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局部通风机司机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熟悉现场,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工作原理,了解现场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和风电闭锁接线,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局部通风机和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工作,同时负责监督责任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负责掘进工作面风筒的接设和管理工作,保证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
三、认真填写局部通风管理牌板,做到数据准确可靠,字迹清楚正规,地点明确。
四、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督促其他单位整改现场问题,及时向区队汇报。
五、负责班内局扇运行情况的检查,发现停风是要立即向区队汇报,并协助瓦检员做好排放瓦斯和恢复通风安全工作。
六、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2篇 隔爆设施安装工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井下隔爆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
二、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三、隔爆水袋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隔不小于100mm,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20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吊挂水袋棚的挂钩应采用60度斜钩,相向吊挂,同一地点采用同一规格的水袋棚。
四、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应设主要隔爆水袋棚。
五、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与煤仓相连通的巷道均应设辅助隔爆棚。
六、按巷道断面计算隔爆棚的水量:主要隔爆棚不低于400升/平方米,辅助隔爆棚不低于200升/平方米。
七、隔爆棚的间、排拒为1.2-3.0米,主要隔爆棚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隔爆棚长度不小于20米。
八、安装时备齐所需水袋、钩子、胶管、弯头及工具。
九、检查所安设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附近5米内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3篇 通风队书记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积极协助队长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具体落实和负责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抓好通风队的安全宣传教育。
三、负责抓好通风队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一通三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布的“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
五、及时掌握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总结“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经验,分析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六、积极组织开展矿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一通三防”安全意识。
七、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第4篇 安监处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法规、指令、决定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及技术政策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经常对井下各作业场所“一通三防”安全和瓦斯治理状况组织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各业务部门所承担的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各单位执行“一通三防”各项制度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
四、参加矿井“一通三防”安全工程设计、措施和执行“三同时”情况的审查和监督检查,对“一通三防”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五、参加矿井“一通三防”质量安全验收检查。
六、参加矿井“一通三防”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并按照上级申报登记的具体要求,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备案。并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矿井抓好对隐患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对a级隐患治理完毕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并销号。
七、对“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过程进行督查。
八、做好“一通三防” 重点安全隐患的监控、监督、监察、统计工作。并负责定期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汇总上报。
九、做好“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证件核查工作。
第5篇 仪器仪表发放工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加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安全仪器仪表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便携仪、瓦斯检测仪、光学瓦斯鉴定器、瓦斯氧气两用仪、一氧化碳检定仪、放炮器等安全仪器仪表的收发、保管、检查和简易维修,对因发放不合格安全仪器而造成事故的,负有直接责任。
三、收发安全仪器仪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收回时要擦干净,并进行外观检查、放回原处。
四、交接班时,要把安全仪器仪表使用情况、损坏情况交接清楚,做到物、卡、帐相符,出现问题时,要进行汇报。
五、发放安全仪器仪表时,必须进行检查,光干涉瓦斯检定器要对药品、电路、气密性,条文进行检查;便携式瓦斯检定仪、一氧化碳检定仪、瓦斯氧气检定仪等进行电路、气密性、误差检查,严禁不合格仪器投入使用。
六、详细填写维修及发放记录,及时清点安全仪器数量。保证工作场所清洁,避免粉尘、油脂等进入工作场所,加强电器检查,做到安全用电。
七、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6篇 煤矿矿级领导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矿长
一、矿长是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贯彻上级颁布的一系列“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抓好“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在本矿井的有效落实。
四、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监测、抽采、防突等“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并配齐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保证“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岗位责任制,并确保人员素质。
五、定期检查“一通三防”工作,优先解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对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及安全费用必须按计划专款专用。
六、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专门分析研究“一通三防”工作,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七、负责把“一通三防”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人员。定期检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有关部门“一通三防”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的解决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
八、对本单位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负责。
九、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十、负责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一、负责每月对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查,并对治理进行督察。
安全生产副矿长
一、在矿长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重要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瓦斯防治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经常检查生产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定期组织进行井下各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一通三防”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五、协助矿长督促检查业务部门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六、每旬应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会上要重点分析矿井“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
七、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八、及时组织分管范围内的矿井救灾演习、反风演习及相关“一通三防”技术措施的落实。
九、抓好失修巷道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矿井通风阻力分布合理,巷道风速不超限。
总工程师
一、在矿长领导下,是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一通三防”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一通三防”五大系统(通风、抽放、监控、防灭火、防降尘)的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四、负责把好矿井设计、生产布局关,在开采设计、技术装备和工程施工设计中,要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相关规定,并优先满足“一通三防”需要,避免采掘接替失调、生产过于集中给通风造成困难。
五、负责井下所有采掘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审批,并严格把好措施审批关。
六、负责“一通三防”专业人员的配备和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专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
