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局部通风机司机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熟悉现场,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工作原理,了解现场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和风电闭锁接线,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局部通风机和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工作,同时负责监督责任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负责掘进工作面风筒的接设和管理工作,保证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
三、认真填写局部通风管理牌板,做到数据准确可靠,字迹清楚正规,地点明确。
四、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督促其他单位整改现场问题,及时向区队汇报。
五、负责班内局扇运行情况的检查,发现停风是要立即向区队汇报,并协助瓦检员做好排放瓦斯和恢复通风安全工作。
六、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2篇 安全监测工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技术业务学习,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监测工作,具体进行瓦斯断电仪的日常检查、维修、调试、校正工作;负责将在籍安全装置逐台建帐,认真建立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维修校正记录;负责指导协助使用单位处理瓦斯断电仪故障,保证安全装置使用正常、安全可靠。
三、按照《矿井通风安全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做好井下安全装置及瓦斯传感器的调校,维修更换工作,及时处理故障,设备运行及故障处理结果要建立记录;出现重大问题要进行汇报,因处理不及时或监测不准确造成事故的要负直接责任。
四、熟悉现场,做好安全监测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加强瓦斯重点管理区域的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安全可靠。
五、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电器检查,认真检查防爆、绝缘及设备完好情况,杜绝失爆现象和带电作业。
六、负责监督检查巡检路线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七、参与绘制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图,妥善保管有关记录、台帐。
八、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3篇 测风员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技术业务学习,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矿井测风工作,在通风技术员指导和领导下,具体测算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测定矿井内空气温度、气压和相对湿度,进行局扇性能测定,参与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反风演习、主扇性能鉴定,测定有关参数,汇总资料,及时填制有关报表及牌板,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对此负主要责任。
三、熟悉现场,掌握矿井通风安全知识,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四、负责监督检查测风路线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五、井下作业时,要注意来往车辆,斜巷测风时要禁止行车;同时要注意检查支护情况,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六、测风时,要先检查仪表,带好工具;测风时要认真测算,减少误差,保证数据准确可靠。
七、及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绘制通风系统图,妥善保管有关记录、台帐,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八、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4篇 放炮员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和煤矿“三大规程”,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搞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放炮及其它通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级信号”、“三保险”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按章作业,杜绝“三违”,按质按量的完成放炮任务。
三、严格按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交回火药、雷管,不得流入别人手中,不准丢失和浪费。负责保管使用好放炮工具,不得丢失和转借他人。
四、熟悉矿井通风系统,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重大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
五、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5篇 自救器发放工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加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自救器的日常收发、检查、维修及其自救器的验货、收货、保管等工作,对因维修维护质量问题造成自救器失效的负有直接责任。
三、负责所辖范围内的自救器检查,凡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凡发现自救器损坏,应找出责任者。
四、负责填写自救器的领取及其使用记录。
五、保持工作室清洁卫生,明亮干燥,以避免粉尘、油脂等进入自救器。
六、掌握自救器的性能及其操作要领,按规定对自救器进行称重和气密性检查,保证自救器的完好,并填写好各类检查记录和台帐。
七、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6篇 运搬队书记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运搬队书记是本单位作业区域内“一通三防”工作具体落实和负责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抓好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负责抓好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一通三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四、积极组织开展矿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一通三防”安全意识。
五、对本生产范围内的局扇及其开关、风筒保证正常使用,杜绝人为破坏。
第7篇 火药库保管员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加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火药、雷管等爆破材料的发放、管理等工作,负责雷管的缠发、压号、导通及火药、雷管的发放和收回等工作。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爆破材料流失而造成事故的,负有直接责任。
三、爆炸材料发放工必须政治可靠、忠于职守、责任心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收发爆炸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严格按爆炸材料发放工操作规程去操作。
四、爆炸材料发放工必须掌握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掌握炸药、雷管的存放知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严格爆炸材料领、退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人员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严防爆炸材料在储存过程中丢失和被盗。
六、交接班时,要把本班爆炸材料的库存、领、退情况交接清楚,做到物、卡、帐相符,出现问题时,要进行汇报。
七、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保持电话畅通、照明齐全,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八、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8篇 采掘副部长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井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合理安排矿井生产,优化采场布局,避免生产过于集中。
三、在审查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优先考虑“一通三防”及重点区域瓦斯治理工作的需要。
四、在采掘过程中,严格执行通风、瓦斯抽放、防火、防尘等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室所承担的瓦斯治理岗位责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采、掘、运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通三防”问题和事故隐患要配合通防部门进行处理。
六、督促矿井抓好采区内部通风巷道的维修工作,确保通风断面。
七、负责在生产调度的同时,调度矿井“一通三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井领导汇报和通知有关部门处理;紧急情况时,有权下达停工、停产处理调度命令。
八、参加“一通三防”业务部门组织的质量验收和有关安全检查。
第9篇 机电队队长、副队长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机电队管理干部是本单位机电区域内作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本单位作业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方案及措施的落实负责。
二、负责矿井安全供电,预防并控制无计划停电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对因机电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要组织追查,并制定预防措施。
三、经常深入现场,对“一通三防”设备进行检查,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确保井下选用的机电设备有煤安标志,保证入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完好,“三大保护”灵敏可靠。
四、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抓好矿井备用通风机的维修保养和大修工作,保证地面反风设施灵敏可靠;参与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和矿井反风演习工作。
五、合理布置供电系统,并保证采掘供电分开,确保掘进工作面的“三专”供电及风电闭锁齐全、完好。
六、对升井设备及时检查、维修,确保有备用设备。
七、积极组织开展矿井安全生产教育,教育职工爱护通风、防尘设施。
第10篇 防尘工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熟悉现场,掌握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和综合防尘安全知识,具体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同时负责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防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对班中责任范围内粉尘超限事故负直接责任。
