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矿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政策和“三大规程”。
第二条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安全发展规划、技措工程计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按时提出年、季、月度矿井生产地区安排,参加审批采、掘、开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审批作业规程修改措施及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条负责技术科的全面工作,对本科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负责本科设计图纸、采掘工程等技术资料的审批核对工作,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第五条经常了解和掌握全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合理安排好本科业务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审批各种重大工程设计,研究解决矿井重大技术问题,对采、掘、开工作面重大技术问题要亲临现场参加处理。
第六条协助有关单位,搞好井下综合防尘工作,减少粉尘对员工的危害。
第七条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参加事故调查和讨论,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2篇 煤矿生产技术处机电组岗位责任职责范围
一、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煤业公司机电安全技术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矿的主扇、主绞、主皮带、压风机等大型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转。
三、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矿的供电系统,包括变电所、开闭所、井下电气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正常供电。
四、负责公司各矿每月的设备、大型材料及配件计划的技术审查。
五、负责参与公司各矿主要生产环节的设备选型。
六、负责落实检查公司各矿每年两次的停电检修计划。
七、负责公司各矿每季度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评比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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