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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设备调遣安全技术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0 热度:46

施工设备调遣安全技术规程

第1篇 施工设备调遣安全技术规程

(一)船舶封舱及甲板以上设备固定的安全技术要求

在水面上施工时,可能由于船舶及甲板以上设备的不稳固和不固定导致施工出现不安全状态,从而导致事故,因此,在飘荡的水面上,船舶及甲板以上设备需要牢牢固定。

(1)全船各舱室门窗应不变形、水密胶条完好,门窗把手、锁具灵活而不松动,舱内所有可移动物品应集中摆放并加以固定。

(2)甲板与舱室相通的孔眼、管道口应全部封堵,需要时用玻璃胶加固;外露的玻璃应用木板封固,舱室的通气孔、排气孔用防水布包裹并扎紧。

(3)所有通向船外的管系如海底阀、排水阀、各舱室贯通阀、吸泥管截止阀等应全部关闭。

(4)绞刀(链斗)桥架应用专用保险缆固定,桥架前端用工字钢横担并与船体焊接固定,抓(铲)斗船的抓(铲)斗应落架固定。

(5)甲板上所有可活动的机械、工器具、材料应按要求进行锁定和固定。

(6)船上带有自动抛锚扒杆时,应将两抛锚扒杆收回用抱箍和钢丝绳固定在专用立柱上,并在两抛锚扒杆间用钢丝绳横向拉紧。

(7)需要放倒定位桩时,放桩后应将两定位桩用抱箍固定在桩架上;如不需放倒定位桩,应将定位桩提升至规定高度后,穿好定位销,固定定位桩和提升油缸,如定位桩与其抱箍间隙较大,应用斜木塞牢。

(8)甲板吊吊钩应微力收紧,并用钢丝绳与甲板连接固定。

(9)两横移锚应收至桥架横移滑轮下方备用,其中一只应做好途中抛锚准备。

(二)船舶管线编队的安全技术要求

(1)船舶管线进行编队时,要求尽量使拖航时的阻力最小。

(2)船队编组长度和宽度,应小于航道允许的最大长度与宽度;高度不应超过跨河建筑物的净空高度。

(3)吊拖航行应将最大、最坚固的船舶放在前面,并使船舶之间具有一定距离;绑拖航行时,船舶之间应绑系牢固。

(4)单列浮筒(体)管线,应用大于φ22mm钢丝绳穿连系牢加固;两列或三列(最多三列)管线同时被拖时,应在单列纵向系牢加固的基础上,进行横向收拢联结,以增强被拖管线的整体性。

(5)被拖带的浮筒(体)管线应完好、无破损,迎水侧管口应用盲板封堵,以减少阻力。

(6)被拖浮筒(体)管线的首尾两端应各设一盏环照白炽灯,在末端设一组菱形号型,号灯、号型的高度应高出管线1.5m。

(三)施工船舶拖航调遣的安全技术要求

(1)船舶完成封舱后,应经过船舶检验部门的航行安全检验和取得港航监督部门的适航签证。

(2)启航前,要全面查验船舶悬挂的在航号型、号灯、通信设施和备用电源;熟悉沿途航道、码头、船闸、桥梁、过江电缆等调查资料,确认准备工作完成和航行线路选择无误时才能准予启航。

(3)启航后,应随时掌握沿途水文、气象、风力、风向、流速、潮汐等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航速、航向或采取停靠避险措施,航行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4)自航船舶应在规定的适航区域和气象条件下进行航行;条件不具备时,应采用拖轮拖航或半潜驳、货轮运送方式实施水上调遣。

(5)拖航期间,内河被拖船只上除必须的值班人员外不应有其他船员;海上被拖船只上不应留有任何船员。

(6)航行期间,船队应定时与陆地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通报途中情况,以便随时取得指令与援助。

(四)施工船舶使用半潜驳运输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待装驳船舶应按照近海航行要求,分别进行放桩、封舱、加固等作业准备。

(2)随船管线应按照潜驳货物平面布置图进行拆分、编组、绑扎排放。

(3)装驳时,应按照装驳计划确定的进驳顺序,依次将设备拖带进驳,并将每次进驳的设备进行临时性固定。

(4)各设备进驳后,由半潜驳专业人员对所有船舶、管线进行支撑、绑扎、焊接等稳固工作。

(5)半潜驳卸驳时,应按照船舶、管线进驳顺序的反向进行。

(6)船舶出驳后,应组织拖轮将水上设备直接拖带到目的地或停靠码头泊系待命。

(五)设备陆上转移时的注意事项

(1)挖泥船或挖泥船的部件和重量应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的规定,并考虑运输和起重设备的能力。

(2)陆上转移应考虑挖泥船到达现场后的组装和下水方法,并选择适当的场地。

(3)挖泥船的拆卸和组装工作应按相应拆装规范进行,工作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装和吊卸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2篇 通信设备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一般安全须知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

2、严格按照部颁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严格按照部颁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守机房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机房内严禁吸烟。

5、做好施工现场的“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中毒)安全保卫工作。

6、进入机房后,应首先检查各种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熟悉安全设施位置及状况,并对机房的安全通道进行全面了解,以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迅速撤离。(消防常识祥见第一章第一节)

7、严禁随意乱动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消防等安全设施。

8、开工前要对工器具、仪器仪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9、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0、进入作业区内的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

11、车辆驾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下发的《驾驶人员及运输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司机动车辆成本管理的通知》(鲁邮电工程[2008]32号)。

12、发生任何事故,必须及时、如实、逐级上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的事故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报告人应适时作出书面记录。

第二节 交换、传输设备施工

交换、传输通信设备是通信网的核心和骨干。主要包括:各级、各类交换机、长途传输国家一级干线网、省际二级干线网和本地网、数据通信网和信令网等设备,在电信网络运行中,起主导作用。因此,为保障通信网络的畅通,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安全事项:

1、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与建设单位交流沟通,就施工方案、进度及安全施工等问题达成共识。

2、铁件加工时,所用的铁锤木柄应牢固,木柄与铁锤连接处必须用楔子将木柄楔牢固,防止铁锤脱落。

3、锯铁件时,锯条或砂轮与铁件的夹角要小,不易超过10°,锯条松劲适度。当铁件快要锯断时,要降低手锯或电锯的速度,并有人扶助铁件的另一端,防止卡据或铁件余料飞出。

