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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维修工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6

机电维修工作规程

第1篇 机电维修工作规程

1、对于维修部不能完成的维修保养工作,经管理处研究后,外请专业公司进行维修保养,维修部配合,共同完成;

2、维修部负责按管理处编制的维修保养计划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维修部成员长驻现场接到发生突发情况的报告后,应迅速集中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抢修;

4、维修部成员下班后离开驻地时应向班长报告去向,以便紧急情况下能紧急调度。

第2篇 汽车维修部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戴工作帽。

二、在进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械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带保护用品,不准光着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动一切车辆。

七、严禁开动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等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第3篇 采掘机电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2.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4.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5.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迁和约时送电。

6.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7.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8.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进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9.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11.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12.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13.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通知机动科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极。

14.检修中或检修完后需要试机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机,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正式试机或投入正常运行。

15.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16.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

17.接班后对维护地点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18.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缆损伤等问题时,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焊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19.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设备的安装与电缆的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进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0.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21.采区维修设备需要拆检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机器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到干净的地方。

22.拆装机器时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钳工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23.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过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开关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联锁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24.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的设备倒转。

25.采掘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采掘设备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26.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27.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28.油浸电气的绝缘油应定期检查,保持规定的油质油量,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29.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30.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31.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2.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33.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34.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遗留问题事故处理情况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4篇 采掘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2.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4.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5.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迁和约时送电。

6.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7.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8.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进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9.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11.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12.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13.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通知机动科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极。

14.检修中或检修完后需要试机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机,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正式试机或投入正常运行。

15.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16.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

17.接班后对维护地点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18.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缆损伤等问题时,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焊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19.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设备的安装与电缆的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进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0.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21.采区维修设备需要拆检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机器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到干净的地方。

22.拆装机器时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钳工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23.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过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开关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联锁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24.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的设备倒转。

25.采掘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采掘设备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26.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27.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28.油浸电气的绝缘油应定期检查,保持规定的油质油量,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29.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30.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31.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2.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33.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34.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遗留问题事故处理情况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5篇 采掘机电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掘机电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2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3条 必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备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 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呀撤离路线。

第5条 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人身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严格执行接班制度和工作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 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第8条 要检修、运输或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荼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世和损坏设备。

第9条 排除有威胁人生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所供电。

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放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进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1)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2)放电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3)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4)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19条 检修是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第20条 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拨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挡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三、操作准备

第21条 准备好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其他用品。

第22条 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和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第23条 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和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工作计划。

四、正常操作

第24条 接班后应对维护地区内运行的机电设备、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艽记录。

第25条 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26条 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以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应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处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弯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第27条 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第28条 采区维修设备需要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机器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有干净的地方。

第29条 拆装机器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钳工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第30条 电气设备拆开后,应把所拆的零件和线头标记清号码,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第31条 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产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设备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2条 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第33条 采掘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采掘设备用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第34条 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第35条 注意检查刮板输送机液力耦合器有无漏液现象,保持其液质、液量符合规定。液力耦合器用易熔合金塞内应无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规定工其他物品代替。

第36条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第37条 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应定期检查,保持规定的油质油量,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第38条 采区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查润滑情况,按时加油或换油,油质油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准乱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第39条 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40条 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送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后(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第41条 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立即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如灭火器和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42条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安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六、收尾工作

第43条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44条 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6篇 井下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

1、 熟悉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保护装置及检修标准,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 根据工作任务,工作前准备齐工具、材料、备件、仪器、仪表及安全防护用具。

3、 维修运输设备,必须停电,验电、挂牌、闭锁。转动部分必须采取防止转动措施。

4、 拆卸零部件,要做好标记,妥善保管。

5、 使用起吊工具时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悬挂要牢固可靠,并搞好自身安全。

6、 起吊要先试吊,被吊物下得有人。检查时,不得将手、脚伸入起吊物下。

7、 机械的维修、装配及更换,要加强联系,瞻前顾后,并按规定执行。

8、 检修及搬迁电气设备,要加强联系,并按规定执行,严禁带电进行检查、维护、修理、调整等电气作业。

9、 井下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先做好停电、放电、验电工作(只有当瓦斯的含量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放电,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标志牌)完成任务后,要认真检查作业内容,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标志牌,并联系送电。

