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制度
1、大型设备必须逐台有专门的操作规程,采掘设备及各种重要设备如行车、井下各类开关、绞车等必须各型号有自己对应的专门操作规程。其它设备可依据类别编写通用操作规程。
2、机电重大工程或异于普通操作、安全系数降低的运行操作必须有针对性地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3、设备操作规程必须由使用该设备的队机电技术员编写,要求在使用前一星期必须编写完毕;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队机电技术员编写,必须在施工或操作三天前编写完毕。
4、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和各类资料,熟悉该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并且能进行正确操作。
5、编写操作规程必须按该设备操作的全过程仔细编写,从对各类司机的操作人员的要求、开机前的准备、运转启动程序、操作中同时检查的项目、应立即停机的情况、正常停机顺序、常见故障分析处理等各方面仔细推敲,主通风机必须有反风操作,采煤机必须有冷却、喷雾水及使用油脂的规定参数等。
6、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种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不准用含糊及模棱两可的文字。
7、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时技术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在经过严密精确地计算后拿出可行性方案,在“三大规程”的指导下本着“安全第一、技术为主”的方针仔细编制。
8、技术员在编制过程中,要征求队长、书记及有经验的工人技师的意见,编制后要经队长、审查签字后再报有关领导、单位审批。
9、设备操作规程的审核程序先由安全科、机电科部门审批,最后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生效。对大型设备、采掘设备如跨年度使用,必须在每年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使用队组技术员进行操作规程会审,使用队技术员根据会审意见重新编制审批方能生效。
10、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等部门技术负责人及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
11、设备操作规程要由使用队组技术员按时贯彻,要有贯彻记录,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对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由队长、技术员主要负责。
12、机电科、安全科要不定期检查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2篇 井下用电:安全规程
1、井下供电线和照明设施、电气设备不准乱拆拿作他用。
2、所有闸刀开关必须安装安全护盖;保险丝不准用铜、铝、铁线代替。
3、所有供电线必须保证接头包扎好,严禁芯线裸露。
4、所有供电线路必须整齐挂好,严禁电线落地和与风水管相缠绕在一起。
5、严禁破坏供电线路和照明设施,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源,严禁使用危险电源照明。
6、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电线、灯泡、保险丝和用电设备。
7、用电时必须注意安全,严防触电。
8、严禁用线挂在闸刀开关上或挂在闸刀出入口端进行接电,必须严格按用电要求进行接电用电,要持证作业。
第3篇 锻工安全规程
1技术规程
1.1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1.1接受任务单、图纸、毛坯后必须检查图纸各部尺寸是否清楚,然后计算毛坯尺寸与图纸是否相符。
1.1.2操作前必须准备好所用工具,检查气锤各部,准备好量具和钳具。
1.2高合金钢的锻造
1.2.1锭料加热前要清除表面缺陷,以防加热及锻造中缺陷进一步扩大,清理方法,一般用冷铲铲除。
1.2.2严格按照加热规范进行加热。
1.2.3严格控制锻造温度范围。
1.2.4钢锭开始锻造时,要轻锤快锻,然后进行重击,接近终锻温度时又要轻锻。拔长时,先从钢锭冒口端锻起,作到勤翻转,勤送进,不在一处重复锻造。
1.2.5高合金钢进行拔长时,要均匀送进,控制每一次锻击送进量的砧宽的0.6—0.8倍范围内。
1.2.6在锻造过程中出现裂纹时,应及时铲除,以防裂纹进一步扩展。裂纹严重时,要立即停止锻造。
1.3高速钢的锻造
1.3.1严格控制锻造温度范围,使一切变形都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当温度下降时,应立即返炉,因热效应使坯料温度上升时,应减轻锻击。
1.3.2倒角时,两角要对直在一条直线上,要轻打,避免重击和速击。
1.3.3当镦料或扳歪时,必须及时校正。
1.3.4镦弯后要立即校直,校正后不得留有锤痕。
1.3.5当发现裂纹时,应及时凿去,凿痕要圆滑。
1.4有色金属的锻造
1.4.1锻造时所用工具和冲头、胎模、漏盘、蕊棒和上下扣等应预热到200~250℃
1.4.2锤击要轻、快,坯料在砧面上要经常翻转。
1.4.3严格控制始锻和终锻温度。
1.5利用胎模的锻造
1.5.1模具要放在锻锤砧块的中心,以防止偏心锤击,上下砧面要平。
1.5.2当低于终锻温度,飞边发黑有刚性冲击现象时,不能再进行锤击。