4、正确使用各种施工器具,严格按照规范施工,严禁违规使用和野蛮操作,以免对设备或人身造成损害。

5、钻孔时,铁件不得卡住钻头,铁件必须夹紧,固定牢靠,不得左右摆动,用力均匀,不应使钻头过热。

6、加工铁件应在指定的区域操作,严禁在已安装设备的机房内切割铁件。

7、安装铁件时,在通信设备的顶部或附近墙壁钻孔时,应采取遮盖措施,避免铁屑、灰尘落入设备内。

8、在设备开箱搬运过程中,要注意按标识操作,严禁倒置;开箱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猛力敲打包装箱,轻抬轻放,防止设备变形损伤或漆面脱落,注意人身安全。

9、在机房内搬运设备时,不得损坏地板和其他设备;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机房内、通信大楼内吸烟;严禁在机房内饮水。

10、设备安装过程中,需使用交流电源时,应征得机房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测量电压、核实电源开关容量,电源插座及连线应经常检查,发现裸露应及时更换,插头应完好无损,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将临时线接在刀闸和开关上。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要灵敏、安全,外壳和手柄应无裂纹和破损并绝缘良好。

11、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梯或高登,严禁脚踩铁架、机架和电缆走道;严禁攀登配线架支架;严禁脚踩端子板、弹簧排。

12、在带电的设备、头柜、分支柜中操作时,作业人员应取下手表、戒指、项链等金属制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螺丝钉、垫片、铜屑等金属材料掉落引起短路。

13、铁架、槽道、机架、人字梯上不得放置工具和器材;高登上放置工具和器材时,人离开时必须随手取下;搬移高登时,应先检查、清理高登上的工具和器材。

14、在运行设备上操作时,应对运行的设备采取防护措施,严禁工具、螺丝等金属物品落入机架内。

15、在进行布放电缆、加固机架、走线架等高处作业时,梯子应放置平稳、安全可靠,防止工器具等物品掉落。

16、在有防静电地板的机房内施工时,应防止地板塌落,避免造成人身及设备损伤。施工完,应将地板及时恢复。

17、布放线缆时,严格执行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信号线三线分离的施工要求。

18、在光纤槽道上布放尾纤时,严禁踩踏原有尾纤。在原有odf架上布放尾纤时,严禁将在用光纤随意拔出而引起通信中断。

19、在布放各种设备电源线时,必须使用整段线料,中间不得有接头,必须将电源线端头用绝缘胶带包扎好,以防止线路短路。

20、必须使用电吹风烘烤加热热缩套管,严禁用明火加热。

21、使用电烙铁时,注意不要与周围可燃物品接触,并将电烙铁放置专用支架,不用时必须关掉电源,冷却后放回原处。

22、设备加电前,首先应检查设备内不得有金属碎屑,检查熔丝、空气开关是否匹配合适,极性是否有错接和短路情况,设备加电时,必须沿电流方向逐级加电,逐级测量电压并符合设备要求,接地电阻应符合电气要求。

23、插、拔设备机盘时,应带防静电手环,以免损坏机盘。

24、在对尾纤进行有光操作时,应正确操作,以防激光灼伤眼睛。

25、严禁触摸、操作与本次工程无关的设备。

26、原有设备扩容时,应考虑周到,备份好数据,制定好扩容方案和应急预案上报运行维护部门批准后,并在机房维护人员、随工人员和厂家督导的协助下方可进行实施,避免因盲目操作引起设备故障,确保原有通信电路的畅通和扩容设备的良好运行。

27、在进行设备软件调测时,应首先清楚所作数据的准确性,确定无误后,上报运行维护部门批准,并在机房维护人员的协助下方可进行数据操作,以防止中断其他正常运行的设备。

28、使用仪表进行测试时,首先应检查所用电源是否正确,确保仪表接地良好,并做好测试记录。

29、通信设备终端应良好接地,无关文件不得随意拷入,以免感染病毒。

30、设备割接时,必须制定周密的割接方案和应急预案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在机房维护人员、随工人员和厂家督导的协助下方可实施,确保割接工作顺利进行。

31、线路测试或抢修时,应先断开设备与外缆的连接。

32、每日工作完毕离开现场前,应清理现场,切断所用电源,检查不安全因素,确认无安全隐患。

33、工程完工后,应把本次工程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备品备件和相关资料,与局方人员交接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  电源设备施工

电源(动力)系统是通信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它包括开关电源、发电机组、蓄电池、交直流配电屏、监控设备以及空调等。因此,电源专业施工应针对以上各部分内容加以注意,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从而达到通信网络运行畅通。

电源专业安全生产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电源专业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进行电源专业施工。

2、施工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纪律,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并仔细观察现场各种安全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现场操作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遇带电作业,应取得用户方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电源专业施工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以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5、开关电源及配电屏的安装调试,应严格执照技术要求程序进行,避免损坏电路控制系统。

6、蓄电池的搬运和安装,应轻搬轻放,避免电池外壳损坏,电解液溢出,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

7、电源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如有变更,应与局方协商,征得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8、发电机组的安装调试,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排气通道的安装及排气空间要符合标准。

9、电源施工工具,使用前必须做好绝缘和防静电处理。

10、交流引入线为高压工作线路,施工中,一定要确保交流输入断电,不允许动用的开关,要设置临时禁止标识牌,必要时,设专人负责看管。

11、电源系统的电气连接必须安全可靠、牢固(包括:交流入线安装、电池线与直流输出线安装,接地线安装、架间母线安装等)。

12、电力线的接点及各种裸露之处,要做好绝缘处理。

13、电力电缆及各种信号电缆的两端,必须做好对应的标识。

14、为防止电耦合,交流电缆与直流电缆应按照规定要求分开布放,严禁交叉布放。

15、带电作业时,严禁手腕带手表、手链等易导电的物体,避免造成电路短路及人身伤害。

16、带电作业时,首先选好作业空间,操作时,精力要集中,防止工具及其他导电物品掉入设备内,造成短路事故。

17、布放电力线时,无论是明敷或暗敷,必须采用整段线料,中间严禁有接头。

18、截面在10mm2以上的电源线终端必须加装线鼻子,尺寸应与导线线径相吻合,线鼻子与电源线的端头必须镀锡。如加装封闭式线鼻子应用专用压接工具压接牢固;如用开口式线鼻子必须用烙铁焊接牢固。线鼻子与设备连接处在通电后,温度不得超过65℃。

