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监员工作岗位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管理规定。
2、监督检查公司所辖部门及车间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及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和责令整改,责令停止工作等。
4、有权检查公司各个环节、所有的岗位。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负责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采取三定的形式(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负责对查出的“三违”现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要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以待备查。
7、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台帐。
8、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9、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2篇 安监处安监员工作岗位职责
1.认真检查涉爆人员所持证件是否有效,如有人调出,督促收回所办证件。
2.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硬件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有关爆炸物品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3.督促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制止并有权停止作业,共同清点、核对、记录签字确认使用消耗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确保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全部清退回库,交由保管员签字确认,存档备。
4.日常加强对爆破器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对新进爆破器材进行性能试验和销毁报废器材时在现场加强警戒。
5.加强对大爆破工程爆破安全检查,统计进入爆区的人员,核定起爆前人员的撤离情况,同时负责爆区内外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6.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现象,除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外,并积极参与侦破工作。
7.加强对库区的安全消防工作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善情况,按期更换灭火器。
8.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私拿、私藏、私借、转让、转卖、转送、滥存、乱放爆破器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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