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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6 热度:14

电气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第1篇 电气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电气作业的安全通则:

1、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②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③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④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3、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4、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5、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6、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7、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8、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9、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10、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14、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15、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16、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2篇 船舶电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开工前穿好各种劳保用品。

2、船方应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后开工。

3、施焊前掌握焊接部件的技术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

4、检查好电机电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乙炔瓶、氧气瓶、压力表是否正常,不能带故障工作。乙炔瓶周围不能抽烟,施焊点离乙炔瓶10米以上。

5、上船焊接时必须有船方配合才能工作。

6、检查好施焊处所需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

7、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船方要有专人守护。

8、水上作业前,检查好跳板是否安全,如有问题船方应及时解决。船方应按海上作业规定进行工作。

9、在机舱作业必须经安检消防部门检查同意,动火报告批准后,方可施焊。

10、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所用工具放回原处。

11、雨天不能作业。

第3篇 电气设备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在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维修,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

2、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变动应在±5%范围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3、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挪移电缆,并防止电缆擦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4、电气装置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5、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才允许正式工作。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

7、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他液体灭火器泼浇。

8、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作紧急救治。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9、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

10、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须作经常的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先切断电源,再行处理。

11、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和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12、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应配备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箱合线路总闸或分线路闸,以防造成事故。

13、用水清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

14、电气设备应存放于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放潮设施。

15、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6、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上加锁,同时挂上“修理机械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再行合闸。

17、电器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好箱门。

第4篇 电气化隧道打眼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打眼作业时,除司机、副司机外,还应有指挥人员在打眼作业车上,根据孔的位置来确定停车地点,指挥打眼作业司机的操作。

二、动力部分遵照第三章第四节“内燃发电机组”的规定执行。

三、工作部分

1. 作业前,检查平车上地板应完整,以防止人员摔伤。

2. 起动发动机时,要先确认操作台左下边的油路控制阀在“回油”位,其余各阀的手柄均应处在中间位。

3. 在进入隧道以前,应将两台发动机全部起动,并打开全部照明灯。

4. 钻机工作前,指挥人员应指挥轨道车司机制动好车辆。顶尖顶住洞顶时,禁止前后移动滑台。

5. 操作时,所有的动作都应平稳,切勿猛推、猛拉操作杆,各种动作不得一次完成,要求“点动”操作。同时,注意监视,防止挤破油管。

6. 钻头接触洞壁后,应进行数次进退操作,然后再往下钻,以防止钻杆把平车顶歪,钻孔偏斜,给退出钻杆造成困难。

7. 当钻机在原始位置时,要先把补偿油缸向前推进,才能操作钻机,完成抬头动作。在钻机下落过程中,也应加强对支柱的观察,防止把支柱挤坏。

8. 在作业中需要移动滑台时,应先收回顶尖以及各钻机。

9. 作业后,左、右两边支柱上的钻机向下落时,不要一下子落到底,防止挤坏油管。操作中应有人监护。

10. 在钻机装上钻杆进行操作钻杆“夹紧”动作时,注意勿把钻杆挤死。

11. 打眼作业车停入数日,首次使用时,应先进行动作试验。试验时动作应慢,防止损坏油缸。

12. 在作业结束后,应取下钻杆。如遇到大风及雨雪天气,应用清洁的口袋把钻机包好,以防止雨水及泥沙侵入钻机。

13. 转移工地时,应把整车各个可动部位都回到原始位置,并妥善固定好。

第5篇 原煤仓下电气作业规程

因原煤仓下淋水、潮湿、环境恶劣,易发生漏电伤人事故,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电气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和测定:

1、 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在设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钢丝上)会产生危险电压,要求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总线或屏蔽护套等均须接地。

2、 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或镀锌铁线)或断面不小于25mm2的裸钢线。

3、 从任意一个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芯线的电阻,不得超过1欧姆。

4、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由维护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未安装或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二、仓下移动照明应采用36伏安全电压并尽可能采用防爆灯具,电缆吊挂要整齐。

三、凡进入仓下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穿干燥的衣服。电气作业一定要停电,严禁带电作业。电焊工作业,一定要保证地线接触良好,焊钳手柄要干燥。

