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施工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油漆涂料工
1.1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等易燃易爆物调配油漆涂料时,应有人在旁监护,作业人员应穿带好防护用品,作业地点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作业时严禁吸烟。
1.2 在外墙外窗悬空高处作业时,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禁止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数层同时作业。
1.3 油漆工登高作业使用人字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遵守本规程第5.0.6 条和第5.0.7 条的有关规定;
2 人字梯四脚落地,摆放平稳,避免摇晃。
3 人字梯摆放在光滑地面时,四脚应设防滑钉或防滑橡皮垫。
4 人字梯上搭铺脚手板应铺设平衡,在脚手板上来回走动要保持重心不偏且严禁穿高跟鞋;同一块跳板上站人不能超过两人。
5 人字梯的项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跳板,以免铰轴转动,发生坠落伤人事故。
6 木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榫头松动等不能使用。
1.4 沾染油漆或稀释剂类的棉纱、破布等物,应集中存放在规定地点的金属箱内。
1.5 用钢丝锯、板锉、气动或电动工具清除铁锈或铁鳞时,必须戴好防护目镜。在涂刷红丹防锈漆和含铅颜料的油液时,要戴口罩或防毒面具。
1.6 刷涂耐酸、耐腐蚀的过氧乙烯涂料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每隔1h 到室外换气一次,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使用天然漆(即国漆)时,禁止已沾漆的手触摸身体的其它部位。皮肤中毒后要用香樟木锯沫或刨花泡开水冲洗患部,也可用韭菜在患部搓揉,或去医院治疗。
1.7 油漆门窗时,严禁站在或骑在窗栏上操作。刷封檐板或水落管时,应利用建筑脚手架或搭设专用脚手架进行。
1.8 刷坡度大于250 的铁皮层面时,应设置活动跳板、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1.9 涂刷作业时,如感头痛、恶心、心闷或心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换吸新鲜空气。
1.10 夜间作业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涂刷大面积场地时,室内照明或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爆等级规定安装。夜间作业照明及使用携带式照明灯具尚应符合本规程第十五章第七节的有关规定。
2 机械喷涂
2.1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作业区周围严禁有火种或明火作业。
2.2 喷涂时如发现喷得不均匀,严禁对着喷嘴察看和调整喷嘴。
2.3 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涂料时,应戴防毒口罩;如对眼睛有害,则须戴上封闭式护目镜。
2.4 喷涂硝基漆和其它易挥发易燃性溶剂的涂料时,作业地点严禁使用明火及作业人员吸烟。
2.5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时,作业者每隔2h 应到室外换吸新鲜空气。
2.6 大面积涂料时,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爆等级规定进行。
2.7 喷涂工在操作时,如遇有头痛、恶心、心悸等不适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即到通风处换气,如仍感不适,应立即去医院医治。
2.8 现场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2.9 操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眼病、皮肤病、气管炎、肺结核病者,严禁从事此项工作。
2.10 使用喷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 使用喷灯前应首先检查开关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喷嘴要畅通。
2 喷灯加油不能过满,约为其容量的4/5。
3 每次打气不能过足,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打气,喷灯使用时间不能过长。
4 点火应选择在空旷处,喷嘴不能对人,开关由小到大,不能出现火龙,且应先烧喷嘴处,防止燃油外溢灯身着火。
5 气筒部出现故障,应先熄灭喷灯,再行修理。
2.11 使用电动机具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l 使用时应执行本规程第4.0.9 条~第4.0.16 条的有关规定;所有电动机具要有专人保管、保养。开关箱及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并符合本规程施工用电的有关规定。
2 如喷枪和喷浆机喷嘴堵塞,疏通时喷嘴不准对人。
3 压力气罐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过程中一年应复验一次,防止因锈蚀降低耐压效果。
4 空气压缩机的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有效,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
3 玻璃安装工
3.1 裁割玻璃应在专门的房间里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3.2 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玻璃,将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散装玻璃运输必须采用专门夹具(架),玻璃应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3.3 安装玻璃所使用的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随安随取,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3.4 不准一手腋下挟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3.5 安装窗扇玻璃时,不得在竖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作业,以免玻璃破碎掉落伤人。
3.6 天窗及高层房屋安装玻璃时,施工点的下方应划分警戒区域,设专人监控,严禁行人通过,以防玻璃或工具掉落伤人。
3.7 安装好后的门窗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安装完毕应随即将风钩钩好或插上插销,以防风吹窗扇碰碎玻璃掉落伤人。
3.8 安装屋顶玻璃,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3.9 安装完毕,所剩下的残余玻璃应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并要尽快处理,以免伤人。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械
1. 卷 扬 机
1. 1卷扬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并应专人专机。
1. 2卷扬机安装的位置必须选择视线良好,远离危险作业区域的地点。卷扬机距第一导向轮(地轮)的水平距离应在15m左右。“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中心垂直”。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俗称开口葫芦)。
1. 3卷扬机后面应埋设地锚与卷扬机底座用钢丝绳拴牢,并应在底座前面打桩。
1. 4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应至少保留3~5圈。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过通道处必须遮护。
1. 5卷扬机安装完毕必须按标准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载、动载、超载试验:
(1) 空载试验:即不加荷载,按操作中各种动作反复进行,并试验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 动载试验:即按规定的最大载荷进行动作运行。
(3) 超载试验:一般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经大修后按额定载荷的110%~125%逐渐加荷进行。
1. 6每日班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地轮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试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
1. 7卷扬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司机)不得擅离岗位。
