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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规程

第1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规程

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是事故预防的重点之一。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凡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一、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1. 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

3. 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

4. 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

5. 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6. 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二、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

1. 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2. 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

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三、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当高层建筑高处超过24m以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保护设施。

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四、攀登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跃。

2.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体攀登。

3. 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 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5. 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

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五、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平台的防护

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1~1.2m的防护拦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底部四周铺18cm

高档脚板,平台板为5cm厚木脚手板。平台设梯子,供工作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cm。

2.临边作业的防护

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m时,此

高处作业为临边作业。

阳台、楼板、屋面、基坑周边等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使用里脚手

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落人落物。

3.洞口防护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有从孔、洞坠落的危险。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

第2篇 建筑施工振动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振动器操作规程

1 .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机旋转方向与标记方向是否一致,各部件连接是否紧固,确认良好,方能使用。

2 .电源软线应尽量架空,并经常检查,不得在水泥砂浆内乱拖,以免损破绝缘软线,以致操作周围导电。

3 .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4 .振动棒正常运转后,应将棒头顺力沉人混凝土中,切不可用力硬插,拉管时不得用力太猛,以防损坏机件和发生事故。

5 .操作日加,软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 ,振动棒不得插得太深,棒的尾部须露出1/3~1/4 为宜;软轴部分不得插入混凝土中,否则会被振捣后的混凝土将振动棒挤住,而不易拔出。

6 .插人式振动器在钢筋网上面振捣时,应注意不使钢筋夹住振动棒或棒体触及硬物而受到损坏,此外还要随时注意电线的绝缘;如发现漏电或电动机零线脱落时,应及时切断电源进行修理。

7 .雨天工作时,应设法将振动器的电动机加以遮盖,避免雨水浸人,湿手不准接触电器开关。

8 .用绳拉平板振动器时,拉线必须保证绝缘和干燥,两人应密切配合,移动和转向时,应蹬平板的两端,不得蹬在电动机上。

9 .操作中,平板振动器移动时,须使电动机的导线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不使其拉紧,以免线头被拉断。

10 .振动器的外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得使水泥浆粘结在电动机外壳上,以免妨碍电动机散热。

1 1 .操作振动器时,电动机温度不得超过75 ℃ ,否则应停机降温;运转中发现故障,应停机排除。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安装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1.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 3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1. 4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1. 5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1. 6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1. 7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1. 8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 电 梯 安 装

2. 1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 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3) 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2. 2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剔墙、打设膨胀螺栓,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2) 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3) 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4) 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5) 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6) 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7) 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2. 3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2) 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3) 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4) 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5) 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6) 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2. 4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2)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3) 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2. 5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2) 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 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4) 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2. 6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梁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2) 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钢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3) 进行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4) 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2. 7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2) 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入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3) 导靴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4) 安装配重块应放入一端再放入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

(5) 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6) 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7) 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进深不大于2.3m,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200mm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号工字钢或20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进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8) 两人以上扛抬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9) 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10) 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11) 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12) 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13) 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14) 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15) 对于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2. 8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放平,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2) 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3) 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4) 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硌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 电 梯 调 试

3. 1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1)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②限速器调速无毕。

③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④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⑤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2) 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3) 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4) 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

(5) 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入梯井。

(6) 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7) 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8) 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9)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10) 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11) 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12) 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13) 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3.2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

(2) 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

(3) 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

(4) 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

(5) 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3. 3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2) 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3) 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4) 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5) 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第4篇 建筑工桩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1 桩基工程施工现场及各类机电设备的使用、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及生产、生活用电应遵守本规程的其他有关规定。

1.2 进场施工前必须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及附近的高、低压输电线路、地下管线、通讯电缆及周围构筑物等分布情况的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在山谷、河岸或水上施工,应搜集了解地质地形、历年山洪和最高水位、最大风力、雷雨季节及年雷暴日数等气象和水文资料,并制定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3 自制或改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保证使用安全的防护装置以及保证制作质量的技术措施、使用前对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验收的技术标准、使用说明书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1.4 桩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专项安全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本规程施工用电的有关规定,对经常需要移动的电缆线路,应敷设在不易被车辆碾轧、人踩及管材、工件碰撞的地方,且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电工每周至少必须停电检查一次电缆外层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电缆通过临时道路时,应用钢管做护套,挖沟埋地敷设并设置牢固、明显的方位标志。

1.5 每台机械设备用电必须设置专用的开关柜或开关箱,柜(箱)内必须安装过流、过载、短路及漏电保护等电器装置。机械设备和开关柜设置的保护接零或接地、开关柜(箱)的防雨、防潮措施及柜(箱)内开关电器装置、开关柜(箱)的安装等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6 夜间施工应有安全和足够的照明,手持式行灯应使用安全电压。在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撒离作业点时,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照明灯具的选择、安装、使用等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7 使用自备发电机组,应有专人管理,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8 各型钻机应由熟练钻工操作,主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所有孔口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

1.9 设备运转时,严禁任何人触摸或跨越转动、传动部位和钢丝绳。严禁钻盘上站人。

1.10 升降钻具(或冲抓作业)时,孔口作业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之外。

1.11 升降钻具前,必须检查升降机制动装置和离合器及操作把工作状况是否正常,检查提引器防脱钩锁是否牢靠。

1.12 升降作业时,不得用手直接清洗钻具。在钻具悬吊情况下,不得检查和更换钻头翼片。

1.13 用转盘扭卸钻杆时,垫叉应有安全钩,禁止使用快速档。

遇扭卸不动情况应改用人力大锤敲打振动,禁止使用机械或液压系统强行扭卸。

1.14 放倒卸下钻具时,禁止人员在钻具倒下范围内站立或通过,同时不得碰撞孔口附近的电缆、电线。向下拖拉卸下钻具时,只能用手托住钻杆向外拉,禁止将钻杆放在肩上拖拉。

