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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措施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64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措施规程

第1篇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措施规程

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和维护职工生命安全的基石,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矿井 “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应严格按照“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要求,制定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并严格落实,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达标管理,尤其是采掘工作面,每月均对各专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经考评各现采掘面、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以上,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

一、 矿井概况

**煤矿为区属地方国有煤矿,隶属于**矿业集团。矿井始建于1970年,1975年投产,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2万吨/年。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基本情况

为力争实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奋斗目标,我矿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扎实开展各项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全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有了较大提升,上半年经市局考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91.745分,其中采煤专业91分,掘进专业92分,机电专业92.5分,运输专业91.5分,通风专业92分,地测防治水专业91.5分,安全管理专业91.5分,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要求。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具体措施

思想重视,责任落实。矿特别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机电等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专业副总和技术、安全、调度、机电、教培等部门及采、掘、运、机电等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技术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日常工作。同时矿、科室、区队以致班组形成层层有目标、件件有规划、项项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个个有压力的组织保障体系。还在全矿开展“以结果为导向、查摆短板、落实百分百责任”活动;完善采掘等区队跟班人员、安监员、安全质量验收、日常检查、矿领导抽查“五位一体”安全质量预控体系。

努力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理念建设抓规范,提标准,树精品理念。为此矿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行为规范;以加强安全质量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细化、完善“三个一”工程质量标准,着力打造精品采区、精品采掘工作面、精品硐室和文明岗位,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安全质量提升,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注重发挥精品工程、模范典型的引导辐射作用,从井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分别评选出管理严、安全稳、标准高的典型,按照全面精细化管理标准,制定出具体的实施规划和配套考核办法。对先进班组、先进人物大张旗鼓的宣传重奖;对质量低劣工程、后进人物进行亮相、重罚,使之无再生土壤。

在职工中树立处处是精品的理念,从井下到地面,从物品、设施到每一天、每件事、每一处都要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培养造就职工良好的习惯,努力营造遵守行为规范,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放心活的积极性、良好氛围,为安全质量标准化持续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

突出重点,实现动态达标每月根据实际适时开展“顶板管理、通防、火工品、防治水、提升运输、机电”等专项主题活动,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促进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加强对薄弱工程剖析式检查,特殊地点重点督察,加大奖罚力度等管理措施,严格工序质量管理;把“班评估、旬验收、月考核”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安全质量实现动态监控、动态达标。

高度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素质建设对全员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素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素质,以员工素质保安全质量。针对新人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差等问题,教培部门编制针对性教培方案。要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自保能力和安全意识,杜绝习惯性违章,彻底解决部分职工安全思想不上境界、工作低标准、行为低要求和部分管理人员标准执行不严、方式方法不灵活、管理力度不强等现象,努力锻造本质安全型的具有较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素质的职工队伍。

拓展教培思路,采取多种形式,逐级层层加强教育培训。培训、学习、考试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一是通过矿、区队、班组召开班子会和专题安全会,各专业、各单位按矿部署召开班子会和员工会;二是通过班前班后会、周五安全活动日、黑板报、简报、候车通道张贴画、井上下警示语等形式和手段宣传教育,组织观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强化质量意识、管理意识、标准意识。三是坚持利用岗前培训、脱产培训、班前培训、现场培训、以师带徒、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业务技术素质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和业务技能。四是矿及区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沟通、启发,使职工形成自觉,努力从点滴坐起,从自我做起,相互监督,互不伤害。五是在职工中开展“安全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保证不伤害他人、保证不伤害自己、保证不被他人所伤害、保证按章作业”等活动;调动职工干标准活、放心活的积极性,为安全质量标准化持续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六是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学习安全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推行十日一题、每月一考和班前抽查提问,班中跟踪监督、班后分析点评等提高素质。

加强技能考核。形成了通过考核督促个人努力尽快提升业务技术素质水平和操作能力,为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重细节,抓实处,狠抓现场文明生产管理。对各生产作业场所的工业卫生、电缆吊挂、设备管理、物料垛放、牌板设置等细节,我们通过日常管理,重点检查,严抓整改等方式加强管理,使现场文明生产有了很大提升。

