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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0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第1篇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集装箱、大件运输的难度和风险远远高于普通货物运输,每次接单后必须严格按以下规定的操作规程办理:

一、每次承运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时,必须做到对所运输路线的实地考察、沿途相关桥梁承载的重量、涵洞隧道的可行高度等必须有详细的数据记载。有了第一手的技术数据做保障,在运输过程中才会更加安全。

二 、以上工作完成后必须制定,策划制定一个整体的大件运输方案,一个完整的大件运输方案可以使我们的运输过程更安全,可以使我们的客户节省可观的利润空间!真正做到大件运输的安全,快捷!

三、 大件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和车辆的安排,合理的车辆安排是大件运输过程中安全方面最主要的环节之一。做到量体裁衣,即:什么样的货物安排什么样的车辆承运尤为重要!

四、 过程控制和现场监督,在设备吊装和集装箱、大件运输过程中必须安排有经验丰富和专业人员安排和处理各种应急情况和车辆运行过程中设备的状态等。必须保证集装箱、大件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有什么任何差错!任何一个细节的疏忽都会导致无法补救的严重后果。

五、 货物安全交接后,签收好回单等单据及各种文档及时交还客户,做到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认真总结经验。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大件运输服务。

六、本操作规程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1:集装箱运输流程

1、集装箱运输流程表

集装箱流程:

2、集装箱理货业务

集装箱理货业务是指车辆在吊装和吊卸集装箱过程中进行如下操作:

1)、对混装的货物,分清货物标志;

2)、对同批次货物按要求分清楚品种、规格;

3)、根据理货结果,办理交接,签证手续,提供理货单证;

4)、核对箱号,理清箱数;

5)、检查箱体和封志;

6)、在箱体粘贴好公司制作的箱体不干胶标识。

3、装、拆箱理货业务

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业务是指集装箱的装、拆过程:

1)、开箱之前检查封志和箱体,注意有无有关政府公文(如海关放行单、商检报告单等)必须检查单据是否到齐;

2)、其他业务同普通车辆理货业务。

附2:集装箱相关知识

1、集装箱

所谓集装箱,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使用集装箱转运货物,可直接在发货人的仓库装货,运到收货人的仓库卸货,中途更换车、船时,无须将货物从箱内取出换装。按所装货物种类分,有杂货集装箱、散货集装箱、液体货集装箱、冷藏箱集装箱等;按制造材料分,有木集装箱、钢集装箱、铝合金集装箱、玻璃钢集装箱、不锈钢集装箱等;按结构分,有折叠式集装箱、固定式集装箱等,在固定式集装箱中还可分密闭集装箱、开顶集装箱、板架集装箱等;按总重分,有30吨集装箱、20吨集装箱、10吨集装箱、5吨集装箱、2.5吨集装箱等。

2、集装箱外尺寸

包括集装箱永久性附件在内的集装箱外部最大的长、宽、高尺寸。它是确定集装箱能否在船舶、底盘车、货车、铁路车辆之间进行换装的主要参数。是各运输部门必须掌握的一项重要技术资料。

3、集装箱内尺寸

集装箱内部的最大长、宽、高尺寸。高度为箱底板面至箱顶板最下面的距离,宽度为两内侧衬板之间的距离,长度为箱门内侧板量至端壁内衬板之间的距离。它决定集装箱内容积和箱内货物的最大尺寸。

4、集装箱内容积

按集装箱内尺寸计算的装货容积。同一规格的集装箱,由于结构和制造材料的不同,其内容积略有差异。集装箱内容积是物资部门或其他装箱人必须掌握的重要技术资料。

5、集装箱计算单位

又称20英尺换算单位,是计算集装箱箱数的换算单位。目前各国大部分集装箱运输,都采用20英尺和40英尺长的两种集装箱。为使集装箱箱数计算统一化,把20英尺集装箱作为一个计算单位,40尺集装箱作为两个计算单位,以利统一计算集装箱的营运量。

6、集装箱租赁

即所有人将空箱租给使用人的一项业务。集装箱所有人为出租的一方集装箱,与使用人,一般是船公司或货主,为承租的一方,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人提供合格的集装箱交由承租人在约定范围内使用。集装箱的租赁,国际上有多种不同的方式,总括起来有:程租、期租、活期租用和航区内阻赁等。

7、集装箱装卸区

是集装箱运输中,箱或货装卸交换保管的具体经办部门。它受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进行下列各项业务:

1)对整箱货运的交换、保管;

2)设有集装箱货运站者,办理拼箱货的交接;

3)安排集装箱船的靠泊,装卸集装箱,每航次编制配载图;

4)办理有关货运单证的编签;

5)编制并签验集装箱运用运载工具的出入及流转的有关单证;

6)办理集装箱及运载工具、装卸工具的情况检查、维修,以及空箱的清扫、熏蒸等工作;

7)空箱的收发、存贮和保管;

8)安排空箱和重箱在堆场的堆码,及编制场地分配计划;

9)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集装箱装卸区一般由专用码头、前沿、堆场、货运站、指挥塔、修理部门、大门和办公室组成。有时堆场或货运站等可延伸到市区内部事5-15公里的中转站。

8、集装箱前方堆场

是指在集装箱码头前方,为加速船舶装卸作业,暂时堆放集装箱的场地。其作用是:当集装箱船到港前,有计划有次序地按积载要求将出口集装箱整齐地集中堆放,卸船时将进口集装箱暂时堆放在码头前方,以加速船舶装卸作业。

9、集装箱后方堆场

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进行交接、保管和堆存的场所。有些国家对集装箱堆场并不分前方堆场或后方堆场,统称为堆场。集装箱后方堆场是集装箱装卸区的组成部分。是集装箱运输“场到场”交接方式的整箱货办理交接的场所(实际上是在集装箱卸区“大门口”进行交接的)。