1.15 塔上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钻架平台上禁止放置材料和工具。

1.16 处理孔内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l 应先了解分析孔内情况,包括下入孔内钻杆,工具的联接牢固程度等情况。同时,必须对现场有关设备、工具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 严禁超负荷强力起拔事故钻具。

3 反钻具时,应使用钢丝绳反管器,使用链钳反管时应有反管安全措施,在反弹范围内不得站人。不得使用管钳反管。

4 顶、反钻具时,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撤至安全地带。

5 严禁操作人员进入孔内。

1.17 作业现场进行电、气焊作业,应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18 作业中,当停机时问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1.19 需要爆破作业配合时,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1.20 工地内的危险区域应用围栏、盖板等设置牢固可靠的防护,并设置警告标志牌,夜问应设红灯示警。

1.21 钻机施工必备的泥浆池(水池)、沉淀池、循环槽等的布设,应遵守“需要、方便、环保、文明”的原则。

1.22 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长度在27m 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1.23 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2 设备安装、拆卸与迁移

2.1 各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应严格按照其出厂说明书及编制的专项安装、拆除方案进行。

2.2 机械设备在迁移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及道路、桥梁的承载能力。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能力不够的桥梁,必须事先制定加固措施。

2.3 机械设备必须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遇松软的场地必须先夯实,并加垫基台木和木板。在台架上作业的钻机,钻机底盘与台架必须可靠连接。

2.4 机械设备必须安装稳固、周正水平。回转钻机的回转中心、冲击(冲抓)钻机钻架天车滑轮槽缘的铅垂线应对准桩孔位置,偏差不得大于设计允许值(10~15mm)。

2.5 必须在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明齿轮、万向轮、皮带和加压轮)的外部安装牢固的防护栏杆或防护罩,加压轮用的钢丝绳必须加防护套。

2.6 铺设在台架(平台)上的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当采用钢板铺设时,钢板板面应有防滑措施。

2.7 塔架的梯子、工作台及其防护栏杆必须安装牢固、可靠,防护栏杆净高度应不低于1.2m。滑轮与天车轮必须使用铸钢件,天车轮要有天车挡板。必须装上钢丝绳提升限位器和防止钢丝绳跳槽的安全挡板。

2.8 塔架不得安装在架空输电线路的下方,塔架竖起(安装)或放倒(拆卸)时,其外侧边缘与架空输电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并符合本规程第2.0.16 条和第4.0.17 条的规定。

2.9 安装、拆卸和迁移塔架时,必须服从机(班)长或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严禁作业人员上下抛掷工具和物件,严禁塔上塔下同时作业,.严禁在塔上或高处位置存放拆装工具和物件。在整体竖起或放倒塔架时,施工人员应离开塔架倒俯范围。

2.10 设备在现场内迁移时,作业人员应先检查并清除途中的障碍物,必须设专人照看电缆,防止轧损。无关人员应撤至安全地带。

2.11 采用轨道、滚筒方式移动平台时,作业人员应先检查轨道、滑轮、滚筒、钢丝绳、支腿油缸等安全情况,移动时应力求平稳、匀速,防止倾倒。

2.12 车装钻机移位时,要放倒桅杆,拆除电缆、胶管,钻车到位后,立即用三角木楔紧车轮,并保证支腿坐落在基台木上。

2.13 用汽车装运机械设备时,要将物件放稳绑牢,装卸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禁止超荷装载。人力装卸车时所用跳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并设有防滑隔挡,架放坡度不得大于20o ,落地一端要有防滑动措施。

2.14 冲击钻、冲抓锥的三角架或人字架的安装高度不得低于7.5m,两腿间角度不小于750,底腿要固定,装好平拉手,安全系数不小于5,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

3 桩位放样

3.1 测量人员在测量前应了解作业区域有无未及时回填的桩孔。测量、立尺时不得倒退行走。

3.2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测量时,标尺定点立尺、收尺时应注意保持与四周及上空的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本规程第

2.0.16 条的规定。

3.3 测量钉桩时不得对面使锤,并应注意周围作业人员的安全。钢钎和其它工具不得随意抛掷。

3.4 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工作及停留。

4 埋设护筒

4.1 开挖护筒,除应遵守本节的规定外,尚应遵守本规程第13.2的有关规定。

4.2 裸孔开挖时,挖掘深度一般不超过2m,否则必须采取护筒跟进或浇注混凝土护壁围壁等措施。

4.3 挖掘深度超过2m 时,应在孔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三章的有关要求。

4.4 孔内有人挖掘作业,孔口必须有人监护。如孔内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将作业人员提升到地面,并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处理。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作业。

4.5 在腐植土较厚地层挖孔时,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测有毒有害气体。如孔内散发出异味,应立即暂停作业撤至地面,并报告施工负责人,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4.6 孔内挖掘遇有大石块需要吊运清出时,在装好石块后,孔内人员必须上到地面后,才能吊运石块。

4.7 孔内需要抽水,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后再进行,水泵必须加装漏电保护装置。

