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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2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规程

第1篇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规程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消火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

3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6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7施工现场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8施工现场内禁止易燃材料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对于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9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10使用后剩余的油料等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11施工现场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12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进行取暖。

13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4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5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火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16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7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第2篇 砖墙砌体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砖墙砌体工程施工工艺

4.1工艺流程:

准备木砖或砼预制块-->抄平放线、立皮数杆-->整理和补植连结筋、绑扎构造柱钢筋-->砖块浇水、筛砂-->基层清理、排砖-->拌制砂浆-->分层砌筑-->勾缝-->养护稳定-->补砌梁底剩余部分墙体-->养护-->施工砼构造柱、围梁-->养护-->季节性施工。

4.2施工工艺:

4.2.1施工工艺一般要求:

在施工前按照实际尺寸对加气混凝土块墙体,作组砌排版设计,施工时严格按照排版图施工,集体排版样式详见“附图”。

所有墙砌筑时双面挂线,按清水墙标准砌筑,砖墙采用三一砌筑法,加气混凝土块采用挂顶头灰铺摊砌筑法。

加气块混凝土墙下砌筑三皮标准砖,多水房间墙下设置同墙宽的12cm高的混凝土现浇带。

水平灰缝厚度统一10mm,砖墙竖向灰缝宽为8mm-12mm,加气混凝土块墙竖向灰缝宽为8mm-15mm,以10mm为最佳。

4.2.2木砖混凝土块的制作要求:

为了使木砖与墙体结合牢固,保证门框安装的质量。项目部采用将防腐木砖预埋在混凝土预制块内的方法。

木砖混凝土块的制作原则:

对于多孔砖墙,考虑到混凝土墙的错缝,并且本工程中墙体的长度尺寸比较多,故按照砖墙的组砌形式。统一制作三种规格。具体尺寸及数量见附图。

对于加气混凝土块墙体上用的木砖混凝土预制块。为保证墙面的整体外观效果,及减少工人大量切割加气混凝土块的工作量。对每一道墙的砌块排砖,按排砖图对于放置砖的尺寸,按20―30长度不等的制作木砖。对于对于两端带门的t型墙体统一做成t型和l型定型尺寸,具体几何尺寸及数量详见附图。

在预制块浇筑的过程中为消除模及预制块模板的几何尺寸偏差带来的影响。将预制块的尺寸按砖的尺寸作调整。

4.2.3加气砼块现浇带施工:

本工程加气混凝土块墙体中须设置混凝土现浇带以加固墙体,保持墙体的稳定。其具体施工要求及过程如下:

a 采用c5混凝土,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为25mm。

b 模板采用竹胶模板,模板宽度为120mm,铝塑片宽度为60mm,模板镜面内贴铝塑片,铝塑片沿模板边沿紧贴。

c 配筋为φ6,横向间距200mm。

d 模板每隔500mm用套有pvc管并在两端加有垫片的拉接螺栓固定,模板内置2根φ6钢筋,间距依墙宽减去两侧保护层厚度定。

e浇注混凝土后,对其进行随墙养护。

4.2.4墙顶部斜砖及七分砖加工要求:

所有墙顶部斜砖、构造柱马牙槎处切砖及七分头砖,工长必须提前一星期提加工计划,加工车间根据加工计划用切割机准确、及时加工。严禁现场任意砍砖。

4.2.5砌筑要点:

砌筑前要计算砖皮数,并画出皮数杆,皮数杆上要有砖的厚度、灰缝宽度、门窗过梁及构件位置、墙体总高度等。砌筑时用水准仪,根据工程所引高程在混凝土墙上抄出500mm水平控制线。立皮数杆时皮数杆上所划500mm线与混凝土墙上500mm线要对齐,皮数杆立于砼墙结构洞两侧及砖墙角交接处。皮数杆以及立皮数杆要经过专业工长或项目工程师以及监理复核后方可砌筑。

砂浆严格按照试验配合比拌制,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搅拌时间不得少于3min。

砌筑时,首先要摆砖,排出灰缝宽度。摆砖要注意门窗位置,砖垛等对灰缝的影响,还要考虑,甩窗口后砌条砖,窗上角必须是七分头。为增加门窗安装的牢固性,在砌体施工中,配合在门窗洞口预埋提前预制好砼木砖(该木砖尺寸与多孔砖尺寸相同)。

砌砖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法,竖缝采用挤浆或加浆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砌筑时根据皮数杆,在砖上口位置带双线,严格按线砌筑。

水泥砂浆必须在3h内使用完,混合砂浆必须在4h内使用完,不得使用过夜砂浆。墙面要随砌随勾逢,并用麻袋片擦干净墙面。勾缝用特制工具,要求勾缝沿砖上口平整顺直,凹入墙面5mm。

墙与隔墙不同时砌筑时,可留阳槎,加预埋拉结筋2φ6@500,其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每边不少于500mm,末端加弯钩。

