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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七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62

化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第1篇 化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1内容

本规程规定了****实业有限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3引用规程

hg 23011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2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3 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5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6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7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4 检修前的准备

4.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化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4.3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4 检修项目负责人和检修现场专职安全员对现场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4.5 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 23011、hg 23012、hg 23013、hg 23014、hg 23015、hg 23016、hg 23017的规定和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拟制**审核***批准**生效时间2022/1/1

4.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7设备的检修涉及到断电等作业的,还应由电气技术人员或当班电工检查并确认断电完成方可交付检修。

5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5.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2 安全教育内容

5.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5.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5.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5.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6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6.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6.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6.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6.5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6.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6.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6.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6.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6.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6.12设备内检修作业用照明必须为符合规定的安全电压。

7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7.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7.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7.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7.4 在生产现场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相应工艺负责人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工艺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7.5 严禁涂改、转借《化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6 对《化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8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8.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8.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8.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及时恢复正常。

8.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8.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8.6 检修人员会同操作人员和有关部门及车间对设备等进行试车、试压、试漏等并做好记录和验收交接。

第2篇 化工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2 – 199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内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tj 36 - 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j 16 - 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3805 - 83安全电压

gb 3787 - 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388.1 - 91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

gb 13955 - 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hg 23014 - 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74号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设备

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3.2设备内作业

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4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

4.1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4.1.1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1.2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和置换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2.1氧含量18~21%。

4.2.2有毒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4.2.3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4.3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4.3.1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

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4.3.2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4.3.3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3.4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4定时监测

4.4.1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设备。《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4.2采样点要有代表性。

4.4.3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4.4.4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

4.4.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4.5照明和防护措施

4.5.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4.5.1.1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4.5.1.2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4.5.1.3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4.5.2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伏。

4.5.3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5.4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4.6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4.6.1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6.2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4.6.3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4.6.4设备外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4.7监护

4.7.1 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4.7.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7.3 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

4.7.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4.7.5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5《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5.2《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5.3作业单位接到《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5.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5.5《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

5.6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按hg 23014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5.7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应按hg 23011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5.8《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值班长或工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5.9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5.10设备内作业结束后,需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附录(标准的附录)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交出单位负责项目栏

交出设备单位:

交出设备名称:

检修作业内容:

设备内主要介质:

作业时间: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设备隔绝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字:

审批人:年月日

检修单位负责项目栏

检修单位:

检修项目负责人:

检修作业监护人:

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

检修作业安全措施(包括抢救后备措施):

审批人:年月日

分析项目

合格标准

分析数

氧含量

取样时间

取样部位

分析人

终审审批:

审批签字: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编制说明

化工企业设备内作业,危险性较大,为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制定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一、课题来源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并授权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草。

二、编制原则和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设备内作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和《设备内作业安全证》的管理,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内作业安全。

三、主题内容

1.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参照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化工企业多年生产实际编写。

2.化工生产大多是连续化生产过程,而且向高密度、高强度方向发展,外界因素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化工企业由于生产的需要,要进入设备内作业,因此设备内作业的安全性就越来越重要,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是解决设备内作业安全和安全管理基本问题。

四、编制过程

本标准起草后,书面征求部分企业意见。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及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规划发展司、政策法规司先后两次组织大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讨论修改而成。

第3篇 石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规程

一、 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度

为加强企业对设备动力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和设备动力部门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厂长(经理)的主要职责

1.对全厂设备动力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期内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动力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经营责任制中,要制定设备动力工作的组织和经济措施,使工厂达到无泄漏标准和实现设备动力管理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更新改造和实现措施、设备新度系数)。

2.协调好生产与维修、设备的经济与技术的关系,搞好设备动力的计划修理,组织好维修备件的生产和供应。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

3.厂长(经理)可以根据企业情况委托一名副厂长(副经理)负责处理以下设备动力工作。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的方针、政策、条例和目标,负责审定企业的设备动力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根据企业长远或年度经营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动力部门工作的要求和考核指标。

(3)审批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大修理工程、设备更新、设备动力方面的技措、零星购置和动力生产、平衡供应等项计划,以及审批设备动力方面的设备运行、维修、检验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4)审查上报的设备动力工作报表、闲置设备的外调及主要设备的报废。

(5)负责设备动力系统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及主要机具设备分配。

(6)组织开展全厂(矿)的设备检查、评比、总结和奖惩。

(7)负责设备安全运行,组织重大设备、动力事故的处理。

(8)组织或参加重点基建和技措工程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

(二)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职责

1.公司(总厂、矿务局)设备动力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总结推广有关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组织上报各项报表等工作。

