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配电检修规程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为规范配电检修管理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江苏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运营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杰 关志坚
本标准委托生产运营部解释。
配电检修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检修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配电检修必备的各种资料、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电力部(dl-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原电力部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2000.9.28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发输电输[2001]57号 《关于提高客户供电可靠性的指导意见》
3 职责职能
3.1 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运营部是配电检修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省配电检修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3.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组织制定省公司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
3.1.2 负责要求、监督各供电分公司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1.3 建立和健全配电检修各种技术资料,及时掌握全省范围内配电运行管理状况,制定和落实反措计划,组织消除共性和重大的设备缺陷。
3.1.4 负责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1.5 负责组织配电检修专业的培训、交流和技术比武。
3.2 江苏省电力公司下属各市供电分公司、县(市、区)供电子公司(以下统称供电企业)分别由生产副局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分管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作为配电检修管理职能部门,在上级生技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的主要职责:
3.2.1 根据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3.2.2 要求、监督下属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2.3 参与所直接管辖城市配网的检修管理工作,参与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与执行,审查各种报告、报表、记录,参与检修现场管理。
3.2.4 建立健全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定期召开配电检修工作会议,及时掌握配电检修情况,每月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和完善提高配电检修工作和设备健康水平的各种措施,及时下发、加强宣传,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以便检查和监督。
3.2.5 负责本企业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及时掌握专业发展动态,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2.6 对本企业配电运行管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技术交流和劳动竞赛。
3.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检修公司或其他负责配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3.1 贯彻执行上级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认真编制本单位的配电检修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3.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合理安排、开展配电检修工作,确保配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3.3 加强配电检修过程管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保证配电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3.4 建立健全本单位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设备档案和技术资料,每月进行配电检修情况分析,及时有关分析报告、技术资料按规定报送配电运行单位和上级生技部门。
3.3.5 学习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采用先进的配电检修设备、材料,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3.4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公司、班组)等配电运行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4.1 负责提出配电检修需求并监督配电检修工作的实施。
3.4.2 负责配电检修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4.3 参与检修现场的操作、许可、验收等管理工作。
3.4.4 对月度配网检修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生技部门。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原则
4.1.1 配电检修管理必须正确贯彻执行上级对配电专业管理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制度;坚持 “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检修,以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1.2 配电检修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努力实现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逐步推广状态检修。要大力推广带电作业,努力开发带电作业新项目,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配电带电检修和试验。
4.1.3 检修工作应主辅并重,加强配合检修,尽量缩短停电时间,努力提高配电客户供电可靠率,配电设备检修应与技术更新、完善化改造工作相结合。
4.1.4 检修工作应努力做到安全好、质量好、工效高、用料省。
4.2 配电检修计划管理
对配电设备进行有计划的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础,编制好检修计划是完成检修任务的首要条件。配电检修计划内容以消除设备缺陷和实施安措、反措为重点。
4.2.1 检修计划的编制依据:
4.2.1.1 检修管理制度(包括省、市公司供电设备状态检修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
4.2.1.2 设备检修规程和上级有关指示;
4.2.1.3 设备检修、试验、校验周期;
4.2.1.4 设备运行中发现的缺陷;
4.2.1.5 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
4.2.1.6 技术监督要求采取的改进意见;
4.2.1.7 本单位供电可靠性考核要求。
4.2.2 检修计划的编制要求
4.2.2.1 配电年度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提出,由生技部门在每年10月底前审查、汇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2.2.2 季度计划由各单位按照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结合设备技术状况、存在缺陷,及配网施工、用户接电情况,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编制完成,报生技部门汇总、平衡后下达实施。
4.2.2.3 月度检修计划由各单位按照批准的季度计划,综合考虑设备状况和配合工作及停电允许情况,在每月20日前编制完成并上报生技部门,经公司月检修计划综合平衡会议研究后下达。具体停电检修时间以调度下达为准。月度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报分管领导批准。
4.2.3 检修计划的实施
4.2.3.1 配电设备检修计划的实施应充分考虑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尽可能采用不停电或少停电的检修技术和工艺;停电检修计划应按照优质服务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告。
4.2.3.2 配电设备停电检修应机动灵活,积极配合,实现综合检修,避免重复停电;
