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天车及龙门吊技术操作规程
对天车及龙门吊的要求
1、起重机必须有以下信号及保护装置:
(1)行车电铃或喇叭。
(2)过卷扬限止器应使滑轮提升距限止器300毫米时,自动停止。
(3)行程限止器,起重吨位限制铭牌。
(4)自动连锁,保证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开了就自动断电。
(5)同跨几台起重机工作,互相间应设缓冲器。
(6)梯子平台和走台要设有不低于1米的栏杆,梯子侧角小于75度。高于5米者应设弧形防护圈。
(7)龙门吊应设有防风夹轨装置。
(8)所有金属构件应有保护接地。
(9)吊运钢水及 熔化金属时,司机室应有防止喷溅烧伤和防火措施。
(10)起重机必须装有制动器。
2、起重电葫芦应按规定条件使用。
工作前
1、检查车架及铁道上是否有人和障碍物。
2、检查电机及各机械部分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各润滑部位注油。
3、检查起重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磨损和断丝按断面积均不能超过10%),排列情况。
4、各控制器操作手把均放在停止位置时,方可停电工作。
5、检查各种起重用具有无损伤。
工作中
1、各种天车(龙门吊车)均需有合格证的人方能操作。
2、启动、停止要慢,加速要稳,吊车司机只看一人地面手势指挥。两手必须放在操纵把上,以便随时刹车,工作中严禁司机抽烟聊天。
3、吊物时大钩必须与地面垂直,不准斜吊,并注意活件的平衡,应先试吊,检查无误后方可吊运或运行。
4、天车空车行走,需将工具卷起。吊物行走时,不准从人的上方越过。
5、吊物高度,一般不超过1.5米,吊大件时行速要慢。
6、每次起重开始,吊物行走,下放重物前均应先响铃。
7、几台吊车同跨工作时,必须在中间保持一定距离。
8、工作中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不能开吊车时,需将操作手把移到停止位置,并拉开电门。重物正在起吊时,必须监视,下方不得有人通过。
9、天车转向时一定要等电机停止运转后,再向另一个方向开动。
10、吊车上不准放任何其他物件。上下天车人员不得手持工具及物品。
11、行车架上有人时不准开动天车,未经允许不准从两车间跨越,如有检修人员时,开车前必须联系好。
12、天车吊运红热物品时,必须用特制吊具,下放的地面不得有水及易爆物品。
13、夜间行车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
14、龙门吊如在运行中发现气候突变,起大风,必须停车并采取防风措施。
15、天车及龙门吊必须有定期检查与检修制度。
16、电葫芦间歇起动,每小时不可超过30次。
17、不准超载,不准吊死物。
工作后
1、车停在指定地点,拉开电源开关,各手把放在停止位置。
2、龙门吊要做好防风措施。
3、做好交接记录。
第2篇 天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安全规定
1. 天车工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否则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 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时,严禁吊运。在化工车间吊装不得碰撞设备、管道。
3. 吊运时必须昕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起重作业中只听一人指挥,但对其他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也应立即停车。
4.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民“0”位起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 ,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下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7.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 两台天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9. 运行时,天车与天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0. 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和“禁止通行”的标志。
11. 大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之,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徐徐运行缓慢升高。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2. 天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3. 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必须将开关于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条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4. 铸造车间天车吊运钢水包, 应先看到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5. 吊运钢水包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 ,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6.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7.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8. 龙门吊安全操作要按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运吊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9. 天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a.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 指挥信号不明,质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 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e. 歪拉斜挂不吊;
f.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g. 氧气瓶、乙快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 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i.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j. 钢铁水过满,未加固定卡子不掉。
20.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21. 挂钩人员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容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在指挥信号时不准戴手套,同时应遵守天车工的“十不吊”。