10、空箱堆场

专门办理空箱收集、保管、堆存或交接的场地。它是专为集装箱装卸区或转运站堆场不足时才予设立。这种堆场不办理重箱或货物交接。它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由集装箱装卸区在区外另设。有些国家,经营这种空箱堆场,须向航运公会声明。

11、中转站或内路站

海港以外的集装箱运输的中转站或集散地。它的作用除了没有集装箱专用船的装卸作业外,其余均与集装箱装卸区业务相同。中转站或内陆站的度量,包括集装箱装卸港的市区中转站、内陆城市、内河港口的内陆站均在内。

12、集装箱货运站

为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船、货双方办理交接的场所。承运人在一个港口或内陆城市只能委托一个集装箱货运站的经营者。由它代表承运人办理下列主要业务:

拼箱货的理货和交接;

对货物外表检验如有异状时,就办理批注;

拼箱货的配箱积载和装箱;

进口拆箱货的拆箱和保管;

代承运人加铅封并签发站收据;

办理各项单证和编制等。

13、托运人责任

托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完全同于传统海运方面的。拼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与传统海运相同。整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不同于传统运输的有:

应保证所报货运资料的正确和完整;

承运人有权核对箱内所装货物,因核对而发生的费用,有托运人承担;

海关或其他权力机关开箱检查,其费用和由此发生货损货差,由托运人承担;

如集装箱货不满,或是垫衬不良,积载不当,或是装了不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因而引起货损、货差,概由托运人负责;

如使用了托运人自有的不适航的集装箱,所引起的货损事故,应由托运人负责;

在使用承运人集装箱及设备其间造成第三者财产或生命的损害,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14、责任限制

集装箱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承运人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额。拼箱货的责任限制与传统运输相同。整箱货的赔偿按照目前国际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单上没有列明箱内所装货物的件数,每箱作为一个理赔计算单位;如提单上列明箱内载货件数的,仍按件数计算;如果货物的损坏和灭失,不属海运,而是在内陆运输中发生的,则按陆上运输最高赔偿额办理;如集装箱是由托运人所有或提供时,遇有灭失或损坏,其责任确属承运人应承担者,亦应视作一个理赔计算单位。

15、同一责任制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统一由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即货损货差不论发生在哪一个运输阶段,都按同一的责任内容负责。如果能查清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联运承运人在赔偿以后,可以向该段运输的实际承运人追偿。

16、网状责任制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虽然对货方仍负全程运输的责任,但遇损害赔偿不象同一责任制那样,而是按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的责任内容负责。例如,损害发生在海上运输阶段,按国际货运规则办理;如发生在铁路或公路运输阶段,则按有关国际法或国内法处理。

第2篇 港口集装箱轮胎移动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rtg安全操作使用注意事项:

起重机必须由经过熟练且培训过的人员进行操作,如使用不当,起重机有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与环境带来危险!

尽管设备本身根据不同层次的状态可提供声光报警,但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还是要要求操作者具备格外小心与熟练的技能!

在起重机出现各种问题时操作应能全面控制起重机,因此,操作者熟悉起重机系统与操作状况都是极端重要的!因为这可以帮助他针对不同的风险状态时为保证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而采取必要的预防准备措施!

当困难出现增加时,总是记住保持冷静!首先应思考,然后采取正确的行动措施!

机器的安全使用:

1、全面熟悉起重机的构成与手册,注意观察一些介绍与警告标志;

2、努力判断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规避之,对你自己注意到的任何故障报告给你的监管上级或设备维修负责人员;

3、请穿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服装;

4、攀爬或进出起重机设备时请集中注意力并小心,应沿着一些诸如走道的设施进出并保持走道干净,排除所有影响安全的隐患,比如积雪,冰块,其他物质,擦除泄露的油污以免打滑;

5、保持机器干净,特别是一些经常需要调整的控制部件;

6、不允许没有任何资质的人操作你的起重机(委托),对起重机造成的任何破坏作用操作者都应付直接责任;

7、出现危险时,确保自己优先使用起重机的各类紧急出口;

8、不要站立在吊起的集装箱或负载下面;

9、充装液压蓄能器之前,应充分确信系统已经卸压,液压油必须能从蓄能器装置自由流出,如果不能流出,说明蓄能器内装压力太低;

10、只有在得到起重机操作司机允许的情况下才能攀爬起重机;

11、所有的关于起重机电气部分的运送转移,安装,调试,维修都必须由熟练的技术人员来完成;

12、始终佩带劳动保护服装,必要的服务条件下应佩带护目镜,听力保护设施等;

13、小车桥架上检修维护时注意被撞击的危险可能;

14、检查,清洁并排除所有油液包括燃油泄露的可能性(修理工作中油液具有可燃性);

15、雷击与暴风雪环境下不推荐使用起重机(停止运行)。

对操作者:

1、启动起重机前应确认起重机前/后无人(防止撞击/碾压);

2、尽量避免突然停止/启动(紧急停止)状况;

3、仔细观察操作环境条件,注意障碍物影响你的机器工作以及打滑区域,特别是冰雪条件下出现的危险,在有油液覆盖以及沙子很多的路面也会对机器工作产生风险,将所有风险源立即报告给你的上级或主管设备安全的人;

4、为确保安全工作应限制最大驱动速度;

5、对任何在前方的拖车设备应保持足够远的距离(防止撞击),禁止同其他拖车设备并排行走;

6、注意观察吊具的自由高度与相关指示信号,在行车到一个新的受限制的自由高度工作情况下,你应明确你起重机准确的总高度,对一些临时性设施如机器上方的电源线路等应特别小心,防止碰撞;

7、无灯光情况下禁止开动机器,遇到通道灯光微弱情况时应报告;

8、在改变驱动方向时,在变换到其他方向之前应让机器立即停止;

9、应注意大车行走通道的边沿,特别是通道路面有危险情况时;

