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则和土地供需状况,拟订全市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建立和管理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3.根据市政府编定的收购计划,对全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各镇区和农村集体需盘活的存量土地以及其他需调整的存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
4.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待征土地,无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并纳人政府土地储备范围。
5.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和土地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
6.通过储备土地的经营运作,确保政府的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
7.统筹管理储备中心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2篇 土地储备中心岗位职责
1.依据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调整的土地适时进行收购。
2.根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适量储备土地,并做好储备土地的信息发布、登记、招商洽谈和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等服务性工作。
3.经营和管理由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
4.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在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抵押贷款等形式取得土地收购、开发资金,并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5.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好储备土地拆迁安置等前期的组织协调和验
收管理工作;做好对土地收购、储备、开发资金的测算平�、综合统计工作,并定期向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报告运作情况。
6.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受市政府委托,在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为非营利性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
第3篇 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内容
1.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则和土地供需状况,拟订全市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建立和管理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3.根据市政府编定的收购计划,对全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各镇区和农村集体需盘活的存量土地以及其他需调整的存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
4.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待征土地,无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并纳人政府土地储备范围。
5.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和土地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
6.通过储备土地的经营运作,确保政府的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
7.统筹管理储备中心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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