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装卸搬运工安全作业规程
1目的
为了规范搬运(或装卸)时的安全作业操作,避免人生、财产意外等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我司从事搬运岗位的员工。
3操作规程
3.1总则
3.1.1上岗前经过培训,熟悉本库存放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材料的性质,熟悉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有必须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1.2随时保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工作时无不良情绪,禁止饮酒后从事搬运作业。
3.1.3听从合理指挥,拒绝一切存在不安全、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3.2搬运细则
3.2.1搬运物品前,应采取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衣着要全体、轻便。
3.2.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如货梯、推车、吊绳、托盘、叉车等)是否完好可靠,有异常时禁止使用,所有搬运工具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3.2.3吊车底下禁止站人,吊车操作必须要有专人指挥,车上与车下人员须密切配合。升降机内禁止站人,升降过程中要站在防护线之外。上下货梯时先要将货梯的转向轮固定好,防止货梯晃动将人摔倒。
3.2.4无论是人力搬运或者使用车类工具搬运,物品都不能阻碍人的视线。夜间搬运作业时,必须在照明条件充足情况下作业。
3.2.5尽量使用叉车等工具搬运较重物品。采用人力多人搬运同一重物时,应有专人指挥,应相互协调、保证步伐统一,要同时提起及放下物体。
3.2.6尽量避免在高空或车顶上进行搬运作业。如必须在车顶搬运作业时,先要做好防护处理,并且减少每次搬运物品的重量,由车顶人员负责指挥,车上与车下人员须相互密切配合。刮风较大或脚下结冰时禁止在车顶上高空作业。
3.2.7搬运距离较长超过30m时,尽量使用推车搬运,必须人力搬运时,要减少单次物品搬运重量。
3.2.8使用小车推拉物品其重量以一人能够推动为合适。单人单次搬运50kg以上的重物时须有人配合完成,单人单次搬运重量不得超过80kg。单人全日搬运总重量,管材不得超过20t,原料不超40t。
3.2.9连续搬运工作时间达2小时,至少休息10分钟。夏季在烈日下搬运作业时,使用配备的防暑用品,不可过量饮水,适当延长休息时间。
3.2.10搬运物品时应用手掌紧握物体,不可只用手指抓住物体,避免脱落。搬运物品时先靠近物体将身体蹲下,用伸直双腿的力量,缓慢平稳地将物体搬起,不要突然猛举或扭转躯干,不要一下子将重物提至
腰以上的高度,而应先将重物放至半腰高的工作台或适当的地方,纠正好手掌的位置,然后再搬起。搬运作业时,不要用力过猛,不可使用蛮力,不要轻易脱手,以防突然失手发生事故。
3.2.11当传送物品时,应移动双脚而不是扭转腰部。当需要同时提起和传递重物时,应先将脚指向欲搬运的方向,然后才搬运;当接物品的人未拿稳物品时,传递人不可松手。
3.2.12搬运负重物品行走时,应特别小心工作台、斜坡、楼梯等一些易滑倒的地方,搬运物品经过狭窄位置时,应注意两旁障碍物,防止手部擦伤或物品撞伤。
3.2.13所有物品的装卸搬运,严禁用抛、滑、滚、摔等方式,物品须轻装轻卸,重不压轻,堆码要稳固整齐。如货物上已标明“小心轻放”、“不可倒置”、“防湿”等字样,应按标志要求装卸,不可大意。
3.2.14货物堆放须到指定地方,要保持通道畅通,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小于50厘米,距屋柱不得少于50厘米。管件、原辅料堆码总高度不超过2.5米,以防倒塌。
3.2.15搬运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将使用的工具检查清理好并放在规定的地方。
第2篇 作业指导书-装卸搬运工安全规程
1. 严禁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4. 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 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 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9. 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 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箱内不准坐人。
11. 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2. 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一米五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3. 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第3篇 作业指导书装卸搬运工安全规程
装卸、搬运工安全规程
1. 严禁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4. 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 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 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9. 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 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箱内不准坐人。
11. 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2. 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一米五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3. 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第4篇 装卸搬运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工作前须合理穿戴发防护用品。并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2.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装运过程不吸烟。
3.装卸堆放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堆放高芳不超高,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牢。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4.人工装卸、搬运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距离,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使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须超高、超宽、超长时,应按交通道路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6.装车后、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车。
7.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8.装卸车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9.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坚实平整,绳索套结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处须衬垫、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绳边不准站人。
10.在铁路货场装运物件时,必须遵守该货场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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