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设备安装撤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08条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电气试验规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不升井检修设备,必须进行继电保护和绝缘电阻试验,不合格者部能安装。
第109条设备下井前,要根据有关设计和现场实际需要的安装方向与顺序事先排列好,并且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变动。
第110条电气设备在井上、下运输过程中,除执行'综采设备运输操作规程'外,应有专人监护,防止颠簸或碰撞,防止零件丢失。
二、安装方法
第111条电气设备在专用平板车上,运至安装地点后,不卸车,从里向外依次安装。
第112条用专用连杆将电气设备车及其它有关的平板车连接起来。
第113条移动变电站列车的首尾各安装一部车载绞车,并同整个列车连为一起,作为变电站的移动和固定装置。
三、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
第114条设备安装、排列整齐,其间距符合有关规程要求。设备与平板车间的固定要牢固可靠,设备车不得自行移动或滑动。
第115条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准确,动作灵敏可靠。接地装置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116条各操作按钮、手柄和机械闭锁装置齐全、完整、并灵敏可靠。
第117条各种仪表和信号指示装置完整无损,指示准确、清晰。
第118条控制、监视系统完备可靠,通讯系统完备,通话清晰。
第119条设备内部腔无灰尘、无积水、无其它异物。
第120条防爆面无锈蚀、无伤痕、并涂以适量的防锈油脂。防爆间隙符合厂家规定。
第121条所有紧固间齐全、完整、无松动。
第122条设备间联络电缆的规格、长度和压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的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线头'。
第123条设备上不用的电缆喇叭嘴或插座应按防爆安全要求封闭。
第124条所有电气设备、在需附加防淋水、防砸等防护设施的地方,均应有相应有效的防护装置。
第125条单机、联合试运转符合设计要求。
四、撤除方法
第126条先撤电缆和小型、易丢失的零件。
第127条大型和不易丢失的小型设备及零部件不卸车由外向里逐车撤除。
五、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第128条安装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熟悉电气设备的装车、运输、安装和撤除方法,严格按本规程规定施工,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
第129条装车前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的专业人员对所有设备进行外观检查,确保零部件齐全、完整、牢固,把个开关手把置于'断开'位置并闭锁。
第130条设备装车时,要有专人指导并检查,保证设备排列顺序和方向与现场实际需要相一致。
第131条设备的配线和电缆连接要指定专人按设计图表施工,并遵守先控制线后动力线,先低压开关后高压开关,最后搭接总馈电开关的作业程序。
第132条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的另一人检查配线和电缆连接情况,在符合设计图表要求和本规程中的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后方可试送电。
第133条试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执行'电气设备操作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试送电时,各有关设备应设专人操作,专人监护,操作和监护人员要熟悉设备操作程序和性能。
第134条在符合本规程的程序操作、无异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述程序操作:
1、检查各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2、采区变电所相应的高防开关试送电3次。
3、合上综采面高压隔离开关。
4、合上综采面高压负荷开关,试送3次。
5、逐条支路单机试送电,先点动,当电动机转向正确后再试运转。
6、联合试运转
第135条撤除设备时,先停电、验电,检查确实停电后,瓦斯浓度在1%一下时,再将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才有权取下此牌。
第136条严禁带电撤除。
第137条拆除电缆时,先拆高压后拆低压,先拆动力线后拆控制线。
第2篇 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恢复送电时,应统一指挥。
2、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有操作把手者,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3、电缆经过处理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进行绝缘测试,证明合格后方可带电。
4、高压电缆在更换电源或经运行2年后,需做直流耐压试验,并测量泄露电流。
5、高压开关柜前应铺设橡胶绝缘垫。操作高压开关和整理带电的高压电缆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6、高压油缺油时,禁止使用。电气2装置跳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得强行合闸。
7、变压器的门上或墙上,应挂有“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变压器外壳必须接地,低压侧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或从击穿保险接地。变压器运行电压波动范围,不应大于在该分接头处相应电压的-50。变压器线圈的温升不得超过65摄氏度,上层油度不得超过85摄氏度。
8、电机的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9、长期停用或经故障处理后的电机,必须经绝缘测试合格,方可投入运行。低压电机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转子不应低于0.15兆欧。
10、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烧断现象时,不得擅自加大其整定或容量。应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予恢复运行。
11、继电器、接触器和负荷开关等各种电器的名称、代号(或用途)应标注清楚,切断开关、按纽等还应标明其操作位置。
12、所有的配电装置应有良好的接地。配电装置上的机械连锁装置应正确可靠。隔板、遮拦应齐全、牢固、无缺损。门锁应齐全且开闭灵活。
13、维修所有的携带式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
14、动力房内的各种设备,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在可能触电的部位,应标挂标示牌。
15、主/辅可编程控制器(plc)进行切换时,应在停电状态下操作。拔下主plc上的各插座,插到辅助plc的相应位置上,并拔动对应的主/辅电源转换开关到正确位置。
16、应经常关注plc电源电池的情况。若发现plc电池耗净或损坏,电池不足指示灯亮,应在带电的状态下及时更换电池,以避免存 数据的丢失。
17、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从事切换plc、更换电池等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plc系统的密码口令。
第3篇 机电设备电气安装操作规程
1、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应当符合本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保养。