4.2.3.3 在保证检修计划顺利完成和检修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措施,尽量缩短检修停电时间;
4.2.3.4 各单位月度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应于下一季度10日前上报生技部门汇总。
4.3 检修现场管理
4.3.1 安全管理
4.3.1.1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建立健全配电设备检修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个人无违章,班组无未遂,工区无障碍。
4.3.1.2 现场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有关规定,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由于配电网络装设了较多的分段和联络开关,部分开关没有明显的可见断开点,因此应特别加强工作现场接地线保护人身安全的安全措施的执行,在各个可能来电的方向都应设置接地线,且接地线应安装良好,可靠接地。
4.3.1.3
4.3.2 检修前的准备
4.3.2.1 提出设备停电检修或带电作业的申请。
4.3.2.2 开工前应编写和审核“三措”方案、开工报告、工作票,并组织人员学习。
4.3.2.3 开工前要做到方案、材料、备件、工具四落实,明确检修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范围。
4.3.3 检修现场管理
4.3.3.1 检修现场应设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个人安全工器具、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
4.3.3.2 检修单位专职安全员应不间断监护,并对重要地点和工作项目进行重点监护,同时提醒各工作班安全监护人加强监护,严肃工作秩序,纠正违章行为。
4.3.3.3 班组长、各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坚持工艺质量标准,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应试必试、试必试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反映汇报。
4.3.3.4 检修施工应严格执行可靠性管理要求,工作班组应在计划停电前赶至工作现场,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等候设备停电。检修工作接近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预先向调度部门汇报,以便操作人员提前赶至现场等候恢复送电。
4.3.3.5 检修工作完毕后,坚持内部“三级验收”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消除。
4.3.3.6 收工后,工作负责人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总结本次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汇总现场施工记录和变更记录。总结安全施工中的好人好事,以及违章违纪的不良行为,设备健康水平的评价,提出今后工作新要求。
4.3.3.7 工作票盖“已执行”章,并保存一年。
4.3.3.8 所用工器具清理干燥入库房,剩余材料入库。
4.3.4 检修的验收及竣工管理
4.3.4.1 坚持三级验收制度,检修单位必须设质量专责人,检修施工后根据《架空送配电线路现场施工及检修标准》等有关规程对检修的项目、质量进行自检,然后检修负责人进行复验,最后由运行单位验收,必要时领导或配网专职进行监督性验收。
4.3.4.2 检修资料必须及时分类归档。原始记录、测验记录、技术总结、评级鉴定、工时、材料消耗等应归入综合档案。资料数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应有专人管理。
4.3.4.3 备品备件的储备、保管、使用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制,其储备应由生技部门组织审定,既要满足生产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4.3.4.4 加强定额管理,对检修的人工、材料消耗应逐步积累资料,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各类设备的定额。
4.3.4.5 检修施工单位应在检修结束后一个月内做好竣工决算,每季度将检修完成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在次季度10日前上报生技部门。
4.4 缺陷管理
4.4.1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严格按缺陷分类上报,并及时处理。生技部门应掌握紧急和重大缺陷,工区(班组)应掌握全部缺陷。
4.4.2 缺陷分类原则:
ⅰ类缺陷:系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可能导致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必须迅速处理。
ⅱ类缺陷:系指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威胁,短期内尚不可能导致事故。
ⅲ类缺陷:系指设备存在一定缺陷,但对安全运行威胁较小,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导致事故。
4.4.3 各级职能部门和工区接到缺陷汇报或通知单后,应根据缺陷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尽快安排消缺工作。
ⅰ类缺陷应立即处理(一般不超过24小时)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ⅱ类缺陷应结合月度计划消除,消除前应加强监护;
ⅲ类缺陷应结合季度或年度计划消除,一般缺陷年消除率应在85%以上,未及时消除的应注明原因。
4.4.4 缺陷管理工作应制度健全,流程畅通,实行闭环管理。
4.4.5 配电运行、检修管理单位应建有各种事故抢修方案,保证抢修工具和备品备件的供应和可用,确保在各种故障和事故的情况下及时抢修和恢复送电。
4.5 状态检修
4.5.1 配电设备检修在保周期、保质量的前提下,也要创造条件大力推广状态检修,以提高检修的科学性、预知性,努力提高检修的必要性;
4.5.2 积极采用红外测温等在线检测技术,加强配电设备巡视,健全设备状态评估制度,结合设备定级对设备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逐步实现状态检修;
4.5.3 各市供电分公司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由生技部门扎口管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下属工区、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状态检修范围,报由市公司生技部门审批、备案。
4.5.4 对于运行虽已达到规定检修周期,但运行状态良好,需延期检修时,各单位应填写设备延期检修申请单,报生技部门审查,必要时由总工程师批准。
4.5.5 对实行状态检修的设备,如有配合停电机会时,仍应根据情况加强常规性的停电检查、检修和试验工作。
4.5.6 设备在运行或电气试验中发现异常或严重缺陷需提前检修时,由设备管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技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2篇 变配电所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主要适用煤矿地面变(配)电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检修工,也适用于采区变电所的检修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3条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和标准。
第4条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药味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必须有2名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第6条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的规定。
第7条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第8条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第9条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第10条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第11条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项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有关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第13条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第14条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15条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五、正常操作
