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项目保安员岗位职责10
物业项目保安员岗位职责(十)
(一)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
(二)保护服务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四)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安组织。
(五)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严格遵守辖区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未公开的事,要严格保密,不得在其他人员及客户面前谈论内部情况。
(七)与客户交往只限于服务性礼节,不能过于亲近,未经组织许可不得同任何客户有其他来往。
(八)不准以工作之变的任何方式,向客户索要钱物、小费或提供违法之便。
(九)不准私自接受客人赠送的物品,如谢绝不了应及时报告,一切赠品一律上缴。
(十)不准参与客户(业主)或其他任何违法乱纪得行为。
(十一)保安员拾到任何物品、钱财都应上交公司。
(十二)保安员上班必须着整洁的工作服,佩带值勤标志,不准留长发、胡须、指甲。
(十三)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准用电话请假,他人代假,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十四)保安员的工作期间,非自身受到侵害时不得使用警具,更不能超限度使用。
(十五)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礼貌的对待每位业主,树立良好的保安员形象,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准先动手打人。
(十六)上班时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上岗,各岗位配发用品须妥善保管,损坏按价赔偿。
(十七)对任何记录及投诉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上报。任何人不得隐瞒、涂改、撕毁假造,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报复他人。
(十八)上班期间,喝水和上洗手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换班吃饭不得超过六十分钟,每班次十二小时。
(十九)熟悉业务,记牢有关电话号码、联络信号,处理事故程序,发生火警、盗警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听从指挥,各岗位要密切配合,参加抢救或缉拿等工作。
(二十)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增加法制观念,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的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一)协助调解住户之间的纠纷。
(二十二)讲文明礼貌,教育住户遵守住宅区的各种规定,共同搞好住宅区治安管理,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保安员职责。
第2篇 物业项目保安员岗位职责7
物业项目保安员岗位职责(七)
1直接上级:保安带班班长
2直接下级:无
3岗位职责:
3.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管理区域内治安管理;在保安带班班长的直接领导下完成岗位区域的值勤任务。
3.2熟悉管理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及用户情况,掌握辖区内的重点、要害部位及本岗位工作内容。
3.3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和正确使用警备器材和通讯器材。
3.4按照规定时间准时按时上岗、换岗;值勤中发现的问题交接班时应清楚、准确;维护辖区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做好值班和工作交接,并做好各项记录。
3.5值班保安员要坚守好岗位,注意仪容仪表,着装统一,精神振作,姿势端正。坚持礼貌用语,服务热情周到。
3.6疏导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畅通,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
3.7工作中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或遇到疑难不定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保安带班班长,不得擅做主张或隐瞒不报。
3.8发现火警时立即组织扑救,及时汇报上级或报警。
3.9来访客人及车辆,应主动敬礼或问好。仔细查问来访人员情况,对非持有出入证的人员及车辆确需进入管理区的,做好登记后方可放行。
3.10负责管理区域内的门岗守护及巡逻任务,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对可疑人员及物品按规定进行查验;发现可疑人或事,应有礼貌地进行盘查或监控,并及时上报保安带班班长。
3.11遇有重大抢劫、杀人、盗窃、放火等严重刑事犯罪或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应沉着、冷静、果断的立即组织其他人员控制局面,及时报告上级并迅速报警,同时做好现场保护。
3.12按时参加各种培训活动;按时参加每周的保安员例会,总结自己一周的工作情况,提出自己对保安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听取保安队长对保安工作的最新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执行。
3.13装修及施工工人凭证出入,无临时出入证者不得放行。
3.14利用监控系统及其它安防设备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控。
3.15工作服从安排,听从保安带班长、队长及上级主管领导的指挥;逐项跟踪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
3.16加强业务学习,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17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保安员工作权限
4.1执行任务时,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现行违法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和罚款权力。
4.2对发生在管辖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4.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车辆。
4.4对出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验证、验物,但无人身检查权。
4.5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4.6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进行监视、检举、报告,但无权进行扣押、搜查。
4.7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
4.8执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防卫过当。
4.9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保安部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执业要求
5.1教育:初中以上学历保安工作执业资格
5.2工作经验:半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或从事过相关工作
5.3执业素质:富有正义感、爱心、耐心、热心,礼貌待人,和蔼可亲;思维敏捷、身手矫健,法律意识较强,不逞凶斗勇;语言的组织、表达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团队意识、服务意识较强,能够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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