2、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3、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口,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人工作帽内。
4、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人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
7、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 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8、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经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
第4篇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3.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4.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5.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6.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7.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8.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9.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10.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11.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12.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13.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14.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15.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16.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17.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18.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19.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20.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21.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22.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入的签字等项内容。
23.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5篇 电气设备及内线安装安全作业规程
1、在搬运和安装变压器、电机和各类高低压开关柜、盘、箱及其它电气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倾倒、剧烈震动和冲击,保证继电器、仪表等电气元件不受损坏。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2、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带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3、变压器抽芯时,吊装绳扣要牢固,不要碰坏瓷件,勿将异物掉进油箱内。电机抽芯不能坏定子或转子线圈。
4、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弯管时不应用力过猛,面部要避开。
5、在安装、调整开关及母线时,不得攀登套管及瓷绝缘子。调隔离开关,在刀刃、动触头和横梁附近不应有人,以免开关动着伤人。
6、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吸、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7、在天棚内作业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行走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天棚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6篇 机电设备――电气安装规程
1、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应当符合本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保养。
2、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3、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口,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人工作帽内。
4、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人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
7、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 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8、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经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
第7篇 电气设备管理安全使用—制度规程要健全落实3
要安全高效地使用好电气设备,除了要有完好的电气设备和可靠的安全装置外,还要订有相应的安全规程和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
1.要实施工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更换等作业时,要实施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上要写明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开工、完工时间等内容。在作业前,要提前计划布置好,作业中按计划有序进行,以免作业时忙中出错。在执行工作票制度时,还应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以及各作业人员在安装、维修、更换等作业时应负的安全责任。
2.要落实作业监护制度。当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或在1kv以上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至少应有2人一起作业,其中1人为监护人。监护的目的是防止作业人员在工作中麻痹大意,或对设备情况不熟悉不了解,错跑工作位置而发生意外危险,并随时提醒作业人员遵守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发生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抢救措施,及时消除或控制事故,不使事故扩大。