10、永远记住不要使用起重机来企图运载或提升人员;

11、无论任何时候你离开起重机即使时很短的时间,你也要停止发动机,并将负载卸放到地面;

12、对机器的任何碰撞与事故应做详细的报告分析,包括损坏的原因,以避免同类事故不再重现;

13、注意观察提升重量显示,以及总的负载重量,不要在不满足符合承压强度的路面行使机器;

14、跟踪定期维修流程,确认起重机控制与操作系统可靠与安全;

15、在进行维修与设备检查时发动机必须保持在停止运行状态;

16、当检查燃油及电池电气设施时应绝对禁止明火的使用;

17、在冷却液发热时散热器是处于压缩状态,应注意缓慢打开散热器盖;

18、发动机在运行是不要打开主开关(蓄电池);

19、在服务与维修时仅仅允许对设备相当熟悉的人进行操作;

20、不系安全带,不允许进行大车驱动操作;

21、不要在倾斜路面上停放机器。

第3篇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规程还规定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桥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2. 操作标准

2.1 上下桥吊

2.1.1 登机时手扶栏杆,逐级上梯。所带物品、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背好,不准披衣夹物。较重的物品、工具用电梯传送或用吊机吊运,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

2.1.2 在作业过程中,禁止任何无关人员登机,如须登机时,必须通知司机。人员离开桥吊时也要通知司机。

2.1.3 经过司机室通道安全门时,必须和驾驶室司机取得联系,否则不准穿越安全门。

2.1.4 使用电梯上下桥吊时,电梯载重和乘员均不得超过标牌规定数值,在层门和轿厢门关好后,方可启动电梯。

2.2 作业前

2.2.1 交接班司机必须在桥吊驾驶室内面对面交接,登机前应检查确认高压电缆、吊具、大车行走台车外观无损伤。

2.2.2 接班司机应按照桥吊运行日志的检查内容,对司机室内各操作手柄、电器仪表、工作开关、辅助用电器、灭火器是否在位且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确认,然后送控制电源,查看各灯光信号指示正常后,进行空载试车,各项交接完毕无误后,签字确认。

2.2.3 司机进入驾驶室后,必须关好驾驶室门,调整好座椅,系好安全带。

2.2.4 司机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空载试车,空载试车内容:

2.2.4.1 脱开锚定装置,选择安全位置,放下前伸臂,对起升、小车、大车进行逐项试车;起升、小车应进行全程试车,检查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确认钢丝绳、制动装置及其他安全装置工作可靠。

2.2.4.2 吊具应试验各个状态(包括使用双箱吊具状态)。

2.2.4.3 检查现场作业环境,观察轨道有无障碍物,打开锚定销,清除防爬楔。

2.2.4.4 检查各种仪表、安全警报器及限位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2.3 作业

2.3.1 卸船作业

2.3.1.1 桥吊司机在起吊第一个集装箱时,进行重载起升试车,起吊高度约0.5米停吊具,确认起升制动装置是否可靠。

2.3.1.2 船上装卸指挥手检查吊具运行路线区域内无人,集装箱之间的连接旋锁和螺栓加固件已经拆除,方可用对讲机对桥吊司机发出作业指令。与此同时,观察吊具运行状态和运行路线中可能产生影响的障碍物和进入路线内的人员,并提醒桥吊司机提前实行避让措施。

2.3.1.3 桥吊司机根据指挥手的指令,将吊具轻落于集装箱上后暂停,指挥手“关锁”指令,确认顶销灯亮后关闭旋锁。

2.3.1.4 桥吊司机在确认闭锁指示灯亮后,按指挥手“慢升高”指令,低速起升20-25厘米后,由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1.5 指挥手与桥吊司机同时检查集装箱吊起无异常情况,指挥手下达“升起”指令后,桥吊司机方可操作正常起升。

2.3.1.6 桥吊司机在起升及小车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吊具电缆情况,小车后驶方向有无异常情况及集卡是否到位。集卡应按岸边指挥手指挥停于正常作业位置前0.5米至1米处。桥吊上设立20 英尺与40英尺作业禁区,岸边指挥手及辅助作业人员应按所卸箱型站立于禁区外指挥。情况正常,桥吊司机按岸边指挥手指令将集装箱吊运至集卡上方降落。

2.3.1.7 集装箱向集卡降落时应缓速,待集装箱下降距拖盘20-25厘米时,按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止吊具。

2.3.1.8 待集装箱停稳,岸边指挥手用手势指挥集卡倒车入正确位置。

2.3.1.9 运行在桥吊跨度内的集卡入位后,岸边指挥手方可向桥吊司机发出“慢下降”指令,桥吊司机接到指令后缓落吊具,将集装箱落于拖盘停止吊具。

2.3.1.10 岸边指挥手检查箱角孔与拖盘旋锁结合正常后,发出“开锁”指令。岸边指挥手判断开锁动作完毕,同时司机确认开锁指示灯亮后,按指挥手指令低速起升吊具。

2.3.1.11 岸边指挥手检查确认吊具与箱体完全分离,同时桥吊司机确认吊具与箱体分离后,按指令继续起升,进入下一循环操作。

2.3.2 装船作业

2.3.2.1 集卡载箱应依次进入桥吊装船作业位置,集卡且应向前驶出0.5至1米。由岸边指挥手核对箱号,集卡不得并列在吊装位置等候。

2.3.2.2 岸边指挥手指挥桥吊运行前要检查运行路线内有无人员站立及其他异常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岸边指挥手应用对讲机指挥桥吊司机将小车运行至作业位置。

2.3.2.3 吊具向集卡上方运行过程中,桥吊司机应密切注意运行路线内有无异常及岸边作业人员站位情况。

2.3.2.4 吊具运行至集卡上方缓速降落,当吊具下落至离集装箱顶面20-25厘米时。按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2.5 岸边指挥手待吊具停稳,用手势指挥集卡倒车找正位置。待集卡入位,岸边指挥手指挥吊具入位并发出“慢下降”指令,桥吊司机将吊具轻落于箱上后暂停。