1. 8卷扬机司机必须听视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必须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1. 9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放松,将吊物匀速缓缓地放至地面。
1. 10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严禁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或加油。
1. 11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装置。
1. 12卷扬机不得超吊或拖拉超过额定重量的物件。
1. 13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2. 混凝土搅拌机
2. 1混凝土搅拌机的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操作。
2. 2混凝土搅拌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轮胎应卸下保存(长期使用),并应搭设防雨、防砸的保温工作棚。操作台应保持整洁,棚内设给水设施,棚外应设沉淀池,必须排水畅通,并应装设除尘设备。
2. 3每日必须进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其检查内容:
(1) 每日上班前应检查机棚内环境和机械是否有障碍物。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和安全防护装置应灵敏可靠,轨道滑轮良好正常,机身平稳,确认无误方可合闸试车。经2~3min运转,滚筒转动平稳,不跳动、不跑偏、无异常声响后,方可正式操作。
(2) 班中司机不得擅离岗位。应随时观察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异常音响,应将搅拌筒内存料放出。停机拉闸断电(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后进行检查修理。
(3) 班后应将机械内外刷干净,并将料斗升起,挂牢双保险钩后,拉闸断电并锁好电箱门。
2. 4搅拌机不得超负荷使用。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严禁用工具伸入搅拌机内扒料。若遇中途停电时,必须将料卸出。
2. 5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必须按规定粒径的允许值供料,严禁使用超大骨料。
2. 6砂堆板结需要捣松时,必须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站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2. 7机械运转中,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等作业。
2. 8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操和或穿行。清理斗坑时,必须将料斗挂牢双保险钩后方可清理。
2. 9冬季停机后,必须将水泵及贮水罐中的水放净。
2. 10运输搅拌机应办理通行证,按规定速度行驶,牵引时一般不得超过20kw/h。人力转移时,上下坡时应前转向、后制动,设专人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3. 混凝土泵送设备
3. 1混凝土输送泵车
(1) 混凝土泵车应停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支腿底部应用垫木支架平稳。臂架转动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严禁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
(2) 作业前应进行以下检查:
① 搅拌机构工作正常,传动机构应动作准确。
② 输送管无裂纹、损坏、变形、输送管道磨损应在规定范围内。
③ 管道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④ 料斗筛网完好。
⑤ 液压系统应工作正常。
⑥ 仪表、信号指示灯齐全完好,各种手动阀动作灵活、定位可靠。
(3) 作业中严禁接长输送管和软管。软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 作业中应严格按顺序打开臂架。风力大于六级(含六级)时严禁作业。
(5) 严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 泵送作业中,操作者应注意观察施工作业区域和设备的工作状态。臂架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
(7) 作业中严禁扳动液压支腿控制阀,如发现车体倾斜或其他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收回臂架检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继续作业。
(8) 泵送作业时,严禁跨越搅拌料斗。
(9) 排除管道堵塞时,应疏散周围的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输送管道内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10)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内,泵送时严禁拆卸管道。
(11) 清洗管道时,作业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10m内不得有人员和设备。
3. 2牵引式混凝土输送泵
(1) 混凝土输送泵应安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将机身安放平稳。
(2)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电气设备和仪表正常,各部位开关按钮、手柄都在正确位置,机械部分各紧固点牢固、可靠,链条和皮带松紧度符合规定要求,传动部位运转正常。
(3) 混凝土输送泵管接头应密封严紧,管卡应连接牢固。垂直管前应不少于10m带逆止阀的水平管,严禁将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输送泵的输出口。
(4) 疏通堵塞管道时,应疏散周围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输送管道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5)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内工作,严禁在泵送时拆卸管道。
(6) 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10m内不得有人和设备。
(7) 作业后,将液压系统卸压,将全部控制开关回到原始位置。
3. 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1) 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转向、制动、灯光、信号系统灵敏有效,搅拌运输车滚筒和溜槽无裂纹和严重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在正常范围内,底盘和副车架之间的u形螺栓连接良好。
(2) 了解施工要求和现场情况。选择行车路线和停车地点。
(3) 在社会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转弯半径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时速不大于15km。进站时速不大于5km。
(4) 作业时,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滚筒和滚轮。
(5) 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6) 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
3. 4混凝土喷射机
(1)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输送管道不得泄漏和折弯,管道连接处应坚固在密封,敷设的管道应有保护措施。
(2) 作业时,应先送压缩空气,确认电动机旋转方向正确后,方可向喷射机内加料。
(3) 作业过程中,混凝土喷射机喷嘴前及左右5m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间歇时,喷嘴不得对人。
(4) 输送管发生堵塞时,排除故障前必须停机。
4. 灰浆搅拌机
4. 1灰浆搅拌机操作人员(司机)应遵守本规程36.2.1条规定执行。
4. 2灰浆搅拌机的安装应平稳牢固,行走轮应架悬,机座应垫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装应搭设防砸、防雨棚。
4. 3作业前检查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传动部分、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试运转。
4. 4操作时先起动,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进行搅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劲。沙子应过筛,投料严禁超量。
4. 5加料时使用工具应高于搅拌叶,严禁运转中把工具伸进搅拌筒内扒料。
4. 6搅拌筒内落入大的杂物时,必须停机后再检查,严禁运转中伸手去捡捞。
4. 7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发现卡住或异常时,应停机拉闸断电后再排除故障。