强化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的闭环管理。充分发挥矿已有的的顶板、通防、机电运输、防治水四个专业隐患排查小组作用,坚持每月一次的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和每周一次的安全管理重点的排查,采取相应的措施,重点安排和落实,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按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做到项目、措施、整改、人员、责任、资金六落实,保证从排查反馈、治理整改、报请验收,到复查验收并排查环节环相扣,实现闭环,确保隐患整改质量达标以及时消除隐患。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不足部分矿积极协助财务部门从其他方面协调解决,从而确保安全投入不欠账。积极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推广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提高机械化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设备安全性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矿井安全的基本保障措施,是伴随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的长期性工作。

为使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更需要全矿上下自觉形成抓质量、保安全、求生存、图发展的战略意识,需要我们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精进管理,需要我们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持之以恒的抓好、抓牢。今后我们将更严格的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评比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充实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所需的各项软硬件设施,抓紧抓牢现场工程质量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精进管理,确保建设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奋斗目标圆满实现。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第2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3、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3、两个或两个以工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准备

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四、正常操作

1、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2、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3、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4、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的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5、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6、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7、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8、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人杂物、淋水等。

9、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10、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11、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12、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控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14、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15、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16、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王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17、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8、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19、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20、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五、收尾工作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第3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3、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工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简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条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三、操作准备

1、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2、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4、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四、正常操作

1、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3、对所规定的曰、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4、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5、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6、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8、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9、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10、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11、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12、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脾。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按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13、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4、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15、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五、收尾工作

1、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2、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4、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4篇 卷扬机矿井竖井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

1.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比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6.卷扬机自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二、作业中注意事项

1.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和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钢丝绳不许放完,最少应保留三圈。

2.钢丝绳不许打结、扭绕,在一个节距内断线超过10%时,应予更换。

3.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4.作业中,司机、信号员要同吊起物保持良好的能见度,司机与信号员应密切配合,服从信号统一指挥。

5.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三、作业完后注意事项

1.作业完毕,应断开电源,锁好开关箱。

2.提升吊笼或物件应降至地面,清整场地障碍物。

第5篇 煤矿井下锻工安全操作规程

锻工安全操作规程

2.1工作前检查所用工具及设备有无断裂或其它异常现象。

2.2开车前检查设备传动部位是否良好并及时加油。

2.3气锤开动后,精力要集中,不准和别人攀谈说笑。

2.4锻打物件要夹牢,掌钳与锻打配合好,防止物件迸出伤人。

2.5工作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品。

第6篇 卷扬机矿井、竖井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

1.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比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6.卷扬机自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二、作业中注意事项

1.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和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钢丝绳不许放完,最少应保留三圈。

2.钢丝绳不许打结、扭绕,在一个节距内断线超过10%时,应予更换。

3.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4.作业中,司机、信号员要同吊起物保持良好的能见度,司机与信号员应密切配合,服从信号统一指挥。

5.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三、作业完后注意事项

1.作业完毕,应断开电源,锁好开关箱。

2.提升吊笼或物件应降至地面,清整场地障碍物。

第7篇 jk-jtp型矿井提升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1.1、制动手柄、操纵手柄均处于零位,过卷复位、调闸转换开关处于正常位置,制动转换开关处于脚踏位置。

1.2、合总电源(刀开关和空气开关)。

1.3、打开电锁。

1.4、踩动脚踏急停开关,检查空气开关动作是否可靠。

1.5、启动油泵,观察系统预吸合元件是否吸合。

1.6、若为行星齿轮减速器,则应启动润滑泵站油泵。

2、正常运行操纵

2.1、正力电动加速--电动等速--电动减速的操作运行方式

此运行方式适用于重载向上提升。当开车条件具备,按下提升方向按钮,司机将操纵手柄逐档缓缓推出,至该方向的最大位置,同时使制动手柄与操纵手柄适当配合向前推动进行松闸,绞车由启动,逐渐均匀减速至全速运行。运行至减速点时,减速铃响,通过plc逐步减速至最后两挡,然后司机将操纵手柄逐档收回,使绞车运行至低速,到终点时迅速将两手柄同时收回到零位,使负载制动在停车位置上。

2.2、正力电动加速--电动等速--负力减速(施机械闸)

此运行方式适用于较轻负荷向上提升。操纵控制方法与前种运行方式大致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减速阶段。减速时除电机串入较大电阻,绞车带惯性自由减速外,并辅以轻闸,使负载速度降低,到达终点时,迅速把制动手柄和操纵手柄同时拉回到零位,使负载制动在停车位置上。