2设备维护
2.1工作前检查所属设备锻具的各部分螺钉、销子等一些易松动的紧固零件,发现松动,及时拧紧。在拧紧蒸汽锤密封压紧盖导套上的各个螺钉时,应注意不使密封压紧盖的导套产生偏斜,否则使除杆上下活动困难,并易划出沟槽。
2.2应经常注意锤锻各运动部分的润滑,空气锤工作前锤杆上要涂上润滑油,汽缸内加润滑油,空气锤要注意给油情况,油路必须畅通。
2.3空气锤开动前,工作完毕后,或操作者离开操作岗位时,应将手柄移向“空行程位置”并把定位销插入。
2.4在冷天操作前应将锤杆,锤头砧块进行预热,预热温度100~150℃。
2.5空气锤在工作前需要排除汽缸内冷凝水,使气锤操作灵活。
2.6避免空击,不能重击温度较低或厚度较薄的坯件。
2.7检查汽缸密封情况,发现密封圈损坏时,要及时更换。
2.8随时清扫下砧块上的氧化皮,以免损坏面砧。
2.9工作完毕后,应慢慢放下锤头,并用砧块在上下砧块间垫起,使之冷却。
2.10工作前后应经常注意锻锤外表的清洁,滑动表面要经常涂油,不使其锈蚀。空气锤的门该应随时盖好,以防灰尘侵入。
3安全
3.1操作前,认真检查空气锤各部螺栓,松动部件必须拧紧,工具牢固可靠。
3.2坯料加热后,投递铁时应注意不要打伤人。
3.3严格执行“三不打”,即:凉铁不打;铁夹不稳打;铁不在砧块中心不打。不准戴手套打锤。
3.4锻造使用摔子和闷子操作时,姿势一定要正确,平稳放正,不得歪拿斜放,以防事故发生。
3.5多种工具配合使用时,工具要存放有序,使用顺手,锻好后工件不许乱扔,应放入适当的地点,防止烧伤人。
3.6擦抹清扫设备时,气锤停止使用,必须关闭电源。
3.7在锻造时,必须戴护目镜。
第4篇 烟煤及混合煤喷吹安全规程
1、烟煤与无烟煤应分别卸入规定的原煤槽。车号、煤种、槽号均应对号,并作好记录。大块、杂物不应卸入槽内。烟煤在槽内的时间不应超过2天,无烟煤不应超过4天。
2、制备烟煤时,应采用干燥惰化气体;负压系统末端气体的含氧量不大于12%。
3、磨制烟煤时,磨煤机出口、煤粉仓、布袋除尘器、喷吹灌的温度应严格按设备性能参数控制。
4、烟煤和无烟煤混合喷吹时,配比应保持稳定;配比应每天检测一次,误差不应大于±5%.
5、烟煤和混合煤与喷吹系统的充压、流化、喷吹等供气管道均应设置逆止阀。煤粉输送和喷吹管道应有供应压缩空气的旁通设施;喷吹烟煤或混合煤时,应另设氮气旁通设施。
6、喷吹烟煤或混合煤时,仓式泵、储煤灌、喷吹灌等压力容器的加压、收尘和流化的介质应用氮气或气体惰性气体。
7、烟煤喷吹系统应设置气控装置和非电动顺序控制系统,超温、超压、含氧超标等事故报警装置,还应设置防止和消除事故的装置。
第5篇 大包工岗位安全规程
1、8小时正常作业流程:
上班→开班前会→接班→点检设备→大包浇注→覆盖剂投放→测温、取样→中间包排渣→回转台旋转、升降操作→大包加盖→中间包渣层、钢水厚度测量→下渣检测插头安装→交班→开班后会→下班
2、8小时其它活动内容:
①大包烧氧引流、②安装自动测温管、③物品吊运、④翻渣盆、⑤中间包液面结盖处理、⑥卫生区域清理
3、岗位作业主要风险分析:交通事故、摔跤、灼烫、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
4、评估:本区域为b级危险源区域。
5、控制:a执行规程 ,b 教育培训,c加强检查,d警示标志
6、岗位安全目标:违反劳保穿戴为0,交通事故为0,跌倒受伤为0,灼烫事故为0,物体打击事故为0,触电事故为0,机械伤害事故为0,操作失误为0,指挥失误为0。
7、岗位作业安全要求:
7.1上班:严格遵守枊州市及柳钢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使用维护好自己的交通工具,不超速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认真作好路况、前后车以及转弯的安全确认工作,避免摔跤或交通事故发生。
7.2 开班前会:在更衣室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方可进入厂房。在厂房内行走时尽量走安全通道;注意地面有无异物、油污、积水,防碰撞防滑倒;行走注意避免踩空、跌倒;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从行车吊物下方穿行。
7.3 接班:开完班前会后,尽量走安全通道到所在的岗位进行对口交接班,注意路面安全状况,避让来往车辆,不从行车吊物下方穿行;上楼梯要扶好栏杆,禁止双手插入口袋。
7.4设备点检
7.4.1 操作室内各操作电气面板的点检:点检时注意站位,试灯时严禁戴手套操作,不要随意拆开各电气操作箱(盒)等或触摸裸露的线路,防止触电,如实、正确记录点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处理。
7.4.2 操作室外各种设备、工具点检:首先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取样、测温工具时戴好手套,注意脚下拌物或滑到;外出检查各液压操作阀台、连续测温系统(板坯)、大包滑动水口油缸、机构风冷装置和下渣检测线路等时注意站位、脚下拌物及天上坠物,防止跌倒坠落物体打击或其他机械伤害。
7.5 大包浇注:操作大包滑动水口进行浇铸时要采用点动打开方式,注意观察大包套管是否垂直并顶紧,钢流大小是否合适,油缸动作是否正常,防止钢水飞溅、反弹或大量溢出烫伤人。
7.6中包覆盖剂投放:注意站位安全,中包第一炉时当中包钢液面高度达到500mm时可先在中包水口区投放覆盖剂,当冲击区钢液面淹没大包套管时再往冲击区投放覆盖剂。投放覆盖剂时要提醒他人注意避让,不能从大包操作平台上直接抛放(方坯除外),避免钢水飞溅和中包卷渣,确保覆盖剂丢到正确部位。
7.7 钢水测温、取样
7.7.1 确认测温、取样偶头干燥。
7.7.2 测量中包温度、取中包钢样要注意动作和站位是否合理、安全,方坯测温应在五、六流之间测温孔进行,板坯为塞棒附近区域,插入深度为300mm。取样点应在冲击区域取,插入深度为300mm。测温、取样前要戴好防溅眼镜并提醒浇钢工避让,以免出现灼烫。