2.3.2.6 岸边指挥手判断吊具旋锁与集装箱角孔配合到位后发出“关锁”指令,桥吊司机确认落箱指示灯亮后进行闭锁操作,并确认闭锁指示灯亮。

2.3.2.7 岸边指挥手判断闭锁动作完毕,发出“慢升高”指令。

3.3.2.8 桥吊司机按指令将集装箱吊离拖盘平面20-25厘米后,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2.9 桥吊起吊集卡上的集装箱时,必须按岸边指挥手的指挥操作,缓速起吊,待集装箱底面距车盘30厘米时停吊具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吊运。岸边指挥手发出“升起”指令,桥吊司机按指令操作起升。

2.3.2.10 在吊具吊箱离开拖盘上方后,岸边指挥手指挥集卡驶离。

2.3.2.11 在岸边指挥手指挥桥吊、集卡作业时,船上指挥手应预先检查吊吊具运行路线有无人员站立及其他异常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指挥桥吊司机将集装箱吊运至指定位置。

2.3.2.12 桥吊司机按指令在操作小车运行前应确认小车前行路线区域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将集装箱吊运至船上指定箱位上方。

2.3.2.13 船上指挥手确认装箱位置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发出“下降”指令。

2.3.2.14 桥吊司机按指令缓速下降吊具,将集装箱轻落于箱位上方停吊具并确认落箱指示灯点亮。

2.3.2.15 指挥手检查集装箱到位后,发出“开锁”指令。

2.3.2.16 桥吊司机按指令开锁并确认落箱指示灯与开锁指示灯亮后,缓慢起升吊具,使吊具离开集装箱顶面20-25厘米后,按指挥手指令停吊具。

2.3.2.17 指挥手检查吊具与集装箱分离无异常后,桥吊司机按指令继续起升,进入下一轮循环操作。

2.3.3 一般要求

2.3.3.1 桥吊司机作业眼随吊具、余光了望。起吊具平稳、落吊具轻准。吊具行弧线、匀速作业。

2.3.3.2 注意观察港池内潮高及船舶缆绳松紧情况,掌握船舶前后、左右偏杆度数,随时调整吊具。

2.3.3.3 起吊具、落吊具时,钢丝绳应垂直,装卸船舱内集装箱时,进出舱口应减速。

2.3.3.4 吊具在导槽内升降,应有指挥手监护,防止吊具或集装箱卡槽。

2.3.3.5 大车、小车运行时,必须看清前大梁高度、位置,谨防与船上的设备碰撞,与左右相邻的桥吊或其他机械设备碰撞。

2.3.3.6 大车移动行驶时,必须有人现场指挥,作业过程中整机移车过船头和驾驶台时,视船舶状况,必要时必须起升大梁。

2.3.3.7 严禁用大车运行机构顶撞其他机械或物品。

2.3.3.8 装卸时必须看清箱与船、箱与车、箱与箱之间的连接锁或捆扎物是否松开或拆除。起吊冷藏箱前,应与船上指挥手联系,确保电源已经拔除,电缆线已放好。

2.3.3.9 桥吊跨箱装卸箱时,要确认箱体底部高于被跨箱,小车方可运行。

2.3.3.10 除维修和检查工作外,吊具伸缩必须在箱顶或地面5米以上空中进行,吊具伸缩不到位,司机不准进行其他操作。

2.3.3.11 开闭锁操作后,必须确认吊具指示灯指示正常,方可进行起升操作,严禁快速连动操作。

2.3.3.12 吊卸船舱盖及大件货物,必须有专人并且只能有一人指挥,必须两次确认舱盖板锁件和加固拆除方准起吊,起吊及吊运过程中,不准使用中挡以上速度,保持起升钢丝绳垂直状态。

2.3.3.13 大型或超大型集装箱船作业,遇有吊具或带箱跨越甲板上5层高以上箱时,进出禁止使用高速挡,防止挂刮、碰箱。

2.3.3.14 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使用吊具斜拉任何物品;集装箱毛重超过额定载重量或超载报警时,严禁强制操作。

2.3.3.15 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大风、雨雪、雾、雷电),司机应控制放慢作业速度。危及安全时,应报告生产指挥部门暂时停止作业。在危险状况下,司机有权在报告指挥部门前暂停作业并进行锚定。在风力较大情况下,注意防止吊具垂挂电缆晃出电缆筒。电缆晃出时,司机应在有人监护、指挥下谨慎处置,严禁私自盲目处理,使电缆损坏。

2.3.3.16 在现场遇有顺桥吊轨道方向大风时,严禁桥吊移动大车,司机还应该注意观察拖挂电缆运行情况。如发现电缆有挂连缠绕及受风摆动过大情形,应报告指挥部门停车检查,必要时暂停作业。

2.3.3.17 大风过后,司机必须先检查拖缆及拉索有无缠绕现象,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行小车,否则严禁操作。

2.3.3.18 在风速超过12米/秒时,前大梁收放,司机应到俯仰控制室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前大梁拉杆的情况,在拉杆无法进槽的情况下,应停止大梁收放。

2.3.3.19 作业时风力达到15米/秒时,桥吊必须停止作业,桥吊司机应迅速收紧夹轮器,同时通知岸边有关作业人员对桥吊进行锚定,塞入防爬楔。并根据风速变化及时报告风速。

2.3.3.20 严禁吊具或吊箱从人员上空及集卡车驾驶室上越过。

2.3.3.21 桥吊夜间作业,司机应打开工作照明灯、扶梯灯、走道灯、航空灯。运输车辆未进入装卸作业位置前,严禁吊箱在空中滞留。

2.3.3.22 作业时操作室内外均不准站人。

第4篇 集装箱吊运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

1、起动前应先检查车况(燃油、轮胎、结构)及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2、点火前,变速杆应处于零位,有预热要求的应先预热,若起动四次仍不着车,则应查找原因,起动后发动机应怠速运转五分钟,同时检查仪表指示灯、控制杆、照明灯、转向灯、喇叭等装置是否正常。