3.要执行倒闸操作制度。倒闸操作时要执行倒闸操作制度,使操作者事先了解操作内容和操作步骤,以保证操作时不颠倒或有遗漏。执行倒闸操作时,一定要有操作票,事前详细计划,周围部署,操作中按序进行,避免发生带负荷拉、合刀闸,引起不应有的设备损坏和伤人事故。
4.要订立检修维护制度。在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中,要认真检查落实事前各项防范措施,并保障安全有效,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1)停电。对检修维护部位所有能够送电的线路,要全部切断,并落实好防止误合闸的措施,每处至少要有1个明显的断开点;对于多回路的线路,要注意防止其它方面突然来电,特别要注意防止低压方面的反馈电。
(2)验电。作业前要对已被停电的线路进行验电,以防万一漏电,验电时应按电压等级选用相适应的验电器。
(3)放电。将待检修设备上残存的静电放掉,放电时应使用专用的导线,用绝缘棒或开关操作,一般应放电10分钟左右,注意线与地之间、线与线之间均应放电。电容器和电缆的残存电荷较多,放电时最好有专门的放电设备。
(4)装设临时接地线。为防止意外送电和感应电,应在设备的检修部分,装设必要的临时性接地线,接地线在装设时,应先接接地的一端,后接被修设备的一端;拆除时,按反顺序进行,先拆被检修设备的一端,后拆接地的一端。接地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制作。
(5)挂好标示牌。在被检修设备的断电处,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在临近带电部分的遮栏上,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站住、生命危险”的警示牌等,以告诫他人注意安全。
(6)装设遮栏。部分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应将带电部分遮栏起来,使检修人员与带电导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10kv以下设遮栏应保持0.35m的距离,不设遮栏应保持0.7m以上的距离;35kv设遮栏应保持0.60m的距离,不设遮栏应保持1m的距离;110kv设遮栏和不设遮栏均应保持1.5m的距离;220kv设遮栏与不设遮栏均应保持3m的距离。
5.要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经常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得到解决。
6.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电工、金属焊割、电梯、制冷等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操作使用岗位的特殊工种人员,一定要经国家承认的培训教育机构培训取证,做到持证上岗,并定期复检;其他和电气设备相关的工种,也应根据本岗位电气设备的特点,通过相应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
7.要执安全用电制度。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和用具;不准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准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不准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熔丝不准用其它的金属丝替代和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不准擅自移动电气设备的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不办手续,不准打桩动土,以防损坏地下电缆等等。
章仁根
第8篇 防止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措施规程
1. 在设备选型时,应根据需要选择符合工作场所环境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
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3. 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必须选用国家规定的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的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关。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验防爆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5.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现场使用、维修关。
1) 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机电专业人员担任。
2) 安装、维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经验收达到完好标准,方可投入使用。
3) 防爆电气设备禁止超过其额定值运行。
6. 把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关
1) 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实行包机管理、设备挂牌,责任到人,分台管理。
2) 各基层队要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工作,每班应安排专人对对所辖防爆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
3) 机电管理部门要做好全矿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 加强矿灯管理,杜绝矿灯失爆。
第9篇 通信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第10篇 电气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1.1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1.2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1.3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1.4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1.5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1.7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
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8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2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1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2.2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主管矿长审批,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3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2.4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2.5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业务主管矿长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3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3.1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
