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焊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电气焊工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持有上岗操作证,方可操作,徒工有师傅带领。
2、焊接时,应有防护措施(油、汽、电缆附近)。
3、对压力容器,容封、油桶、管道及沾有可燃液体的工件,必须事先除去有害、易燃爆物质,方可进行工作。
4、切割密封空气工件时,必须留有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设监护人通风,禁止在已刷好油漆或喷过塑料容器内焊接。
5、电焊机接地(零线),电流线不得搭接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不得接在管路上代替接地线或工件回线,电焊机绕组不得有焦化、脆化、破损等缺陷,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兆欧。
6、高处焊接,遵守作业规程,有安全防护和监护下面的易燃爆物品移出10m外。
7、工作结束,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流,气流方可断开。
8、电焊工应有一定电气知识,熟知灭火及触电急救。
9、电焊机电流不宜超3m,电焊机外壳必须良好接地,焊钳绝缘必须良好。
10、雨天不准露天进行焊接,在潮湿环境应绝缘和穿防护鞋。
11、电焊机电流应有电工执行
12、停机先停负荷。
13、移动焊机应停电
14、车间工作时应设挡光板。
15、操作时,人体不要接触到防光板上。
16、焊接有色金属排风。
17、修理煤气管或有泄露煤气地方时,应按煤气检修规格操作。
18、电焊机空载电压中心温度不得超过允许规定。
19、禁止两台焊机同接一个电流开机
手工气焊(割)
20、煤气管回火装置
21、气瓶接头,阀门的紧固件牢靠,不松动,不破损,不漏气,氧气瓶及附件、胶管、工具上不沾油。
22、有肥皂水试验,周围不准有明火或吸烟。
23、开启氧气乙炔时防撞击。
24、工作结束,及时关闭气疾苦和燃气阀,不准将焊炬放在容器和工作台下。
焊炬应遵守以下规定
25、焊(割)咀不得沾染油脂、泥垢,配合锥面不得碰毛。
26、焊(割)咀必须用螺母毛紧,不得松动和漏气。
27、焊(割)咀孔道必须畅通。
28、氧气阀和燃气阀应灵敏可靠,不得有泄露,不得有沾染油污。
29、氧气管、燃气管必须采用标准胶软管,合格证齐全,否则不准使用。
30、橡胶软管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后,不得再用,管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31、胶管长度一般10-20m时,不得放置电栏,高温容器和高温物件上。
32、燃气管堵塞时,严禁用氧气和压缩空气吹除。
33、发生回火时,应先关氧气阀,后关燃气阀和弯管方法将火熄灭。
第2篇 电焊气焊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维修部电焊和气焊(气割)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包括气焊使用的氧气和乙炔气瓶的储存安全。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时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和处置;
负责本岗位各类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负责本岗位各类焊接设备及其安全装置、气瓶间、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使用电焊机作业
电焊机进线端出线端未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罩破损,人员肢体接触带电部位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机未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测,设备漏电,人员肢体接触带电外壳和其他装置
触电
操作人员
焊机搭铁未使用接地钳,造成接地不良配电设施损坏,人员肢体接触带电物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场所通风不畅,未使用排风装置,使用人员长期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未正确佩戴防护面罩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无防护措施,或操作不当,电焊产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导致起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储
氧气和乙炔气瓶入库未进行检查,气瓶及其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氧气和乙炔气瓶无固定存放场所,存放在露天等高温场所,气瓶或附件损坏,造成泄漏或气瓶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放无防倾倒装置,倾倒、翻滚,造成气瓶泄漏或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气瓶
电气焊作业
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后引燃周围物品,导致起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氧气软管未经常检查,老化、破损造成泄漏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操作时回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气瓶安放不当,倾倒、翻滚,造成气瓶破裂爆炸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通风不畅,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面罩或防毒面具,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眼镜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4 电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焊接有色金属件时,必要时使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4.1.3 换焊条时应戴手套;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4.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现场电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4.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4.2.3 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电源接线长度不得超过3m,如确需远距离作业,应在焊机侧3m以内增加一级配电盘电源控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
4.2.4 检查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检查内容包括:
电源线绝缘良好,电源接线端头不得外露;
焊机二次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紧固,无松动,二次线的接头不得超过三个;
电焊机初、次级线路接输入电压应符合设备规定;次级抽头联结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
焊钳应能保证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夹紧焊条,手柄绝缘层完整,焊钳与导线应连接可靠。
