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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设备检修安全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11

某公司设备检修安全规程

第1篇 某公司设备检修安全规程

一、为做好设备检修中安全工作,特制定金洲设备检修安全规程。

二、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安全负责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检修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检修人员必须明确四个不准:

1、参加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不准检修。

2、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准检修。

3、劳动保护用品不齐全,穿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检修。

4、正在运转的设备、没有切断电源的设备、没有泄压置换的设备(管道)不准检修,受检设备的电源开关必须锁定,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四、进入检修现场前,除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填写检修通知单,交待检修项目中的注意事项,重点项目(大型项目)检修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做到严细具体,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实施。安全工作未落实的,检修前必须落实,无安全保障条件的应停止检修。并要注意随时进行安全喊话,消除麻痹思想。

五、检修塔、罐地下工程时,执行罐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做到五不进:

1、没有和周围管道设备彻底隔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未探明并未得到消除,经测定其含量不符合安全规定不进入。

2、没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通风设施不进入。

3、需要进行置换,而没有进行置换,或置换后氧含量不足20%不进入。

4、没有专门的现场监护和事前规定的联络信号不进入。

5、没有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措施不进入。

六、凡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坚决执行“动火制度”,严禁酒后上班,杜绝“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七、检修中必须严格执行调度令,服从命令听指挥,在电修时,要执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加强联系,加强安全监护。

八、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要指定专人做好以下工作:

1、清点使用的各种工具、器材及物品,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2、对检修项目按检修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试车。拆除所堵的盲板,复原切断的管线,不得遗漏和弄错,未经职能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改变设备的安全装置。

3、检修负责人确认一切无误后,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到场,方可进行设备单体试车与系统联动试车。

第2篇 公司设备检修安全规程

一、为做好设备检修中安全工作,特制定金洲设备检修安全规程。

二、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安全负责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检修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检修人员必须明确四个不准:

1、参加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不准检修。

2、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准检修。

3、劳动保护用品不齐全,穿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检修。

4、正在运转的设备、没有切断电源的设备、没有泄压置换的设备(管道)不准检修,受检设备的电源开关必须锁定,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四、进入检修现场前,除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填写检修通知单,交待检修项目中的注意事项,重点项目(大型项目)检修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做到严细具体,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实施。安全工作未落实的,检修前必须落实,无安全保障条件的应停止检修。并要注意随时进行安全喊话,消除麻痹思想。

五、检修塔、罐地下工程时,执行罐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做到五不进:

1、没有和周围管道设备彻底隔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未探明并未得到消除,经测定其含量不符合安全规定不进入。

2、没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通风设施不进入。

3、需要进行置换,而没有进行置换,或置换后氧含量不足20%不进入。

4、没有专门的现场监护和事前规定的联络信号不进入。

5、没有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措施不进入。

六、凡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坚决执行“动火制度”,严禁酒后上班,杜绝“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七、检修中必须严格执行调度令,服从命令听指挥,在电修时,要执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加强联系,加强安全监护。

八、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要指定专人做好以下工作:

1、清点使用的各种工具、器材及物品,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2、对检修项目按检修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试车。拆除所堵的盲板,复原切断的管线,不得遗漏和弄错,未经职能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改变设备的安全装置。

3、检修负责人确认一切无误后,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到场,方可进行设备单体试车与系统联动试车。

第3篇 物业公司保安设备管理规程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保安设备管理规程1.目的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 适用范围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3. 职责

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2)保安主管负责保安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 对讲机使用程序

1)对讲机是管理公司员工执行任务的工具,属于管理公司的公共财产,每一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保安队的全部对讲机应建立《通讯器材台账》。

2)对讲机只供员工执勤时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3.)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4)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员工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视情节赔偿。

5)员工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脱责任。

发现问题应做好积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警棍的使用管理规定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警棍只供当班保安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员执行公务时自卫使用。

3.)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主任批准,严禁将警棍带出。

4)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于他人玩耍。

5)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带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6)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8)街大门执勤保安,必须随身携带警棍,发现不携带警棍者,每次给以罚款20元。

保安部2023年8月1日

第4篇 工程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为了加强筑养路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质量,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各级机务管理部门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公路施工安全规程》、相关的公路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指定医院体检合后,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驾驶员执照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3)机械作业时,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4)保证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监测装置、指示装置、仪表装置、报警装置及警示装置的齐全有效。