3.2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3.3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3.4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3.5严禁带电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4矿区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4.1矿区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4.2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4.3在高低压同杆线路上作业,在一条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由车间采取安全措施,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4.4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专业矿长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4.5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视检查单位要有记录,以备查)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4.6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第11篇 高低压室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制度、转移和终结制度。详细参阅广州电工培训讲义之二《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2、 进行停送电操作必须由操作人员填写操作票,在操作前应检查相应开关的实际位置,检查送电范围内的接地刀闸是否拉开,接地线是否拆除,送电范围内是否有不安全因素。送电的操作顺序,先合母线开关,后合负荷开关,停电顺序与此相反。
3、 对高压设备和低压设备的巡视。必须有二人在一起进行注意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详细参阅广州电工培训讲义之二《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5、 必须用经过检验合格,性能良好的电气设备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进行验电。验电时,必须对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高压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6、 在装拆接地线时,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地区用电安全规程要求装拆接地线。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在操作把手上均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7、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高压室内的二次结线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必须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并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8、 需要带电作业和在带电的设备外壳、低压电柜、配电箱、电源干线、二次结线回路和转动的发电机等回路上工作必须填写第二种工作票,并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9、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迅速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水灭火。
第12篇 高压配电室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1目的
正确操作配电室高压供电设备,从而为公司生产提供可靠的电源分配、控制和保护,满足生产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仅适用于福泰硅业配电室高压供电系统。
3 规程内容
3.1总则
4.1.1 高压电气设备是指电压10kv以上的高压送、配电及用电设备,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操作必须由岗位运行人员操作。
4.1.2 岗位运行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功能、安装及工艺流程等情况。
4.1.3 岗位运行人员必须熟知国家及行业的电气操作及安全操作规程。
4.1.4 岗位运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4.1.5 岗位运行人员必须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司《电气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办法》。
4.2 高压配电系统概述:
石横焦化高压系统所使用的是kyn28a-12z型铠装移开式户内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它适用于三相交流50hz电力系统,用于接受和分配电能并对电路实行控制、保护及监测。柜体尺寸为:800*1500*2300mm。整体是由柜体和中置式可抽出部件(即手车)两大部分组成。柜体分四个单独的隔室,即:断路器手车室、母线室、电缆室、继电器仪表室。各隔室间防护等级都达到ip2*,除断电器室外,其它三个隔室都分别有其泄压通道。断路器手车采用vs1型真空断路器,合分闸机构采用弹簧操作机构。断路器手车、高压柜柜体以及所带的电磁装置的闭锁装置配合在一起使用,完全能满足高压开关柜的“五防”功能,即: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接地线;防止带接地线合隔离开关;防止人员误入带电间隔。
高压配电系统设备组成:高压配电系统包括电源进线柜、母线联络柜、备自投装置、变压器出线柜、电动机出线柜组成。焦化公司配电系统均由10kv两路电源供电,其中201配电室两路进线引自集团公司5号变电站,分别为工段动力变压器、空气压缩机、循环氨水泵、化产循环水泵、制冷循环水泵、出焦风机、冷冻水泵、煤气鼓风机、溶液循环泵、生化处理、高压变频器柜等提供高压电源;202两路电源引自干熄焦高压配电室,分别为工段动力变压器、管带机电动机、可逆式破碎机提供高压电源;干熄焦配电室10kv两路电源引自发电厂鼓风机高压配电室,分别为干熄焦动力变压器、循环冷却风机、202变电所提供高压电源。
4.3 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4.3.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或电气技术负责人发布的命令,复诵无误后按操作票执行(事故处理除外)。操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汇报发令人。
4.3.2 倒闸操作前必须明确操作任务和目的、停电范围、停电时间及安全措施等。
4.3.3 倒闸操作前应考虑到:
a) 是否会造成带负荷拉合刀闸或带地线合闸。
b) 是否会造成设备过负荷或事故停电。
c)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使用是否正确,是否需要切换。
d) 被操作设备能否满足操作要求。
4.3.4 倒闸操作必须至少有两人进行,其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监护复诵制,以确保操作安全。
4.3.5 操作设备前,监护人和操作人要先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和拉合方向与操作票所列顺序、内容是否相符,确认符合后方可执行。