第三条行驶中:

1、驾驶室外不准带人。

2、不准在坡路上转弯,负载上下坡时,要慢慢平稳地移动门架,保持垂直或稍向后倾位置。

3、转弯或通过不平路面时要降低车速。

4、倒车时要使用倒车警报,并回头注意观察通道前方情况。

5、负载行车时,要把载荷举到视线盲区以上,同时后倾门架,收回吊架。

6、确认松开手刹车后,一档起步,逐渐加速,避免大轰油门,骤行骤停。

第四条作业中:

1、对正集装箱的过程中,要稳、准、轻,充分利用吊具功能,尽量避免使用寸进踏板,尽量减小吊具与集装箱的撞击。

2、遇集装箱堆码错位压住待取箱时,严禁用吊具推顶,应与操作部联系解决。

3、在起吊集装箱前,必须确认旋锁锁紧;在落下集装箱后,必须确认旋锁已完全放开,再起升吊具。

4、吊起集装箱后,倾斜油缸、侧移油缸及摆动油缸应回到中位。

5、下降吊架时严禁轰油门,接近最低位置时要减低下降速度。吊架停止指示灯亮时,严禁继续下降吊架。

第五条作业解释后,将车停在指定位置,不准马上熄火,而应继续怠速运转五分钟,将吊具各部位回到最初始位置,操作各手柄归零,然后停机,拉上手刹车,离开前关闭电源,锁好车门。

第5篇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司机在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适用于******。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空车行驶应做到的事项

3.1 起重机伸缩节必须收回,调整起重臂倾斜角度以吊具不影响安全行车为准。

3.2 要从规定的路线进出现场,行驶中要注意上方障碍物和吊具超出车身宽度部分会车和进出检查桥时的安全。

4 作业中应做到的事项

4.1 首先要查看现场的作业环境,选择好机车的运行作业位置。严格按负荷图表规定的负荷量操作。

4.2 吊集装箱时首先应检查吊具和吊臂性能是否良好,吊具靠近集装箱时应低速小心操作,防止吊具撞集装箱,将吊具转锁对准集装箱锁孔缓慢将其插入,吊具放实着床灯亮后,按下转锁控制按钮,待闭锁指示灯亮后,方可吊起集装箱。

4.3 向后倒车时,应回头查看倒车区域是否有人、车和其他障碍物,确认安全后用低速档向后倒。

4.4 吊箱装拖车时,应待拖车停稳后再向拖板上落放集装箱,同时应注意所吊箱的高度和集装箱、拖车驾驶室之间的安全距离。必须把集装箱的4个底角同时放入拖车导角内或转锁销上。

4.5 吊箱码垛时,应将上下集装箱4角对齐,吊具解锁起升时应慢,防止把集装箱带起。

4.6 吊箱行驶距离不准超过100m,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把集装箱放低并缩短伸距,以不影响司机视线为宜。吊重箱行驶速度不准超过3km/h,吊空箱行驶速度不准超过5km/h,并要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4.7 吊箱等车时,司机不准离开机车,在等待卸拖车时,应把吊具起升到足够高度,防止拖车移动时所载集装箱撞吊具。从拖车上吊卸集装箱时,开始要用点动操作,确认集装箱与拖板完全分开后,方可逐渐加速起吊。

4.8 改变前后行方向时,必须待车停稳后再挂变向档。

4.9 如集装箱偏重时,要用侧移进行调整,使集装箱重心与吊具载荷中心基本一致。

5 作业中禁止事项

5.1 重箱禁止跨箱位作业。

5.2 禁止用吊具推移集装箱作业。

5.3 在临近动作终点时禁止大油门快速动作。

5.4 禁止用40英尺吊具同时吊起两个20英尺集装箱。

6 作业后应将车停在规定的地点,把吊具落到最低位置并收回到20英尺最后位置,搞好机车外观检查。

第6篇 集装箱起吊操作规程

1、吊具要做好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更换,不符合规定的吊具严禁使用。吊具力求专用化。

2、吊重箱时,必须配备与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吊具,四角必须同时挂钩起吊,钢丝绳受力要均匀,重箱不得对角挂吊。

3、吊箱时,不论空重箱,不准在箱上和箱内乘人起吊,不准随吊具起吊和上下人。

4、吊装作业时,要听从指挥,稳起稳落,遇有吊装情况不明时,要查明原因,确认安全后方方可起吊作业,严禁盲目作业。

5、吊箱作业要按规定位置存放集装箱,如须堆箱时,其高度不能超过三个箱高并要上下对齐。

6、吊起作业时,吊车驾驶员、起重操作工、挂钩工不得擅离作业现场,共同协助安全作业。

第7篇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集装箱、大件运输的难度和风险远远高于普通货物运输,每次接单后必须严格按以下规定的操作规程办理:

一、每次承运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时,必须做到对所运输路线的实地考察、沿途相关桥梁承载的重量、涵洞隧道的可行高度等必须有详细的数据记载。有了第一手的技术数据做保障,在运输过程中才会更加安全。

二 、以上工作完成后必须制定,策划制定一个整体的大件运输方案,一个完整的大件运输方案可以使我们的运输过程更安全,可以使我们的客户节省可观的利润空间!真正做到大件运输的安全,快捷!

三、 大件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和车辆的安排,合理的车辆安排是大件运输过程中安全方面最主要的环节之一。做到量体裁衣,即:什么样的货物安排什么样的车辆承运尤为重要!

