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主控室、各皮带转运站安全技术规程
(1) 槽上烧结,地下矿槽球团、焦炭等各皮带转运站要听从原料管理室的统一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解决。
(2) 作业或检修时必须取得操作牌,并与指定岗位人员联系好,确认后方可作业。
(3) 检查作业时必须与皮带转动部位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不准触碰转动部位,严禁坐、钻、跨越皮带。
(4) 皮带转动时严禁清扫,发现问题必须停机处理。
(5) 皮带机转动部位必须设有安全罩或安全栏杆。
(6) 皮带运行时禁止进行注油、捅漏斗、捡杂物等作业。
(7) 皮带任何部位禁止动火,必须动火时,要经作业区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8) 发生紧急情况时,机旁人员必须快速拉动事故开关,停机处理,严禁在皮带运行过程中处理故障。
第2篇 主控室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劳保用品穿戴齐全。接班后必须检查操作室内声光信号是否正常,尤其是结晶器水流量,压力的报警是否正常。
2.主控室内的电源通讯必须畅通。对室内设施用干布擦拭干净。
3.妥善保管消防器材做到“四懂四会”,保持灭火器清洁干净。
4.发现有报警信号时要及时报告机长,并及时找有关人员进行修理
5.主控室内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修理,不得擅自进行修理,不得在带电情况下自行修理。
第3篇 操作台主控室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作业前要对所属设备仪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尽快解决。
(2) 工作期间按照煤粉系统工作标准规定严密监视各仪器仪表所显示数据,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解决。
(3) 系统停车预计将超过38小时的情况下,必须将原煤仓倒空,系统各容器各管道内打扫干净,并要清扫布袋箱、天园地方、烟囱拐脖等地方。
(4) 细粉仓内存煤粉不许超过8小时(烟煤)或者72小时(无烟煤)。
(5) 原煤仓内贮煤不许超过72小时(烟煤)或者15天(无烟煤)。
(6) 停车38小时以上(烟煤)或者一周以上(无烟、煤)的情况下,再次起动前必须对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7) 运行系统周围一米内 ,禁止有明火存在,空气中煤粉浓度较大时,禁止任何烟火存在。
(8) 在系统喷吹烟煤时,必须严格执行炼铁作业区高炉喷吹烟煤安全规定。
(9)岗位所属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10)不得随意在压力容器和高压电机附近逗留,以防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
(11)在高炉喷吹烟煤生产时,在中速磨附近检查和作业要做好预防和监护,防止氮气和废气导致人员窒息。
(12)在氮气区域作业和检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如发现心悸、恶心、头痛等症状必须马上撤离现场。
(13)在日常检查行走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所有安全栏杆和走梯是否安全可靠,并防止滑跌引起伤害。
(14)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设备运行发出异常声音或其它异常现象必须及时汇报尽快解决。
第4篇 主控室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管道化溶出设备属“三高”设备,不得超压、超温操作。
2、管道化溶出装置中的报警与联锁,要保证可靠,联锁参数与条件不得随意更改。
3、装置中发生故障,危及到人和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4、岗位操作工当班时要保持旺盛精力,认真操作。
5 操作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所有劳保用品。
6、装置内所有电气设备启动前,必须通知值班电工进行检查,空负荷运行。
第5篇 气烧窑操作工与主控室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2、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煤气基本常识、急救常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操作台上不允许放置水杯、杂物,防止损坏电气设备,要保持操作室内干净整洁。
4、密切注意竖窑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岗位人员,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5、及时制止非岗位人员操作相关设备。
6、司窑工在煤气区域必须携带co检测仪,每小时巡检一次煤气系统,巡检时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并且一前一后保持2-3米距离,发现异常及时向主控或班长报告并处理,作业规程中注意煤气回火爆炸。
7、当发现现场声光报警仪或便携式煤气报警仪浓度显示>600ppm时,司窑人员立即撤离现场,佩戴呼吸器的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8、在竖窑区域作业,严防高空坠落、落物打击、煤气中毒、火灾及导热油灼伤。
第6篇 主控室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工开车前必须经地面有关岗位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启动。
2、 开车前,必须鸣铃,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启动。
3、 工作中,台上操作人员必须听从台下操作人员的指挥。
4、 正常生产中,如下道工序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操作人员停止要钢,待故障排除并得到要钢信号后方可给钢。
5、 当轧机调整工和操作工在调整导位装置或处理故障时,没有台下人员指挥,禁止要钢。
6、 设备停止运转后,要将所有控制手柄开关置于零位。
7、 接到轧钢工下达的开车指令后,应复述指令,经轧钢工确认后方可启车。
第7篇 主控室各皮带转运站安全技术规程
(1) 槽上烧结,地下矿槽球团、焦炭等各皮带转运站要听从原料管理室的统一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解决。
(2) 作业或检修时必须取得操作牌,并与指定岗位人员联系好,确认后方可作业。
