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现场电气维护安全交底规程
施工现场电气维护安全交底
1、施工现场用电,按照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事,加强施工现场用电,防止电气火灾。
2、电气线路架设应符合规定,配线合理,严禁大把线,铁制闸箱,箱内有接地端子板,箱内无杂物,箱中距地1.6m,安装牢固、防雨,埋设电缆深度≮700 mm,并设明显标志牌。
3、手持电动工具一、二类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施工机具在使用前进行严格检验,手电钻、电动改锥、焊钉枪等电动工具的绝缘电压试验。
4、电焊机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一次线不应超过2m,二次线应用焊接电缆线,二次线不准栓在钢脚手架或钢筋上。
5、切割机必须装有防护罩,本体应设按钮开关,电源端部位应有漏电保护器。
6、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时建筑或堆放可燃性物品。
7、电焊机二次侧把,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8、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第2篇 电气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检修现场不准大量存放汽油、煤油、酒精及其他易燃物质,所需少量油类、油枪、油壶用后应放在金属箱内。
(2)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进行设备清洗时,需通风良好。
(3)在上方有焊接作业时,下方严禁进行刷漆和清晰设备工作。
(4)沾有油脂的废旧棉纱不得随地乱扔,应集中放在金属容器内,并随时清除。
(5)检修中使用电动工器具、电加热等电气工具的电线连接点要牢固,防止虚接导致发热着火;熔丝要符合要求,严禁使用铜、铁、铝丝等代替。
(6)工作结束或收工后,工作负责人要对工作现场进行清理,检查无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3篇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与维修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3)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4)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
(5)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6)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按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
(7)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8)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9)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10)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1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12)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连锁设备。
(1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14)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4篇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维修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3)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4)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
(5)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6)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按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
(7)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8)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9)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10)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1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12)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连锁设备。
(1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14)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5篇 施工现场电气作业的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⑴ 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有不适应症者,不得参加该项工作。体检应每两年检查一次。
⑵ 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严格遵守各项电气工作安全操作规程。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⑶ 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⑷ 严禁电气工作人员酒后进行作业。
⑸ 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有关电气作业工具、机具、仪器、仪表的正确操作、使用和保管办法、确保完好,并在规定的安全校验周期内。
2、在确知带电体无电并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用手触摸或进行检修,因故停止工作而在恢复之前,应认真检查其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合理。
3、接近带电导体时,应按规定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站在安全距离外,接近旋转装置时,应扣好工作服等。严禁戴手套操作。
4、电气高空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 工作前应对电杆根部进行细致检查,同时严格检查其工用具和防护用具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⑵ 登高作业除随身携带个人必用的工具和传递用绳索外,不准再随身携带其他物件上下。传递物件时,应用绳索,严禁上下抛掷。
⑶ 登高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和电工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准系在横担木上。作业点下面两米范围内不准站人。
⑷ 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浓雾、冰雹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⑸ 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空电气作业。
5、在停电或部分停电现场进行检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 工作前应对所需检修的设备或线路进行停电、放电、验电和短路接地。