4.8 在易塌的砂层宜采用双层护筒方法施工,在外层护筒内挖砂土,使护筒跟进,挖到预定深度,再安设正式护筒。

4.9 停止作业时,孔口应用盖板盖严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牌。

5 打混凝土预制桩

5.1 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5.2 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应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绳。

5.3 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5.4 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5.5 插桩时,手脚严禁伸入桩与龙门之间。

5.6 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

5.7 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8 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5.9 熬制胶泥要穿好防护用品,工作棚应通风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准用锡焊,防止熔穿漏泄;胶泥浇注后,上节桩应缓慢放下,防止胶泥飞溅。

5.10 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5.11 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

5.12 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6 钻进成孔

6.1 操作泵吸反循环回转钻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l 作业前检查钻机传动部位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紧固所有螺栓,将地面管线与孔内钻具可靠连接,做到不漏不堵。

2 开动钻机前,应先启动砂石泵,等形成正常反循环后才能开动钻机慢速回转下放钻头入孔,待钻头正常工作后逐渐加大转速,调整钻压。

3 钻机主操作手应精力集中,随时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和指示仪表量值显示,感知孔内反映信息,及时调整技术参数。

4 加接钻杆时,应先停钻并将钻具提升离孔底lm 左右,让冲洗液循环l~2min,然后停泵加接钻杆,并拧紧上牢。防止螺栓、螺母或工具等掉入孔内。

5 钻进成孔过程中若孔内出现塌孔、涌沙等异常情况,应将钻具提升离开孔底控制泵量,在保持冲洗液循环的同时向孔内输送性能符合要求的泥浆。

6 起钻操作要轻稳,防止钻头拖刮孔壁,并向孔内补入适量冲洗液。

6.2 操作正循环回转钻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检查冲洗液循环系统是否齐全可靠,并根据钻进地层性质调配比重粘度适宜的冲洗液(泥浆),其它检查应遵守本节第18.6.1 条第一款的规定。

2 应严格遵守正循环钻进启动程序,即:①下钻具入孔内,使钻头距孔底渣面50~80mm;②开动泥浆泵,让冲洗液循环2-3min;③启动钻机,并遵循先轻压慢转,逐渐增加转速、增大钻压。

3 正常钻进时,应随时掌握升降机、钢丝绳的松紧度,减少钻杆和水龙头晃动。

4 钻进过程中若遇易塌地层,应适当加大泥浆的比重和粘度。

6.3 潜水电钻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潜水电钻的启动、钻速的控制等应符合本节第18.6.2 条第二款的规定。电钻上应加焊吊环,栓上钢丝绳通至孔口吊住。电钻必须安设过载保护装置,其跳闸电流为80~100a。

2 升降电钻或钻进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收放电缆和进浆胶管,钻进中送放要及时,应勤放少放;提升钻具时,卷扬机操作手与收放线人员要配合好,防止提快收慢。

6.4 冲抓锥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应先收紧内套钢丝绳将锥提起,检查锥的中心位置是否与护筒中心一致。检查锥架、底腿是否牢固。检查卷扬机和自动挂脱部件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2 对卷扬机的操作要平稳,要控制好放绳量,发现钢丝绳摆动厉害时,要停止作业查明原因。

3 应根据冲抓岩土的松散度选择合适的冲程:冲抓松散层宜选小冲程(0.5~1.0m):冲抓砂卵石层宜选中等冲程(1-2m);当砂卵石较密实时可加大冲程(2~3m)。

6.5 冲击钻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l 施钻前的检查应遵守本节第18.6.4 条第一款的规定。

2 冲击钻进时应控制好钢丝绳放松量,即要防止放得过多,也要防止放得过少,放绳要适量。若用卷扬机施工应有有效措施控制冲程。冲击钻头下到孔底后要及时收绳提起钻头。

3 在基岩中冲击钻进时,宜采用高冲程(2.5-3.5m)。其它岩性层中的冲程量参见本节第18.6.4 条第三款。

4 每次捞渣后,应及时向孔内补充泥浆或粘土,保持孔内水位高于地下水位1.5-2m。

5 作业时,孔口附近禁止站人。

6.6 螺旋钻成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l 开钻前应纵横调平钻机,安装导向套。

2 开孔时,应缓慢回转,保持钻杆垂直。

3 钻进时,应保持钻具工作平稳,随时清理孔口积土。发生卡钻、夹钻时,不得强行钻进或提升,应缓慢回转,上下活动。

6.7 沉管桩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l 检查桩尖埋设位置是否与设计桩位相符合,钢管套入桩尖后应保持两者轴线一致。

2 给钢管施加的锤击(或振动)力应均匀,让施加力落于钢管中心,严禁打偏锤。

3 成孔过程要随时注意桩管沉入情况,控制好收放钢丝绳的长度。向上拔管时,要垂直向上边振动边拔。遇到卡管时,不得强行蛮拉。

4 采用二次“复打”方式时,应清除钢管外的泥沙,前后两次沉管的轴向应重合。

5 用振动沉管法成孔时,开机前操作人员必须发出信号,振动锤下禁止站人,用收紧钢丝绳加压时,应随桩管沉入随时调整钢丝绳,防止抬起机架。

6 在打沉管桩时,孔口和桩架附近不得有人站立可停留。

7 停止作业时,应将桩管底部放到地面垫木上,不得悬吊在桩架上。

8 在桩管打到预定深度后,应将桩锤提升到4m 以上锁住后,才可检查桩管、浇注混凝土。

7 人工挖孔

7.1 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正确使用。

7.2 人工挖孔作业施工用电应符合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桩孔内作业如需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孔内电缆必须固定并有防破损、防潮的措施。