2.3、正力电动加速--发电等速--负力减速此种运行方式适用于较轻负荷重物下放。司机将操纵手柄向载荷下行方向以较快的速度逐档推出至最大位置。制动手柄随之缓缓推出松闸,待最后一级转子接触器吸合以后,制动器方能全部敞开。于是绞车在载荷重力的作用下以较快的速度加速,而进入发电制动等速运行状态。当载荷运行至减速位置时,减速铃声响,司机应逐渐施闸,以控制减速度,使负荷低速运行至停车位置,立即把制动手柄和操纵手柄同时收回到零位,载荷立即停止。

2.4、脚踏动力制动下放重物(配动力制动用)司机遇到要求慢下放重物时,应使用动力制动开车方式。按下动力制动启动按钮,动力制动电源投入。脚踏动力制动是一次性投入,一经投入,脚应一直踩住不放,否则将造成飞车。若要终止脚踏动力制动,则必须将制动手柄和操纵手柄拉回零位,待提升机(绞车)停稳后,才能松开踏板。同时按下脚踏动力制动电源停止按钮dta。

注意:脚踏动力制动踏板时要轻踩轻放。

2.5、将司机台动力制动转换开关向左转换60度(向右旋转60度可选择恒流方式2),选择恒流方式1(其它操作按正常操作程序);制动手柄置于紧闸位置,操纵手柄前推,使调速接触器吸合,司机台上直流表应指示恒流方式1所设定的电流,随即将主令手柄拉回等待开车。

2.6使用动力制动开车时,必须先推出主令手柄至极限位置,使电机处于最大制动力矩,然后慢慢松开工作闸,使重物慢慢下放,如制动力矩过大,滚筒静止不动时,可逐级向回拉主令手柄,调节下放速度使绳速达到要求。停车必须先抱紧工作闸,再将主令手柄拉回零。

2.7、 向上行车时需将动力制动转换开关转至中间位置,即可投入正常开车操作。使用动力制动下放重物时,司机必须监视绳速及直流电流表,手不得离开制动手柄,当直流电流突然下降至零(即无动力制动力矩)时,应即抱闸停车。

2.8不使用动力制动时,应将该转换开关转至中间位置,按下停动力制动按钮,切断整流装置电源。

2.9当转换开关在中间位置时可用脚踏动力制动进行调节。

2.10连续使用动力制动开车时,司机必须经常检查直流回路温度,当超过60℃时,可停车冷却一定时间之后再开车。

3、正常运行操作

开车顺序:当油泵已经选择好,调闸转换开关、过卷复位开关和检修方向开关处于正常位置,检修换挡转换开关处于正常位置,功能转换开关处于手动或半自动状态,制动手柄稍微往前抬一点即过零位,操纵手柄稍微往前或往后推一点使零位指示灯灭,待电机励磁电流起来之后,再将制动手柄、操纵手柄推出让电机转起来。如果plc发生故障,可采用临时应急开车,将功能转换开关置于检修位置,操纵手柄不动,将检修方向转换开关置于检修提升或检修下放,检修换挡转换开关旋转可选择临时挡位,推动制动手柄即可进行简易开车。

4、特殊运行操作

4.1、快速停车,在运行过程中,如果需要绞车以较快速度停车时,那么可将制动手柄和操纵手柄同时迅速地拉回零位,绞车便可快速停车。

4.2、安全制动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停车时,可按下油泵停止按钮,油泵电机停止或关电锁,切断控制电源。盘式制动器在蝶型弹簧作用下立即施闸,绞车迅速停止,然后迅速收回两手柄。

4.3、紧急断电制动在情况十分危急的情况下,可脚踏紧急停车开关jtk,使空气开关跳闸,断开主电源,绞车立即施闸停车。

4.4、调闸(修闸)、调绳

单筒:如果需要对绞车制动器进行调整和修闸时,可将调闸转换开关sw4转至固闸或活闸位置,这样就可以闸住一对闸而对另一对闸进行调整、修理。

双筒:对绞车制动器进行调整和修闸时同单筒一样处理。调绳部分详见控制原理的调绳调闸控制部分。

特别提醒:调绳必须在空载或轻载状态下进行,不允许重载调绳。

5、过卷复位及报警复位当绞车过卷停车(硬过卷--过卷行程开关动作)后,应将过卷复位开关sw3转到过卷复位位置“下放”或“提升”,按一下故障复位按钮,然后向反方向启动绞车,使绞车缓缓