四、 过程控制和现场监督,在设备吊装和集装箱、大件运输过程中必须安排有经验丰富和专业人员安排和处理各种应急情况和车辆运行过程中设备的状态等。必须保证集装箱、大件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有什么任何差错!任何一个细节的疏忽都会导致无法补救的严重后果。

五、 货物安全交接后,签收好回单等单据及各种文档及时交还客户,做到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认真总结经验。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大件运输服务。

六、本操作规程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1:集装箱运输流程

1、集装箱运输流程表

集装箱流程:

2、集装箱理货业务

集装箱理货业务是指车辆在吊装和吊卸集装箱过程中进行如下操作:

1)、对混装的货物,分清货物标志;

2)、对同批次货物按要求分清楚品种、规格;

3)、根据理货结果,办理交接,签证手续,提供理货单证;

4)、核对箱号,理清箱数;

5)、检查箱体和封志;

6)、在箱体粘贴好公司制作的箱体不干胶标识。

3、装、拆箱理货业务

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业务是指集装箱的装、拆过程:

1)、开箱之前检查封志和箱体,注意有无有关政府公文(如海关放行单、商检报告单等)必须检查单据是否到齐;

2)、其他业务同普通车辆理货业务。

附2:集装箱相关知识

1、集装箱

所谓集装箱,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使用集装箱转运货物,可直接在发货人的仓库装货,运到收货人的仓库卸货,中途更换车、船时,无须将货物从箱内取出换装。按所装货物种类分,有杂货集装箱、散货集装箱、液体货集装箱、冷藏箱集装箱等;按制造材料分,有木集装箱、钢集装箱、铝合金集装箱、玻璃钢集装箱、不锈钢集装箱等;按结构分,有折叠式集装箱、固定式集装箱等,在固定式集装箱中还可分密闭集装箱、开顶集装箱、板架集装箱等;按总重分,有30吨集装箱、20吨集装箱、10吨集装箱、5吨集装箱、2.5吨集装箱等。

2、集装箱外尺寸

包括集装箱永久性附件在内的集装箱外部最大的长、宽、高尺寸。它是确定集装箱能否在船舶、底盘车、货车、铁路车辆之间进行换装的主要参数。是各运输部门必须掌握的一项重要技术资料。

3、集装箱内尺寸

集装箱内部的最大长、宽、高尺寸。高度为箱底板面至箱顶板最下面的距离,宽度为两内侧衬板之间的距离,长度为箱门内侧板量至端壁内衬板之间的距离。它决定集装箱内容积和箱内货物的最大尺寸。

4、集装箱内容积

按集装箱内尺寸计算的装货容积。同一规格的集装箱,由于结构和制造材料的不同,其内容积略有差异。集装箱内容积是物资部门或其他装箱人必须掌握的重要技术资料。

5、集装箱计算单位

又称20英尺换算单位,是计算集装箱箱数的换算单位。目前各国大部分集装箱运输,都采用20英尺和40英尺长的两种集装箱。为使集装箱箱数计算统一化,把20英尺集装箱作为一个计算单位,40尺集装箱作为两个计算单位,以利统一计算集装箱的营运量。

6、集装箱租赁

即所有人将空箱租给使用人的一项业务。集装箱所有人为出租的一方集装箱,与使用人,一般是船公司或货主,为承租的一方,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人提供合格的集装箱交由承租人在约定范围内使用。集装箱的租赁,国际上有多种不同的方式,总括起来有:程租、期租、活期租用和航区内阻赁等。

7、集装箱装卸区

是集装箱运输中,箱或货装卸交换保管的具体经办部门。它受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进行下列各项业务:

1)对整箱货运的交换、保管;

2)设有集装箱货运站者,办理拼箱货的交接;

3)安排集装箱船的靠泊,装卸集装箱,每航次编制配载图;

4)办理有关货运单证的编签;

5)编制并签验集装箱运用运载工具的出入及流转的有关单证;

6)办理集装箱及运载工具、装卸工具的情况检查、维修,以及空箱的清扫、熏蒸等工作;

7)空箱的收发、存贮和保管;

8)安排空箱和重箱在堆场的堆码,及编制场地分配计划;

9)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集装箱装卸区一般由专用码头、前沿、堆场、货运站、指挥塔、修理部门、大门和办公室组成。有时堆场或货运站等可延伸到市区内部事5-15公里的中转站。

8、集装箱前方堆场

是指在集装箱码头前方,为加速船舶装卸作业,暂时堆放集装箱的场地。其作用是:当集装箱船到港前,有计划有次序地按积载要求将出口集装箱整齐地集中堆放,卸船时将进口集装箱暂时堆放在码头前方,以加速船舶装卸作业。

9、集装箱后方堆场

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进行交接、保管和堆存的场所。有些国家对集装箱堆场并不分前方堆场或后方堆场,统称为堆场。集装箱后方堆场是集装箱装卸区的组成部分。是集装箱运输“场到场”交接方式的整箱货办理交接的场所(实际上是在集装箱卸区“大门口”进行交接的)。

10、空箱堆场

专门办理空箱收集、保管、堆存或交接的场地。它是专为集装箱装卸区或转运站堆场不足时才予设立。这种堆场不办理重箱或货物交接。它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由集装箱装卸区在区外另设。有些国家,经营这种空箱堆场,须向航运公会声明。

11、中转站或内路站

海港以外的集装箱运输的中转站或集散地。它的作用除了没有集装箱专用船的装卸作业外,其余均与集装箱装卸区业务相同。中转站或内陆站的度量,包括集装箱装卸港的市区中转站、内陆城市、内河港口的内陆站均在内。

12、集装箱货运站

为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船、货双方办理交接的场所。承运人在一个港口或内陆城市只能委托一个集装箱货运站的经营者。由它代表承运人办理下列主要业务:

拼箱货的理货和交接;

对货物外表检验如有异状时,就办理批注;

拼箱货的配箱积载和装箱;

进口拆箱货的拆箱和保管;