第16条按工作需要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他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第17条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18条 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安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第19条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20条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第21条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他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第22条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第23条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傧相得不宜过紧。
第24条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第25条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第26条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第27条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第28条在信号、事故音响回中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第29条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六、收尾工作
第30条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送电。调度同意送电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
第31条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第3篇 配电所变电所检修工作业操作规程
1.必须有2名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2.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3.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4.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5.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6.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7.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切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8.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有关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9.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10.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11.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12.按工作票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他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任务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13.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14.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15.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16.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17.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他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18.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其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19.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拧得不宜过紧。
20.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21.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22.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23.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24.在信号、事故音响回路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25.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26.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送电。调度同意送电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
27.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仅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第4篇 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第5篇 变配电运行和检修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变配电运行操作、值班巡查、检修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包括有人值守或无人值守的变配电室。
2 变配电设备和安全装置
2.1主要设备和电气线路:
变压器、电容器、高压开关柜、低于开关柜、模拟操作板等;
2.2安全用具和工具:
l绝缘夹钳、接地线、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绝缘拉杆、标示牌等;
l通用工具及专用工具。
3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l负责本岗位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行、巡查、倒闸、检修等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变配电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的日常保养,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确保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安全用具和工具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确保本岗位使用的安全用具和工具完好有效;
l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l负责本岗位变配电设备设施的日常检修,确保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
4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设备运行、
巡检
变配电设备未定期检测,造成设备、开关漏电
变配电设备外露线路绝缘层破损
触电
操作人员
超负荷用电,过载保护装置失灵,线路、开关过热
火灾
周边人员
作业现场没有“禁止进入”、“高压危险”等标识,无关进入作业区
触电
周边人员
作业人员无电工、入网许可证等相应资质,遇到紧急情况处理不当
触电
操作人员
停、送电和检修作业
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定期检测和使用
触电
操作人员
倒闸和检修作业未执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触电
操作人员
不按规定监控,停电检修过程,合闸通电
触电
操作人员
临时电线未进行审批或敷设不规范,造成漏电
触电
操作人员
维修时登高作业,梯台故障或损坏造成人员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
应急处置
紧急情况下,未及时沟通信息,盲然的停、送电
触电
操作人员
突发电路故障,应急灯损毁不能照明,造成应急人员误操作
触电
操作人员
5 安全作业要求
5.1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作业审批要求
5.2.1 变配电房电气设备的操作的人员,应随时携带电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或复印件,其中在高压变电设施值班和运行人员应取得高压电工证;在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还应经过电力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5.2.2 变配电设施进行检修时作业前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并经过批准;变配电设施进行倒闸时作业前应办理倒闸操作票,并经过批准。