砖墙与构造柱之间沿墙高每500mm设置2φ6#500的水平拉结筋。

管线槽留置时,可采用弹线定位后用开槽机开槽,不得斩砖留槽。

砌筑架子采用ф25钢筋和50*50角铁专门加工的马镫,马镫长900mm,高度1500mm,马镫一侧有供人上下的爬梯,架子上的站人板要求满铺,架子上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气焊工

1. 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2. 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3. 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 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5. 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8. 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热水袋)、蒸气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2) 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 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4) 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槽帮。

(5) 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

(6) 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7) 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

(8) 氧气阀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夏季露天工作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9) 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m。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0)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持不小于49kpa的压强。

(11) 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12) 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3) 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4) 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蒸汽加热,严禁用火烤。

10. 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2) 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3) 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4) 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 汽车运输乙炔瓶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 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7) 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8) 乙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

(9) 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a的压强。

(10)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1. 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液化石油气瓶必须放置在室内通风良好处,室内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 气瓶冬季加温时,可使用40℃以下温水,严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温。

(3) 气瓶在运输、存储时必须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得碰撞。

(4) 气瓶不得倒置,严禁倒出残液。

(5) 瓶阀管子不得漏气,丝堵、角阀丝扣不得锈蚀。

(6) 气瓶不得充满液体,应留出10%~15%的气化空间。

(7) 胶管和衬垫材料应采用耐油性材料。

(8) 使用时应先点火,后开气,使用后关闭全部阀门。

12. 使用减压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混用。

(2) 减压器出口接头与胶管应扎紧。

(3) 安装减压器前,应略开氧气阀门,吹除污物。

(4) 减压器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烤。

(5) 安装减压器前应进行检查,减压器不得沾有油脂。

(6) 打开氧气阀门时,必须慢慢开启,不得用力过猛。

(7) 减压器发生自流现象或漏气时,必须迅速关闭氧气瓶气阀,卸下减压器进行修理。

13. 使用焊矩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使用焊矩和割矩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 焊炬和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连接处和气阀不得漏气;焊嘴、割嘴不得漏气、堵塞。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焊炬、割炬气体通路和气阀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再使用。

(3) 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嘴或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放入水中冷却。

(5) 焊炬、割炬的气体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 橡胶软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橡胶软管必须能承受气体压力;各种气体的软管不得混用。

(2) 胶管的长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为宜,氧气软管接头必须扎紧。

(3) 使用中,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触及灼热金属或尖刃物体。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电焊工

1.一 般 规 定

1. 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1. 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1. 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 4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1. 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向作业。

1. 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1. 7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方可施焊。

1. 8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1. 9焊接铜、铝、铅、锌合金金属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 10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1. 11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 12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1)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2)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4)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 更换保险装置时。

(6)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1. 13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2)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3) 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4)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 14操作时严禁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1. 15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1. 16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 17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 18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1. 19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电 焊 设 备

2. 1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 2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必须使用绝缘胶布缠严,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2. 3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 4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 5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

2. 6电焊机内部应保持清洁。定期吹净尘土。清扫时必须切断电源。

2. 7电焊机启动后,必须空载运行一段时间。调节焊接电流及极性开关应在空载下进行。直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90v,交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80v。

2. 8使用交流电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多台焊机接线时三相负载应平衡,初级线上必须有开关及熔断保护器。

(2) 电焊机应绝缘良好。焊接变压器的一次线圈绕组与二次线圈绕组之间、绕组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

(3) 电焊机的工作负荷应依照设计规定,不得超载运行。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

2. 9使用硅整流电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使用硅整流电焊机时,必须开启风扇,运转中应无异响,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

(2) 应经常清洁硅整流器及各部件,清洁工作必须在停机断电后进行。

2. 10使用氩弧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工作前应检查管路,气管、水管不得受压、泄漏。

(2) 氩气减压阀、管接头不得沾有油脂。安装后应试验,管路应无障碍、不漏气。

(3) 水冷型焊机冷却水应保持清洁,焊接中水流量应正常,严禁断水施焊。

(4) 高频氩弧焊机,必须保证高频防护装置良好,不得发生短路。

(5) 更换钨极时,必须切断电源。磨削钨极必须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来的粉尘应及时清除。钍、铈钨极必须放置在密闭的铅盒内保存,不得随身携带。

(6) 氩气瓶内氩气不得用完,应保留98~226kkpa。氩气瓶应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7) 作业后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焊接人员必须及时脱去工作服,清洗手脸和外露的皮肤。

2. 11使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预热15min,开气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瓶嘴的侧面。

(2)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端的电压不得高于36v。

(3) 二氧化碳气瓶应放在阴凉处,不得靠近热源。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并应放置牢靠。

(4)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焊丝的进给机构、电源的连接部分、二氧化碳气体的供应系统以及冷却水循环系统均应符合要求。

2. 12使用埋弧自动、半自动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送线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应完好,滚轮、导电嘴(块)必须接触良好,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应充量合格。

(2) 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定期吹洗。

2. 13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2) 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3)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4) 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5)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6) 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7) 焊接电缆接头应采用铜导体,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可靠。