第6篇 电气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安全通则

1.专用电气机械,指定专人操作,其他人不得操作;

2.电气设备的施工或修理,指定专人操作,他人不得乱动、操作;

3.已标识电气危险的场所,非操作者不可进入;

4.不要在电气开关和配电盘周围放置物品;

5.当电气出现异常(过热、打火花,漏电等)时,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6.如有类似于静电所引起的异常现象时,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二、开关的安全操作

1.人体出汗和手脚潮湿时,不要触摸电线和电气设备;

2.发现闸刀开关、插座的绝缘盖损坏,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3.将保险丝的规格标明在开关上,不要使用大于规定值的保险丝,不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4.更换保险丝时,要先切断电源开关。安装非封闭式保险丝,要按如下顺序进行:松开固定螺钉,取下已熔断的保险丝, 擦净接触面,有卡子的一面朝上,保险丝先挂下端螺钉,再挂上端螺钉,然后依次先紧上端螺钉,后紧下端螺钉;

5.要用右手操作电源开关、不要将开关置于半断、半闭合的中间位置;

6.操作闸刀开关要迅速、准确。不要将闸刀置于半接通、半断开的中间位置上,更不可将电线挂在闸刀开关的闸刀上;

7.拉闸操作棒要经常保养,放于干燥处;

8.开关箱的门不要打开不管,要随时关好;

9.电动机因原因不明停止运转时,要立即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三、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

1.为电气设备等带电部分设置的防止触电的围栏、绝缘屏蔽要保持完好;

2.电气设备操作部分的照度为:

精密作业:300勒克司以上。

一般作业:150.勒克司以上。

粗糙作业:70勒克司以上。

3.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不要随便拆除。调换电动机时,往往忘记接上地线,要特别留心;

4.照明灯具上的灰尘污垢,揩擦清洁,并且,要事先切断电源。

四、移动式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

1.来回移动的电线要用橡皮绝缘电缆;

2.手持式电灯,要有防护装置;

3.被水或其他导电性液体弄潮湿的场所,欲使用电压200v以上移动式电气设备,在未确认接地线已接好之前,不要使用。

五、电线、裸露线的使用

1.作业或通行的时候,接触或有可能接触的绝缘电线、移动电线,若发现绝缘层损伤或者老化,要报告电气管理人员;

2.在被水或其他导电性好的液体弄潮湿的场所使用移动式电线或电线的各类连接器件,要求绝缘性能特别好。为此,要使用经电器部门认可的电线或器件;

3.接长电线(包括细软线、橡皮绝缘软线、多股电缆线),要按规定的方法 或用绝缘性能好的连接器件(接线柱之类)连接;

4.临时敷设的电线或移动式电线,应尽可能不摊在路面,不得已时,要采取因通行引起绝缘损伤的防护措施;

5.不要倚靠电线竖立物件或在电线上吊挂物件;

6.在电炉和电解槽的没有绝缘被覆的裸线周围作业时,要充分注意,必要时要用橡胶板、石棉布等绝缘物覆盖裸线;

7.电线、细软线、多股电缆等,除了手持灯具、电动工具用的以外,不要随便触及;

8.不要踩踏或用车轮轧电线,不要将电线放置于重物下面,不要使电线在铁板的切口上揉搓。

六、停电或切断电源作业时的安全操作

1.停电时,将指定的开关尽可能迅速地切断;

2.切断开关作业时,最好将负荷与隔离双重开关都切断,并挂上“禁止合闸”挂牌或由专人监视,监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若必须离开岗位时,须请他人代替监视;

3.高压停电和切断高压开关作业,一定要有电气管理部门人员在场,或根据电气管理部门指令作业;

4.作业完毕送电的时候,要确认送电对作业者是否有危险、与有关人员是否联系好,否则不能送电;

5.高压或超高压线路的断路开关(油断路开关)、线路隔离开关等,要在确认指示灯,信号灯和标牌等指示无负荷之后,才能断开或闭合。

七、接近带电电线裸出部分的安全作业

1.不要随便靠近带电电线裸出部分;