4.2.5 检查焊接面罩是否无漏光、破损;焊接弧光较大的作业应设置挡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4.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电焊机工作场地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断电,应切断电源。
4.3.2 焊机一次线不应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应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3.3 应根据工件技术条件,选用合理的焊接工艺(焊条、焊接电流和暂载率),不允许超负载使用。不准采用大电流施焊,不准用电焊机进行金属切割作业。
4.3.4 焊接过程中严禁调节电流,必须在停焊时使用手柄调节焊机电流,调节时不得过快过猛。
4.3.5 在潮湿处施焊时,焊工应站在绝缘木板上,不准用手触摸焊机导线,不准用臂夹持带电焊钳。
4.3.6 焊机应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包括接地钳)应连接良好;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氧气、乙炔易燃易爆气体等各类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3.7 单点或多点电阻焊机操作过程中,应有效地采用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双手控制方法,弹键,限位传感装置,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等措施进行保护。
4.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4.3.9 焊接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4.4 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焊机开关,分别清理归整好焊钳电源和地线,以免合闸时造成短路。
4.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4.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4.5 岗位应急要求
4.5.1 发生电焊机漏电,应立即关闭设备接线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4.5.1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4.5.3 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5 气瓶储存安全要求
5.1气瓶应储存在维修部设立的气瓶间内,放置的气瓶数量不应超过10瓶,室内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气瓶间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5.2 气瓶间管理人负责,建立气瓶台帐,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外观检查、出入库时间等,并及时更新;台账格式见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5.3 各种气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空实瓶的存放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 m以上。
5.4 气瓶应立放,采取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存放时安全帽应旋紧。
5.5 气瓶间内及附近的消防器材应完好,每天进行巡查,每月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卡。
6 气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6.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
6.1.3 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6.1.4 作业产生较大火焰时,应穿着耐火材质围裙、护腿、套袖、披肩等。
6.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6.2.1 现场气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6.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6.2.3 检查气瓶及其使用装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内容包括:
氧气瓶、乙炔瓶运送是否使用专用手推车,保持气瓶的防倾倒角度,乙炔和氧气之间应有隔离板;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是否在现场分别使用专用手推车固定,相互间距离不得小于5m;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检查焊、割器具是否正常,防止因熔化金属飞溅物或其它杂物堵塞喷嘴而导致回火,焊割矩及连接部位、胶管、气阀不得沾有油脂。
气瓶是否完好,无泄漏;乙炔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应应配置各自的单向阀,即回火防止器;气瓶阀门开启灵敏无泄漏现象;气瓶软管无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气瓶减压器连接良好无泄漏;减压器和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并有检测合格标识。
6.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严禁将气瓶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长距离使用软管时,在软管经过的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6.3.2 开启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6.3.3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氧气进行作业,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火焰喷射;点火时,喷嘴不能够对人,燃烧的焊枪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严禁在喷火时疏通割嘴,防止烧伤。
6.3.4 作业时,应先清理工件表漆皮、铁锈、油污,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6.3.5 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氧气,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氧气阀门,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6.3.6 氧气瓶中的氧气及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6.3.7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
6.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6.3.9 焊割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6.4 作业后安全要求
6.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放置到手推车上,保持防止倾倒的倾斜角度。
6.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6.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7 应急措施