(2)负责全公司(总厂、矿务局)设备动力业务管理、设备更新及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管理。统一平�,合理使用大修理费用及设备更新改造费用。

(3)组织、督促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各厂(矿)主要设备的台帐和设备卡片。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4)督促下属厂(矿)贯彻执行设备动力方面的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定额指标等。

(5)组织编制、审核年度大修理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综合平�和实施。

(6)组织好设备防腐蚀、润滑、锅炉、压力容器、水质处理等工作。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推动设备的技术改造。

(7)对主要设备状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参加重点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抓好备品配件的图纸资料、定额计划、质量管理工作。参与或组织备品配件订货加工计划的编制。指导所属厂做好备品配件的用、管、修、供工作。

(9)组织所属机械厂(机修分厂)加工的备品配件的计划制定、安排和平�。

(10)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电器、仪器仪表、继电保护、绝缘等定期检查检验工作。处理动力运行方式的重大变更,确保安全运行。

(11)对设备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参与分析调查,并组织抢修迅速恢复生产。

(12)组织对设备动力方面技术力量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厂(分厂、矿)设备动力科(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具体情况组织编制本厂(矿)的设备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定额指标及管理制度等,并上报各项报表。

(2)在上级设备动力部门的业务领导下,负责全厂(矿)设备动力的业务管理,设备的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的查定、使用、更新、迁移、报废。抓好设备的用、管、修等工作。

(3)组织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学习推广设备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作好设备状况、技术经济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4)组织编制、平衡、落实设备年、季、月检修计划、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负责统一平�安排控制使用大修及设备更新费用。

(5)组织设备防腐蚀、密封、润滑及水质处理工作。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开展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工作,以及审查设备改造的合理化建议等。

(6)组织对全厂(矿)设备状况定期检查、鉴定评级,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提高设备完好水平。

(7)组织主要设备的大修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参加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的设计会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切实抓好备品配件的测绘、资料管理、定额计划、制造、定货、修旧利废及机械加工管理等工作。作好备品配件的统一管理,抓好用、管、修、供。

(9)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设备、高

第4篇 化工车间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维护、清洁化工车间主设备(搪玻璃反应釜),使各项操作标准化、规范化,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安全生产,稳定产品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2:使用操作规程

2.1 使用准备

2.1.1设备检查内容:目视检查并确认设备及附件的外观无异常,各连接处卡子数量足够、连接紧固,螺栓连接处无明显松动,视镜干净,各接口依要求密封好、无泄漏,搅拌桨锁紧螺母无松动。初次试车时,应先盘动电机,带动搅拌器转至少一圈以上,观察并确认搅拌器转动时无异常声响,且不与釜内件相碰。

2.1.2 电气检查内容:目视检查并确认搅拌电机外观完整、接地线接好、电源线完整、搅拌器开关完好、釜盖与釜体间及减速机、搅拌电机间的静电接线完好,试验并确认视孔灯完好。使用易燃易爆物料时,应确认搅拌电机为防爆电机,并已按防爆要求进行接线和配置防爆开关,否则严禁使用。

2.1.3 润滑系统检查内容:目视检查填料密封处双端面机械密封的润滑系统中油量是否充足、减速机内油量是否到达油视窗1/3处、各润滑系统有无漏油处。

2.1.4 管线系统检查内容:检查各联接管线上的阀门、管线、管件和保温层是否完好、有无泄漏处,手动阀门的操作手柄或手轮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阀门的开启和闭合是否顺利,所需用的公用工具(扳手,上料夹具等)是否已准备好。

2.1.5 仪表系统检查内容:检查并确认温度、液位、压力及其他仪表的显示处于正常状态,相关指示正确。

2.2 试启动:点动搅拌器开关,检查并确认搅拌器运转方向正确(顺时针)。

2.3 按工艺要求将物料投入釜内,启动搅拌电机,按工艺要求开启加热或冷却介质,控制温度、反应时间,同时进行其他相关操作,按工艺要求向夹套内通入冷却油(注意阀门的开关方向)做好生产记录,反应完毕后,加压,出料。

2.4 操作注意事项

2.4.1 搪玻璃反应釜使用过程中严禁温度骤冷、骤热,以免损坏搪玻璃表面。搪玻璃反应釜耐温急变,同时加热介质油不能超过200℃(再升温没有到设定温度时要特别注意设定失控及电缆过热)以免失火。

