转弹出。检查机床各润滑部位是否良好润滑,祥见机床润滑规程及机床润滑位置图。

3、工作前先开机空转,检查机床是否正常;启动吸尘装置,两者均无异常情况方能工作。

4、工作时随时保持上下刀刃的锋利程度,以利于切削能力和表面光洁度。

5、加工的工件尚在工作台面上时,且勿继续做下降的操作,以免损坏升降装置。

6、下刨轴欲拖出校刀换刀时,须放松电机张紧装置、翻开罩壳、卸下三角皮带、螺钉旋松,方可将其拖出,待校刀完毕后再回复原位,装紧皮带并旋紧。此时应检验复栓状况,要求无杂物碰伤等现象。

7、木屑的清除及机床内部结构的调整须停止机床的运转。

8、各部控制线路都置于电器箱内。因此,必须随时将盖锁紧,并避免受潮湿。

三、机床润滑规程:

1、每天启动机床时,必须检查tz型电动润滑泵工作是否正常,是否按设定时间周期循环加油。对时间控制系统失灵,电机不停地转,应立即停机排除异常,以免烧毁电机甚至导致严重损失。

2、油泵接通电源后,禁止打开泵顶罩壳,以防发生电击伤人、火灾事故。

3、为了油泵的寿命不要将油泵溢流阀压力调得过高,一般不要大于2.5mpa。

4、每月检查和清洗油箱和吸油口处滤网,以免造成油泵吐出量减少和压力不足。

5、上下传动的轴承座即4点处加注30#机械油或类似的油每两月一次。

6、输送传动机械上1.2点处以及手动润滑部位3点处每班加注一次30#机械油。

7、减速箱5点处运转前加注n680润滑油至油标中心点。首次使用24小时后,需要更换润滑油并清洗机体,以后每使用500~1000小时更换一次油。

四、装刀操作规程:

1、四把刀刃口必须装在同一圆周上。

2、刀刃的底部装有弹簧,装刀时防止刀刃弹出割手。

3、装刀刃必须先固定两边的螺钉,然后再旋紧其他的螺钉,且每个螺钉受力均匀,以防止在工作时飞出。

第6篇 木工车床操作规程

1.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2.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3.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4.检查车床各部装置及工、卡具,灵活可靠,工件应卡紧并用顶针顶紧,用手转动试运转,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开车,并根据工件木质的软硬,选择适当的进刀量和调整转速。

5.车削过程中,不得用手摸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序。用砂纸打磨时,应先将刀架移开后进行。车床转动时,无论停电与否,均不得用手来制动。

6.方形木料,必须先加工成圆柱体后再上车床加工。有节疤或裂缝的木料,均不得上车床切削。

7.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第7篇 立轴式木工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立轴式木工铣床系列的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此机前,请详细阅读说明书。检查接地线是否接地牢固,各部件是否正常。操作位置是否光线明亮,无阴影。注意:(操作人员须经过严格培训,同时详读手册后才能进行操作。)

2、此机属于高转速机床,经过严格检查,动平衡性良好。但使用过程中,如果改变旋转零部件的动平衡,都可能造成极大振动,而时间振动会会引起严重的机械疲劳,从而加速机件损坏导致事故发生。

3、操作时要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饰、不带手套;一注意:注意保护眼睛。

4、启动机床前,请注意上危险标志的警告。

5、检查主轴及刀具的旋转方向。

6、操作过程中不得靠近或触摸移动或转动零部件;不得移碎片屑,调整机床或移碎片屑必须先切断电源,等刀轴完全停止转动。

7、刀具经使用后变钝后请及时更换或机床损坏。

8、不要超出机床工作范围,以防不安全或机床损坏。

9、如果发生有异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10、操作人员离开机床或停电时,必须关闭电源总开关。

11、停机时机床必须完全停机后操作人员才可离开。

第8篇 木工带锯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带锯的检验试验和保养

1.1带锯所属电动机应定期进行检验试验,检验试验合格应贴合格标签。

1.2随机所有电线应穿管,并固定牢固。有防止因震动导线外绝缘层磨损的措施。机身金属外壳接地良好。

1.3机械转动部分润滑良好,无卡死和异声。

1.4带锯接头平整,带条无裂纹,锯齿锋利,无连续两个及以上的缺齿。

1.5空载试转,检查带条应无串条和明显晃动。

1.6从动轮(主动轮)及非工作段锯条防护罩完好。

1.7机床应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保养,转动轴部位定期加油润滑。

2木工带锯使用及注意事项

2.1作业前,检查调整锯条松紧度,空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2检查停、启按钮(开关)控制可靠灵活、运转正常。

2.3锯废、旧木料时要检查木料上是否有铁钉等金属残留物,如有应进行彻底清理后再进行作业。

2.4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不得锯过小(手难以抓握)尺寸的木材,避免对人或器具发生意外。