退出过卷位置。然后再将过卷复位开关转到“正常”位置,即恢复正常状态。当绞车过卷停车(软过卷--超过过卷设定值)后,应将过卷复位开关sw3转到过卷复位位置“下放”或“提升”,按一下故障复位按钮,然后向反方向启动绞车,使绞车缓缓退出过卷位置,即恢复正常状态。如果出现故障报警,汉显装置上会出现故障条文,在报警条件消失的情况下,按一下故障复位按钮,即可消除故障内容。

6、停车离岗操纵

6.1、检查操纵手柄和制动手柄并置零位,各转换开关应置中间位置。

6.2、关掉电锁,取走钥匙。

6.3、踩下急停脚踏开关,断掉总电源,关掉隔离开关。

特别提醒:严禁断电下放重物。

四、保养方法

1、电气设备各个环节,经调整试车正常后,均应注意紧固、打记或封锁,以免因变动而影响绞车正常运行。隔一定时间之后,还应对各环节进行重新校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系统的全面调试。

2、检查电气线路时,必须断开刀开关1dk后,方能全部断开电源,以保证安全。

3、提升机(绞车)停止使用时,如要关掉控制电源,则必须在提升机(绞车)安全停止转动后,方能断开电锁。如长时间不用,应切断主电源。如环境比较潮湿,重新通电前应注意解潮和绝缘问题。

4、提升机(绞车)带重物下放时,在起动阶段应缓缓松闸,启动完成进入全速后才能安全松闸,以免因启动时,由于电机的再生制动力矩较小,而导致提升机(绞车)加速,并超过同步转速太大。

5、当重物下放至减速阶段时,听到减速铃响后,即应轻轻带闸制动,否则提升机(绞车)在脱掉电源后因自然加速,可能导致飞车事故。

6、操纵提升机(绞车)时,应根据减速阶段的实际情况,选择减档档位和时间。

7、如发生紧急事故,可迅速脚踏急停开关jtk1(左脚),切断主电源,而进行紧急制动;也可以关掉油泵电源,进行安全制动停车。

8、机如因较长时间停止使用或停机后,司机离开机房,则应关掉电锁,而将控制电源切断;同时还应脚踏急停开关,切断主电源。

9、牌坊指示器及数字指示器作为指示负荷的实际位置,也是正确操作的依据,因此经常检查其可靠性和校准工作。

10、各接触器和继电器应经常清除灰尘。其触头应平整接触良好,并保护一定的压力。特别是主提升电动机,至少每半年做一次保养,一年做一次绝缘处理。

11、提升机(绞车)处于动力制动运行时,可根据负荷选择档位以选择投入电阻的数量;投入动力制动时,应密切注意制动电流表,若无制动电流,应立即施以机械闸,以免速度上升。

12、提升机(绞车)在运行过程中,禁止转动各转换开关。

13、严禁断电溜放重物,严禁带电串电阻下放重物,以免飞车。

14、有关提升机(绞车)的机械部分,请参阅相关的机械说明书。

15、使用单位应根据有关安全规程,结合本机性能制订操作规程、维护检修、信号联络、交接班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

16、产品的维护和保养是合理使用产品的重要环节,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和要求,使用方需要周期性保养和定期日常维护。

17、使用方如对产品的某些性能和控制程序存在疑问或在日常维护中遇到困难,请尽快与厂方联系。

五、对提升机的一般要求:

提升司机的责任重大,要求也应非常严格:

1、提升司机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懂得一定的机械,电器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能了解矿井采、掘、运的生产流程。

2、熟悉自己所作的提升机主要零部件的基本构造,动作原理及其作用,并且具有维护、保养、和检修设备的能力。

3、能看懂主要的电器设备控制系统图和提升速度图。

4、应熟悉主要的电气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动作原理。

5、司机身体健壮,精力充沛、视、听力好。

6、提升司机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肃的工作作风,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幸福而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司机应做到“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故障)和向“三包制”(包开、包维修、包检修)方向发展。

8、提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才能操作提升机和监护操作。

9、司机应参加本提升机的各类检修的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一严”、“二要”、“三看”、“四勤”、“五不走”的操作要领。六、提升机司机的操作要领:

1、“一严”是:严格执行《冶金矿山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在交接班上下人员和进行特殊吊运时,为保证提升工作的安全,两个司机必须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

2、“二要”是:司机上了操纵台,手扶制动闸操纵手把要座端正,思想要集中。

3、“三看”是:起动看信号、方向、卷筒绳的排列;运行看仪表、深度指示器;停机看深度指示器或绳记。做到稳、准、快。即起动、加速、停机要稳;辨明方向要准,停机位置要准,做到铃响、灯亮、提升机转、操作中遇到异常;辨明方向要准,停机位置要准,做到铃响、灯亮、提升机转、操作中遇到异常现象脑子反应要快,采取措施要快。

4、“四勤”是:司机下了操纵台,要勤听、勤看、勤摸、勤检查。

5、“五不走”是:当班情况交代不清不走,任务没有完成不。

第8篇 矿井安全用电规程

电是矿山生产建设中的重要能源,随着我国矿山开采的飞跃发展,电气化程度越来越高,矿山与电的关系更加密切,接触电气系统的人员也越来越多,电为改善矿井作业职工的劳动条件,提高采矿生产率,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如果对电的管理不善,检查使用不当,会带来许多不安全因素。电具有传速快、看不到、摸不着、听不见等特点,尤其是井下的电气设备的工作条件较为特殊,空间狭窄、环境较暗、空气潮湿以及电气设备和电缆易受砸、碰压而使绝缘损坏,所以井下极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因此,为确保矿井安全用电,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一、供电

(1)井下矿山对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等,应执行水电部现行的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

(2)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高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得超过7kv,有条件的,也不得超过10kv。

②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得超过1200v。

③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不大于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不大于36v;行灯,不大于36v。

④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应不大于127v。

⑤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电源不超过400v,直流电源不超过600v。

(3)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线路,且任何一条电缆发生故障,均应保证原有送电能力。无淹没危险的小型矿山,可不在限。

(4)矿井电气设备禁止接零。矿井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准向井下供电。

(5)给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6)每个矿井必须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图。

二、电气线路

(1)水平巷道或倾角小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丝铠装电缆。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专用橡套电缆。井下信号或控制用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井下固定敷设的照明电缆,如有机械损伤可能,应采用钢带铠装电缆。

(2)敷设在硐室或干燥木支护巷道中的铠装电缆,必须将黄麻外皮剥掉,并定期在铠装外壳加涂防锈防水油漆。

(3)敷设在竖井内的电缆,必须和竖井深度相适应,中间不准有接头。如竖井太深,应将接头部分设置在中段水平巷道内。

(4)在钻孔中敷设电缆,应将电缆牢固地固定在钢绳上,钻孔不稳固时,应敷设保护管。

(5)必须在水平巷道个别地段沿地面敷设电缆时,应用铁质或非燃性材料覆盖。不准用木料覆盖电缆沟,或在水沟中敷设电缆。

(6)敷设在矿井内的电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①在水平巷道或45以下的井筒内,电缆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保证其不致被车辆碰撞压坏。电缆悬挂点间距应不大于3 m,厂厂净距不得小于50 mm,不准将电缆挂在风水管上。

电缆上不准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应设在管子的上方,距管子不得小于0.3 m。

②在竖井或45°以上的井巷内,电缆悬挂点的距离,在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竖井内不得超过6m,敷设电缆的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须能承受电缆重量,且不得损坏电缆的外皮。

③橡套电缆应有专供接地的芯线,接地芯线不得兼作其他用途。

④高、低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7)电缆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硐室部分,应分别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管孔应严加封闭。

(8)巷道内的电缆,应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悬挂标注有号码、用途和电压等的标志牌。

三、电气及保护

(1)井下高压网路的短路容量,不宜超过70 mv.a。使用未标明井下专用的油断路器时,其最大遮断容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的1/2,从井下中央变配电所或采空区变电所引出的低压馈电线,应装设带有电流保护的自动开关。

(2)用架空线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送电时,在井口线路终端及井下配电所一次母线侧,须设避雷装置。

(3)井下变配电所高压馈电线,应设检漏装置,低压母线及送至工作面的馈线,应设断开电源的检漏装置或指示器。

(4)检漏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不得任意取消,值班人员每天对其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四、机电硐室

(1)矿井永久性中央变配电所或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必须砌碹。采区变电所硐室,应用不燃材料支护。硐室的顶板和墙壁应不渗水。