七、负责具体组织矿井“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例行检查、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排查,并按期参加集团公司“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向集团公司汇报有关“一通三防”隐患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现场存在的“一通三防”问题与隐患。
八、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任务。
九、负责组织对采掘工作地点的瓦斯治理进行评估,确保抽采达标。
十、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全费用计划、维简费计划和瓦斯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矿长搞好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设计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十一、每天审签重点瓦斯日报、监控系统报表,对出现的通风、瓦斯、煤尘异常,要及时组织研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对瓦斯、煤尘、自燃发火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各类事故及瓦斯超限报警情况,必须亲自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对通风质量达标和瓦斯治理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处理。
十三、负责“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关应用工作。
机电副矿长
一、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二、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瓦斯防治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督促、检查井下供电、机电设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良好,杜绝失爆失保。
五、负责重点抓好采掘供电、掘进通风供电“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主备扇自动切换”装备系列化工作。
六、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负责对井下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与完善。
七、保证矿井“一通三防”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严禁不合格电气设备入井。
八、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地面反风设施灵敏可靠。
九、负责抓好矿井通风、抽放、注氮、瓦斯发电等系统的保养和安全连续运行,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安监处处长
一、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是全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程及上级下发的“一通三防”文件、指令、决定、规定等。对“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分管领导搞好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四、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安全督查和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充分发挥矿安全检查人员和群众安全检查网员的作用,办好“一通三防”、“三违”人员学习班,为“一通三防”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提出奖励意见。
六、负责督查有关“一通三防”的文件、规定、安全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控制重大事故发生。
七、协助矿长督促检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八、及时监督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监督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督察,并组织对治理完毕后的b级、c级隐患进行验收销号,执行好隐患治理的闭环管理。
第7篇 放炮员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和煤矿“三大规程”,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搞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放炮及其它通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级信号”、“三保险”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按章作业,杜绝“三违”,按质按量的完成放炮任务。
三、严格按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交回火药、雷管,不得流入别人手中,不准丢失和浪费。负责保管使用好放炮工具,不得丢失和转借他人。
四、熟悉矿井通风系统,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重大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
五、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8篇 通风队队长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通风队队长是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具体落实和负责人。
二、积极配合矿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四、按时组织区队人员进行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
五、负责每日对报送矿长签字的各类通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监督分工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及时按计划进行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定期组织开展通防隐患排查工作,并抓好治理工作;组织拟定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然倾向性等各鉴定方案编制和实施;参与煤矿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采取措施保证测尘、测风、测瓦斯的准确、及时;负责自救器的管理和检查及仪器、仪表及监控系统的管理和检查。
六、经常深入现场,组织人员检查通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组织对防灭火系统、设施进行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七、负责对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和检查验收。
八、积极推广“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新技术,开展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9篇 准备队区队书记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准备队书记是本单位作业区域内“一通三防”工作具体落实和负责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抓好本队的“一通三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负责抓好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一通三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四、积极组织开展矿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一通三防”安全意识。
五、对本生产范围内的局扇及其开关、风筒保证正常使用,杜绝人为破坏。
第10篇 运搬队书记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运搬队书记是本单位作业区域内“一通三防”工作具体落实和负责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抓好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负责抓好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一通三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四、积极组织开展矿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一通三防”安全意识。
五、对本生产范围内的局扇及其开关、风筒保证正常使用,杜绝人为破坏。
第11篇 测风员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技术业务学习,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矿井测风工作,在通风技术员指导和领导下,具体测算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测定矿井内空气温度、气压和相对湿度,进行局扇性能测定,参与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反风演习、主扇性能鉴定,测定有关参数,汇总资料,及时填制有关报表及牌板,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对此负主要责任。
三、熟悉现场,掌握矿井通风安全知识,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四、负责监督检查测风路线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五、井下作业时,要注意来往车辆,斜巷测风时要禁止行车;同时要注意检查支护情况,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六、测风时,要先检查仪表,带好工具;测风时要认真测算,减少误差,保证数据准确可靠。
七、及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绘制通风系统图,妥善保管有关记录、台帐,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八、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12篇 测尘员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技术业务学习,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矿井测尘工作,具体测算各采掘工作面、转载点和其它地点的粉尘浓度,按照矿井粉尘设点计划,保证测尘点、工序、数据准确,对此负主要责任。
三、及时填制有关报表及牌板,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对此负一定责任。
四、熟悉现场,掌握矿井通风安全知识,巡回测尘时应检查防尘设施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防尘设施不健全,使用不正常或不按要求进行粉尘防治工作的地点,要现场督促整改,及时向区队汇报。
五、井下测尘时,要注意观察采样地点支护、运输等情况,如有问题,必须处理,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
六、测尘时,要先检查仪器仪表,带好工具;测尘后要认真测算,尽力减少误差,保证数据准确可靠。
七、负责填制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绘制防尘系统图,及时填报旬、月报表,认真整理测尘记录、台帐,提供测尘数据。