⑵ 对于准备进行检修的电气设备,除应将一次测电源完全断开外,还应检查有关变压器等有无二次测应急发电机组倒送电的可能性。
⑶ 断开施工用电设备上的电源时,至少应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除应断开断路器或自动空气开并外,还必须断开隔离开关。
⑷ 断开电源时,应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熔芯取下,并应将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收好或加锁。
⑸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设备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⑹ 工作地点四周的带电设备,应设遮拦或拉绳,并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工作地点应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并由专人监护,防止误入带电压域而触电。
⑺ 在工作未结束前,禁止任何人员任意移动或拆除遮拦、地线标示牌及其他安全设施。
⑻ 在设备停电或线路切断电源之后,应经检验确无电压,方可装设接地线,接好地线方可进行工作。施工现场高压10kv的验电与工作接地应有两人以上进行。
⑼ 验电时,应使用合适的验电器。如指示有电、则不可在该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使用验电器前,应在确知的带电体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方可使用。高压10kv验电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⑽ 对停电设备或线路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三相短路接地。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线路的各方面均应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明显,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⑾ 接地应用可携型软裸铜地线或隔离开关的接地刀闸。地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装拆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接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设备端;拆线时,顺序相反。
⑿ 停电设备或线路恢复送电前,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无异状后,然后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工作人员是否确已离开现场,地线是否确已完全拆除,以上均应按工作票的要求进行。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⒀ 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进现场分配工作时,应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和周围环境,并分别交待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⒁ 工作因故间断时,检修人员必须撤离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保留;恢复工作时,必须认真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6、 结合我局、分公司目前施工现场施工供电的具体情况,在施工现场各高压电源(一般均为10kv)侧均须进行一些简单的工作,如检修、接线等,所有这些工作不得带电作业。
7、低压400v及以下带电作业的安全措施
⑴ 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且监护人原则上不准参与其工作。
⑵ 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和穿戴绝缘良好并在有效验周期内合格的防护用品和工用具,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邻近相导电部分应尽量用绝缘板隔开,并且要确保对地的安全净距。
⑶ 工作人员工作时严禁同时接触两相或接触相线与地线,严禁带负荷连接和分离异线。
⑷ 断线时先断相线,再断零线或地线;接线时的顺序应与此相反。
⑸ 传递物件时,工作人员必须首先脱离电源,辅助人员也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在上杆工作时,应在上杆前分清相线与地线,严禁使用金属尺或小卷裸线等。
⑹ 带电拆装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必要时使用夹钳,严禁带负荷安拆大电流的熔断器芯子。
8、使用喷灯时的安全措施。
⑴ 使用喷灯时应按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但使用前应详细检查有无漏油、漏气等缺陷,使用的油料是否合适。使用柴油和煤油做燃料的不得用汽油代替。使用中需要加燃油时,必须灭火、放气,并冷却后进行。严禁在明火附近对喷灯加油或拆卸。
⑵ 严禁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开关及易燃物附近地点点燃或使用喷灯;喷灯火焰距带电体的距离应在1kv以下不少于1米,10kv及以下不少于1.5米。
⑶ 喷灯内压力不可过高。如长时间连续使用温度过高时,应暂停、间歇、待降温后再继续使用。
⑷ 喷灯用毕,应先灭火泄压,待完全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
9、小型机械及工具的用电安全措施
⑴ 电动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开关是否灵活有效和方便操作。绝缘电阻一般不应低于0.5兆欧。当休息和下班时或使用中突然停电时,均应拉开电动机具电源侧开关。
⑵ 电动工具、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和熟悉其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且不得超铭牌使用。使用中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电检查。更换刀具、钻具时,应有效断开电源开关,并应防止被他人接通电源。
⑶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物质的场地上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穿绝缘鞋,并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移动电动工具使用时,不得用手提电线或工具的旋转部分;
⑷ 使用行灯时,必须由次级电压不超过36v的安全变压器供电。严禁使用电阻或自耦变压器供电。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不高于12v的行灯;
⑸ 使用电烙铁时,应放在隔热支架上,电烙铁用完后应拔下插头,切断电源。
⑹ 在使用携带型电器前,应详细检查外壳、插头、开关、连接线和接地线是否良好;
⑺ 有金属外壳的单相电器应用三芯橡套电缆或护套线。三相电器应用四芯电缆。单相电器使用三芯插销,三相电器必须使用四芯插销。粗长的插脚和粗深的插孔应连接到单独的零线或保护地线。严禁插座内部连通;
⑻ 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包括大型施工用电设备)和供用电线路在投入使用前,无论好坏均必须进行绝缘检测,1kv电压以下的绝缘电阻原则上应不低于0.5兆欧。否则应进行绝缘处理,只有当绝缘水平达到要求后,才能通电投入使用;
⑼ 工地上使用的固定式电动机械,应有专人维护,并随机挂好安全操作牌;
⑽ 施工现场各变配电站均应按规定配备用于能有效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注意:发生电气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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