7.1 现场发现气瓶泄漏,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同时现场采取通风措施,不得使用任何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和接打手机,并立即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
7.2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将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3由于焊咀过热或堵塞而发生回火和多次爆鸣时,应迅速先将乙炔阀门关闭,再关掉氧气阀门,将焊咀侵入冷水中冷却。
7.4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7.5 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序号
气瓶名称/型号
数量
购入日期
购入验收人
退回日期
退回经手人
第3篇 电焊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殊工种,应经体检,专业安全技术学习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清焊渣)必须戴啊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时应扣进衣领,扎进袖口,戴防火帽。
4、对受压容器、密封容器、各种油桶、管道、粘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作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方可工作。
5、在容器内焊接,外面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6、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路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工作回路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焊条的夹钳绝缘须良好。
7、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推拉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拉到位,要先合闸,再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应先关电焊机,再拉电源闸刀开关。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掉电焊机。
8、下雨天不准露天焊接,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9、气焊割时,严格遵守有关橡皮软管、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10、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11、工作前必须检查乙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检查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用明火,不准吸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
12、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
13、开启氧气阀门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0.5公斤/平方厘米余压,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14、氧气软管为红色,乙炔气软管为绿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15、通透焊炬用铜丝或竹扦,禁止用铁丝。
16、点火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引火,熄火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阀;割炬应先关氧,再关乙炔。发生回火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迅速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
17、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点,切断工作现场电源。
第4篇 电焊气焊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维修部电焊和气焊(气割)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包括气焊使用的氧气和乙炔气瓶的储存安全。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 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时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和处置;
l 负责本岗位各类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 负责本岗位各类焊接设备及其安全装置、气瓶间、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 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使用电焊机作业
电焊机进线端出线端未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罩破损,人员肢体接触带电部位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机未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测,设备漏电,人员肢体接触带电外壳和其他装置
触电
操作人员
焊机搭铁未使用接地钳,造成接地不良配电设施损坏,人员肢体接触带电物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场所通风不畅,未使用排风装置,使用人员长期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未正确佩戴防护面罩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无防护措施,或操作不当,电焊产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导致起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储
氧气和乙炔气瓶入库未进行检查,气瓶及其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氧气和乙炔气瓶无固定存放场所,存放在露天等高温场所,气瓶或附件损坏,造成泄漏或气瓶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放无防倾倒装置,倾倒、翻滚,造成气瓶泄漏或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气瓶
电气焊作业