2.4.2 严禁敲击搪玻璃面或其外壳,操作时应防止硬物掉入釜内损坏搪玻璃面。

2.4.3加料时,应严格避免金属及坚硬物料掉入罐内,以免损坏设备,原料滴到设备和地上要用稀料及时清理。

2.4.4 禁止用水冲洗设备(反应釜下有加热棒,防止短路),避免保温层损坏。

2.4.5 在开启人孔或手孔时,人孔或手孔盖的搪玻璃面应面向下放在由软木做成的支架上,不可使搪玻璃面直接放在硬地面或钢平台上,或是将搪玻璃面向上放置。拆下的卡子应就近整齐放好,不可妨碍操作或行走。

2.4.6 操作过程中应经常观察温度计套管是否与物料接触。由于搪玻璃管的热阻较大,一般罐内的温度显示与实际温度有一定程度的滞后,升温、降温操作时应考虑到热惯性和显示滞后因素的影响。

2.4.6 最低气温≤0℃时,应在使用完毕后放尽夹套内的存水,避免设备因冰冻而损坏(包括真空泵,冷却水,自来水)。

2.4.7 机械密封的反应釜,密封部位应保持清洁,夹套有冷却水,密封处有润滑油。

2.4.8   出料时如遇釜底堵塞,不应用金属器具打,可用竹竿或塑料棒、木棒轻轻捅开。出料时如发现有搪玻璃碎屑,应立即开罐检查,修补后再用。

3维护操作

3.1 检查维护内容

3.1.1 检查接管、法兰、阀门,更换泄漏处的垫圈、阀门、填料,并紧固松动的螺栓。

3.1.2 检查传动系统各部件有无松动,搅拌器手动盘车是否轻松,搅拌桨摆动量是否过大。

3.1.3 检查在运行中有无异常声响。

3.1.4 检查润滑部位并按时依照标准加注合格的润滑油(脂),润滑油量应保持在油视窗1/3处。

3.1.5 检查填料和密封状况,检查外露的机械密封弹簧是否受腐蚀,调整机械密封动环压紧量。

3.1.6检查夹套有无泄漏、穿孔,修补保温层并补好油漆。

3.1.8 检查搪玻璃表面有无明显破损,设备的外表面有无腐蚀处。

3.1.9 定期检查电机接线是否完好,电机、电线绝缘是否完好,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规定。

注意:严禁带压紧固各部受压元件。

3.2 常见故障处理

故障现象产生原因处理方法
超温、超压1:仪表失灵,控制不严格检查、修复控制系统,严格执行仪表校验管理规定
2:原料配比不当造成剧烈反应立即停止加热操作,注意保持反应釜放空阀通畅,必要时通过降温减缓或终止反应,按工艺要求处理物料
密封不严、漏水、漏气、漏料填料磨损或质量差更换填料
2.阀门、法兰等密封面不严2.阀门、法兰等密封面不严
3.机械密封泄漏或密封液向釜内泄漏3.检查机械密封的密封面和静密封件,调整动环压紧量
4:设备联接附件或管件阀门泄漏检查并处理。
5:罐卡子松动或数量不足,接口螺栓松动或数量不足紧固或补足卡子或螺栓

釜内发生

故障现象产生原因处理方法
异常声响搅拌器摩擦罐内附件、搅拌轴弯曲变形、搅拌器松动停车检查、校正、修理并紧固螺栓
轴承损坏修理或更换轴承
釜内有异物停车,清理釜内异物
罐体或衬里鼓包停止使用
联轴节响声大或振动1.螺栓松动1.紧固联轴节螺栓
2.间隙过大2.调整联轴节间隙或更换联轴节

4清洁操作

4.1 每批生产结束后或生产时期,用抺布将设备外壁擦洗干净,禁止用大量的水连续冲洗设备外部,避免保温层损坏或线路短路。

4.2 按工艺要求,生产一定时间后,应对反应釜内进行清洗,注意釜盖的吊装及清理方法。

第5篇 精细化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动前

1.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并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

2.检查釜内、搅拌器、转动部分、附属设备、指示仪表、安全阀件、管路及阀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检查搅拌釜的釜体、釜盖及所有焊缝有无裂纹、变形、泄漏等异常现象;

4.釜体和釜盖内表面的腐蚀状况;

5.安全附件能否正常工作;