3.不 锈 钢 焊 接

3.1不锈钢焊接的焊工除应具备电焊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外,还必须熟练地掌握氩弧焊接、等离子切割、不锈钢酸洗钝化等方面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技能。

3.2使用直流焊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焊机外壳的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接线柱的绝缘、防护罩、电压表、电流表的接线、焊机旋转方向与机身指示标志和接线螺栓等均合格、齐全、灵敏、牢固方可操作。

(2) 焊机应垫平、放稳。多台焊机在一起应留有间距500mm以上,必须一机一闸,一次电源线不得大于5m。

(3) 旋转直流弧焊机应有补偿器和“起动”、“运转”、“停止”的标记。合闸前应确认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起动时,辨别转子是否旋转,旋转正常再将手柄扳到“运转”位置。焊接时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将手柄扳到“停止”位置。

(4) 不锈钢焊接采用“反接极”,即工件接负极。如焊机正负标记不清或转换钮与标记不符,必须用万能表测量出正负极性,确认后方可操作。

(5) 不锈钢焊条药皮易脱落,停机前必须将焊条头取下或将焊机把挂好,严禁乱放。

3. 3一般不锈钢设备用于贮存或输送有腐蚀性、有毒性的液体或气体物质,不得在带压运行中的不锈钢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用设备管道做焊接导线。

3. 4焊接或修理贮存过化学物品或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必须采取蒸气清扫、苏打水清洗等措施。置换后,经检测分析合格,打开孔口或注满水再进行焊接。严禁盲目动火。

3. 5不锈钢的制作和焊接过程中,焊前对坡口的修整和焊缝的清根使用砂轮打磨时,必须检查砂轮片和紧固,确认安全可靠,戴上护目镜后,方可打磨。

3. 6在容器内或室内焊接时,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措施或戴焊接专用的防尘面罩。

3. 7氩弧焊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手工钨极氩弧焊接不锈钢,电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钨极接负。

(2) 用交流钨极氩弧焊机焊接不锈钢,应采用高频为稳弧措施,将焊枪和焊接导线用金属纺织线进行屏蔽。预防高频电磁场对握焊枪和焊线双手的刺激。

(3) 手工氩弧焊的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扣齐钮扣、穿绝缘鞋、戴柔软的皮手套。在容器内施焊应戴送风式头盔、送风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 氩弧焊操作场所应有良好自然通风或用换气装置将有害气体和烟尘及时排出,确保操作现场空气流通。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处。并应采取间歇作业法。

(5) 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活动性的肺结核、肺气肿、精神病或神经官能症者,不宜从事氩弧焊不锈钢焊接作业。

(6) 打磨钍钨极棒时,必须配戴防尘口罩和眼镜。接触钍钨极棒的手应及时清洗。钍钨极棒不得乱放,应存放在有盖的铅盒内,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3. 8不锈钢焊工酸洗和钝化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不锈钢酸洗钝化使用不

锈钢丝刷子刷焊缝时,应由里向外推刷子,不得来回刷。从事不锈钢酸洗时,必须穿防酸工作服、戴口罩、防护眼镜、乳胶手套和胶鞋。

(2) 凡患有呼吸系统疾病者,不宜从事酸洗操作。

(3) 化学物品,特别是氢氟酸必须妥善保管,必须有严格领用手续。

(4) 酸洗钝化后的废液必须经专门处理,严禁乱倒。

3. 9不锈钢等金属在用等离子切割过程中,必须遵守氩弧焊接的安全操作规定。焊接时由于电弧作用所传导的高温,使有色金属受热膨胀,当电弧停止时,不得立即去查看焊缝。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筑炉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筑炉使用的脚手架,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按施工图搭设和拆除。非架子工不得搭、拆和改动。

1. 2施工区域内井、坑和孔洞等必须设牢固安全防护盖板。跨越沟或炉体洞口时,应搭设宽不小于80cm的过桥,桥的两侧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

1. 3采用垂直运输运送物料时,应装在小车或容器内,严禁上下投掷物料。

1. 4炉体内操作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金属容器内的照明不得大于12v。

1. 5施工区域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和设备堆放场地应平整,并应有排水措施。

1. 6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或其他容器内。小型工具可用绳索系在身上或脚手架等牢固地方。

1. 7高处作业上下不得攀登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必须走专用梯道。

1. 8 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应上挂在牢固地方。

2. 磨砖机、切砖机

2. 1使用磨砖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磨砖机应稳装在操作棚内;稳装时地面要坚实、平整,不得倾斜。

(2) 磨砖机必须由经过安全培训熟悉磨砖机性能,并懂得该机基本知识的人员操作。

(3) 磨砖机应装设吸尘设备;不允许粉尘散放在周围空气中。

(4) 使用前,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及部件是否正常,磨砖操作台升降是否灵活,操作轮盘、八字轮等有无松动,主轴是否弯曲,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动。起动时将补偿器的手柄先搬向“起动”指示位置,起动正常后再转向“运转”位置。

