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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工安全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83

维修电工安全规程

第1篇 维修电工安全规程

(1)作前必须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品是否完好。

(2)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用手触及。

(3)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检修必须在停车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警示牌,并检查无电后进行工作。

(4)检修结束时,必须查点所有工具、零件,以防遗失或遗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5)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要有专人监护。工作中腰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并须在绝缘垫上进行。

(6)带电装卸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站在绝缘垫上。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线),接地应符合标准,带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地线。

(8)安装照明时,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螺丝必须接在零线上。

(9)电气设备导电前要做全面检查,保险丝具严禁用铜、铅、铁丝代替。

(10)停送电时,应站在开关一侧,禁止面向开关,以防弧光短路伤人。

(11)各种安全保护用品(安全带、高压手套、高压胶鞋等)要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查核试验。

(12)无论进行任何高压工作,必须有两人进行,携带式仪器连接高压线路导线,不准有接头,连接线截面要适合测量电流数字。连接电压截面不得大于2.5平方毫米。

(13)在高压设备上使用钳型电流表,应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并有人监护,测量时,人体应与被测物保持一定距离,头部必须离开电流表,在裸体导线或高压杆上禁止测量电流。

(14)各种绝缘工具以及专用绝缘护品应保管好,定期做耐压试验,不合格者禁止使用,新购绝缘工具,须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15)专用橡胶绝缘手套,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有无裂纹、毛刺、气泡以及外伤现象,如有外伤,不得作用。

第2篇 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

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二)

a必须熟悉所负责范围内的线路、开关及各种电气设备性能及绝缘情况,并学会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b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c工作时要思想集中,必须先验电,电气线路在没有经测电笔确定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d检修设备与线路时,必须将电源断开,取掉保险,并在开关把手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切勿合闸'警告牌,方能进行工作。

e所使用的行灯应为36伏以下,在金属壳内使用12伏。使用手提式电气工具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并接好地线。

f电线接头及穿过金属管内电线的管口处都应用黑胶布、黄胶布或塑料管进行包扎。工作中所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的线头应包扎好,所用的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开关必须大于所控制之设备的总容量。

g使用电动机前,应用摇表检验判断良好后方可使用,电动机通电前应检查电压是否相符,接线时先接电机后接电源,拆线时相反。

h在一切金属外壳上都必须有牢固的接地保护,检修或安装的线路要整齐、安全、可靠。

i遇有安装工程时,必须按该工种安全操作规定执行。

j作业时,一般应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领导批准,采取有效措施,并有人监护,方可进行。

第3篇 综采掘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停电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对于6kv的高压输电线路停电后要进行放电,并在停电期间挂接地线。

第二条: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用相应等级的检电笔检电,确认无电后要进行放电(放电处其沼气浓度不得超过1%)。检修完毕送电前要进行全面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第三条:非专职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操作,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人身接触的部位,应有良好的绝缘。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有专人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主管单位下发施工措施,施工人员持施工措施方可工作。

第五条: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井下检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安监部门和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在处理通讯、信号、照明及控制系统的故障时,必须停电,所用电器设备都不得明火试验。

第七条: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线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 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

第八条: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矿专业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一下看有无失爆情况,并做到及时处理,在检修设备时要注意保护其防爆面,不得有损伤和粘有异物,定期涂擦适量防锈脂。

第九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季一次;负荷转化时要及时整定,高压电缆的泄露和配压试验,每年一次;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的测定,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测定,并将检查和测定的结果记录入专用的记录薄内存挡。

第十条:各种电气设备上应设标志牌,标志牌上写明该电气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电源、用途、维修人等。高压电气设备上,要悬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第十一条:总电源馈电开关继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值应小于分段开关的整定值,在整个供电系统中所有继电报护装置都不准不用,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都不得投入运行。

第十二条:在每个开关的里面设有漏电试验、过载及短路试验装置,每周都要进行试验一次,检验各保护系统的灵敏度是否良好,并将试验结果填写记录。

第十三条:固定电气设备,移动配电站,都必须设有固定和移动的局部接地板,并与井下总接地网连接。

第十四条:各种电气设备要逐日填写检查、检修和运行记录,并登录存档。

第二节 电缆敷设

第十五条:电缆的敷设必须遵守如下规定: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垂度适宜(5-10%),吊挂间距大于3m,吊挂高度应在有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工作面所用电缆必须采用非焰燃电缆。

第十六条: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不得遭受淋 水和滴水,并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如果同水管、压风管在巷道同一侧时,必须架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盘圆型或8字形的电缆不应带电。移动变电站的电源。电缆可盘在特制的车盘上,其最大长度不应超过100m,电话和信号电缆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面,并保持0.1m以上,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第十七条:电缆的端头和拐弯处,分支点应有标志牌,标志牌上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用途和长度等。

第十八条:电缆敷设不得过紧,应有松弛度,电缆吊挂要用不小于40mm宽的钩子,用绝缘防腐油煮过的木卡缆或规定允许其它材料加工的,不得用铁丝吊挂,斜巷敷设电缆每隔10m要用卡子固定一下。

