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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机械安全装置设置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3

木工机械安全装置设置规程

第1篇 木工机械安全装置设置规程

几种木工机械安全装置的设置

1.带锯机安全装置

带锯机主要采用液压可调式封闭防护罩遮挡高速运转的锯条,使裸露部分与锯割木料的尺寸相适应,既能有效地进行锯割,又能在锯条“放炮”或断条、掉锯时,控制锯条崩溅、乱扎,避免对操纵者造成伤害;同时可以防止工人在操纵过程中手指误触锯条造成伤害事故。对锯条裸露的切割加工部位,为便于操纵者观察和控制,还应设置相应的网状防护罩,防止加工锯屑等崩弹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带锯机停机时,由于受惯性力的作用将继续转动,此时上、下锯,手不小心触及锯条就要造成误伤。为使其能迅速停机,应装设锯盘制动控制器。带锯机破损时,亦可使用锯盘制动器使其停机。

2.圆锯机安全装置

圆锯机安全装置通常由防护罩、导板、分离刀和防木料反弹挡架组成。弹性可调式安全防护罩可随其锯割木料尺寸大小而升降,既便于推料进锯,又能控制锯屑飞溅和木料反弹;过锯木料由分离刀扩张锯口,防止因夹锯造成木材反弹,并有助于进步锯割效率。

圆锯机超限的噪声直接损害操纵者的健康,应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

3.木工刨床安全装置

各种刨床对操纵者的人身伤害,一是徒手推木料轻易伤害手指,平刨伤手为多发性事故,一直未能很好解决。较先进的方法是采用光电技术保护操纵者,当前国内应用效果不理想;较适用有效的方法是在刨切危险区域设置安全挡护装置,并限定与台面的间距,可阻挡手指进进危险区域,实际应用效果较好。二是刨床噪声,是严重的职业危害。解决方法是采用开有小孔的定位垫片,可降低噪声10~15 db(a)。

总之,大多数木工机械都有不同程度的危险或危害。有针对性地增设安全装置,是保护操纵者身心健康和安全,促进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措施。

第2篇 工程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工程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⒈圆锯:

⑴操作平台要稳固,锯片不得连续缺齿和缺齿太多,螺丝帽要上紧。圆锯应有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点动开关。

⑵操作人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操作。

⑶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应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

⑷加工旧料时,须先清除铁钉、水泥浆、泥砂等。

⑸锯短料时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禁止锯超过圆锯半径的木料。

⑹锯片未停稳前不许用手触动,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强迫锯片停转。

⑺电动机外壳及开关的铁外壳应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且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⒉手电钻:

⑴使用前要先检查电源绝缘是否良好,有无破损,电线须架空,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使用时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⑵按铭牌规定,正确使用手电钻,发现有漏电现象或电动机温度过高、转速突然变慢和有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电工检修。

⑶在高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危险处作业要挂好安全带,工作中要注意前、后、左、右的操作条件,防止发生事故。

⑷向上钻孔时,只许用手或扛杆的办法顶托钻把,不许用头或肩扛等办法。

⑸电钻在转动中,只准用钻把对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钻头对孔。

⑹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以备再用。

第3篇 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4

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四)

[1平刨机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4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5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清除干净。

6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7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2压刨机

1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2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庆的一侧。刨削量每交偿得超过5毫米。

3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4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3圆盘锯

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3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第4篇 木工机械安全技术规程

木工机械设备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为了完成对木材的加工,木工机械都比一般金属切削机床具有更高的切削速度和更锋利的刃口,因而木工机械较一般金属切削机床更易引起伤害事故。

(一)木工机械事故原因。发生木工机械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木械机械的工作刀轴转速很高,转动惯性大,难于制动。操作者为了使其在电机停止后尽快停转,往往习惯于用手或木棒去制动,常因不慎使手与转动的刀具相接触,造成手伤。

2.木工机械多采用手工送料,这是潜伏着伤手的原因。当手推压木料送进时,由于遇到节疤、弯曲或其他缺陷,不自觉地发生手与刃口接触,造成割伤甚至断指。

3.木工机械转速高,加之被加工的木质不均,切削过程中噪声大、振动大、工人劳动强度大、易疲劳。这些因素都容易使操作者产生失误造成伤害。

4.操作者不熟悉木工机械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或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加之木工机械设备没有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失灵,都极易造成伤害事故。

(二)预防木工机械事故的措施。预防木工机械事故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1.各种木工机械设备均应设置有效的制动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吸尘排屑装置。

2.木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在任何切削速度下使用任何刀具时都不会产生有危害性的振动,装在刀轴和心轴上的轴承高速转动,其轴向游隙应过大,以免操作时发生危险。

3.凡是外露的皮带盘、转盘、转轴等,都应有防护罩壳。

4.刀轴和电器应有联锁装置,以免装拆和更换刀具时,误触电源按钮而使刀具旋转,造成伤害。

5.凡有条件的地方,对所有的木工机械均应安装自动给进装置。

第5篇 木工机械使用安全规程

木工机械的使用安全规程

1 木工加工必须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1. 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用电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1.2.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1.3.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

1.4.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1.5.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1.6. 电源必须使用三级漏电保护,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1.7. 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1.8.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验收牌和安全操作规程牌。

1.9. 作业后必须断电拉闸,箱门锁好。

2. 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在木工棚内加工,严禁敞开式。木工加工见附图01:

2.2.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帽必须拧紧。

2.3. 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2.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2.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2.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2.7.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2.8.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3. 木工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机械性能,熟悉操作技术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机械无人负责或随便动用。

3.1 木工车间、木库、木料堆场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废料应及时清理归堆,做好落手清,以免发生意外。