2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 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23. 捆绑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24. 吊运物体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 不准将重物堆放在管线下面或安全通道上。放置较高大的物件时,重心要平稳,防止倒下伤人。
25. 行车挂钩统一手势:
a.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b.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c.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d.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e.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f.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g. 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h.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i.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j.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配合。
26. 行车挂钩在有条件的单位应使用步话机。
27. 在化工车间作业遇有泄漏和着火爆炸事故,天车工要沉着,迅速撤离。
(2) 电动葫芦
1. 严格遵守天车工起重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其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2.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部分及钢丝绳、棱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 不得超负荷起吊, 起吊时手不准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 起吊物件时, 捆扎应牢固, 重心要平稳。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板。
5. 使用拖挂电线试开关启动, 绝缘必须良好, 正常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3) 手动葫芦
1. 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 起吊用的葫芦,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4. 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绑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
5. 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 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6. 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 不允许自由落下。
第3篇 天车岗位抓斗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酒后上岗。
2.天车在开动前先确认轨道上无人无障碍物方可行车。
3.天车开动前必须先打铃,吊物下周围3—5米内禁止站人。
4.天车在运行中,严禁修理、清扫、调整一切机电设备,当需要检修或擦洗机电设备时应做到:确认主电源已切断,挂好“有人作业,禁止操作”警示牌。
5.上下天车必须在指定地点,不准翻跃大车栏杆,不得在天车运行中或未停稳时上下车。
6.天车在运行中,任何人发现停车信号都要停车,抓斗不准从人的头顶上方通行。
7.工作完毕后,抓斗要停在指定地点,放稳,不准悬在半空中。
8.(露天作业)如遇6级以上大风,下雨或大雪暂停天车作业,以免意外。
9.在池边、沟边行走时,应防止滑入沟、池内。
10.无证人员不准单独上岗操作。
第4篇 天车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检修前准备
1、上岗前,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
2、必须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绝对禁止使用带有危险因素的工具。
二、停、开车作业
1、天车检修人员必须了解天车的工作原理操作工艺,地面工艺流程。
2、天车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上下天车,检修天车。
3、天车检修时必须在该天车上挂上警告旗或拉上警戒线,并且需要与邻近天车联系好。
4、天车停车检修时有专人监护。
5、严禁一边作业,一边检修天车;需要在运行中检修时,检修工必须提前与天车操作工及相邻天车进行安全告知,落实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三、正常作业
1、在现场作业时,必须站好位置,注意四周情况,防烫、防跌、防溅。
2、锉锯各种物件,必须夹在工作台上,园形的工作物件要用木块垫好。
3、用凿子凿工作物时,必须先清除凿上毛头,如对面有人工作,须用木板或铁皮,网板挡好,以免铁屑飞出伤人。
4、榔头不准作垫铁用,榔头柄必须用无节硬木并安装牢固,榔头柄和面不能沾染油污,使用榔头时,不可戴手套。
5、敲击铁板或裁铁皮时,敲榔头者和档钳者不可对面站着。
6、调整机器设备,用机械转动时,严禁戴手套或把手放在机器运转部分,以免卷入机器内发生危险。
7、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注意自己站立的地方是否稳固,要把所有工具放入工具袋中,随用随取,勿使落下,同时不许向上向下乱抛东西,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系安全带。
8、不准私自拆除安全装置,如因检修必须拆除,事后应安装妥当。
9、在园物上面或地轴上面不能放置任何东西,以钢滑落伤人。
四、故障处理
1、做好每天的天车巡点检工作,对检查、检修要有记录台帐。
2、天车的升降设备如:制动器、转动轴、牙箱等,发生松动,失灵要及时处理。
五、检修作业
1、上下天车或检修其它设备,一定要和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得到同意,方可检修。
2、放钢天车,必须设有专人检查,调整。
3、凡手攀蹬的地方,必须确保牢固,凡可能发生挤压的空间不准站立或作业,若非作业不可,必须采取绝对安全措施。
六、事故应急措施
无论何时发现隐患都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操作。
第5篇 天车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准备
1.1上岗前,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
1.2必须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绝对禁止使用带有危险因素的工具。
2.停、开车作业
1.1天车检修人员必须了解天车的工作原理操作工艺,地面工艺流程。
1.2天车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上下天车,检修天车。
1.3天车检修时必须在该天车上挂上警告旗或拉上警戒线,并且需要与邻近天车联系好。
1.4天车停车检修时有专人监护。
1.5严禁一边操作或作业,一边检修天车。