(3) 检查作业时必须与皮带转动部位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不准触碰转动部位,严禁坐、钻、跨越皮带。
(4) 皮带转动时严禁清扫,发现问题必须停机处理。
(5) 皮带机转动部位必须设有安全罩或安全栏杆。
(6) 皮带运行时禁止进行注油、捅漏斗、捡杂物等作业。
(7) 皮带任何部位禁止动火,必须动火时,要经作业区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8) 发生紧急情况时,机旁人员必须快速拉动事故开关,停机处理,严禁在皮带运行过程中处理故障。
第8篇 竖窑操作工主控室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坚守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煤气基本常识及急救知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操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防止损坏电器设备,要保持机房内干净整洁。
3、密切注意竖窑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岗位人员,并请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4、非岗位人员禁止操作设备。
5、司窑工在煤气区域必须携带co报警仪,每小时巡检一次煤气系统,两人必须一前一后,发现异常向主控工汇报。作业过程中注意防止煤气回火爆炸。
6、当发现现场声光报警仪或便携式煤气报警仪报警浓度>160ppm时,司窑人员立即撤离现场,配带呼吸器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7、在竖窑区域作业,严防高空坠落和落物打击、煤气中毒、火灾及导热油灼烫。
8、遇雨、雪天气要特别注意,防止发生以外事故。
第9篇 操作台主控室安全技术规程
(1)作业前要对所属设备仪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尽快解决。
(2) 工作期间按照煤粉系统工作标准规定严密监视各仪器仪表所显示数据,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解决。
(3) 系统停车预计将超过38小时的情况下,必须将原煤仓倒空,系统各容器各管道内打扫干净,并要清扫布袋箱、天园地方、烟囱拐脖等地方。
(4) 细粉仓内存煤粉不许超过8小时(烟煤)或者72小时(无烟煤)。
(5) 原煤仓内贮煤不许超过72小时(烟煤)或者15天(无烟煤)。
(6) 停车38小时以上(烟煤)或者一周以上(无烟、煤)的情况下,再次起动前必须对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7) 运行系统周围一米内 ,禁止有明火存在,空气中煤粉浓度较大时,禁止任何烟火存在。
(8) 在系统喷吹烟煤时,必须严格执行炼铁作业区高炉喷吹烟煤安全规定。
(9)岗位所属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10)不得随意在压力容器和高压电机附近逗留,以防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
(11)在高炉喷吹烟煤生产时,在中速磨附近检查和作业要做好预防和监护,防止氮气和废气导致人员窒息。
(12)在氮气区域作业和检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如发现心悸、恶心、头痛等症状必须马上撤离现场。
(13)在日常检查行走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所有安全栏杆和走梯是否安全可靠,并防止滑跌引起伤害。
(14)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设备运行发出异常声音或其它异常现象必须及时汇报尽快解决。
第10篇 主控室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电石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班前班中严禁饮酒,班中不得擅自离岗或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3、严格执行本岗位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4、了解和熟悉生产工艺,掌握各生产系统控制软件的操作。
5、准确掌握操作台上的启、停按钮,计算机运行时严禁随意触动电源及键盘,以防误操作。
6、随时监视各岗位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主控室操作台严禁放杂物,保持操作台干净整洁,防止造成意外事故。
8、操作前必须做到确认、确信、确实方可操作,对接到的各种信息必须重复确认,出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9、认真做好主控室与厂调、有关车间和岗位、地点的通讯联络。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事故报告等要随时做好记录备查。
10、认真履行工作票制度。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安全交底记录工作。
第11篇 竖窑操作工和主控室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坚守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煤气基本常识及急救知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操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防止损坏电器设备,要保持机房内干净整洁。
3、密切注意竖窑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岗位人员,并请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4、非岗位人员禁止操作设备。
5、司窑工在煤气区域必须携带co报警仪,每小时巡检一次煤气系统,两人必须一前一后,发现异常向主控工汇报。作业过程中注意防止煤气回火爆炸。
6、当发现现场声光报警仪或便携式煤气报警仪报警浓度>;160ppm时,司窑人员立即撤离现场,配带呼吸器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7、在竖窑区域作业,严防高空坠落和落物打击、煤气中毒、火灾及导热油灼烫。
8、遇雨、雪天气要特别注意,防止发生以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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