2.不要随便接触带电作业者,不要与他传递工具;

3.靠近带电电线裸出部分使用管子之类长物件时要特别留心;

4.作业时,无论人体或非绝缘工具等不可与带电电线裸出部分接近到或有可能接近到安全的距离以内时,要向上级报告,得到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指示或会同电气管理部门人员方可作业。

八、异常情况下的安全措施

1.发电机过热、电线断线、电线掉落以及瓷绝缘子处产生火花等电器设备异常时,要立即向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报告;

2.因大风刮断而掉下的电线,不要用手触摸它,要迅速与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取得联系;

3.顶棚漏雨、漏水时要与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联系,并确认线路绝缘是否有异常现象;

4.非电气回路的绝缘地方,如果感觉带电,要立即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5.走路时如有触电感,则用一只脚着地,跳离危险区;

6.漏电警报器、电气异常警报器或其他标识有动作时,要立即报告电气管理人员或部门;

7.过热、漏电、失火时,要先切断电源,再灭火;

8.电气引起的火灾,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消防器材。

第7篇 辅助作业机构电气:操作规程

1、待发动机组正常工作后,将工作开关sa2101接通至“工作”位:

2、翻转放下

2.1、调节左右液压支腿和转向架4个提升油缸,使作业车1位转向架处于悬空状态。

2.2、将履带车翻转控制开关sa3601选择至翻转下放位置,直至履带车放好,断开控制开关。

2.3、 调节液压支腿上升,使液压支腿处于悬空状态。

3、翻转回收

3.1、调节左右液压支腿,使履带车处于悬空状态。

3.2、将履带车翻转控制开关sa3601选择至翻转回收位置,直至履带车放好,断开控制开关。

3.3、调节液压支腿上升,使液压支腿处于悬空状态。

4、停机后,使控制电源开关处于自然断开位置。

第8篇 电气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前,劳保护品穿戴齐全,扣子扣好,带子系好。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医生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气工作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 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可能由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接零措施,临时挂接地线,应符合技术要求。

(4)一般情况下,不准安设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必要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拆除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彻底。

(5) 一切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符合规格和要求,并定期检查试验和检修。

(6)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好安全防护、安全隔离措施。

(7) 在高压设备上操作均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绝缘用品;使用高压检测仪表,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6kv以上高压线路与施工设备距离不得小于0.7米。

(8)当变压器停电时,必须断开二次侧隔离开关,以防倒送电。

(9)检修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不允许单人操作。

(10) 应按照检修、维护规程操作,不能将电器零部件放在开关上或其它导电位置,工作完毕后应认真检查清理。

(11)检修工作终结送电前,首先应拆除所设临时接地线、遮栏、标志牌、检修工具等;待全部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地点后联系送电。

(12) 进入煤气设施和煤气危险区域检修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申请审批手续,落实安全预案,佩戴煤气报警器,设专人监护。

(13) 在使用电动扳手或电锤时要握紧抓牢,以防止突然过力而扭伤手腕。

(14)在使用安全带时,挂安全带位置应无明显棱角,以防止划伤安全带,造成安全隐患。

(15)手持行灯应绝缘良好,且勿用湿手握行灯,必须用36伏或以下电源。

(16) 高压电器设备检修,执行停电挂牌,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接地线。

第9篇 辅助作业机构电气操作规程

1、待发动机组正常工作后,将工作开关sa2101接通至“工作”位:

2、翻转放下

2.1、调节左右液压支腿和转向架4个提升油缸,使作业车1位转向架处于悬空状态。

2.2、将履带车翻转控制开关sa3601选择至翻转下放位置,直至履带车放好,断开控制开关。

2.3、 调节液压支腿上升,使液压支腿处于悬空状态。

3、翻转回收

3.1、调节左右液压支腿,使履带车处于悬空状态。

3.2、将履带车翻转控制开关sa3601选择至翻转回收位置,直至履带车放好,断开控制开关。

3.3、调节液压支腿上升,使液压支腿处于悬空状态。

4、停机后,使控制电源开关处于自然断开位置。

第10篇 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程

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从事任何电气施工和维修,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