7.3 夜问禁止人工挖孔作业。

7.4 多孔施工应间隔开挖,相邻的桩孔不能同时进行挖孔作业。

7.5 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

7.6 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作业时不得吸烟,不得穿化纤衣裤,不得在孔内使用明火。同一人在孔内连续作业时问不得超过2h。

7.7 班前和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是否牢固、灵活;支腿是否牢固稳定;起重钢丝绳及其与挂钩的联接、挂钩的安全卡环、防坠保护装置等是否牢固可靠;提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7.8 必须遵守逐节施工的原则,即必须做到挖一节土,做一节混凝土护壁。孔内开挖作业必须待护壁稳定后再挖下一节。

7.9 桩孔扩底(适宜于粘土层,硬实砂土层)应采用间隔削土法,留一部分土做支撑,待浇灌混凝土前再挖支撑土。淤泥层、松散沙层(含流沙层)不宜人工扩底。

7.10 正在施工的桩孔,每天班前应将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向孔内送风至少5min,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人作业。当孔深超过lo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用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

7.11 孔内有人作业,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发现护壁变形、涌水、流沙以及有异味气体等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将孔内作业人员撤至地面,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处理,在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7.12 开挖复杂的土层结构时,每挖0.5~1.0m 应用手钻或不小于φ16 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形探查,检查孔底面以下是否有洞穴、涌沙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7.13 作业人员上下孔井,应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吊笼或爬梯,使用吊笼时其起重机械各种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作业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应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作业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7.14 桩孔内作业需要的工具应放在提桶内递送,长柄工具应将重的一头放在提桶底部,上端用绳捆绑在起重绳上。禁止向孔内抛掷,禁止工具与土方混装提升。

7.15 当桩孔挖至5m 以下时,应在孔底面3m 左右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可用钢(木)板做成,当装运挖出土方的提桶上下时,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站在防护罩下。由桩孔内往上提升大石块时,孔内不得有人,孔内作业人员在装载好物件后,必须先上到地面上后才可提升。

7.16 孔底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必须加大送风量。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凿岩工具用电必须符合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

7.17 排除孔内积水应使用潜水泵,不得用内燃机放在孔内作为排水动力,排水过程孔内不得有人。排水作业结束,必须在切断潜水泵电源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孔内。

7.18 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走,桩孔周边2m 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或挖出的土方。

7.19 机动车辆需在作业现场内通行,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对其行驶路线进行专项规划。机动车辆在作业现场内行驶时,其行驶路线近旁的桩孔内不得有人作业。

7.20 孔口地面应设置好排水系统,以防积水向孔内回灌。如孔口附近出现泥泞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7.21 孔内停止作业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置不低于1.2m 的防护栏杆将孔口封闭围住,并应设立醒目的警示牌,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7.22 挖孔成型后,必须在当天验收并立即下置护筒或灌注混凝土,以防塌孔。

8 混凝土灌注

8.1 运移钢筋笼的通道上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多人合运钢筋笼必须保持起杠落杠抬运动作协调,使用的绳、杠要安全可靠。

8.2 吊装钢筋笼时,吊钩与钢笼的联接要安全可靠。

8.3 起吊钢筋笼入孔前,应先检查清理孔口附近的杂物、工具等物件,起吊过程中钢筋笼不得碰、挂电缆和其它物件、设备。在钢筋笼倒俯范围内禁止站人。

8.4 向孔内下置钢筋笼时,必须吊直扶正,孔口作业人员要站在干净、清洁、无泥泞的地面上作业,下笼动作要缓慢平稳。下笼遇阻时,应查清钢筋笼受阻原因,禁止作业人员在钢筋笼上踩踏加压或盲目采用其它加压方式强行下压钢筋笼。也不得回程提起钢筋笼盲目地向下冲、砸、礅。

8.5 采用人力搬运灌浆管时,应该用木质杠子(长度1.2m 以上)插入2/3 用手托着抬运。禁止使用金属杆(管)插入管内作业抬运工具,禁止放在肩上抬运。

8.6 下置灌浆管前,应先将孔口周围的防护地板铀好,仔细检查灌浆管的接头丝扣是否完好并清洁上油。

8.7 起吊灌浆管时,禁止扶管人员用手托触管口底端扶送,升降机操作要平稳,防止管子甩荡伤人。

8.8 下置导管途中遇阻时,要判明受阻原因,要防止导管偶受钢筋笼箍筋阻挡出现突然下沉而伤人。提起管子转动时,禁止反向转动。

8.9 向储料斗内倒入的混凝士重量不得超过储料斗横梁及起吊绳索u 型环、设备等允许的负荷量。

8.10 储料斗被吊起运行时,其下方严禁站人,作业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扶持料斗,只能用拉绳稳定料斗。

8.11 灌浆过程中,升降机、吊车操作人员必须与孔口塔上人员紧密配合,应按孔口作业人员指令进行操作,操作动作要稳当、准确。

8.12 升降和上下抖动导管时,任何人员不得站在漏斗下方,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漏斗上面观察混凝土下泄情况。

8.13 在测定沉渣厚度和灌注高度时,孔口应停止其它作业。

8.14 灌注完毕后,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 对低于现场地面标高的桩孔孔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加盖并设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2 料斗应放回地面。需要拉到塔架上停放的,挂料斗的升降机一定要刹紧,并用绳子捆牢。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普通工