第十九条:橡套电缆与设备连接,按设备完好标准连接,电缆与电缆的连接要用合格的接线盒连接。

第三节 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用摇表测电气设备时,要用和电气设备电压等级相符的摇表,摇表测变压器二次侧绝缘时必须将所带的检漏继电器拆除或把检漏继电器电源隔离开关断开,方可进行工作,防止损坏检漏继电器的保护系统。对通讯设备和控制系统,除接连电缆的干线接地外,禁止使用摇表测试。

第二十一条:工作面安装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和防爆、防潮性能。

第二十二条:综采工作面的移动变电站都应有可靠的通讯设备和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4篇 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口诀

维修电工诸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

熟知规程和标准,电工知识勤钻研。

劳保用品穿戴全,生命安全摆在前。

登高用到升降梯,最高之处禁止站。

梯子上面许一人,身体不要向外探。

坡角不超六十度,梯子下面有人护。

电气设备检修时,严格执行停送电。

高压设备高危险,切断电源再细验。

未经电气主管准,不许私自乱送电。

措施合理又周全,按章操作保安全。

两人工作一监护,一人操作很危险。

新到设备安装时,没有图纸不能干。

试车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来运转。

发生人员触电时,立即拉闸断电源。

人工呼吸有三种,对症抢救莫等闲。

第5篇 地面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维修前准备好所用的工具、材料和配件,并随身携带停电作业牌和合格的验电笔。

三、按期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检查、检修。

四、停送电必须遵守自停、自检、自送电的原则,不得预约停送电或委托他人停送电,更不能借机作业。

五、作业前必须停下前一级供电开关及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加锁挂牌,并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误后放电,同时挂接三相临时短路接地线,悬挂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顺序相反。

六、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七、高低压开关柜检修时,开关柜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耐压合格的临时隔离板或套绝缘筒。

八、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对停电开关要分别悬挂停电作业牌,并设一个总的负责人,负责联络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恢复送电前,摘掉各自停电作业牌后,方可联系送电。

九、外线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和登高工具。蹬梯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扶梯,安全带要栓挂在牢固处。

十、两条线路并联或并联回路中,电缆重新接头时,要找好相序后,方可并联运行。施工完毕后,认真清扫现场,经矿调度同意后,送电试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并做好检修记录。

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由于操作不当使本人或他人触电。

2、供电系统发生故障跳闸后,不能强行送电,严禁脱保运行。

3、停送电操作前认真核对所要停送电的开关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4、停电后加锁挂牌,施工前验电、放电,同时悬挂三相临时短路接地线。不得借光作业。

第6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器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2条 未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不得独立从事电器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4条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

第5条 业规程。

第6条 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则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7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8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准备

第9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第10条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的措施。

第11条 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12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13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14条 维修作业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15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6条 第15条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7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合格的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18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9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20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正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2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23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o

第24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5条 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减速点、后备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26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

第27条 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器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

第28条 验要做好记录。

第29条 第26条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

第30条 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31条 在架空线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底线顺序相反。

第32条 高空或井下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35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8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9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40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代清楚,双方签字。

第7篇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2、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3、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4、在配电总盘及母线上进行工作时,在验明无电后应挂临时接地线。装拆接地线都必须由值班电工进行。

5、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已断开,并验明无电。

6、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另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7、由专门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值班电工要进行登记。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并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

8、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9、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10、带电装卸溶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11、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1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

13、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14、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l5、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将金属外壳接地。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两线带地或三线带地插座,或者将外壳接地线单独接到接地干线上,以防接触不良时引起外壳带电。用橡套软电缆连接移动设备时,专供保护接零的芯线上不许有工作电流通过。

16、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7、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没有落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18、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不准在易燃物品附近将喷灯点火。

19、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2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8篇 小区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维修电工的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电工的维修、操作管理

3.内容

3.1维修电工必须持有国家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劳资机构规定验印的电工技术等级证书及相应的操作证,并经体检合格后方能独立上岗工作。

3.2检修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品是否完好。

3.3 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任何情况下必须有二人在场方能进行电气检修工作。

3.4电气设备在运转中,不准进行拆装检修,必须停电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妥善作好安全措施,挂上警告牌,并验明无电后才能施工。

3.5禁止带电操作。必须带电操作时,要穿长袖衣服、绝缘鞋,戴工作帽,站在绝缘良好的位置上,任何时候只允许接触一根带电电线。

3.6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严格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设置临时遮拦,悬挂警告牌,并由专人监护,施工中应使用手柄等部位绝缘情况良好的工器具,严禁使用钢卷尺。

3.7登高操作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和安全帽,登高器必须有防护措施,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3.8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确认已断开电源,并验明无电。

3.9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3.10由专业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或其带动的机械时,维修电工要进行登记,并注明停电时间。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并登记送电时间。