(5) 操作台上的磨砖小车运行必须灵活,小车轨距必须一致,符合规定。

(6) 磨砖砂轮要用夹板与螺丝牢固地固定在磨砖机的主轴上。夹板与砂轮之间必须垫以不小于3mm厚的鸡毛纸垫。砂轮必须安装防护罩;新安装的砂轮应空转5min,确认合格方可正式磨砖。

(7) 砂轮应为正圆,不得出现椭圆。砂轮两面的直径必须相等,严禁使用一面大、一面小的砂轮磨砖。

(8) 磨砖机的机架和电机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电机应加罩。

(9) 往磨砖机上放砖时,必须将砖顶在小车的挡板上,预防磨砖时走动;小车上的挡板高度不得超过被磨砖的厚度。

(10) 磨砖砂轮的转动方向应顺时针,严禁反转;被磨的耐火砖的进行方向必须与砂轮的旋转方向逆行,严禁顺砂轮旋转方向进行。

(11) 磨砖升降操作平台,应随着耐火砖的被磨减薄而上升;上升的速度应缓慢均匀,不得一下升起过高、受力过大、挤弯磨砖机的主轴或被磨砖连同磨砖小车突然滑脱伤人。

(12) 严禁使用受潮的砂轮。受潮的砂轮片,必须烘干后方可使用。

(13) 磨砖操作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应立即拉闸断电,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检修或注油。

(14) 磨砖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和个人防护用品。操作过程中禁止其他人员站在操作平台的对面。

(15) 被磨的砖小于砂轮宽度时,必须随时将砖左右移动,以防砂轮磨偏。

2. 2使用切砖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切砖机的砂轮片,必须安装防护罩。砌砖应用碳化硅的砂轮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安装时应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或潮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2) 不得用力压挤调整踏板而使切砖砂轮片受负荷过大;压力大时,砂轮片易破碎。切砖开始时,踏板亦不能压的过重。

(3) 切砖时,被切除部分的宽度不得小于10mm,切砖过程中,不得改变砖块的方向和位置,防止扭裂打碎砂轮片。

(4) 切砖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手套。

(5) 切砖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机械运转中维修部件。

3. 炉 体 砌 筑

3. 1一般炉体砌筑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往深坑或设备内吊运物料时,敞口上部应设操作平台,临边应设护身栏杆。向下送料的位置应固定。上下操作人员应互相联系,密切配合。

(2) 高处作业时,各种工具应放稳,严禁从上向下投掷工具和砖,所有料具必须从垂直运输井字架、龙门架传递。挂线的线坠(坠砖)必须绑扎牢固。

(3) 在架子上用刨锛打砖时,刨锛柄必须安装牢固,操作人员要面向墙把砖打在架子上。严禁将砖打落在架子外侧。

(4) 在金属罐上、烟道或炉膛内操作时,应通风良好,同时至少应两个人配合方可进行操作。

(1) 悬挂式炉顶或拱,在砌筑之前必须将悬挂砖的钢梁、吊管、挂砖等按交底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操作。

(2) 挂砖前,应清除操作场地上部的杂物。

(3) 挂砖时,不得采用砖撑、塞管等办法调整管距。

(4) 拱挂砖时,应按需要供砖,不得堆积过多,供砖必须采用传递方法,严禁投扔。

(5) 砍凿异型砖的悬挂部位时,不得削弱砖心的坚固性,同时吊孔直径不应大于支吊架物件直径5mm。

3. 3拱券砌筑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拱胎必须支设正确牢固,经检查合格方可砌筑。

(2) 砌筑拱顶前,拱脚梁与骨架立柱必须紧靠;砌筑可调节骨架的拱顶前,骨架和立柱必须调整固定,并检查合格。

(3) 拱脚砖应紧靠拱脚梁砌筑;拱脚砖后面有砌体时,应在该砌体筑完毕后,方可砌筑拱顶或拱。不得在拱脚砖的后面砌筑轻质砖。

(4) 砌筑没有混凝土的地下烟道的拱顶时,应在墙外回填土完成后方可砌筑。

(5) 拆除拱顶的拱胎时,必须在锁砖全部打紧,拱脚处的凹沟砌筑完毕,以及骨架拉杆的螺母最后拧紧之后进行。用普通粘土砖砌筑拱顶,须待砂浆强度达到60%以上,方可拆除拱胎及其他支撑。

第6篇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程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规程

项目部要建立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按pdca的循环程序运转,通过计划、执行、检查、总结四个阶段把经营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高效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一、目标

各项目部要根据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合同要求、项目特点,制定具体质量目标和管理措施,重大工程项目要进行创优策划,纳入公司创优计划中,项目部要积极组织开展工程创优活动。

二、质量实施

(1)质量管理实施过程要责任到人,职责分明。项目经理为本工程的质量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做好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质量评定、质量回访和工程创优等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对工程项目要求的质量目标、施工规范、技术质量规定、新工艺,通过质量技术交底书对班组实施交底工作。

(3)样板先行。对工程规模较大、重点工程或甲方有要求的项目,需要先做样板间。主要是对材料和工艺的确认,也是质量过程控制的一种手段。样板作为施工验收的依据,要求项目参建班组按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