7.7.3 取出来的钢样不能乱扔乱放,应根据钢种要求进行水冷或风冷,以免烫伤他人。
7.8中包排渣:先检查中包排渣口是否有钢渣或其他杂物堵塞,若有则先清理干净。排渣时控制好大包钢流,缓慢升高中包钢液面,及时清除影响液渣排出的渣块,同时提醒中包工及相关人员注意避让和监护,避免钢水飞溅或溢流灼伤。
7.9 操作回转台转动、升降:操作先确认转动半径无人逗留或作业,无其他障碍物,若有则通过喊话提醒避让或通知机长、班长处理,避免掉物伤人。
7.10 大包加盖:旋转、升降前确认旋转半径无人逗留或作业,注意观察包口有无钢渣、是否卡阻,包盖悬挂是否牢靠,打结(耐高温纤维)层有无脱落现象,若有则通过主控喊话提醒及通知机长、班长处理,避免掉物伤人。大包盖放置要与大包对中。
7.11测量中包渣层厚度或中包余钢:使用小圆钢或一头封堵的小氧管来量, 禁止使用两头畅通的小氧管来测量,避免管内气体突然受热膨胀喷发伤人,测量时注意站位安全可靠,避免滑倒、坠落。
7.12 安装下渣检测插头时,注意站位正确可靠,在待浇位安装时不得踩踏天桥栏杆,以免出现滑倒、坠落。
7.13 浇铸过程注意观察中包耐火材料侵蚀,如有涂料、冲击板等异物上浮应及时通报机长、班长确认,检查过程注意站位,避免滑倒、坠落。
7.14 物品吊运
7.14.1 作业前必须检查使用的吊具,符合安全规程方可使用,否则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7.14.2 指挥行车吊运中间包或其他物品应该注意站位准确、指令清晰、动作明确,附在吊物上、在吊运过程中有可能坠落的杂物应预先清除,提醒过往人员注意避让。
7.14.3 吊运中间包或渣盆,必须使用专用吊具,必须挂四耳;不吊存有液态钢未有凝盖的中间包,满包需静置4~6小时。
7.14.4 严禁指挥两部以上行车同时近距离(须≥10m)起吊和悬挂重物(包括大包穿漏情况下)。
7.14.5 使用遥控行车要先确认操作器安全可靠,然后再严格按照遥控行车操作规范来使用,严禁一边扶物一边起吊,注意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构伤害。
7.15 浇铸过程需在中间包包盖孔铺放耐火纤维时应该注意站位,不能直接踩在包盖上,要站在专用小平台上完成,防止高温灼伤、滑倒。
7.16 大包穿漏或大包机构渗钢时,立即关闭大包滑动机构,同时按事故操作将大包旋转到事故包上方。
7.17 大包烧氧引流:
7.17.1大包引流用的胶管管头不能发毛、破损、漏气和带火星。
7.17.2胶管必须套进氧管80mm以上;烧氧引流时必须戴上皮手套,引流动作应一顶一松进行,小氧管管头结渣、堵塞的要更换,以免回火烧伤。
7.17.3氧管与胶管接口处不能漏气,手不能握住胶管与氧管接口处,以免回火烧伤,烧氧时必须有专人开氧配合。
7.17.4引流时注意站位安全,确保引流过程无滑倒、坠落或者钢水烫伤、高温灼伤的风险,且在引流成功后能迅速撤离。
7.17.5引流前须确认大包滑动水口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避免误烧滑板。
7.18板坯中包安装连续测温管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测温管须烘烘半小时左右方可使用。测温桶下铺一层保温棉,装上测温管后须用压铁校直,最后插上探头。整个安装过程注意站位安全,避免滑倒或烫伤。
7.19 吊运和翻渣盆:吊运渣盆时注意吊具及吊耳的安全确认,渣盆内红渣未凝固前禁止吊走。开动长线过跨车时注意前方有无行人、设备或行车吊物,有则注意提醒或避让。翻渣盆时注意遥控行车的使用规范,避免误操作;另外注意站位安全,人离物须有足够安全距离后方可起吊,以免钢渣打出时伤人或吊具伤人。
7.20 中间包液面结盖处理:先将中间包液面逐步升高,使结盖部分逐渐熔化变软,然后使用大圆钢敲击成小块,最后通过排渣操作排除。处理时注意脚下站位,防止高温灼伤、滑倒。
7.21 进行设备维护或打扫场地卫生注意站位合理,利用好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时看下方是否有人,注意提醒他人避让,避免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7.22 交班:正点对口交班,将本岗位在安全上、生产上、设备上须注意的事项一一交待清楚。
7.23 班后会:在本铸机浇钢平台小会议室小结本岗位在安全上、生产上、质量上的成功经验和不足并提出下步改进工作措施。
7.24 下班:严格遵守枊州市及柳钢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使用维护好自己的交通工具,不超速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认真作好路况、前后车以及转弯的安全确认工作,避免摔跤或交通事故发生。
第6篇 板框式压滤机安全规程
1、开始工作之前,检查板框压滤机各部分(电器、机械、液压、压缩气体等)完好并安全可靠:检查滤板、滤框及滤布有无损坏、折叠现象,要检查其传动部分有无异物和卡阻现象(工作部件无严重锈蚀、裂纹、断裂等)。
2、进料时,注意给料泵的的压力,各部分的密封情况,以免给料介质伤人;给料保压时,注意液压、气压在适宜工作压力下工作。并注意观察各滤框疏水流道、滤液排出孔的必须保持畅通。
3、当达到规定压力后,自动停止并保持压力,空压机电机停止,进入保压状态。进入保压状态后,检查各管路开闭状态,确认无误后启动进料泵,缓慢开启进料阀。
4、松开滤板卸滤饼。首先启动油泵,先将手动换向阀置于压紧位置,松开锁母然后手动换向阀置到中间位,停顿几秒,再将手动换向阀置于返回位。压紧板退回后,停止油泵。
5、压紧板退后,将滤板(框)逐一拉开,同时将滤饼卸掉,清滤布,清理滤板,保持滤板密封面干净。
6、保持压滤机表面的清洁,防止机械部分锈蚀。液压系统的保养主要是对液压用油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液压元件及各连接口密封性的检查。