3.正常作业
3.1在现场作业时,必须站好位置,注意四周情况,防烫、防跌、防溅。
3.2锉锯各种物件,必须夹在工作台上,园形的工作物件要用木块垫好。
3.3用凿子凿工作物时,必须先清除凿上毛头,如对面有人工作,须用木板或铁皮,网板挡好,以免铁屑飞出伤人。
3.4榔头不准作垫铁用,榔头柄必须用无节硬木并安装牢固,榔头柄和面不能沾染油污,使用榔头时,不可戴手套。
3.5敲击铁板或裁铁皮时,敲榔头者和档钳者不可对面站着。
3.6调整机器设备,用机械转动时,严禁戴手套或把手放在机器运转部分,以免卷入机器内发生危险。
3.7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注意自己站立的地方是否稳固,要把所有工具放入工具袋中,随用随取,勿使落下,同时不许向上向下乱抛东西,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系安全带。
3.8不准私自拆除安全装置,如因检修必须拆除,事后应安装妥当。
3.9在园物上面或地轴上面不能放置任何东西,以钢滑落伤人。
4.故障处理
4.1做好每天的天车巡点检工作,对检查、检修要有记录台帐。
4.2天车的升降设备如:制动器、转动轴、牙箱等,发生松动,失灵要及时处理。
5.检修作业
5.1上下天车或检修其它设备,一定要和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得到同意,方可检修。
5.2放钢天车,必须设有专人检查,调整。
5.3凡手攀蹬的地方,必须确保牢固,凡可能发生挤压的空间不准站立或作业,若非作业不可,必须采取绝对安全措施。
6.事故应急措施
6.1无论何时发现隐患都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操作。
第6篇 抓斗吊、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开车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或附件失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二、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断续鸣铃报警。
三、天车起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车。
四、天车起吊时,操作人员要做到起重机无负荷运转,确认无问题时,方可起吊。
五、吊运重物要平稳,不要撞设备及其它东西。下面有人通过时,应发出警铃信号。起吊物件要轻起轻放,禁止猛起急落。
六、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置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回“零”位,严禁开快车,以防撞墙或脱轨。
七、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及大、小车临近终端时,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也不得用限位开关停车。
八、不准任何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室。
九、操作人员在工作停歇时,禁止把重物悬空。
十、在任何情况下,不准起吊超过天车能力的重物。
十-、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回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操作室。在重新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天车动作是否正常。
十二、当天车在空载移动时,吊钩或抓斗应升高到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
十三、运行过程中,不得突然变速或突然开倒车,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
十四、检修天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配电箱前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标志。
十五、清理、擦试天车各部件时,操作人员必须断电后再进行。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十六、钢丝绳和润滑系统应按时检查,加油。
十七、工作中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找电工处理,并采取安全措施。
十八、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十九、超重机的各限位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除检修外不得擅自拆除或封闭。
二十、司机在离开操作室之前必须做到:
1、将天车、抓斗吊停在指定位置;
2、不悬挂重物;
3、天车吊钩升到超过所有障碍物的高度;
4、所有控制器均打在零位;
5、断开电源开关。
二十-、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无人指挥不吊;
2、信号不清不吊;
3、超负荷不吊;
4、起吊物件上下有人不吊;
5、物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物件带棱角未处理好不吊;
8、挂钩不当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不清不吊;
10、重量不明不吊。
第7篇 喷吹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工上车发现天窗开时,必须亲自上去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设备。
2、天车在作业时,抓斗不准在人头上走过。
3、天车卸车时,如果车皮内有人,禁止卸车。
4、天车工发现开关处挂牌时,禁止合闸操作。
5、天车在正常作业时,禁止打反车停车。
6、坚决杜绝用各种限位作为停车手段。
7、在动车之前,应鸣铃示警。
8、在卸车过程中,要稳抓稳取,禁止野蛮操作。
9、在操作过程中,禁止斜拉硬拽。
10、在操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隐患,及时找有关人员处理,坚决杜绝设备带病作业。
11、天车在上料时,受料斗上不准有人。如果处理篦子上积料,一定要和天车工联系好,方可进行处理。
12、在检修天车动火、电焊时,天车工必须监护,检修完毕后,把现场清理干净,防止留下火源。
13、在处理天车铁道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8篇 天车工操作规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① 双眼视力在08以下,色盲
② 听力不良
③ 有癫痫或高血压人员、心脏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吊:
① 过负荷
② 光线略淡指挥信号不明
③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
④ 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⑤ 歪拉斜拉
⑥ 工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件
⑦ 氧气瓶和乙炔瓶等有爆炸危险的物件
⑧ 有棱角缺口工件未垫好
⑨ 埋在地下的物件
⑩ 违章指挥
3天车司机应注意事项:
① 起吊前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0毫米,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再正式吊运。