(5)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可靠,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一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注意防火、防冻、防滑、防风、防雷击等。机械设备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操作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7)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的强行调度和无理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立即要求纠正,并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8)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隧道、跨线桥及电气化铁路的通行净空,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9)机械设备因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10)配合作业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需进入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内时,必须停止机械设备回转,并可靠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密切联系。

(11)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机械运行轨道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2)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施。

(13)在有碍机械设备安全及人身健康的场所作业时,机械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不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具。

(14)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经公安消防部门鉴定合格的消防用品。

(15)机械设备应按《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16)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7)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机械运转情况、润滑保养情况及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情况。

(18)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机车制动装置,坡道上停车时,要打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19)机械设备在施工车辆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有关规定。

(20)筑养路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

第2条二级管理机构除贯彻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外,还须根据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制定具体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第5篇 物业公司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3

物业公司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校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2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3维修部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测量设备的范围。

4.1.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4.1.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4.1.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4.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4.2.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4.3测量设备的采购。

4.3.1维修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规定进行采购。

4.3.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a)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b)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4.3.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维修部主管的意见。

4.3.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维修部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4测量设备的管理。

4.4.1维修部主管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惟一性标识和可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装置符号h移动使用测量设备g固定装置上的测量设备

类型符号c测量尺寸的测量设备

d测量电参数(如电压、电流、电阻、电功率)

z测量重量用测量设备

p测量压力、真空度用测量设备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

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测量尺寸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电参数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重量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压力的校准周期为2年

装于设备上,但不能拆卸的测量设备随设备大修时进行校准

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测量设备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校准周期进行校准

d)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5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5.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5.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5测量设备的保管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4.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

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4.7校准的委托。

4.7.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4.7.2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人委托书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4.8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4.9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测量设备台账》。

5.2《测量设备校准动态记录》。

5.3《测量设备报废审批单》。

5.4《测量设备限制使用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6篇 公司设备维修管理规程办法

公司设备维修管理规程

第一条 本规程旨在确定本公司的设施等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

第二条 本规程中的维修是指土地、建筑物、构筑物、车辆、搬运工具和备品的增 设、改造和更新。

第三条 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制造部长、总务部长和技术部长。

第四条 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设施等的维修计划,并根据第六条规定的手续,依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维修业务。

第五条 总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组织、协调所属设施等的维修工作。

第六条 财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查执行预算情况。

第七条 维修计划制订程序

1.责任人在进行维修前,应向技术部长提交维修计划。

2.技术部长确认有必要,请示公司主管后,作出具体的指示。

3.技术部长从技术的角度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后,提出全公司的综合设备投资计划,交财务部长审查。

4.财务部长依据该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5.设备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均由总经理裁定,董事会审议。

6.技术部长将决定的设备投资计划,通知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 维修实施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1.责任人接到技术部长的通知后,组织讨论具体的维修工程方案,并制订出详细的实施计划,提交给技术部长和财务部长后,组织实施。

2.紧急性的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与技术 部长协商后,组织实施。

3.当责任人制订的详细实施计划的内容、期限和预算,与设备投资计划有显着差别时,应按第七条所列程序,修订设备投资计划。

第九条 设备投资计划的变更

1.维修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作重要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责任人与技术部长协商后,应提交工程变更或追加预算申请。

2.技术部长应从技术角度对上述申请作出审查后,编制设备计划修正案,提交财务部长审查。

3.设备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修正案最终由总经理裁决,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维修实施状况报告

责任人应及时向技术部长、财务部长和总务部长提交维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职工住宅和集体宿舍的维修规程,另行制订。

第十二条 本规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维修计划实施管理的公司主管和财务主管制订 。

第十三条 本规程自×××年×月×日起实施。

第7篇 煤气公司日援设备运转操作规程

一、运转前的确认事项

1、运转前在中央(监视操作室)的确认事项

(1)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制造气体流量。

(2)制造气体热量设定为目标的热量值。

(3)根据实际需要设定球形罐出口流量。

(4)计装空气压缩机运转压力≥0.4mpa。

(5)球形罐入口阀门状态确认。

(6)紧急停止应被解除。

2、运转前在电气计测室的控制盘上确认事项

(1)各高、低压配电盘电源状态良好,指示灯指示正确。

(2)微机起动系统工作时:gas、air压缩机控制盘的cos在“远方”的位置,润滑油泵开关在“自动”位置,容量增减开关在中间位置,热量调整装置控制盘的cos在“remote”位置,冷却水控制盘的各开关在“自动”位置。