第7篇 危险物品的装卸搬运安全规程
1装卸负责人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作业前应向作业有员详细交待清楚,作业中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2装卸、搬运危险品的机械、工具,应按其额定负荷降低20%使用。
3装卸、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摩擦、重压和倾倒。
4易燃、易爆、有毒害、放射性的物品及一切影响人身安全的危险品,应有专用的装卸场地、仓库和指定的装卸路线,并应有保证安全所需的装卸、搬运设备。
5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装卸时,须杜绝明火,并应有防爆、防静电火花的保护措施,与周围建筑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6卸车装车充满系数:油品不得大于60%,液压汽不得大于85%,油品自流装车流速不得大于3/s。
第8篇 挖掘机作业安全规程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第9篇 牵引式混凝土输送泵的使用安全规程
1.混凝土输送泵应安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将机身放平稳。
2. 混凝土输送泵管,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接头应密封严紧,管卡应连接牢固。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20m的水平长管,并在水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严禁将垂直管直接搓在混凝土输送泵的输出口。
3. 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斜管高低差的5倍。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4.泵送管道应有支撑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与管道间连接牢靠;管道接头与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5. 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6. 机械部分紧固点牢固、可靠、链条和皮带松紧度符合规定要求,传动部位运转正常。
7. 疏通堵塞管道时,应疏散周围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输送管道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8.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内工作,严禁在泵送时拆卸管道。
9. 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弯接头处。如用压缩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10m内不得有人和设备。
10. 作业后,将液压系统卸压,将全部控制开关回到原始位置。
第10篇 原料库仓管操作安全规程
1、仓管负责本企业原料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原料化学品管理的相关台帐,落实供应、仓贮、使用相关数据的上报工作。
2、对储存原料化学品的仓库、贮槽和贮罐的管理,要严格落实防盗、防破坏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措施,配备好灭火器和防盗报警设施,对车间的贮槽要做好进料口的管理工作。
3、仓储保管人员要按照原料化学品管理规定和本企业有关物资出入库管理规定,及时做好原料化学品出入库工作,办理出入库手续时要做到品名、数量准确无误。
4、搬运过程有人监护,原料化学品搬运时必须戴橡皮手套和活性炭口罩,皮肤破损者严禁接触,搬运完毕后要认真检查有无原料化学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5、搬运完毕后立即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橡皮手套和活性炭口罩交仓库保管员处理后专柜放置。
6、原料化学品领用出库需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安全主管签字才能领用,在仓库填写原料化学品使用登记表。
7、仓储保管人员要了解掌握原料化学品的特性,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对原料化学品要做到合理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原料化学品储存的安全。
8、原料化学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分装原料化学品时,要有可靠的防护用品,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分装,分装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要有操作登记记录。分装易燃易爆原料化学品是严禁穿钉鞋,化纤类衣物,严禁携带手机,打火机等。
10、原料化学品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11、车间(使用部门)只能即领即用一天用量,残留的必须及时回库。