第6篇 模板公司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木工车间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总则》和《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二、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熟悉各种机械的性能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熟悉使用消防器材,方可独立作业;新员工禁止单独上机操作。

三、工作时必须依法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女工应将长发缠入帽内,不准戴围巾、项链和饰物操作机械,非操作人员不得接近工作锯床。

四、木工车间,禁止吸烟;禁止明火作业。

五、禁止酒后操作木工机械作业(上班前4小时内不准喝酒)。

六、检查木工机械的转动系统及其他运转部位的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检查刀具和操作手柄位置是否正常,接通电源检查机床有无异常现象,对机床进行润滑,对气源三联件检查,压力表的气压,润滑器的油量,过滤器放水,液压系统进行检查无异常,低速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作业时,禁止手和身体伸入刀具旋转危险区。换刀具时,必须关闭电源,不能超出机床范围使用机床,不能使用机床进行过载切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维修人员进修理。

八、两人以上共同操作机床,应指定专人负责,相互配合。

九、使用电焊、氧切割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由车间主任负责监督,并做好防火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施焊。

十、操作者离开机床前,必须关闭电源。

十一、下班或工作结束,擦拭机床,将木材坯料堆放整齐,清扫现场,做好交接班手续。关闭机床总电源,方可离开车间。

十二、本规程自2023年 6月施实。

第7篇 木工机械手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1)应明确规定,除专业木工外,其他工种人员不得操作。

(2)应检查刨刀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刀片紧固程度,刨刀的角度,刀口出空面高度等。刀片的厚度、重量应均匀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紧固刀片的螺丝应嵌入槽内不少于10mm。

(3)设备应装按钮开关,不得装扳把开关,防止开机。闸箱距设备不大于3m,便于发生故障时,迅速切断电源。

(4)使用前,应空转运行,转速正常无故障时,才可进行操作。刨料时,应双手持料;按料时应使用工具,不要用手直接按料,防止木料移动手按空发生事故。

(5)刨木料小面时,手按在木料的上半部,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防止木料歪斜时手按刨口伤手。

(6)短于20㎝的木料不得使用机械。长度超过2m的木料,应由两人配合操作。

(7)刨料前要仔细检查木料,有铁钉、灰浆等物要先清除,遇木节、逆茬时,要适当减慢推进速度。

(8)需调整刨口和检查维修时,必须拉闸切断电源,待完全停止转动后进行。

(9)台面上刨花,不要用手直接檫抹,周围刨花应及时清除。

(10)电平刨的使用,必须装设灵敏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目前各地使用的防护装置不一,但不管何种形式,必须灵敏可靠,经试验认定确定可以起到防护作用。

第8篇 木工机械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完好,设备连接螺栓是否松动,压缩空气是否正常,自动润滑系统是否良好,上下刀片间有无异物。刀片间隙必须调整合适。

2.冬季应将刀片预热到100~150℃,棒料加热到工艺规定的温度。

3.严禁剪切超过机床允许范围的棒料。在切断行程中不得停车。

4.剪切棒料最小长度不得小于刀片上压紧头中心的距离(上压紧头中心必须在棒料上,才能进行剪切),小于规定尺寸的棒料,可在上压紧头下底面附加一压板。

5.设备发生连冲,溜车或电器失灵时,应立即停车排除。

6.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闭空气阀门,将滑块停在上死点,使设备处于停歇状态。

第9篇 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要求

1.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的平等权利。

3. 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技术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4. 作业前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5. 操作人员穿着应适当: 不淮穿着宽松衣服,戴领带及手饰(留长发需戴安全帽)。女工应戴工作帽。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6.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7.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8. 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9. 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0. 应及时清理机器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刨花、木屑应存放到指定地点。

11. 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闸箱门锁好。

12. 木料若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处理。严禁用木块或木棒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止机械转动。

13.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二、工作过程应执行以下每个步骤:

(一)工作前认真作到:

1. 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2. 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3. 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4. 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5. 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确,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6. 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 工作中认真作到:

1. 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归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有完机床后,应停车,切断电源。

2. 刀具、木料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3. 传动及进给的机械变速,必须在刀具离开工件后停车进行。

4. 注意木料不得有铁钉,严防损坏刀具。

5. 密切注意机床的运转情况、润滑情况、温升情况、声音情况,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工作。

(三) 工作后认真作到:

1. 将操作开关打到非工作位置上,切断电源。

2. 清理机床木屑及杂物,清扫工作场地。

第10篇 木工机械的使用安全规程

1 木工加工必须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1. 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用电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1.2.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1.3.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

1.4.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1.5.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1.6. 电源必须使用三级漏电保护,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1.7. 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1.8.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验收牌和安全操作规程牌。

1.9. 作业后必须断电拉闸,箱门锁好。

2. 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在木工棚内加工,严禁敞开式。木工加工见附图01:

2.2.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帽必须拧紧。

2.3. 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2.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2.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2.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2.7.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2.8.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3. 木工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机械性能,熟悉操作技术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机械无人负责或随便动用。

3.1 木工车间、木库、木料堆场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废料应及时清理归堆,做好落手清,以免发生意外。

第11篇 木工机械使用安全要求规程

木工机械使用安全要求

1.机械上的电动机及电器部分应按其有关要求执行。

2.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3.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

4.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5.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试验。各种刀具不得有裂纹破损。

6.装设有气动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风机,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

7.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8.运行中不准跨过机械转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

9.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10.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第12篇 木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平刨机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4、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5、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沙等清除干净。

6、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7、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糟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压刨机(包括三面刨、四面刨)

8、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

9、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毫米。

10、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11、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二、带锯机

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杠。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5、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6、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超过锯条50厘米,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7、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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