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供销合作社工会委员会岗位职责
1.制订市供销合作社工会工作计划,领导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研究和反映涉及职工利益的带全局性、政策性重大问题,协调劳动关系,搞好参政议政。
2.指导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各基层工会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协作、技术攻关等活动,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经济发展。
3.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协助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服务工作,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审批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工会机构,负责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职务任免。
5.评选、表彰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协助市总工会管理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市级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2篇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地方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研究制定供销系统的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指导供销社系统的发展和改革,研究供销系统的发展思路。
3.负责对全县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4.负责向县委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企业的意见和要求,争取各项政策扶持,维护供销社及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5.负责对供销企业重大经营业务、投资活动进行调查研究、考察论证,作出决策,协调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业务纠纷。
6.负责调查研究全县供销企业的业务经营情况,调整经营结构和经营方向。
7.负责抓好党的组织建设,督促、检査党委所属支部的正常工作和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8.负责供销社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及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安全防范、综治工作。
9.负责供销系统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0.积极稳妥地推进供销社企业改革,拓宽经济领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助农增收。
11.负责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3位用户关注
68位用户关注
97位用户关注
93位用户关注
29位用户关注
13位用户关注
91位用户关注
44位用户关注
3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