2.5被加工木材长度超过1米时应两人进行。

2.6需调整锯木尺寸靠板时,应停车进行。

2.7如带锯机装有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2.8非作业人员严禁操作木工机具。

第9篇 模板公司木工梳齿开榫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熟悉开榫机的性能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熟悉使用消防器材,方可独立作业;新员工禁止单独上机操作。

二、工作时必须依法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女工应将长发缠入帽内,不准戴围巾和饰物操开榫机,非操作人员不得接近工作机床。

三、木工车间,禁止吸烟;禁止明火作业。

四、禁止酒后操作木工梳齿开榫机(上班前4小时内不准喝酒)。

五、检查电源、电压、频率与相数是否符合本机要求,做到三相无缺相。

六、接通电源后,首先开动任一锯片的启动按钮,并立即停止,观察锯片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如果旋向不正确必须重接电源。

七、检查锯片及指接刀,必须安装正确且牢固。

八、调整锯片,先松开镶条螺钉,旋转调整丝杆,使锯片沿轴向移动至所需要求,然后紧固镶条螺钉。

九、调整指切刀,先松开刀轴座上压紧螺钉,转动刀轴座上升降手轮,使指切刀升降至所需要求,调整完毕后,旋紧螺钉。

十、应保证油压值在正常范围内,当压力过高或过低时,立即停止使用;可调整旋转调压旋钮,使压力值达到标准方可工作。

十一、机器工作时,禁止手和身体接近刨刀危险区;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修。

十二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相互配合。

十三、机床各部位,特别是导轨要保持清洁,每班检查油杯中的油量应在允许范围内,以确保气压回路的良好润滑。

十四、每班检查水气分离器中的水量,当水量超过最高刻度线时,应在杯底释放。

十五、本规程自2023年 6月施实。

第10篇 木工推台锯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熟悉台锯和推台锯的性能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熟悉使用消防器材,方可独立作业;新员工禁止单独上机操作。

二、工作时必须依法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女工应将长发缠入帽内,不准戴围巾和饰物操作锯床,非操作人员不得接近工作锯床。

三、木工车间,禁止吸烟;禁止明火作业。

四、禁止酒后操作木工机械作业(上班前4小时内不准喝酒)。

五、开机前,机床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推台、定位必须可靠,锯片应锋利,运转数分钟,一切正常后再投入生产。

六、木料不得有铁钉、砂石、以防损坏锯片或飞出伤人。

七、锯料时,操作者要避开锯盘的旋转方向,禁止手或身体接近锯齿。木料应紧靠工作台和靠板,推台用力要均匀,禁止用力过猛别扭锯片。

八、锯薄小料时,要用辅助工具,不准用手直接送料,禁止加工手不能控制的木料,锯片未完全停止,不得在锯盘旋转方向收捡木料。

九、发生机械故障,应立即停机,停止送料,交由维修人员进行修理,机床不得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因事离开机床时必须先关机。

十、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相互配合。

十一、更换锯片,加注润滑油以及清除锯屑时,必须切断电源,待机器安全停止,方可更换。清除锯屑要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嘴吹,以防锯屑入眼。

十二、下班或工作结束,关闭电源,擦拭锯床,清扫现场,做好交接班手续。

第11篇 手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木工用具应妥善存放在工具箱内,不得随地摆放。

2.清除工作场地的尖、刃物件。

检查所用工具是否良好,木料是否有节疤、钉子,铁线附着其上,应先清除掉。

3.工作场地要注意防火,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禁止明火作业和吸烟、木屑、刨花、碎片要及时清理,配电板箱附近禁止放木制品或木屑等易燃物。

4.木制品及坏料要堆放稳妥整齐。

5.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手技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6.登高作业应经审批,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采用起重设备应遵守相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12篇 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机械木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机械木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操作规程

3.1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3.1.1开机前应首先检查各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能开机。

3.1.2木材的存放和加工场所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可靠和使用方便,工作场所不准有明火和吸烟,易燃材料和油棉纱等不得放在木材上及附近,各场所的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畅通,以保证安全。

3.1.3机床应保持清洁,转动部位安全装置应齐全、可靠、接地线良好,各部位螺钉螺帽紧固件不得松动,工具台上禁止放杂物。

3.1.4各种工具、刃具要经检查方可使用,不得有破损和裂纹。

3.1.5开机后待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不准从机械部分上方传递木材、工具和工件等,装卸零件、刃具,必须待机停稳后方可进行,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

3.1.6设备起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位,操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上,严禁设备在运转中测量工件尺寸。清理木屑时,必须待设备停稳后进行。

3.1.7锯、刨床等加工长料时,对面要有人接料,上手和下手要配合好,手应距刃具300毫米以上,小工件要用推料棒进行。

3.1.8加工大料,多人配合时,必须指定一人指挥,动作协调。

3.1.9根据木料的粗细、软硬和浊度选择合理的切削速度,加工木料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和铁丝等硬物。

3.1.10工作完毕,切断电源,让其自动停机,不准用手或其它物件去强制停机,停机后要清理机床,整理工具,摆放好木料和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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