(3)控制盘起动系统工作时:gas、air压缩机控制的cos在“电气设备室”的位置,润滑油泵开关在“自动”位置,容量增减开关在中间位置,热调装置控制盘的cos在“local”位置,冷却水控制盘的开关在“自动”位置。

(4)各控制盘的紧急停止被解除。

3、检查各系统设备状态

(1)检查冷却水泵和冷却塔系统的工作状态应完好。

(2)煤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的管路系统(阀门)、冷却水系统、润滑油系统、监视控制系统完好。

(3)热调系统工作正常,热调出口自动调整阀门压力设备值为目标值(一般在0.4mpa)。

(4)球形罐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二、运转

(一)半量运转(日援设备的运转)

1、从中央(监视操作室)或现场(电气计测室)微机操作进行的运转

a、运转开始

(1)起动热量调整装置

(2)起动gas压缩机,gas压缩机出口压力上升0.4mpa。

(3)起动运空气压缩机。

b、停止

(1)停止空气压缩机。

(2)停止gas压缩机

(3)停止热量调整装置

(4)按紧急停止按钮,让设备无法再起动,待下次起动时再解除紧急停止。

2、从现场(电气计测室各控制盘)进行的运转

a、动转开始

(1)起动热调装置,按热调控制盘上的“stast”起动热调装置。

(2)起动gas压缩机,按gas压缩机控制盘的“运转”按钮起动gas压缩机。

(3)起动air压缩机,待gas压缩机出口压力达到0.4mpa后再按air压缩机控制盘上的“运转”按钮起动air压缩机。

b、停止

(1)按air压缩机控制盘上的“停止”按钮停air压缩机。

(2)按gas压缩机控制盘的“停止”按钮停gas压缩机

(3)按热调控制盘上的“stop”按钮停热系统。

(4)按紧急停止按钮。

(二)全量运转(日援设备与铁岭设备同时运行)

1、从中央(监视操作室)现场(电气计测完)微机操作进行的运转。

a、运转开始

(1)起动热调系统。

(2)通知铁岭启动铁岭gas压缩机。

(3)待铁岭gas压缩机出口压力上升至0.4mpa,起动日方gas压缩机。

(4)待双方gas压缩机出口压力均在0.4mpa后,起动日方空气压缩机。

b、停止

(1)空气压缩机停止

(2)日方gas压缩机停止

(3)通知铁岭停gas压缩机。

(4)热调系统停止

(5)按下紧急停止按钮

2、电气计测室控制盘上进行的运转

a、运转开始

(1)起动热调,按下热调控制盘上“start”按钮起动热调系统。

(2)通知铁岭起动gas压缩机。

(3)待铁岭压缩机出口压力上升至0.4mpa后,起动日方gas压缩机,按gas压缩机控制盘的“运转”按钮起动gas压缩机。

(4)待双方压缩机出口压力均为0.4mpa时起动air压缩机,按air压缩机控制盘上的“运转”按钮起动空气压缩机。

b、停止

(1)按air压缩机控制盘上的“停止”按钮停止空气压缩机。

(2)按gas压缩机控制盘上的“停止”按钮停止gas压缩机。

(3)通知铁岭停止gas压缩机。

(4)按热调控制盘上的“stop”按钮停止热调系统。

(5)按下紧急停止按钮。

三、现场控制盘的机能

1、紧急停止

(1)紧急停止,盘面的cos不论在远方位置或就地位置都能受理。

(2)不管是从中央紧急停止或现场紧急停止,在现场如果不复位,就不能起动。

2、起动/停止

(1)cos在远方位置,从中央的起动/停止能反复受理但在现场的起动/停止不受理。

(2)cos在就地位置,从现场起动/停止能反复受理,但是从中央的起动停止不受理。

3、紧急停止/停止

(1)起动中如果紧急停止进入,就会变成紧急停止及停止状态,起动中即使是停止进入还会变停止状态但是不会成紧急停止。

(2)压缩机在起动或运转中发生紧急停止,需再起动时,在规定时间内(从起动到再走动间隔1小时)排除故障。自动起动,超过规定时间排除故障,按警报解除,手动起动。

(3)压缩机运转超过1小时后停止,停止工作10分钟后可再起动。

四、联锁装置

1、起动gas压缩机时,润滑油和冷却水泵1#先运行,待油和水的压力正常后压缩机自起动。

2、起动空气压缩机1#(2#),润滑油和冷却水泵2#(3#)先运行,待压力正常后,空气压缩机自启动。

3、压缩机起动后冷却塔散水泵自启动。

4、计装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达到0.58mpa时,计装空气压缩机自动停止。

五、设备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微机的生产流程图画面上红色为运转(确认)压力上升,确认热调部分的调节阀门和紧急遮断阀是否动作,gas出口流量和热值是否稳定。