八、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13篇 通防副部长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积极协助部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二、组织进行通防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在分工范围内,组织、监督有关人员完成相应的分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井下通防设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协助总工程师、部长搞好通防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四、按照分工要求,在“一通三防”、瓦斯治理设计、措施等方面严格把关,组织完成风量测定、气体浓度测量、粉尘浓度测量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负责监督检查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组织试验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通防管理水平。
第14篇 火药库保管员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加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火药、雷管等爆破材料的发放、管理等工作,负责雷管的缠发、压号、导通及火药、雷管的发放和收回等工作。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爆破材料流失而造成事故的,负有直接责任。
三、爆炸材料发放工必须政治可靠、忠于职守、责任心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收发爆炸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严格按爆炸材料发放工操作规程去操作。
四、爆炸材料发放工必须掌握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掌握炸药、雷管的存放知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严格爆炸材料领、退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人员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严防爆炸材料在储存过程中丢失和被盗。
六、交接班时,要把本班爆炸材料的库存、领、退情况交接清楚,做到物、卡、帐相符,出现问题时,要进行汇报。
七、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保持电话畅通、照明齐全,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八、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15篇 机电运输部部长、副部长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井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负责对机电部门所承担的“一通三防”及瓦斯治理责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三、负责矿井安全供电,预防并控制无计划停电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对因机电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要组织追查,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确保井下选用的机电设备有煤安标志,保证入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完好,“三大保护”灵敏可靠,消灭电器设备失爆现象。
五、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抓好矿井备用通风机的维修保养和大修工作,保证地面反风设施灵敏可靠;参与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工作。
六、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工程设计审查和组织竣工验收。负责对矿井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和检查验收。
七、合理布置供电系统,并保证采掘供电分开,确保掘进工作面的“三专”供电及风电闭锁齐全、完好。
八、参加“一通三防”部门组织的质量验收、通风专业考核和有关安全检查。负责对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和检查验收。
第16篇 安全监测工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技术业务学习,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监测工作,具体进行瓦斯断电仪的日常检查、维修、调试、校正工作;负责将在籍安全装置逐台建帐,认真建立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维修校正记录;负责指导协助使用单位处理瓦斯断电仪故障,保证安全装置使用正常、安全可靠。
三、按照《矿井通风安全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做好井下安全装置及瓦斯传感器的调校,维修更换工作,及时处理故障,设备运行及故障处理结果要建立记录;出现重大问题要进行汇报,因处理不及时或监测不准确造成事故的要负直接责任。
四、熟悉现场,做好安全监测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加强瓦斯重点管理区域的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安全可靠。
五、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电器检查,认真检查防爆、绝缘及设备完好情况,杜绝失爆现象和带电作业。
六、负责监督检查巡检路线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七、参与绘制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图,妥善保管有关记录、台帐。
八、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17篇 安监处通防安监员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安监处通防安监员是矿井“一通三防”监督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
三、负责监督检查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合理配风,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
四、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通防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并监督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努力探索“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方面的新经验,并推广应用。
六、负责监督检查通防工程质量、设备质量、仪器仪表质量。
七、参加通防事故的调查,并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做好 “一通三防” 重点安全隐患的监控、监督、监察、统计工作。并负责定期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汇总上报。
九、做好“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核查工作。
第18篇 局部通风工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搞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熟悉现场,掌握局部通风质量标准和局部通风安全意识,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局部通风工作,同时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负责风筒接设及风筒回收工作。
三、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督促其他单位整改现场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19篇 瓦斯检查员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和煤矿“三大规程”,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加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瓦斯,及时将检查结果准确的填写在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瓦斯报表上,对瓦斯检查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因检查失误或空检漏检,数据错误等造成的事故负全部责任。
四、熟悉矿井通风系统,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重大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
五、按照瓦斯分级管理的制度,应急处理局部瓦斯积聚事故,严禁超权限排放瓦斯,并立即向区队汇报。
六、检查高冒地点,采煤面回风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由低向上检查,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七、负责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及密闭外的瓦斯情况,要在栅栏外检查,不准进入巷道检查。
八、协助区队完成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安全工作,烧焊时按规定检查瓦斯,参与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九、检查火区及可能发火地点或采空区密闭、废弃巷道、盲巷时,必须两人同行,相距一定距离,并且进入检查地点后,应先检查风流上风侧的瓦斯及一氧化碳浓度,然后进入下风侧,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禁止不经检查直接闯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退出,并设好栅栏,设置警标,同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
十、瓦斯检查时,发现有人工作地点的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等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将人员撤出,设置栅栏,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十一、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20篇 采掘副部长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井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合理安排矿井生产,优化采场布局,避免生产过于集中。
三、在审查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优先考虑“一通三防”及重点区域瓦斯治理工作的需要。
四、在采掘过程中,严格执行通风、瓦斯抽放、防火、防尘等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室所承担的瓦斯治理岗位责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采、掘、运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通三防”问题和事故隐患要配合通防部门进行处理。
六、督促矿井抓好采区内部通风巷道的维修工作,确保通风断面。
七、负责在生产调度的同时,调度矿井“一通三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井领导汇报和通知有关部门处理;紧急情况时,有权下达停工、停产处理调度命令。
八、参加“一通三防”业务部门组织的质量验收和有关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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