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jgj33—2001第3.2节的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c时,方可开始作业。
5.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7.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的空间。
8.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9.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0.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1.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2.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3.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挡。
14.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5.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6.起吊重物达到额定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7.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8.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屯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手段进行指挥。
24.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5.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c时,不得高速行驶。
26.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7.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28.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2篇 自卸汽车的安全操作规程
1 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各节液压缸表面应保持清洁。
2 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顶升前,应拔出车厢固定销。作业后,应插入车厢固定销。
3 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4 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员来往。卸料时,应将车停稳,不得边卸边行驶。举升车厢时,应控制内燃机中速运转,当车厢升到顶点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减少车厢振动。
5 向坑洼地区卸料时,应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6 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7 车厢举升后需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应将车厢支撑牢靠后,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8 装运混凝土或粘性物料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防止凝结在车厢上。
第3篇 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启动参照有关内燃机的规定执行。
2.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3.起重机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5)检查液压系统压力是否正常。
(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机呈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8)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的条件。
(9)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木块。
(10)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挖方地段。
(11)应预先进行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
(12)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13)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即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14)应确认提升高度。根据起重机的机型,能把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
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偏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吊货之间的空隙。
4.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1)起升或下降
①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起重机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动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式侧面拖拽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②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③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用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④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校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销往鼓轮。
⑤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⑥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⑦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①6.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
⑧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量总和的75%。
(2)回转
①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
②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
③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3)起重管伸缩时
①不得带载伸缩臂杆。
②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外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
③主付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否则整机将倾覆。
(4)轮胎式起重机带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挂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5.起吊作业停止后注意事项
(1)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
(2)应按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
(3)将起重机开回停车场位置上。
第4篇 油库汽车加油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油库严禁烟火,禁止带火柴,打火机入库。
二、经常检查电器及储油设备完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领导采取措施。
三、禁止闲人进入,不得留客住宿及存放物资。
四、装载包装不完好的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库加油,并督促其立即离库。
五、加油车辆,发动机不熄火不加油,客车须先下客后加油。
六、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并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七、库区气温超过35度,必须停止加油。
八、不准穿带钉鞋,不准穿化纤服装上岗操作。
九、油库内所用的电器,必须使用防爆电器。
十、必须了解各种油料的性能、用途,确保油料的正确使用。
第5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支座盘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载荷时水准泡居中。支腿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外伸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起重臂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的操纵手柄。
4作业中改变幅度应平稳,严禁突然起落起重臂。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 ﹤1 | 10 | 35 | 110 | 220 | 330 | 500 |
沿垂直方向 | 1.5 | 3.0 | 4.0 | 5.0 | 6.0 | 7.0 | 8.5 |
沿水平方向 | 1.5 | 2.0 | 3.5 | 4.0 | 6.0 | 7.0 | 8.5 |