2、随时掌握高低压电动机工作时的电压、电流情况。

3、若在运行中警报发生了,按警报停止按钮,待正常后,按报警解除按钮恢复。

4、煤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出口压力一致(0.4mpa)。

5、润滑、冷却用的油泵的吸入压力0.6mpa—0.8mpa,排除压力0.9mpa——1.0mpa。

6、煤气压缩机吸入温度<30℃、吐口温度<90℃。

7、煤气冷却后出口温度<50℃。

8、油泵的吸入温度在25—46℃。

9、煤气冷却器的冷却介质的入口温度应<35℃。

10、油冷却器的冷却介质的入口和出口温度与煤气冷却器的温度要求相同。

11、煤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的油分离器的液面指示计在可视范围内为合格。

12、闭式冷却系统工作时循环泵的出口压力要>0.1mpa。

13、设备运行中各仪表的指示值与上术正常值有异常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否则不准继续运行。

六、日常维护

1、搞好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2、定期对煤气过滤器、空气过滤器、油过滤器进行清理和除尘。

3、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进行校检和调整。

4、热值测定仪的计量精度按规定及时校检。

5、认真做好检修、运行和交接班记录。

第8篇 水泥制品公司安全考核制度设备 安全操作规程

1、 每周一7点20分开安全会,任何人均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三班倒的人员除外)未按时参加者罚款10元,不参加者罚款20元。

2、 安全会由安全员主持,传达局、公司的有关安全文件内容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并落实本周的安全重点。

3、 锅炉班、吊车班、电杆等各班的班长应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员,安全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解决,如因安全员的工作失误视情况轻重罚款。

4、 安全员应定期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查,一次不及格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依此类推。

5、 安全员应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隐患的记录并及时整改。

6、 违章操作,一次罚款50元,违章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7、 凡发现有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一人一次罚款20元。

8、 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检查项目、规定资料录取标准进行巡回检查的,一人次罚款20元。

9、 未按规定进行劳保着装,一人次罚款20元,易燃易爆场所,一次罚款50元。

10、对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或责令限期整改,而未按时整

改的,一次罚款50元。

1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12、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操作时不使用的,一人次罚款50元。

13、开动使用被查封的设备,一次罚款100元。

14、违反起重“十不吊”,不按规定使用吊、索具,一次罚款100元。

15、检修用电设备时,不断电或不在配电开关处挂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6、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用电线路或使用时未挂临时用电线路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7、检修高压线路或电气设备时,不停电、不验电、不接地线,一次罚款200元。

18、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一次罚款200元。

19、在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物架上使用非双重绝缘的手持工具的,一次罚款50元。

20、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而是用手持电动工具的,罚电工及操作者各50元。

21、留用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肩发或发辫,不戴工作帽,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域的,一次罚款20元。

22、旋转机床、切削时戴手套操作的,一人次罚款20元。

23、带电高压保险时,不使用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一次罚款100元。

24、高处作业或在高处作业,有机械运输设备下面工作或操作规程规定戴安全帽而不戴安全帽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5、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件飞溅的场合不戴防护镜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6、物件堆放过高,不稳妥,一次罚款100元。

消防安全管理及考核

1、 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未经清洗风干、量换、检验及安全部门监护就进行烘割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2、 在生产车间内吸烟,一人次罚款10元,发现烟头罚班组5元。

3、 在易燃易爆场所内,使用非防火工具的,罚班组安全负责人20元。

第9篇 公司产品检验测量试验设备控制规程

公司产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规程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生产、检验及试验中检查、测量、测试之设备、工具的管理,以维持其准确度与精密度,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所使用的检验,测量与试验之工具、量具、仪器、设备的管理,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理规定