10、 严禁用低压验电笔检验高压设备和线路,如果检查电气设备的温度时,应用手背进行。

11、

第7篇 采掘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掘机电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2条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3条必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第5条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安全规程

第6条严格执行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控制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第8条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第9条排除有威协人向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小于两人。

第10条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第11条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监查正常后,在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是部分查行验是,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第12条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胡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发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的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第13条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给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4条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笔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第15条在有瓦斯突出或现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第16条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第17条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第18条检修检查高压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1)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2)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3)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4)最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19条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第20条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三、操作准备

第21条准备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2条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第23条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护工作计划。

四、正常操作

第24条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25条巡检中发现漏电检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

第8篇 电机电器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电工作业一般安全规定。检修电机、电气设备时,必须首先断开电源。如不能断电工作,应经过申请。

2.电机与电气拆除送修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高压电机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3.检修电机时,拆卸各部分螺钉应用适当的工具,禁止乱敲乱打。

4.电机通电试验时,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电机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机短路试验时,禁止用手把住轴。

5.在检修时,必须把工件固定好,防止翻倒打伤人。

6.焊接电器设备和接线头,要防止触电和灼伤人。

7.调试用的插头、开关、电线应保持绝缘良好。如有破损和裸露部分,应及时更换。不准带负荷用闸刀开关送电或停电。

8.线圈入炉干燥时,一定要把线圈放在铁架上,不得直接放在电炉上面。

9.电机、电器检修完工后,要检查是否有错误或不当的地方,在试车时必须注意附近是否有人。

10.在检修工作中,如中途离去,回来再继续工作时,必须先检查工件和设备是否有变动。

第9篇 机电维修工作规程制度

机电维修工作规程

1、目的

保证大楼内所有机电设备正常运作。

2、适用范围

大楼内所有机电设备。

3、职责

维修工负责设备维修工程,维修领班负责监督指导工作,工程经理负责全面协调工作。

4、工作程序

1)工作安排与接受

领班布置工作进行分工,如暂时没有安排,维修人员应对责任区内机房设备进行清洁和维修保养,随时听从领班的工作安排。

2)维修户内电器设备给排水设施

(1)维修人员接到维修命令后10分钟内准备好工具袋,带上必备工具及针对维修项目的备用零配件若干,干净毛巾,干净工作手套,塑料袋。

(2)身着干净工装和工作手套、佩带工作牌,持维修单按门铃(敲门)。待用户开门先说“您好”,然后礼貌客气地询问是否需要维修,待用户首肯后再进屋维修。

(3)在维修时,应尽量减少维修活动面积,保持户内清洁,严禁高声喧哗、游荡。

(4)维修完毕请用户试用,将所有维修垃圾装入塑料袋带走,并将所维修的部件和周围环境清洁干净。

(5)用户验收后,请用户在维修单上签字,交付“第一联”与用户。

(6)维修人员将签好的“维修单”交给主管工程师,由其转“第二联”给客户中心,“第三联”给财务部,第四联交业主。

3)维修机电设备(设施)

(1)维修人员接到维修指令后10分钟内准备好必备工具、零配件,穿戴好工作服、鞋、手套,在运行值班人员配合下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后要作好有关记录,并做到工完清场。

