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监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爆破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矿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督促落实对爆破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负责制定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4.在大爆破工程中应负责以下几项工作:
(1)负责审查爆破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措施;
(2)落实对施工前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督促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每班必须有人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危险情况及违章现象,立即组织处理或制止;
(5)负责落实专人对起爆前后的安全确认工作。
5.对“四员”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格督促他们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认真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作业,杜绝非持证人员进行涉爆作业。
6.督促落实定期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安全技能、岗位风险教育培训.
第2篇 安监处副处长瓦斯治理岗位职责
一、安监处副处长应积极协助安监处处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一通三防”安全监察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瓦斯治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二、积极配合安监处处长在分工范围内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负责协助安监处处长督促检查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工作及瓦斯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四、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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