19、电源线穿越墙洞或楼层时,应预留“s”弯,洞口两端应按要求用阻燃材料的盖板堵封洞口,施工尚未结束时,应用临时阻燃材料堵封洞口。

20、交流线、直流线、信号线应分开布放,不得绑扎在一起,如走在同一路由时,间距必须符合工程验收规范要求,非同一级电力电缆不得穿放在同一管孔内。

21、设备的防雷和保护接地线安装要牢固,接地电阻要达到规定数值。

22、接地体及其连接材料应采用热镀锌钢材,不得采用铝质材料。接地体与扁钢连接时必须采取焊接并对焊接点进行防腐处理,严禁采用钻孔拧螺栓的办法连接。

23、地下接地装置的引出(入)线不得不放在暖气地沟、污水沟内等处。布放裸露在地面时,应喷涂防锈漆和黄、绿相间的色漆并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妨碍交通。

24、严禁在接地线、交流中性线中加装开关或熔断器。不得利用其他设备作为接地线电气连通其组成部分。

25、接地极的制作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电阻要达到规定数值,回填前须经局方随工人员验收签字。

26、由楼顶引入机房的光(电)缆应选用具有金属护套的光(电)缆,在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避雷措施后方可进入机房,同时应接入相应等级的避雷器件。

27、机房内走线架、吊挂铁件、机架、金属通风管、馈线窗等不带电的金属构件均应加装电气连通线,并安装保护接地线。

28、通信设备直流电源的工作地应从接地汇集排上引入,所有通信设备机架以及mdf、ddf、odf应从接地汇集排引入保护地。

29、交、直流设备的机架应从接地汇集排上引入保护地线;交流配电屏中的中性线应与机架绝缘,严禁采用中性线做交流保护地线。

30、各类需接地的设备与接地汇集排之间连线应采用铜质绝缘导线,不得使用裸导线连通。

31、每个电气设备必须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集排相连,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上串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设备。

32、电源设备需要更换时,应对设备电源布线及安装加固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割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3、对于在用设备需要新设备替换时,必须对新设备电气性能进行详细测试和检查。替换的新设备在安装前应把新设备开关置于“关”的位置,再就位安装。重新布放电源线或利用已有的电源线时,应注意电源的极性和直流电源线的颜色,设备电源线的正负极性严禁接反,在临时通电后,加上假负载,经试运行可靠后,方可进行就位替换。

34、在用设备更换(割接)直流电源线时,应将新电源线布放到位,两端做好线鼻子,然后用绝缘胶带包好。设备电源线有主、备用端子(双路供电)时,应先将新电源线正、负极分别割接到备用端子,并开通设备备用开关,用钳型电流表检测是否有电流(主、备电流基本均等)。用同样方法再割接主用电源线。设备单路供电又没有备用端子时,应复接临时电源线,用钳型电流表检测是否有电流,确认后,在割接设备旧电源线,检查确认新布放电源线有电流时,可拆除临时电源线。

35、拆除旧设备和电源割接时,操作人员应使用绝缘工具或进行过绝缘处理的工具。拆除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开关,再在配电柜上切断电源开关或熔断器,然后拆除设备电源线,并用绝缘胶带对电源线头进行包缠处理。

36、工程完工后,应把本次工程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备品备件和相关资料,与局方人员交接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节  移动(无线)通信施工

移动(无线)通信专业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专业,他包括电源、交换、基站等多个专业。所以,移动(无线)通信施工除遵循以上各专业安全操作规范外,还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身体检查健康,持证上岗。

2、施工用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3、登高作业时,如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必须解决后方可作业。

4、施工人员要统一着装工作服,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天线吊装现场(包括室内楼房吊装)要设置醒目的安全作业警示区域,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5、吊装天线前应先勘查现场,制定吊装方案;天线施工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和职责,由专人统一指挥,吊装现场必须避开电力线等障碍物。

6、吊装前应检查吊装工具的可靠性,起吊天线时,应使天线与铁塔或楼房保持安全距离,不可大幅度摆动;向建筑物的楼顶吊装时,起吊的钢丝绳不得摩擦楼体。

7、天线挂架强度、水平支撑杆的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用的包箍必须安装双螺母,加固螺栓必须由上往下穿;如需另加镀锌角钢固定时,不得在天线塔角钢上钻孔或电焊。

8、馈线弯曲时应圆滑,其曲率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馈线进入机房内时应略高于室外或做滴水弯,不得使雨水延馈线流进机房;馈线进洞口处必须密封和做好防水处理。

9、馈线进入机房前,必须至少有三处以上的防雷接地点;馈线进入机房后必须安装避雷器。

10、上塔作业时,应根据场地、设备条件以及施工人员、施工季节编制登高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1、铁塔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好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安全带和安全帽;攀登铁塔时,严禁从护栏外攀爬;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赤脚登塔作业;随身携带的工具等物品放置工具包内,防止发生高空坠落;铁塔下施工人员要时刻带好安全帽,决不允许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12、塔上施工中所用物料、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所用工具应系有绳环,使用时套在手上,不用时放在工具袋内;塔上的工具、铁件、拆下的物件及余料严禁在塔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13、以塔基为圆心,塔高的1.05倍为半径的范围为施工区,应进行圈围,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以塔基为圆心,塔高的20%为半径的范围为施工禁区,施工时未经现场指挥人员同意并通知塔上作业人员暂停作业前,任何人不得入内。

14、施工现场应无障碍物,如有沟渠、建筑物、悬崖、陡坎等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15、输电线路不得通过施工区,如遇有时,必须采取停电措施。

16、手摇绞车、电动卷扬机、扒杆、吊杆、滑轮、钢丝绳等施工机具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17、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地面气温超过40度或低于-20度、五级以上强风、沙尘、浓雾或能见度低、雷雨、杆塔上有冰冻、雪霜等恶劣天气,禁止登高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登高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8、雨天和雪天必须进行登高作业时,要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19、经医院确诊身体有病不适应登塔的人员、前一天或当天饮酒的人员,不得上塔作业。

20、塔上作业时,必须将安全带固定在铁塔的主体结构上,不得固定在天线支撑杆上,严禁滑脱。

21、上、下塔时必须按规定路由攀登,人与人之间距离应不小于3m,行动速度宜慢不宜快;上塔人员不得在防护栏杆、平台和孔洞边沿停靠、坐卧休息。

22、塔上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垂直面同时作业。

23、在塔上电焊时,除有关人员外,其他人都应下塔并远离塔处;凡焊渣飘到的地方,严禁人员通过;电焊前应将作业点周边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干净;电焊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的焊渣等火种。