(2)维修人员在接到紧急故障抢修指令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听从经理安排。

5、电气维修规定

1)维修人员接到维修指令后,10分钟内准备好必备工具到达现场。

2)穿整洁工装,带工作手套,配带工作牌,持维修单按门铃(敲门)。

3)询问是否需要维修,经业主首肯后才可入内维修。

4)维修时尽量保持环境安静,严禁高声喧哗。

5)维修完毕要将所有维修垃圾装入塑料袋带走,并将所有维修部件及周围环境抹干净。

6)最后,请业主试用、验收后请业主在“维修单”上签名,并交付“第一联”给客户中心。

6、相关文件

第10篇 机电维修部员工培训管理工作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机电维修部员工培训管理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部员工培训内容及程序,使员工培训系统化、科学化,确保员工具备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员工的培训。

三、职责

1、物业品质组负责监督及抽查员工培训的实施情况、考核培训效果以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机电维修部主管进行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培训。

四、程序要点

1、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

(1)机电维修部主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制定出下年度的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经理助理处审核,由经理审批。

(2)员工培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各方面;

a、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b、有明确的培训内容;

c、有考核的标准;

d、有具体的培训时间;

e、有培训费用的预算。

2、新入职员工的培训

(1)第一天上午由主管负责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讲解色情的各种制度+(考勤、全作业要求以及着装规定、礼貌礼仪、文明用语等。带领新员工熟悉小区的环境。

(2)第一天下午至第3天上午由主管安排带领新员工试上岗,新员工在主管的带领下处理本岗位具有代表性的事例,从而熟悉本岗位运作程序。

(3)第三天下午由主管安排对新员工进行思想方面的小结及技术技能方面的考试。

(4)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者按辞退处理。

3、专业基础知识培训

(1)专业基础知识培训由机电维修产主管具体负责。

(2)专业基础知识培训每个月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

(3)培训内容:

a、电工类:

――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教材;

――电工作业安全规程;

――维修电工技能培训教材。

b、电梯类:

――电梯结构原理及安装维修;

――电梯实用技术。

c、公共设施类,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技术;

d、给排水类,如给排水设备设施使用及维修保养技术;

e、弱电类,如电子技术基础;

(4)培训形式:

a、分工种集中授课;

b、分工种集体讨论。

(5)考试方式:

a、试卷考试;

b、课堂问答。

4、专业技能培训

(1)专业技能培训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具体负责。

(2)专业技能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

(3)培训内容:

a、电工类:

――《住户家庭安装/维修标准作业规程》。

b、电梯类:

――《电梯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电梯故障维修标准作业规程》;

――《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规程》。

c、给排水类;

――《给排水设备设施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二次供水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d、公共设施类,如《公共设施安装/维修标准作业规程》;

e、弱电类,如《弱电系统维修标准作业规程》;

f、公共类:

――《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住户家庭安装/维修标准作业规程》。

g、其他相关规程。

(4)培训形式:

a、分工种集休授课;

b、分工种集中讨论;

(5)考试方式为现场实际动手能力评估。

5、服务培训

(1)服务培训由办公室主管安排授课人员讲授。

(2)服务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

(3)培训内容:

a、文明用语;

b、仪表仪容;

c、礼貌礼节;

d、服务意识;

e、服务技能;

f、服务要求。

(4)培训形式为集中授课。

(5)考试方式:

a、试卷考试;

b、课堂问答。

6、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1)物业管理知识培训由办公室主管安排授课人员讲授。

(2)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

(3)培训内容:

a、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其中:《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为机电维修部水电维修组、公共设施维修组单独培训内容;

b、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

(4)培训形式:

a、公司集中授课;

b、讨论。

(5)考试方式:

a、试卷考试;

b、课堂问答。

7、安全培训

(1)安全培训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具体负责。

(2)安全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3)培训内容:

a、操作安全;

b、日常生活安全。

(4)培训形式为集中授课形式。

(5)考试方式为课堂问答。

8、思想及文化方面的培训

(1)思想及文化方面的培训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具体负责。

(2)思想及文化方面的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

(3)培训内容:

a、思想品德;

b、行为准则;

c、语言表达能力(重点加强粤语方面的培训)。

(4)培训形式:

a、集中授课;

b、讨论。

(5)考试方式为课堂问答。

9、特种培训。对于机电维修部的特殊工种(电梯、值班电工等)应有计划地选送员工出去培训或请专业人士来授课。

10、每次培训后,应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评估成绩等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员工培训登记表》内。