(4)健全qc小组活动,针对项目中的质量技术难题进行攻关。

(5)若发生质量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准隐瞒不报。

三、质量检查

要坚持专职检查和班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有关规范实测检验,并进行标识(如已检验合格产品,已检验不合格产品,待检产品,待制定产品)和形成记录。发现不合格品时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及时消除质量隐患。要认真贯彻质量检查制度,并应持之以恒。

(1)班组自检。班组工人每日完成一定数量的施工任务后,应按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进行自检,及时纠正偏差。

(2)班组互检和交接班检。项目施工负责人要组织班长进行互检和交接班检,互检是使承担同样施工项目的班组互相观摩检查;交接班检是把多班作业班组或上下工序交接时进行的检查,根据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对上一班或上一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质安员要参与班组的互检和交接班检,并做好记录。坚持上一工序达到质量标准才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质检员专检(验收)。坚持认真进行预检,是防止重大质量问题的重要措施。质安员应负责办理签证手续,并列入单位工程技术档案。预检项目内容包括:管道、电气、焊接、防水层等各隐蔽工程验收及各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并做好隐蔽会签工作。验收资料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四、质量验收

(1)材料质量验收:根据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及所定材料样板,由项目材料负责人负责,检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应按材料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确保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2)专业工程项目验收

电气、通讯、空调、消防、给排水和设备等专业工程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会签记录和签证,由技术负责入主持,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3)成品保护

要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以免失窃和损坏,影响工程交工验收。

(4)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后,由分公司、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预检合格后,填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并与建设单位商定验收日期。会同设计、质监、监理、建设单位和公司有关部室参加,并办理签证手续,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质量评定

质量评定必须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为基础,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施工负责人组织质安员(负责办理记录签证),技术员、班组长参加,按质量验评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并填写好质量评定表格,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六、质量回访、保修及总结

凡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分公司(项目部)应建立工程维修档案,按回访计划组织回访,听取用户意见,并检查质量变化情况,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经鉴定后应及时修理。通过工程回访和保修工作系统地总结工程质量的通病,研究克服工程质量通病措施,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七、工程创优

重大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及时总结和整理资料,申报市优、省优、国优等工程奖。

第7篇 砼防渗墙工程施工方法规程

砼防渗墙工程施工方法

①施工前在发包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下,设计单位应向承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说明有关技术要求;

②承包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及招标文件施工。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③重要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在地质条件类似的地点,或在防渗墙中心线上进行施工试验,以取得有关造孔、固壁泥浆、墙体浇筑等资料。

④建造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导墙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当地基土较松散时应采取加密措施,其加密深度以5~6m为宜。

⑤钻机轨道应平行防渗墙的中心线,地基不得产生过大或不均匀沉陷,轨枕间应填充道渣碎石。

⑥倒浆平台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其下可设置块石垫层。

⑦临时施工道路应畅通无阻,并应确保雨季施工的可靠性。

第8篇 某项目抹灰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项目抹灰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抹灰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抹灰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抹灰工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完成结构验收并完成整改。

5.1.2审核施工单位装饰工程施工方案中关于抹灰工程的内容,填写施工方案审批表。

5.1.3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的抹灰样板评审,并形成纪要。

5.1.4检查原材料试验及试配,填写《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检查内容包括:

a.水泥的品种、标号、存放等应符合要求,并经过复试;

b.石灰的细度、熟化时间应符合要求;

c.砂的细度模数应符合要求,并且颗粒坚硬清洁,使用前需过筛,不得含有粘土、草根等杂物;

d.外掺剂应有有效质量保证资料;

e.麻刀、纸筋等的浸泡、掺和应符合要求;

f.石膏、玻璃纤维、膨胀蛭石等材料质量要求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

5.1.5配合工种检查

a.门窗框是否安装齐全,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采取了保护措施;

b.板条、钢丝网、吊顶是否牢固,标高是否正确;

c.各种预埋件、预留洞是否齐全,位置是否正确;

d.水、电管线,配电箱是否安装完毕,水、暖管道是否做好压力试验等。

5.2事中控制

5.2.1底层施工

5.2.1.1基层应清理干净并充分湿润。

5.2.1.2基层应采取涂刷界面剂、划浆等处理措施并符合要求。

5.2.1.3灰饼、冲筋、护角施工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

5.2.2中层施工

5.2.2.1砂浆应按配合比进行计量。

5.2.2.2不同材料分层抹灰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5.2.2.3板条或钢丝网抹灰应符合相应要求。

5.2.2.4外墙腰线、窗台等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做滴水线或滴水槽。

5.2.3面层施工

5.2.3.1面层抹灰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5.2.3.2面层应注意接槎,表面压光、拉毛等应符合要求。

5.2.4冬季施工

5.2.4.1进入冬季施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冬季施工方案,并填写施工方案审批表。