第11篇 软水工岗位安全规程
1 值班操作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本室设备结构性能和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值班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2 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许上岗。
3 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4 设备启动前要认真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5 电机、水泵等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6 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临时停电值班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并应切断电源挂好指示牌。
7 各类阀门都应标有明确的开关方向,各传动部位应有可靠的防护装置。
8 检修人员进泵站检修时,值班人员应向其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是否断开电源。
9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泵站,非岗位人员进入时必须有相应的证明,并登记进出站室时间。
10 检查设备时仔细小心,不使衣服和擦设备的东西被旋转部位挂上,女工戴好安全帽。
11 备用设备,要挂上明显的指示牌,防止误操作。
12 操作人员进入水箱、水池工作,应有专人监护,扶好爬梯栏杆上下,防止滑入水中或发生意外。
1.13 更换盘根时,拆卸压盖要用适当工具,不可用力过猛。
14 擦拭电器设备时,不准用湿布,应避免把水喷溅在电路设备上,防止漏电或触电事故发生。
15 电器起火时,用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灭火。灭火器严禁挪为它用。
第12篇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对焰火晚会燃放爆竹的规模等级、承担资格、安全评估、技术设计与组织实施设计方案、审查程序、燃放作业、安全保卫与警戒及安全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承担以及申请境外承担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作业单位及人员。
本标准也适用于在白天举办的焰火庆典活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0631-89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gb11652-89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焰火晚会evening entertainment
为节日、庆典等活动举办的,以燃放礼花弹、组合烟花、架子烟花等为主的晚会。
4.规模等级、承担资格和审查与安全评估
4.1焰火晚会规模等级划分
根据焰火晚会举办的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所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数量与规格分为a、b、c三级。
4.1.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属a级:
a 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其部门为国庆或其它重大节日庆典,或为国家级或国际大型活动所举办的焰火晚会;
b所燃放的礼花弹最大直径大于305mm(12’’);
c所燃放的礼花弹直径大于等于102mm(4’’),燃放数量大于2000发。
4..1.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属b级:
a在县级以上城市,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为国庆或其它重大节日庆典,或为有关大型活动所举办的焰火晚会;
b所燃放的礼花弹最大直径大于等于178mm(7’’);
c所燃放的礼花弹直径大于等于102mm(4’’),燃放数量1000~2000发。
4.1.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属c级:
a)在县级城市或城镇、县级或县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为国庆或其它重大节日庆典以及其它有关活动所举办的焰火晚会;
b)所燃放的礼花弹直径大于等于102mm(4’’),燃放数量小于1000发。
4.2承担资格
4.2.1承担a级焰火晚会燃放工程设计与作业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了解大型焰火晚会燃放作业的安全技术现状与发展方向,有b级以上焰火晚会燃放工程设计与作业的实践经验;
b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 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10 人以上参加过3 次以上燃放作业的人员;
c具有先进的、安全可靠的、充足的燃放器材;
