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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修理安全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0 热度:92

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第1篇 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第2篇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操作规程

1、按规定佩带好防护用品。

2、严禁酒后上岗

3、在车辆底盘下作业时,必须将车辆前后用木方垫好,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严禁用圆木或铁管等圆形体掩车轮;

4、修理发动机时,首先要检查排气管温度,以免烫伤,禁止在发动机运转时检查故障或维修作业。

5、使用千斤顶或单梁吊及马凳将车体抬高或一侧抬高修理时,车体抬高后必须在用垫木将被抬高车体垫牢,防止在维修过程中千斤顶卸压、单梁吊发生意外、马凳倾倒发生伤害事故。

6、在装卸发动机及矿用车变速箱等部位作业时必须用吊车或倒链,并设专人负责指挥、监护装卸作业。

7、在焊油箱、油桶时,应将油箱、油桶内的油腻用火碱等清洗干净,并且留有足够的排放孔,以免爆炸事故发生。

8、对所使用的一切电动工具,确认绝缘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气动或手动工具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使用。

9、拆机件后,如需清洗时,必须用柴油,禁止用汽油,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10、修理矿用自卸车需要起升大箱时,必须支护牢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1、在坡路修车时,必须将两侧车轮掩好,防止发生溜车事故。

12、在道路上修车,停车位置前后必须设危险标志。

13、没有驾驶证汽车修理人员,禁止驾驶一切机动车辆。

第3篇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技术规程格式怎样的

1.车辆修理工除遵守本规程外,还要遵守钳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机动车辆的修理人员,必须了解所修车辆的构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3.工作之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及起重设备,使其具备安全可靠的工作条件。

4.起重工作时应有专人指挥,拴绳扣应由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吊运物件应用绳子拉住,以防摆动,在吊起或顶起的车辆或物件下进行修理时,必须垫好木支撑。

5.在不必吊起的车辆下作业时,车辆应选择平坦地点停放,前后轮必须用三角木塞住,拉紧手刹车,将变速杆置人空档,方可作业。

6.清洗发动机时,必须拆下马达线。以防跳火引起火灾。

7.检查高压线圈火花强度时,不要在机油加注口处掉火,以免曲轴箱内溢出的可燃混合气遇火喷燃伤人。

8.轮胎充气时,必须加牢钢板或链条保险,防止锁圈因轮胎压力增加崩出伤人。

9.汽油中含有铅,不得用口吸取,防止铅中毒。水箱防冻液系一种有剧毒的化学物品、绝对禁止用嘴吸取,操作后洗净双手。

10.为了防止汽车废气中毒,试验和磨合发动机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不必须在室内进行时,一定要保持通风良好。

11.车床、刨床、电锯、电气焊及其它专人负责的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禁止使用电气焊。

12.使用砂轮或打气泵时,必须遵守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马虎从事。

13.使用电钻时,必须配戴绝缘手套。

14.在拆卸车轮时,必须加用保险千斤和安全马橙,不得随便用其它砖面代替。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15.拆装轴承须尽量用紫铜棍,以免损坏轴承。

16.倒车时,指挥人员应站在车身一侧,并有一定的距离,不准在车箱后指挥。

17.两人以上同时工作,要有一人指挥,配合协作,统一行动。

18.拆下来的零、部件,应放置牢固,避免歪滚,发生伤人事故。

19.用铲剔削工件时,应佩带防护眼镜,严防铁屑飞溅伤人。

20.拆下的传动轴等,长园柱件,不可竖立,应平放在座架上。

21.修车时所用的照明,电压应不超过36伏,在潮湿的地方应采用12伏防爆灯。

22.装配时,需拨动飞轮要用撬棍慢慢进行,切勿用手,以防伤手指。

23.严禁用手去检查装在车上的变速器齿轮。

24.装传动轴时,应用座架支牢后进行,不准扛在肩上装配。

25.在对正两个交错孔时,应用专用工具,不许用手指对正。

26.校正点长时间时,要用手摇柄转动发动机不许用手扳动风扇叶,摇车时,人要站立稳妥摇时应由下向上提,不准由上向下压,以防压缩力增大,摇柄回击伤人。

27.当把车辆架起来试验发动机时,如轮子正在转动,不准在汽车下工作和站在车前。

28.未修完的车辆,非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挪动车。

29.修理人员不准在发动的汽车下面工作,如确实需要时,必须用三角木将车塞牢,拉紧手刹车,放人空档,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坐入车内,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30.当自卸车辆的车箱上升或下降时,不得站在或探向车箱下面,如需在升起的车箱下工作时,一定要用木杠将车箱支撑牢固。