(2)中央变电所的地面,应比人口处巷道轨面高o.5m;与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水泵房地面0.3m。采空区变电所及其他机电硐室,地面应比人口处巷道轨面高o.2m。

(3)长度超过6 m的变配电硐室,应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并装有向外开的铁栅栏门。有淹没、爆炸、火灾危险的矿井的机电硐室,都应设置防火门和防水门。

(4)硐室内各种电气设备的控制装置,必须注明号码和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硐室人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安全标志,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悬挂“高压危险”的安全标志牌,并应有照明。

五、照明、通信和信号

(1)矿井所有作业地点、人行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须有良好的照明。

(2)采掘工作面可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有爆炸危险的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炸药库的照明应按gb 6722《爆破安全规程》中的规定执行。

(3)从采区变电所到照明用变压器的380v供电线路,应为专用线,不得与动力线共用。照明电源,应从采区变电所的变压器低压出线侧的自动开关之前引出。

(4)井底车场,主要机电硐室、调度室和采区,均应安装通信装置。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和主扇风机房,必须有直通地面交换台或调度室的电话。主要运输巷道的各信号室之间,必须安装直通电话。

(5)矿井电气信号,必须能同时发声或发光。提升装置应有独立的信号系统,信号电源电压不得超过127v,并设专用变压器供电。

六、保护接地

(1)矿井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必须接地。巷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均应接地。

(2)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的规定是:

①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极,都应与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与主接地极连接,形成接地网。

②移动和携带式电气设备,应采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并与接地干线连接。

③矿井所有接地的设备,必须有单独的接地连接线。禁止将几台电气设备的接地连接线串联连接。

④矿井所有电缆的金属外皮,都必须有可靠的电气连接,以构成接地干线。

(3)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设备在水仓或水坑内的主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小于o.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制成。

②设置在排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6 m2、厚度不小于0.4mm的钢板,或具有同样面积和厚度不小于3。5mm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③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5 mm、长度不小于1。5 m的钢管制作,并直埋人地下,钢管上至少应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孔。

(4)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00 mm2、厚度不小于4 mm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12mm的圆钢制成。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干线的连接线(采用电缆芯线者除外),电缆接线盒两头的电缆金属连接线,应采用面积不小于48 mmz、厚度不小于4 mm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8 mm的圆钢。

(5)接地装置的所有钢材,必须镀锌或镀锡。接地装置的连接线,应采取防腐措施。

(6)每个主接地极的接地电阻,由主接地极起至最远的就地接地装置上,不得大于2 n。每台移动电气设备至接地干线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ω。高压系统的单相接地电流大于20a时,接地装置的最大接触电压不应大于40v。

七、检查与维修

(1)电气设备的检查与维修,参照下表执行。

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井下自动保护装置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

井下全部接地网和总接地网电阻测定

高压电缆耐压试验,橡套电缆

新安装和长期没有运行的电气设备,在合闸前必须测量绝缘和接地电阻

每季一次

每季一次

每季一次

每季一次

随时

(2)电气设备和变压器使用的绝缘油,一般情况下应每年进行一次理化性能及耐压试验;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及时更换。

(3)矿井电气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对重要线路和重要工作场所的停电和送电,以及对700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检修,须经主管电气工程师或技术人员签发工作票,方准进行作业。

②操作700v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使用防护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和绝缘台)。

③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检修或搬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④停电检修时,所有已切断的开关把手,均应加锁,并且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安全警示牌。

⑤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禁止单人操作。

(4)供给移动机械(装岩机、电钻等)电源的橡套电缆,靠近机械的一段,应沿地面敷设,但其长度不得大于15m,中间不得有接头。电缆应安放在适当位置,以免被运转机械所损坏。

第9篇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第一节 煤矿井下供电及要求

一、井下供电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实行煤矿井下安全可靠地供电是关系到设备安全运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矿井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坚持做好井下供电工作,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是衡量矿井总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由井下电气故障直接引发的不安全事故,其类型主要有:

1、电火引燃的矿井火灾。

2、电火或高温引发的煤尘瓦斯燃烧和爆炸灾害。

3、电孤或高温烧坏设备。

4、人身触电。

5、电气故障使设备不能运行。井下供电与地面供电相比,其特殊性表现为:

1、井下环境

恶劣、条件复杂。供电线路和设备敷设、安装、运行在狭窄、阴暗、潮湿、高温的井巷中或条件复杂多变的采掘工作面中,经常受到水淋、水淹、岩石冒落、煤壁坍塌、异物挤压、行车碰撞等危险因素的威胁和伤害,而引发电气事故。由于处在有瓦斯、煤尘燃爆危险的环境中,如遇电火就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矿井空气潮湿、污脏、高温、流通性较差,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不利。

2、设备线路布置分散,分布面广,不便管理和控制。

3、采掘设备及线路移动频繁,条件多变,不利于安全运行。

4、采掘线路均采用电缆,排列集中,悬挂困难,故障查找不易。

5、井下电气设备多采用隔爆型。其突出特点是笨重、搬运困难、开闭不便、直观性差、维修复杂。总之,井下供电的环境是恶劣的,条件是复杂多变的,设备是特别的,运行是困难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些情况,进而采取对策和措施,才能实现井下供电安全运行。

二、井下供电有关规定和要求

1、井下供电的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九章“电气”对井下供电、用电、管理作了具体规定(第417-470条)。现综合供电方面的要求如下:①电力负荷分级

根据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用电负荷一般分为三级。

a、一级负荷

凡突然停电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严重损坏,长期不能生产或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的用户,为一级负荷。如煤矿的中央变电所、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竖井载人提升机和瓦斯抽放机及矿井医院等。这类用户必须具备两个独立电源,以保证不间断供电。

b、二级负荷凡突然停电后会造成大量产品和原材料报废,产量显著下降,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的用户,为二级负荷。如井下采区变电所、选煤厂等。这类用户要设专用供电线路。

c、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用户为三级负荷,如修配辅助车间、电车库以及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设备等。这类用户可以不设专用供电线路,只采用一回路供电。

对煤矿企业用电负荷进行分级管理,便于合理的进行供电,以确保重要负荷供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当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需限制用电时,限用的次序为先停三级,在停二级,以确保一级负荷用户的供电。

②入井电源电压

高压不得超过10kv;低压运动不得超过1140v;照明、手持设备不得超过127v,控制电压不得超过36v。

③供电线路电缆

均应采用矿用型电缆。固定设备的供电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移动设备采用橡套电缆。电缆均应按规定悬挂和连接。

④电气设备

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矿用一般型(标志为“ky”)或矿用防爆型(包括隔爆型,标志e*d;增安型e*e;本质安全型e*l;正压型e*p;充油型e*o;充砂型e*o;特殊型e*s)设备。

⑤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设有“三大保护”,即过流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保护接电装置。

⑥井下供电的变压器禁止其中性点直接接地。

⑦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2、井下供电的要求

①可靠性

供电的可靠性是指不间断供电的可靠程度。煤矿供电一旦中断,不仅会直接影响生产,而且会使安全要害设备停止运转,可能会造成矿井被淹、瓦斯积聚、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甚至可毁掉矿井。为了保证供电的高度可靠性,应采用两条独立的电源线路。正常时,采用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应带电备用。

②安全性

煤矿井下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五大自然灾害都可能因电气事故而酿成。由于井下环境条件差,设备负荷变化大,容易造成漏电、短路及人身触电事故。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及《电业规程》,确保供电的安全性。

③技术合理性

供电技术的合理性对降低煤炭生产成本、保证供电质量(电压稳定、频率整齐、波形正常等指标达到规定)、实现设备安全运行、减少电气故障和人身触电事故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井下供电必须作到技术合理。

④经济性

要求井下供电有好的经济性,就是使系统在运行中耗费少、效率高、成本低。对于煤矿生产应力求供电系统简单,便于安装和操作,并要合理使用电气设备,使建设投资少,运行费用低。

第二节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及采区电压等级简介

一、我集团公司井下供电概述

井下供电方式分深井供电和浅井供电两种。通过井筒将高压(10kv、6kv、3kv)电源送入井下中央变电所,再进行供电分配的称为深井式供电。通过井筒或钻孔将低压(1140kv、660kv、380kv)电源送入井下中央配电室,再进行供电分配的称为浅井式供电。我集团公司除在建井初期临时短期采用井筒式浅井供电外,均采用深井式供电。入井高压均采用6kv等级。