4.3.6 操作必须按操作票的顺序依次进行,不得跳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跳项操作或不需要的操作项目,必须有发令人的批准,确认无误操作的可能,方可进行操作。不需要的操作的项目,要在操作票备注栏注明原因,在操作中严禁穿插口头命令的操作项目。
4.3.7 在操作中,若发生事故,应停止操作,先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后,经值班调度或电气技术人员许可,方可继续操作。
4.3.8 在操作过程中,如对某一操作项目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向发令人报告,弄清后再继续操作。切不可擅改操作票。
4.3.9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抢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及有关部门。
4.3.10 倒闸操作的步骤:
a) 接受命令:由值班负责人接受值班调度或电气技术负责人的命令,经复诵无误后,把命令记录在操作命令记录本上。
b) 对图填票:操作人根据操作命令核对模拟图板填写操作票。
c) 审核批准:操作票应经监护人和发令人分别审核并确认无误后签名批准,将操作票交还操作人。
d) 模拟操作:正式操作前由监护人按操作票的项目顺序唱票,由操作人翻正模拟图板,核对其操作票的正确性。
e) 唱票复诵及逐项勾票:操作人和监护人携带操作票和安全工具进入操作现场,监护人在操作设备前持票高声唱票,操作人核对复诵并接到监护人“执行”的口令后,方可操作。监护人在操作开始时,应记录操作时间,每项操作完后,即在操作票该项前做“√”记号。
f) 检查设备:每一操作步骤完成后,操作人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检查操作结果,包括开关设备的位置,仪表指示,及各种信号指示灯是否正常;设备投入运行后,应检查电压、电流、声音、信号显示、油面等是否正常。
g) 汇报完成:操作票上的全部项目依次操作完毕后,应记下完毕时间,并向发令人报告执行完毕,在操作票上盖上“已执行”印章。
4.4 倒闸操作票的填写
4.4.1 编号
倒闸操作票应按顺序编号,应填写××××(年号)-××(月)-××(序号)。
4.4.2 操作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4.4.2.1 操作开始时间指操作人员开始实施操作时间。
4.4.2.2 操作结束时间指全部操作完毕并复查无误后的时间。
4.4.3 操作任务
4.4.3.1 操作任务应填写电压等级、设备双重名称。
4.4.3.2 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个操作任务用多张操作票时,在首张及以后各张的备注栏内右下角填写:接下页;在第二张及以后操作任务栏左上角填写:承上页。
4.4.3.3 操作任务可分为: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检修状态之间的互相转换,或者通过操作达到某种状态,如:
a) * * * kv * * * 线 * * *开关由运行转为冷备用;
b) * * * kv * * * 线 * * *开关由运行转为热备用;
c) * * * kv * * * 线 * * *开关、线路由运行转为冷备用;
d) * * * kv * * * 线 (* * *开关)由运行转为冷备用;
e) * * * kv * * * 线 * * *开关由运行转为检修;
f) * * * kv * * * 线 * * *开关、线路由运行转为检修;
g) * * * kvi母线带全部负荷,* * * kvii母线由运行转为热备用;
h) * * * kv * * * 线 (* * *开关)由运行转为检修;
4.4.3.4 其它各种操作,根据上述原则,按实际操作内容填写。必
须写明设备名称(范围)、操作性质、操作目的。如:
a) * * pt停电(送电);
b) * * pt停电检修;
c) * * 所用变停电(送电);
d) * * 所用变停电检修。
4.4.4 操作项目
4.4.4.1 应拉合的断路器(以下简称开关)、隔离开关(以下简称刀闸)、接地刀闸、熔断器(保险)和防误闭锁等。
4.4.4.2 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a) 开关和刀闸操作后,应检查其确在操作后状态;
b) 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要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c) 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4.4.4.3 装、拆接地线均应注明接地线的确切地点和编号。
4.4.4.4 拆除接地线(拉开接地刀闸)后,检查接地线(接地刀闸)确已拆除(拉开)。
4.4.4.5 在合闸送电前,应检查在送电范围内接地线(接地刀闸)是否确已拆除(拉开)和确无送电障碍物。
4.4.4.6 安装或拆除拉、合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二次保险(小开关):
a) 开关检修时,在拉开开关后取下合闸保险,拉开刀闸后取下(拉开)该开关的控制回路、信号回路保险(小开关),切断电动刀闸的操作电源;
b) 在合上刀闸前,装上(合上)该回路开关的控制回路、合闸信号回路保险(小开关),合(送)上电动刀闸的操作电源,在合上开关前,装上开关合闸保险;
c) 线路开关及刀闸拉开后,装设线路侧接地线(接地刀闸)前取下该线路侧电压互感器二次保险或拉开二次快分开关(gis和有闭锁装置的除外);
d) 线路开关合闸前,装上该线路侧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保险或合上二次快分开关;
e) 所用变压器、电压互感器一次侧装设接地线前,应取下二次保险或拉开二次快分开关;
f) 母线停电后,应停用该母线电压互感器(有产生谐振现象以 及自动切换装置不满足者除外);
g) 母线送电前,先投入该母线电压互感器;
h) 设备停电后,小车开关拉到试验位置;
4.4.4.7 切换保护回路,投入或解除自动装置:
a) 在开关合闸前,检查保护正确,按照调度指令及运行规程将送电设备的保护投入;
b) 投入或解除自动装置;
c) 切换保护回路端子或投入、停用保护装置;
d) 运行中的微机型保护,在停用保护电源前,应首先停用跳闸压板;
e) 母差保护投运前,应先确定不平衡电流不超过规定值;闭锁式高频保护投入前应试高频通道正常;
f) 计量回路有工作或新上设备,应在操作前检查仪表和回路正常。
4.4.4.8 检查负荷分配:
在解、并列操作前后,应检查负荷分配。
4.4.4.9 装设接地线(合上接地刀闸)前,应对停电设备进行验电:
a) 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而且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对各相分别验电;
b)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
c) 不具备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且无法使用高压发生器试验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 验电器自检良好;
2) 验电器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良好不超过两个月。
4.4.4.10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检查刀闸、开关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的变化刀闸、开关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同时发生对应变化;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必须同时检查刀闸、开关的状态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
4.4.4.11 对于不具备验电条件的gis、小车开关应确认开关刀闸确在分闸位置,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具有带电指示器的应检查确无指示。