31.修完的发动机在起动前,应由主修人员签署转几圈,详细检查一下油路、水路、转动部位有无松动、碰击现象、电火花有无漏电现象。冬季试完车,必须将冷却余水放掉。

32.发动车时,严禁用向化油器阻风门处直接加注油的方法启动车,以防化油器回火引起火灾。面部不得靠近化油器上方,以防回火烧伤。

33.检修转向、制动等安全机构主要部件时,一定要严格把关,按技术要求进行,防止出现机械事故。

34.使用油压千斤顶时,必须按千斤顶技术规程进行。

35.在车下作业时应有垫子并佩戴防护镜。

36.凡需要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者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得开动任何车辆。

37.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在没停妥时,严禁上下人。

38.维修车辆需要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用防火措施。

第4篇 矿山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对被修理的汽车部位损坏程度要认真检查,弄清情况后方能进行修理。

2、正确使用各种拆装器具,拆装机件要按技术规范进行。

3、车辆在检修时,停放位置要适宜,不能停在有坡度的地方,以防溜车,必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4、起吊物件时,不准悬空作业,更不准在吊件下面作业。

5、在夜间修车时,不准明火照明,使用手提灯电压不超过36伏。

6、清洗零件时,严禁吸咽,远离电焊机、氧焊等热源。

7、抓装弹簧及有弹力的机件时,必须压紧慢松以防弹出伤人。

8、各种机件要分类摆放整齐,废油要及时清理并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场地内严禁烟火。

9、在上下作业时,车上人员必须把工具物件拿好放稳,防止掉下伤人。在车庫地沟修车要有安全措施,防止坠入地沟。

10、起动发动机时,必须检查有无遗留物体工具,并要确认,防上意外事故发生。

11、在修理汽车翻斗马槽,倾翻机构时要一打眼,二支护,三确认,四作业。

12、在多人交叉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注意协商一致,做到互防互保。

13、修完车后,检修完,需试车时,严禁人在底盘下观察,以免试车发生,故障及伤害事故,严禁无照人员试车,移动车辆。

第5篇 车辆修理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卸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7.车辆需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手。

第6篇 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支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手、头。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集中思想,注意车前后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车。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或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无关人员,脚踏板上严禁站人,车未停稳严禁上人。

9、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第7篇 厂内机动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修理工必须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熟练掌握各类汽车等运输设备的技术性能构造原理。

2、修理前要了解设备情况,主要问题按照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予以正确处理,提高修理质量确保安全。

3、在修理和分解运输设备时,必须注意:

(1)千斤顶支撑可靠,木防护架好,车轮塞垫牢靠,手刹车拉死,以防车轮侧滑、滚动、位移倾翻等现象发生造成事故。

(2)使用吊车时,一定要检查被吊物件是否拆卸完毕。集体作业时应相互关照,注意安全。

(3)修理翻斗时,必须加强支撑保险,严禁没有保险支撑,只用吊车进行作业。

(4)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将燃油和其他易燃物品移开,实在移不开必须使用电焊时,须经技安员同意,并采取切实措施,方可施焊或切割。

(5)使用吊具、钢索、电动扳手等器具必须定期检查,禁止使用已经有明显断痕的吊具、漏电器具等强行作业。

(6)使用扳手时,必须站好位置,姿势要正确,以防板滑、闪倒造成事故。

(7)使用大锤、手锤、扁铲等工具时,要检查锤把是否牢靠,扁铲有无飞刺等,以防造成事故。

4、试验运输设备时,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组装完了的设备或总成,经有关人员同意方可进行试验,试验室主修人或班组长必须在场,以便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5、需要路试的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禁止无照驾驶,路试时道路宽广,视界应良好,没有行人时候可试车。

6、每天工作结束时,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用过的废油或棉纱要妥善处理,工作场地严禁吸烟。

第8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9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10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11篇 机动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将车辆停架牢靠,架车必须坚固放置稳定,不需架起的车辆,车辆前后 用三角木法,用千顶专车要平稳,在软地面或架高不方便用千斤顶时,应垫木块不得用易碎 物件。