4. 8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拔去电源插头(销),并用水将灰浆搅拌机内外清洗干净(清洗时严禁电气设备进水)方可离开。
5. 机动翻斗车
5. 1现场内行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5. 2作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应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挡位置,气温低时应加热水预热。
5. 3发动后应空转5~10min,待水温升到40℃以上时方可一挡起步,严禁二挡起步和将油门猛踩到底的操作。
5. 4开车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不准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 5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1.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平面,严禁超载行驶。
5. 6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和下25°以上陡坡。
5. 7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5. 8翻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5. 9检修或班后刷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手制动。
6. 硅式打夯机
6. 1每台夯机的电机必须是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电机,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6. 2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并保证动作灵敏,且进线口必须加胶圈。每台夯机必须单独使用闸具或插座。电源线和零(地)线与定向开关,电机接线柱连接处
必须加接线端子与之紧固。
6. 3必须使用四芯胶套电缆线。电缆线在通过操作开关线口之前应与夯机机身用卡子固定。电源开关至电机段的电缆线应穿管固定敷设,夯机的电缆不得长于50m。
6. 4夯机的操作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
6. 5每班前必须对夯机进行以下检查:
(1) 各部电气部件的绝缘及灵敏程度,零线是否完好。
(2) 偏心块连接是否牢固,大皮带轮及固定套是否有轴向窜动现象。
(3) 电缆线是否有扭结、破裂、折损等可能造成漏电的现象。
(4) 整体结构是否有开焊和严重变形现象。
6. 6每台夯机应设两名操作人员。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随机整理电线。操作人员均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胶鞋。
6. 7操作夯机者应先根据现场情况和工作要求确定行夯路线,操作时按行夯路线随夯机直线行走。严禁强行推进、后拉、按压手柄、强行猛拐弯或撒把不扶,任夯机自由行走。
6. 8随机整理电线者应随时将电缆整理通顺,盘圈送行,并应与夯机保持3~4m的余量,发现电缆线有扭结缠绕、破裂及漏电现象,应及时切断电源,停止作业。
6. 9夯机作业前方2m内不得有人。多台夯机同时作业时,其并列间距不得小于5m,纵列距不得小于10m。
6. 10夯机不得打冻土、坚石、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以及一边偏硬的回填土。在边坡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夯机平稳,防止夯机翻倒坠夯。
6. 11经常保持机身整治。托盘内落入石块、杂物、积土较多或底部粘土过多,出现啃土现象时,必须停机清除,严禁在运转中清除。
6. 12搬运夯机时,应切断电源,并将电线盘好,夯头绑住。往坑槽下运送时,应用绳索送,严禁推、扔夯机。
6. 13停止操作时,应切断电源,锁好电源闸箱。
6. 14夯机用后必须妥善保管,应遮盖防雨布,并将其底部垫高。
7. 水 泵
7.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泵座应稳固。水泵应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7. 2运转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合闸开机。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7. 3夜间作业时,工作区应有充足照明。
7. 4水泵运转中严禁从泵上跨越。升降吸水管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有护栏的平台上。
7. 5提升或下降潜水泵时必须切断电源,使用绝缘材料,严禁提拉电缆。
7. 6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潜水泵工作水域30m内不得有人畜进入。
7. 7作业后,应将电源关闭,将水泵安放妥善。
8. 倒 链
8. 1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如发现有锈蚀、裂纹、损伤、变形、扭曲、传动部分不灵活等,严禁使用。
8. 2使用的链葫芦,严禁超载,外壳上应有额定吨位标记。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
8. 3使用时,先倒松链条,挂好起吊物体,慢慢拉动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齿轮啮合及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重作业。
8. 4拉动链条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盘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拉动链条只许一人操作,严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时严禁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8. 5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的技术状况,防止制动失灵。
8. 6重物需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必须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8. 7起重时如需在建筑物构件上拴挂倒链葫芦,必须经技术负责人负荷量计算,确认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8. 8倒链使用完毕后,应拆卸清洗干净,重新上好润滑油,并安装好送仓库妥善保管,防止链条锈蚀。
第3篇 建筑施工电梯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 .电梯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 .电梯司机应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 . 0 ,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痛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 .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保养、维修知识,按规定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4 .施工电梯周围sm 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电梯地面进料口应搭设防护棚。
5 .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部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锁在导轨架上。
6 .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牵拉缆绳、标语和其他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7 .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应距施工电梯sm 以上,并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8 .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
9 .梯笼乘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10 .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11 .施工电梯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12 .双笼电梯当一只梯笼在进行笼外保养或检修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13 .电梯运行中,司机不准做有妨碍电梯运行的动作,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随时观察电梯各部音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发现反常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故障未排除严禁运行。