5.2.3 敷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办理临时电线安装批准手续。
5.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穿戴要求
5.2.1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5.2.2 巡查、运行、检修、倒闸及维修作业均应穿戴绝缘靴。
5.2.3 带电检修和倒闸应戴绝缘手套。
5.3 运行作业班前准备安全要求
5.3.1 每班作业前,应检查变配电室门窗及防止小动物进入的网、防鼠板、变配电设施、安全用具等是否完好,发现故障和问题,立即处置或上报。
5.3.2 倒闸作业前应在模拟板上进行倒闸步骤的验证,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5.4 运行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4.1 变配电操作
应符合《变配电房(间)安全管理制度》中具体要求,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a)正常的停送电操作可一人进行;倒闸作业应由两人进行,一人(副值)操作,一人(正值)监护;监护人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逐项命令、操作,逐项检查、确认,逐项标志记录,确保准确无误;
b)正确操作;雷电时严禁倒闸操作;
c)发生紧急事故时,可不经许可或根据命令采取应急措施,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但事后应报告上级领导。
5.4.2 高压断送电操作的流程:
a)断开低压各支路空气开关,再断开低压出线总闸;
b)断开高压真空开关;
c)断开高压隔离开关或将抽屉单元摇至隔离位置;
d)合上接地刀闸(如果有);
e)高压送电操作与高压断电操作流程相反。
5.4.3 变压器断送电操作:在断开干式变压器高压供电电源前,须先断开变压器有载调压开关控制器和变压器温控器电源;送变压器高压供电电源与断电操作程序相反。
5.4.4 低压断送电操作时,停电检修应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作业的安全要求是:
a)断开低压各支路空气开关;
b)断开低压出线总开关;
c)低压送电顺序与以上断电操作程序相反。
5.4.5 变配电室巡查
每班至少进行二次现场巡查,安全要求如下:
a)不得接触设备带电部位,不得无故改变设备运行状态;
b)按巡查项目对供电线路、变压器、高压配电设备、低于配电设备、低于输出线路等进行检查,具体项目和内容按《变配电巡查记录》检查并记录;
c)巡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变配电室负责人,遇到紧急情况应按现场处置方案的要求处置。
5.5 运行作业班后安全要求
5.5.1 检修作业完成后拆除接地线,取掉警示标识。
5.5.2每次巡查结束后,检查现场无可能导致危险的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5.5.3每班值班交接班前,填写交接班记录,其中对当班处置的设备故障、安全隐患等应详细记录,对设备仍处在的维修状况,当面与接班人员专门交代,并在设备维修现场悬挂“正在检修”标识。
5.6 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5.6.1 设备电气检修
a)检修电气设备、线路前必须做到断电、验电,确定维修的电气设备或线路没电才能开始检修;
b)断电开关处,必须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标志牌,做到谁挂谁取;送电必须由维修电工亲自通知;
c)维修电工断电时先切断负荷开关、再切断刀闸开关;送电时先合上刀闸开关、再合上负荷开关;
d)使用万用表测量电阻时,必须切断被测回路电源后方可进行;使用绝缘电阻表摇测设备绝缘时,设备必须全部停电,被测设备必须放电;
e)因生产特殊需要不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经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
f)敷设临时用电线路,要求装得安全拆得及时。
5.6.2 登高检修作业
a) 登高作业应两人以上,作业时有一人负责监护;
b) 登高时应首先检查梯台的安全状况;使用的梯台扶梯底脚应有橡皮包脚,架扶梯时,扶梯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在60度左右,角度不得过大或过小,人字梯的两梯横档之间应有可靠的固定;使用移动平台时应将四脚固定,防止滑动;
c) 禁止在不牢固的地方踩踏攀拉,在石棉瓦、油毛毡松软纤维板上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d) 在无固定站立面工作时,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构架上,不准系在活物件上,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e)在有物体坠落可能的位置登高作业时,应戴安全帽;
f)登高操作人员不准往下乱丢材料、工具、垃圾等物,防止本人坠落和伤害他人。
5.6.3 使用电动工具
a)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选用ⅱ类工具,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狭窄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
b) 使用前应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是否有经过绝缘电阻检测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标志;
c) 使用ⅰ类工具时,必须采用漏电保护电器、安装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d) 使用工具时,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6m,如需加长应使用接线板、接线盘转接。
5.7 作业活动禁止性要求
5.7.1 操作10kv(或以上)高压时,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5.7.2 严禁使用钳形电流表测试高压。
5.7.3 未经允许,任何人严禁擅自进入变配电室。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变配电火险处置
变配电房如遇火险时,应首先切断总电源,并用现场配置的专用灭火器材扑救,严禁用水扑救;根据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及时启动变配电站应急处置方案,并立即报告消防控制室(电话:-----);当火情无法控制时,人员按现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6.2 触电现场处置和急救
a)如有人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发生事故线路的电源或总电源。如果第一发现人离电源开关较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同时呼救;如果离电源开关太远,不能立即断开,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使用绝缘工具等迅速抢救触电者脱离电源。
b)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对触电人员应先救后搬,搬动时要密切注意触电者的变化;应首先对触电者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伤势轻重应采取不同的救护方法;对呼吸微弱者,由医护人员进行现场人工呼吸或心脏挤压抢救,并立即打120,送医疗机构抢救。
c)触电者未失去知觉:应让触电者在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平卧休息,并严密观察其神志、脉搏和心跳;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松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对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应立即就地进行人工心肺复苏抢救。在等待“120”救援或送往医院的过程中,不要停止和放弃对伤者的抢救。
6.3 具体的应急要求,执行《变配电站应急处置方案》。
第6篇 低压配电室维护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配电室内的照明和通风设施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保持地面干净、仪表清洁。
2、定期检查电缆沟,保持沟内无杂物和积水。
3、定期检查巡视电柜内的元件标号和端子牌号。发现模糊不清时应及时标识。
4、配电盘上的指示灯、指示仪表要重点检查,保持完好无损。
5、重点检查负荷开关、刀开关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接触器、空气开关触头的接触面积与压力。
7、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接触器衔铁吸合状况,并调整其接触压力。
8、每三个月检查一次热继电器的保护功能,及时更换失效的热继电器。
9、检查用电设备时,必须先停机,然后断开隔离开关(或空气开关),再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挂好警告牌,方可检修。
10、更换熔断器的熔件必须按技术标准配备,不准随意更改。
11、检修母排时必须切断电源进线开关和联络电源开关,然后验电、放电,做好短路接地措施,挂好警告牌,方可检修。
12、检修补偿电容器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开关,然后放电、验电,确认无残存电压后方可检修。
13、检修保护控制电路时,不准随意改变接线方式,若必须改动时,应在图纸上标识。