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后引燃周围物品,导致起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氧气软管未经常检查,老化、破损造成泄漏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操作时回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气瓶安放不当,倾倒、翻滚,造成气瓶破裂爆炸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通风不畅,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面罩或防毒面具,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眼镜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4 电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焊接有色金属件时,必要时使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4.1.3 换焊条时应戴手套;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4.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现场电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4.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4.2.3 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电源接线长度不得超过3m,如确需远距离作业,应在焊机侧3m以内增加一级配电盘电源控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
4.2.4 检查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检查内容包括:
l 电源线绝缘良好,电源接线端头不得外露;
l 焊机二次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紧固,无松动,二次线的接头不得超过三个;
l 电焊机初、次级线路接输入电压应符合设备规定;次级抽头联结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
l 焊钳应能保证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夹紧焊条,手柄绝缘层完整,焊钳与导线应连接可靠。
4.2.5 检查焊接面罩是否无漏光、破损;焊接弧光较大的作业应设置挡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4.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电焊机工作场地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断电,应切断电源。
4.3.2 焊机一次线不应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应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3.3 应根据工件技术条件,选用合理的焊接工艺(焊条、焊接电流和暂载率),不允许超负载使用。不准采用大电流施焊,不准用电焊机进行金属切割作业。
4.3.4 焊接过程中严禁调节电流,必须在停焊时使用手柄调节焊机电流,调节时不得过快过猛。
4.3.5 在潮湿处施焊时,焊工应站在绝缘木板上,不准用手触摸焊机导线,不准用臂夹持带电焊钳。
4.3.6 焊机应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包括接地钳)应连接良好;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氧气、乙炔易燃易爆气体等各类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3.7 单点或多点电阻焊机操作过程中,应有效地采用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双手控制方法,弹键,限位传感装置,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等措施进行保护。
4.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4.3.9 焊接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4.4 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焊机开关,分别清理归整好焊钳电源和地线,以免合闸时造成短路。
4.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4.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4.5 岗位应急要求
4.5.1 发生电焊机漏电,应立即关闭设备接线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4.5.1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4.5.3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5 气瓶储存安全要求
5.1气瓶应储存在维修部设立的气瓶间内,放置的气瓶数量不应超过10瓶,室内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气瓶间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5.2 气瓶间管理人负责,建立气瓶台帐,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外观检查、出入库时间等,并及时更新;台账格式见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5.3 各种气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空实瓶的存放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 m以上。
5.4 气瓶应立放,采取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存放时安全帽应旋紧。
5.5 气瓶间内及附近的消防器材应完好,每天进行巡查,每月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卡。
6 气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6.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
6.1.3 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6.1.4 作业产生较大火焰时,应穿着耐火材质围裙、护腿、套袖、披肩等。
6.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6.2.1 现场气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6.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6.2.3 检查气瓶及其使用装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内容包括:
l 氧气瓶、乙炔瓶运送是否使用专用手推车,保持气瓶的防倾倒角度,乙炔和氧气之间应有隔离板;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是否在现场分别使用专用手推车固定,相互间距离不得小于5m;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l 检查焊、割器具是否正常,防止因熔化金属飞溅物或其它杂物堵塞喷嘴而导致回火,焊割矩及连接部位、胶管、气阀不得沾有油脂。
l 气瓶是否完好,无泄漏;乙炔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应应配置各自的单向阀,即回火防止器;气瓶阀门开启灵敏无泄漏现象;气瓶软管无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气瓶减压器连接良好无泄漏;减压器和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并有检测合格标识。
6.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严禁将气瓶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长距离使用软管时,在软管经过的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6.3.2 开启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6.3.3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氧气进行作业,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火焰喷射;点火时,喷嘴不能够对人,燃烧的焊枪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严禁在喷火时疏通割嘴,防止烧伤。
