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操作室安全技术规程
(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准备好绝缘工具。
(2) 上炉顶检查时,必须二人以上,看好风向,防止煤气中毒。上下走梯手要扶好,防止滑跌。
(3) 机电设备运转时,禁止身体或衣服接触转动部份,防止机械伤害。
(4) 设备检修时要取得操作牌,检修完毕试车前要详细检查和联系好,确认后再动车,工作完毕后交回操作牌。
(5) 设备突然停车时,要及时联系有关人员检查后,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运行,严禁随意短接操作装置,强行开车。
第2篇 高炉值班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按照生产程序组织指挥生产。
2 巡视生产、设备、原料情况时,注意路面及周围设施情况,防止滑倒、碰伤、高空坠物等伤害及煤气中毒。
3 严禁使用未经烘烤预热的取样勺、样模。
4 炉缸储铁量接近安全容量时,应降低风压,组织出铁,防止风口灌渣或烧穿。
5休风检修煤气系统设备、炉顶设备、热风管道及其他本体设备时,必须按要求进行炉顶点火,并派专人严密监视燃烧状况。
6倒流休风时,必须打开1/3以上窥视孔后进行。倒流时要确认风口区域正面无人方可进行。倒流时,根据风向及时通知煤气可能到达的岗位人员及时躲避,避免煤气中毒。停止倒流后即刻上好镜盖。
7炉顶点火时,风口区域不准有人逗留或工作,不准打开窥视孔盖。
8 悬料必须坐料之后再休风。
9 休、停风时,必须切断煤气系统、关闭冷风大闸。
10 开关蒸汽阀门时,不准站在阀门正面。
11 长期休风,必须堵严风口,复风时未启动风机前,不得捅开风口。
12 正常休风要在放净渣、铁之后按程序进行。
13 巡检时应携带煤气报警器两人以上进行,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4高炉富氧鼓风时,应密切注意阀后氧气压力变化,当氧气与冷风的压差小于0.1mpa时,要应即关闭快速切断阀,以防冷风或高炉煤气窜入管道发生爆炸事故。
15冷风含氧量过高、热风系统漏风时,要停止加氧,避免富氧空气外泄,引发燃爆事故。
16开关富氧阀门时,人要立于侧面,且缓慢开启。
17人员接触富氧系统时,严禁穿戴、使用带有油污的工作服或工具。
18对富氧系统检修时,要将氧气放散或置换到含量不大于23%方可动火;在空气不流畅的环境或容器内作业,氧气含量必须大于18%,且其他有害气体含量低于规定值时,方可进行。
19富氧管道在检修或长期停用(半年以上)后再投入使用,要提前将管道残存的水分、铁屑等杂物用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扫干净,严禁用氧气吹扫管网
20高炉值班人员须经常注意高炉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压力流量温度等),以免影响高炉生产及设备寿命,必要时做出相应调整。
21 高炉值班室必须配备煤气报警器至少一部
22高炉值班室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四个,呼吸器两套。
第3篇 集控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检查各种控制柜上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开停车显示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向班长及值班人员汇报。
2、及时接听电话,传达电话内容,以使班组长得以正确指挥生产,了解生产动向。
3、确认各系统无问题时,可发出开车信号。
4、认真填写各项运转日志表,维修记录表、润滑表、上岗记录、工具借还记录,做到记录填写准确可靠。
5、注意跳汰、浮选、脱水三系统及各皮带的运转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取得联系,指挥好生产。
6、认真及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4篇 主电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主电室人员属维护电工,除应认真执行公司维护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外,还应执行下列规程。
2.主冷床电气部位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检修结束后,必须确认设备无误,冷床下无人工作后方可送电试车。
3.特殊情况必须带电调试检修时,应设专人监护进行。
4.检修自动裙板(抛钢机)时,除挂停电牌外,辊道必须停止转动,方可进行。调整冷床开关时,不准在轧制中进行。卸料装置手动试车,要与操作台工作人员协调好,必需信号一致,以免发生误操作。
5.检查直流电机时,应切断电源,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6.检修直流柜时,必须切断该柜供电系统接触器电源,停低压配电柜供电源,同时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7.检修结束后,应由专人负责检查所检修部位,查看是否有漏检遗物、工具等,是否符合送电条件,确认后方可由负责人送电。
8.主电室停送电应履行专人负责制,做到谁停电、谁送电。在停电时必须见有停电牌方可确认停电,绝不允许口头传达或电话通知进行停送电作业。送电时应由停电单位取回停电牌后,明确送电部位,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9.直流控制系统在调试前,必须申请分公司主管厂长批准,同是时通知有关工段、班组及当班调度,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10.单机打内控时必须设专人负责,并设专职人员在地面监控相互联系,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11.启动前地面监视人员负责和检修人员取得联系,做到确认无误方可通知试车。
12.平轧轧机内控单机调试不准脱开轧机,必须带动轧辊一起调试。特殊情况不能带轧辊调试时,应摘除电机处的接手,不允许带联接轴运转调试。
13.调试立轧电机时,调试前必须通知有关工段、班组拆掉万向节或带轧机,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内控调试。
14.各直流控制系统单机调试,在升速、降速、停车等环节时,地面监控人员应通知附近人员远离,防止各种零部件失控溅出伤人。
