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维修管理规程
1. 目的
为保证管理区域内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 适用范围
公司接管的管理区域内,从高压进线到住户电气箱开关前端的供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
3. 管理规定
3.1机电维修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气安装工作堆积进行作业。
3.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机电维修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机电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4当需停电时应按《停电处理规程》告之用户。
3.5在低压配电箱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两人进行,工作开始前,必须验电,确信停电方可开始作业。
3.6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3.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要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3.8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3.9在施工设备两侧临近带电设备的固定遮拦上,应悬挂“有电危险”的警示牌。
第2篇 电气维修管理工作规程
1. 目的
为保证管理区域内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 适用范围
公司接管的管理区域内,从高压进线到住户电气箱开关前端的供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
3. 管理规定
3.1机电维修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气安装工作堆积进行作业。
3.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机电维修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机电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4当需停电时应按《停电处理规程》告之用户。
3.5在低压配电箱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两人进行,工作开始前,必须验电,确信停电方可开始作业。
3.6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3.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要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3.8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3.9在施工设备两侧临近带电设备的固定遮拦上,应悬挂“有电危险”的警示牌。
第3篇 物管电气维修管理规程制度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电气维修管理要求,保证小区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所辖小区从电表房出线到住户电源箱前端、监控中心、水泵房、公共照明等供电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
3.0职责
3.1工程组技工负责辖区内供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工作。
3.2 工程组组长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检查、监督。
3. 3 工程部电气工程师负责维修的检查、指导。
4.0管理规定
4. 1 工程组技工责辖区内供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工作,每天填写《电气公共设施巡查表》。
4.2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能源部颁布标准《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作业。
4.3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4.4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工程组组长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应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工程部电气工程师要做好检查、指导。
4.5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离档板,并有专人监护。
4.6在一切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4.7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后,拆除所有安全措施,无工具遗留,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国家能源部颁发)
5. 2 《电气公共设施巡查表》
第4篇 大厦电气维修管理规程2
大厦电气维修管理规程(二)
一、目的
保证管理区域内(大厦)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适用范围
公司接管的管理区域内(大厦),从高压进线到住户电气箱开关前端的供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
三、内容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气安装工作规程进行作业。
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当需停电时要按《停电处理规程》告知用户。
5、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工作开始前,必需验电,确信停电方可开始作业。
6、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记档板,并有专人监护。
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8、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9、在施工设备两侧临近带电设备的固定遮拦上,应悬挂'有电危险'的告示牌。
四、相关记录
《停电处理规程》gd/e-qe-001-009
第5篇 物业辖区大厦电气维修管理规程
物业辖区(大厦)电气维修管理规程
一、目的:保证管理区域内(大厦)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适用范围:公司接管的管理区域内(大厦),从高压进线到住户电气箱开关前端的供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
三、内容: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气安装工作规程进行作业。
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当需停电时要按《停电处理规程》告知用户。
5、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工作开始前,必需验电,确信停电方可开始作业。
6、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 应装设隔记档板,并有专人监护。
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8、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9、在施工设备两侧临近带电设备的固定遮拦上,应悬挂'有电危险'的告示牌。
四、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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