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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维修车间安全操作、检修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6-27 热度:78

电气维修车间安全操作、检修规程

第1篇 电气维修车间安全操作、检修规程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气设备的各种检修行为,确保电气设备的检修质量,避免设备的重复维修和漏修现象,针对不同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并结合使用环境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2. 照明、检修电源系统的检修:

2.1 小修:

2.1.1 日光灯维修。

检查日光灯灯管发光是否正常,灯管是否损坏,起辉器是否正常,对损坏的进行更换。每月一次。

2.1.2 投光灯、泛光灯及其他照明灯具。

检查光源发光是否正常,对已不能满足照明亮度的及时更换。每月一次。

2.1.3 应急灯及各类安全出口灯的维修。

此类灯具属特殊灯具,检查充电是否正常,并作断电测试。每月一次。

2.1.4 各类检修电源检修。

对各类检修电源,检查进线、出线是否松动。接线柱、插座外部是否损坏,是否有过流现象等,每月一次。

2.1.5 烟感探头的检查。对公司mcc、车间内的各探头定期吹扫,检查指示灯是否闪烁,每月一次。

2.2 中修:

2.2.1 日光灯维修。

检查日光灯灯脚是否因过热而变形,灯架外壳是否破损,表面是否清洁,进线口是否松动,电源进线是否有破损,镇流器是否损坏。每半年一次。

2.2.2 投光灯、泛光灯及其他照明灯具。

检查进口线磨损情况,是否裸露,拆开灯架,检查内部镇流器、起辉器、补偿电容的情况,坏损的及时修理,检查光源灯丝情况,不能满足照明亮度的及时更换。每半年一次。

2.2.3 应急灯及各类安全出口灯的检修。

检查内部电瓶是否工作正常,检查其冲放电能力是否正常,检查内部线路板是否有锈蚀、过流现象,并作测试实验,每半年一次。

2.2.4 各类检修电源检修。

将各类检修电源打开,对内部接线全面紧固,对内部彻底清理、擦拭,对过流的端子、接线柱进行检查,查找原因排除隐患,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进行更换。对各进、出线口进行紧固,破损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破损的外壳,进行更换。每半年一次。

2.2.5 烟感探头的检查。

协助公司安检人员对公司各处的探头进行检查,查出故障原因,确定解决办法,对无法使用的及时协助有关人员进行更换,保证其完好。每半年一次。

3. 高压系统的检修操作规程:

3.1 小修:

3.1.1 高压柜检修。

3.1.1.1 清扫高压柜表面灰尘,摇出小车,检查触头工作情况,有无碳化、过流现象。每半年一次。

3.1.1.2 清扫各变压器表面,检查变压器散热片,有无裂痕、漏油现象。每半年一次。

3.1.1.3 清点高压用具,检查是否完好。每半年一次。

3.1.1.4 电缆线路巡查。沿三条高压进线路由巡视,检查道路两侧及附近有无道路施工、取土及建筑施工等,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每月一次。

3.2 中修:

3.2.1 高压柜检修。

打开后盖,紧固各进出线端子,检查各接线绝缘子的表面情况,并打压试验。摇出手车,检查其触头,进行各项指标检查,做打压试验;对各避雷器进行检测试验;检测线路的保护定值;遥测各绝缘子的绝缘情况。每年一次。

3.2.2 变压器的检查。

擦拭各变压器的高低压套管,检查其表面,确认表面无损伤,检查变压器上盖与箱体间有无漏油现象,紧固四周螺栓;检查瓦斯继电器工作情况,抽取变压器油油样,进行试验,确认其合格。检查变压器温度指示,察看有无过热现象;检查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极,确认其可靠,且无锈蚀腐烂现象。每年一次。

3.2.3 用力矩扳手紧固高压母排、变压器进出线、各柜进出线端子,使其牢固可靠。每年一次。

3.2.4 检查直流屏各项供电指标,检查电瓶的充放电情况,吹扫个电器元件,保证其完好。每年一次。

4. 低压系统的检修操作规程:

4.1 小修:

4.1.1 低压进线部分。检查各低压进线是否发热,电缆桥架内是否有灰尘沉积,各进线口处是否有磨损,电缆有无损伤等。每半年一次。

4.1.2 低压配电柜部分。吹扫各柜内灰尘,紧固出线端螺栓,检查各开关出线有无磨损及绝缘损伤现象,及时处理。每半年一次。

4.1.3 电容器柜检修。检查电容柜电容投切情况,各电容器外观是否异常,有无发热现象,检查各熔断器是否有损坏,清扫、紧固各电器元件。每半年一次。

4.1.4 mcc柜部分。

检查各mcc柜进出线情况,进出线是否规范,是否有磨损,不合要求及时修理;紧固断路器出线、接触器上下口及柜内各开关及触点连线。每半年一次。

4.1.5 各辅助设备检修。

检查夹层内各风机运行情况,各百叶窗进行清洁,检查电缆桥架使用情况,规范电缆在桥架内的布置。检查mcc室内各空调的运转情况,进行必要的测试,保证其工作状态完好。每半年一次。

4.2 中修:

4.2.1 低压进线部分。

检查各低压进线摆放位置,规范电缆桥架内电缆,彻底清除桥架内灰尘沉积,对各进线口处彻底检查,更换有损伤的线路等。每年一次。

4.2.2 低压配电柜部分。

彻底紧固出线端螺栓,检查各开关的设置,包括断路器、热继电器的设定值,并进行效验;紧固母排之间的连接螺栓,检查母排外观情况,并进行记录。每年一次。

4.2.3 电容器柜检修。

检查电容柜电容运行情况,对电容柜进行彻底检查,包括断路器、接触器、连接螺栓、接线端子等情况。检修柜内风扇,保证其良好。每年一次。

4.2.4 mcc柜部分。

检查各mcc柜外观,对损坏的进行修理,规范更改不合规范的线路,紧固连接母排,检查各控制线路进出线的连接,确认其连接可靠。每年一次。

4.2.5 过滤器检查、更换滤芯

目的是指导操作员及时检查或更换过滤器滤滤芯。范围适用于压缩空气、氮气过滤设备的检查。职责(1)空压机、制氮机操作员负责过滤器检查和更换;(2)领班负责过程的指导、监督。更换注意过程设备应每周巡检,如发现过滤器压差高于1.0bar时(压差表显示红区)需要更换滤芯。滤芯更换要在空压机房辅助设备检查表上记录,滤芯检查、更换操作必须在保证不会引入异物的前提下进行,检查、更换人必须正确着装:带发网,穿洁净服及戴专用手套才能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新滤芯装入之前,要确认滤芯型号及包装是否完好,更换过滤芯时,要处理好过滤器附近的卫生!过滤器无论是否堵塞滤芯应保证每年更换一次,当滤芯反复堵塞,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领导沟通,严重时必须停机查找原因。相关记录《空压机房辅助设备检查表》。

4.2.6 各辅助设备检修。

对夹层内各风机轴承进行检修,修理各百叶窗,检查维修电缆桥架,对不合理的布线进行规范,督促车间对空调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空调压缩机及管路的维修。每年一次。

5. 变电所设备操作规程

5.1 调度范围:

天保电力公司负责10kv进线柜ah01、环网柜ah02的调度管理,其操作听从天保电力公司调度指令。对于其它1okv高压设备的操作需有电气主管指令方可操作。

5.2 送电准备

5.2.1 接听天保电力公司调度指令或电气主管操作指令时要复述指令内容,确认无误。

5.2.2 由操作员按操作步骤认真填写操作票,负责人审核操作票正确无误方可操作。

5.2.3 对于只有一步操作的指令可不填写操作票,由负责人监督操作员操作。

5.2.4 检查直流屏输出电压应为220v±5%,合上合闸、信号等直流开关,此时屏上信号灯亮。

5.3 送电操作

5.3.1 当变电所送电准备就绪后,由负责人唱票并监督操作员按指令步骤操作。

5.3.2 操作步骤:

5.3.2.1 打开进线柜ho1-27接地刀。

5.3.2.2 将进线柜小车摇至运行位置。

5.3.2.3 合上进线柜进线开关。

5.3.2.4 将隔离柜小车摇至运行位置。

5.3.2.5 将pt柜小车摇至运行位置,合上开关。

5.3.2.6 由10kv电压显示,检查三相电压平衡,应为10kv±5%。

5.3.2.7 打开馈线柜接地刀。

5.3.2.8 将馈线柜小车摇至运行位置。

5.3.2.9 合上馈线柜开关,变压器送电。

5.3.2.10 由400v电压显示,检查三相电压平衡。

5.3.2.11 将低压屏总柜小车摇至运行位置。

5.3.2.12 合上低压屏总开关,此时完成低压屏的送电。

5.3.2.13 合上低压屏相应出线开关,完成低压用电回路送电。

5.4 停电操作

5.4.1 先停低压配电屏分开关,再停总开关,使变压器处于空载状况。

5.4.2 确认变压器空载后,再断开高压出线(馈电)柜真空开关。

5.4.3 出线(馈电)柜真空开关断开后,再断开进线(受电)柜真空开关,各真空开关切断后,使其处于试验状态。

6. 电工操作规程

6.1 值班电工操作规程

6.1.1 工作要求:

6.1.1.1 值班电工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

6.1.1.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熟悉电气安全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1.1.3 严格遵守厂规和劳动纪律,上班前和当班内不准喝酒,违者严肃查处;

6.1.1.4 离开值班室维修时,需在白板上注明工作地点,方便各车间有问题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6.1.1.5 工作时间:按照电工值班表执行;

6.1.2 工作规程:

6.1.2.1 上班前与上一班值班电工进行工作交接;

6.1.2.2 配合上一值班电工处理未完成的工作;

6.1.2.3 巡查供配电设备及各车间设备运转情况;

6.1.2.4 保障厂内各车间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出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抢修时间、地点、设备故障现象、处理经过和处理结果等;

6.1.2.5 碰到重大设备故障,不能独立处理时,应及时通知电气主管,并做好应急抢修准备;

6.1.2.6 下班前整理好值班记录,并与接班人员进行交接班工作,当未完成的工作量大或一人无法处理时,需配合下班人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开。

7. 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7.1 工作要求:

7.1.1 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

7.1.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熟悉电气安全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1.3 严格遵守厂规和劳动纪律,上班前和当班内不准喝酒;

7.1.4 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不得违章作业;

7.1.5 每日在白板上注明工作联系地点,方便各车间发生问题时能够及时找到维修人员;

7.1.6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电气故障,必须随叫随到。

7.2 工作时间:按照电工值班表执行

7.3 工作规程:

7.3.1 与值班电工共同完成应急设备抢修;

7.3.2 由电气主管安排处理日常《设备维修/改造申请单》,并按要求 填写申请单上的相关内容;

7.3.3 根据电气设备保养要求,进行预防性检修,并填写相应的设备保养记录表。

8. 电气设备保养

8.1 电机的保养

8.1.1 察看设备使用部门对电机外壳清洁的情况,重点为电机风扇罩子的通风孔是否堵塞。检查电机风扇是否运转正常。

8.1.2 检查电机外壳及轴承的发热程度,两头端盖过热为轴承损坏或缺油,中间外壳过热为转子扫堂或过负荷。察看使用部门对电机的润滑保养情况。当维修后需要加润滑油时,应加注同等型号等量的润滑油。

8.1.3 检查电机保护接地线是否牢固可靠,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8.1.4 用500v兆欧表正确的测量电机的绝缘电阻,应大于等于0.5兆欧。

8.1.5 从电流表上直接读取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电机正常负荷运转下的电流,看三相电流是否平衡,是否小于等于电机的额定电流。检查热继电器整定电流及熔丝选择是否合适。一般情况下,热继电器电流整定为1.2~1.5ie,短路保护电流整定为1.5~2.5ie。