24、移动(无线)通信的电源部分应由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25、施工作业时,严禁将设备、材料和工具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

26、安全使用电动工具,不乱拉、乱接电线,禁止将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27、施工过程中,禁止乱动与施工无关的设备和设施。

28、施工作业时,对工具应做绝缘防护处理,且正确使用、摆放整齐,防止遗漏在设备内部。

29、工程完工后,应把本次工程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备品备件和相关资料,与局方人员交接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节  网络规划优化

1、基站勘测

(1)到高层楼顶进行勘测时,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楼顶边沿。需要上塔时必须由登高专业人员上塔操作。

(2)在天气条件比较恶劣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室外勘测,不得在夜晚及能见度差的情况下作业。

(3)遇到群众围观时,应劝其离开。不得与小区居民或村民发生冲突。

2、网优设备、仪表和工程资料

(1)网优设备和仪表不得随意摆放,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和落实防盗措施。

(2)个人电脑不得连接到移动通信的维护网络上去,以防止电脑上的病毒攻击移动通信网络。

(3)在测试期间,必须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和资料。网优测试项目成员之间应做到数据交叉备份。如只有一个作业成员负责的项目,数据需要用移动硬盘备份,并对备份数据另外放置。

(4)工程完工后形成的文档和数据、资料必须在专门的服务器上备份。

(5)网优工程师应保守秘密,不得将顾客通信网络资源配置及相关数据、资料泄露给其他相关方人员。

3、天馈线测试和调整

(1)天馈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在天馈线操作人员测试或者调整天馈线时,网优工程师不应在铁塔或增高架下方逗留。

(2)调整天馈线时,如遇到铁架生锈松动、天线抱杆不牢固等现象的站点,应报相关单位处理后再调整,不得要求或强制天馈线操作人员冒险上塔作业。

(3)作业人员在上他调整天馈线之前,网优工程师必须向上塔人员技术交底,确认所调整的平台、天线和调整的内容。

(4)天馈线调整完毕,必须做好调整记录,并验证调整效果。

(5)网络调整时,对通信网络进行操作的工程师,必须持有设备生产厂家或运营商的有效上岗证件。网优工程师不得调整本次工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网元参数。

4、数据修改前的检查

(1)网络优化前,应检查在维护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而造成的重大数据隐患。

(2)检查历次数据修改记录及修改效果记录,对以前的数据应有充分的了解。

(3)检查基站控制器(bsc)、基站收发系统(bts)版本,了解版本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

(4)数据修改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基站数据修改方案和数据修改失败后返回的应急预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5)每次数据修改前必须对设备和系统的原有数据进行备份并注明日期,严格按照设备厂家的技术操作指导书进行操作。

(6)在小范围内对安全级别低的参数进行修改时,可避开当地话务忙时进行修改。涉及到大范围数据修改或者修改参数的安全级别较高时,应遵守行业准则或业主规定的时间。

5、数据修改后的安全

(1)数据修改完成后必须通过基站维护台监测各基站载频、信道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同时,还应尽可能采取拨打测试检查,保证数据修改后的通信业务正常。

(2)5个基站以上的大范围数据修改后,应及时组织路侧,确保网络运行正常。

(3)仔细观察话务统计,检查修改后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特别是拥塞率、掉话率等技术指标。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4)在检查中若发现存在涉及网络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应在规定间内上报相关单位。

第六节  国际通信施工

1、 施工安全一般要求

(1) 承担国外通信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与我国驻工程项目属地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取得联系,经常或定期向其相关部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指导。

(2) 施工单位应认真对所承担的国外通信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和评价,了解工程项目属地国与我国的政治关系,了解当地治安、交通、卫生、自然灾害、风俗民情等情况,咨询国家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属地国综合评定的安全等级,熟悉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方面的规定、规范、标准、要求等,编制安全控制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要时聘用当地人员配合工程项目施工。

(3) 施工现场聘用当地员工时,必须符合当地用工法律规定,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应对聘用员工进行专业技术操作规范培训,通过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辞退时,应妥善处理,不得激化矛盾。

(4) 施工现场应进行围栏和警戒,加强对作业人员和施工机具、仪表的保护。遇到当地群众围观,应耐心劝解离开。

(5) 在施工中遇到阻扰时,应请当地相关政府机构出面协调解决,不得用强制手段施工,避免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

2、 疾病防治

(1) 工程项目如在热带地区,应在施工现场和驻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毒蛇、蝎子、蚊子等有毒动物的侵害。

(2) 国外工程项目经理部、驻外机构应收集并掌握工程属地国家或地区的地理、气候状况及当地常见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种类、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等信息,并制定具体防范措施。

(3) 指定专人定期访问卫生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和防病治病的指导性文件。

(4) 施工人员应根据我国政府的规定,在出国前进行体检和进行有效的预防接种。

(5) 在国外施工时,对反复感染疟疾的人员应安排停工休养或回国休假。从疟疾高发区回国的人员,应注意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有患病迹象,应立即就医,到有热带病专科门诊的医院治疗或咨询。

(6) 野外施工时应预防中暑和避免长时间暴晒。出工前要备好防晒用具,戴遮阳帽和太阳镜,有条件的最好涂抹防晒霜,且随身携带防暑降温药品,以备应急之需。

(7) 外出施工时,宜自备食品,尽可能不在外就餐。如需就餐时,必须实行分餐制。不得饮用未经化验、消毒的生水。

(8) 施工时应避免受外伤。如果遭受外伤应及时处理,较严重的外伤必须到正规医院去治疗,并尽量避免接触血液和血液制品。

(9) 在卫生条件较差的施工地区,不宜在外面的理发店理发、刮胡须。

(10) 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医生,挑选有丰富经验的医生随队施工。必要时在施工队伍中培训适当比例的具备急救常识及技能的人员,并根据需要配备充足的常用药品和适量的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保障医疗所需。

(11) 疾病患者应及时治疗,必要时回国治疗。

3、 交通安全防范

(1) 国外工程项目经理部、驻外机构应收集并掌握属地国家或地区有关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的交通法律、法规,并应保存中文译本。应针对当地交通安全状况、特点,制定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具体防范措施。

(2) 施工中穿越公路时应注意查看过往的车辆,确认安全后才能穿越。在公路的一侧施工时,应按当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交通警示标志,选派当地员工负责安全警戒。