5箱形起重臂起重机在伸缩起重臂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放下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起重臂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箱形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一节起重臂的长度大于后一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重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重物时,两台性能应接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荷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0毫米,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起重臂、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作业后,箱形起重臂起重机的起重臂应全部缩回、放稳妥,并挂好吊钩。桁架起重臂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度~60度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第6篇 液压式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⒈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检验合格的起重机。必须熟知设备结构、动作要领、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严格遵守“五吊、五不吊”。
⒉工作前检查液压系统各部份的压力是否符合该机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压力范围,工作前先打开压力表开关,按顺序检查并调整到规定值。调整完毕后,将压力表开关死,防止冲击压力损坏压力表。
⒊工作时,应先将支撑脚支起,其撑脚底板应用木板垫实,并使用权起重机保持水平。行驶前应先将支撑脚收起固定,以保证行驶时安全。
⒋起重机工作时,汽车驾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装卸的物件
不得从载货车辆的驾驶室上面越过。
⒌重物吊起后,不准扳动支腿操纵手柄,如必须调正支腿时,
应先将重物落下后再进行调整。
⒍伸缩臂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钩之间有一定距离。重物吊起后,不准伸缩臂杆,伸缩长臂应在先60度以上。
⒎主付臂全部伸出时,起重臂的倾角不得小于48度,否则会造成翻车。
⒏汽车起重机行走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要通过吊索挂在保险杠的两个挂钩上,稍微拉紧,以防止吊索在行驶中振动。
⒐汽车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⒑认真填写运行和检查记录。
第7篇 汽车运输操作规程
1、自卸汽车严禁动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和白卸汽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起落车斗。
2、车辆在矿区道路行驶时,宜采用中速;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在养路地段应减速通过。
3、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直径。
4、雾天和烟尘较大影响视线时,应开亮车前黄灯靠右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30米。视线不足20米时,应靠右暂时停驶。
5、雨天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减速行驶,前后车距离不得小于40米。行驶时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和拖挂其它车辆。必须拖车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6、在山坡填主的弯道处,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路堤上,道路外侧设置护栏、接车土堆等。
7、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同时禁止检查维修车辆。
8、禁止溜车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中严禁空挡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要使用停车制动。
9、通向装卸地点道路的坡度大于10%时,禁止汽车倒车驶向装卸地点。
第8篇 汽车绞盘安全操作规程
①汽车停放位置,必须使司机人员能看到被牵引的重物和指挥信号,并在前后车轮用木枕制动,检查统盘与传动轴的肖子是否插好。
②开动统盘前应清除工作范围内的障碍物,转动中禁止用手扶走动钢丝绳和校正统盘滚筒上的钢丝绳。
③改变统盘转动方向,只许在滚筒完全停止后进行。
④钢丝绳在统盘滚筒上排列要整齐,工作时不能放尽,至少要留五、六圈。
第9篇 汽车调试工安全操作规程
1.调试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
2.车辆调试时,必须由正式驾驶员驾驶。实习、学习人员或虽持证但为非指定人员,不准私自驾车进行调试。
3.驾驶的车辆必须先行检查,各部件和装置应安全可靠,如发现故障,必须先行排除,方能驾驶。
4.道路试车时,必须悬挂试车牌照。要注意周围环境情况,并在规定的试车区域内进行,在试刹车和其它项目时,应按照试车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车辆临时停放或进行修理操作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不得影响交通或影响其它工作的进行。
5.使用的各类工具要经常注意检查其是否安全可靠,各种扳手、套简要合理使用,以免打滑受伤。
6.千斤顶损坏、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待修复,调换后再用。千斤顶顶起汽车后,必须先搁好支撑凳子,凳子必须牢固,安放位置要正确,然后进入车身下进行工作。
7.调试人员在使用各种油料时,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妥善保管,严禁明火靠近。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0篇 汽车站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3小时
第11篇 货运汽车、拖拉机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一、货运汽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1.发动机未熄火前,汽车不得添加燃油。
2.严禁用汽油擦洗车辆,清洗零件和烘烤车辆等。
3.严禁用明火作照明检查油箱的油量。
4.严禁采取不经过汽油泵和滤清器而直接使用各种容器或其它自流方式向发动机上的化油器内加注汽油。
5.严禁将各种盛装汽油的容器放在驾驶室内。
6.在有汽油的地方,禁止吸烟,严禁火种。
7.化油器回火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8.严禁使用高压线“吊火”的作法。
9.汽车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电门,迅速拆除蓄电池连线。
10.调整发电机传动皮带时,须关闭发动机。
11.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容易转动和位移部位。
12.拆卸机件时不得使用不合适的工具。
13.维护修理时,车辆应选择平坦地点停放,拉紧手制动,变速杆放入空档,而且前后车轮应用三角木塞住,以防车辆溜动发生事故。
二、拖拉机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1.严禁拖拉机牵引挂车超车、超高和高速行驶,以免发生翻车事故。转弯时须低速行驶。
2.下坡道之前,应根据拖载情况和坡度的大小,选择适当档位,在陡坡行驶的中途,不要换档。在下陡坡时,应挂低档,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以免发生事故。下坡时不要猛踩制动器,以免发生拖拉机倾翻的重大事故。
3.牵引挂车行驶前,应把左右制动踏板连在一起,并检查制动器是否可靠,左右制动是否同步。
4.挂车中不得乘人。
5,拖拉机挡泥板的牵引杆不得乘坐人员,以免行驶中掉下发生事故。
6.牵引车后部与挂车前部,必须安装防护网、保护链及有效的制动器,以免脱节出事故。
7.挂接挂车时,须用低速小油门倒车,并随时作好停车准备。插牵引销时,必须在拖拉机停止时进行,以免伤人。
8.牵引平板车行驶时,不准在乎板车上坐人,以免掉下发生事故。
9.行驶中应尽量保持匀速。起步、停车要稳,以免拖拉机和挂车产生撞击。
第12篇 汽车及挖掘装载运输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各类机械操作规程规定,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不符的车辆机械严禁酒后驾驶。
2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洞内时速不超过8公里,在会车、弯道、险坡段不得超过3公里/时。
3 自卸汽车配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装车时严禁装偏。如挖斗必须越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4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
5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驾驶室内严禁搭乘与施工无关的人员。
6油灌车应备专用灭火器材,并装拖地金属链条,以防静电产生火花。
7 油灌漏油焊补时,首先要除油放汽,确认无气并打开加油口后,方可施焊。
8 油灌装有油时,严禁接近明火。停放时,必须远离火源,雷雨时不准放在大树下。
9载重汽气装运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10各种机械操作前必须检查各部件有无脱落、松动或变形。
11机械运转中,禁止任何人员上下机械或传递物件。
12 机械运转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滑轮和绞盘等。
13行驶或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四周有无障碍。后退时必须先视车后,确认无人和其他障碍时,方可起步。
14加油时禁止吸烟或接近明火。汽油着火时,应用泡沫灭火器或细砂灭火,不得用水灭火。
15机械检修保养时,应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方停稳,铲刀或铲斗落地,刹车、各操纵杆置于空档,停熄引擎后方可进行。
16工作时应了解作业区内的线路、电缆、水管等设施,以免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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