d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2.2承担b级焰火晚会工程设计与作业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了解大型焰火晚会燃放作业的安全技术现状与发展方向,有c级以上焰火晚会燃放工程设计与作业的实践经验;
b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 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5人以上参加过3 次以上燃放作业的人员;
c有安全可靠的、充足的燃放器材;
d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2.3承担c级焰火晚会燃放工程设计与作业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参与过一般焰火晚会燃放工程的设计与作业,具有一定的焰火晚会燃放作业的实践经验;
b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5名从事过燃放作业的人员、
c有安全可靠的燃放器材;
d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2.4从事焰火晚会燃放工程作业的单位,必须持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发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
4.2.5从事境外焰火晚会燃放工程作业的单位,必须持有公安部核发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许可证》。
4.2.6从事焰火晚会燃放工程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发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
4.2.7境外焰火晚会工程,只允许具有多次成功组织设计与实施a级焰火晚会燃放作业的单位承担。
4.2.8任何个人不得承担焰火晚会燃放工程。
4.3审查与安全评估
4.3.1a级焰火晚会燃放工程的组织实施必须事先经过燃放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技术设计与组织实施设计方案须经燃放地地(市)级公安处(局)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查批准。
4.3.2b级焰火晚会燃放工程的组织实施必须事先经燃放地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技术设计与组织实施设计方案须经燃放地县(市)级公安局审核后,报地(市)公安处(局)审查批准。
4.3.3c级焰火晚会燃放工程的组织实施必须事先经燃放地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技术设计与组织实施设计方案须经燃放地县(市)公安局审查批准。
4.3.4审查时,应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安全技术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a燃放现场周围环境和气象环境的安全性;
b承担单位的资格审查及整体素质;
c所采用的烟花爆竹及燃放器材的安全性、可靠性;
d安全距离与安全警戒范围确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e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及消防措施;
f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5.技术设计方案与组织实施设计方案
5.1技术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焰火晚会规模概况,燃放时间、地点以及与晚会活动主题相应的编组燃放文字说明;
b所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与数量及其有关参数,发射最大高度、爆炸覆盖面积等;
c燃放器材的基本情况及点火方式。
礼花弹发射筒基本参数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礼花弹基本安全参数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
5.2组织实施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现场组织机构的设置,包括根据焰火晚会活动规模所设置燃放技术、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消防、救护、事故应急处理等职能组的组成;
b现场人员分工、岗位、职责;
c烟花爆竹及有关器材的运输和储存、保管安全措施;
d燃放时的安全检查距离与安全警戒范围;
e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安全范围确定参数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
5.3技术设计方案和组织实施设计方案文件在设计人员签字后,必须经过设计审核人员审核、签字和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6安全管理技术
6.1烟花爆竹及燃放所需器材的管理