8.1.6 保养周期为三个月。

8.2 电器箱柜的维护

8.2.1 保养清扫配电箱、配电柜中电器表面的积尘、油垢,清除杂物。

8.2.2 检查并紧固柜内所有接头螺丝及连接导线。

8.2.3 检查仪表及信号指示装置,更换损坏的仪表及指示灯。

8.2.4 排除检查中发现的故障。

8.2.5 保养周期为三个月。

8.3 记录表格

8.3.1 《电机保养记录表》                          tkog -iv-wx-016

8.3.2 《电气箱柜保养记录表》                      tkog -iv-wx-017

8.3.3 《空压机保养点检表》                        tkog -iv-wx-018

第2篇 行车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熟悉掌握行车电气的原理和特性,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上班前应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了解上一班作业内容,检查保养所使用工具和仪表,服从值班长调度指挥。

三、检修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同行作业,互相监护。作业完成后及时返回值班室,不得在车间内随意走动。

四、上下行车时必须通过联系盒与行车工取得联系,并得到许可后方能登上行车,严禁自由上下行车。上行车后必须告知行车工检修内容和应注意配合事项,并保持有效的联系。

五、检修过程中必须快速准确判断故障原因,所有工具仪表必须安全有效,严禁使用自制工具,严禁用手触试带电体。检修过程临时短接的线路,作业完成后必须立即回复,严禁私自更改行车电路。

六、更换电气原件时,必须切断行车电源,并且挂警示牌,作业完成后还由挂牌人摘牌。所更换的电气原件必须和原有的原件型号规格相符,不得随意改变原件型号规格,严禁用导线代替熔保件。

七、重要的电气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由相关的专业人员维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打开装置或变更装置参数。

八、当行车电气或线路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行车总电源,使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等灭火,并通知相关部门。

九、每次检修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各类物品,整理拉动的线缆,严禁将物品从行车及承轨梁走台上抛扔。确认无误方可试车,试车正常且由设备管理人员或行车工确认后,检修人员才能离开行车,全部撤离后和行车工联系确认。

十、每次检修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第3篇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3

11.登高作业超过3m应系安全带。不准使用不牢固的物件代替梯子做登高使用。更不准穿硬底和有铁钉子的鞋,以防滑下。同时应注意前、后、左、右、上、下危险物(天车滑线、裸体母线、电缆等),工作地点设立明显标志。高处作业在交接、传递工具、工件、材料时,不准投掷,应用工具袋和绳索传递。下边工作人员要戴安全帽,并集中思想,注视高处工作人员的安全。’

12.高、低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或送电,联锁必须可靠,以免发生事故。

13.在检修线路时为了防止变压器倒送电的可能,必须将变压器两端(高、低压)同时切断电源。在安装照明用降压变压器时,应判别高、低压,然后再接线,同时,必须装合适的保险丝和良好的接地线。

14.车间局部照明及手行灯所用电压不得超过36v。危险场所、潮湿地带、金属容器内,金属构架上等工作,其手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5.使用汽油喷灯,应离开火源5m以外,打气不可太足,喷灯不允许向外渗油,焊锡和沥青严禁水分混入和用冷勺搅拌以免爆炸。用完后必须将灯内空气放出,但在喷灯嘴未冷却前,不准打开注油口放气,也不准在没有放气之前拆下喷灯嘴。

第4篇 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电力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作业前要根据工作需要选用安全工具。

第三条 在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工作人员要防止自身及所使用的金属工具、材料误碰带电部分。

第五条 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解脱触电者,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第六条 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合适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第七条 禁止带负荷拉开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处理事故确需拉开时,要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第八条 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第九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地措施。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禁止将大地作为工作零线;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等作为保护接零线使用。

第十条 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小于3m。

第十一条 作业前应充分掌握设备、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邻近带电部分的位置。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安全用具。

第十二条 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第十三条 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第十四条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

第十五条 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人员、工具、零件,无误后方可送电。

第5篇 机床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1、机床电气维修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2、检修用照明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头应有护罩。

3、使用吊装工具时,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歪拉斜吊,吊物下不准站人。

4、拆装电机端盖、皮带轮、轴及轴承时,应用铜棒、木榔头、拉钩等专用工具,不准直接用铁锤、扁铲等敲打。

5、带有放大环节的设备电器,应调试后试车。试车前应采取安全措施,认真检查机械部分各限位器、零压、零磁、过压、过流继电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6、试车时,应注直观察电机转向、声音、量度等是否正常。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的旋转方向。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清理现场,断开电源,消除火源后,方可离去。