2.1定义

(1)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

用作验证产品某项(或某几项)特性是否符合既定规格之工具、量具、测试仪器等之总称。这些设备上必须有有效之“合格证”。本规章下文中简单统称这些设备为“检测设备”。

(2)基准设备

为本公司同类检测设备中具最高精确度之设备,它们的核准方法必须符合或可追溯至国际(或国家)标准。

(3)“参考用”之设备

若设备上没有有效之合格标识,一律视为“参考用”之设备,其所测得之数据仅可作参考使用。这类设备之管理体制由生技部负责,不受本规章管制。

2.2管理组织及责任

2.2.1品管部主管

为最终管理责任者,负有下列责任:

(1)建立及维持本公司检测设备校正系统,保证所有使用的“检测设备”均经校正,并能追溯至国际或国家标准。

(2)当校正用之国际或国家标准不存在时,须制定及记录校正之方法及标准。

2.2.2计量人员

品管部计量人员(或由品质工程师兼任)为检测设备管理者,负有下列责任:

(1)执行检测设备接收检查及保存有关证书。

(2)建立及维持“检测设备校正作业指导书”。

(3)执行及记录校正工作。

(4)填写检测设备一览表、检测设备校正记录、检测设备校正时间表等。

(5)培训执行校正作业和使用之人员。

2.2.3生技部

生技部为设备之维修、保养责任单位,负有下列责任:

(1)检测设备之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的制定。

(2)执行定期保养检查工作与维修工作。

(3)设备异常排除工作。

(4)设备履历、档案之建立与保管。

2.2.4使用单位

检测设备之使用者有下列责任:

(1)日常之保管、检查、保养工作。

(2)监察检测设备之计量检测有效期,及时通知送检、校正。

(3)选择合适之检测设备,掌握日常点检方法及其实施。

(4)发现使用、点检之异常,立即联络计量人员处理。

3.管理程序

3.1检测设备的购入

(1)所有检测设备的采购作业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生技部统一采购。

(2)生技部应确保采购的检测设备附有校正证书(指其校正方法能追溯至国际或国家标准)。

(3)所采购之检测设备须由生技部、使用部门与计量人员会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计量验收应包括一般性功能测试、校正证书复核,并实际校正。

3.2检测设备之校正

(1)除进厂时之检查及校正外,本公司所有检测设备至少一年校正一次,以确保其准确性与精密度。

(2)基准设备至少一年一次送至本地计量局或其他权威机构进行校正,并由该单位出具书面校正证明。

(3)检测设备之校正可利用相关之基准设备为参照,按校正工作指导书程序进行,由计量人员实施校正。

(4)检测设备无法利用基准设备校正时,应送外校正,其程序同基准设备之送外校正。

3.3校正环境控制

进行校正之作业环境须符合下列要求:

(1)校正环境温度应保持在室温25℃±5℃。

(2)校正室应保持干燥,相对湿度小于70%。

(3)当某检测设备要求特定的校正环境时,应确保符合要求。

3.4校正程序

(1)计量人员必须按照检测设备之送校日期,即在有效期满前,安排送外校正或厂内校正。

(2)由品管部制定厂内校正之《检测设备校正作业指导书》,计量人员依指导书要求之方法、步骤进行校正。

(3)使用者有义务在有效期满前报备、提醒计量人员作检测设备之校正作业。

3.5校正结果

(1)厂内校正之设备,由品管部在《检测设备校正作业指导书》上规定校正允收标准。

(2)计量人员根据作业指导书判定检测设备是否合格。

(3)送外校正之检测设备,根据校正机构提供之证书判定是否合格。

(4)经判定为不合格之设备,呈品管部主管决定处理方式:

(a)维修后重新校正,校正合格后继续使用。

(b)报废,并呈总经理核准。

3.6检测设备合格标识

(1)检测设备校正合格后应贴上有效之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应包括:

(a)检测设备编号。

(b)检测设备校正日期。

(c)有效截止日期。

(d)校正人署名。

(2)不合格之检测设备应采用有效识别方法,如标示“报废”或“待修”。

(3)凡没有合格证或有效日期逾期之检测设备均不可使用。

3.7检测设备之维护

(1)除经培训之校正人员外,任何人不能擅自调校检测设备。

(2)检测设备使用者应确保不因储存、搬运和使用而影响检测设备的精准度。

(3)使用者发现设备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计量人员反馈。

3.8检测设备之维修

(1)发生故障,应报备生技部与品管部计量人员。

(2)生技部负责维修设备之硬件部分,确保其可操作性。

(3)计量人员对维修完成之检测设备,重新校正,并贴上新的合格证。

(4)若维修后虽可操作,但校正不合格,仍需进一步维修直至校正合格。

(5)若无法维修或反复维修仍不合格,应申请报废。

4.附

[附件]hb04-1《年度计量器具检定计划表》

第10篇 水泥制品公司安全考核制度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每周一7点20分开安全会,任何人均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三班倒的人员除外)未按时参加者罚款10元,不参加者罚款20元。