11、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各类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表》保存期为3年;《员工培训登记表》、《新员工考核记录表》保存期为长期。

五、记录

六、相关支持文件

第11篇 机电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 井下普采机电设备的安装移动、维修、事故处理等工作必须执行本规定。

2. 机电维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3. 采煤机电维修工应掌握矿用各类电气设备(防爆型、安全型、一般型)结构性能、电缆的技术性能,维修技术、熟悉本人所负责的采区供电系统及各馈电线路所带的负荷。

4. 除执行本规程处,还应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检修采煤机、更换截齿、注油等检修工作,进入机道作业前,必须将采煤机和采面刮板运输机的电源切断,开关手把打零位、闭锁,并挂上停电作业牌。还必须对煤壁进行找掉和支护,机组上、下设好牢固可靠的挡闸。

6. 检修完毕,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试机。必须对采煤机、刮板运输机的闭锁装置进行试验,并汇报区调度。

7. 采煤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电动机或其它开关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达到1.5%时要同时撤出人员,采取措施处理,待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方可恢复工作或送电。

8. 严禁带电搬迁、移动电气设备及电缆。

9. 不允许带电检修,不允许带电打开开关大盖及设备接线室,也不允许敞开盖或接线室试送电,不允许带电检查设备内部构件。

10. 应经常掌握本人所维护的低压供电网的绝缘情况,新设、延长、拆除采区电缆或发现电缆受外伤损坏绝缘时,应观察本电网检漏继电器的绝缘电阻是否有变化,做到对低压电网的绝缘电阻值心中有数。

11. 应熟悉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的各馈电开关的过电流保护整定值和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不经专值技术员同意不得改变定值或选用比原来额定电流大的熔体。

12. 对使用电气仪表进行测量时,要注意现场瓦斯浓度不超过1%。

13. 检修设备和处理电气事故,必须先停电,然后用同等电压的检笔验电,无电压后对地放电(放电时瓦斯浓度不超过1%)。并上锁,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有条件的设专人看管。

14.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电缆,应事先检查其绝缘情况,安装敷设后,送电前再摇测一下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15. 具有超前检漏保护的开关送不上电或馈电开关因漏电保护动作脱扣跳闸后不许重复试送电,应检查被保护的线路,设备的绝缘,找出绝缘破坏点或电网绝缘普遍降低的原因(如线盒进水、潮湿;电动机绝缘损坏而接地等)加以处理。

二、操作程序:

1. 移动设备,事先把移动线路检查一下,有无障碍物,设备的就位点应打扫干净,应无积水、无淋水、顶板好不影响人员通行。

2. 移动开始先把电缆按顺序停电撤出,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68条、第469条挂好、吊好,不得把电缆泡在水中或埋压。