4.4.4.12 对于没有明显断开点的配电线路,拉开开关后,检查开关确在分闸位置,方可在工作地段两端验电、装设接地线。
4.4.4.13 不具备冷备用状态的开关,当线路有停电工作时,应将开关转为检修状态。
4.4.4.14 操作票按刀闸操作顺序依次填写完毕后,在最后一项操作的下一空格至最后空格中间位置记上终止符号“ ”。
4.4.5 填写操作票常用术语
a) 操作一、二次开关、刀闸用 “拉开”、“合上”。开关小车用 “拉至”、“推至”、“摇至”。
b) 检查开关、刀闸原始状态位置,用“**开关(刀闸)确在拉开(合好)位置,” 检查开关、刀闸操作后位置用“确已拉开(合好)”,开关小车用“确已拉至**位置”,“确已摇至**位置”。
c) 验电用“确无电压。”
d) 装拆接地线用“装设”、“拆除”。
e) 检查负荷分配用 “指示正确”。
f) 装上、取下一、二次保险及开关小车二次插头用“装上”、“取下”。
g) 启、停保护装置用“投入”、“取下”。
h) 二次切换开关用“切至”。
i) 设备术语:断路器(或开关)或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或刀闸)、电压互感器(或pt)、电流互感器(或ct)、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或cvt)、熔断器(或保险)、二次快分开关。操作票的填写设备术语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
4.4.6 填写操作票的注意事项
4.4.6.1 填写操作票应使用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4.4.6.2 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4.4.6.3 严禁并项(如验电和装设接地线不得合在一起填写),不得添项、倒项、漏项、任意涂改。
4.4.6.4 填写操作票要求操作术语规范,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作“∧”或“∨”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值班负责人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错、漏字修改每项不应超过一个字(连续数码按一个字计),每页不得超过三个字,否则另填新票。操作票保存一年。
4.4.6.5 操作票中下列三项内容不得涂改:
a) 设备名称、编号、压板、插头;
b) 有关参数和终止号;
c) 操作“动词”如“拉开”、“合上”等。
d) 操作顺序号和操作打“√”记号等
4.4.7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工作票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工作票,操作在完成后应做好记录:
a) 事故应急处理;
b) 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c) 投入、停用单一压板。
4.5 倒闸操作的顺序及注意事项
4.5.1 倒闸操作顺序应根据电气结线原理和设备的相互关系,排列位置,并遵守下列原则:
a) 停电操作时,先拉开关,后拉刀闸;先拉负荷侧,后拉电源侧。送电时,应拉开相应接地刀闸或拆除临时接地线,其他顺序与停电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b) 两侧均为电源的解列操作,操作刀闸时应先拉线路侧刀闸,后拉母线侧刀闸,并列操作时相反。
c) 母线分段结线系统中的pt在倒闸操作时,应注意不得经pt二次对母线充电或经pt二次将两母线并列。
d) 对母线充电时,一般带pt监视电压情况。
e) 刀闸拉合必须迅速果断,分、合行程终了时不得有大的冲击力。
f) 开关机构和继电保护有人工作时,应将其合闸电源,控制电源断开;线路开关停电操作前应停其重合闸装置。
g) 远方操作开关时,应检查指示灯,表计指示正确,然后进行操作。
h) 凡处于备用及运行状态的开关,均应投入其控制与保护装置。
i) 倒闸操作前必须明确操作项目,停电范围,操作时间及安全措施,并准备好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临时接地线、指示牌、临时遮栏等。
j) 检修设备在送电前必须终结有关工作票,拆除一切与检修有关的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对设备各连接回路进行全面检查。
k) 设备送电前必须投入有关保护,无保护或不能电动跳闸的开关不准送电。
4.6 断路器手车操作规程
4.6.1 高压开关设备是由柜体和手车两部分组成,根据手车用途的不同手车分为断路器手车、电压互感器手车、计量手车、隔离手车,同规格的手车可百分之百自由互换,各种手车均采用丝杠、丝母摇动推进、退出,当需要移开柜体时,用一辆专用转运车就可以方便取出。手车在柜体内有试验位置和工作位置,每一位置都分别有定位装置,以保证联锁可靠,必须按联锁防误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4.6.2 无接地开关的断路器手车的操作:
4.6.2.1 将断路器手车装入柜体:断路器手车准备由柜外推入柜内前,应认真检查断路器是否完好,有无漏装部件,有无工具等杂物放在机构箱或开关内,确认无问题后,将手车装在转运车上并锁定好。将转运车推到柜前,把手车升到合适位置,将转运车前部定位锁板插入柜体中隔板插口,并将转运车与柜体锁定,然后,打开断路器手车的锁定钩,将手车平稳推入柜体,同时锁定。当确认手车与柜体锁定好之后,解除转运车与柜体的锁定,将转运车推开。
4.6.2.2 手车在柜内操作:手车在从转运车装入柜体后,即处于柜内断开位置,若想将手车投入运行,首先使手车处于试验位置,将辅助回路插头插好,若通电则仪表室面板上储能指示灯和分闸指示灯亮,此时可在主回路未接通的情况下,对手车进行电气操作试验,若想继续进行操作,首先必须把所有柜门关好,用钥匙插入门锁孔,把门锁好,并确认断路器处于分闸状态。此时可将手车操作摇把插入中面板上操作孔内,顺时针转动摇把,直到摇把明显受阻并听到清脆的辅助开关切换声,同时仪表室面板上储能指示灯和分闸指示灯亮(手车在从试验位置向工作位置移动过程中分闸指示灯不亮),然后取下摇把,此时主回路接通,断路器处于工作位置,可通过控制回路对其进行合、分闸。
若准备将手车从工作位置退出,首先应确认断路器处于分闸状态,插入手车操作摇把,逆时针转动摇把,直到摇把受阻并听到清脆的辅助开关切换声,手车便回到试验位置,此时,主回路已经完全断开。
注意:当以上操作受阻时,应首先检查是否有误操作的可能,而不应强行操作,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甚至引起事故。
4.6.2.3 手车从柜中取出操作:若准备从柜中取出手车,首先应确认手车已处于试验位置,然后解除辅助回路插头,并将插头扣锁在手车架上,将转运车推至柜前(与把手车装入柜内时相同),然后将手车解锁并向外拉出。当手车完全进入转运车并确认与转运车已锁定后,解除转运车与柜体的锁定,把转运车向后拉出适当距离后,轻轻放下停稳。
4.6.2.4 断路器在柜内的分、合闸状态确认:断路器的分、合闸状态可由断路器的手车面板上分合闸指示牌及仪表室面板上分合闸指示灯两方判定。手车面板上绿色指示牌判定断路器处于分闸状态,此时如果辅助回路插头接通电,则仪表面板上分闸指示灯亮,手车面板上红色指示牌判定断路器处于合闸状态,此时如果辅助回路插头接通电,则仪表面板上合闸指示灯亮。
4.6.2.5 机械联锁作用:
4.6.2.5.1 断路器手车只有在工作位置或试验位置,断路器才能合闸,而且断路器只有在分闸状态,手车才能移动,断路器在合闸状态下,手车无法移动,防止断路器处于合闸状态进入负荷区。
4.6.2.5.2 手车式断路器在未到试验位置或工作位置时,断路器不能进行合闸操作
4.6.2.5.3 断路器手车只有在试验位置时,才能插上和解除二次插头,断路器手车处于工作位置时,二次插头被锁定,不能被解除。断路器手车在二次插头未接通之前,仅能进行手动分闸,无法使其合闸。
4.6.3 有接地开关的断路器手车的操作
4.6.3.1 将断路器手车推入柜内和从柜内取出手车的程序,与无接地开关的断路器柜的操作程序完全相同。
4.6.3.2 手车在柜内操作:当准备将手车推入工作位置时,应确认接地开关处于分闸状态,否则下一步操作无法完成。当合接地开关时,应先将断路器手车摇出到试验位置,确认无电后进行操作。
4.6.3.3 合、分接地开关操作:若要合接地开关,首先应确定手车已退到试验位置,并取下推进摇把,然后按下接地开关操作孔处联锁弯板,插入接地开关操作手柄,顺时针转动90度,接地开关处于合闸状态。若要逆时针转动90度,便将接地开关分闸。
4.6.3.4 机械联锁作用
4.6.3.4.1 当断路器手车处于试验位置时,按下接地开关操作孔处联锁弯板后,接地开关才能进行合闸操作。