任何电气设备或电线在没有证明无电前,必须以有电对待。

运转工人要随时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漏电、打火等现象,必须与电工联系处理;发现严重故障时,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工处理。

设备控制开关(或按钮)开启或停止时,必须先确定开关的具体位置,稳定情绪,然后再稳定地操作。禁止不熟悉的人从事此操作。

打扫卫生时,严禁把水溅到电动机、开关等电气设备上。擦拭电动机外壳和电气控制箱,要在停车、停电时进行;禁止用水冲洗、沾水擦拭。

不得随意打开控制箱、控制柜的门;禁止在其把手、顶盖、箱内挂、放杂物;禁止在电气设备上挂晾衣服、鞋帽等。严禁拆卸、私拿各种电气设备上的零部件。

更换照明灯泡时,要先切断电源,站在干燥的木板或其他绝缘物上进行,并有人监护。高度超过2米的,必须遵守《登高作业安全规程》。换完灯泡试验时,人必须离开2米以上。

设备的启动和停止,必须保证在空负荷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带负荷启动设备。

闸刀开关或空气开关开启或闭合时,人要站在侧面,动作要快,防止火花、电弧伤人。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配电室;需要进入高压控制室和母线隧道前,必须经过电气管理人员的许可。

封闭设备内部检修时,必须使用电压为36伏以下的照明灯。

第11篇 电气焊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作业,焊接锅炉、受压容器的承压部件,承压管道的焊工,必须经专门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允许作业。

2、工作前穿戴好一切防护用品,认真检查作业现场,周围及其下部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3、电、气焊工的专用工具设备,未经本人同意和领导批准,禁止他人使用。

4、电气焊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用火和设备进行作业。

5、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

6、一般情况下不得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对承重构架进行焊接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7、禁止在装盛有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和设备上焊接,如确需焊接,应采取完备的安全措施:(1)将易燃易爆物料倒空,用蒸气蒸煮,然后用水清洗干净。容器进行自然强制通风。(2)经化验分析合格(可燃气体总量小于0.5%氨容器含氨量小于5%)。(3)与容器相连的易燃物料管线用盲板隔绝或断开。

8、在焊接工作场所附近,必须备有足够完好的消防器材。

9、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间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作业。

10、在高空进行焊接作业,焊工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风力超过5级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11、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

12、在容器内焊接作业,应按规定办理进入设备内工作手续,容器外必须有专人监护。

13、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和切割工作,如必须进行应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14、焊割后的热件不得插入含油的污水沟、下水井内冷却,防止着火爆炸。

第12篇 电气运行和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1.作业人员要求

1.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1身体健康、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1.1.2具备必须的电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触电急救法。

1.1.3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1.2电气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2.电气运行

2.1电气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和电气运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合格的安全工具,严禁违章操作。

2.2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安全检修距离要求。

2.3对于不停电的电气设备,值班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10kv以下0.7m,60-110kv:1.5m.

2.4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操作,不得移开和越过遮拦。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2.6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若工作需要进入上述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2.7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担任监护。

2.8倒闸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

再进行操作。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2.9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必须有防雨罩,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必须穿绝缘靴。

2.10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必须戴护目镜和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2.11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

2.12在继电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必须与运行的设备保持一定间距,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清扫运行设备和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震动、防止误碰,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2.13在户外变电所或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必须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进行测量工作。

2.14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2.15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调度。

3.电气检修

3.1电气设备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检修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要求,办理有关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3.2电气检修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特别是带电作业操作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3在电气检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当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用可靠的绝缘安全措施。

3.4电气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且带电作业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3.5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前,必须先进行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

3.6对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3.7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3.8当验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必须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3.9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

3.10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在电源开关(刀闸)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安全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得拆除安全标示牌或进行送电。

3.11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时,必须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3.12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所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工作。

3.13在电容器组上或进入其围栏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多次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3.14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

3.15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和安全标示牌。

3.16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严禁移开或拆除工作中设置的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必须在检修工作完毕后,由检修作业人员才能进行拆除。b

3.17检修工作完毕,由检修工作负责人通知电气运行值班负责人共同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合闸送电。

《电气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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