3. 移动设备注意周围情况,不能损坏设备,挤坏电缆、风管、水管和撞到棚子上及通风设施。

4. 不准用刮板输送机运输设备和部件。

5. 平巷搬运小绞车严禁带电搬迁,更不允许自牵自。

6. 移动后的设备、线路必须经检查,无问题后才能试送电、试运转。先空转,后带负载运行。

7. 移动、吊装设备时,要参照机电安装工的有关章节执行。

三、安全注意事项

1. 井下检修设备应事先在地面作好准备,准备好所用的零件、工具、材料、检修方法,应熟悉有关安全措施。

2. 检修或拆除设备前,应把设备附近的杂物打扫干净,以保证检修质量。

3. 拆除的部件一定要放在某一固定地点,不要乱放,尤其是对新型设备的第一次拆除,一定要熟悉设备的性能,拆卸的部件要按先后顺序放好。

4. 对更换的零件型号应一致,不合格的坚决不能代用,以免影响设备的性能。

5. 对更换的液压联轴节其保险塞一定要用易熔合金材料。严禁用铁钉,或其它不易熔化的物体代用,外面应有保护罩。

6. 对煤电钻综保要经常试验,严禁甩掉保护使用。

7. 坚持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做到风电、瓦斯电不闭锁不生产。

8. 在检修中发现设备有严重缺陷,如失爆(不能修复)、锈蚀、齿轮脱落,重要部位开焊等禁止使用,应拆除上井。

9. 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12篇 机电维修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5

机电维修值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值班管理,确保值班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机电维修值班工作。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对值班工作的监控。

3.2机电维修部班组长负责值班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检查。

3.3机电维修部值班人员负责按此规程进行值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交接班操作

4.1.1交接班人员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

检查设备并确保运行正常;

搞好值班室和设备房卫生工作。

4.1.2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

4.1.3值班人员首先认真仔细地检查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交接班人处理,接班人协助;

确认无异常情况在回到值班室进行交接班程序。

4.1.4交班人员主动、简要地向接班人介绍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重点讲明操作注意事项;接班人应认真聆听,如有疑问可向交班人提问,直至双方清楚。

4.1.5接班人查看上班地《机电运行值班记录》,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

4.1.6交接双方认为无误后共同在《机电运行交接班记录》上签名确认。

4.1.7交接完毕后所发生地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1.8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交接班: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记录不规范,配电室、值班室、操作室不清洁;

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准下班;

接班人醉酒或其他情况而未找到接班人;

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

若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4.2值班操作要点

4.2.1值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按交接班程序进行交接班。

4.2.2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4.2.3按有关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空调设备、电梯设备、供水、供电设备进行巡查、保养、维修。

4.2.4如遇特殊事件,应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2.5值班人员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必须事前填写调班表,并经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意并签字方可调班。

4.3停送电操作要领

4.3.1正常情况下的倒闸操作:

机电维修部主管提前两天书面通知运行组停、送电范围(包括变压器报停、启用);

运行组接到通知后,一天内完成以下工作:

--立即通知供配电专业人员即到现场,根据负荷分布情况实地考察其可行性;

--若不可行应立即汇报情况,并说明原因;

--若可行,则应明确停送、电时间、范围,填好操作票后,由主管经理审批,同时将停、送电情况书面通知公共事务部。

公共事务部接到通知后,提前一天贴处停电通知以告知住户;

倒闸操作前,运行人员要做好相应地准备工作,电梯降至首层,如有必要可将发电机操作开关置于停机位置;

在确定时间,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操作人员按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停电: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

--送电: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倒闸操作完成后,运行人员要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发电机操作开关置于自动位置;

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3.2紧急状态下的倒闸操作:

发现配电房有冒烟、短路等异常情况或发生火警等重大事故时,运行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全部或部分负荷停电操作;根据情况立即断开低压配电柜上电源开关,或断开高压柜高压开关;

停电后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主管到现场后立即检查事故原因,在查出确定的原因后方恢复部分或全部供电。对损坏部分应尽快修复,以恢复正常供电;

做好各种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管理处经理。

4.4值班房、设备房卫生管理制度

4.4.1各值班人员负责该班次值班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并保持值班室卫生。、

4.4.2各专业值班人员负责各自专业设备房的卫生清洁工作:

水电工负责配电房、水泵房卫生清洁工作;

空调工负责空调机房卫生清洁工作;

电梯工负责电梯房卫生清洁工作。

4.4.3接班人负责检查上一班的清洁工作,对不合格卫生清洁工作可要求返工,直至合格。

4.4.4各专业早班值班人员为该专业设备房安全卫生责任人。

4.4.5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本部卫生清洁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督导。

5.0记录

《值班记录表》

6.0相关记录文件

《机电维修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机电维修工作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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