代承运人加铅封并签发站收据;

办理各项单证和编制等。

13、托运人责任

托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完全同于传统海运方面的。拼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与传统海运相同。整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不同于传统运输的有:

应保证所报货运资料的正确和完整;

承运人有权核对箱内所装货物,因核对而发生的费用,有托运人承担;

海关或其他权力机关开箱检查,其费用和由此发生货损货差,由托运人承担;

如集装箱货不满,或是垫衬不良,积载不当,或是装了不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因而引起货损、货差,概由托运人负责;

如使用了托运人自有的不适航的集装箱,所引起的货损事故,应由托运人负责;

在使用承运人集装箱及设备其间造成第三者财产或生命的损害,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14、责任限制

集装箱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承运人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额。拼箱货的责任限制与传统运输相同。整箱货的赔偿按照目前国际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单上没有列明箱内所装货物的件数,每箱作为一个理赔计算单位;如提单上列明箱内载货件数的,仍按件数计算;如果货物的损坏和灭失,不属海运,而是在内陆运输中发生的,则按陆上运输最高赔偿额办理;如集装箱是由托运人所有或提供时,遇有灭失或损坏,其责任确属承运人应承担者,亦应视作一个理赔计算单位。

15、同一责任制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统一由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即货损货差不论发生在哪一个运输阶段,都按同一的责任内容负责。如果能查清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联运承运人在赔偿以后,可以向该段运输的实际承运人追偿。

16、网状责任制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虽然对货方仍负全程运输的责任,但遇损害赔偿不象同一责任制那样,而是按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的责任内容负责。例如,损害发生在海上运输阶段,按国际货运规则办理;如发生在铁路或公路运输阶段,则按有关国际法或国内法处理。

第8篇 集装箱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前应做到:

1.检查制动限位等各液压系统功能。

2.检查轮胎紧固螺栓是否松动,有无严重损坏。

3.检查制动和制动开关是否良好。

4.检查防倾斜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5.检查机上通道及司机室是否清洁,有无油污、杂物,如有要及时清除

起步行驶前应做到:

1.查看机械周围(包括上、下)有无人员或障碍物,若有应让人员离开,清除障碍物。

2.变速换档手柄置于空档位置。

3.驾驶室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

4.倒行时,按喇叭鸣示,回头瞭望确认安全后,挂低速档起步。

5.禁止使用二档或三档起步。

作业中应做到:

1.严格遵守本机负荷曲线图规定,严禁超负荷作业。

2.起吊集装箱时,应尽量使机械靠近要起吊的箱,以使机械在最佳稳定性状态下操作。

3.吊载行驶时,要注意旋锁指示灯,车轴线和箱轴线对齐对下,确认正确后方可作业,应在最小外伸距尽量降低高度以不影响行驶司机视线在工况下行驶。原则上应使集装箱略高于司机水平视线,以保证有足够的视野。吊载行驶距离不宜超过200米。

4.吊运集装箱时,应用低速档,行走速度不超过55km/h。

5.吊箱行驶时,严禁急转弯、急刹车、急加速。避免荷载摆动和突然动作。

6.偏载箱不宜吊运。在吊运中严禁调整吊具。

7.机械带载时,司机不准离开司机室。

8.严禁在坡道上停机。

9.行驶及作业过程中,严禁他人上下车。集装箱下、运行通道内严禁人员和车辆通过。

10.机械在不吊箱作业时,吊具应收缩为20英尺状态。

11.冷藏集装箱堆高不超过二层。

12.当需要纵向吊运集装箱时,应严格遵守本机操作说明规定。

13.严禁在吊运集装箱时拆箱作业。

14.严禁在岸边直接吊运船上的集装箱。

15.严禁在10º的坡道上转向行驶。

第9篇 桥吊集装箱作业甲板领钩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对码头作业设备在船舶作业区域的指挥,密切注意作业动态,负责指挥区域的安全。

三、甲板领钩员站位应安全,不准坐在船舷或站在舱口边沿、吊运的集装箱下等危险区域进行指挥。在2米或2米以上无防护栏杆的平台、集装箱顶周边、在舱深2米及2米以上的舱面上开、关舱盖,在舱口围角或栏杆底低于1米的舱面、甲板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四、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梯子。不准单独一人上下(或进入)大轮深舱、暗舱或暗道。特殊情况下乘坐吊具上下船舶时,应将安全带系在吊篮上并抓紧栏杆。

五、驳船作业、甲板领钩员应站在码头平台指挥、监护。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上下驳船的,应穿好救生衣从下面铺有安全网的跳板上经过,或系好安全带通过绳梯到驳船。

六、不准边指挥边从事指挥信号工作之外的其它工作(如捆扎、栓固等)。

七、对甲板捆扎人员进行安全督促,对锁钮在上抛或上下运输过程中的捆扎人员站位情况进行协助看护,配合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以防出现事故。

八、甲板指挥时站好站位,使用通讯工具或指挥标志,随时与起重机械司机保持良好信息沟通与联系。

九、指挥作业前应对集装箱锁钮、舱盖插销锁穴等固定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汇报。

十、船舶装卸作业前,应检查舱口、灯光、隔槽、甲板、护栏、平台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装卸条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汇报。船舶卸箱前,应检查集装箱相关部位是否有残损,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司机,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

十一、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岗,不准随意交由他人代替指挥。

十二、装卸箱过程中,发现吊具锁角平面与集装箱箱孔平面不平行或其他异常状况时,要及时告知司机调整吊具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第10篇 集装箱作业甲板捆扎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梯子。不准单独一人上下(或进入)大轮深舱、暗舱或暗道。乘坐吊具上下船舶时,应将安全带系在吊篮上并抓紧栏杆。

三、上下箱顶应乘坐吊具并系好安全带。箱顶敲锁钮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和安全杆,系好安全带并注意防滑。甲板作业,两人一档,相互保护。舱底作业,不准在关下、关路、死角拆装锁钮。