14、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5、带电巡检时,必须由两人进行,并与带电体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16、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拆除临时线路,按停、送电操作规程,恢复送电,送电后若无异常现象方可取下警告牌。
17、配电室每年应停电检修一次。
第7篇 低压配电二次线路检修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低压配电盘(柜)的检修:
1、在停电的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以及低压电动机和照明回路上工作,应填写检修工作票,并须至少有两人进行,有专人负责。
2、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工作前,必须将检修设备的各个方面电源断开,取下可熔保险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工作前必须验电。
3、更换保险器必须停电,操作时应穿绝缘鞋。
二、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1、不论直接在高压回路上或经过仪表变压器的表计和继电器,一切检查、调整、拆卸、修理和安装等工作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在高压遮拦内或在导线带电部分小于安全距离0.7米以内进行工作, 应填写检修工作票,并履行停电和装设地线手续。
⑵、对连接于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可以不断开所保护的高压部分,但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⑶、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盘上进行工作,应将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记隔开。
⑷、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
⑸、继电保护装置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值班电工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2、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保护可靠的接地。
3、在带电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⑴、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⑵、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⑶、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接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⑷、工作时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永久接地点断开。
⑸、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4、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⑴、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
⑵、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可熔保险器。
5、在现场工作时,凡遇到异常情况或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值班电工,以便及时处理。
6、在继电器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必须至少由两个人进行。
第8篇 配电检修规程办法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 1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5 配电基础资料......................................................................... 4
6 配电检修人员的管理................................................................... 5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为规范配电检修管理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江苏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运营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杰关志坚
审核:
批准:
本标准委托生产运营部解释。
配电检修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检修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配电检修必备的各种资料、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电力部(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原电力部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2000.9.28《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发输电输[2001]57号 《关于提高客户供电可靠性的指导意见》
3 职责职能
3.1 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运营部是配电检修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省配电检修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3.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组织制定省公司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
3.1.2 负责要求、监督各供电分公司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1.3 建立和健全配电检修各种技术资料,及时掌握全省范围内配电运行管理状况,制定和落实反措计划,组织消除共性和重大的设备缺陷。
3.1.4 负责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1.5 负责组织配电检修专业的培训、交流和技术比武。
3.2 江苏省电力公司下属各市供电分公司、县(市、区)供电子公司(以下统称供电企业)分别由生产副局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分管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作为配电检修管理职能部门,在上级生技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工作。生技部门的主要职责:
3.2.1 根据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3.2.2 要求、监督下属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指导、督促其开展和完善配电检修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检查和考核。
3.2.3 参与所直接管辖城市配网的检修管理工作,参与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与执行,审查各种报告、报表、记录,参与检修现场管理。
3.2.4 建立健全本企业范围内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定期召开配电检修工作会议,及时掌握配电检修情况,每月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和完善提高配电检修工作和设备健康水平的各种措施,及时下发、加强宣传,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以便检查和监督。
3.2.5 负责本企业配电检修技术归口管理,及时掌握专业发展动态,组织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和检修设备材料。
3.2.6 对本企业配电运行管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技术交流和劳动竞赛。
3.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检修公司或其他负责配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3.1 贯彻执行上级配电检修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认真编制本单位的配电检修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3.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合理安排、开展配电检修工作,确保配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3.3 加强配电检修过程管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保证配电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3.4 建立健全本单位配电检修管理的各种设备档案和技术资料,每月进行配电检修情况分析,及时有关分析报告、技术资料按规定报送配电运行单位和上级生技部门。