6.3.4 作业时,应先清理工件表漆皮、铁锈、油污,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6.3.5 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氧气,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氧气阀门,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6.3.6 氧气瓶中的氧气及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6.3.7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
6.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6.3.9 焊割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6.4 作业后安全要求
6.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放置到手推车上,保持防止倾倒的倾斜角度。
6.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6.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7 应急措施
7.1 现场发现气瓶泄漏,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同时现场采取通风措施,不得使用任何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和接打手机,并立即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
7.2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将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3由于焊咀过热或堵塞而发生回火和多次爆鸣时,应迅速先将乙炔阀门关闭,再关掉氧气阀门,将焊咀侵入冷水中冷却。
7.4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7.5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序号
气瓶名称/型号
数量
购入日期
购入验收人
退回日期
退回经手人
第5篇 电焊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矿山
矿山电焊(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头,开头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三、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四、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五、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六、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放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七、把线、地线禁止与金刚丝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八、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就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九、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十、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十一、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十二、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十三、气瓶应有防震胶围,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裂震动,并防止爆晒。冻结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不准用火烤。
十四、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十五、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十六、严禁在带压的高压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十七、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十八、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的阀盖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面,拨到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第6篇 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检修及有从事电气焊工作的部门
2 电焊作业要求
2.1 凡是本公司职工在进行电气焊工作均应遵守本标准和《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水力机械,电气检修有关规定部分。
2.2 未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凡是担任下述各部件焊接的焊工,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2.1 一般电气、机械设备、零部件等。
2.2.2 结构、起重设备结构。
2.2.3 工作压力大于0.1mpa和温度高于120℃的油气水管道及容器。
2.2.4 贮存易燃,易爆物(液体、气体)的容器及输送管道。
2.2.5 在承压和管道容器上,以及水轮机、发电机、内筒体灯泡头,焊接非承压件。
3 一般焊接安全注意事项
3.1 焊接工作应严格执行《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材料、工艺不清楚不焊、坡口清理不符合要求不焊、无证或考试不合格不焊。
3.2 在油系统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物及其他物体上焊接,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3.3 电焊工作使用的接地线应完好,并接地良好,严禁利用油系统管道,电缆外壳作接地回路,接地线必须接在焊件上,开、停操作按规定步骤进行。电焊机及导线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理,焊接时注意周围及下部有无易燃物品,焊接结束或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必须切断焊机电源,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
3.4 氧气、乙块气橡胶管,不许乱接,不可当水管、油管使用,避免接触带电导线、热体或被车辆、器物轧压,乙炔瓶放置地点要距离氧气瓶8米以上,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将乙炔瓶、氧气瓶气阀关闭,并认真检查严防留下火种隐患。