(3) 中方员工在一般情况下不驾驶机动车。招聘当地司机必须严格筛选,应聘用有驾驶证件、驾驶技术好、遵纪守法的人员。

(4) 制定外聘驾驶员管理办法,对车辆和驾驶员严格管理。

(5) 由当地司机驾驶施工车辆时,中方员工应随车。出车前应选择最佳路况、治安较好的行车路线。在行车时应保持警惕,及时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严禁司机疲劳驾驶。施工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应给司机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场所。

(6) 乘车人员应遵守当地交通安全乘车规定,系好安全带;在公路行驶中,通过检查站或收费站时,应减速慢行;遇警察局、移民局和其他政府部门要求停车时,应要求司机积极配合,主动出面交涉,不得冲岗。

(7) 行车途中应锁好所有的车门,停车或行车时应防止被抢、被盗;在公路上长途行驶及在非安全区内或晚间行驶,必须配备保安、警察随车。

4、 施工中的交通安全

(1) 在公路上因施工及其他原因停车时,应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在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职安全员指挥疏通交通,必要时请当地警方协助。

(2) 在路边施工的人员应面对车辆驶来的方向施工,以便及时发现路面上的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5、 施工现场和驻地治安

(1) 应熟悉和掌握当地警察机关的联系方式及火警、匪警等紧急电话号码。

(2) 应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工作场所和驻地的治安防范措施,做到:

a、 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和宗教信仰,不得参加、议论和围观当地人的宗教或政治集会活动。

b、 遇到突发事件(抢劫、反政府游行、种族冲突等),应保持镇静,组织员工迅速撤离现场,严禁上前围观。

c、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必要时聘用专职警察,维护现场秩序。

d、 施工现场的设备、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必须有专人看守,避免物资被哄抢和盗取。

e、 发生抢劫事件时,应立即报警,不得与劫匪发生正面冲突,在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应将发生的事件向属地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报告。

f、 所有员工都应随身携带护照复印件、工作证牌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3) 驻地确定后,应同当地警察局取得联系,记录当地报警电话,根据需要聘用当地警察、保安和制定针对驻地的治安防范措施。施工人员应集中居住、集中管理和统一行动,不得以工作方便为由分散居住。

第3篇 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方法规程

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方法

工艺流程:

基础检查验收→设备运输→设备就位→设备保护→现场配管安装→试验→系统调试

技术要求:

(1)设备安装前,应认真熟悉施工图纸,设备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装箱单、装箱手册等),针对使用情况对装箱单进行复核,有关设备要汇同有关人员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点件,办理移交手续。开箱时,对照装箱单对全部设备、零部件、附属材料及专用工具进行复核、清点,确认设备零部件、规格数量与装箱文件和施工图纸是否相符,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受到损伤,及时发现供货时可能发生的错误和损坏,各方有关负责人在开箱报告、《进场设备检验记录表》及有关技术资料上签字。

(2)在土建施工完毕,现场清理干净后,按土建施工图和设备安装图对已完成的基础进行复核、检查,符合风机等设备尺寸和基础预留尺寸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认无误后按土建预留标记对基础标高和中心线进行确认划线,并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3)设备搬运及安装:针对各设备特点,采用适当的方法将设备运至安装现场。搬运前仔细阅读有关技术资料,设备二次搬运过程中一定要避免损伤。设备的垂直运输,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尽量利用土建机械(提升机、塔吊等)以及未及时封闭的墙孔,及时将设备运至相应楼层的安装现场妥善保管,水平运输采用手动插车或滚杠。吊装时,若设备有其它特殊要求(吊点、吊具等)一定严格按供货厂商要求进行。

(5)整体安装的通风机,搬运和吊装的绳索不能捆绑在机壳和轴承盖的吊环上,通风机的进排气管、阀件、调节装置应设有单独的支承,各种管路与风机连接时,法兰面应对中贴平,不应硬拉使设备受力,风机安装后,不应承受其他机件的重力。

(6)空调机、新风机组的入口装置做法均为统一做法。水管与空调机、新风机连接处设橡胶接头,各冷水机组及水泵进出口处设橡胶软接头。

(7)风机盘管与水管连接采用金属软管。

(8)新风机、空调机的凝结水管均根据现场情况引至机房内的地漏或排水沟,管径均为dn32。

第4篇 特种设备设施工作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等。

3职责

产品制造部、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4.2特种设备的申购、选型及验收

4.2.1特种设备供应商的选择

4.2.1.1公司购置的特种设备,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的单位;

4.2.1.2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4.2.1.3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4.2.2特种设备的申购及选型按《设备管理规程》(smp-emed001)执行。

4.2.3特种设备的验收

4.2.3.1开箱验收:特种设备到货后,物料部通知设备部,由设备部会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商进行验收,包括设备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零配件、附属仪表仪器、随机备件、工具等;设备部应当仔细逐一核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并填写开箱验收记录,作为设备安装资料的一部分归档;

4.2.3.2开箱验收后,物料部应办理入库手续;设备部应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规则统一进行编号及将原始技术资料归档;

4.2.3.3特种设备的最终付款验收按订购合同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由使用部门及设备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共同验收,最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4.3 特种设备的安装与校验

4.3.1 特种设备的安装

4.3.1.1特种设备安装前,设备部必须向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及备案;

4.3.1.2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的审核工作:安装单位必须由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资格的单位;

4.3.1.3在新购置的特种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提供的有效证件为: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保证体系资料(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

4.3.1.4 供应商需同时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设备部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4.3.1.5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4.3.2 校验

4.3.2.1安装(或大修、改造)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

4.3.2.2检验合格后,设备部或使用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3.2.3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部门或设备部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4.3.3 设备安装时,由设备部或使用部门监督设备供应商依法合理安装;设备启用前,应由特种设备厂商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

4.4 使用与管理

4.4.1 特种设备的使用

4.4.1.1特种设备经监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4.1.2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状况,配备专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为设备的责任人,并进行管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包括:

a 管理责任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立即报告本部门有关负责人; b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c 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1.3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的责任人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

4.4.1.4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钥匙,由设备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具体的使用严格按电梯操作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4.4.1.5逾期未检的特种设备需停用并标示,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视为无证运行,对于违反规定操作者予以记过处分。

4.4.2 特种设备的管理

4.4.2.1使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4.2.2使用部门或设备部负责制定设备安全操作、维护保养及定期检定的操作规程;