2、 安全会由安全员主持,传达局、公司的有关安全文件内容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并落实本周的安全重点。

3、 锅炉班、吊车班、电杆等各班的班长应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员,安全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解决,如因安全员的工作失误视情况轻重罚款。

4、 安全员应定期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查,一次不及格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依此类推。

5、 安全员应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隐患的记录并及时整改。

6、 违章操作,一次罚款50元,违章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7、 凡发现有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一人一次罚款20元。

8、 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检查项目、规定资料录取标准进行巡回检查的,一人次罚款20元。

9、 未按规定进行劳保着装,一人次罚款20元,易燃易爆场所,一次罚款50元。

10、对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或责令限期整改,而未按时整

改的,一次罚款50元。

1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12、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操作时不使用的,一人次罚款50元。

13、开动使用被查封的设备,一次罚款100元。

14、违反起重“十不吊”,不按规定使用吊、索具,一次罚款100元。

15、检修用电设备时,不断电或不在配电开关处挂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6、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用电线路或使用时未挂临时用电线路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7、检修高压线路或电气设备时,不停电、不验电、不接地线,一次罚款200元。

18、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一次罚款200元。

19、在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物架上使用非双重绝缘的手持工具的,一次罚款50元。

20、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而是用手持电动工具的,罚电工及操作者各50元。

21、留用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肩发或发辫,不戴工作帽,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域的,一次罚款20元。

22、旋转机床、切削时戴手套操作的,一人次罚款20元。

23、带电高压保险时,不使用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一次罚款100元。

24、高处作业或在高处作业,有机械运输设备下面工作或操作规程规定戴安全帽而不戴安全帽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5、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件飞溅的场合不戴防护镜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6、物件堆放过高,不稳妥,一次罚款100元。

消防安全管理及考核

1、 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未经清洗风干、量换、检验及安全部门监护就进行烘割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2、 在生产车间内吸烟,一人次罚款10元,发现烟头罚班组5元。

3、 在易燃易爆场所内,使用非防火工具的,罚班组安全负责人20元。

第11篇 某工程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工程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为了加强筑养路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质量,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各级机务管理部门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公路施工安全规程》、相关的公路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指定医院体检合后,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驾驶员执照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3)机械作业时,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4)保证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监测装置、指示装置、仪表装置、报警装置及警示装置的齐全有效。

(5)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可靠,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一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注意防火、防冻、防滑、防风、防雷击等。机械设备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操作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7)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的强行调度和无理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立即要求纠正,并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8)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隧道、跨线桥及电气化铁路的通行净空,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9)机械设备因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10)配合作业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需进入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内时,必须停止机械设备回转,并可靠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密切联系。

(11)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机械运行轨道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2)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施。

(13)在有碍机械设备安全及人身健康的场所作业时,机械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不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具。

(14)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经公安消防部门鉴定合格的消防用品。

(15)机械设备应按《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16)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7)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机械运转情况、润滑保养情况及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情况。

(18)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机车制动装置,坡道上停车时,要打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19)机械设备在施工车辆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有关规定。

(20)筑养路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

第2条二级管理机构除贯彻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外,还须根据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制定具体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第12篇 公司生产设备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生产设备、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1.1、规范操作规程,提高生产工作效率,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2.2、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非特种设备、装置。

3、操作程序

3.1、所有操作设备、装置的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操作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3.2、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3.2.1、首先应了解设备、装置的结构、性能和技术参数。

3.2.2、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3.2.3、检查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传动系统连接是否牢固,电器系统是否有线头脱落、裸露,操作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3.2.4、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规定穿戴好。

3.3、按照设备、装置操作作业指导书,开启设备,根据物料加工要求进行加工。

3.4、物料在加工过程中,绝对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3.5、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声音异常、松动等不正常现象时,必须停车检查,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3.6、操作过程中,必须集中注意加工过程,不得违规操作。

3.7、设备操作结束切断设备电源后,对设备、装置进行清理,及进行润滑保养等项目。

《某公司设备检修安全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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