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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员、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98

押运员、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押运员、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配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放车箱档板时,要两人配合,轻轻放下,防止打伤。

4、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装卸车滚动气瓶时,气瓶应站稳后方可松手,防止气瓶跌倒,对人体造成伤害。

5、装车时产品标识不清的不装车,化学性质相抵触的不得装车,不合格气瓶不装车,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6、装气瓶时,立放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装好的气瓶应妥善固定。

7、装卸气瓶时,必须轻装轻卸,避免气瓶相互碰或与其他坚硬物体碰撞,避免造成对作业人员手脚的伤害,严禁用抛、滑、滚、摔等方式装卸气瓶。

8、不得使用电磁起重机吊装气瓶,不得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均吊瓶帽等方式吊运气瓶,必须将气瓶装入集装箱或坚固的吊笼内。

9、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超宽、超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10、卸车时,应首先检查垫块,防止气瓶、物品滚动、坠落。

11、卸气瓶时,下面应铺放胶皮等缓冲物。

12、夏天装运气瓶时应有防曝晒设施。

13、装卸场地不准吸烟。

14、装卸危险化学品应注意物品交接数量。

15、机械装卸注意配合操作,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第2篇 危货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对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负安全责任。

二、熟练掌握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三、在运输过程中,监督驾驶人员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及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制止驾驶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严格落实车辆安全运行例检制度。

四、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法作业规程的行为。

五、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保证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完好无损。

六、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车组长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和意见。

七、出车前:

1、会同驾驶人员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

2、协助驾驶人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3、领取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5、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八、装载时: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

3、检查车厢、栏板的固定、链接、锁扣装置是否完好,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

4、监督作业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用规程》的规定装载货物。

5、检查装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适合道路运输的要求,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清晰,不符合包装的拒绝装载。

6、检查装载堆码是否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通风、间隙、隔离等特殊要求,捆扎、固定是否牢靠。

7、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

8、监督所装载危险货物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九、 运输途中监督、检查:

1、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速度、路线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程》行驶。

2、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危险货物的状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

3、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车辆停靠应符合有关规定。

4、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对事故情况和危险货物名称、特性等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

十、卸载时的监督、检查: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卸货作业。

4、检查卸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堆跺码放是否符合危险货物特性的要求。

5、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作。

6、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危险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十一、回场后:

1、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

2、协同驾驶员交清当班作业单据。

3、归还装卸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4、向管理人员报告运输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安全、质量方面的信息。

第3篇 危货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

携带好押运员证和安全卡,监督和协助驾驶员做好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核对驾驶员、车辆证件、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了解所运输货物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对货物的装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装运要求。

监督驾驶员安全行为,制止超速、强行超车会车等行为发生,督促驾驶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

运输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做到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装卸过程中,防止和制止设备因不规范装卸和意外情况而造成货物(箱、瓶、罐、撬)的外观损伤、设备损伤和零件损伤等。

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押运人员会同驾驶人员应负责看管货物。

监督驾驶员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和停车。

发生事故,应密切配合驾驶员做好事故报告、车货保管、生命和财物救援等工作。

认真履行国家《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第4篇 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

1、会同驾驶人员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

2、协助驾驶人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3、领取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5、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二)装载时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

3、检查车厢、栏板的固定、链接、锁扣装置是否完好,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

4、监督作用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用规程》的规定装载货物。

5、检查装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适合道路运输的要求,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清晰,不符合包装的拒绝装载。

6、检查装载堆码是否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通风、间隙、隔离等特殊要求,捆扎、固定是否牢靠。

7、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

8、监督所装载危险货物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三)运输途中监督、检查

1、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速度、路线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程》行驶。

2、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危险货物的状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

3、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车辆听课应符合有关规定。

4、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

对事故情况和危险货物名称、特性等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

(四)卸载时的监督、检查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卸货作业。

4、检查卸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堆跺码放是否危险货物特性的要求。

5、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作。

6、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危险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五)回场后

1、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

2、协同驾驶员交清当班作业单据。

3、归还装卸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4、向管理人员报告运输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客户、安全、质量方面的信息。

第5篇 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

1. 押运员必须熟悉每次承运货物的危险特性和安全急救方法,熟悉危险货物包装、储运标志以及对货物的防范应急措施,负责对全程货物的监管押运、货物情况不明时有权拒绝押运。

2. 必须持有有效的押运证,配备手机以备及时联系。

3. 装、卸货物时必须向装、卸人员交代货物性质及装卸注意事项:监装、监卸、核对品名数量、查验包装、运输标志、相关应携带的证件。确保装、卸安全进行,拒绝野蛮作业。不符合规定的立即指出修正,防止事故发生。

4. 押运槽罐车时提醒驾驶员采取防静电措施,装、卸液体时不得远离车辆。

5. 押运槽罐车时押运员必须在装货前对槽罐的外观、法门、仪表、管道等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不得继续进行装罐作业并及时向公司报告。装罐后检查有无泄漏,发现问题及时与发货方联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在问题未解决前通知驾驶员不得进行运输作业。

6. 行驶途中不得睡觉,停车不得擅离车辆应坐在指定的座位上,必须集中思想,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和高处障碍情况,必要时提醒驾驶员避让。

7. 发生事故立即组织实施自救、抢救等措施并按应急预案分工执行。

第6篇 煤矿爆炸材料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

核心提示: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等等规定。

1、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1.2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1.3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1.4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炸药或电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类爆炸材料时,不得超过4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应保证罐笼或吊桶不震动。