4.4.2.3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原始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4.2.4每台特种设备指定一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本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管理特种设备的各项工作,包括: ① 负责技术档案的建立及归档:按照《设备档案管理规程》(smp-emed008)规定执行 ② 安全操作常规检查; ③ 日常维护保养; ④ 监督供应商对设备定期保养; ⑤ 定期检验(包括供应商来厂监测及送外监测工作); ⑥ 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⑦ 发现异常情况的紧急通报及应急处理等工作;

4.4.2.5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4.4.2.6 4.4.2.6.1 4.4.2.6.2 4.4.2.6.3 4.4.2.6.4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年检的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在安全检验合格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a 锅炉:锅炉外部的检验为一年一次;锅炉内部的检验为两年一次; b 电梯:一年一次; c 压力容器根据核定的安全状况分别为:半年、一、三、五年(如: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为半年、安全阀为1年、罐体为5年); d 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应按相应的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定期检验周期执行。 月检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日检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 检查应当作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4.4.2.7特种设备故障停用的管理:

a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当对设备停止使用并悬挂设备停用标识。及时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书面报告,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b再次使用前,使用部门必须申请安全检验,经复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4.5特种设备维护和保养

4.5.1设备部或使用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4.5.2 设备部或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认真监督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及时对我司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由供应商对设备维护保养的,按照购买时签订的购买合同内规定的维护保养内容执行;非供应商负责的监测内容及日常维护保养事项由特种设备指定的负责人负责;

4.5.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日常维护保养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严禁带故障运行;如公司无法处理的,应由设备部联络供应商或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自理。

4.6特种设备的改造

4.6.1改造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按照新安装特种设备审查报批、持证施工、检测验收、建立档案等进行。具体由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监督执行。

4.6.2特种设备改造后应进行校验。

4.7特种设备的报废

4.7.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申请予以报废,并且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4.7.2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前,使用部门应当向设备部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具体执行要求详见《设备管理规程》(smp-emed001)。

4.8其它

4.8.1未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的人员依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4.8.2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相关使用部门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5变更历史

变更实施时间 变更内容 变更审批号 增加日检、月检项目,规范特种设备管理。

第5篇 变配电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变配电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安装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检测工具和仪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3、施工用的临时用电设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架设,并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4、施工用工作手灯应采用安全电压。

5、夜间施工临时照明线路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6、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接地(接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在使用前对引线、外壳等进行检查,如有损伤不得使用。

7、吊装作业时,对吊索具、机具(手搬葫芦等)必须先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8、吊装时,吊索应穿过设备吊环;无吊环时,吊索应挂在四角主要承力结构处,严禁挂在设备部件上吊装。吊索的长度应一致。

9、搬运配电柜时,应在地面垫木板用滚杆移动,并有专人统一指挥。用撬杠拨动时,应防止配电柜倾斜。

10、在基础上调整柜体时,动作应协调一致,防止挤伤手脚。当柜内有人时,柜外人员应听从柜内人员的口号进行。

11、在安全防护用品未准备好时,不得进行送电调试。在送电调试中必须严格服从指挥,严格按送电调试大纲进行。

12、在柜顶作业时应防止掉东西,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3、使用人字梯必须牢固,要设好拉绳,并做好防滑措施;使用单梯上端要绑牢,必要时需要有人扶持保护。

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临时用电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且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电工作业。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为三相五线制系统,开关设备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并做好固定。

4、用电设备应做到一机一闸,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5、对临时供电线路应做好防护,防止机械损伤。

6、电焊机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米,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米。

7、用电设备使用前使用人应进行检查。

8、施工人员对停用的设备必须断电。

9、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0、每天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

11、送电调试前施工负责人应编写送电调试大纲,送电调试时施工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三、电气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线。

2、进行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将作业处的电缆、电线做好遮挡。落地焊渣应及时清理。

3、施工人员应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维护检查,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及时更换。

4、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5、不许使用易燃物做灯具的遮光罩。

第6篇 机械设备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与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学习和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制度,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并填写〈运行日志〉等相关记录。

3、操作人员应掌握本机械设备的工作程序和施工生产任务的操作内容、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三好”、“四会”、“五懂”:即管好、用好、维修好,会操作、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会正确处理设备事故,懂机械设备原理、懂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懂用途、懂用油或用电常识。

4、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按规定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定的指挥调度,有权拒绝执行。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工作中检查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停机检查并扣除故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操作。

6、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地方有关规定,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载运输的物品要捆绑稳定牢靠,严禁在山区及陡坡地带脱档熄火滑行,并且严禁酒后驾驶。

7、作业时应注意各仪表、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液压系统有无渗漏,转向装置和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发现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消除。

8、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检查作业区四周有无障碍特及其它危害安全的因素,机械作业范围内禁止停留人员。

9、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国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标准操作:必须使用检测合格后的卷扬机、电动绞车、千斤顶、钢丝绳、链条、吊勾、吊环等设备和工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空坠落和机械伤害事故。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首先服从安全要求;当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应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听候处理。

第7篇 交换传输设备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交换、传输通信设备是通信网的核心和骨干。主要包括:各级、各类交换机、长途传输国家一级干线网、省际二级干线网和本地网、数据通信网和信令网等设备,在电信网络运行中,起主导作用。因此,为保障通信网络的畅通,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安全事项:

1、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与建设单位交流沟通,就施工方案、进度及安全施工等问题达成共识。

2、铁件加工时,所用的铁锤木柄应牢固,木柄与铁锤连接处必须用楔子将木柄楔牢固,防止铁锤脱落。

3、锯铁件时,锯条或砂轮与铁件的夹角要小,不易超过10°,锯条松劲适度。当铁件快要锯断时,要降低手锯或电锯的速度,并有人扶助铁件的另一端,防止卡据或铁件余料飞出。

4、正确使用各种施工器具,严格按照规范施工,严禁违规使用和野蛮操作,以免对设备或人身造成损害。

5、钻孔时,铁件不得卡住钻头,铁件必须夹紧,固定牢靠,不得左右摆动,用力均匀,不应使钻头过热。

6、加工铁件应在指定的区域操作,严禁在已安装设备的机房内切割铁件。

7、安装铁件时,在通信设备的顶部或附近墙壁钻孔时,应采取遮盖措施,避免铁屑、灰尘落入设备内。

8、在设备开箱搬运过程中,要注意按标识操作,严禁倒置;开箱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猛力敲打包装箱,轻抬轻放,防止设备变形损伤或漆面脱落,注意人身安全。