7、用汽油清洗电气零件时,严禁动用明火。

第6篇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维修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3)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4)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

(5)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6)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按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

(7)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8)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9)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10)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1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12)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连锁设备。

(1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14)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7篇 变电所电气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记录当天班前会的工作任务,听取作业计划、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 维修设备工作前,依照jsa工作安全分析熟知维修工艺流程,操作步骤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 认真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 岗位交接按照《交接班制度》完成工作交接。负责搞好本人责任区内环境卫生。

第五条 作业前

1、现场作业要按照维修工单、工作票上的相关安全要求执行,并落实好安全措施。

2、作业前检查所需工属具、设备及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不带病使用。

第六条 作业中

3、按时抄录各种表记,按时巡视设备,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向班长报告。

4、未经验电的电气设备一律视为有电,电工作业必须两人以上方可操作。

5、高空作业必须悬挂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6、不具备作业条件,如雷雨、大雪、大风(六级以上)等天气,禁止露天作业。

7、修理低压设备时,必须进行停电和验电工作,并在开关处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指示牌,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时,要经批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操作。

8、修理高压设备时,先由专人办理停电手续。到现场确认、用电压指示器检查无电后,放电、挂接地线、三相短路,在开关处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指示牌,并有明显断连指示,严格按照《工作票制度》执行。

9、维修高压电器时,应保持操作部位干燥,室内操作要铺设好绝缘物。

10、检修或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安全设施不完善或未经试验合格的禁止试车或运转。

11、隔离开关和相应的开关闸应有联锁装置,防止误操作。

12、所有高压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低压刀式开关严禁带大负荷操作。

13、低压用电设备和电源相接时,必须设开关和保险,不准搭接。

14、不准擅自指挥和操作大机运转,需要时由运行人员指挥和操作。

15、在堆场检修设备时,注意煤垛塌方。

16、维修设备和工具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设备(包括被维修设备)运行的位置,维修人员严禁在大机轨道上坐卧休息。

17、严禁上下重叠作业,严禁上下抛物。

18、发生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条 作业后

19、清理现场,做到场清料净。

第8篇 机床电气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床电气维修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2.检修用照明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头应有护罩。

3.使用吊装工具时,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歪拉斜吊,吊物下不准站人。

4. 拆装电机端盖、皮带轮、轴及轴承时,应用铜棒、木榔头、拉钩等专用工具,不准直接用铁锤、扁铲等敲打。

5. 带有放大环节的设备电器,应调试后试车。试车前应采取安全措施,认真检查机械部分各限位器、零压、零磁、过压、过流继电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6.试车时,应注直观察电机转向、声音、量度等是否正常。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的旋转方向。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清理现场,断开电源,消除火源后,方可离去。

7.用汽油清洗电气零件时,严禁动用明火。

第9篇 电气维修操作规程

一. 在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要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时的各项措施;不准约定时间送电。

二. 在临近带电部分进行检修工作时,要保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并做好防护措施。

三. 操作前应检查工具的绝缘手柄,绝缘鞋和手套等安全用具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的应立即更换,并应作定期检查。

四. 对于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装置和线路,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及时检修。

五. 合上电源时,应先合隔离开关,再合负荷开关;分断电源时,应先断开负荷开关,再断开隔离开关。

六. 在需切断故障区电源时,应尽量缩小停电区域范围。要尽量切断故障区域的分路开关,尽量避免越级切断电源。

七.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八. 在配电控制盘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允许随意改动原来的线路接线。如需改动,应向有关领导请示或回报,并绘出更改线路图,标明接线记号。

九. 不准无故拆除或短接电气设备上的熔丝及过负荷继电器等保护装置。

十. 推拉配电抽屉时,必须断开配电抽屉内的电源开关。

十一. 低压电器的触头系统磨损超过原来的1/2时应更换触头。由于电弧灼伤的触头,轻微的用细锉锉平灼伤面,不能修复的予以更换。

十二. 拆卸保养电动机时,不得碰伤绕组。拆卸轴承应用拉具拉出,安装轴承时应用略大于轴径的套管进行敲打;轴承润滑脂应清洁,用量适度。安装端盖时螺栓紧固应匀称。

十三. 更换开关、接触器等电气设备时,应与原型号相同。若无同型号,选用额定电流不得小于原额定电流值。

十四. 工作中拆除的电线、部件要及时处理好;带电的裸露线头必须用绝缘带包扎好。

十五. 安装照明灯具时开关必须控制相线;临时线敷设时应先接地线,拆除时应先拆相线。

十六. 电气设备安装或修理完工后在正式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绝缘电阻、接地装置及传动部分防护装置,使之符合要求。