4.6.3.4.2 当接地开关处在分闸位置,且接地开关操作孔处联锁弯板复原弹起后,断路器手车才能从试验位置移至工作位置。
4.6.4 二次插头与手车的位置联锁:
开关柜上的二次线与断路器手车的二次线的联接是通过二次插头实现的。二次插头的动触头通过一个尼龙波纹伸缩管与断路器手车相联,二次静触头座装设在开关柜手车室的右上方。断路器手车只有在试验/断开位置时,才能插上和解除二次插头,断路器手车处于工作位置时由于机械联锁作用,二次插头被锁定,不能被解除。
4.7 开关柜防止误操作的联锁功能:
开关柜内装有安全可靠的联锁装置,完全满足的“五防”要求:
4.7.1 仪表室上装有合分闸指示灯和kk型转换开关,以防止误合、误分断路器。
4.7.2 断路器手车在试验或工作位置时,断路器才能进行合分操作,而且在断路器合闸后,手车无法移动,防止带负荷误推拉断路器。
4.7.3 仅当接地开关处在分闸位置时,断路器手车才能从试验/断开位置移到工作位置。仅当断路器手车处于试验/断开位置时,接地开关才能进行合闸操作。这样实现了防止带电误合接地开关及防止接地开关处在闭合位置时合合断路器。
4.7.4 断路器手车在工作位置时,二次线插头被锁定不能拔除。
4.7.5 电源进线柜安装了电气联锁。
4.7.6 接地开关处于分闸位置,下门及后门都无法打开,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4.7.7 开关柜的联锁功能是以机械联锁为主,辅之以电气联锁实现其功能的,功能上能实现开关柜的“五防”闭锁要求。但是操作人员不应因此而忽视操作规程的要求,只有规程制度与技术手段相结合才能有效发挥联锁装置的保障作用,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4.7.8 开关柜的联锁功能的投入与解除,大部分是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同时实现的,不需要增加额外的操作步骤。如发现操作受阻应首先检查是否有误操作的可能,而不能强行操作以到损坏设备,甚至导致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4.7.9 有些联锁因特殊需要允许紧急解锁,如柜体下面板和接地开关的联锁,紧急解锁的使用必须慎重,不宜经常使用,使用时也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一经处理完毕,应立即恢复联锁原状。
4.8 断路器手车的检修及维护
开关柜的检修除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外,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4.8.1 断路器手车在检修时,先将弹簧操作机构的储能卸掉,使其处于未储能状态,同时将断路器断开,使其处于分闸状态,以免弹簧操作机构伤人。
4.8.2 检查手车推进机构及其联锁的情况,使其满足联锁的有关要求。
4.8.3 按真空断路器的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检查断路器的情况,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4.8.4 检查主回路的触头情况,擦除动静触头上陈旧油脂,察看触头有无损伤,弹簧力有无明显变化,有无因温度过高引起镀层异常氧化现象,如有以上情况,应及时处理。
4.8.5 检查辅助回路触头有无异常情况,并进行必要的修整。
4.8.6 检查接地回路各部分的情况,如接地触头,主接地线及过门接地线等,保证其导电连续性。
4.8.7 检查合闸线圈、分闸线圈和闭锁电磁铁是否动作正常,各辅助触点闭合是否完好。
4.8.8 检查各部分的紧固件,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4.9 事故停电应急处理措施 (见下页)
停电现象操作方案
电网双回路停电停电处理: 1、 值班人员验证两进线电压表确无电压指示; 2、 迅速检查原运行设备(变压器除外)的高压断路器是否可靠断开; 3、 没有能够自动断开的值班人员需要手动操作使其断开,防止突然来电损坏设备或造成人员伤害; 4、 检查确认变压器1-4号低压侧是否断开,未断开的应手动分闸,然后停各支路。以上工作处理完毕后,应通知调度,等待调度与有关单位联系后的通知,在此期间,作好记录; 注:如果上级单位要求断开两进线断路器,值班人员应将两进线断路器可靠断开并挂“禁止合闸”标识牌。
送电步骤: 一、 双路恢复供电 1、 接到恢复供电通知后,值班人员待两段进线电压指示正常后,验证变压器二次侧是否有电压; 2、 电压正常后,在调度允许的情况下分别恢复1-4号变压器的低压供电; 3、 分别送低压支路开关。 4、以上工作完毕后,汇报调度室。作好记录 二、 单路恢复供电 1、 值班人员接到单路恢复供电通知后,按规定执行操作票,将未供电线路的开关柜断路器断开; 2、 确认断开后摇出小车并挂“禁止合闸”标识牌; 3、 确认母联开关在断开位,将母联手车摇至工作位; 4、 操作母联断路器开关柜手柄开关使断路器合闸; 5、 送电后观察电流情况,正常后填写记录。
停电现象操作方案
单回路停电停电处理: 1、值班人员验证该进线电压表确无电压指示; 2、迅速检查原运行设备(变压器除外)的高压断路器是否可靠断开; 3、没有能够自动断开的值班人需需要手动操作使其断开,防止突然来电损坏设备或造成人员伤害; 4、检查确认该段回路所带变压器低压侧是否断开,未断开的应手动分闸,然后停各支路。以上工作处理完毕后,应通知调度,等待调度与有关单位联系后的通知,在此期间,作好记录。 注:如果上级单位要求断开该进线断路器,值班人员应将该进线断路器可靠断开并挂“禁止合闸”标识牌。
送电步骤: 一、 停电回路可恢复 1、该回路电压恢复正常后,经调度允许,恢复低压供电; 2、等待各设备的恢复运行,正常后填写记录; 二、 停电回路不可恢复 1、值班人员接到不可恢复通知后检查停电回路上的断路器是否可靠断开,未断开的手动断开; 2、确认断开后,将手车摇至试验位; 3、确认手车摇至试验位后,挂“严禁合闸”标识牌; 4、将母联开关柜手车摇至工作位并确认; 5、检查并确认母联断路器在断开位; 6、将母联断路器手车摇至工作位并确认; 7、合母联断路器; 8、送因停电自动跳闸的低压侧断路器; 9、作好记录
注:根据机动处通知,201配电室在倒负荷操作时,考虑到两进线电压差较大,切勿首先进行母联操作。正确的操作顺序为开启同类设备在另一段母线上的备用设备,没有备用设备的根据生产需要暂时停用,准备完成后将所停母线进线柜断开,然后进行母联操作,完成后将无备用设备的高压开关柜由冷备转为运行状态,观察电流运行情况,作好记录,操作完成。
4.10 高压设备运行及巡检
4.10.1 变压器的运行维护
1) 运行人员应在每次定期检查时记录变压器的电压电流和顶层油温,以及曾达到的最高油温等。
2) 正常情况下,变压器的正常巡视周期为每周至少一次。
3) 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变压器进行特殊巡视检查,增加巡视检查次数:
a) 新设备或经过检修、改造的变压器在投运72h内;
b) 有严重缺陷时;
c) 气象突变(如大风、大雾、大雪、冰雹、寒潮等)时;
d) 雷雨季节特别是雷雨后;
e) 高温季节、高峰负载期间;
f) 变压器急救负载运行时。
4) 变压器日常巡视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变压器的油温和温度计应正常,储油柜的油位应与温度相对应,各部位无渗油、漏油;
b) 套管油位应正常,套管外部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
c) 变压器音响正常;
d) 各冷却器手感温度应相近,风扇运转正常;
e) 吸湿器完好,吸附剂干燥;
f) 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发热迹象;
g) 压力释放器或安全气道及防爆膜应完好无损;
h) 有载分接开关的分接位置及电源指示应正常;
i) 气体继电器内应无气体;
j) 各控制箱和二次端子箱应关严,无受潮;
k) 干式变压器的外部表面应无积污;
l) 变压器室的门、窗、照明应完好,房屋不漏水,温度正常。
4.10.2 高压开关(断路器)
4.10.2.1 高压开关运行中的巡视检查项目:
a) 开关的分、合闸指示正确,“远方/就地”选择开关应置于“远方”位置。
b) 开关引线接头无发热、发黑、变红变色现象。
c) 支持瓷瓶、套管清洁完好,无污垢,无裂纹、破损,无放电声和电晕现象。
d) 真空开关灭弧室无异常。
e) 接地完好。
f) 操作机构:机构厢门平整、开启灵活、关闭紧密。
g) 弹簧操作机构:开关处于运行状态,储能回路应投入,合闸弹簧应储能。
h) 储能电机、分合闸线圈无冒烟异味
i) 加热器良好
4.10.2.2 开关的特殊巡视:
1) 新设备投运的巡视检查,周期应相对缩短,投运72小时转入正常巡视.