② 听从挂勾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③ 不得使用二台起重机共同起吊同一重物,必须时,重物及吊具的总重不得超过较小的一台起吊额定重量的两倍,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还须有总工程师在场监督。
4室外有6级风停止作业。
第9篇 天车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准备
1.1上岗前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方可从事电工作业。
1.2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3作业前必须检查电笔,老虎钳等其它电工使用工具,绝缘程度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2.停、开车作业
2.1检修电器设备,必须切断总电源,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检修完毕应由停电者送电。
2.2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工作处做好接地防护。
2.3低压配电回路的倒闸操作,由专职电工进行。(按下列次序)
(1)切断电源,先拉断负荷开关再拉刀闸。
(2)合上电源。应先合刀闸,再合负荷开关严禁违章作业。
2.4非检修工作的任何人员,严禁擅自取下警告牌和送电。
3.正常作业
3.1所有电器凡有金属壳和框架必须可靠接地。
3.2更换较大容量的熔丝,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3.3对正在运转的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闸刀。
3.4安装马达风扇等要接可靠的接地线。2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5上下天车必须走安全通道,及安全铁梯严禁乱爬天车。
3.6天车电器检修,更换部件,必须做好记录台帐。
4.故障处理
4.1因线路故障造成停电,在排队故障前,必须与专人停送电负责联系,得到检修人员的许可方可送电。
4.2处理电器故障必须有两人作业。
5.检修作业
5.1带电工作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必须在有人监护下进行。监护者应对操作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责,监护操作的正确性,监护人在工作中不准离开工作地点。在不明显或多处断点也应设专人看护。
5.2试车时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指挥天车试车。
5.3天车检修完毕后,必须将遗留杂物清干净,严禁在检修时往地面乱扔物件。
6.事故应急措施
6.1万一发生触电事故,抢救者应迅速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6.2发生电器火警时,必须先将电源切断,然后救火。
6.3电气设备着火,应用二氧化碳,四氧化碳灭火器或黄沙扑灭,不得用水或普通泡沫灭火器灭火。
6.4对天车十大安全装置存在隐患,由其是钩子限位,必须做到及时处理。
第10篇 电石生产操作规程/天车岗位操作规程
1、开车前首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然后按送电纽以接通电流。
2、天车运行中必须精神集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车检查。
3、检查前必须切断电源。
4、天车启动后要逐渐加速,二车同时运行时要保持6米以上距离。
5、起吊时钢丝绳要保持垂直,起吊后运行中严禁吊物前后左右摇摆。
6、吊物禁止在人头、电石重锅或其它设备上运行。
7、电压低于360°c,天车存在严重问题禁止运行。
8、钢丝绳断股或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
9、停车时夹子放在地面上,严禁吊物悬空停车。
10、非司机严禁开车。
11、天车禁止超载起吊。
12、天车重载大车行进中禁止小车动作。
第11篇 天车检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吊车运转中,不准对电气、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修理、清扫和注油等工作。
2.检查和修理天车,必须和该车司机联系好,否则不准上车工作。
3.处理故障时,必须与邻车取得联系,确认后方可作业。
4.切断电源,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人监护电源。
5.多人检修时,吊车司机应配合作业,并负责监护。
6.检修吊车时使用的工具,备件要加强保管,以防物件掉落伤人。
7.检修吊车时要悬挂红灯信号,根据检修设置安全卡或阻器,工程完工后将阻碍物拆除,并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
8.检查修理大小明线拖爬集电器,检修大滑线时,必须停电并设专人看管电气开关。
9.检查修理小车时,严禁两脚叉开登在轨道上和坐在小车上试车。
10.检修天车区域禁止闲人进入或上下层同时作业。
11.天车修理停车固定地点后,必须在离车3米的轨道上设置绝路挡和明显标志,以防肇事。
12.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天车,必须进行空钩检查,并进行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13.天车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负荷试验,吊钩磨损到吊钩对直径百分之十,应报废更换。
14.对吊车主梁等关键部位进行定期性的检测,有记录有档案。
15.电动葫芦可参照执行。
16.其它按《钳工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17.检修天车时,检修工具要放牢,防止掉下伤人。
第12篇 多功能天车操作安全规程
1上岗必须精力集中,启动前要检查电源开关是否断开,各手柄是否在断 开位置,然后检查天车各部位是否正常。安全消防设施是否良好,当有异常情况 时,不得启动天车以及盲目处理故障。
2天车运行时,除与维修有关人员外其他人不得上车。
3检查确认天车轨道及驾驶室、下料管、阳极提升装置周围没有障碍物或 人员后,方可送电运行。
4大、小车开始行走时必须鸣笛,以使地面人员注意。天车不得有三个以 上动作。严禁大车、小车同时动作。
5天车大梁上及驾驶室内,必须有完好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驾驶室 不得存放无关的杂物。
6禁止用高速、强力往返调整卡销和阳极导杆销孔间隙,以免损坏天车和 电解槽上部结构。
7从槽中更换出来的残极应按指定位置放稳。因底部不平或脱落等原因而不能放稳的残极应放到带架托盘上。
8提升阳极母线时,升降母线框架必须听从地面人员的指挥,在不明白指 示和信号或有疑问时,应重复确认,不得任意放置。
9天车工必须定期检查钢丝绳、吊钩磨损情况,发觉异常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
10天车工及检修人员不准把脚踏在操作盘上。
11操作、检修人员不准在驾驶室内抽烟、吃零食。
12作业时禁止歪拉斜吊,确认捆绑牢靠后方可操作起吊。
13阳极扳手带着卡具行走时,如下面有人,必须鸣笛警告避开。
14加阳极保温料时,下料管不能过高,减少氧化铝飞扬。
15开车时应尽量正面行车,不得长距离〔15米以上〉背向行车。
16在作业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周围人员情况,当发现有人处于危险空间时, 应停止作业,鸣笛警告,待其离开危险空间后方可继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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