1.5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1.6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1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1列车内运输。如用同1列车运输,装有炸药与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

2.2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2.3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2.4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2.5电机车运送爆炸材料通过巷道口、弯道、硐室口、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等地段,以及前方有车辆存放或视线有障碍的地点时都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

第7篇 爆破物品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爆破物品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持有“四员”证的人员进入库区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准抽烟;

3、押运火工材料时不能将雷管、炸药混合装运;

4、运载火工材料的车辆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不准混合装运其他物品。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严防火工材料在押运途中发生丢失、被盗,确保安全运往目的地;

5、运输途中不得在民房或有人聚集的地方停留,运送工具与车辆之间应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6、火工材料到达目的地后,应由受过安全培训,熟悉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员搬运;

7、现场监督入库。

第8篇 押运员安全押运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掌握危险品运输基本常识、运输车辆设备和标志等知识。

(2)运输途中积极、主动配合司机,完成押运及装卸任务。

(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装卸要求作业,堆码整齐,装载平衡,以保证运输途中行车安全和运输业务的完成。

(4)液体装载时,必须检查罐体有无渗漏现象,阀门是否关紧等事项。严格按有关规定操作。

(5)认真学习化工知识,熟练识别所载货物类别、规格,用途及包装运输要求等。

(6)加强安全操作意识,上岗前须穿戴防护衣物、防护用品等。操作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等一切安排就绪、经得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对危险品储存设施进行经常的检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解决。以免造成事故的发生。

第9篇 工材料押运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检查用于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装备有封闭的车箱,车箱底板应为木质或其它不会产生火花的金属材质,敞蓬车应有车帮和后车箱板,其高度要足以防止爆破器材掉出。

2、运输车辆上电器设备使用的电线应当充分绝缘,防止短路,每辆车上至少应携带两个灭火器。

3、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当设有明显的标记,给出与其运输货物性质一致的警示。

4、除经过批准使用的金属车厢体外,不准任何其他金属材质与爆破器材接触,可燃或腐蚀材料不得与炸药同车运输。

5、装卸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禁止从货车上掷拽炸药、雷管。

6、在运输炸药的车辆上及其附近不许吸烟,严禁炸药与雷管同车运输。

7、运输炸药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线路行驶,不得随意迂回、停留。

8、按规定保持车速、车距,确保车货安全。

9、严禁酒后上班。

第10篇 押运员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1 、携带好押运员证和安全卡,监督和协助驾驶员做好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核对驾驶员、车辆证件、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2 、了解所运输货物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对货物的装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装运要求。

3 、监督驾驶员安全行为,制止超速、强行超车等行为发生,督促驾驶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

4 、运输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做到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5 、监督驾驶员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和停车。

6 、发生事故,应密切配合驾驶员做好事故报告、车货保管、生命和财产救援等工作。

第11篇 押运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1. 押运员必须熟悉每次承运货物的危险特性和安全急救方法,熟悉危险货物包装、储运标志以及对货物的防范应急措施,负责对全程货物的监管押运、货物情况不明时有权拒绝押运。

2. 必须持有有效的押运证,配备手机以备及时联系。

3. 装、卸货物时必须向装、卸人员交代货物性质及装卸注意事项:监装、监卸、核对品名数量、查验包装、运输标志、相关应携带的证件。确保装、卸安全进行,拒绝野蛮作业。不符合规定的立即指出修正,防止事故发生。

4. 押运槽罐车时提醒驾驶员采取防静电措施,装、卸液体时不得远离车辆。

5. 押运槽罐车时押运员必须在装货前对槽罐的外观、法门、仪表、管道等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不得继续进行装罐作业并及时向公司报告。装罐后检查有无泄漏,发现问题及时与发货方联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在问题未解决前通知驾驶员不得进行运输作业。

6. 行驶途中不得睡觉,停车不得擅离车辆应坐在指定的座位上,必须集中思想,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和高处障碍情况,必要时提醒驾驶员避让。

7. 发生事故立即组织实施自救、抢救等措施并按应急预案分工执行。

第12篇 危险品车辆押运员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1、对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负安全责任。

2、熟练掌握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3、在运输过程中,监督驾驶人员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及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制止驾驶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严格落实车辆安全运行例检制度。

4、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法作业规程的行为。

5、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保证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完好无损。

6、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物流主管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和意见。

7、出车前

(1)同驾驶人员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

(2)协助驾驶人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3)领取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5)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8、装载时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

(3)检查车厢、栏板的固定、链接、锁扣装置是否完好,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

(4)监督作业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用规程》的规定装载货物。

(5)检查装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适合道路运输的要求,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清晰,不符合包装的拒绝装载。

(6)检查装载堆码是否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通风、间隙、隔离等特殊要求,捆扎、固定是否牢靠。

(7)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

(8)监督所装载危险货物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9、运输途中监督、检查

(1)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速度、路线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程》行驶。

(2)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危险货物的状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

(3)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车辆停靠应符合有关规定。

(4)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对事故情况和危险货物名称、特性等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

10、卸载时的监督、检查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卸货作业。

(4)检查卸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堆跺码放是否符合危险货物特性的要求。

(5)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作。

(6)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危险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11、回公司后

(1)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

(2)协同驾驶员交清当班作业单据。

(3)归还装卸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4)、向管理人员报告运输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安全、质量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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