1. 一 般 规 定

1.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2. 挖 土

2.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2.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2.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2.5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沟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2.6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2.7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2.8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2.9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士。

3. 挖扩桩孔作业

3.1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

3.2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钻孔和挖扩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并有防坠措施。

3.3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异常情况,如孔、地下水、黑土层、有害气体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3.4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匀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3.5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深度超过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层时,要进行强制通风。每个施工现场应配有害气体检测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3.6机钻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3.7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 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

3.8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3.9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仍任何物料。

3.10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4 .装卸搬运

4.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4.2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4.3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4.4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4.5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6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5. 人工拆除工程

5.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盲目进行拆除作业。

5.2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5.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5.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5.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5.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5.7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拆除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地点。

5.8清理楼层施工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

5.9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 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5.10 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第6篇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忆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 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

一、

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学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动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 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

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 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 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锅炉管道安装工

1.散装锅炉安装

1. 1锅炉基础放线时,应将锅炉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所有的坑、洞、预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盖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中间挂水平安全网。

1. 2锅炉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的架设,应遵守本规程暂设电工4.2.2条的规定。

1. 3锅炉安装施工用的照明,应不超过36v安全电压;锅筒应使用不超12v的低压照明。

1. 4设备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装牢固。拆箱的箱板应边拆、边清、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 5安装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台,应由架子工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搭设。并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台进料一侧的防护栏杆应及时恢复。平台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设备部件,严禁超负荷使用。

1. 6锅炉本体吊装受力点应牢固可靠。锚点严禁拴在砖柱、砖墙或其他不稳固的构筑物上。

1. 7吊装时必须遵守本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的规定。两台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时,两台转速必须同步一致,严禁用两台吨位不等、转速、转距不一致的卷扬机动起吊一个部件或一台设备。

1. 8安装锅炉钢架横梁时,操作人员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手不得扶在横梁的顶端。在横梁与立柱未焊牢之前,严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横梁安装好后,中间应挂设安全网。锅炉钢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严禁颠倒工序。

1. 9锅炉的对流管退火:化铅锅应设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严禁将潮湿铅块放入铅锅内。钢管退火,应先将退火的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员脚应加鞋盖。

1. 10锅炉本体的联台、护身栏、爬梯和扶手,必须随锅炉的安装同步进行。

1. 11胀管时,锅筒外应设专人监护,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拉闸断电。往锅筒内送风时,严禁用无防护罩的排风扇代替轴流风机。

1. 12焊工焊接锅炉钢架时,必须遵守本规程焊工的有关规定。电焊机的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其他金属结构或钢管脚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机做冷态试车和炉排试运转时,必须有暂设电工配合进行。

1. 14电气控制设备、省煤器、液压传动装置、鼓引风、软化水等设备安装,必须按照分项施工工艺标准中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1. 15安装机电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共同进行,不得擅自开动。大型设备试运转应听从专人指挥,不得任意改变或减少操作步骤。

2.快装锅炉安装

2. 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2锅炉及附属设备在水平运输或吊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以起重工为主,并执行本规程起重工有关规定。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区。

2. 3土法吊装使用三木搭时,三木搭构造必须有足够的受力强度,稳固可靠,应用钢丝绳挂倒链,严禁使用8号铅丝代替。

2.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照明的电压应遵守本规程4.3.4的规定。

2. 5操作时使用人字梯(折梯)时,遵守本规程15.0.3的规定。

3.管 道 安 装

3. 1管材运输,应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汽车运输必须有起重工或装卸工配合;手推车运输必须将管子绑扎牢固,装卸时起落一致;用滚杠运输不得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处运管时,应遵守本规程塔式起重机有关规定。管材堆放应放稳放牢,不得乱堆乱放。

3. 2管材的除锈和刷漆,应在安装之前进行。锯断管材时,应将管材夹在管子压力钳中,不得用平口虎钳;管材应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轮锯断管材时,压力应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

3. 3铲管材破口、磨口、剔飞刺、敲焊渣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对面严禁有人。

3. 4煨管时,钢丝绳在管上应绑孔牢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钢丝绳的里侧或随意跨越钢丝绳。地锚和别管用的桩子必须牢固。

3. 5管道吹洗时,排出口应设专人监护。在吹洗和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安装或检修。

3. 6熬沥青时,应遵守本规程14.2的规定。

3. 7安装立管时,在开启管子的预留洞口的钢筋网或安全防护盖板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洞口使用交结手续后,方可拆除。操作完毕应将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盖板恢复好,盖严盖牢。

3. 8安装冷却塔立管时,上端与冷却塔连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兰盖,必须焊好后再同冷却塔塑料法兰盘连接。在安装立管施焊前,必须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应用水浇湿石棉布堵严,严禁火星掉到下一层。

3. 9地沟或潮湿场所安装管道,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焊把线严禁裸露和破损。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电焊)手套。

3.1 0管道串动和对口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处。

3. 11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管沟土方施工应遵守本规程5.2的规定。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 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 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 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 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 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玻璃工

1.裁割玻璃应在房间内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2.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着玻璃,将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散装玻璃运输必须采用专门夹具(架)。玻璃应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3.安装玻璃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4.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腋下挟住玻璃,另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5.安装窗扇玻璃时,严禁上下两层垂直交叉同时作业。安装天窗及高层房屋玻璃时,作业下方严禁走人或停留。碎玻璃不得向下抛掷。