3.1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co2、1211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来灭火。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第9篇 矿井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3条 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第4条 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5条 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7条 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第8条 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第9条 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放电,只能在硐室内瓦斯浓度在l%以下时才准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第10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第11条 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第12条 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 井下电气维修工人井前匝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14条 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通知有关区队。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 井下中央变电所(含水平变电所)、有值班员值班的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员根据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无人值班的

采区变电所、配电点,或移动变电站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第16条 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检修标准

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

第17条 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第18条 移动变电站的安装、运行、维修和管理必须按照煤炭部《煤矿井下1140伏电气设备安全技术和运行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其漏电保护主、辅接地极的安装、维护必须符合要求。

第19条 各类电气保护装置应按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

第20条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接地线不准断路。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通电试验时,应釆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第21条 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22条 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第23条 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第24条 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

规程细则规定。

第25条 铠装电缆芯线连接必须采用冷压连接方式,禁止釆用绑扎方式。

第26条 连接屏蔽电缆时,其半导体屏蔽层应先用三氯乙烯清洗剂(阻燃清洗剂)将导电颗粒洗干净。对于金属屏蔽层,不允许金属丝刺破芯线绝缘层。屏蔽层剥离长度应大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耐泄痕性d级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的1.5—2倍。

第27条 使用zc—18型测量仪测量接地电阻时:

1、按直线距被测接地极e’20米和40米处分别埋入电位探测针p’和电流探测针c’。

2、用导线将e’、p’、c’分别与摇表相应的e、p、c相连接。

3、仪表水平放置,调零位调节器使检流计指针指在黑线上。

4、将倍率标度盘拨至乘10档,慢慢转动发电机手把,同时转动测量标度盘,使检流计指针指在黑线上。

5、当检流计指针接近平衡时,加快发电机手把转速至120转/分钟以上,调整测量标度盘使指针指在黑线上。

6、当测量标度盘读数小于1时,将倍率标度盘置于乘1挡,再重新调测量标度盘。

7、标度盘读数乘以倍率即为所测接地电阻值。

五、特殊操作

第28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如需反送电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设备.

第29条 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并应有一个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专人巡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停电标志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30条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地面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第31条 当发现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或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六、收尾工作

第32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第33条 每班工作结束升井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第10篇 综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从事综采工作面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工作的维修电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3条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内容和规定。

第4条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分布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5条必须清楚采区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第6条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基本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7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8条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合格:

第9条在检修、运输和移动电气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

第10条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电气故障或按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第11条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第12条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第13条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第14条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5条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第16条在有瓦斯突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

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后再进行检查。

第17条采区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

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第18条…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第19条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1)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2)放电前,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3)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4)最片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20条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试车或投人正常运行。

第21条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应每年校验一次,使用时应在校验有效期内。

2.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仪表的挡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四、操作准备

第22条准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3条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部门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第24条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厂作计划。

五、操作顺序

第25条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

第26条需检修的电气设备按停送电规定进行停电操作。

第27条需打开隔爆盖检修的电气设备,先测瓦斯符合要求后再操作。

第28条按规定程序进行正常操作c

第29条工作完毕清理现场,做好收尾工作。

六、正常操作

第30条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31条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32条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在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玷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第33条维修电气设备需要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仟掉入设各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地方。

第34条电气设备拆开后,应记清所拆的零件和线头的号码,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第35条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6条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第37条采煤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移动电缆的检查与维护,避免其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第38条各种电气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第39条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第40条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应使用电缆夹。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

综掘机、粑斗机、装岩(煤)机及煤电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巷道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七、特殊操作

第41条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42条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立即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火火器材火火,严禁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二报。

第43条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在触电者末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八、收尾工作

第44条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45条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11篇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3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三)

1、工作前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2、电器设备未经验电,应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3、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后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正在检修”的警示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4、要在配电总盘及母线进行工作时,在验明无电后应挂接临时接地线。装拆接地线都必须由值班电工进行。

5、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天开始工作前,都必须检查电源验明无电方可进行工作。

6、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7、由专门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值班电工要进行登记。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并共同检查后,方可送电。

8、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9、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10、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站在绝缘垫上,使用绝缘夹钳。

11、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适应。

1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

13、电器或线路拆除后,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包布扎好。

14、安装灯头时,开关接火线,灯口螺纹接零线。

15、临时电气设备要将金属外壳接地。严禁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两线带地或三线带地插座,或者将外壳接线单独接到接地干线上,以防接触不良引起外壳带电。用橡皮套软电缆连接移动设备时,专供保护接零线上不许有电流通过。

16、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7、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18、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首先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12篇 矿井固定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

第二条: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电气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三条: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四条: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第五条: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六条: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八条: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第九条: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的措施。

第十条: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十一条: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打临时接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作业前要搞清楚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十三条:作业维修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十四条: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十五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十六条: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十七条: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合整定。

第十八条: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十九条: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对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二十一条: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第二十二条: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二十三条: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二十四条: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

第二十五条: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强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二十七条: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二十八条: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二十九条: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三十条: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三十一条: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三、收尾工作

第三十二条: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此时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三十三条: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三十四条: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三十五条: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代清楚,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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