3.3.5 学习先进的配电检修技术、工艺,采用先进的配电检修设备、材料,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3.4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公司、班组)等配电运行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3.4.1 负责提出配电检修需求并监督配电检修工作的实施。
3.4.2 负责配电检修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4.3 参与检修现场的操作、许可、验收等管理工作。
3.4.4 对月度配网检修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生技部门。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原则
4.1.1 配电检修管理必须正确贯彻执行上级对配电专业管理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制度;坚持 “预防为主”和“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检修,以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1.2 配电检修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努力实现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逐步推广状态检修。要大力推广带电作业,努力开发带电作业新项目,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配电带电检修和试验。
4.1.3 检修工作应主辅并重,加强配合检修,尽量缩短停电时间,努力提高配电客户供电可靠率,配电设备检修应与技术更新、完善化改造工作相结合。
4.1.4 检修工作应努力做到安全好、质量好、工效高、用料省。
4.2 配电检修计划管理
对配电设备进行有计划的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础,编制好检修计划是完成检修任务的首要条件。配电检修计划内容以消除设备缺陷和实施安措、反措为重点。
4.2.1 检修计划的编制依据:
4.2.1.1 检修管理制度(包括省、市公司供电设备状态检修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
4.2.1.2 设备检修规程和上级有关指示;
4.2.1.3 设备检修、试验、校验周期;
4.2.1.4 设备运行中发现的缺陷;
4.2.1.5 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
4.2.1.6 技术监督要求采取的改进意见;
4.2.1.7 本单位供电可靠性考核要求。
4.2.2 检修计划的编制要求
4.2.2.1 配电年度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提出,由生技部门在每年10月底前审查、汇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2.2.2 季度计划由各单位按照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结合设备技术状况、存在缺陷,及配网施工、用户接电情况,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编制完成,报生技部门汇总、平衡后下达实施。
4.2.2.3 月度检修计划由各单位按照批准的季度计划,综合考虑设备状况和配合工作及停电允许情况,在每月20日前编制完成并上报生技部门,经公司月检修计划综合平衡会议研究后下达。具体停电检修时间以调度下达为准。月度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报分管领导批准。
4.2.3 检修计划的实施
4.2.3.1 配电设备检修计划的实施应充分考虑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尽可能采用不停电或少停电的检修技术和工艺;停电检修计划应按照优质服务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告。
4.2.3.2 配电设备停电检修应机动灵活,积极配合,实现综合检修,避免重复停电;
4.2.3.3 在保证检修计划顺利完成和检修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措施,尽量缩短检修停电时间;
4.2.3.4 各单位月度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应于下一季度10日前上报生技部门汇总。
4.3 检修现场管理
4.3.1 安全管理
4.3.1.1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建立健全配电设备检修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个人无违章,班组无未遂,工区无障碍。
4.3.1.2 现场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有关规定,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由于配电网络装设了较多的分段和联络开关,部分开关没有明显的可见断开点,因此应特别加强工作现场接地线保护人身安全的安全措施的执行,在各个可能来电的方向都应设置接地线,且接地线应安装良好,可靠接地。
4.3.1.3
4.3.2 检修前的准备
4.3.2.1 提出设备停电检修或带电作业的申请。
4.3.2.2 开工前应编写和审核“三措”方案、开工报告、工作票,并组织人员学习。
4.3.2.3 开工前要做到方案、材料、备件、工具四落实,明确检修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范围。
4.3.3 检修现场管理
4.3.3.1 检修现场应设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个人安全工器具、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
4.3.3.2 检修单位专职安全员应不间断监护,并对重要地点和工作项目进行重点监护,同时提醒各工作班安全监护人加强监护,严肃工作秩序,纠正违章行为。
4.3.3.3 班组长、各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坚持工艺质量标准,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应试必试、试必试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反映汇报。
4.3.3.4 检修施工应严格执行可靠性管理要求,工作班组应在计划停电前赶至工作现场,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等候设备停电。检修工作接近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预先向调度部门汇报,以便操作人员提前赶至现场等候恢复送电。
4.3.3.5 检修工作完毕后,坚持内部“三级验收”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消除。
4.3.3.6 收工后,工作负责人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总结本次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汇总现场施工记录和变更记录。总结安全施工中的好人好事,以及违章违纪的不良行为,设备健康水平的评价,提出今后工作新要求。
4.3.3.7 工作票盖“已执行”章,并保存一年。
4.3.3.8 所用工器具清理干燥入库房,剩余材料入库。
4.3.4 检修的验收及竣工管理
4.3.4.1 坚持三级验收制度,检修单位必须设质量专责人,检修施工后根据《架空送配电线路现场施工及检修标准》等有关规程对检修的项目、质量进行自检,然后检修负责人进行复验,最后由运行单位验收,必要时领导或配网专职进行监督性验收。
4.3.4.2 检修资料必须及时分类归档。原始记录、测验记录、技术总结、评级鉴定、工时、材料消耗等应归入综合档案。资料数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应有专人管理。
4.3.4.3 备品备件的储备、保管、使用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制,其储备应由生技部门组织审定,既要满足生产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4.3.4.4 加强定额管理,对检修的人工、材料消耗应逐步积累资料,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各类设备的定额。
4.3.4.5 检修施工单位应在检修结束后一个月内做好竣工决算,每季度将检修完成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在次季度10日前上报生技部门。
4.4 缺陷管理
4.4.1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严格按缺陷分类上报,并及时处理。生技部门应掌握紧急和重大缺陷,工区(班组)应掌握全部缺陷。
4.4.2 缺陷分类原则:
ⅰ类缺陷:系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可能导致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必须迅速处理。
ⅱ类缺陷:系指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威胁,短期内尚不可能导致事故。
ⅲ类缺陷:系指设备存在一定缺陷,但对安全运行威胁较小,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导致事故。
4.4.3 各级职能部门和工区接到缺陷汇报或通知单后,应根据缺陷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尽快安排消缺工作。