6.玻璃幕墙安装应利用外脚手架或吊篮架子从上往下逐层安装,抓拿玻璃时应用橡皮吸盘。

7.门窗等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安装完毕必须立即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

8.安装完毕,所剩残余玻璃,必须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

第10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大模板和大板施工

第一节 大模板和预制构件的存放

第1条 大模板和预制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第2条 各种类型大模板,应按设计制造。每块大模板应设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出厂前应认真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3条 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角成为70~80度,下部应垫通长木方。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存放在楼层时,须在大模板横梁上挂钢丝绳或花栏螺栓,钩在楼板吊钩或墙体钢筋上。

第4条 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应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

第5条 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通长方木,两侧用木楔楔紧。插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厘米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

第6条 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入地下50厘米,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第7条 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第二节 大模板安装和拆除

第8条 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事故。

第9条 模板安装和拆除时,指挥、挂钩、和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环,对筒模要预先调整好重心。起吊时应用卡环和安全吊钩,不得斜牵起吊。严禁操作人员随模板起落。

第10条 大模板安装时,应先内后外对号就位。单面模板就位后,用钢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撑牢固。双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杆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钩。

第11条 吊装大模板时,如有防止脱钩装置,可吊运同一房间的两块,但禁止隔着墙同时吊运一面一块。

第12条 有平台的大模板起吊时,平台上禁止存放任何物体。里外角模和临时摘、挂的板面与大模板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开和断裂坠落。

第13条 分开浇灌纵横墙混凝土时,可在两道横墙的模板平台上搭设临时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员在外墙上行走。

第14条 拆模板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面与墙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

第15条 清扫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板中间保持不少于60厘米的走道。

第16条 大模板放置时,下面不得压有电线和汽焊管线。采用电热法养护混凝土时,必须将模板串联并与避雷网接通,防止漏电。

第三节 内外墙板、大楼板预制构件安装

第17条 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就位,应保持垂直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摘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钩件。

第18条 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第19条 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第20条 分流水段施工,流水段端头的外墙板,一侧与横墙连接,另一侧必须用铁管和带有花栏螺栓的钢丝绳,把外墙板与楼板临时拉牢。直到与下一流水段钢筋套环串好加固后方可拆掉。

第21条 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禁止拆移支撑和拉杆。

第22条 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第23条 阳台板安装就位必须逐层支设临时支柱,连续支顶不得少于三层,并应与墙体拉结牢固。阳台板预留的拉结筋与圈梁钢筋应及时焊接。

第24条 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杆,应随楼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搭设防护栏杆。

第25条 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第11篇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三

第二节 主要机具

2.2.1主要机具

表2.2.1.1 主要机具

序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用 途

1 起重机(履带、塔式、汽吊) 根据构件重而定 钢构件拼装、安装

2 千斤顶 螺旋式20~30t 钢柱校正、构件变形校正

3 交流弧焊机 42kva 钢构件(柱、屋架、拱架、门式刚架、支撑)焊接

4 直流弧焊机 28kw 碳弧气刨修补焊缝

5 小气泵 配合碳弧气刨用

6 砂轮 φ100~120 打磨焊缝

7 全站仪 轴线测量

8 经纬仪 轴线测量

9 水平仪 标高测量

10 钢尺 30~50m 测量

11 拉力计 10kg 测量

12 气割工具

13 倒链

14 滑车

15 高强度螺栓扳手 高强度螺栓终拧

第三节 作业条件

2.3.1根据正式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2.3.2对使用的各种测量仪器及钢尺进行计量检查复验。

2.3.3根据土建提供的纵横轴线和水准点进行验线有关处理完毕。

2.3.4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划分:材料堆放区、杆件制作区、拼装区,构件按吊装顺序进场。

2.3.5场地要平整夯实、并设排水沟。

2.3.6在制作区、拼装区、安装区设置足够的电源。

2.3.7搭好高空作业操作平台,并检查牢固情况。

2.3.8放好柱顶纵横安装位置线及调整好标高。

2.3.9对参与钢结构安装人员,安装工、测工、电焊工、起重机司机、指挥工要持证上岗。

2.3.10检查地脚螺栓外露部分的情况,若有弯曲变形、螺牙损坏的螺栓,必须对其修正。

2.3.11将柱子就位轴线弹测在柱基表面。

2.3.12对柱基标高进行找平。

第四节 操作工艺

(图见附件)

2.4.2构件吊装顺序

1.并列高低跨的屋盖吊装:必须先高跨安装,后低跨安装,有利于高低跨钢柱的垂直度。

2.并列大跨度与小跨度安装:必须先大跨度安装,后小跨度安装。

3.并列间数多的与间数少的安装:应先吊装间数多的,后吊装间数少的。

4.构件吊装可分为竖向构件吊装(柱、连系梁、柱间支撑、吊车梁、托架、副桁架等)和平面构件吊装(屋架、屋盖支撑、桁架、屋面压型板、制动桁架、挡风桁架等)两大类,在大部分施工情况下是先吊装竖向构件叫单件流水法吊装,后吊装平面构件,叫节间综合法安装(即吊车一次吊完一个节间的全部屋盖构件后再吊装下一节间的屋盖构件)

2.4.3单件构件安装工艺

1.钢柱的安装工艺

钢柱的安装方法

一般钢柱弹性和刚性都很好,吊装时为了便于校正一般采用一点吊装法,常用的钢柱吊装法有旋转法、递送法和滑行法。对于重型钢柱可采用双机抬吊。

在双机抬吊时应注意的事项:

1)尽量选用同类型起重机。

2)根据起重机能力,对起吊点进行荷载分配。

3)各起重机的荷载不宜超过其起重能力的80%.