5.2.4.2冬季施工应按施工规范及冬季施工方案进行。

5.2.5各层施工后的养护应符合要求。

5.3事后控制

5.3.1检查项目

5.3.1.1抹灰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应粘贴牢固,不得有脱层、空股等缺陷。

5.3.1.2抹灰分格缝的宽度和深度应均匀一致,表面光洁、无砂眼、不得错缝、缺棱掉角。

5.3.1.3抹灰面层的外观质量,应达到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6.编制依据

6.1建筑施工手册

6.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8.3装饰样板工程验收记录(gt/qr15-12)

8.4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第9篇 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规程

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材料

1)水泥

使用品质较稳定的转窑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性能指标必须符合《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标准的规定。使用的水泥应抗水性能好,泌水性小,水化热低和具有一定的抗侵蚀性。

水泥进场时应向监理提交水泥质量证明书。水泥应尽量避免受潮。

2)粗骨料

碎石和卵石地质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的规定,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针片状颗料含量不大于15%,所含泥土不得成块状或包裹石子表面,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吸水率不应大于1.5%,坚固性重量损失率不大于8%。

所使用的碎石和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当集料判定有潜在危害时,属碱-碳酸盐反应的,不宜作混凝土集料。

3)细骨料

细骨料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应选择级配合格、质地坚硬、颗料洁净的天然砂或硬质岩石轧碎成的人工砂,料径宜为0.16~5.0mm。

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的坚固性重量损失率不大于8%。砂中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规定值。

4)水

拌制混凝土使用的水,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ph值大于9的碱性水、硫酸盐含量(按so42-计)超过水重量1%的水,以及海水均不得使用。

5)外加剂和掺合料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通过试验确定可适当加入外加剂和掺合料。外加剂的掺量不超过5%,且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混凝土配合比

普通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遵守jgj/t55-95用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混凝土的拌合与运输

按照招标要求,混凝土由业主和监理考核审查推荐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供应。

混凝土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装运混凝土时,不应漏浆,并应防止离析。浇注时如发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拌合。混凝土从搅拌机出料后到运至浇筑地点浇筑完毕的允许最长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值。

(4)混凝土灌注

1)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支架、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能浇筑。同时应清除模板内的垃圾、泥土和钢筋上的油污等杂物。

2)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倾落高度,即从串筒、溜槽等卸料口倾落入模的高度,不得超过2.0m。

3)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因故必须间歇时,其允许间歇时间应根据试验确定。

4)当采用插入式振捣时,混凝土浇筑层厚度应不大于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将混凝土捣实至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为止;且移动间距不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插入振捣器应尽量避免碰撞钢筋,更不得放在钢筋上;振捣机头开始转动以后方可插入混凝土内,振完后应徐徐提出;振捣靠近模板时,机头须与模板保持5~10cm距离。

(5)混凝土的养护

1)混凝土浇筑完后,应在12h内加以覆盖浇水。底板混凝土采用蓄水养护;其余结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小于7天。

2)养护用水的质量与拌制混凝土相同。每天浇水次数,以能保持混凝土表面经常处于湿润状态为宜。

(6)防止混凝土腐蚀措施

综合管沟通过的地层,据地质资料显示,地下水质对混凝土有侵蚀性,但仅为弱侵蚀。所以,要求隧道结构的材料应选用抗碳酸性。浇注砼时应加强振捣,并注意砼的密实度,并确保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

第10篇 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部署规程

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部署

一、施工准备工作

为确保土方开挖安全、质量、进度的三大目标的实施,我公司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全体施工人员,对工程必须高度重视,同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从技术上认真控制,从责任上具体落实,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原则,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做到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本着优质、高效、经济、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市政工程有关施工规范,采有科学的施工技术,以机械化施工为主,人工为辅,以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为指导,科学管理、务实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目标。

1、市政手续办理

环卫部门:按重庆市环卫部门要求,派专人,工人清洁工4名,洒水车1台(控制扬尘),冲洗设备一台。

2、机械设备工具配备

根据该工程的施工环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见下表1;拟投入本工程的质量检验仪器设备见表2;专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材料用量见表3。

(1)、 拟配备本工程主要的机械设备情况表1

注:各种机械应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调配。

机械名称规模型号厂牌及出厂日期数量(台)新旧程度(%)

总量其中

拥有新购租赁

履带式挖掘机sk220中国2台租赁85%

履带式破碎机中国1台租赁85%

密闭式自卸汽车

东风t20中国8台租赁90%

(2)、拟配备本工程主要的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2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全站仪gts-102n台1

2钢卷尺50m把2

3钢卷尺7.50m把2

(3)、拟配备本工程主要的材料用量表3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钢管¢50脚手架钢管m800

2扣件¢50脚手架钢管套300

3防护网1.8×5.0m张50

4竹胶板1.0×2.0m张80

3、施工人员组织

1)、管理人员组织:

项目负责人:刘华

现场质量负责: 蒲远庆

土方开挖总负责:赵洋

现场施工负责:谢祥瑞、周文祥

现场安全负责:吴国忠

2)、施工人员组织:

测量放线 3 人

坑底修边清底人员 8 人

土方开挖班(挖掘机及自卸汽车驾驶人员) 14人

道路清洁工4人

二、施工方法

1、基础平基开挖总体施工顺序

本方案的施工顺序从做临时便道开始。

第一步:测量放线及测设场地标高,修施工便道。

第二步:开挖基坑并转运土方至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第三步:在基础周边设置防护设施,高切坡采用喷浆。

2、施工方法

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施工段(详第二章第3条)。

第一施工段土质全部为原土及回填石渣,总量约500m3,一次开挖到位,块石采用炮机凿打后运出场外。

第二施工段为岩石,总量约6000 m3,岩石和块石采用炮机凿打及人工开凿。

基础开挖周边采用直径48×3.5钢管搭设临边护栏,内用九夹板封闭,外挂防护网进行防护。基础边坡采用九夹板和48×3.5钢管进行支护。

3、施工顺序

(1)、土石方开挖的基顶标高根据施工图计算。

(2)、施工顺序如下:

定位放线→临边防护→土石方开挖→渣土外运(道路清扫、冲洗)→弃渣场弃土、平场。

4、土石方开挖方式及要求

本工程基础平场选用机械开挖。土方开挖的基顶标高与设计一致,应分层、分段、对称、均衡进行。

(1)开挖工作面:基槽边缘及桩护壁外预留1000mm做为基础施工工作面。

(2)开挖深度:机械开挖至相对标高-5.9m。

(3)夜间挖土时在坑边设红灯警示,同时安排好场地照明。

(4)基础边缘护栏

基础开挖边缘设置护栏,高1.5m,立杆间距1.5m,下横杆距地0.3m,上横杆与下横杆间距为1.0m。护栏上悬挂醒目标识,上下设扶梯搭设宽1.2 米钢管扶梯设扶手,坡度不大于35 度。

(5) 基础高切坡支护

开挖过程高切坡支护采用48×3.5钢管和九夹板进行支护,开挖完毕后,对放坡后基层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做喷锚处理。

5、弃土位置:

弃土位置由建设单位指定,以保证工程运渣车的弃土场地。

6、施工工艺

机械化挖土系采用挖掘机、装载机等设备以及配套密封自卸汽车等进行土方开挖和运输,具有操作机动灵活、运转方便、生产效率高、施工速度快等特点。施工应以设计图纸和有关施工规范为依据。

(1)主要机具设备

本机械化挖土工程主要的机具设备有:挖掘机、炮机以及配套自卸汽车等。

(2)作业条件

2.1 场地已由建设单位负责清除挖方区域内所有障碍物,如架空高压线、照明线、通讯线路等。

2.2 制定好基础开挖施工方案,绘制施工总平面图和基础土石方开挖图,确定开挖路线、顺序,基顶标高、边坡坡度、边坡支护、基础坑槽防护等方案。

2.3 完成测量控制网的设置,包括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准基点。场地平整进行方格网桩的布置和标高测设,计算挖填土石方量,对建筑物做好定位轴线的控制测量和校核;进行土方工程的测量定位放线,并经检查复核无误后,作为施工控制的依据。

2.4 完成必需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及机械进出和土方运输道路、临时供水供电线路。

2.5 机械设备运进现场,进行维护检查、试运转,使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6 按重庆市相关要求,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进出口处应设置水冲洗设施,以防泥土污染城市道路,冲洗下来的污水应排入专门设置的污水坑,待泥水沉清后排入下水道。

2.7运渣沿途派清洁工人清扫道路,并每天租用市政4000l洒水车洒水二次进行路面清洗。

(3) 施工操作工艺

基础边角部位,机械开挖不到之处,应用少量人工配合清坡,将松土清至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再用机械运走。人工清土所占比例一般为8% ,修坡以厘米作限制差误。

(4) 质量标准

基顶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底部采用人工开挖,尽量避免超挖。

(5)成品保护

5.1 开挖时应注意保护测量控制定位桩、轴线桩、水准基桩,防止被挖土和运土机械设备碰撞、行驶破坏。

5.2 夜间施工应设足够的照明,防止地基、边距超挖。

(6)安全措施

6.1 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当山坡坡度陡于五分之一,或在软土地段,不得在挖方上侧堆土。

6.2 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必要时,视工地地质条件,底部铺设建筑垃圾、卵砂、道渣垫道,防止作业时下陷。

6.3 机械挖土分层进行,合理放坡,防止塌方、溜坡等造成机械倾翻、淹埋等事故。

6.4 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挖掘时、装载机卸土,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地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

6.5 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6.6 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6.7雨期施工,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行车安全。

6.8 基础开挖三方设置1.5m 高防护护栏,并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楼梯。

(7)施工注意事项

7.1 机械化挖土应绘制详细的土方开挖图,规定开挖路线、顺序、范围、底部各层标高,边坡坡度,排水沟、集水井位置及流向,弃土堆放位置等,避免混乱,造成超挖、乱挖,应尽可能的使机械多挖,减少机械超挖和人工挖方。

7.2 在斜坡地段挖方时,应遵循由上而下、分层开挖的顺序,以避免破坏坡脚,引起滑坡。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石工