14 .施工电梯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 l )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 2 )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 3 )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作好当班记录。
15.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 l )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
( 2 )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 3 )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 4 )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第4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起重机司机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第2条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第3条 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第4条 操作中可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第5条 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第6条 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的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第7条 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第8条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第9条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第10条 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第11条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第二节 履带式起重机
第12条 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第13条 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第14条 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第15条 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第16条 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度,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动器应刹住。
第三节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
第17条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第18条 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第19条 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 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 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第四节 塔式起重机
第20条 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第21条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第22条 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23条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第24条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第25条 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吊运物件时,平�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 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第5篇 建筑施工锉锯机操作规程
1 .拆取成捆的锯条时,应用脚踩紧锯条头,并须轻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2 .锯条挂架应高于一般人的高度,设在无人行走和操作的地方。
3 .锯条放人挂架时,锯齿面应向上;取、放、翻锯条时,应注意前后,以免伤人。
4 .砂轮机砂轮应经常保持圆滑、平正,并应设有可靠的防护罩,工作时人应站在砂轮的侧面。
5 .锉锯往下放砂轮时,人不准对着砂轮,应找好距离轻放,并应戴好防护镜,以防砂轮伤人。
6 .压锯条时,应将锯条压均匀,并注意有无裂口。
7 .接锯条时,应接合严密,如不合格应立即重接,严防锯条上锯转动时发生断裂。
8 .锯条锉好后,应严格检查是否有裂口、斜牙等现象;如锯条裂口时,不得超过锯面的1 / 10 ,否则应截断重接。
9 .锯条掉牙不得超过三个,接头部分不得少牙,接头处应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10 .已坏的锯条、锯片应堆放在一定的地方,不许随便乱放。
第6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升板法施工
第1条 参加施工人员应熟悉提升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提升。
第2条 安设提升架线杆要带手套,下方锁固螺帽要拧紧上牢。提升设备组装后各处联结螺栓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就位。就位的提升机应安放平稳,连接牢固。
第3条 提升前应认真进行检查,开关、电磁铁制动闸等要灵敏可靠,线路接通后,应进行电器设备检试。
第4条 在正式提升前应试升。无论试升或正式提升,发现提升设备运转不正常,承重钢销、提升环有明显变形,板柱间净距明显变化,吊杆、丝杆弯曲变异等情况,应停机检查,消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提升。
第5条 吊杆与楼板吊挂时,应把吊杆卡头放进提升环卡口内防止吊杆卡头与提升环松脱。
第6条 楼板每次提升要进行一次水平控制的调整,使楼板在允许提升差异范围内均匀上升。
第7条 安装提升吊杆应先上后下,拆除时先下后上逐根进行。
第8条 提或中的楼板下方严禁通行。安装承重钢销的人字梯,用后必须将梯子平放。
第9条 自升式提升楼面四周应设1.2米高防护栏杆。当楼板上升到接近提升机时,应防止提升机齿轮、链带伤人。
第10条 第一层板正式固定前,应最大限度地压低上层板的提升高度。楼板到休息孔位置时,板孔与柱的四周间要用楔子楔紧。板提升到设计标高后,立即浇罐柱帽,并尽量利用竖井、电梯井等其他坚固建筑物作侧向联系的支点。对楼层高、荷载大的升板结构应在柱的最上面2~3层楼板处的四角拉缆风绳。同时,使相邻柱子的休息孔及承重孔方向在安装中互相垂直交叉以防群柱失稳。
第11条 板应升至规定的停歇孔(休息孔)才准停歇。停歇时,承重钢销必须放平,不得遗漏。复升时板孔与柱间的楔子及承重钢销不得漏拔。
第12条 提升板上不得堆放大量料具,如需利用升板提运材料、设备,应允许荷载范围内按指定位置堆放。
第13条 当采用柱顶式提升工艺时,应在柱子之间安设临时水平支撑系统,将各柱顶拉结牢固,并铺上脚手板和防护栏杆作交通道。
第14条 使用手动液压千斤顶作提升装置,顶升中须随时拧紧下螺帽。采用电动升板机,要经常检查螺杆、螺帽及机架与柱子的联接螺栓,当螺纹磨损较大及螺栓松动应立即更换与紧固。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明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第8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土石方机械司机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启动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机械周围无人和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第2条 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第3条 停车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第4条 钢丝绳禁止打结使用,如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应及时更换。
第二节 挖 掘 机
第5条 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能高于4米。
第6条 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第7条 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工作时,应停止作业。