4)双机抬吊,在操作过程中,要互相配合,动作协调,以防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造成安全事故。

5)信号指挥,分指挥必须听从总指挥。

钢柱的校正

1)柱基标高调整。有钢柱直接插杯口,有钢柱直接与基础预埋件螺栓或焊接连接。根据钢柱实际长度,柱底平整度,钢牛腿顶部距柱底部距离,重点要保证钢牛腿顶部标高值,以此来控制基础找平标高。

2)平面位置校正。在起重机不脱钩的情况下将柱底定位线与基础定位轴线对准缓慢落至标高位置。

3)钢柱校正。优先采用无缆风绳校正(同时柱脚底板与基础间间隙垫上垫铁),对于不便采用无缆风绳校正的钢柱可采用缆风或可调撑杆校正。

2.钢吊车梁的安装工艺

钢吊车梁的安装

钢吊车梁安装一般采用工具式吊耳或捆绑法进行吊装。再进行安装以前应将吊车梁的分中标记引至吊车梁的端头,以利于吊装时按柱牛腿的定位轴线临时定位。

吊车梁的校正

钢吊车梁的校正包括标高调整、纵横轴线和垂直度的调整。注意钢吊车梁的校正必须在结构形成刚度单元以后才能进行。

1)用经纬仪将柱子轴线投到吊车梁牛腿面等高处,据图纸计算出吊车梁中心线到该轴线的理论长度l理。

2)每根吊车梁测出两点用钢尺和弹簧秤校核这两点到柱子轴线的距离l实,看l实是否等于l理以此对吊车梁纵轴进行校正。

3)当吊车梁纵横轴线误差符合要求后,复查吊车梁跨度。

4)吊车梁的标高和垂直度的校正可通过对钢垫板的调整来实现。

注意吊车梁的垂直度的校正应和吊车梁轴线的校正同时进行。

3.钢屋架安装工艺

钢屋架的吊装

钢屋架侧向刚度较差,安装前需要进行强度验算,强度不足时应进行加固(如图2.4.3.1)。钢屋架吊装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绑扎时必须绑扎在屋架节点上,以防止钢屋架在吊点处发生变形。绑扎节点的选择应符合钢屋架标准图要求或经设计计算确定。

2)屋架吊装就位时应以屋架下弦两端的定位标记和柱顶的轴线标记严格定位并点焊加以临时固定。

3)第一榀屋架吊装就位后,应在屋架上弦两侧对称设缆风固定,第二榀屋架就位后,每坡用一个屋架间调整器,进行屋架垂直度校正,再固定两端支座处并安装屋架间水平及垂直支撑。

钢屋架的校正:

钢屋架的垂直度的校正方法如下:在屋架下弦一侧拉一根通长钢丝(与屋架下弦轴线平行),同时在屋架上弦中心线反出一个同等距离的标尺,用线锤校正。也可用一台经纬仪,放在柱顶一侧,与轴线平移a距离,在对面柱子上同样有一距离为a的点,从屋架中线处挑出a距离,三点在一个垂面上即可使屋架垂直(图2.4.3.2)。

(图见附件)

4.门式刚架安装工艺

1) 门式刚架结构示意图2.4.3.3

(图见附件)

3)刚架柱安装工艺:与单层钢柱安装方法相同

(1)柱顶标高调整,刚架柱标高调整时,先在柱身标定标高基准点,然后以水准仪测定其差值,调整螺母,当柱底板与柱基顶面高度大于50mm时,几条螺栓承受压力不够时可适当加斜垫铁,以防螺栓失稳。

(2)刚架柱垂直度精确校正;在初校正的基础上,安装刚架梁的同时还要跟踪校正刚架柱,当框架形成后,再校正一次,用缆风或柱间支撑固定。

4)刚架梁安装工艺:当前最大跨度为72m连跨,当中一根钢柱形成144m钢框架,由于制作、运输所限可将72m分成几段,到现场一般可拼成三段,用一台或两台起重机加可移动式拼装支架安装。

5)安装顺序:

(图见附件)

5.大跨度预应力立体拱桁架安装

1) 拱桁架现场组装

现场拱架整体组装,一榀拱架分为几段,以最重的拱架为主,分别在工厂拼装好,验收合格后运至现场,进行立式整体组装。组装胎架设置如下:

(1)胎架座于钢路基箱上,用钢垫板找平。

(2)为确保胎架有足够的支承强度,拱架按最大单段重量计,由几根立柱支撑。每个支点按静荷载吨位,安全系数取3,计算出每根立柱承载力,组装胎架如图2.4.3.5所示。

(图见附件)

(3)胎架由测量人员测量定位,确认无误后,电焊固定。对每个支点进行水准测量,若发现支承座不在一个平面上时,钢板垫片垫平,并点焊固定。

(4)采用立式拼装法,便于拱架吊装,可提高安装的速度。

(5)如果采用卧式拼装法,便于拼装。但安装时必须采取多点整体吊装空中翻身90°。

2)吊点选择:采用一机或两机抬吊,立体拱桁架一般在100t左右,吊装高度较高,两支座标高差较大,所以两吊索为不等长度。吊点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拱架各杆件,特别是挂点附近杆件的轴力较小,最大以不超过相应杆件抗拉(压)强度为原则。