3.5 严禁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3.6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经安监部门审核后,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对承重设备进行焊接,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3.7 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焊接工作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3.8 在压油缸、油槽以及其他金属容器上进行焊接工作应有下列防止触电的措施:
q/2cd-1 02 13-
3.8.1 电焊时,焊工应避免与金属接触,要站在绝缘垫上或穿橡胶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
3.8.2 容器内焊接时,外面应设有可看见和听见焊工工作的监护人,并设有随时方便切除的开关,以便根据焊工的信号切断电源。
3.8.3 容器内使用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v,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装有可靠的接地线,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3.8.4 行灯用的变压器及电焊变压器均不得携入金属容器内。
3.8.5 在密封容器内,不准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
3.9 各种电焊设备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4 电焊操作及注意事项。
4.1 在潮湿地方电焊工作,必须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
4.2 手脚不要触到电焊设备的带电部分,如电焊器具进出线接头,应在刀闸开关切断后,才可装接线或检查线路。
4.3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每次焊接前检查地线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接头螺丝拧紧。
4.4 工作前仔细检查电焊皮线有无损伤。工作中电线不可沿铁件边缘拖拉,以防损坏绝缘,如有损坏应即时包扎,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米以上为绝缘导线。
4.5 电焊机抬至工作现场时,地线必须在开始工作前接好,工作未完成不可拆除地线。
4.6 工作前,先检查电焊钳把手上绝缘部分是否损坏。
4.7 在金属物内工作时,切勿直接触到非焊件和未绝缘的电路。
4.8 电焊设备应使用带有保险的电源刀闸,并应装在密闭箱内。
4.9 对带电的绝缘皮线,触摸或拖动时,应注意绝缘损坏面触电的危险, 电线绝缘检查及检验至少每月一次。
4.10 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4.11 在断开或合上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4.12 雷雨天在露天场所工作时,必须在可以避雷的棚下工作。
4.13 协助电焊工作者亦须戴面罩,未戴面罩者不可目视弧光,在电焊工作区周围应以屏遮避,以免弧光伤及他人。
4.14 戴帽、帽舌须转至适当位置,以免弧光辐射。
4.15 不可将普通玻璃涂刷油漆来代替特种玻璃镜片(黑玻璃)。
4.16 在工作前要检查面罩是否完好,孔眼玻璃有裂缝、破损、模糊、损坏要及时更换,戴面罩不可紧贴面部,应保持一定距离。
4.17 在工作时,工作服钮扣应扣紧,不可将上衣下端箍进裤腰带内,护脚带应盖过鞋面。
4.18 工作不可赤脚拿焊件,在清除焊渣时,须戴防护眼镜,以防焊渣飞入眼晴。
4.19 电焊工作场所严禁放易燃品。
4.20 禁止在储有易燃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及气割气焊。
4.21 在装过柴油、汽油及其他油类的油桶,在焊补前应抽干油桶或油罐内的油,把内部油倒尽,将油桶、油罐的盖子,堵头打开,并用热碱水或非易燃洗涤济清洗干净,还要加以通风吹气,清除桶罐内的可燃气体,以防在补焊时发生爆炸。
q/2cd-1 02 13-
4.22 如在特殊情况下,易燃品无法搬离工作场所至安全地带时,则必须采取石棉布、石棉板或铁板、铜板遮盖易燃品等特殊安全措施,并经安监部门认可。
4.23 电焊、气焊(割)物件不可杂乱倾倒或堆积道路上须堆放统一的位置上,并保持道路畅通,以免物件烫伤他人。
4.24 在用来做焊接平板的厚铁板上,须装设接地线并随时检查。
4.25 起动电焊机时,要把刀闸开关合牢,发现有损坏及时检修或更换。
4.26 电焊工作区,墙壁和顶棚的颜色,表面不要有光泽切不可采用黑色。
4.27 焊接工作场所,应注意上下工作面及周围的可燃废物品,如(纸类、棉纱、抹布)清扫干净,防止焊渣飞溅引起火灾。
4.28 电焊机输出的工作的电压,直流电不得大于90伏,交流电压不得大于70伏,(指焊机空载电压)。
4.29 在起吊部件过程中,严禁边吊边焊的工作方法,只有在摘除钢丝绳后,方可进行焊接。
4.30 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线(电焊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电焊导线经过通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外力损坏。
4.31 电焊前必须确认焊机类型、电压等级接线方式,方可工作。
4.32 焊工在工作前应针对工件(焊件)的特点,正确选择电焊设备和焊接材料。
4.33 焊工在厂房内电焊工作时遇到厂房内桥机起吊大型物件时(如水轮机转轮,发电机冷却套,定子等)应主动配合起重,断开大中型交直流电焊机等电焊设备,停止大电流碳弧气刨等工作。
4.34 焊工必须掌握电气焊设备的一般知识和缺陷处理工作,如(焊钳的选择、使用维护,气割咀堵塞处理,氧气乙炔的安全操作,检查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电气焊材料的使用)等一般技术要求。
5 电焊条的存贮与保管
5.1 各类焊条必须分类,分牌号存放,避免混乱。
5.2 焊条必须存放于通风良好、干燥的仓库内。
5.3 焊条必须堆放高于0.3米以上的货架上,并保持空气流通,以防受潮变质。
5.4 重要的焊接工程使用的焊条,特别是低氢型焊条,最好贮存在专用箱内,并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
6 焊条使用前的烘干方法
6.1 碱性低氢型焊条在使用前必须烘干,以降低焊条的含氢量。
6.2 碱性低氢型焊条烘干温度一般采用350℃~450℃,烘1~2小时。
6.3 酸性焊条要根据受潮情况,在70℃~150℃,烘干1小时,存贮时间短且包装良好可不再烘干。
6.4 露天操作隔夜时必须将焊条妥善保管,以防夜间受潮,低氢型焊条次日还要重新烘干。
q/2cd-1 02 13-
7 氧气瓶和乙炔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7.1 乙炔瓶必须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细,开启后板手仍应套在瓶阀的方芯上,一旦遇有险情,便于紧急关闭。
7.2 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或其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7.3 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或电气设备,防止爆晒,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源相接触。
7.4 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7.5 乙炔和氧气瓶严禁使用绳吊装搬运,当地点移动频繁时,应装在专用的手推车上。
7.6 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7.7 乙炔和氧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的温水解冻,在焊割工作中,禁止将带有油珠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7.8 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7.9 严禁将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通风不良及装设电线的场所。