第8条 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1米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20度。
第9条 装运挖掘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第10条 联接电动挖掘机电源电缆时,必须取出开关箱上的保险丝。
第三节 液压挖掘装载机
第11条 操纵手柄应平顺。臂杆下降时,中途不得突然停顿。
第12条 行驶时,须将铲斗和斗柄的油缸活塞杆完全伸出,使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
第四节 推 土 机
第13条 用手摇启动时,必须五指并拢。用拉绳启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第14条 推土机使用钢丝绳牵引重物起步时,附近不得有人。
第15条 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过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第16条 推土机上下坡不得超过35度,横坡行驶不得超过10度。
第五节 铲 运 机
第17条 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时,铲斗离坡边不得小于1米。
第18条 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第19条 拖式铲运机上下坡不得超过25度,横坡不得超过6度。
第20条 多台拖式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多台自行式铲运机两机间距不得小于20米。
第21条 东方红拖拉机和铲斗间,必须加装保险钢丝绳。
第六节 平地机
第22条 自行式平地机,调头和转弯应减速。
第23条 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处,刮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胎外侧。
第七节 压路机
第24条 两台以上压路机碾压时,其间距应保持3米以上。
第25条 压路机禁止在坡道上停车,必须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并楔紧滚轮。
第八节 万能装卸机
第26条 升降机向前倾斜时禁止提升物件,升降机尚未完全向后倾斜时不准开车。提升物件必须刹车后进行。
第27条 行驶时,铲斗和叉子上不得有人。
第九节 轨道翻斗车
第28条 人力推车,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下坡时不得小于20米。
第29条 因雾天和粉尘造成路轨视线不清时,应停止作业。
第9篇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忆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 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
一、
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学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动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 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
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 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 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全专业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全专业管理
为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须安置塔式起重机作业。根据各部结构、重量、数量、角度编制塔式起重机作业专项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体系。
中小型施工机械在进场前进行维修保养做到外观精美,机质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无有关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机具安全使用合格证不使用。现场的机械设备操作满足《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02)的要求。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
1施工现场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全部由专业队伍进行,起重吊装设专职信号指挥人员。起重吊装作业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4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6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挂钩人员。
7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大风强制停止吊装作业。
8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统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0施工现场的木工棚、钢筋棚、混凝土搅拌棚、卷扬机棚、空气压缩机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2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1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5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17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19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时,必须使用卡环。
第11篇 建筑机械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1.1条 凡从事基础处理工程施工人员,必须受过安全生产教育,熟悉本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第 1.0.2条 钻场、机房一律不准单人开机操作,每班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 第1.0.3条 对现场运行的施工机械临时进行修理时,必须与运转操作人员取得联系。 第1.0.4条 在得到台风或六级以上的大风报告后,必须迅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卸下钻架布并妥善放置,检查钻架,做好加固。 2.在不能进行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盖好设备,报表工具应装箱保管,严密封盖孔口。
3.熄灭一切火源,妥善处理。
第1.0.5条 受洪水威胁的施工场地,应加强警戒,并随时掌握水文及气象资料,做好应急措施。
第1.0.6条 经常检查及修补设备的防水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第1.0.7条 对特殊处理的工程施工,开工前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补充安全规定,否则禁止施工。
第二章 钻孔灌浆第一节 设备安装及拆除
第2.1.1条 钻机平台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满足最大负荷1.3~1.5倍的承载安全系数,钻架脚周边一般情况要保证有50~1oocm的安全距离,临空面必须设置安全栏杆。
第2.1.2条 基台设置机具及工作之用,其大小应依钻机设备而定,一般浅孔钻探的钻机,枕木不小于15cm×15cm×400cm,台板不小于5cm×25cm×400cm,其铺置的间距不能超过1.5m。
第2.1.3条 安装、拆卸钻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立、拆钻架工作必须在机长或指定的有关人员统一指挥下进行,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全神贯注。听从指挥信号动作,不得擅动。腿架起落范围内不得有人,严格按照起重架设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有秩序地进行。
2.必须严格遵守先立钻架后装机,先拆机后拆钻架,立架应从下而上,拆架从上而下的原则。
3.立、放架的准备工作就绪后,指挥人员必须检查确认各岗位人员就位、责任明确、设施完善牢固后,才能发出讯号按计划顺序进行。
第二节 钻 进
第2.2.1条 开机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工作,确认完善后,方能开钻: 1.各部位螺丝、水接头丝扣紧固、机身平稳、水平移动刹车装置楔合。
2.将各操纵手把放在不同位置,油压调到最大限度检查油路系统是否正常,并按规定对各部位加注润滑油脂。
3.各操作手把、离合、刹车、安全阀灵活可靠。
4.传动机构正常,转向正确,防护设施齐备牢固。
5.动力系统正常,线路绝缘良好。
6.清除机身,机旁异物,运转无阻。
7.卡盘在松开状态,机上钻杆能滑动自然,有异常,必须进行修整。