6.1.1购买燃放所需的烟花爆竹,必须向燃放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凭证购买。
6.1.2焰火晚会所燃放的烟花爆竹必须购自烟花爆竹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严禁使用无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产品应有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颁发的质量合格证。
6.1.3运输燃放所需的烟花爆竹必须向运往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并派押运员专职押运,在城区内运输的,要按照当地县、市公安局指定的运输时间、路线进行运输。
6.1.4在燃放现场,经当地市、县公安局批准,允许利用结构坚固、无火源、无人居住的房屋、工棚、车辆等作为燃放所需烟花爆竹的临时保管点。
6.1.5在燃放现场,保管燃放所需烟花爆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设专人看管;
b按当地县(市)公安局规定的期限、品种和数量储存;
c收发烟花爆竹应及时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d严禁同室保管与烟花爆竹无关的物品。
6.1.6燃放实施前,必须燃放的烟花爆竹按品种逐一进行抽样试放。
6.2安装作业的管理
6.2.1安装作业前应对燃放现场进行清理,清除易引起火灾的杂物。根据当天风向和现场地形,合理安排炮位和燃放点,并留出足够宽度的通道和燃放人员的安全检查停留位置。
6.2.2在安装作业地段,必须设置明显的工作范围围栏并安排警戒人员,在邻近交通要道的人行通道的方位或地段设置防护屏障。
6.2.3进入安装作业现场的工作人员,要佩戴胸标或臂标。
6.2.4安装作业时间内,严禁与安装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6.2.5装填作业前,现场技术人员应对炮位逐个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炮筒的稳定性、垂直度;架子的稳定性、抗风能力,组合炮筒的简间距是否合理等。
6.2.6装填作业应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设计编组要求,将烟花爆竹准确装填进设计炮位中。装填时应将礼花弹提升2次,检查有无卡筒或弹筒间隙过大的现象。
6.2.7装填作业现场严禁烟火。
6.2.8装填作业后,由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检查。
6.3 燃放作业的管理
6.3.1现场指挥长检查燃放前的各项工作,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准下达燃放指令。
6.3.2燃放实施人员必须着防护服,带安全帽。
6.3.3实施燃放作业时,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燃放现场。
6.3.4实施燃放作业时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燃放,待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
a现场风向突然改变,可能危及观赏人员;
b风国超过6 级或可能危及安全区内建筑物、电力通讯设施和公众安全;
c突然下雨、起雾,妨碍燃放正常进行;
d重放炮筒底部温度过高;
e发生炸筒、盲炮3 次以上或造成人员伤亡等意外情况。
6.4燃放作业后的检查
6.4.1燃放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查,指定专人看守燃放现场,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6.4.2发现盲炮或其它未引燃的烟花爆竹时,不得进行第二次点火,必须收集交专人看守,由燃放技术负责人处理。
6.4.3发现有残余的未爆炸的礼花弹或其它部件时,应立即安排专人寻找和处理。
6.4.4经现场指挥长检查确认安全后,燃放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7组织指挥与安全警戒
7.1组织指挥系统
7.1.1组织实施焰火晚会,应设指挥部。
7.1.2指挥部设指挥长,统一指挥领导燃放技术、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消防、救护等各职能组进行工作。
7.2燃放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
a)a级,现场配备3台消防车及适量消防器材;
b)b级,现场配备2台消防车及适量消防器材;
c)c级,现场配备1台消防车及适量消防器材;
d)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消防车的配备数量。
7.3安全警戒
7.3.1焰火晚会的警戒范围和时间、交通管制的地段和时间、消防设备的设置地点和位置,由指挥部根据设计方案与环境特点确定。
7.3.2所有进入燃放现场的通道和入口区都必须配备人员警戒。
7.3.3警戒人员应持有警戒旗、警笛或便携式扩音器、对讲机。
7.3.4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必须按时上岗,不准在岗位上做其它事情。在未发出解除警戒命令前,不准离开警戒岗位。
7.3.5指挥长收到确认安全报告后,方可下达解除警戒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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