7.10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氧气瓶接触。
7.11 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不低于规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气0.19mpa),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7.12 使用乙炔瓶的现场,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等易燃、易爆品同间堆放。
7.13 乙炔瓶、氧气瓶口、减压器的螺丝绝对不可附着油脂,以防爆炸。
7.14 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四分之一转吹洗1~2秒钟,然后用专用板手装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7.15 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修或更换。
7.16 氧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225个大气压的水压试验,过期未经水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在接收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时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
7.17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缺少封口螺丝或有其它缺陷,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退回制造厂。
7.18 氧气瓶应涂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乙炔气瓶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
7.19 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必须用特殊的键开启。
7.20 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7.21 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阳光爆晒。
7.22 氧气瓶和乙炔瓶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7.23 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不得进行铸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
7.24 储存气瓶的仓库不许有取暖设备。
7.25 储存气瓶的仓库必须备有消防用具。
q/2cd-1 02 13-
7.26 储存气瓶的仓库其照明、电器等应采用防爆型电器装置。
7.27 气瓶的搬运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7.27.1 气瓶必须有两人一起搬运,或采用专门的手推车和专门的抬架搬运,不许用手或肩直接搬运、滚动。
7.27.2 运输气瓶时,在每一个气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绳圈或橡皮圈二个,以免互相撞击。
7.27.3 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
7.27.4 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不得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车辆驾驶室内,不许坐在车厢内。
7.27.5 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地固定住,并用帆布遮盖,以防烈日曝晒。
7.27.6 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后才可运输。
7.27.7 运送氧气瓶及乙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8 减压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8.1 减压器的低压,没有压力表或压力表失效,一概不准使用。
8.2 将减压器安装在气瓶阀门或输气管上前,应注意下列事项。
8.2.1 减压器(特别是连接头和外套螺帽)是否有油脂,如有油脂应擦洗干净。
8.2.2 外套螺帽的螺纹是否完好,帽内应有纤维质垫圈(不准用皮垫或胶垫代替)。
8.2.3 预吹阀门上的灰尘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以免被气体冲伤,其它人员不准站在吹气方向的附近。
8.3 应先把减压器和氧气瓶连接后,再开启氧气瓶的阀门,开启阀门不准猛开,应监视压力, 以免气体冲破减压器。
8.4 减压器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气解冻,禁止用火烤。
8.5 减压器如发现自动燃烧,应迅速把气瓶的阀门关闭。
8.6 工作结束时,减压器长时间不使用时,则须将氧气瓶阀门关闭,并将减压器从气瓶上取下,由焊工保管。
8.7 使用于氧气瓶的减压器应涂蓝色,使用于乙炔发生器的减压器应涂白色,以免混用。
9 橡胶软管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9.1 橡胶软管应具有足以承受气体压力的强度,氧气软管需用1.961兆帕的压力试验,乙炔软管需用0.490兆帕的压力试验。
9.2 橡胶软管的长度一般为10~20米,两端的接头(一端接减压器,一端接焊枪)必须用特制的卡子卡紧,或用软的和退火的金属绑线扎紧,以免漏气或松脱。
9.3 在连接金属软管之前应先将软管吹净,并确定管中无水后,才可使用。
9.4 使用的橡胶软管不应有鼓起、裂缝或漏气等现象,如发现有漏气现象,不得用贴补或包缠的方法修理。应将其损坏部分切掉,用双面接头管把软管连起来,并用夹子或金属绑线扎紧。
q/2cd-1 02 13-
9.5 可燃气体(乙炔)的橡胶软管,如在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或起火时,应首先把焊枪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拧松减压器的调整螺杆,或将氧气瓶的截止阀关闭,停止供气。
9.6 氧气和乙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油脂或触及金属溶液, 禁止把氧气和乙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也不允许把软管放在运输线上,不许把软管和电焊导线放设在一起。
9.7 氧气和乙炔软管应严格分开使用,不得混用,并用颜色标明红的乙炔管,黑的氧气管。
9.8 新领用的橡胶管在使用前要将软管内新附的滑石粉清除干净,以免塞气或漏气。
9.9 有焦味或臭气橡胶软管不得使用,如胶管颜色不对应采取其它措施。
10 焊枪、割枪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0.1 焊枪在点火前应检查其连接处的严密性及其咀子有无堵塞现象,如有堵塞应用黄铜针剔通,不许用钢丝剔通,以免扩大其孔眼直径或损坏其边缘。
10.2 焊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注意焊咀不得对准人和设备,立即点火,然后再进行调整火焰,熄火时,与其操作相反,即先关乙炔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10.3 焊工工作地点附近,应经常备有冷水,以便冷却焊咀。
10.4 在气焊工作中,焊咀过热堵塞,而发生回火或多吹鸣爆时,应迅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门,然后将焊咀浸入冷水中。
10.5 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中的焊枪或割枪放下,如有必要应先将火焰熄灭。
10.6 在高空作业时,检查脚手架是否稳定,系好安全带后方可进行气割、焊接作业。
10.7 焊枪的氧气门和乙炔气门有毛病时,应立即修理。
10.8 焊工应根据工作的不同,合理地进行选择焊咀。