6.冷凝水装置是否正常;

7.所有紧固件有无松动等;

8.检查水、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9.相关事项检查完毕,方可正常起动。

二、运行中

1.将物料用泵事先抽入搅拌釜内;

2.投料前应先开搅拌器,无杂音且正常时,将料投到釜内,投料数量不得超过工艺要求;

3.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按顺序投料,不得随意更改投料次序;

4.投料完毕后对有升温要求的工艺需缓慢升温至物料反应之合适温度;

5.恒温过程中要随时查看釜温,釜温不正常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持正常反应温度;

6.开冷却水阀门时,要先开回水阀,后开进水阀;

7.随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釜检修;

8.放料完毕,应将釜内残渣冲洗干净。注意冲洗时切勿损坏内壁。

三、生产中紧急停釜

1.搅拌釜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釜,排汽降压,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1)釜内工作压力、温度超过允许值,采用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

2)釜盖、釜体管道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

3)发生其它意外事故,且直接威胁到安全运行。

2.紧急停止运行的操作步骤是:

1)迅速切断电源,使向容器内输送物料的运转设备,如泵、压缩机等停止运行;

2)停止向容器内输送物料;

3)迅速打开出口阀,泄放容器内的液体或其他物料;

4)必要时打开放空阀,把釜内气体排入大气中;

5)操作人员在处理紧急情况的同时,应立即与管理人员及有关技术人员取得联系,以便更有效地控制险情,避免发生更大的事故。

四、正常停釜

1.根据工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停釜,不得随意更改停釜时间。

2.先停止搅拌,然后切断电源。

3.依次关闭各种阀门。

4.放料完毕,应将釜内残渣冲洗干净。注意冲洗时切勿损坏内壁。

5.在检查釜内、搅拌器、转动部分、附属设备、指示仪表、安全阀件、管路及阀门是否按规定都已关闭或冲洗干净之后方可交接。

第6篇 精细化工通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动前

1.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并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

2.检查釜内、搅拌器、转动部分、附属设备、指示仪表、安全阀件、管路及阀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检查搅拌釜的釜体、釜盖及所有焊缝有无裂纹、变形、泄漏等异常现象;

4.釜体和釜盖内表面的腐蚀状况;

5.安全附件能否正常工作;

6.冷凝水装置是否正常;

7.所有紧固件有无松动等;

8.检查水、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9.相关事项检查完毕,方可正常起动。

二、运行中

1.将物料用泵事先抽入搅拌釜内;

2.投料前应先开搅拌器,无杂音且正常时,将料投到釜内,投料数量不得超过工艺要求;

3.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按顺序投料,不得随意更改投料次序;

4.投料完毕后对有升温要求的工艺需缓慢升温至物料反应之合适温度;

5.恒温过程中要随时查看釜温,釜温不正常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持正常反应温度;

6.开冷却水阀门时,要先开回水阀,后开进水阀;

7.随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釜检修;

8.放料完毕,应将釜内残渣冲洗干净。注意冲洗时切勿损坏内壁。

三、生产中紧急停釜

1.搅拌釜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釜,排汽降压,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1)釜内工作压力、温度超过允许值,采用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

2)釜盖、釜体管道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

3)发生其它意外事故,且直接威胁到安全运行。

2.紧急停止运行的操作步骤是:

1)迅速切断电源,使向容器内输送物料的运转设备,如泵、压缩机等停止运行;

2)停止向容器内输送物料;

3)迅速打开出口阀,泄放容器内的液体或其他物料;

4)必要时打开放空阀,把釜内气体排入大气中;

5)操作人员在处理紧急情况的同时,应立即与管理人员及有关技术人员取得联系,以便更有效地控制险情,避免发生更大的事故。

四、正常停釜

1.根据工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停釜,不得随意更改停釜时间。

2.先停止搅拌,然后切断电源。

3.依次关闭各种阀门。

4.放料完毕,应将釜内残渣冲洗干净。注意冲洗时切勿损坏内壁。

5.在检查釜内、搅拌器、转动部分、附属设备、指示仪表、安全阀件、管路及阀门是否按规定都已关闭或冲洗干净之后方可交接。

第7篇 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一、定义

设备: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二、检修前的准备

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三、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

(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四、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五、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

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检修部门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七、《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部负责管理。

2.设备所在部门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检修项目负责部门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4.设备所在部门、检修施工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5.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检修项目负责部门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所在部门一份。

《化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七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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