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
1.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指导和完成疑、难、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才;
4.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出版工具书或专业教材、着作;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报告;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掌握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指导和完成疑、难、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4.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报告;
(三)主治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完成疑、难、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和培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4.参加本专业研究工作,撰写研究论文、报告;
(四)医(药、护、技)师
1.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见专业技术问题;
2.根据需要承担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等专业性工作;
3.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或报告;
第2篇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要求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
1.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指导和完成疑、难、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才;
4.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出版工具书或专业教材、着作;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报告;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掌握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指导和完成疑、难、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4.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发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报告;
(三)主治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有关学科知识和发展状况;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完成疑、难、杂症疾病的诊疗及院内、外会诊工作;
3.指导和培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4.参加本专业研究工作,撰写研究论文、报告;
(四)医(药、护、技)师
1.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见专业技术问题;
2.根据需要承担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等专业性工作;
3.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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