8.钻机安装好后,滑车、立轴、钻孔三者的中心应在同一条直线上,钻杆应卡在卡盘的中心位置。
第2.2.2条 未达冲洗液前,应保持钻具离孔底50cm以上,待确认冲洗液已送到孔底后,方能开钻。
第2.2.3条 水接头要系好保护绳,开车时要互相关照,防止过大摆动缠绕,以防发生危险事故。
第2.2.4条 开孔、扩孔、扫孔、扫脱落岩心,或钻进不正常时,必须由班长或熟练的技工操作。手把式钻机要设专人掌握小卡。
第2.2.5条 操纵手把式钻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转进行中,给进把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同时操作人员身体要避开和防止钻具突然落下伤人。
2.松紧卡盘顶丝、接合簧、立轮箱时,必须脱开离合器使工作轮停止转动后进行,紧项丝必须对称均匀顶紧,开车前必须互相呼应一致。
3.使用升降机刹车时,严禁使用手把结合脚刹。
第 2.2.6条 见钻杆直径单边磨损达 2mm或均匀磨损达 3mm、每米弯曲超过 3mm、岩心管磨损超过壁厚1/3、每米弯曲超过2mm,以及各种钻具有微小裂隙、丝扣严重磨损、旷动或明显变形时,均不得下入孔内。
1.新旧程度和材质不同的钻杆,要分孔、分组使用,避免或减少钻具折断事故。
2.扫孔或钻进中遇阻力过大时,不得强行开车。
第三节 升降钻具(灌具)
第2.3.1条 严格执行岗位分工,各负其责,操作、孔口、扶摆管三岗听从孔口口号,动作一致,紧密配合。 第2.3.2条 认真检查塔架腿脚、回转、给进机构安全稳固。确认卷扬提引系统符合起重工作规定,方可开始升降工作。 第2.3.3条 升降钻具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升降钻具进行中,不得兼负现职以外的其他工作。 2.提升最大高度,提引器距天车不得小于1m,遇特殊情况超出规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3.操作升降机,不得猛刹猛放,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用手或脚直接触动钢丝绳,如缠绕不规则时,可用木棒拨动。
4.孔口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摘挂提引器时要注意回绳碰打,提引器未升过横轴箱(手把式钻机)以前,必须扶导正直提升,防止碰撞翻机。
5.使用普通提引器,倒放或拉起钻具时,开口必须朝下,钻具下面不得站人。
6起放粗径钻具,手指不得伸入管内去提拉,不得用手去试探岩心,或用眼去看管内岩心,应用一根有足够拉力的麻绳将钻具拉开。
7.跑钻时,禁止抢插垫叉,抽插垫叉必须提持手把,无手把的垫叉禁止使用。
8.升降钻具时,若中途发生钻具脱落,不准用手去抓。
9.钻具取出孔口后,要盖好孔口盖,以防工具或其它物件掉入孔内。
第2.3.4条 使用拧管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机座必须用螺栓牢固、周正,安在地梁上,找正转盘与井口,天车三点的同心。
2.拧管时禁止丝扣未对正前开机强扭,拧管机未停止转动前,不准提升钻具。
3.上下垫又要插牢,上垫叉要有安全构,手未离开垫又前,不得开机。
4.松脱过紧的钻杆时,经冲击3~5次仍拧卸不脱,不得强行拧卸,而应用管子钳人工拧卸,并找出原因排除故障。
第四节 水泥灌浆
第2.4. 1条 灌浆工作,每段确保连续灌注,不得中途停顿,因此灌浆前除对机械、管路系统进行认真的检查,还必须进行10~20min该灌注段最大灌浆压力的耐压试验。对高压调节间应设置防护设施。 第2.4. 2条 必须积极做好防尘设施和正确穿带防尘保护用品。 第 2.4. 3条 压力表的使用范围在最大刻度的 1/4~2/3之间,并应经常核对,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的不准使用。
第2.4.4条 搅浆时,必须先加水,等正常开动后再加水泥。中途处理故障,传动皮带必须卸下。
第 2.4. 5条 灌浆中需有专人全神贯注的看压力表,防止压力突升或突降。
第2.4. 6条 灌浆栓塞下孔,遇有阻滞现象,必须起出后进行扫孔,不得强下。
第2.4. 7条 在运转中,安全阀必须确保额定负荷动作,经校正后,不得随意转动。安全压力应以指针最大摆动值为准。
第2.4.8条 调节高压阀门和检查各缸阀盖阀门时,必须减压进行,并须带眼镜。
第2.4. 9条 对曲轴箱和缸体进行检修时,不得一手伸进试探,一手搬工作轮同时进行,更不准两人同时进行此动作。
第五节 孔内事故处理
第2.5.1 事故发生后,必须把发生事故时的孔深和钻具的位置,钻具的规格、种类、数量弄清楚,以及所用的打捞工具与处理情况详细填入当班报表。
第2.5.2条 事故发生后,班长应判明情况积极处理,性质复杂的事故由机长主持处理,短期不能排除的重大事故,应组织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第2.5.3条 处理卡、埋钻(塞)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发现钻具(塞)刚刚被卡时应立即活动钻具(提塞),严禁无故停泵。
2.钻具(塞)在提起中途被卡时,应用管子铅搬扭,或设法将钻具(塞)放下一段,同时开泵送水冲洗,上下活动慢速提升,严禁猛提硬拉,严禁用升降机与给进把同时起拔事故钻具。
3.在需要油压系统和升降机同时顶拔事故钻具时,事先应对整个系统的有关机件进行可靠的全面检查,操作中先用油缸上顶至最高额定负荷,再用升降机继续提拉,卸载时应先松升降机。后回油,不得用升降机承受全部荷载。
4.在孔壁不稳定的情况下,应先护孔,然后再处理。
5.处理卡钻事故用的护孔钻具,必须带有内导向。导向器要接牢固。
第2.5.4 处理钻具打断与脱落(塞)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钻杆如是多头脱断,应先探明情况,先捞话头,后捞死头。
2.采用掏心方法处理岩。动管事故时,一般应使用比事故钻具小一至二级的钻具。
3.钻进中发生钻具断、脱事故,用丝锥对上后,要立即提钻进行检查。
第2.5.5条 使用打吊锤处理事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专人统一指挥,先检查钻架,天车的绷绳是否安全牢固。
2.吊锤处于悬挂状况打吊锤时,锤下不得有人。
3不得在钻机立轴上打吊锤,必要时。必须对立轴作好防护措施。
第2.5.6条 使用千斤顶处理事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时,千斤顶必须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安放平稳,并将卡瓦及千斤顶绑在机架上,以免顶断钻具时卡瓦飞出伤人。
2.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3.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
4.装紧卡瓦,不得用铁锤直接打击,必须用铁锤承垫,同时卡瓦塞要缠绑牢固,在受力的情况下,禁止面对顶部进行检查。
5.拨动螺杆,用力要一致,手握拨棒末端,做好防滑措施。
6.使用管锥或链钳扳事故钻具时,禁止在错把回转范围内站人,也不准用两把钳子进行前后反转。掌握限制钳者,必须站在安全位置。
第三章 化 学 灌 浆
第一节 备 料 要 求
第3.1.1条 操作人员务必掌握化灌材料的基本性能,熟悉灌浆工艺。在化学灌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易腐蚀的化学材料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化学材料毒性对人体的影响。
第3. 1. 2条 化学材料的搬运应派专人负责,运输时必须将材料严格封存包装,妥善搬运存放,严禁碰撞冲击,避免曝晒,以免发生燃烧和爆炸,防止破箱遇水受潮,一般应对运输工具进行严格检查安全运输。
第3.1.3条 材料存放应视其各自性能要求分别堆放专人保管。放置在低温、干燥、避光、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的专用库房内。贴明标签,对易燃、易爆的过氧化苯、醚、过硫酸铵等氧化剂应与其它化工材料隔离存放。
第二节 化学灌浆材料配制
第3.2.1条 各种化学灌浆,事先均须在通风、干燥,水电方便与化学材料存放库房隔开的有足够消防器材的试验室进行配制试验,以了解材料的性能,确定正确的配方。
第3.2.2条 试验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如工作服,防毒面具,眼镜等),方能进行试验,试验室内严禁吸烟,一般不得使用明火。试验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清水洗手洗脸。如洗不干净,应用医用酒精擦洗,严禁用丙酮擦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试验室内。
第3.2.3条 试验时,各种玻璃仪器要小心轻放,用清水洗净擦干(或用丙酮试剂清洗)才能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必须按各有关程序进行安装,经反复检查并试运转后,才能正式运转,进行试验。
第3.2.4条 使用各种化学药品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风向的上方,防止口鼻直接吸入。不准将药物或盛过药物的器皿乱扔乱甩。废液及报废器皿应倒入废液缸(桶)中,统一倒入远 离饮用水源的土坑中加以深埋。
第三节 灌浆施工
第3.3.1 现场施工(包括建筑物廊道)要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充足的水源。严禁易 燃物与浆液接触,严禁用明火加温浆液,应用水浴加温,并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3.3.2条 灌浆用各种设备,必须密闭性能好。并尽量采用自动化操作。
第3.3.3条 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防毒面具、安全帽、眼镜、乳胶头套、鞋 盖,方能进行工作。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时严禁饮食、吸烟。工作前后都应用肥皂、清水 洗手洗脸.避免毒素侵入体内。