四、拆除的捆扎件(包括连接锁、拉杆、工具等),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扔,按船方要求集中摆放。拆除4米以上连接杆、拉杆或重型锁具螺旋扣时应两人协调配合操作。

五、不准在船舶上的同贝位边卸边拆,边装边绑。捆绑时,应根据船方要求捆好绑牢。

六、确需到驳船上进行绑扎作业时,乘坐吊具上下应系好安全带,穿好救生衣。

七、绑扎时,捆扎件(包括连接锁、拉杆、工具等)如用上抛式传递方法,上抛时操作者需明确周围环境,注意保护自身及他人的安全,禁止落差为两层箱高间的捆扎件进行上抛传递。有捆扎件专用吊篮的,须用专用吊篮统一收集相关捆扎件,并通过吊篮上、下传递。安装4米以上连接杆、拉杆或重型索具螺旋扣时应两人协调配合操作。

八、绑扎后,应检查是否有漏绑、松动、发现问题时应及时纠正。

九、码头拆锁时,应等吊具离开集装箱后,方可摘取锁钮。摘取锁钮时应摆放在一起,不准乱扔。摘取锁钮时应注意来往车辆,严禁从集卡车头经过。等待车辆时,应站在通道或安全区域内。

第11篇 集装箱作业码头机械领钩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对码头机械在码头作业区域的指挥和区域内交通秩序的维护,并对该区域内的安全负责。在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或随意交由他人代替指挥,对工作工具要佩带齐全,特别是要手持对讲机进行领钩。其码头作业责任区范围:

1、维持集卡运行的畅通,禁止集卡随意变道、逆向行驶、盲目倒车等各种现象;

2、排除影响操作安全的外来干扰,制止外来无关车辆占道(集卡车道、桥吊行车通道)等各种现象;

3、排除机械轨道上的障碍物。

4、配合做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发现现场可疑人员,或有可疑人员上外轮(偷渡),应立即向当班的管理人员汇报。

三、船舶靠、离、移泊前,码头机械领钩员应根据现场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指挥码头机械(桥吊、门机等)行驶到安全位置,并做好监护工作。

四、作业时,应站立在视线清晰、安全可靠的位置进行指挥。不准边指挥边参与捆扎作业。

五、指挥集卡车辆司机按次序就位,并督促捆扎工按规定要求进行锁钮拆、装。

六、起吊舱盖板时,码头机械领钩员应防止车辆、人员从舱盖板下穿越通过。

七、执行现场岗位交接班,应交清装卸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12篇 集装箱安全操作规程-试题集卡司机

姓名:分数:

一、 填空题:(每题4分,共20分)

1、车辆、机械、设备不准超速、、,、、、必须完好。

2、作业现场严禁,严禁。

3、召开工前会,明确,落实 。

4、雨雪天气作业时,作业机械人员应注意。

5、任何人不准码头护舷、带缆桩、电箱、集装箱、机械转动部件上、岸桥轨道、场桥轮辙线内及其周围。

二、 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吊具或被吊载荷从人头及车辆驾驶室上方越过。

a、严禁 b、允许

2、港内运箱车辆出入大门、转弯时速度不大于;港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拖车不准超过。

a、10km/h、25km/h、20km/hb、5km/h、20km/h、15km/h

3、在堆场通道停车时,应选择安全位置,司机离车,严禁在危险地段停车。

a、不准b、允许

4、集叉、集卡、正面吊与其它场地机械交叉作业时。

a、要避让其它机械b、允许不避让其它机械

5、遇有危险品箱作业时应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作业。

a、严格按危险品 b、按普通箱

三、 判断题:(每题4分,共20分)

1、无转锁装置的运输车辆应使用导向装置或其它类同装置对集装箱予以固定。()

2、挂车、拖盘上允许载人,驾驶室不准超员。()

3、集卡载箱时应避免急刹车,要做到起步慢、转弯慢。()

4、作业完毕后,可以对车辆不检查,停放在规定位置,做好行车日记。()

5、严格执行港内限速,按照堆场制定路线行驶,可以超车。()

四、 问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雨雪天气及夜间作业的注意事项

2、作业前应检查机械哪些部位

3、你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4、在今后的工作中你如何做好本职工作

试题答案

一、1.超负荷、超定员、带故障运行,喇叭、灯光、信号、刹车等

2. 吸烟、擅自动用明火

3. 生产任务、安全事项

4. 防滑

5. 坐卧、逗留、行走、休息

二、1.a 2.b 3.a 4.a 5.a

三、1.√ 2.× 3.√ 4.× 5.×

四、1. 雨雪天作业时,作业机械以及人员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防滑、慢行、灯光、鸣笛等;特别注意箱垛转弯死角;起步前,观察吊具是否离箱、离车。

2. 检查车辆机油、冷却水、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轮胎气压、传动轴螺丝及各坚固部件是否正常;2.3检查各灯光、刹车是否可靠;2.4启动发动机,待各部运转正常、气压升至规定值时方可动车。

3.《1、》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对自身和他人安全、装卸货物及所辖车辆的安全负责。

《2、》掌握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对车辆进行日常点检,并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的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履行岗位工作标准,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操作时,精力集中,不准与他人闲谈,严禁无证驾驶,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坚持做好车辆与设施的例行检查、保养及日常维护工作,及时的向技术人员反映车辆运行情况,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

《6、》严格服从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发挥相互监督与监护职能,做到“三不伤害”,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行为,搞好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安全优质的完成生产任务。

《7、》积极协助修理人员的检查和修理工作。

《8、》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灭火器及工属具,不得带故障使用或代用、挪作它用。

《9、》正确佩戴、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

《10、》听从调度参加抢险救灾,积极协助事故调查。

《11、》如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车辆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根据工作情况作答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操作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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