十七. 正确使用各种电工工具及校验仪器仪表,搬动或使用仪表时不得撞击或振动,应轻拿轻放,以保证仪表测量的准确性。

十八.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要正确使用、安装、选用电气设备,对电气设备采取完善的保护措施,保持经常的检查维护,及时排除故障,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和定期检修等工作。

第10篇 电气维修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高低压电气维修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要持续年审资格证。

2. 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3. 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4. 严格执行《三大操作规程》履行职责。“岗位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安全生产条例与银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 正确使用常用仪表,要了解仪表的规格、型号及允许使用范围。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符合标准, 严禁一手拿表.一手拿两支表笔测试电压电流。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禁止带手套打大锤。

6. 必须熟悉掌握所负责电器设备的性能及工作原理。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要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7. 在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要有二人以上人员到场,煤气防护人员到场监护,预防煤气中毒.必要时戴好呼吸器。

8. 在煤气管道区域动火,需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且通知专业人员现场监护。

9.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首先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10. 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所用工具放入工具袋中.不许往下乱扔任何物品.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上梯子时,切不可一手拿着工具单手攀爬梯子。

11. 设备需要检修时必须断电停机,同时执行“停送电挂牌制度”后方可进行,必要时进行对地短接或相间封接。

12. 检修设备或仪表时,未证实无电,应按带电对待,未弄清接线情况,应以高压电源对待。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天开始工作前,都必须检查电源验明无电方可进行工作。

13. 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公用。仪表电气设备及照明用线,必须完好,所有手持工作灯.必须使用36v以下工作电源。

14. 在安装或检修时,应与岗位职工密切配合,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防止误动其它设备。

15. 试车前.应清除设备周围防碍运转的所有物件,通知相关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送电启动设备。同时取回检修操作牌。严禁预约定点定时送电。

16. 使用电动工具.机械设备(.手电钻.手砂轮.钻床.锯床.砂轮机)操作时,精力要集中.操作者必须熟知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严禁戴手套操作。

17.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 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18. 工作中所有拆下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做好绝缘,以防发生触电。

19.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

20. 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21. 禁止用大容量保险丝更换小容量的保险丝或用铜、铝线代替。

22.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23. 重大故障排除,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

24.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25.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在粉尘较多场合,应定期清灰,防止电源短路。

26. 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遗忘在维修现场, 应清点工具防止遗忘在设备上面造成事故。检修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以免发生意外。

27. 气焊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间隔应大于5米与动火区域间隔10米以上。

28. 危险作业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审批通过并设专人监护后方可作业。

如遇相关规定与上级规定冲突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11篇 砂石生产系统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停送电规程

总则:变电所的操作必须由二名正式值班电工来进行,其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是事故处理工作,不允许独自一人采取任何处理步骤。

操作准备:执行操作任务时,操作人员必须明确操作目的和停送电的范围。

操作步骤:停电时,先拉启动柜上的空气开关,再拉动力屏上的空气开关;送电时的操作步骤与停电操作顺序相反。

切除变压器时,先停负荷低的断路器,后听电源侧的真空开关或跌开式熔断器;操作跌开式熔断器时,先拉中间相,后拉两边相,送电时的操作步骤与停电操作顺序相反。

基本规定

参加施工、运行、维修、试验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作业施工单位的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定,工人必须熟练掌握和严格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值班运行人员必须经体格检查,要求身体健康,精神饱满。

安全规定

严禁在配电房、控制室、操作室内堆放杂物和其它器械,保持干净、整洁。

严禁与值班无关人员进入配电房、控制室、操作室停留,玩耍。

高压设备运行时,不得进入隔离遮栏和高压开关柜内,高压开关前地面铺设绝缘胶垫。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先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