9、在机房内搬运设备时,不得损坏地板和其他设备;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机房内、通信大楼内吸烟;严禁在机房内饮水。

10、设备安装过程中,需使用交流电源时,应征得机房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测量电压、核实电源开关容量,电源插座及连线应经常检查,发现裸露应及时更换,插头应完好无损,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将临时线接在刀闸和开关上。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要灵敏、安全,外壳和手柄应无裂纹和破损并绝缘良好。

11、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梯或高登,严禁脚踩铁架、机架和电缆走道;严禁攀登配线架支架;严禁脚踩端子板、弹簧排。

12、在带电的设备、头柜、分支柜中操作时,作业人员应取下手表、戒指、项链等金属制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螺丝钉、垫片、铜屑等金属材料掉落引起短路。

13、铁架、槽道、机架、人字梯上不得放置工具和器材;高登上放置工具和器材时,人离开时必须随手取下;搬移高登时,应先检查、清理高登上的工具和器材。

14、在运行设备上操作时,应对运行的设备采取防护措施,严禁工具、螺丝等金属物品落入机架内。

15、在进行布放电缆、加固机架、走线架等高处作业时,梯子应放置平稳、安全可靠,防止工器具等物品掉落。

16、在有防静电地板的机房内施工时,应防止地板塌落,避免造成人身及设备损伤。施工完,应将地板及时恢复。

17、布放线缆时,严格执行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信号线三线分离的施工要求。

18、在光纤槽道上布放尾纤时,严禁踩踏原有尾纤。在原有odf架上布放尾纤时,严禁将在用光纤随意拔出而引起通信中断。

19、在布放各种设备电源线时,必须使用整段线料,中间不得有接头,必须将电源线端头用绝缘胶带包扎好,以防止线路短路。

20、必须使用电吹风烘烤加热热缩套管,严禁用明火加热。

21、使用电烙铁时,注意不要与周围可燃物品接触,并将电烙铁放置专用支架,不用时必须关掉电源,冷却后放回原处。

22、设备加电前,首先应检查设备内不得有金属碎屑,检查熔丝、空气开关是否匹配合适,极性是否有错接和短路情况,设备加电时,必须沿电流方向逐级加电,逐级测量电压并符合设备要求,接地电阻应符合电气要求。

23、插、拔设备机盘时,应带防静电手环,以免损坏机盘。

24、在对尾纤进行有光操作时,应正确操作,以防激光灼伤眼睛。

25、严禁触摸、操作与本次工程无关的设备。

26、原有设备扩容时,应考虑周到,备份好数据,制定好扩容方案和应急预案上报运行维护部门批准后,并在机房维护人员、随工人员和厂家督导的协助下方可进行实施,避免因盲目操作引起设备故障,确保原有通信电路的畅通和扩容设备的良好运行。

27、在进行设备软件调测时,应首先清楚所作数据的准确性,确定无误后,上报运行维护部门批准,并在机房维护人员的协助下方可进行数据操作,以防止中断其他正常运行的设备。

28、使用仪表进行测试时,首先应检查所用电源是否正确,确保仪表接地良好,并做好测试记录。

29、通信设备终端应良好接地,无关文件不得随意拷入,以免感染病毒。

30、设备割接时,必须制定周密的割接方案和应急预案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在机房维护人员、随工人员和厂家督导的协助下方可实施,确保割接工作顺利进行。

31、线路测试或抢修时,应先断开设备与外缆的连接。

32、每日工作完毕离开现场前,应清理现场,切断所用电源,检查不安全因素,确认无安全隐患。

33、工程完工后,应把本次工程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备品备件和相关资料,与局方人员交接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8篇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维修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3)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4)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

(5)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6)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按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

(7)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8)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9)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10)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1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12)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连锁设备。

(1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14)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9篇 通讯施工室内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9.1电缆井及引入通道进行电缆引入和固定施工时,电缆井内作业人员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室内外作业人员应加强联系,协调作业。电缆的安装、固定以及预留量的盘绕方式应符合规定。

4.9.2电源屏引入电源时,电源屏的开关必须断开,并应设置“禁止合闸”明示牌。

4.9.3室内施工临时用电的电源插座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施工人员撤离时应及时断电。

4.9.4室内各机柜(架、盘)、控制台、电源屏等应安装平稳、连接牢固。继电器、变压器、leu等设备应插接牢固。

4.9.5室内配线作业必须在机柜(架、盘)连接牢固后进行,作业人员严禁在机柜(架)上部设置的走线架上停留休息。

4.9.6室内各种配线应使用阻燃线且不得有中间接头和绝缘破损现象。

4.9.7室内焊线时电烙铁应放在支架上,不得任意放置,防止烫伤手脚和电线;不用烙铁时切断电源,冷却后收起,防止火灾;焊线时焊锡不应向下滴落,防止烫伤电线或落在两焊点之间造成短路;

4.9.8梯凳承重能力应符合作业要求,并应摆放平稳,防止跌伤。室内电缆引入口、沟、槽应设盖板防护,防止人员跌伤。

4.9.9室内设备器材应堆放在规定位置,并摆放整齐有序。

4.9.10在室内施工时必须制定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装置。

4.9.11在既有机械室内施工时,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过渡施工或更换设备时应办理要点申请手续,经车站值班员同意,并在设备运行维护人员的配合下方可施工。施工前应向设备运行维护人员交底。

2施工单位进入机械室前应向设备管理单位值班人员递交当日工作单,明确责任人、施工范围、施工时间。

3进入既有机械室施工后,应遵守设备管理单位相关规定,并对既有设备进行可靠防护。

4应在设备管理人员的配合下,确认新设备与既有设备结合部位的实物与图纸相符。新增配线及拆除线均应标识清楚。

5施工人员查线时,不得影响既有设备使用。

6室内施工用电和新设备导通试验严禁使用既有设备电源。

7施工完毕必须对更换后的设备进行试验,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合格后交付使用。

8改造施工中,室内拆除废弃设备和配线时,应在施工点内进行,并做好防护措施。

4.9.12室内设备施工应按表4.9.12进行安全作业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当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时,应按表2.2.4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10篇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格式怎样的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 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保护,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集约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输电线路电压<1千伏1-20千伏35-110千伏154千伏220千伏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456

8.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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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11篇 某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5.1.2协调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设备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5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6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7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