ⅰ类缺陷应立即处理(一般不超过24小时)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ⅱ类缺陷应结合月度计划消除,消除前应加强监护;
ⅲ类缺陷应结合季度或年度计划消除,一般缺陷年消除率应在85%以上,未及时消除的应注明原因。
4.4.4 缺陷管理工作应制度健全,流程畅通,实行闭环管理。
4.4.5 配电运行、检修管理单位应建有各种事故抢修方案,保证抢修工具和备品备件的供应和可用,确保在各种故障和事故的情况下及时抢修和恢复送电。
4.5 状态检修
4.5.1 配电设备检修在保周期、保质量的前提下,也要创造条件大力推广状态检修,以提高检修的科学性、预知性,努力提高检修的必要性;
4.5.2 积极采用红外测温等在线检测技术,加强配电设备巡视,健全设备状态评估制度,结合设备定级对设备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逐步实现状态检修;
4.5.3 各市供电分公司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由生技部门扎口管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下属工区、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状态检修范围,报由市公司生技部门审批、备案。
4.5.4 对于运行虽已达到规定检修周期,但运行状态良好,需延期检修时,各单位应填写设备延期检修申请单,报生技部门审查,必要时由总工程师批准。
4.5.5 对实行状态检修的设备,如有配合停电机会时,仍应根据情况加强常规性的停电检查、检修和试验工作。
4.5.6 设备在运行或电气试验中发现异常或严重缺陷需提前检修时,由设备管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技部门批准后执行。
5 配电基础资料
5.1 有关规程、规定
各级配电检修单位都应加强有关规程、规定的收集,完整保存,并经常性组织学习和认真、严格执行,对管辖范围内的规程、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要充分发挥各种规程、规定的指导作用,提高配电检修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检修工作顺利执行,配网安全、可靠运行。各单位所应具备的规程、规定有: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电力线路部分);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率统计评价规程(暂行);
配网调度规程;
各类配电设备现场运行规程;
上级单位下发、转发的其它有关规程规定;
本单位制定的配电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
下级单位有关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其他有关规程、规定。
5.2 资料和图纸
配电资料和图纸应及时变更,与现场情况保持一致。对经常性变动的技术资料如单线图、网络图等应定期进行修订。应积极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对配电基础资料和检修有关资料随时进行变更。
5.2.1 省公司生产运营部应具备:
各种配电设备技术资料;
部分下级单位配电单线图、图络图等;
5.2.2 各供电企业生技部门应具备:
各种配电设备技术资料;
所辖配电系统单线图、网络图;
较大型检修项目的竣工报告、试验报告、验收报告;
部分较大型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报告;
所辖配网设备事故、障碍及分析报告;
5.2.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工区(公司、班组)应具备:
配电系统单线图、网络图;
各类配电设备技术资料;
检修记录及竣工报告、试验报告、验收报告;
预防性试验报告;
架空线路杆塔台帐;
电缆线路台帐;
变压器设备台帐;
环网柜设备台帐
电缆分支箱设备台帐
开闭所设备台帐
配电室设备台帐
柱上开关台帐;
跌落保险台帐;
避雷器台帐
低压台片图;
5.3 记录和报表
5.3.1 省公司生产运营部应具备:
配电运行月度分析报告;
配电设备事故、障碍记录;
配电设备评级季报;
重大及普遍性设备缺陷;
月度配网停电汇总表;
5.3.2 各供电企业生技部门应具备:
配电运行月度分析报告;
配电设备事故、障碍记录;
配网设备评级季报;
配电设备事故、障碍记录;
配电设备缺陷报告;
事故备品清册;
临时上报的配电设备缺陷及设备评级记录;
5.3.3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检修单位应具备:
设备修试记录;
设备检修记录;
安全工具试验记录;
工作票记录;
停电申请;
设备检修计划;
本单位配电检修工作月报;
上级单位有关配电检修月度分析材料。
5.3.4 各供电企业所属配电运行单位应具备:
设备修试记录;
设备检修记录;
设备评级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
设备状态评估记录;
停电申请;
设备检修计划;
安全工器具试验记录;
事故备品清册;
配电设备事故、障碍记录;
配网设备评级季报;
两票(工作票、操作票)记录;
本单位配电检修工作月报;
上级单位有关配电检修月度分析材料。
6 配电检修人员的管理
6.1 各市、县供电分公司在明确配电检修单位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岗位设置有关规定,以适应所辖配电设备数量及技术发展需求为目标,合理安排配电检修人员配置,明确岗位职责。
6.2 配电检修人员应事业心强,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经过
考试合格后担任检修工作。其职称评定、晋升晋级均按技术系列进行,享受其他同类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6.3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配电检修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按照“三熟三能”的要求,联系生产实际,以学、考、问、演、讲、竞赛等多种方法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6.4 配电检修文明生产及劳动纪律等,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9篇 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规程4
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规程(四)
1目的
预防和及时处理供配电设备故障,确保设备性能,保证安全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职责
3.1值班配电工负责高、低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电工配合检修。
3.2工程管理员负责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外协修理的联系工作。
4一般原则
4.1变配电房内低压配电设备由配电工负责维护保养,高压配电柜、变压器的检修和校验由工程管理员负责申请外协。高压配电柜、变压器外部环境的保洁工作由值班配电工负责。
4.2工程管理员每年年底制订下年度《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计划》,并按运行情况制订中修、大修计划。
4.3配电房领班根据年度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计划,制订每月检修保养计划,并安排实施。
4.4维修保养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4.5维修组按《年度设备维修维护计划》进行维护保养、认真填写《配电柜、控制柜年保养记录》,零部件更换及大修情况同时记录于《设备管理卡》。
4.6供配电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大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管理处,限期解决。
4.7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物业正常运营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供配电故障,可以由次日早班值班配电工和维修电工进行处理。
4.8工程管理员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5工作程序
5.1低压配电柜检查保养程序
5.1.1准备工作
a.在配电柜停电检修保养的前一天,工程管理员以工作联系单形式书面通知管理处停电的起止时间,由管理处负责通知有关用户。
b.停电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办理好工作票手续,特别是工器具的准备应齐全。
c.由工程管理员负责统一指挥,力求参加检修保养的工作人员任务明确,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分工协作合理,以便高效率完成工作。
5.1.2保养程序
a.实行分段保养。
b.先断开保养段的电闸。
c.逐级断开低压侧空气开关,然后断开供变压器电的高压侧真空断路器,合上接地开关,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d.检查母线接头处有无变形,有无放电变黑痕迹,紧固联接螺栓,螺栓若有生锈应予更换,确保接头连接紧密,检查母线上的绝缘子有无松动和损坏。
e.用手柄把总开关从配电柜中摇出,紧固各接线螺丝、清洁柜内灰尘,试验机械的分、合闸情况。
f.把各分开关柜从抽屉柜中取出,紧固各接线端子。检查电流互感器、电流表、电度表的安装和接线,检查手柄操作机构的灵活可靠性,紧固空气开关进出线,清洁开关柜内和配电柜后面引出线处的灰尘。
g.导线与器具连接必须连接紧密,压板连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2根,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好用。每运行一年应全面检查紧固一次。