三、负责管辖范围内防尘设施的安装、回收及正常管理工作,负责巷道粉尘冲刷,保证无粉尘超限现象,杜绝煤尘事故发生。
四、运送水幕、防尘设施物品时,要严格按章作业;吊挂和回收水幕、安装和回收及挪移隔爆设施,要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五、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的防尘安全设施运行情况,督促其他单位整改现场问题,及时向区队汇报。
六、负责班内各生产单位的综合防尘运行情况的检查,发现粉尘超限作业时要立即向区队汇报,并督促现场整改。
七、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
第11篇 通风队队长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通风队队长是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具体落实和负责人。
二、积极配合矿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四、按时组织区队人员进行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
五、负责每日对报送矿长签字的各类通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监督分工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及时按计划进行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定期组织开展通防隐患排查工作,并抓好治理工作;组织拟定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然倾向性等各鉴定方案编制和实施;参与煤矿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采取措施保证测尘、测风、测瓦斯的准确、及时;负责自救器的管理和检查及仪器、仪表及监控系统的管理和检查。
六、经常深入现场,组织人员检查通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组织对防灭火系统、设施进行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七、负责对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和检查验收。
八、积极推广“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新技术,开展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12篇 煤矿矿级领导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矿长
一、矿长是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贯彻上级颁布的一系列“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抓好“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在本矿井的有效落实。
四、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监测、抽采、防突等“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并配齐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保证“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岗位责任制,并确保人员素质。
五、定期检查“一通三防”工作,优先解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对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及安全费用必须按计划专款专用。
六、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专门分析研究“一通三防”工作,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七、负责把“一通三防”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人员。定期检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有关部门“一通三防”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的解决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
八、对本单位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负责。
九、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十、负责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一、负责每月对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查,并对治理进行督察。
安全生产副矿长
一、在矿长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重要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瓦斯防治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经常检查生产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定期组织进行井下各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一通三防”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五、协助矿长督促检查业务部门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六、每旬应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会上要重点分析矿井“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
七、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八、及时组织分管范围内的矿井救灾演习、反风演习及相关“一通三防”技术措施的落实。
九、抓好失修巷道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矿井通风阻力分布合理,巷道风速不超限。
总工程师
一、在矿长领导下,是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一通三防”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一通三防”五大系统(通风、抽放、监控、防灭火、防降尘)的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四、负责把好矿井设计、生产布局关,在开采设计、技术装备和工程施工设计中,要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相关规定,并优先满足“一通三防”需要,避免采掘接替失调、生产过于集中给通风造成困难。
五、负责井下所有采掘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审批,并严格把好措施审批关。
六、负责“一通三防”专业人员的配备和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专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
七、负责具体组织矿井“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例行检查、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排查,并按期参加集团公司“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向集团公司汇报有关“一通三防”隐患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现场存在的“一通三防”问题与隐患。
八、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任务。
九、负责组织对采掘工作地点的瓦斯治理进行评估,确保抽采达标。
十、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全费用计划、维简费计划和瓦斯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矿长搞好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设计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十一、每天审签重点瓦斯日报、监控系统报表,对出现的通风、瓦斯、煤尘异常,要及时组织研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对瓦斯、煤尘、自燃发火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各类事故及瓦斯超限报警情况,必须亲自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对通风质量达标和瓦斯治理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处理。
十三、负责“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关应用工作。
机电副矿长
一、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二、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文件、指令和有关规定,并把瓦斯防治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督促、检查井下供电、机电设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良好,杜绝失爆失保。
五、负责重点抓好采掘供电、掘进通风供电“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主备扇自动切换”装备系列化工作。
六、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负责对井下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与完善。
七、保证矿井“一通三防”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严禁不合格电气设备入井。
八、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地面反风设施灵敏可靠。
九、负责抓好矿井通风、抽放、注氮、瓦斯发电等系统的保养和安全连续运行,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安监处处长
一、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是全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程及上级下发的“一通三防”文件、指令、决定、规定等。对“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分管领导搞好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四、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安全督查和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充分发挥矿安全检查人员和群众安全检查网员的作用,办好“一通三防”、“三违”人员学习班,为“一通三防”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提出奖励意见。
六、负责督查有关“一通三防”的文件、规定、安全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控制重大事故发生。
七、协助矿长督促检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八、及时监督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监督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督察,并组织对治理完毕后的b级、c级隐患进行验收销号,执行好隐患治理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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