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8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9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主体施工阶段混凝土浇注前检查预埋件位置、数量、规格是否正确,预埋件固定是否牢固牢靠;预留孔洞位置、尺寸是否正确。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安排人员随时检查预埋件、预留孔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必要时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会检。

5.2.2检查预埋管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位置是否合理准确。

5.2.3设备到场后,检查设备合格证和随机文件是否齐全;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是否正确,随机配件、工具是否齐全。检查设备外观和包装是否完好,确认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损坏。

5.2.4设备安装前,组织安装单位、监理对土建条件进行验收。检查是否已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并书面确认。

5.2.5检查设备安装的位置、方向是否正确,设备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

5.2.6检查管道连接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管道安装规范要求。

5.2.7检查控制线路及控制设备安装是否正确。

5.2.8检查设备与基础连接是否可靠,设备紧固件是否可靠紧固。检查设备转动部分是否盘动灵活。

5.2.9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试车运转和调试,测定设备运行各项数据是否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做好资料记录。

5.3事后控制

5.3.1设备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3.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6.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6.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检验、试验报告登记表(gt/qr23-01)

8.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4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第12篇 电源设备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源(动力)系统是通信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它包括开关电源、发电机组、蓄电池、交直流配电屏、监控设备以及空调等。因此,电源专业施工应针对以上各部分内容加以注意,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从而达到通信网络运行畅通。

电源专业安全生产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电源专业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进行电源专业施工。

2、施工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纪律,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并仔细观察现场各种安全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现场操作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遇带电作业,应取得用户方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电源专业施工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以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5、开关电源及配电屏的安装调试,应严格执照技术要求程序进行,避免损坏电路控制系统。

6、蓄电池的搬运和安装,应轻搬轻放,避免电池外壳损坏,电解液溢出,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

7、电源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如有变更,应与局方协商,征得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8、发电机组的安装调试,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排气通道的安装及排气空间要符合标准。

9、电源施工工具,使用前必须做好绝缘和防静电处理。

10、交流引入线为高压工作线路,施工中,一定要确保交流输入断电,不允许动用的开关,要设置临时禁止标识牌,必要时,设专人负责看管。

11、电源系统的电气连接必须安全可靠、牢固(包括:交流入线安装、电池线与直流输出线安装,接地线安装、架间母线安装等)。

12、电力线的接点及各种裸露之处,要做好绝缘处理。

13、电力电缆及各种信号电缆的两端,必须做好对应的标识。

14、为防止电耦合,交流电缆与直流电缆应按照规定要求分开布放,严禁交叉布放。

15、带电作业时,严禁手腕带手表、手链等易导电的物体,避免造成电路短路及人身伤害。

16、带电作业时,首先选好作业空间,操作时,精力要集中,防止工具及其他导电物品掉入设备内,造成短路事故。

17、布放电力线时,无论是明敷或暗敷,必须采用整段线料,中间严禁有接头。

18、截面在10mm2以上的电源线终端必须加装线鼻子,尺寸应与导线线径相吻合,线鼻子与电源线的端头必须镀锡。如加装封闭式线鼻子应用专用压接工具压接牢固;如用开口式线鼻子必须用烙铁焊接牢固。线鼻子与设备连接处在通电后,温度不得超过65℃。

19、电源线穿越墙洞或楼层时,应预留“s”弯,洞口两端应按要求用阻燃材料的盖板堵封洞口,施工尚未结束时,应用临时阻燃材料堵封洞口。

20、交流线、直流线、信号线应分开布放,不得绑扎在一起,如走在同一路由时,间距必须符合工程验收规范要求,非同一级电力电缆不得穿放在同一管孔内。

21、设备的防雷和保护接地线安装要牢固,接地电阻要达到规定数值。

22、接地体及其连接材料应采用热镀锌钢材,不得采用铝质材料。接地体与扁钢连接时必须采取焊接并对焊接点进行防腐处理,严禁采用钻孔拧螺栓的办法连接。

23、地下接地装置的引出(入)线不得不放在暖气地沟、污水沟内等处。布放裸露在地面时,应喷涂防锈漆和黄、绿相间的色漆并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妨碍交通。

24、严禁在接地线、交流中性线中加装开关或熔断器。不得利用其他设备作为接地线电气连通其组成部分。

25、接地极的制作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电阻要达到规定数值,回填前须经局方随工人员验收签字。

26、由楼顶引入机房的光(电)缆应选用具有金属护套的光(电)缆,在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避雷措施后方可进入机房,同时应接入相应等级的避雷器件。

27、机房内走线架、吊挂铁件、机架、金属通风管、馈线窗等不带电的金属构件均应加装电气连通线,并安装保护接地线。

28、通信设备直流电源的工作地应从接地汇集排上引入,所有通信设备机架以及mdf、ddf、odf应从接地汇集排引入保护地。

29、交、直流设备的机架应从接地汇集排上引入保护地线;交流配电屏中的中性线应与机架绝缘,严禁采用中性线做交流保护地线。

30、各类需接地的设备与接地汇集排之间连线应采用铜质绝缘导线,不得使用裸导线连通。

31、每个电气设备必须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集排相连,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上串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设备。

32、电源设备需要更换时,应对设备电源布线及安装加固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割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3、对于在用设备需要新设备替换时,必须对新设备电气性能进行详细测试和检查。替换的新设备在安装前应把新设备开关置于“关”的位置,再就位安装。重新布放电源线或利用已有的电源线时,应注意电源的极性和直流电源线的颜色,设备电源线的正负极性严禁接反,在临时通电后,加上假负载,经试运行可靠后,方可进行就位替换。

34、在用设备更换(割接)直流电源线时,应将新电源线布放到位,两端做好线鼻子,然后用绝缘胶带包好。设备电源线有主、备用端子(双路供电)时,应先将新电源线正、负极分别割接到备用端子,并开通设备备用开关,用钳型电流表检测是否有电流(主、备电流基本均等)。用同样方法再割接主用电源线。设备单路供电又没有备用端子时,应复接临时电源线,用钳型电流表检测是否有电流,确认后,在割接设备旧电源线,检查确认新布放电源线有电流时,可拆除临时电源线。

35、拆除旧设备和电源割接时,操作人员应使用绝缘工具或进行过绝缘处理的工具。拆除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开关,再在配电柜上切断电源开关或熔断器,然后拆除设备电源线,并用绝缘胶带对电源线头进行包缠处理。

36、工程完工后,应把本次工程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备品备件和相关资料,与局方人员交接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施工设备调遣安全技术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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