第3.3.4条 施工用浆液要严格按试验配方,并在密封的条件下定量配制,妥善存放,严防倾倒使浆液进水和混入杂物,以免造成污染和浪费。
第3.3.5条 对于基础处理化学灌浆,应根据地下水的活动情况,选择相应的配方,确定固化时间,以防止未固化的浆液被水带走,污染下游水质。
第3.3.6条 灌浆前必须先行试压,以便检查各种设备仪表及其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止浆塞隔离效果是否良好;管路是否通畅;有无渗漏现象等,只有在整个灌浆系统畅通无漏的情况下,才能开始化学灌浆。
第3.3. 7条 灌浆时严禁浆管对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严密注视开关、管接头、油泵的密封住情况,注意进浆数量与压力值的变化,以防突然事故发生;注意观测灌浆孔口附近有无返浆、跑浆、串漏等异常现象,否则,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第3.3.8条 灌浆结束后,止浆塞应保持封闭不动,或用乳胶管封口,以免浆液流失和挥发,施工现场要及时清理,用过的灌浆设备和器皿要用清水或丙酮及时清洗,灌浆管路拆卸时,应同时检查其腐蚀堵塞情况并予处理。
第3.3.9条 清理灌浆时落弃的浆液,要使用专用小提桶盛装,妥善处理。严禁废液流入水源,污染水质。
第四节 事故处理
第 3.4. 1条 运输中若出现盛器破损,应立即更换包装、封好,液体药品用塑料盛器为宜,粉状药物和易溶药品应分开包装。 第 3.4. 2条 当出现溶液药品粘度增大,应首先使用,不宜再继续存放。
第3.4. 3条 当玻璃仪器破损、致人体受伤,应立即进行消毒包扎。
第3.4. 4条 当试验设备仪器发生故障(如搅拌器运转不正常,搅拌棒断裂、系统漏气等),应立即停止运转,关掉电源,进行修复处理。
第3.4. 5条 当发生材料燃烧或爆炸时,应立即拉掉电源,熄灭掉火源,抢救受伤人员,搬走余下药品。
第3. 4. 6条 酸、碱粘落在皮肤和衣服上时,应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再用氨水洗,洗净后皮肤上抹上油脂膏。
第3.4. 7条 洞内(室内)灌浆,当吸入药品(或蒸气)。咽喉发痒、头昏,应立即出洞(室),呼吸新鲜空气,用盐水嗽口,严重中毒者,要及时送医院抢救。
第四章 混凝土防渗墙( ykc造孔)
第一节 冲击钻机安装及拆除
第4. 1.1条 钻机的安装与拆除均应在机长的指导下进行。
第4.1.2条 安装钻机的专用底车架,在拖运时轮子应向上,卸架翻转应做到轻放。
第4. 1.3条 人工安装钻机,可采用人力拉牵、倒链绞磨、手摇绞车等,具体要求如下:
1.先将已安装好的底车架的轮子用三角木前后垫紧,并在其两侧铺设略高于底车架面和具有足够宽度的车道板,车道板应平坦牢固,坡度应小于12.5%。
2.在钻机前梁中心,用直径25mm的优质麻绳绑车,作前进方向拉牵;另在桅杆中点加绑保险绳,分两侧同时着力,稳住钻机,以防钻机向任何一侧倾倒。
3.拉运必须统一号令、专人指挥、精力集中、缓慢、准确地拉动钻机,严禁猛拉猛拖。随钻机移动,须有专人负责移动车轮的三角木塞垫工作。
第4. 1.4条 当钻机拉运至底车架位置后,应用相同规格的千斤顶将钻机两边底梁顶住,再缓慢下降千斤顶,使钻机平稳就位。千斤顶与钻机底梁之间必须加垫木板,以防受力打滑,千斤顶一次下降高度不应大于5cm。
第4. 1.5条 机械吊装钻机,要求是:
1.吊装钻机的吊车,一般应选用起用能力10t以上的型号,严禁超负荷吊装。
2.套控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直径不小于16mm。
3.套吊栓挂必须稳固,并经检查认为可靠后方能试吊。
4.吊装钻机必须先行试吊,试吊高度一般为离地1o~20cm,同时检查钻机套挂是否平稳,吊车的制动装置以及套挂的钢丝绳是否可靠,只有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正式起吊。下降必须缓慢,装入底车架必须轻放就位。
第 4. 1.6条 钻机就位后,应用水平尺找平后才能安装。
第4. 1.7条 钻机桅杆升降注意事项:
1.检查离合器,闸带是否灵活可靠。
2.检查钢丝绳、蜗轮、销蚀是否完好。
3.警告周围人员离开钻机,严禁有人在桅杆下面停留和走动。
4.随着桅杆的升起或落放,应用桅杆两边的绷绳,或在桅杆中点绑一保险绳,两边配以同等人力拉住,以防桅杆倾斜。立好桅杆后,要挂好绷绳。
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第 4. 2.1条 检查地锚,埋深不能少于 1.2m,引出的绳头应用钢丝绳,不宜用脆性 材料。 第4. 2.2条 稳好钻机,塞垫好三角木,收紧绷绳,紧固所有联接螺丝。检查钻具重量是否与钻机性能相符,要求所有钻头和抽筒均应焊有易拉、易挂、易捞装置。 第4. 2.3条 检查并调整各操纵系统,使之灵活可靠,具体要求: 1.离合器应调到适当位置,不能过紧或太松,紧圈上的三个扒爪要均匀压紧,在压力盘上,使压力盘与摩擦带受力均匀。
2.检查制动闸,调整摩擦带间隙(一般保持1.5~2mm),使闸带在松开情况下不与制动轮轮缘接触。
第4.2.4条 按钻机润滑制度检查各润滑部位的加油情况。
第4. 2.5条 钻机上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备、适用、可靠。
第 4. 2.6条 检查冲击臂缓冲弹簧,其压紧程度要求两边应一致,否则应进行调整。
第4.2.7条 按电气操作规程检查电气部分。三相按扭开关必须安装在操纵手把附近便于操作。
第三节 冲击钻进
第4. 3.1条 开机前应拉开所有离合器,严禁带负荷启动。
第4. 3.2条 开孔必须采用间断冲击,直至钻具全部进入孔内时视冲击平稳后,方可连续冲击。
第4.3.3条 钻进中应经常注意和检查机器运行情况,如发现轴瓦、钢丝绳、皮带等有损坏或机件操作不灵等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修理,严禁带“病”作业。
第4. 3. 4条 下钻速度不能过快,应用闲把控制下落速度,以免翻转、卡钻。
第4.3. 5条 每次取下钻具,抽筒必须有三人操作,并检查钻角、提梁、钢丝绳、绳卡、保护铁、抽简活门、活环螺丝等处的完好程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钻角磨损2cm,应补焊至原来直径。
2.钻具提梁直径磨损超过1/3者应补焊至原来直径。
3.主绳绳卡不得少于三个,付绳绳卡不得少于两个,提渣斗绳卡不少于三个,绳卡螺丝必须紧固。
4.如保护铁磨损至钢丝绳与提梁直接接触。应更换保护铁。
5.抽筒活门必须灵活,活环螺丝必须紧固。
6.当钢丝绳断丝超过1o%或一股的1/2以上者,应将破坏部分割去,否则禁止继续使用。破坏部分较多时,应更换新的。
第4. 3.6条 钻机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拉开离合器,如离合器操作失灵,应立即停机。
第4.3.7 操作离合器手把时,用力必须平稳,不得猛拉猛推,以免造成钻机振动过大或拉断钢丝绳。
第4.3.8条 为杜绝翻车事故的发生,凡属下列情况时严禁开车:
1.钻头距离钻机中心线2m以上时。
2.钻头埋紧在相邻的槽孔内或在深孔内提起有障碍时。
3.钻机未挂好,收紧绑绳时。
4.孔口有塌陷痕迹时。
第4. 3.9条 在暴风、雷电时,禁止开车,并切断电源。
第4.3.10条 基岩钻进的开孔钻头和更换的钻头均应采用同一规格,不同地层钻进,一定深度须起钻放下抽筒清理孔底钻渣,以免卡钻。
第4.3.11条 钻进中突然发现有塌孔迹象或成槽以后突然大量漏浆都应立即采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第4.3.12条 新形式的钻具,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研究拟订出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技术措施,并经领导批准后才能采用。
第4.3.13条 钻机配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大绳直径22~25mm,小绳直径15~16mm,少于此规定者,禁止使用。
第4.3.14条 改变电动机转向,必须在电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第4.3.15条 运行中,如遇钢丝绳缠绞,应立即停机拨开,在钻机未停稳前,严禁拨弄。
第4.3.16条 钻机移动前必须将车架轮的三角木取掉,松开绷绳,摘掉挂钩,钻头、抽简应提出孔口,经检查确认无障碍时,方可移车。
第4.3.17条 电动机停止运行前,禁止检查钻机和加注黄油,严禁在桅杆上工作。
第4.3.18条 工作必须时(如钻具升降……等),除钻头部位槽板面外,其余槽板盖严禁敞开,防止人或物掉入槽内。
第4.3.19条 当钻具提升到槽口时,应立即打开大链离合器,同时将卷筒闸住,钻头应放置在钻头承放板上,放时要慢速、轻松,以免承放板断裂伤人。
第4. 3.20条 钻进中使用的各种钻具,用完后应及时放回适当位置,不能放在槽孔边缘,以免掉入槽孔内。
第4. 3.21条 上桅杆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带;动力闸刀,必须设专人看管。严禁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闲谈、说笑。
第4.3.22条 钻机后面的电线,必须架空,以免妨碍工作及造成可能的触电事故。
第4.3.23条 钻机桅杆必须装置避雷针。
第4. 3.24条 突然停止或其它原因停机,短时间内不能送电,开机,必须采取措施将钻具提离孔底5m以上,以免钻具埋死,若采用人工转动时,应先拉掉电源。
第4.3.25条 孔内发生卡锐掉钻、埋钻等事故,必须摸清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后,方能进行处理。不得盲目行事。
第四节 制浆及输送
第4.4. 1条 泥浆搅拌机开机前,必须按电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电气部分,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紧固所有联接螺丝,加注润滑油。
第4.4.2条 泥浆搅拌前,应先往桶内加水至规定数量,然后才开动搅拌机,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徐徐按配制量加入粘土。
第4. 4. 3条 搅拌机进料口及皮带,齿轮传动部分必须有安全设施及防护罩。否则,严禁开机运行。