h.保养电容柜时,应先断开电容器总开关,用10mm2以上的导线把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然后检查接触器、电容器接线螺丝、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检查电容器有无胀肚现象,并用吸尘器清洁柜内灰尘。
i.按以上各项要求保养完毕配电柜后,拆除安全装置,断开高压侧接地开关,合上真空断路器,观察变压器投入运行无误后,向低压配电柜逐级送电。
5.1.3安全注意事项
a.停电后应验电。
b.操作高压侧断路器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c.保养电容器柜时,在电容器对地放电之前,严禁触摸。
d.保养完毕送电前,应先检查有无工具遗留在配电柜内。
5.1.4低压配电柜检查保养表
序号检查保养项目保养内容(含使用材料)周期
01配电屏清洁月
02电器仪表外表清洁,显示正常,固定可靠月
03继电器、交流接触器外表清洁,接触完好,无过热现象,无噪音月
04控制回路压接良好,标号清晰,绝缘无变色、老化月
05指示灯、按钮、转换开关外表清洁,标志清晰,固定可靠,转动灵活月
06电容无功补偿功率因素达0.9以上,电容接触器完好,电容补偿三相平衡月
07母线排压接良好,色标清晰,绝缘良好年
09配电屏对地测试接地良好年
相关质量记录:
1.《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
2.《配电柜、控制柜年保养计划》
3.《设备管理卡》
第10篇 配电防雷设备保养检修规程
配电系统防雷设备保养、检修规程
1.为防雷设备安全可靠运行,防止变配电设备遭受雷击损害,特制定此规程。
2.所有参加防雷设备检修保养的人员,必须按照安全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种安全措施,以保证人身安全。
3.时间:防雷设备应该定期保养(每年保养、检修1次),定期巡视(每周1次)。
4.内容:
(1)防雷设备表面干燥,清洁,无污染,无机械损失;
(2)检测防雷设备的各种参数,应在安全范围内;
(3)检查接地线连接良好,无松脱、断股、锈蚀、机械损失等缺陷;
(4)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应超过规定值,确保接地良好;
(5)雷雨天气应加强巡视。
5.处理:
发现防雷设备出现故障或存在隐患,应立即报告,组织力量进行修理或更换;但是如果在雷雨天气,应尽量避免将防雷设备退出运行,待天气好转,再行处理。
6.其他:
(1)防雷设备的检修保养应做详细记录,包括人员、时间、内容、参数等,并作为以后的参考资料存档;
(2)防雷设备的检修保养应尽量不影响供电。
第11篇 变配电所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主要适用煤矿地面变(配)电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检修工,也适用于采区变电所的检修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3条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和标准。
第4条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药味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必须有2名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第6条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的规定。
第7条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第8条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第9条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第10条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第11条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项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有关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第13条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第14条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15条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五、正常操作
第16条按工作需要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他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第17条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18条 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安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第19条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20条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第21条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他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第22条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第23条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傧相得不宜过紧。
第24条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第25条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第26条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第27条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第28条在信号、事故音响回中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第29条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六、收尾工作
第30条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送电。调度同意送电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
第31条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第12篇 低压配电室检修及清扫安全操作规程
为加强低压配电室的标准化及安全管理,确保在低压配电室检修及清扫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凡在低压配电室进行检修及清扫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严格履行两票三制及停送电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监护。
一、清扫
低压配电室清扫分为室内清扫和配电屏及低压配电装置清扫。
(一)室内清扫
1.室内清扫是指室内地面清洁和打扫扬尘、蛛网,每月一次。
2.室内清扫时,严禁碰触带电设备设施,并确保与带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
(二)配电屏及低压配电装置清扫
1.对配电屏及低压配电装置等每季度必须停电清扫检查一次,并严格按照停送电管理制度办理停电申请和工作票。
2.对配电屏及低压配电装置进行清扫前,必须停电,经验明无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在断开点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后,方可进行工作。同时,应断开用户侧开关,防止用户自备电源反送电。
⑴ 对进线柜清扫时,必须断开变压器6kv侧高压开关。
⑵ 对配电母排清扫时,必须断开进线柜开关。
⑶ 对双电源配电母排清扫时,必须断开所有进线开关;对无进线开关的,要断开变压器6kv侧高压开关。
3.在清扫吹灰时,必须戴护目镜,防止尘、沙入眼。
4.在工作中如有换人或换班,接替(班)人员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认已断开,并验明无电,确认安全措施完善,才可投入工作。
5.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穿长袖工作服;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6.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度为宜,不准垫高作业用,要有防滑措施,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7.不得在配电室内做与工作不相符的事,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二、检修
这里的检修是指配电装置及设备的计划性检修,故障抢修可参照执行。
1、配电装置及设备计划性检修与季度停电清扫同步进行。
2、配电装置及设备计划性检修操作规程与注意事项同配电屏及低压配电装置清扫操作规程。
3、在检修时,应防止工器具及材料配件等掉入电缆沟。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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