我集团公司井下供电的特点是“多点入井、分设系统、环行供电”。此方法具有电量充足、电压稳定、供电灵活可靠的优点。这种供电方式的形成是借助与我集团公司一个矿井可具有数对在不同地区开凿有与地面相贯通的风井而实现的。构成的要点是,根据上、下山盘区开采进度和分设入井供电系统的需要,在进风运输大巷设立若干个中央变电所(习惯成为中央配电室,可命名第一,第二……中央配电室或以地区命名)引入入井高压电源,对设立在上、下山盘区内的若干个采区变电所(或称采区配电室)进行高压供电,在由采区变电所对所属各采、掘、开工作面等低压动力设备进行供电。在各中央变电所之间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单缆联络,以构成并联环形供电(备用)。

二、高压供电系统

煤矿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包括高压入井电源配电设备,中央变电所及其高压变配电设备、采区变电所及其高压配电设备、高压移动变电站以及上述设备之间的高压供电电缆线路。

图9-1 绘出了我集团公司一矿北头咀井简化了的高压供电系统示例。

三、低压供电系统煤矿井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是指低压动力配电点及其变配电设备,各用电设备(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照明设备、信号设备以及它们之间的供电电缆线路。见图9-2和图9-3。

四、采区供电电压等级

《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425条,对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作了具体规定。1、高压,不应超过10000v;(采用的等级有10000v,6000v,3000v)2、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用的等级有1140v;660v;380v)超过1140v时须报煤炭部批准。

3、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报经省煤管局批准,在井底车场、总进风巷,主要进风巷的照明系统的额定电压可采用220v;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得超过36v。

第10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器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2条 未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不得独立从事电器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4条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

第5条 业规程。

第6条 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则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7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8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准备

第9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第10条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的措施。

第11条 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12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13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14条 维修作业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15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6条 第15条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7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合格的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18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9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20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正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2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23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o

第24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5条 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减速点、后备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26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

第27条 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器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

第28条 验要做好记录。

第29条 第26条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

第30条 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31条 在架空线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底线顺序相反。

第32条 高空或井下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35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8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9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40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代清楚,双方签字。

第11篇 矿井雨季安全防水措施规程

一、在巷道出现挂红、挂汗、煤岩松软、淋头水加大等情况下掘进打眼时,如果出现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必须停止打眼,严禁拔出钻杆,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地面报告。如果发生危急情况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在可能存在积水的区域进行作业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一)放炮时,躲炮时间延长到至少30分钟以上,等待响炮地点稳定后,判明是否有水流,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二)放炮躲炮时,人员应站在不被水流冲击威胁的地方,防止响炮后采空区积水突然涌出,危及人员的安全。

(三)交接班时,上一班不能在溜煤道上留有存煤,防止在交接班过程中,存煤被渗透出来的水流泥化、软化,形成水煤泥,在下一班作业人员放煤时造成水煤泥涌人事故。

三、在作业过程中,需要探放水的情况主要有:

(1)遇到可能积水的老空窑和本矿采空区;

(2)遇到上水平大巷时,应防止与大巷水沟打透;

(3)遇到钻孔时,应探明钻孔是否有积水或与其它积水区相通。

探水前,要分析查明采空区或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透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认真检查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确保探放水安全进行。

在距离采空区或大巷20米左右时,应由技术部门或技术人员制定探水措施,开始探水。探水时,每打完一组探水孔,应由探放水负责人和技术部门共同确定下一步巷道掘进长度,一般规定是探5米,掘进1米。

四、雨季前,要对矿井排水设备和供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清挖水仓、水沟和沉淀池,开展一次联合排水试验。要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仓、水泵、输电线路(双路)等设施,确保矿井正常排水,并满足最大涌水量的排水需求。

煤矿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等附近,井口、工业广场要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设施,防止地表水体倒灌矿井。

地表水体、采煤塌陷区、煤系地层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时,要对漏水的水体基底进行防漏加固处理。

第12篇 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防治水的主要规定

1、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查、探、防、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

3、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4、煤矿企业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5、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已经互相连通的矿井,必须在连通的地方构筑足够强度的防水墙。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按照《矿井水文地性规程》规定,在水淹区或在积水区下掘进时,巷道与水体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防水煤岩柱的尺寸不得小于导水裂隙带的最大高度与保护层厚度之和,一般应大于30倍采厚。

6、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水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的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正确确定探水线,探水线就是探水的起点,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的破坏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探水线。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措施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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