操作规程

送电前必须使高、低压电源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检查操作部位是否灵活可靠。

送电操作需得到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做好记录,确认无误后执行。

送电时按照先送高压电源后送低压电源的顺序,合闸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开关的顺序进行,停电时顺序相反。

停电时,按领导或调度的命令,由值班长或值班负责人按停电的顺序指挥值班电工操作执行,并做好记录。

停电后挂好停电牌,没有调度命令及值班长指令,任何人不得送电。

生产系统开机、停机的信号:

a准备开机:一长哨-----------回铃

b开机:二长哨-----------回铃

c下料:二短哨-----------回铃

d停料:三短哨-----------回铃

e停机下班:五长哨-----------回铃

f找 电 工:六短哨-----------回铃

第12篇 井下电工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井下电气维修工(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

3.按规定经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二、停送电工作

4.停送电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⑴ 6千伏高压停送电必须坚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其办法与地面高压停送电制度相同。

⑵ 6千伏高压停送电工作票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签发,并以调度室同意,做好区域人员撤离,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执行。

⑶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可由一人操作。

⑷660v以下电压的整个系统停、送电,由停、送电单位书面申请,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同意签字,经调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⑸采区变电所低压分路开关停送电,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直接向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即可操作。

⑹“三专”电气设备停电,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运科报告,经机运科同意,调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实行。在有故障情况下,可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⑺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⑻停电后,必须验电,闭锁挂牌,并留有专人守护后,方能从事工作。

⑼掘进区域停电后,送电程序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

⑽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不及撤人的事故。

三、电器检修

5.电器检修必须熟悉电器原理图及接线图,准确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6.电器、电缆漏电事故,有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控制的分路开关无低压选漏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低压总馈,此时应根据保护方式以判别漏电线路。

7.电器、电缆、开关负方短路,一般引起磁力开关烧断熔断器或分路开关跳闸。或开关电机综合保护动作。可根据熔断器熔断开关、跳闸分路开关及电机综保的负方寻找短路点。

8.电机故障可根据电机发热程度,接线室内气味,电气绝缘程度等判定是否烧毁,电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缺相,是否过负荷等判定故障。

9.变压器可根据油位、温度、输入输出是否平衡,有无异响等现象判定事故。

10.高压开关可根据合闸动触头是否顺利插入静触头,机构是否打滑,输入是否缺相,隔离刀闸是否接触良好等判定故障。

11.电煤钻综保等电气可根据本身的指示判定故障性质。

12.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程度,可就地检修或更换设备、线路。

13.设备检修后,应测试绝缘,清理工具,防爆面处理,检查失爆后,方可通电试车。

14.设备检查不能直接发现故障需用摇表检查时,应根据瓦斯浓度按规定执行(瓦斯浓度1%以下)。需带电测试时,应拟定专门措施,经机运科批准后才能实施。

15. 所修设备主方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检修。

四、电气试验、检查

16.检漏继电器必须每天试验一次。试验时,对“三专”电器,应先合上试验开关,然后试验。其它低压系统,也应视绞车等突然停电会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电器未开动时,方能试验。

17.远方漏电试验应按照低压供电系统和试验规程选择试验点,制定专门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

18.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和第451条的规定。

19.井下电气的日常检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井下电气线路每天、每区域必须派专人进行巡检。巡检下述内容:

⑴电器、电缆失爆检查。

⑵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规定。

⑶各接地极、接地线是否损坏,是否符合规定。

⑷各电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⑸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值是否与名牌值相符合。

五、电器安装

21.采区变电所和采区工作面新安装时,安装人员必须熟悉设计的供电系统图及安装区域巷道。

22.安装前应按标准化要求验收采区变电所硐室是否合格,巷道有无电缆挂钩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

23.安装前应按质量标准检修、试验电器和电缆,并按防爆标准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入井安装。

24.安装中如无与设计图纸相符合的电器、电缆,安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经设计人员同意并重新计算整定后,方能实施。

25.采区变电所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送电,方能投入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命令送电。

26.零时拆搭火的电器设备,由主管部门出具搭火通知后,施工单位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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