10.9 新割枪在使用前,应先检查割枪情况,射吸情况正常,才允许使用。
10.10 检查连接减压器氧气软管接头,并要扎紧,使氧气通过割炬内,先打开乙炔开关阀,然后打开氧气气阀,并用手指贴在乙炔接头上,检查乙炔接头上是否有一股吸力。
11 电弧气创安全操作规程。
11.1 电弧气刨枪外表应有良好的绝缘,防止工作中损坏和碰伤工件。
11.2 工作停止或更换碳精棒时,应关闭空气开关。
11.3 在窄小位置场所时,应用短的碳精棒或用塑料管等绝缘材料把露出的碳精棒包起来,防止工作时不小心到处乱碰伤工件和损伤眼睛。
11.4 电弧气刨工作时,要戴上装有深色滤光镜片的面罩,戴上有护肩的帽子。
11.5 在密封容器内电弧气刨工作时,应要有通风设备,并戴上防毒面具。
11.6 在工作场所里工作时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火花四射乱飞引起火灾和损坏设备。
11.7 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场所周围有无易燃品,工作完成后应检查附近有无物件被燃烧,并消除隐患。
q/2cd-1 02 13-
12 水轮机、发电机内筒体的气焊。
12.1 严禁在发电机内、内筒体、转轮室内进行焊接、气割、气焊工作,必要时需经公司领导及有关安监技术部门批准,并制定特别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12.2 焊工在水轮机转轮室内补焊,焊接工作应认真检查接地线是否安装可靠,在机组转动部件进行焊接时,接地线只能安在该部件上并接线牢固,严禁安在厂房地线上,以防电流烧坏各导轴瓦及机组推力轴承。
12.3 在转轮室内工作的安全要求见3.8.2条3.8.3条。
12.4 焊工在发电机内电焊、气割应严格遵守电器设备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经公司厂领导及安监部门的批准,方可工作,电焊气割时防止焊渣溅入发电机线圈内及磁极内,烧坏电机,必须采用石棉布等防火及绝缘材料进行保护工作,结束后应彻底清除焊渣等杂物。工作中必须在电气设备安全监护人的监护下完成工作。
12.5 在灯泡头、内筒体电焊气割工作应认真执行电焊操作注意事项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并在工作前首先清除集油、集水及易燃物品,必须配有消防器具,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工作。
12.6 在水轮机转轮室内、发电机内、内筒体及灯泡头内工作应保持通风良好,要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参照3.8.3条。
第7篇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规程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人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由施工队组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还至少应备有两灭火器。
2、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的设施接受火星。
3、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还应由专人停留一小时检查工作地点,如果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4、在有煤(岩)与沼气突出的矿井中,必须停止在突出危险区内可能引起突出的一切工作。
二、根据上述规定特制定下列实施措施:
1、为了保证在井下安全,禁止在采区巷道和可燃性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
2、进行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填写申请工作票,经各职能部门及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并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方准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人员不齐全时不得施工。
3、填写申请工作票,要有专人负责并办理审批手续,未批准的不得施工,工作票当时当次有效,二次工作时必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第8篇 电焊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电焊工所用焊钳、焊线必须绝缘良好,电焊机保险丝必须适当,严禁二台焊机共用一组保险丝。在推上电源闸刀时,应带防护手套,不得将另一只手按在焊机外壳上。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 氧气、乙炔钢瓶禁止曝晒、撞击,存放时应分开隔离存放。保证汽瓶不染油脂等易燃物质。作业时,这两种瓶必须保持5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 电石要做好防潮工作,切忌户外存放。乙炔发生器距离明火焊接工作场地不得小于10 米;与氧气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乙炔钢瓶内应留有一定的余压(冬季49kpa~98kpa,夏季196kpa)。
4 乙炔发生器上的压力表应灵敏,防止回火装置应完好,装置不齐、性能不良的乙炔发生器禁止使用,高温明火作业间内禁止设置乙炔发生器。
5 气瓶上的截止阀、减压阀应完好,氧气瓶内压力降到196kpa(2 个大气压)以下,不得使用。气焊操作中需要停止10~15 分钟时,须将减压阀调整螺杆拧松,较长时间不工作应将阀门关闭,减压器取下。
6 输送氧气、乙炔的皮管应完好,不可与油脂高温接触,严禁重物压管,防止火花和锋利的材料落在胶管上。
7 使用气焊枪点火时,必须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顺序操作。
8 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焊割”制度:
8.1 没有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不能单独上岗操作焊制,在容器或狭小仓室内焊割时,无人监护不能割焊。
8.2 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安全部门同意批准,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能割焊。
8.3 明火作业的场所,未作安全检查,易燃物品未作处理之前不能割焊。
8.4 不了解焊割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时,不能割焊。
8.5 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油仓、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和测试合格不能割焊。
8.6 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8.7 对有压力或密封导管、容器等不能割焊。
8.8 焊割附近有易燃易爆品未作清除或采取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8.9 在禁火区域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割焊。
8.10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喷涂202胶水等)时不能割焊。
9 焊工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准将焊接电线、皮管缠在身上攀登,立体作业时应设隔离板,以防火花溅落或切割余料掉下。
10 焊条烘干操作时,要检查烘箱的蒸汽导气阀,以防因失效造成事故;送焊条进烘箱时,必须切断电源,材料取出后要加强烘箱内检查,以防止焊条或杂物落在电钨丝上,造成短路或触电事故。
11 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将焊机放置在妥善的地方。检查现场,灭绝火种。焊接场地应配备灭火器材。
26位用户关注
33位用户关注
25位用户关注
2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