15.主电室是放火安全的重点部位,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16.必须设专人负责主电室的放火安全工作,各代班班长对本班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7.全体主电室工作人员必须履行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应熟练掌握“三懂”“三会”的防火知识。做到经常检查岗位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无损。
18.主电室的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各种开关设在室内的,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19.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等物品和随意动用明火,必须动用明火时必须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动火。当班作业人员负责动火过程的监护工作。
20.保持各种用电设备的清洁,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运行完好。
21.遇有电器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带电设备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不得用衣物等物品拍打。
22.室内严禁吸烟,穿戴钉子的鞋上岗,酒后上岗。
第5篇 密控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开车前按要求调整好合格介质悬浮液位和密度,运转过程中允许悬浮液密度值波动范围±0.01kg/l。
2、 入料压力保持稳定后方可带煤。
3、 随时注意观察分选密度及液位变化情况。
4、 随时检查脱介筛、分料箱是否畅通、堵塞。
5、 分选密度偏低,液位高时,通过分流、降低液位提高分选密度,如达不到分选要求补加介质,分选密度偏高,液位高时,打分流降低液位补清水调密度。
6、 必须保证悬浮液的液位、密度、煤泥浓度。
第6篇 化验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二、 化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三、 与化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化验室内。
四、 化验室内应备有灭火设备。
五、 化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上规定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六、 在实验工作中,化验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工作过程中,化验人员不得离岗。
七、 药品创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做好防潮、防霉、防冻措施,经常检查。进入仓库,严禁吸烟。
八、 有毒药品应放在专门的特制柜内,由专人负责保管,不能自行取用。
九、 可燃性物质(如汽油、煤油、酒精等)不可放在喷灯、电炉、火炉或暖气片附近,要远离火源、热源2米以外。
十、 在倾注容易引火的物质时,禁止在临近有燃着的火焰,若有溅出,应立即用湿布擦去。
十一、 在进行可能引起火灾可爆炸的操作时(如易燃液体的蒸发,蒸馏可燃气的发生等),要注意通风,并严禁吸烟。
十二、 易于挥发的易燃性有机液机的浓缩,沸点在100°以下的必须在水浴锅上进行,沸点在100°以上的,必须在砂浴上或在电热板上进行,禁止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进行此类操作时应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
十三、 使用电炉时,底部应垫放石棉或砖头。
十四、 在加热蒸馏用火或用电的过程中,不允许无人看管,除有自动控制的仪器外,禁止将电器用具使用过夜。
十五、 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十六、 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十七、 打开浓硫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瓶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橱中进行。
十八、 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十九、 腐蚀性物质,如:过氧化氢、氢氟酸、硝酸、硫酸、王水、氢氰酸、五氧二磷、磷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冰醋酸、磷、硝酸银、盐酸等,如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并及时到医院处置。
二十、 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我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二十一、 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二十二、 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二十三、 煤气灯、酒精灯应经常检查,保证无泄漏;点燃气灯时,室内不得离人。
二十四、 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备完好、安全可靠。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的接零(地)保护必须可靠。
二十五、 电气开关箱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二十六、 凡电气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
二十七、 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拆修电气设备。
二十八、 所有含毒溶液,未经处理不得任意排放,必须经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二十九、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知道化验室内暖气、水门、电门的开关,以便必要时可以随时关闭。
三十、 如果化验室中发生意外燃烧事故,首先关闭火源(喷灯、加热器等)关闭电源,并速将着火点附近的可燃物移开,遇事要保持镇静,不慌,并及时采取下列办法灭火:
1、 熔器内着火,可以用湿布或木板盖灭。
2、 溶液倾倒着火,用灭火砂、灭火器扑灭,切勿用水冲,因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浮于水面,会因水流而扩大燃烧面。
衣服着火,可用麻袋裹灭或倒地滚灭,切勿跳跑,如有淋浴设备可用水冲灭。
第7篇 配电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配电室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适于扑救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2 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3 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不低于3m。
4 在配电室内设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5 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保持干燥,并采取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第8篇 操作台主控室安全技术规程
(1)作业前要对所属设备仪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尽快解决。
(2) 工作期间按照煤粉系统工作标准规定严密监视各仪器仪表所显示数据,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解决。
(3) 系统停车预计将超过38小时的情况下,必须将原煤仓倒空,系统各容器各管道内打扫干净,并要清扫布袋箱、天园地方、烟囱拐脖等地方。
(4) 细粉仓内存煤粉不许超过8小时(烟煤)或者72小时(无烟煤)。
(5) 原煤仓内贮煤不许超过72小时(烟煤)或者15天(无烟煤)。
(6) 停车38小时以上(烟煤)或者一周以上(无烟、煤)的情况下,再次起动前必须对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7) 运行系统周围一米内 ,禁止有明火存在,空气中煤粉浓度较大时,禁止任何烟火存在。
(8) 在系统喷吹烟煤时,必须严格执行炼铁作业区高炉喷吹烟煤安全规定。
(9)岗位所属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10)不得随意在压力容器和高压电机附近逗留,以防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
(11)在高炉喷吹烟煤生产时,在中速磨附近检查和作业要做好预防和监护,防止氮气和废气导致人员窒息。
(12)在氮气区域作业和检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如发现心悸、恶心、头痛等症状必须马上撤离现场。
(13)在日常检查行走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所有安全栏杆和走梯是否安全可靠,并防止滑跌引起伤害。
(14)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设备运行发出异常声音或其它异常现象必须及时汇报尽快解决。
第9篇 电力实验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实验室环境安全要求
①实验室内,应保持设备、器材的安全、整齐、清洁;
实验室内应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3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的安装、布局,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必须便于工作人员的安全使用和操作;
④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空气调节净化设施;
⑤实验室用电及危险品的储存,均应按照规定执行。
(2)实验室用电器设备的安全要求
①实验室所用电器设备的线路绝缘必须合乎规定并且完好无损,走线合理整齐;
②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必须装有可熔保险或自动开关设施
③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如因绝缘损坏而带电时,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的保护措施;
④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要符合规定要求,设备开关和配电装置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定期维修;
⑤实验过程中必须使用电炉、电热器时,应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并将电炉、电热器设置在固定位置,设专人负责保管;
⑥禁止用烘箱烘烤易燃品、爆炸品,在同一烘箱内,不准同时烘干不同性质的几种物品;
⑦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封式电器设备,对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
(3)实验室用电安全要求
①各实验室不得自行任意增加用电负荷,如必须使用需报实验管理科、技术科,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使用;
②实验室必须严禁使用照明系统中的插座作为动力电源,以减少用电负荷,保证用电安全。配电盘不得用易燃材料制成;
③人体不可接触带电线路或带电结点;
4电源必须经过开关、保险丝之后接入电机等电器设备,接线、改线或拆线都必须在切断电源情况下进行;
⑤完成接线或改接线路后,必须经师傅检查允许,招呼全班组引起注意后,方可合上电闸
6操作开关应迅速果断,快合快断,以免产生电弧烧坏闸刀,合闸时应使刀片投入刀座,保持良好接触;
⑦不允许带电进行操作,如带电改接线路,带负荷改接电流表量程等;
⑧总电源由实验室工作人员掌管,其他人不得乱动;
⑨在做有关电机的实验时,应注意衣服、围巾、发辫及实验接线用的导线等不得卷入电机的旋转部分,不得用手或脚去促使电机启动或停转,以免发生危险
⑩0电机直接启动时,电流表和功率表电流端子应从线路中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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