2) 气象突变、雷雨季节的雷电后,高温季节及高峰负荷期间
4.10.3 互感器
4.10.3.1 互感器运行中的巡视检查项目:
1) 套管瓷瓶清洁,无裂纹及放电现象;
2) 油色油位正常,无渗漏油现象;
3) 干式互感器清洁无异味,填充物不溢出;
4) 引线接头无发热,声音正常;
5) 外壳接地良好:
6) 户外端子箱关闭良好,无渗水等。
4.10.3.2 互感器特殊情况下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新投运的互感器,在投运的8小时内巡视次数应每小时一次:
2) 天气异常变化或高压熔丝熔断:
4.10.3.3 每周应进行一次夜巡,主要检查:
1) 有无电晕及放电现象:
2) 无异常声响:
3) 接头无烧红现象,用红外测温仪测各电气连接部分,温升应正常。
4.10.3.4 互感器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 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允许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允许开路。
2) 母线p.t停用,将会引起由其供电的保护的拒动或误动,应根据调度命令,切换电压回路或解除有关保护。
4.10.4 避雷器
避雷器正常运行时的巡视检查项目:
1) 套管无裂纹、破损和放电痕迹;
2) 内部无异常声响,外部接地良好;
3) 放电记录仪外观良好无进水、在线监测仪指示在正常范围内;
4) 发生雷击、接地或谐振后,应对避雷器重点检查,并记录动作次数;
4.10.5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正常运行的巡视检查项目;
1) 户内电缆头无发热放电、流胶,电缆温升正常;
2) 接地是否良好。
4.10.6 直流系统
4.10.6.1 220v直流母线电压应保持在220v~222v之间;正常运行时,应将可控硅装置投入在浮充电方式运行。
4.10.6.2 直流系统的巡视检查内容有:
1) 母线电压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之内
2) 直流母线绝缘是否良好,在潮湿气候时,应加强对直流母线对地电压的监测;
3) 直流屏上各回路开关投切位置是否正确;
4) 充电装置的运行是否正确;
5) 蓄电池组每个单体是否有渗、漏液现象,是否有鼓肚现象,接头有无锈蚀;
6) 蓄电池室温度是否正常,照明通风是否良好。
4.11 附录
4.11.1 凡是符合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检修四种状态的,应以其状态变化来表示。对于部分设备无法按“四态”表述的,可按照“四态”命名原则,按现场设备实际状态表述。
4.11.1.1 运行状态:设备的开关及其两侧的刀闸各有一组在合闸位置(所连接的避雷器、电压互感器无特殊情况均应投入)。
4.11.1.2 热备用状态:设备的开关在断开位置,两侧的刀闸各有一组在合闸位置。
4.11.1.3 冷备用状态: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包括变压器的中性点刀闸应在断开位置。
4.11.1.3.1 开关冷备用状态:开关及开关两侧刀闸均在断开位置。
4.11.1.3.2 线路冷备用状态:线路开关及开关两侧刀闸、旁路刀闸、线路pt刀闸均在断开位置(线路pt无刀闸的,则应取下线路pt低压侧熔丝或断开低压侧开关)。
4.11.1.4 手车开关冷备用状态:手车开关在试验位置。
4.11.1.5 检修状态: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已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开关和刀闸的操作电源已断开,必要时解除相关继电保护的压板。
4.11.1.5.1 线路检修状态是指该线路的开关及其两侧刀闸均断开,开关与两侧刀闸的操作电源熔丝(或空开)均断开,在线路侧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并在线路侧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如线路侧装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并取下低压侧熔丝或断开低压侧开关。手车式开关的线路检修状态是指手车开关在试验位置,并在开关柜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线路侧装设接地线或合上线路侧接地刀闸;如线路侧装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并取下低压侧熔丝或断开低压侧开关。
4.11.1.5.2 母线检修状态是指接在母线上的所有开关、刀闸均断开,开关、刀闸操作电源断开,根据母线长度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装设足够的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应取下母线电压互感器低压侧熔丝或断开低压侧开关。
4.11.1.5.3 变压器检修状态是指接在变压器各侧的开关、刀闸均已断开,开关、刀闸操作电源断开,并在变压器各侧接地。变压器接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并取下低压侧熔丝或断开低压侧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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