(2)吊车起升高度能满足拱架吊高要求。

(3)吊索与水平线夹角不宜太小,一般为60°左右。

3)拱桁架安装工艺

(1)支座就位控制:为解决大型拱架就位后对钢柱水平推力,并产生位移。采取垫设3mm厚度的聚四氟板的方法,其摩擦系数为0.04,可保证支座自由滑移。对钢柱的推力引起的顶端侧向变形很小。

(2)拱架就位:为解决拱架就位产生位移,先就位高支座后就位低支座。在高支座处螺孔改为长圆孔。

(3)拱架校正:在拱架每侧设置2根缆风绳,用经纬仪平移法校正固定。

(4)檩架安装:先吊两端及中部檩架,固定后再吊其他檩架。

4)预应力:

有的拱架在设计上弦或下弦有预应力,根据设计要求,在起吊前须做预应力,也有的当拱架安装完毕形成整体框架结构体系,再进行预应力。

第五节 质量标准

详见《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第六节 成品保护

2.6.1吊装损坏的防腐底漆应补涂,以保护漆膜厚度能符合规定要求。

2.6.2钢构件堆放场地要坚硬,构件堆放支垫点要合理,以防构件变形。

2.6.3对已检测合格的焊缝及时刷上底漆保护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金属无损检测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金属无损检测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1. 2为减少x射线和其他放射性射线,对检测人员的射线照射剂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前,检测人员必须穿铅制射线防护服,戴防射线含铅护目镜和个人辐射剂量笔,并对检测人员逐一进行被照射剂量监督。

(2) 为减少放射性照射剂量,在确保检测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尽量缩短曝光时间。

(3) 尽量增大操作人员与放射源的距离。

1. 3班前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电闸箱和漏电保护器完整、灵敏、安全可靠,绝缘良好。严禁导电体裸露。

(2) x光探伤机电源控制箱的指示灯亮,仪表灵敏,各开关调节、控制良好。探伤机必须设保护接地,接地线不得有接头。

(3) 探伤仪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 操作过程中探伤仪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运转时进行修理。

1. 4x射线探伤现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x射线探伤检测区必须设置围栏和悬挂警示片。设专人对射线检测区进行监视,非作业区人员不得进入。

(2) x探伤检查时应采用铅屏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背离x光射线“窗口”。

(3) 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待贴片人员撤到安全区后,方可通电进行曝光,预防射线误照。

(4) 探伤检测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现场探伤检测时必须将探伤机固定。

1. 5暗室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暗室的仪器和电器设备及冲洗设备的布局应实施定位管理。电气绝缘必须可靠,不得有任何导电体裸露。

(2) 暗室应装设空气调节设备,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3) 暗室内工作必须二人以上协同操作,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1. 6曝光室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曝光室的屏蔽厚度,必须符合《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曝光室的门必须装有联锁保险装置,确保曝光时门不开。若开门,放射源自动退回贮存位置或切断电源。

(2) 曝光室的门外必须装有警示标志和红灯。运行时红灯必须闪烁,提示非探伤检测人员勿靠近曝光室。

(3) 曝光室应装设排风装置,及时排除曝光室内产生的臭氧。

1. 7超声波探伤仪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必须由熟悉电路原理专门技术人员修理,操作人员不得带电检修。

2. ir192(铱)装置探伤和磁粉着色探伤

2. 1操作x射线或ir192装置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放射安全卫生监督部门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2. 2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患有不适应症,应立即调离放射性探伤检测岗位,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放射操作人员,内外照射剂量总和达到或超过剂量限值的3/10时,则每年体检一次。

(2) 低于年剂量限值的3/10时,每2~3年体检一次。

(3) 照射剂量当量限定值(每人):一年:≤5rem;一月:≤0.4rem;每日≤0.016rem。

2. 3磁粉探伤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磁粉探伤检测前,必须检查磁粉探伤机的电源和探头(磁夹)联接线绝缘良好,不得有裸露。

(2) 探伤机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不得松动。

(3) 操作试验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和胶皮手套。

(4) 磁悬液不得喷在磁夹线圈上,不得喷向照明灯及其带电部位。

2. 4着色探伤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着色渗透探伤液应专人保管,合理领用,不得乱放,必须远离明火和高温场所。

(2) 着色探伤操作用的清洗剂、渗透剂、显像剂,操作时应采取间歇、通风换气。着色探伤操作应选在通风良好地方进行。

(3) 操作时必须戴防护口罩、胶皮手套及防护眼镜。

(4) 在容器内着色探伤,不得向照明设备和电器上喷洒,不得一人单独在容器内操作,并应设监护人。

2. 5采用ir192(铱)探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使用(铱)原子射线探伤时,必须提前做好试验,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 ir192(铱)原子射线源的运输应用专门车辆,存放、保管应用铅盒并存放在专用金属库房内。库房应设在远离人员活动的地方,设警戒区,悬挂明显的标志牌,库房加锁,并设专人日夜在警戒区外监护。

(3) 投放射源时应机械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速放、速撤。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射线源。照片、胶片等准备工作应在投放射线源之前进行。

(4) 投源后,应立即用射线探测仪自远而近地检测。划出射线源周围的安全禁入区,设明显标志和警卫。

(5) 曝光后,回收ir192(铱)射线源时,操作人员必须穿射线防护服、戴防护镜,做到迅速、准确、稳妥地回收,及时送回贮藏库,射线源不得丢失。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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