第4.4.4条 搅拌机内泥渣.每台应清除一次,当人进入搅拌槽内之前,必须切断电源,闸刀开关箱应加锁,并挂上“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示牌,严防误伤人,搅拌槽内照明灯电压以12v为宜。
第4.4.5 条 采用自流式输送泥浆,其管路架设必须牢固可靠。满足管路纵坡大于5%的要求,严禁出现反坡,以避免泥浆沉淀,淤积增管,造成事故。
第4. 4. 6条 使用泥浆泵输送泥浆时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启动前应检查并拧紧所有应当紧固的另件。检查连杆衬瓦同,十字头销间,曲柄轴轴径间等各部间隙是否符合要求,齿轮箱内及各磨擦部分润滑油是否足量和清洁。
2.检查压力表是否指示正确和安全阀是否开启灵活,必要时,应测试压力在大于 3okpa时,安全阀能否起作用。
3.检查泥浆泵皮带位置是否正确,皮带松紧程度是否适当,皮带防护罩是否完好。
4.盖好泵盖,注意严密。
5.进出浆皮管接头应绑扎牢固。
6.开机前用手拉动皮带轮,使活塞转动1~2行程检查是否灵活。
7.启动时应警告周围人员离开机械及其转动部分。
8.按电气操作规程启动,待转速正常后再拉上离合器(2o0/3o)或把皮带拨至工作轮(100/30)。使泵打浆至槽。
9.启动后,要倾听机械各部声响,察看排浆情况,认为正常后,才能把排浆三通阀转至工作位置,并将压力调整至施工规定的数值范围以内,严禁超过规定压力运转。
10.严禁在运转中修理机器及调整零件,水泵须按额定转数运行,且泵内不能有撞击声。
11.应经常保持管路畅通,不可将皮管随便扭结,当管路堵塞时,应先把三通阀门关闭,然后用小锤平打皮管再进泥浆,不可用手弯折皮管。
第五节 导管安装及拆卸
第4. 5.1条 导管安装与拆卸必须遵守:
1.安装前认真检查导管是否完好、牢固。吊装的绳索挂钩必须牢固、可靠。
2.导管安装必须垂直干槽孔中心线上,不得与糟壁相接触。
3.起用导管时,要注意天轮出槽,要有专人拉绳,孔口工作人员不得站在危险位置,钻机操作要慢、稳,下放导管时,人的头、身必须离开导管,且不能靠得太近,以防导管晃动伤人。 4.导管拆卸后,要立即用水冲洗清洁,并按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以便随时查对孔内导管的长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五章 打 桩
第5.0. 1条 作业前必须检查机电设备,机械的运转,制动滑车,吊索拉绳,防护装置,必须齐全良好,有效。
第5.0.2条 打桩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构造、性能、保养、安全操作知识,方能独立操作。
第5.0. 3条 打桩时要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并规定出安全作业禁区。
第5.0.4条 禁止任何人在起吊的机锤或重物下穿行和站立。 第5.0. 5条 桩帽与钳垫必须与桩型、桩架、桩锤相适应。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5.0. 6条 往卷扬机滚筒上缠钢丝绳时,排列要整齐,不能用手引导扶绕。
第5.0. 7条 打混凝土桩,钢板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得在桩下通过。
2.桩身应绑扎牢固,系好稳绳,起吊时速度应均匀,保持桩身平稳。
3.钢丝绳应捆扎在规定的吊点上,在棱角处势以麻袋和草袋。
4.用桩前应将桩锤提起并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5.不得偏吊和远距离起吊极身。
6.改桩时应用撬杠或其它工具进行校正,校正歪桩时不宜用力过猛,注意桩锤起落。
第5. 0. 8条 打桩停歇时间较长,必须将锤放下垫牢,若时间较短,可用销子固定在机架上。
第 5.0.9条 移动桩架时应缓慢进行统一指挥,移位后立即紧固缆绳,并将桩架四角固定,防止走动。
第5.0. 10条 打桩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严禁在悬吊状态下进行检查维修桩绳。
第六章 振冲加固
第6.0.1条 施工人员必须了解本机构造和机械性能,熟知本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6.0. 2条 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及施工说明书进行。
第6.0. 3条 组装振冲器:
1.组装振冲器须专人负责指挥,振冲器各连接螺丝要拧紧不得松动。
2.射水管插入胶管的接头不得小于10cm,必须卡牢不得漏水,并应达到与胶管同等的承拉力。
3.在组装好的振冲器顶端,应绑一根长1.2m,直径10cm的圆木,把电缆和水管绑在圆木上,以防电缆和水管与吊管顶口摩擦漏电漏水而发生事故。
4.起吊振冲器时,各振动节点处要设保护设施,以防节点折弯损坏。 第6.0.4条 供水系统安装:
1.水压、流量必须满足振冲加固的要求。
2.管路接头要牢固,配水管所用铁管直径必须大于射水管直径。
第6.0. 5条 电源:
1.电工必须遵守电气操作规程。
2.供电必须满足振冲器启动和运转所需最大负荷。
3.振冲器潜水电机尾线与橡皮电缆接头处必须用防水胶带包扎,包扎好后用胶管加以保护,以防止漏电。
第6.0.6条 场内交通道路要平坦无障碍,以便用车进出。
第6.0. 7条 开机前的检查:
1.孔口排水沟要保证返水流畅,不得随地漫流。
2.各绳索连接处要牢固,各部件连接螺丝要紧固,振冲器外部螺丝要加有弹簧垫圈。
3.配电箱及电器操作箱的各仪表要灵敏、可靠。
4.所用工具要齐备。吊车就位地点要坚实牢靠。
第 6.0. 8条 吊车运行期间行人不得在桅杆下通过、停留以防撞伤人。在有高压线路或带电体附近运行时,应按本规程第二篇有关要求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第6.0.9条 造孔:
1.电动机启动前,应有专人将振冲器防扭绳索拉紧并固定。
2.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操作。
3.造孔过程中不得停水停电,水压要保持稳定。
4.造孔过程中如发生停水停电,应立即停止贯入,并尽快将振冲器提出孔口,待恢复正常时再贯人。
5.振冲器进行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密切注视电器操作箱仪表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贯入。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6.贯入时如听到振冲器在孔底有冲击声,同时水压、电流不稳,说明孔底可能有障碍物,应立即将振冲器提出孔口,并报告技术负责人研究处理。
7.若地质原因发生孔内大量漏水而水面不能自行返出孔口时,应采用付水管补水,使水面与孔口齐平,以防塌孔。
第6.0.10条 填料加密:
1.造孔已达到设计孔深后将振冲器拉离孔底2o~3ocm并适当降低水压力,听从指挥开始下料。
2.填料应从振冲器护筒周围徐徐入孔,不得从孔口一侧下料,以免造成桩歪斜或下料通道阻塞。
3.填料开始后不得中断直至全孔填满,但填料不宜高出孔口,以免影响孔口排水。
4.填料达予定方量和时间时,要注意观察电器仪表指数,待加密程度达到设计要求时要及时提升振冲器,其提升高度视振冲器性能而定。一般以30~50cm为宜,不要提升过高。
5.填料加密过程中如发现下料通道填塞,可将振冲器提至孔口一米左右,再慢慢下降到需加密深度,如此往复数次直至下料正常。
第6.0.11条按振冲器保养规定,做好检查保养工作。
第6.0.12条 施工中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振冲器严禁倒放启动。
2.振冲器在无冷却水情况下,运转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
3.振冲加密过程中电机提出孔口外后,应使电机冷却至孔内水温。
4。在造孔或加密过程中,振冲器导管上部拉绳必须拉紧,防止振冲器转动。
5.振冲器工作时工作人员应密切观察返水情况,发现返水中有兰色油花,黑油块或黑油条,可能是振冲器内部发生故障,应立即提出振冲器进行检修。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雷电、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自控仪表安装工
1. 仪表安装就位后,必须立即紧固基础螺栓,防止倾倒。在多台仪表盘安装就位时,手指不得放在连接处。严禁在仪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2 用开孔锯开孔时,盘后不得有人靠近。在高处安装孔板时,不得坐在管子上开孔和锯管。严禁在已充介质及带压力的管道上开孔。
3 在放电缆时,支架必须稳固,转动应灵活,防止脱杠和倾倒。木筒上的钉子必须拔掉或打弯。在转弯处操作人员应站在外侧。
4 校验用的交直流电源及电压等级应明确标注。电气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5 使用油浴设备,自动温度调节器应正常可靠,加热温度不得超过所用油的燃点,加热时严禁打开上盖。
6 气源电压应与被校仪表相符。气动仪表的调校,一般不应采用乳胶管,防止爆裂。仪表(尤其是分析仪表)的调校应按照说明书进行。
7 单管、u型管压力计等,应妥善保管,水银表面应用水或甘油等介质密封,严防挥发。
8 使水银校验仪表,应在专用的工作室内进行,工作室应通风良好,盛水银容器应盖严,散落的水银应及时清扫处理,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
9 试车前应对仪表进行二次调校及系统试验,并应对信号、联锁装置进行通电试验。
10 仪表安装竣工后,根据有关规程和设计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联动试车。全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试车合格后,未经批准,严禁随意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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