2拆装汽车总成或零件使用工具时,不用力过猛,避免损坏工具或伤人。

3车未支稳不得入行作业,如车下有人作业,不准在车上任意搬动操纵装置,更不 准许往地面丢工具零件。

4用喷火或电气焊时,应在离油箱、油盆及易燃物较遥处,注重防火,避免烧坏电 器燥木质等。

5两人以上操作要互相照顾,协调工作,清洗零件油等要妥善保管,工作场地严禁 烟火。

6发动发动机前应首先检查机油盘内油面,散热器内是否加水,迹速杆是否在空档 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发动时严禁向化油器内倒油,以防往返火,发生火灾,挡车时注重反电打 人,起动后,应及时注重各仪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第12篇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技术规程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技术规程

1.车辆修理工除遵守本规程外,还要遵守钳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机动车辆的修理职员,必须了解所修车辆的构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3.工作之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及起重设备,使其具备安全可靠的工作条件。

4.起重工作时应有专人指挥,拴绳扣应由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吊运物件应用绳索拉住,以防摆动,在吊起或顶起的车辆或物件下进行修理时,必须垫好木支撑。

5.在不必吊起的车辆下作业时,车辆应选择平坦地点停放,前后轮必须用三角木塞住,拉紧手刹车,将变速杆置人空档,方可作业。

6.清洗发动机时,必须拆下马达线。以防跳火引起火灾。

7.检查高压线圈火花强度时,不要在机油加注口处掉火,以免曲轴箱内溢出的可燃混合气遇火喷燃伤人。

8.轮胎充气时,必须加牢钢板或链条保险,防止锁圈因轮胎压力增加崩出伤人。

9.汽油中含有铅,不得用口吸取,防止铅中毒。水箱防冻液系一种有剧毒的化学物品、尽对禁止用嘴吸取,操纵后洗净双手。

10.为了防止汽车废气中毒,试验和磨合发动机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不必须在室内进行时,一定要保持透风良好。

11.车床、刨床、电锯、电气焊及其它专人负责的设备,均由专人负责治理和使用,其它职员不得擅自使用,无操纵合格证的职员禁止使用电气焊。

12.使用砂轮或打气泵时,必须遵守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马虎从事。

13.使用电钻时,必须配戴尽缘手套。

14.在拆卸车轮时,必须加用保险千斤和安全马橙,不得随便用其它砖面代替。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进车底工作。

15.拆装轴承须尽量用紫铜棍,以免损坏轴承。

16.倒车时,指挥职员应站在车身一侧,并有一定的间隔,不准在车箱后指挥。

17.两人以上同时工作,要有一人指挥,配合协作,同一行动。

18.拆下来的零、部件,应放置牢固,避免歪滚,发生伤人事故。

19.用铲剔削工件时,应佩带防护眼镜,严防铁屑飞溅伤人。

20.拆下的传动轴等,长园柱件,不可竖立,应平放在座架上。

21.修车时所用的照明,电压应不超过36伏,在湿润的地方应采用12伏防爆灯。

22.装配时,需拨动飞轮要用撬棍慢慢进行,切勿用手,以防伤手指。

23.严禁用手往检查装在车上的变速器齿轮。

24.装传动轴时,应用座架支牢后进行,不准扛在肩上装配。

25.在对正两个交错孔时,应用专用工具,不许用手指对正。

26.校正点长时间时,要用手摇柄转动发动机不许用手扳动风扇叶,摇车时,人要站立稳妥摇时应由下向上提,不准由上向下压,以防压缩力增大,摇柄回击伤人。

27.当把车辆架起来试验发动机时,如轮子正在转动,不准在汽车下工作和站在车前。

28.未修完的车辆,非检查职员一律不准发动或挪动车。

29.修理职员不准在发动的汽车下面工作,如确实需要时,必须用三角木将车塞牢,拉紧手刹车,放人空档,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坐进车内,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30.当自卸车辆的车箱上升或下降时,不得站在或探向车箱下面,如需在升起的车箱下工作时,一定要用木杠将车箱支撑牢固。

31.修完的发动机在起动前,应由主修职员签署转几圈,具体检查一下油路、水路、转动部位有无松动、碰击现象、电火花有无漏电现象。冬季试完车,必须将冷却余水放掉。

32.发动车时,严禁用向化油器阻风门处直接加注油的方法启动车,以防化油器回火引起火灾。面部不得靠近化油器上方,以防回火烧伤。

33.检验转向、制动等安全机构主要部件时,一定要严格把关,按技术要求进行,防止出现机械事故。

34.使用油压千斤顶时,必须按千斤顶技术规程进行。

35.在车下作业时应有垫子并佩戴防护镜。

36.凡需要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者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留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职员不得开动任何车辆。

37.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在没停妥时,严禁上下人。

38.维修车辆需要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用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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