1.用铁锤剔凿石块(料)时,必须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应用弹性的木杆制成;锤柄与锤头必须安装牢固。

2.凿击或加工石块时,应精神集中,作业时应戴防护镜,严禁两人面对面操作。

3.不得在陡坡、槽、坑、沟边沿、墙顶、脚手架上和妨碍道路安全等场所进行石块凿击作业。

4.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运时,应互相配合、动作协调一致;用车辆或筐子运石料时不得装得太满;运石料的车辆前后距离;在平道上不应小于2m,坡道上不应小于10m。

5.往槽、坑、沟内运石料时,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须距槽、坑、沟边沿1m以外。

6.在脚手架上进行砌石作业时,应经常检查架子的稳定状况,堆放石料不得超过脚手架的规定荷载重量,且不得将石板斜靠在护栏上。工作完毕,必须将脚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锅炉管道安装工

1.散装锅炉安装

1. 1锅炉基础放线时,应将锅炉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所有的坑、洞、预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盖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中间挂水平安全网。

1. 2锅炉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的架设,应遵守本规程暂设电工4.2.2条的规定。

1. 3锅炉安装施工用的照明,应不超过36v安全电压;锅筒应使用不超12v的低压照明。

1. 4设备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装牢固。拆箱的箱板应边拆、边清、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 5安装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台,应由架子工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搭设。并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台进料一侧的防护栏杆应及时恢复。平台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设备部件,严禁超负荷使用。

1. 6锅炉本体吊装受力点应牢固可靠。锚点严禁拴在砖柱、砖墙或其他不稳固的构筑物上。

1. 7吊装时必须遵守本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的规定。两台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时,两台转速必须同步一致,严禁用两台吨位不等、转速、转距不一致的卷扬机动起吊一个部件或一台设备。

1. 8安装锅炉钢架横梁时,操作人员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手不得扶在横梁的顶端。在横梁与立柱未焊牢之前,严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横梁安装好后,中间应挂设安全网。锅炉钢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严禁颠倒工序。

1. 9锅炉的对流管退火:化铅锅应设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严禁将潮湿铅块放入铅锅内。钢管退火,应先将退火的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员脚应加鞋盖。

1. 10锅炉本体的联台、护身栏、爬梯和扶手,必须随锅炉的安装同步进行。

1. 11胀管时,锅筒外应设专人监护,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拉闸断电。往锅筒内送风时,严禁用无防护罩的排风扇代替轴流风机。

1. 12焊工焊接锅炉钢架时,必须遵守本规程焊工的有关规定。电焊机的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其他金属结构或钢管脚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机做冷态试车和炉排试运转时,必须有暂设电工配合进行。

1. 14电气控制设备、省煤器、液压传动装置、鼓引风、软化水等设备安装,必须按照分项施工工艺标准中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1. 15安装机电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共同进行,不得擅自开动。大型设备试运转应听从专人指挥,不得任意改变或减少操作步骤。

2.快装锅炉安装

2. 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2锅炉及附属设备在水平运输或吊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以起重工为主,并执行本规程起重工有关规定。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区。

2. 3土法吊装使用三木搭时,三木搭构造必须有足够的受力强度,稳固可靠,应用钢丝绳挂倒链,严禁使用8号铅丝代替。

2.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照明的电压应遵守本规程4.3.4的规定。

2. 5操作时使用人字梯(折梯)时,遵守本规程15.0.3的规定。

3.管 道 安 装

3. 1管材运输,应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汽车运输必须有起重工或装卸工配合;手推车运输必须将管子绑扎牢固,装卸时起落一致;用滚杠运输不得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处运管时,应遵守本规程塔式起重机有关规定。管材堆放应放稳放牢,不得乱堆乱放。

3. 2管材的除锈和刷漆,应在安装之前进行。锯断管材时,应将管材夹在管子压力钳中,不得用平口虎钳;管材应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轮锯断管材时,压力应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

3. 3铲管材破口、磨口、剔飞刺、敲焊渣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对面严禁有人。

3. 4煨管时,钢丝绳在管上应绑孔牢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钢丝绳的里侧或随意跨越钢丝绳。地锚和别管用的桩子必须牢固。

3. 5管道吹洗时,排出口应设专人监护。在吹洗和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安装或检修。

3. 6熬沥青时,应遵守本规程14.2的规定。

3. 7安装立管时,在开启管子的预留洞口的钢筋网或安全防护盖板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洞口使用交结手续后,方可拆除。操作完毕应将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盖板恢复好,盖严盖牢。

3. 8安装冷却塔立管时,上端与冷却塔连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兰盖,必须焊好后再同冷却塔塑料法兰盘连接。在安装立管施焊前,必须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应用水浇湿石棉布堵严,严禁火星掉到下一层。

3. 9地沟或潮湿场所安装管道,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焊把线严禁裸露和破损。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电焊)手套。

3.1 0管道串动和对口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处。

3. 11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管沟土方施工应遵守本规程5.2的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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